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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省察_逻辑学论文五篇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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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词,数理科学术语,通常用来表示人、事物或动作的数量单位的词,叫做量词。如头、匹、条等。

《不存在》是邓紫棋演唱的一首歌曲。由邓紫棋作词作曲,Lupo Groinig编曲,它收录在专辑《Xposed》中,蜂鸟音乐有限公司2012年7月5日发行。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省察_逻辑学论文五篇感谢大家一起来看看,希望能分享给用的到的朋友!

第一篇 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省察_逻辑学论文

【 内容 提要】本文试图立足于 现代 逻辑 哲学 ,从三个方面对存在 问题 作一初步的介绍与讨论:作为 真实个体的存在与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传统逻辑的存在与现代 逻辑的存在。

【正文】

存在问题是本体论 研究 的中心问题,可以简单地说,本体论就是关于存在的学说,它研究 何物存在以及以何种方式存在等。在哲学史上,存在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热烈的问题。而随 着20世纪西方哲学界的“语言学的转向”,存在问题被纳入到了现代逻辑的视野之中,存在 问题变成了一个逻辑哲学的热点问题。本文试图从现代逻辑哲学的视野出发,对存在问题作 一省察。

1 作为真实个体的存在与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

关于存在的涵义,粗略一看,似乎很简单,我们常说“某某存在”或“某物存在”,其意 就是“有某某”或“有某物”。但仔细思考,可以看出, 自然 语言中所指的存在或存在物, 是有不同的涵义或层次的。比如,在下列四个语句中,所讲的存在的涵义严格地说是不完全 相同的:

(1)艾菲尔铁塔存在。

(2)动物存在。

(3)存在着大于3而小于7的质数。

(4)他的身上存在着一种高贵的气质。WWW.0519news.cOM

在语句(1)中,存在的对象是“艾菲尔铁塔”,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的个体,在语句 (2)中,存在的对象是“动物”,即由各种各样的具体个体组成的类,在现实世界中,我们 无法找到不是每一个具体的个体的作为类的“动物”,在语句(3)中,存在的对象是数,即 数学的对象,而在语句(4)中,存在的则是对象所具有的某种性质或属性,因此,这几种存 在物是有别的。语句(1)中的对象是客观世界中的真实的个体,语句(2)、(3)、(4)中所存在 的对象则或是个体所组成的类即共相或是数学的对象或是对象的性质,我们统称为“抽象实 体”。可见,存在或存在物是有不同的层次或类型的,事实上,如果从时间上来考虑的话, 存在或存在物还可以有时间上的层次:过去的存在与现在的存在,例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 士多德的存在是过去的存在,当今美国总统的存在就是现在的存在。当然,出于研究的 考虑,在本文我们忽略存在的这种时间层次上的差别。

关于存在问题,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何物存在”,即存在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 一般地说,存在问题所涉及到的存在对象主要包括上述四类对象。就唯名论而言,他们只承 认存在有个别的具体事物,即真实的个体,而不承认诸如类、数、关系、属性等所谓的“抽 象实体”的存在。实在论或柏拉图主义者则承认抽象实体的存在,认为各种数学与集合论的 对象以及属性、关系等均可以是存在的对象。

在存在问题上,注意到“存在”的不同类型是有很大的意义的。可以认为,唯名论所理解 的存在是狭义的,按照这种理解,只有客观的个体对象才是存在的。而实在论则对存在作广 义的理解,认为共相以及属性、关系、数等等都可以是存在物。从这一点出发,则可以推出 ,唯名论不承认思想中的对象的存在,而实在论则认为不仅客观现实中的对象是存在的,思 想中的对象也是存在的。正是因为这样,我个人认为,严格地说,存在问题及其争论主要是 在唯名论的意义下出现。如果取实在论的观点,即承认各种不同层次的存在或存在物,则所 谓的存在问题就不会出现。当然,尽管对存在或存在物可以区分出很多层次或类型,但是, 从实用和简单原则出发,我认为,可以宏观地把存在分成两个层次或类型:现实中的真实的 存在与思想中的存在。我们在 存在语句时,只要注意对这两个层次进行区分,则所谓的 存在难题就并非是难以解决的。

在存在问题的诸多难题中,其中之一就是梅农所谓的“金山存在”问题。按梅农的观点, 当我们说“金山不存在”时,由于我们一般都预设了语句的主词是存在的,因此,我们将面 临这样一个难题:如果金山不存在,那么“金山”这个词无意义,因而“金山不存在”这句 话是无意义的,如果金山存在,那么“金山不存在”这句话就等于是说“存在的金山是不存 在的”,这无疑是自相矛盾的,所以,“金山不存在”这句话要么是无意义的,要么是自相 矛盾的,因此,我们不能说“金山不存在”,而只能说“金山存在”[1]。

可以看出,如果对“存在”只作唯名论意义下的理解,即只承认客观世界中真实个体的存 在,那么,毫无疑问,梅农的这一“存在难题”确实是难以解决的。但是,如果对“存在” 作实在论意义下的理解,取“存在”之广义,即承认思想中的对象的存在,那么,梅农所谓 的“金山不存在”问题则是可以解决的:在“金山不存在”这一语句或命题中,主词“金山 ”所意谓的存在是思想中的存在,而谓词“不存在”中所指的存在则是作为客观现实中的真 实个体的存在,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存在,因此,主词所意谓的“存在”并不构成对谓词“ 不存在”的否定,这句话的真实涵义是:作为思想对象存在的金山在客观现实中并不存在( 也就是说,“金山”只是一种思想中的存在物,并不是客观现实中的真实个体)。在这种理 解下,则不仅“金山不存在”之类的语句难题可以解决,即使像“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 屋顶是不存在的”这样的语句也是可以理解的:“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是指思想 中的对象,是人们思维中的存在物(谁能否认这种思想之物的存在呢?人们在思想中是可以想 像 该对象的存在的),而谓词的“不存在”则是指它作为客观真实的个体是不存在的。因此, 这句话的实际涵义是: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物的“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在客观现 实中是并不存在的。

在存在的类型问题上,一些学者提出要区分“可能世界的存在”与“现实世界的存在”, 比如国内学者陈波与杜国平等都有此看法。例如,陈波认为:“自然语言中的存在语句大都 相当于一个命题函项:a存在于w,这里的a是个体常项,w是世界变元(或场所变元),它的值 域是由所有的可能世界组成的集合。当对这个函项中的惟一的不确定成份(变元)w代之以可 能世界集合中的不同世界时,相应的存在语句就获得不同的真值:在w的一种赋值下为真, 在另一种赋值下为假。例如,如果我把‘贾宝玉存在’理解为‘贾宝玉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 ’,该语句为假;但若把它理解为‘贾宝玉存在于《红楼梦》所描绘的可能世界中’,则该 语句显然为真。”[2]杜国平先生也认为,“存在”是一个跨界谓词,即跨越可能世界与现 实世界之间的,因此,要注意区分不同世界下的‘存在’”[3]。

将存在分成可能世界的存在与现实世界的存在,这一观点我是基本同意的,运用这一观点 ,也可以很清楚地消除“金山不存在”之类语句的难题:在可能世界w中(可能)存在的金山 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但是,由于“可能世界”是一个逻辑学概念,它有一个基本的要 求,就是在“可能世界”中不允许逻辑矛盾的出现,所以,对于“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 屋顶是不存在的”这样的语句,即使用跨界存在 理论 也无法解决,因为,“又圆又方”是一 逻辑矛盾,从逻辑学的观点看,这种逻辑矛盾即使在可能世界中也不应存在[4]。

正是由于运用“可能世界”概念也不能完全解决存在难题,所以,我认为,不妨撇开“可 能世界”这一概念,将存在分成“作为客观现实的真实个体的存在”与“作为思想对象的存 在”:由于在“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中,思想对象即思维中的产物,因此,即使它是自相 矛盾的也是允许的,而另一方面,正因为它是自相矛盾的,所以它只能存在于思想中而无法 存在于客观现实中。

2 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

对于“金山不存在”或“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是不存在的”之类的“存在难题”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是试图将存在作“真实个体的存在”与“思想对象的存在”之分来 解决的。对于这种解决方式,有人可能不同意,即不同意将存在取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倾向 于唯名论意义下的存在。那么,下面我们要考虑的是,如果取唯名论意义下的狭义的存在, 即认为存在只是真实个体的存在的话,我们怎样解决上述的“存在难题”呢?

存在问题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所谓的“主词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在现代逻辑哲学中的表 述就是:在形如“s是p”或“s不是p”之类的命题或语句中,s作为命题或语句的述说对象( 即主词),是被预先假定为“存在”的,这也就是说,一旦某人作出“s是(不是)p”之类的 命题或语句,他就认定了s是存在的。也正是由于这个主词存在的预设,就导致了“金山不 存在”之类的“存在难题”:在形如“s是不存在的”之类的命题或语句中,一方面该命题 或语句本身预设了主词s是存在的,另一方面命题或语句的谓词又指出了s是不存在的,因此 ,“s是不存在的”就等于说“那个存在的s是不存在的”。

要在取“存在”之狭义即在唯名论所指的存在的前提下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有必 要将存在区分为“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

    我认为,任何一个形如“s是(不是)p”之类的命题或语句都预设了主词s的存在,这种意义 下的存在是通过语法或语义蕴涵“隐含地”告诉我们的,因此,我们把这种意义下的存在谓 之命题或语句的“字里之意”或“潜在之意”,它所谓的“存在”是一种“隐含的存在”。 而在“s是存在的”或“s是不存在的”中作为语法谓词所明确宣称的“存在”或“不存在” ,则是命题或语句本身明确地显示的,因此,这种意义下的存在我们谓之“明示的存在”, 它属于命题或语句本身的“字面之意”。从逻辑层次来说,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明示的 存在”要强于“隐含的存在”,这也就是说,如果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其隐含的存在与明 示的存在并不矛盾,那么隐含的存在就可以上升为明示的存在,即由“隐”变“显”,比如 在语句“小张考上了大学”、“史密斯先生出去 旅游 了”中,都有“小张存在”或“存在一 个叫史密斯的人”之类的隐含存在,由于它们与语句本身的明示之意不相矛盾,因此,这些 隐含的存在是合理的,可以由“隐”变“显”。反之,如果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既有隐含 的存在,也有明示的存在,且两者是相互矛盾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明示的存在要 强于隐含的存在,于是,明示的存在就自动地消除了隐含的存在,整个语句便只包括“明示 的存在”之意。例如,在“孙悟空是不存在的”这一语句中,主词预设了“孙悟空是存在的 ”,但语法谓词“不存在的”则明示了孙悟空的不存在,在这里,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 发生了矛盾,因此,明示的存在就自动地消除了隐含的存在,这样,整个语句的意思就是“ 孙悟空是不存在的”而不是“那个存在的孙悟空是不存在的”。用同样的 方法 ,我们也可以 解决“金山不存在”与“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是不存在的”之类的难题。

这也就是说,作为命题或语句的字里之意的“隐含的存在”与作为命题或语句的字面之意 的“明示的存在”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存在,一旦在命题或语句中两者发生冲突,则明示的存 在就自动地消除了隐含的存在,这样,整个命题或语句就以明示的存在为准。

在对存在作“隐含的”与“明示的”之分这一点上,逻辑学家盖士达的“潜预设”(pre-su pposition) 理论 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这一 问题 是有助的。按盖士达的观点,所谓一个语句的 潜预设,是指该语句所具有的潜在的、可能的预设,它是一个句子从语义上 而得到的预 设。一个语句的潜预设如果与该语句的特定的语境相一致,则它就显现出来,成为实际的预 设,反之,如果它与该语句的特定的语境相矛盾,则它就被该语境消去而不复存在了。例如 ,相对于语句“小王用不着戒烟,因为事实上小王从没有抽过烟”,尽管“小王用不着戒烟 ”有预设“小王曾抽过烟”,但由于它与后面的语句相矛盾,所以,后面的语句“因为小王 从没有抽过烟”就自动消去了这个预设,因此,这只是一个已被消去的潜预设[5]。可见, 按盖士达的观点,对语句的潜预设的设定只是语义上的,而该潜预设在具体的语境中能 否显现出来,则是一个语用问题。套用盖士达的这一说法,我认为,我们也可以说,隐含的 存在只是一个语义上的问题,而它能否变成明示的存在则是一个语用问题。

3 传统逻辑的存在与 现代 逻辑的存在

存在问题并非现代逻辑的产物,实际上,在传统逻辑的性质命题中就涉及到了这个问题, 这就是所谓的“主词存在问题”。

我们知道,在性质命题中,同一素材的四种命题a、e、i、o之间具有真假之间的可推导关 系: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矛盾关系、差等关系。根据这些关系,我们便可以在四种命题 间进行推导,比如,由a命题的真,可以推知e命题为假,由0命题的假可以推知a命题的真, 等等。这种同一素材的a、e、i、o之间的真假关系,也叫对当方阵。但是,这种推导关系有 时会出现问题。例如,根据差等关系,由sap的真可以推出sip一定真,可是,当我们由“所 有的金山都是金子做成的”推出“有的金山是金子做成的”时,我们就发现,这种推理并非 是保真的,因为,在这个推理中,前提“所有的金山都是金子做成的”无疑是真的(即使并 不存在现实的金山),但结论“有的金山是金子做成的”却是假的,因为后者是一个特称命 题,也叫存在命题,其意为:至少存在一座金山是金子做成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传统逻 辑对根据对当方阵所进行的推理有一个要求,即性质命题的主词必须被假定是存在的,如果 不假定主词是存在的,则从全称到特称的推理就不是保真的。

因此,传统逻辑在推理中引入了本体论的假定,它要求主词都必须是存在的。而事实上, 从现代逻辑的观点看,这种假定是错误的。所以,现代逻辑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新的理解。我 认为,现代逻辑对存在问题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第一,现代逻辑对传统的性质命题作了更为精确的。就传统逻辑来看,性质命题都是 主谓形式,它们所断定的是普通名词之间存在的关系,因此,传统逻辑认为,全称命题a与 特称命题i的区别只是主词的周延情况不同,即前者的主词是周延的而后者不周延,除此之 外,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对于这一观点,现代逻辑并不同意,现代逻辑认为,全称命题a 与特称命题i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对于主词的存在并没有作断定,而后者则对于主词的存在 作了明显的断定,因为,全称命题是一个假言命题,而特称命题是一个存在命题。这也就是 说,全称命题“所有s都是p”的真实涵义是:对于所有的个体x,如果x是s,那么x是p,用 公式可以表示为:。而特称命题“有的s是p”的真实涵义则是:至少存在一个 个体x,x是s并且x是p,用公式可以表示为:。通过现代逻辑的这一,我 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主词并不存的情况下,全称命题仍然是真的,而特称命题则是假的 ,因此,在现代逻辑中,sap→sip的推理是无效的。

第二,在“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这一问题上,现代逻辑进行了深入的 研究 。

针对“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康德提出,“存在”不是一种性质,因此,它不是 一个谓词,随后,这个观点得到了大多数逻辑学家与 哲学 家的赞同,弗雷格、罗素、斯特劳 逊、摩尔、赖尔、艾耶尔、奎因等都持相同观点。按他们的观点,尽管“棕色的牛是存在的 ”与“棕色的牛是健壮的”这两个句子形式相同,即“存在的”与“健壮的”都出现在谓语 位置上,因而从形式上看两者都是谓词,但实际上,语句中的“存在”是可以等值地消去的 ,因为,“棕色的牛是存在的”可以等值地转换为“有的牛是棕色的”,而“棕色的牛是健 壮的”中的“健壮的”却不能被等值地消去。因此,“存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逻辑谓词而 是一个量词,存在语句实际上是一个量词语句,所以,可以用现代逻辑的量词理论来处理存 在语句。

我们知道,在谓词逻辑中,量词主要有两个,即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分别表示为x与x, 前者相当于 自然 语言中的“所有”、“任何”、“一切”等,后者则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 有”、“有的”、“有些”等。如果我们对量词取其客观解释,则全称量词可 解释为“对宇宙间的所有事物x来说,x都是f”,而存在量词则可以解释为“ 宇宙间至少有一个事物x,x是f”。以这种解释为基础,弗雷格与罗素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 点:存在就是命题函项的可满足性。按弗雷格与罗素的观点,谓词其实质是以命题为值域的 函项,一个全称语句是指所有的个体都满足该命题函项,而一个存在语句则是指至少有一个 个个体满足该命题函项。说一个存在语句为真,也就是说这个存在语句的命题函项是可满足 的 [6]。当代美国著名的哲学家与逻辑学家奎因也认为,我们如果要探究某一理论或思想中 的本体论,即探究这种理论或思想中承认哪类对象是存在的,我们可以将这种理论或思想先 进行谓词逻辑的处理,将其语句进行量化,然后确定该理论或思想中哪些量词式是真的(即 确定哪些量词式是该理论中的定理),最后再确定要使得这些量词式为真,存在量词式的约 束变项该取什么值。这些存在量词式的约束变项所取的值便是该理论或思想所认可的存在物 。因此,奎因也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口号:“存在物的整个领域是变项的值域,存在就是一个 变项的值”[7]。奎因还进一步指出,所谓存在,就是在一个约束变项这种代词的指称范围 之内。“被假定为一个存在物,纯粹只被看作一个变项的值”,“我们的整个本体论,不管 它可能是什么样的本体论,都在‘有个东西’、‘无一东西’、‘一切东西’这些量化变项 所涉及的范围之内,当且仅当为了使我们的一个断定是真的,我们必须认为,所谓被假定的 东西是在我们的变项所涉及的东西范围之外,才能确信一个特殊的本体论的假设。”[8]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认为“存在”不是一个逻辑谓词,用量词理论来处理存在问题, 这就是现代逻辑对存在问题的主流处理方式。(当然,也有一些现代逻辑分支仍然认为存在 是一个谓词,比如非经典逻辑中的自由逻辑就持此观点。)在这种处理方式下,存在被看作 命题函项的可满足性,是约束变项的值。很明显,这种处理方式的好处就是将存在问题变成 了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从而从逻辑上解决了所谓的“存在难题”。但我认为,这种处理方 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回避了存在作为一个谓词所面临的各种逻辑哲学问题,毕竟,存在 至少是一个语法谓词。因此,我认为,本文的第一与第二部分实际上就是在承认存在是一个 逻辑谓词的前提下对解决存在问题所作的一种探讨。

【 参考 文献 】

[1][6]陈晓平.关于存在问题[j].哲学研究,1997(12).

[2]陈波.逻辑哲学引论[m].出版社,1990.289.

[3][4]杜国平.论作为跨界谓词的“存在”[j].哲学研究,1997(2).

[5]杨先顺.论盖士达的潜预设理论[j].学术研究,1998(5)增刊.

[7][8]奎因.从逻辑的观点看[m].江天骥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31.

第二篇 分析性概念的严格定义与哲学考察_逻辑学论文

引言

逻辑真、必然性和 性是逻辑 哲学 和哲学经常讨论和涉及到的重要概念。今天逻辑真和必然性都得到了逻辑语义学的严格刻画,唯有性还是个空白。这并不表明性的重要性弱于其他两个概念。50年代,奎因的一篇檄文《经验论的两个教条》曾在西方哲学界掀起了一场持续十余年的激烈争论。其中所反对的第一个教条就是陈述与综合陈述之间存在根本的区别。奎因首先区分了两类陈述,逻辑真的陈述以及依赖同义性概念或其他处理的第二类陈述,它们分别以以下两个陈述为典型:

(1)没有一个非已婚男子是已婚的。

(2)没有一个单身汉是已婚的。

奎因也认为 问题 主要不在于逻辑真的陈述,而在于第二类陈述。(参见《从逻辑的观点看》,威拉德·奎因著,江天骥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1—22页)因为逻辑真的概念已得到了逻辑语义学的严格刻画,所以奎因无法否认逻辑真的陈述的存在。但是,正是由于没有刻画第二类陈述的性(以下称为“狭义性”,概括这两类陈述的性称为“广义性”)的严格 方法 ,由于有这样一个模糊的中间地带的存在,最终使得奎因似乎有理由宣布“尽管这一切有先天的合理性,性和综合性的界线却一直根本没有划出来。认为有这样一个界线可划,这是经验论的一个非经验的教条,一个形而上学的信条。WWW.0519news.COm”(同上书,第35页)尽管这个结论显得武断了一些,但是,由于狭义性也确实没有严格的定义,在这场争论中,奎因似乎多少占了一些上风。甚至有观点认为,这是逻辑经验主义后来萧条甚至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际上陈述与综合陈述的区别是相当直观的,并不仅仅为逻辑经验主义所主张、所接受。即使奎因的责难看起来击中了要害,还是有许多人不接受奎因的意见,也有过各种对奎因的反驳。但是时至今日,这些努力都缺少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于性概念从正面给出严格的定义或界定。这使得性概念仍处于不够清晰的境地,也使得奎因的观点依然占有一定的地位。近半个世纪了,虽然已是老问题,但仍有讨论的必要。首先要做的就是正面解决什么是性的问题。本文以逻辑语义学为工具,试说明,对任意的一个语言,如果我们能对该语言中的陈述给出逻辑真的定义,那么我们同样也能得到性这一概念的严格定义。

带涵义约定的逻辑语义学

今天一阶语言的逻辑语义学已经完全成熟,下面已此为例来建立性的定义。

附图

附图

另外,从定义s-有效的过程不难看出该定义方法的一般性:对任何一个与上类似的外延的逻辑语义学,总可以在其基础上类似地给出带涵义约定的逻辑语义学,给出相应的s-有效定义。

s-有效性与性

s-有效性就是对直观性概念的严格刻画,就像有效性是对直观的逻辑真概念的严格刻画一样。通常所说的逻辑真可以由逻辑语义学的严格概念有效性来刻画:如果一个命题的命题形式是有效的,那么该命题是逻辑真的;更严格地说,如果一个命题的命题形式是某一逻辑的语义解释下有效的,那么这一命题就是相对于该逻辑来说的逻辑真的。在今天,有效性是直观的逻辑真概念的严格刻画这一点应该说已没有异议。下面说明s-有效性就是对直观性概念的严格刻画。

哲学史上首次对陈述和综合陈述作出明确区分的是康德。他称之为判断和综合判断。简单地说,判断就是谓项的 内容 都包含在主项之中的判断。更早一些,这一区分的 历史 渊源还可以上溯到莱布尼茨的理性的真和事实的真的区分以及休谟对于观念的联系与经验事实所作的区分。数理逻辑产生后,康德的表述被 现代 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们作了两点今天大家一般都接受的修改:不再用“判断”,改为“陈述”或“命题”;取消了主谓式语句的限制,可以对任何语句考虑它的性或综合性。在此之下,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们试图对于性给出一些现代的表述和刻画。例如,艾耶尔认为:“一个命题若其有效性仅依赖其中的符号的定义,那么该命题就是性的;而一个命题若其有效性根据经验事实来确定,那么它就是综合的”(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转引自《哲学逻辑导论》,a.c.格雷林著,四川出版社1992年版,第45页)。

附图(参见r.carnap,meaning and necessity,chicago,seconded. 1956)王浩曾转述哥德尔对“的”一词挑选出的两种涵义:重言的以及的。后者指的是:一个“命题被称为是的,其成立的‘理由在于其中出现的概念的意义’……”(《经验主义的两个戒条》,王浩著,载《         关于s- 性的 哲学 讨论

s-性存在三个 问题 :

(1)我们的目的似乎是要得到一种绝对的性,即不带s的性,但是现在得到的只是s-性,s-性是否刻画了直观的性?

(2)在满足s(q)=p[—]和s(p)=p的情况下,s(ヨx(qx∧px))是个s-有效式。这表明,存在这样的的公式,在某些涵义映射下它是s-有效的,在另一些涵义映射下它又是非s-有效的,相应地,存在这样的的命题,在某些情况下是的,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是综合的,那么命题与综合命题是否还有确定的界线?这似乎反倒支持了奎因的命题与综合命题无法划界的观点。

(3)s-性以s映射为基础。s映射的根据何在, 是否清楚明白,是否还需要说明?

先看问题(1)。我们在上面定义的只是s-性, 即总是相对于某个涵义映射s的性,可以称为相对性。去掉了s后的性,即对任意的s都是的这样的的性, 可以看作某种意义下的绝对的性,就是逻辑真。因为这种性对应于对任意s都s-有效, 即有效性。如果我们还要将逻辑真与狭义性加以区别的话,那么只能得到相对的性。用逻辑语义学来刻画性并不是要找出绝对的性,其根本目的是借助于这个工具使得我们可以将这一问题加以澄清。在这个刻画中,我们离不开涵义s映射, 这正是说明了任何命题都有涵义约定作为其性的一个先决条件。有涵义约定在先,恰恰说明了性的基本性质。借助逻辑语义学这个性质现在更为明确。  

再看问题(2)。的确,对于不同的映射s有不同的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划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命题与综合命题确实没有绝对的界线。应该说,奎因看到了这一点,甚至可以说他首次把这个问题明确地摆在人们前面,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果奎因的意见就此为止,那么他是正确的。但是从这里出发,他走得太远,认为命题与综合命题之间没有严格的界线。实际上,给定一个涵义约定s, 总会得到一些确定的命题与综合命题。而且我们只要使用一个语言,总要遵循该语言的某些约定,如果再考虑到具体的语言环境,可能还会有某些特殊的约定,因此总有某些在一定的约定下的命题与综合命题。这一点是不可否定的。尽管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约定来说都可以被替换或被取消,即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但总有约定存在,这是绝对的。我们不能从每个约定的相对性出发来否定在总体上约定存在的绝对性,即不能由每个命题的相对的性来否定命题存在的绝对性。事实上,逻辑真也有一定的相对性。相对于不同的逻辑,有不同的逻辑真。但我们不能据此说不存在逻辑真。如果我们不否定逻辑真命题有严格的界定,那么我们同样不能否定命题也有严格的界定。

最后,看问题(3)。从技术的角度说,s映射作为一种函数在概念上是严格和清楚的,就像该语义解释中的其他函数η,ρ等一样,似乎从来没有人对它们提出怀疑。当然,从哲学的角度说,考虑到性概念形成和 发展 的 历史 ,以及对于直观性概念的刻画,可以继续追问实际中的s是什么。在一个实际使用的语言中,这个s可以是 自然 形成的同义词之间的对应,可以是为某种需要而设立的约定,如为说话方便设立的约定,为保密设立的约定,为游戏设立的约定等,还可是出于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某种约定。总之,不论是什么,只要满足s 映射的抽象性质,都是一个具体的s映射。面对这类具体的s映射,可能有些还可以追问其产生的原因,是否均据某些经验事实形成,是否清楚等,但肯定有些不存在这类问题。例如,为保密而设立的“密电码”。每一个表都是一个s映射。 我们可以在一台 计算 机上随机地产生成千上万个表。由这些表所确定的映射清楚、严格,而且它的形成只与机器的自身的内部状态有关,与我们的经验无关。相对于每个表,都有一些命题。用什么东西来确定性,给性下定义,定义项中的成分本身是否清楚,这些问题固然重要,但是这并不能使我们仅根据一些个别的例子中的某些问题,如同义性概念是否清晰,语义规则的根据何在等,否定命题与综合命题的界线。

性定义的定义项中的成分是否清楚明白,根据何在,正是在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中,讨论被引入了更深更广的哲学领域。历史上曾出现过借助于逻辑真和必然性甚至先天性来定义或说明性,虽然这些方案,特别是卡尔纳普对逻辑真和必然性的探讨,对于模态逻辑语义学的产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对于解释性来说并不是好办法。事实上今天人们早已认识到,这些概念属于不同领域:“性是一语义学概念,必然性是一形而上学概念,而先天性是一认识论概念”(《哲学逻辑导论》,同上书,第61页)。至于逻辑真,可以看作真 理论 概念。因此,虽然这些概念有某种相似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说明,但是也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说明,并不能相互定义和刻画。否则,势必把性概念的讨论引向更复杂的境地,将多种问题纠缠在一起。实际情况就是如此。既然性是个语义学概念,在逻辑学已提供了强大的语义工具的今天,应该可以在语义学本身到解决,而无需借助其他领域的概念。s-性就是这样一个概念,仅仅是一个语义学概念,只需要最少的基础,也无需涉及其他哲学问题。例如,如果一个s映射来自于词项的同义性,只要规定一张同义词的对照表,不论同义性概念是否清楚,也不论一规定出自何处,这个约定本身是清楚的,而且在这个约定下,就会有一些确定的命题。在s 映射的性的定义下,我们可以探讨性的根源是什么,但不存在因这个根源不清楚而使得性概念不清楚的问题。特别地,从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用逻辑真或必然性来解释性,实际上也是在寻求一种绝对的性。但是这种性是不存在的。利用逻辑语义学的考察为我们指出了这一点。这是以往对于性概念的正面 研究 的一个误区。

奎因作为命题与综合命题存在严格界线的最有力的反对者,在此有必要对他的 方法 和观点提出作者本人的一些看法。应该承认有一点奎因是正确的,即不存在绝对的狭义性。从过去的正面意见也是在寻求一种绝对的狭义性来看,仅就这一点来说,奎因向传统观念的挑战是成功的。但是,不存在绝对的狭义性并不等于不存在严格的性概念,不等于不存在命题和综合命题的严格界线。在这里,奎因为了得出过强的结论,一方面用任何一个涵义约定的不必然性去否定总有涵义约定存在的必然性,混淆问题的层次,另一方面,只在认识论的意义下讨论性概念的来源,是否清晰等,以否定相对于每个涵义约定都有一个综合命题与命题的严格区分,转移论题。事实上,奎因只是批判了当时的几种对于性的理解或定义。尽管他的批判不乏正确之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只是通过指出这些定义问题就否认命题与综合命题界线的存在。即使到 目前 为止我们仍然没有找到性的严格定义,仍然没有在命题与综合命题之间划出一条严格的界线,没找到不等于没有,我们也仍然不能断言一定不存在这样的定义和界线。所以,尽管奎因在认为不存在绝对的狭义性上是正确的,但是在总体上他的方法和观点是错误的。

s-性的提出有两个意义:

1.s-性依赖于s-有效性,而s-有效性是个逻辑语义学概念。为了给出性概念,我们先要确定一个逻辑。以不同的逻辑为基础,可以得到不同的性。这表明命题的性是以逻辑为基础的。

2.s-性可以对命题给出更细致的划界。原来仅依赖有效性和可满足性所有命题可以分为三类:逻辑真的命题,非逻辑真但可以为真的命题。(即其命题形式为非有效但可满足式的命题),不可为真的命题。逻辑真命题就是对任意s都是s-的命题,即绝对命题。s-性可以将第二类命题进一步分为其命题形式可s-有效的命题和不可s-有效的命题。对于后者来说,因为其命题形式不可s-有效,即在任何情况下后不可能成为命题,但又是可满足的,因此这类命题可以看作绝对的综合命题。由此可以看出,尽管没有绝对的狭义命题,但是有绝对的综合命题。对于前者来说,在给定的任一涵义映射s 的情况下,还可以再分为s-命题和s-综合命题。它们都是相对s而言的,因而是相对命题和相对综合命题。相对命题也即狭义的命题。据上所述,所有命题现在可以分为四类:逻辑真命题(即绝对命题),相对和相对综合命题,绝对综合命题以及不可真命题。

第三篇 哲学对形而上学的相关分析_逻辑学论文

内容 摘要: 现代 哲学 把传统形而上学看作是无意义的虚假陈述而加以拒斥。首先是维特根斯坦依据其语言图像 理论 而认为形而上学的 问题 和命题都是无意义的,随后逻辑实证主义者从经验主义的可证实原则出发提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再其后蒯因以他的“本体论承诺”理论仍然坚持否定哲学具有陈述存在的意义。在我看来,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在根本上是不成功的,但它仍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理论成果而具有启示意义和广泛 影响 。

关键词:哲学 拒斥形而上学 无意义性 评价

现代主义或哲学,是对兴起并盛行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由几种哲学流派和哲学理论所共同构成的一种哲学思潮的称呼。这些思想流派和理论的共同之点就在于,都非常重视对语言的逻辑,语言不仅是进行哲学 研究 所必须的 方法 ,而且也是哲学活动的全部内容和目的本身。另一方面,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与拒斥,也是贯穿在整个主义运动中的一个根本的主题和宗旨,主义思潮从兴起到 发展 都同这个主题或宗旨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将围绕着哲学把形而上学看成是“无意义的虚假陈述”这一基本观点,着重探讨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维也纳学派以及蒯因哲学的反形而上学思想,旨在清理线索、考察实质,并力求从哲学自身反思的高度上对其局限和意义有所把握。

1.哲学的问题和命题都是无意义的

维特根斯坦是现代哲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也是主义反形而上学传统的第一位肇始者。wWw.0519news.cOM其前期的哲学代表作《逻辑哲学论》对作为逻辑实证主义[1]中坚力量的维也纳学派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以至于这个学派中的许多人在很长一段时期里都把维特根斯坦视为他们的同路人,并把《逻辑哲学论》一书奉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宣言书和“圣经”。在这部著作中,维特根斯坦首次表达了他的反形而上学思想,认为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在于企图“说不可说的东西”,其结果却是提出了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和命题”。维特根斯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这一批判,又是建立在他的语言图像理论的基础上的,在这个理论中,他首次提出了语言的界限问题并由此而表明传统哲学的错误之所在,因此,“语言图像论”就是维氏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起点和依据。

语言图像论的核心观点是:每一个基本命题,都是一个基本事实的图像。由此又可以引伸出,由所有的命题构成的整个语言系统就是由所有的事实构成的整个现实世界的图像,简言之,语言是现实世界的图像。把语言看作是现实世界的图像,这是维特根斯坦在语言、思想与实在的关系问题上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问题是,通常当我们谈到一个东西是另一个东西的图像时,总是意味着它们之间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那么语言与现实之间究竟有什么相似之处呢?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说应如何理解才是恰当的?

在我们通常的理解中,“图像”这个概念意味着一种具有可感性质的东西,说一个东西是另一个东西的图像,就是说一个东西再现了另一个东西的某些可感的经验特质,或者说,作为图像的东西与作为原型的东西之间存在着某些经验性质上的相似之处。比如一幅山水画,就是对它的原型——现实中的山水的再现,被再现的就是山水的形状、色彩、方位和大小比例等经验特质。然而,当维特根斯坦说“命题是实在的图像,命题是我们所想象的实在的模型”(4.01)[2] 时,并不是在这种“相同的可感性质”意义上来来使用“图像”这个概念的。因为命题是由各个语词构成的,这些语词同现实中的事物之间没有任何经验性质上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一个由语词组合而成的命题也不可能与一个由事物构成的事实之间有任何相同的可感性质。所以,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图像,实质上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而非经验意义上的“图像”,它仅仅指的是一种逻辑结构图。命题虽然不可能与事实有任何相同的经验内容,但命题的逻辑结构却与构成事实的逻辑结构是一致的。说命题或语言是事实的图像,就是说命题以自身的逻辑结构再现或描绘了现实世界的逻辑结构。可见,命题仍然是一种“图像”,但它不是以可感的经验性质为内容的图像,而是以抽象的逻辑结构为内容的图像。

维特根斯坦始终没有讲得很清楚的是,命题与事实共有的逻辑结构,究竟是经验事实自身所具有的呢,还是我们在运用语言描述它们时才赋予它们的。他有时似乎倾向于认为经验事实自身并无逻辑,事物之间的组合纯粹是偶然的;有时又倾向于认为事实本身是有逻辑结构的。如他说,“在图像和被图示者中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因此前者才能是后者的图像”,(2.161)又说:“任何图像,无论具有什么形式,一般说来要正确地或错误地图示实在,就必须与实在具有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逻辑形式,即实在的形式。”(2.18)联系其上下文来看,认为实在世界本身就有逻辑结构显然更能与维特根斯坦的整个思想观点相协调。他进一步指出,在命题与事实的逻辑结构之间,存在着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首先,命题中包含的名称要素与所描绘的事实中包含的对象要素是相对应的,“在图像中图像的要素代表对象”(2·131);其次,命题中包含的名称以某种方式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定的逻辑结构,这种结构与事实中包含的对象之间的组合方式或逻辑结构也是相对应的。只有处于这样的一一对应关系中,命题才可能成为描绘事实的逻辑图像。 

根据命题与事实的这种一一对应关系,维特根斯坦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语言的运用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经验世界的界限。语言与经验世界具有共同的逻辑空间,这就表明了,语言是与经验世界相对应的语言,它是用来描述经验世界的,而一旦超出了这个经验世界的范围,则没有语言可以与之相对,即不可能用语言来加以描述。如果我们一定要将语言运用到经验世界之外,去陈述诸如“世界整体”这样的非经验的对象时,我们的语言(包括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就会陷入逻辑混乱之中。有鉴于此,维特根斯坦就提出了为语言划界的问题,并声明他写作《逻辑哲学论》的根本意图正是“想要为思想划定一个界限,或者毋宁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3] 所谓“为思想的表达划界”,就是要在能够由命题(语言)表达的东西和不能由命题表达而只能显现的东西之间划一条界限:在界限的这边就是实在的经验世界,它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对象;在界限的另一边则是非实在或非经验的领域,它

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而“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7)。 

需要指出的是,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中,超出经验之外的东西虽然是不可言说的,但确实是存在的,他称之为“神秘的东西”。他说:“确实有某些不能言说的东西。这些东西显现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6.522)在他后来给友人的一封信中甚至认为,不能言说的东西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他写道:“当时我要写的是,我的著作(指《逻辑哲学论》一书--笔者注)由两部分组成:写在这里的再加上所有我没写的。正是这第二部分是重要的部分。”[4] 可见,在承认非经验事物的存在这一点上,维特根斯坦与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家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区别或分歧仅仅在于:传统哲学家认为超感性的世界不仅是存在的,而且也是可以对之进行思考和表述的;维特根斯坦却认为,超越的东西虽然存在着,但我们却不能对之进行思考和表述,而只能保持沉默。然而,传统哲学家经常加以探讨的对象,却恰恰正是这些本来应当对之保持沉默的东西:如作为整体的世界问题、语言的问题、逻辑问题、自我问题、伦 理学 问题及人生的意义问题等等。据此,维特根斯坦就得出了他对传统形而上学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以往的全部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在于,总是企图去思考和言说不可说的东西、神秘的东西,其结果却只能是得到一些既不能被验证同时又不合逻辑的无意义言说。这些言说无所谓真假,因此也就没有意义,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关于哲学问题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错误的,而是没有意义的”(4.003)。

对于无意义的哲学命题,就必须把它们从我们的语言系统中清除出去,而这首先是要为语言划定一个界限。当把哲学命题从语言中清除出去之后,剩下的就只是 自然 科学 的命题了。维特根斯坦说,除了自然科学的命题之外,我们不要说任何其它的事情,因为“一切真命题的总和就是整个自然科学”(4.11)。但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当哲学不再去陈述超经验的对象时,它又不能归在经验科学之内,那么哲学还能做什么呢?维特根斯坦的回答是,哲学应当是一种旨在澄清思想或命题的活动。“哲学的目的是使思想在逻辑上明晰。哲学不是理论,而是活动。哲学的工作主要在于解释。哲学的结果不是一定数量的‘哲学命题’,而是命题的澄清。哲学应该使思想清晰,并且为思想划定明确的界限”(4.112)。这就是说,哲学仅仅是一种为语言划界并进行语言的活动而不再是一个命题体系,它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澄清并纠正我们思想和语言中的逻辑错误。然而颇有意思的是,《逻辑哲学论》全书中所提出的七个基本命题,却恰恰是一个命题的体系;它们所探讨的那些问题,也正是属于“不可说的”的超经验领域的。就是说,维特根斯坦一方面极力反对提出任何超经验的哲学命题,但另一方面他自己却又提出了这样的一些命题。对于这种矛盾的状况,维特根斯坦就申明道:“任何了解我的人终究要认识到我的命题是无意义的。这些命题只是他用来攀登的阶梯,当他超越了这些阶梯之后,他必须抛弃这个梯子。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然后才能正确地看这个世界”(6.54)。然而,对于想要表明他的哲学命题的无意义性而言,这个申明显然并不是很有说服力的,相反,我们看到的是,正是被他称之为“无意义的”的许多哲学命题,构成了我们进行其它科学研究活动所必须的前提即“梯子”。 

2.拒斥形而上学

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是主义思潮中反对形而上学态度最坚决、言辞也最激烈的一个流派,正是这个流派的代表人物卡尔纳普断然地提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维也纳学派受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经验主义、逻辑主义的影响很大,并直接继承了他的“形而上学是无意义的陈述”这一反形而上学的基本观点。但在具体论证这个观点时,他们的理论依据又有所不同。《逻辑哲学论》是从语言图像理论出发来说明形而上学命题的无意义性的,而维也纳学派则主要是根据可证实性原则提出了他们的“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

所谓可证实性原则,它是判定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的原则或标准。在维也纳学派的成员看来,一个命题的首要问题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真实,而是它是否有意义,因为命题必须首先是有意义的,其次才谈得上它的真假问题。判断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是依据逻辑,而要判断一个综合命题是否有意义,在根本上就必须看它是否有被经验证实的可能性,或者说是否可以指出通过经验来证实它的方法。如果这样一种经验证实的方法是存在的,那么命题就是有意义的,反之,则是无意义的。这种诉诸经验证实方法来判断命题是否有意义的原则,就是维也纳学派所主张的经验证实原则或可证实性原则。正如维也纳学派的领袖人物石里克所说:“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就等于陈述使用这个句子的规则,也就是陈述证实(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而最基本的命题总是与一定的经验相关,因此“没有一种理解意义的办法不需要最终涉及实指定义,这就是说,显然是全都要涉及‘经验’或‘证实的可能性’。”[5] 维也纳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卡尔纳普更明确地指出:只有当一个命题或语句是一个表示观察或知觉的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时,或者说,只有当一个命题或语句可以还原为一个表示观察或知觉的基本命题时,这个命题或语句才具有意义。这就是说,命题的意义要取决是否可以还原为一种经验观察的方法。

然而,当可证实性原则一旦被运用到实际中,立刻就会暴露出它的局限性来。因为按照这个标准,许多涉及到自然科学基础的命题,都会因为不能诉诸于经验观察而要被排除在有意义的命题范围之外了,这显然是不能允许的。因此,为了克服可证实性原则对命题意义作了过分狭窄的限制这一缺陷,卡尔纳普后来就对这个原则进行了修正,提出以“可验证性原则”来取代可证实性原则。在他看来,只要能够对某个语句提出任何可以设想的观察结果来做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证明,那末这个语句就是具有认识意义的。换言之,只要从一个命题能够引伸出一些可以诉诸于经验观察的真实命题,那么这个命题就是有意义的。并且,“可验证性”并不是一种完全的证实,而只是一个逐渐增强确证的过程。他说:“如果证实指的是对真理做出一种决定性的和最终的确定,那么,我们就会看出,任何(综合的)语句都是不能证实的。我们只

能对语句做出愈来愈多的验证。因此,我们以后谈论验证的问题,而不谈论证实的问题。”[6] 他又说,“在许多情况下,有了数量不多的肯定的例子,我们就达到了实际上足够的确实性,于是我们便停止实验。但理论上永远存在着把检验观察的序列继续下去的可能性。所以在这里任何完全的证实都是不可能的,却只是一个逐渐增强确证的过程。”[7] 

无论是根据可证实性原则还是可验证性原则,形而上学命题都被视为是没有意义的言说。形而上学命题表面上看具有综合命题的语法形式,但它们实际上是不可能得到任何经验的证实或验证的,换言之,它们表面上好像是在陈述一些事实,但实际上并无事实与之相对应,因此它们并不是有意义的综合命题而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说法而已。跟维特根斯坦一样,逻辑实证主义者也认为,形而上学试图把握诸如世界的本原、本质这样一些“纯粹性质的内容”,是一切错误的根源,是造成其无意义性的根本要害所在。但是,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不可说的东西总还是存在的,而在逻辑实证主义者那里,不可说的东西根本也是不存在的,而只是一些主观的体验。如石里克就认为:“形而上学者的努力一向集中在这一荒谬的目标上,要用知识来表达纯粹性质的内容(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要说那不可说的东西。性质是不能说的,只能显示在体验中,而认识是与体验毫无关系的。因此形而上学的没落并不是因为解决它的问题是人的理性所不能胜任的事(像康德所想的那样),而是根本就没有这种问题。”[8] 不可说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因此关于它的问题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卡尔纳普更极端地认为,形而上学哲学家们是用科学语言来做本应该是文学 艺术 做的事情,即在概念思维中来表达他们对世界的主观体验。这样的结果就只能是,一方面形而上学对科学没有任何贡献,另一方面又不能像真正的艺术品那样充分、恰当地表达人的生活感情,因此,形而上学只是一些空洞的、毫无意义的言辞。 

对于这种无意义的形而上学言说,卡尔纳普又将它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构成命题的语词没有意义,如“神”、“始基”、“自在之物”、“理念”、“无限”、“绝对”、“自我”等哲学术语,完全没有经验对象与之对应,因此它们只是一些无意义的词;另一种情况是把有意义的词用违反逻辑法则的方式组合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句子,其实没有逻辑结构,当然也不可能有经验事实与之相对应。上述这两种情况,就属于应被拒斥的形而上学之列;所谓“拒斥形而上学”,就是要通过对语言的逻辑来把形而上学的命题统统从人类的知识系统中清除出去。卡尔纳普这种激进的态度自然就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与反对,后来他本人也意识到,他的上述看法是过于简单化了,作为对批评的一种回应,于是又提出了一种修正的说法。他指出,语言可以划分为对象句和逻辑句两类,前者陈述对象,后者陈述句法,说话方式相应地有“内容的”和“形式的”两种。哲学命题实际上是用内容的说话方式来表达形式的说话方式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说,它表面上陈述的是事实,实际上是对语言句法规则的表达。但在形而上学中,内容的说话方式往往掩盖了形式的说话方式,以致人们以为这些命题是描述某种实在对象的。因此,以往的哲学命题并不一定就是无意义的,只要我们把被内容的说说话方式掩盖了的形式的说话方式揭示出来,正确地认识到命题中所表达的句法内容,那么哲学命题仍然是可以有意义的。这样一来,实际上就是把陈述存在的哲学命题转换成了表达语言规则的句法命题,哲学对存在(对象)的研究也就变成了对语言句法规则的研究了。

3.本体论承诺是 科学 理论 的必要前提

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不断地修正他们的理论,对他们的可证实性原则和反形而上学口号提出越来越宽泛的解释,这恰好表明了在他们的理论中,存在着许多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和矛盾。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和矛盾,继逻辑实证主义之后, 哲学 内部又 发展 出来了一些新的流派,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将实用主义与哲学结合起来的逻辑实用主义,蒯因就是这个学派最主要的一位代表人物。蒯因在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整体论”的经验检验理论和本体论承诺的观点,这可以看作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一种批判性的继承。虽然他不象逻辑实证主义者那样断然声称要拒斥形而上学,相反,在一定意义上他承认形而上学命题存在的意义和合法性。但他又把形而上学命题的意义仅仅限定在理论体系所必须的假设前提上,从而在根本上并未超出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学派对形而上学的基本看法,这就是:形而上学命题并未陈述任何经验事实。换言之,蒯因实际上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继续将形而上学-哲学置于一种与陈述任何实在对象都无关的境地。

蒯因的“整体论”的经验检验理论是其全部思想的出发点,它的基本思想是这样的:经验的检验始终只是针对命题的整个体系的,而不是针对孤立的命题;不论提出什么样的经验检验,都不能单独地证明某个命题是假的或真的,因为对命题体系中的其它命题作些调整,总是能够抵消这种反证。比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个命题,属于我们关于鸟类所有知识的一部分。当有人发现了一只黑天鹅时,他可以根据他关于鸟类的其它知识而说这只黑色的鸟不属于天鹅类,由此就能保证原先命题不被否证。实际上,当一个理论体系与经验发生冲突而需要对体系的有关部分加以调整时,科学家们总是根据保守主义原则--尽量用已经熟悉的原理来说明新的现象,和简单性的原则--尽可能用较少的定则来解释较多的现象,来进行这种调整。因此,一个假说是否要被科学家接受或否定,不仅取决于有关的观察或实验的结果,而且还取决于科学家要求保守性和简单性这两个主观条件。这样一来,蒯因就把逻辑实证主义关于每一个有意义的命题都可以用经验加以证实这个基本原则,重新解释为具有经验意义的是我们的整个知识体系,因此应当把知识的体系而不是孤立的个别命题当作经验检验的单位。 

在这种“整体论”的经验检验理论的基础上,蒯因就提出了“本体论的承诺”这个概念。在他看来,本体论承诺是必要的,当一个人谈论某种事物或接受一种理论时,他就有义务接受某种本体论的论断。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预先设定某物是存在的,才能来讨论某物是怎样的。我们接受一种本体论,同我们接受一个最简单的、可以把原始经验的零乱材

料置于其中并加以整理的概念框架是等同的。他声称:“一旦我们择定了要容纳最广义的科学的全面的概念结构,我们的本体论就决定了。”[9] 然而,这种本体论承诺又具有约定的性质,就是说,当我们断言某某事物存在时,其实是在约定某某事物是存在的,也就是做出一种本体论的承诺。至于该事物是否存在,这个 问题 实际上是不重要的,至少是在制定一种理论体系前问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做出某种本体论承诺的目的是要据此而建构某种有效的理论体系,因此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本体论承诺和它所属的理论体系是否是恰当的、有效的。依据“整体论”的经验检验原则,检验理论体系有效性的 方法 是从中推导出一些观察陈述来,看它们是否跟感觉经验相协调。如果它们跟感觉经验相协调,那就说明这个理论体系是有效的,可接受的,同时也就表明了该理论体系中的概念所指事物的存在,反之,则不承认它们的存在。这就是说,一个理论体系被经验检验为有效的、可接受的,那么它所包含的某物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就是有效的、可接受的,而不管该事物究竟是否是实际存在的。

蒯因的上述这番论证表明,他实际上是把本体论问题完全归结为了一个语言的问题。在他看来,我们之所以有义务承认某种对象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的语言中有关于该对象的词语在起作用。他承认物理对象和抽象实体的存在,但这只是一种在理论中或语言中的承认,目的是为了保证指示该对象的词语在语言使用中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他把哲学包括科学中的所有基本概念都看成是为了便于说明问题而做出的理论假设,它们与宗教神话没有本质的区别。他说:“物理对象是作为方便的中介物被概念地引入这局面的--不是用根据经验的定义,而只是作为在认识上可同荷马史诗中的诸神相比的一些不可简约的设定物。……从认识论的观点看,物理对象和诸神只是程度上、而非种类上的不同。这两种东西只是作为文化的设定物进入我们的概念的。”[10] 至于在说明世界的本质时出现的多种不同的本体论,只是一些不同的概念框架而已,它们在不同的场合下有不同的作用。我们选择一种本体论或一种概念框架的标准,不是看其是否与客观实在相符合,而应当以怎样建立起更有效、更具解释力的理论体系为标准。本体论问题就是为科学理论选择一种方便的语言形式、一个方便的概念体系或概念框架的问题。至此,蒯因就把以陈述存在为目的的哲学本体论,完全转化成了为科学选择恰当的概念框架的实用主义的本体论;他虽然也承认本体论概念及其命题是有意义的,但只是作为构成一个理论体系的概念前提而有意义。在否定本体论概念和命题具有实在的 内容 这一点上,他同逻辑实证主义者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

4.哲学的局限及其启示

在我看来,上述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尽管在 现代 哲学史上造成了较大的 影响 ,但从总体上和根本上来看是不成功的,其原因就在于:

第一,哲学依据经验主义(科学主义)的意义标准来反对形而上学是站不住脚的,不得要领的。经验主义的意义标准只能适用于经验科学,然而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除了有经验科学外,还有非经验的学问,哲学就是一种非经验科学的认识活动,它就不适宜用经验标准来对之加以检验。将经验证实或经验验证原则作为理论话语唯一的意义标准或尺度,以此来衡量人类的一切认识活动,这本身就是经验主义的一个教条。实际上,人类的相当一部分知识既不是主要从视觉或听觉这样的感官经验获得的,也不是通过感官经验就可以验证其真假的。比如我们由“内知觉”所获得的对我们自身的意识结构、先天概念框架的把握,我们关于世界的存在、人的存在以及人的某一方面活动的认识和把握等,甚至包括逻辑实证主义(经验主义)自身所提出的那些基本命题,如经验证实原则,显然都不是能够诉诸于经验的检验的。这些认识领域恰恰就是哲学的领域,也是经验科学所达不到才由哲学来承担其认识任务的领域。如果把这些认识内容都作为形而上学的无意义言说从知识系统中通通清除出去了,其结果只能是造成我们人类知识范围的缩小而不是扩大。 

第二,哲学拒斥形而上学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把哲学的未来发展走向局限在对语言的工作上。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当形而上学被解构之后,给哲学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语言的问题,哲学的唯一工作就是通过语义来澄清命题的意义。如石里克所主张的那样:“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活动的体系,……哲学就是那种确定和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11] 但是,我们也看到,语言问题并不是人类生存活动中的唯一问题,甚至不是真正最始源和最根本的问题,人类生活的领域是如此之广泛,而语言活动只是其中的一种活动,语言问题也只是其中的一类问题。如果把哲学仅仅限定在对语言问题的 研究 上,这实际上是缩小了哲学思考的范围,从而也是弱化了哲学关照和影响人类现实生活的能力。因此,哲学为哲学所指出的未来出路是并不可取的,哲学必须超出单纯的语言工作才会有真正的发展和突破。

第三,哲学并没有认识到传统形而上学的真正错误之所在,因此它自身实际上一直都陷在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之中。传统形而上学的一个根本错误或要害之所在,就是它在现实世界之外又虚构了一个超感性的“本体”世界,并把它作为哲学运思和把握的对象,而这正是造成哲学与现实生活错位与背离的根源。哲学家们对形而上学的这一错误并未有很清楚的认识,因此他们在传统形而上学的那种实体性的本体论世界时,又不自觉地在建构着一个新的语言化的本体论世界。不管是写作《逻辑哲学论》时的维特根斯坦还是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他们都把建构一种理想语言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这种理想语言就具有“本体”的意味:语言的本质(逻辑本质)是世界的本质,语言的界限是我们世界的界限,我们的整个世界在本质上就是语言(逻各斯)的世界,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可以归结为语言问题来解决。这种将世界还原为单纯的语言世界,又将其抽象化为一种逻辑架构的做法,正是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的典型表现。可见,哲学虽然以反形而上学标榜自己,但它实际上却不自觉地成了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的一位现代传人。

尽管存在着上述的这些缺陷和问题--它们使得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并不成功,

但我们也要看到,现代哲学确实也取得了许多颇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无愧为为现代哲学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哲学流派。

首先,哲学在科学论方面的研究及其成果,对我们探索哲学的本质、特点、功能和未来可能性等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他们深入地探讨了科学的意义标准问题,科学语言的逻辑结构问题,科学理论的有效性问题,以及当一个理论体系在受到经验挑战时是如何由边沿向中心逐步修正的过程等。他们探究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拒斥形而上学,实际上拒斥的是哲学本身,这当然是不会成功的。但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些研究却有助于我们理解经验科学的性质、特点、功能和边界等,理解科学语言和科学思维的特点,从而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哲学之为哲学的本质特性、思维特点、现实功能及其未来走向等问题。从更深层次上来看,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人类自身把握和对待世界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人类自身生存活动的两种不同的方式,哲学对科学问题的探究,就可以启发我们进一步探究作为人类生存活动的两种基本方式的科学和哲学的区别与联系。

其次,哲学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是他们创立和倡导的语言方法,它在现代思想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固然不会同意把语言作为一种的哲学研究活动,甚至是唯一的哲学研究活动,但语言作为理论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其意义却是不容低估的。语言是使我们的概念保持清晰,避免因逻辑混乱造成思想不清的有力保证。在经过了现代主义思潮的洗礼之后,任何一个哲学家在建构他的理论体系时,都不可能回避对其概念进行语义的问题,从基本概念着手,这几乎成了哲学研究中一种普遍采用的方法。实际上,不只是在哲学中,在其它理论领域,如基础科学、美学、伦 理学 、 学及文学理论中,都广泛地运用到了语言的方法。正是这种广泛存在的影响,表明了语言方法的极端重要性。但不管方法怎么重要,都只能是一种研究的方法,而不应当也不能够代替哲学研究本身。 

注释:

[1] 逻辑实证主义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又以维也纳学派为主体,并且是哲学中批判形而上学态度最鲜明、言辞也最激烈的一个。

[2]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42页,商务印书馆,1996。以下凡引该书正文内容,皆只在文中注明编节号。

[3]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23页,商务印书馆,1996。

[4] 转引自m. k. 穆尼茨:《当代哲学》,21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5] 石里克:《意义和证实》,引自洪谦主编的《逻辑经验主义》,上卷,39、40页,商务印书馆,1982。

[6] 卡尔纳普:《可检验性和意义》,载于《科学哲学》,420页,1936。

[7]《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499页。

[8] 石里克:《哲学的转变》,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哲学卷),315-31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9] 蒯因:《论何物存在》,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27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10] 蒯因:《论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299-30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11] 石里克:《哲学的转变》,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哲学卷),31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第四篇 对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分析_逻辑学论文

一、“凡不可说的,应当沉默”

维特根斯坦就这样以神秘的朦胧诗一般的语言结束了他的《逻辑 哲学 论》。就是这本不到10万字的格言体著作,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哲学流派,扭转了20世纪哲学的方向。它是20世纪享有盛誉的哲学团体“维也纳小组”的“圣经”,在学术聚会与学术沙龙上被逐字逐句的朗诵和讨论,而维特根斯坦本人却以他特有的高傲多次拒绝成为这个著名小组的成员。 

美国著名哲学史家w·考夫曼曾经说过:一个伟大哲学家的标志是:他的出现为哲学指出了一个新的方向。而这样的事情维特根斯坦在他的一生中居然做了两次!

如鹰鹫般棕色而瘦削的面孔,目光深沉有神,举止灵活有力,特立独行,天马行空,没有恋爱,没有婚姻,没有朋友……这就是维特根斯坦,20世纪哲学革命中神话般的英雄。 

还有,一个同性恋者,抑郁症患者,多疑,狂躁,伴随一生的“自杀情结”,生前身后的荣辱毁誉……这也是维特根斯坦,20世纪哲学 的天才。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维特根斯坦应征入伍。未经作战即成为意大利人的战俘。而《逻辑哲学论》的手稿即是在战火纷飞中完成的。 

维特根斯坦后来对自己应征入伍动机的解释是:“是因为我有自杀倾向,而没有比战争更好的自杀方式了。” 

被捕时,维特根斯坦正骑在炮筒上,用口哨吹着贝多芬第七交响乐的第二乐章。wWW.0519news.Com 

什么是“可说的”? 

所有 自然 科学 的命题,都是可说的。维特根斯坦如是说。 

什么是“不可说的”? 

生命。伦理。价值。情感。宗教。。想象。直觉。形而上的本体……一切可以赋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东西,都是不可说的。它们是如此神圣之物,以至不能被说,只能在沉默中显示。 

凡不可说的,只能显示。维特根斯坦如是说。 

维特根斯坦在写给好友冯·费克尔的信中如此解释他的《逻辑哲学论》: 

“本书的观点是伦理的观点……也许这是开启这部著作的一把钥匙……:我的书由两部分组成:这里描述的部分加上所有我还没有写的东西。确切地说,正是第二部分相当重要。” 

不可说的、只能在沉默中显示的东西,永远比可说的东西重要。生命和文化永远高于自然和技术。 

于是:

“凡可说的,都是可以说清楚的”,“凡不可说的,应当沉默。” 

何等简洁、明了;何等单纯、透明。一如主人的衣着,简朴、整洁;一如主人的住所,一床、一椅、一桌,几盆鲜花。哲学的空间纤尘不染。 

简洁与单纯是哲学的最高境界。能将哲学还原至此境界的思想者,非大师莫属。 

我们还需要说什么,我们又还能说什么呢? 

当有人告诉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剽窃了《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时,维特根斯坦大度的一笑:“我不在乎一个小孩偷了我的一个苹果。” 

因此,哲学在维特根斯坦那里终结了。因为“所有的哲学 问题 都解决了”。 

维特根斯坦有力地挥动手臂,大声向世界宣告。 

维特根斯坦走了,走的如此潇洒从容,充满自信。 

二、乡村教师

维特根斯坦离开了哲学的王国,离开了城市的喧嚣,到奥地利三个偏僻的乡村当小学教师。 

那些偏僻的小山村,如果不是维特根斯坦, 历史 学家将永远不可能知道它们的名字;而那些有幸受教于维特根斯坦、如今大部分早已作古的村民,也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们曾经和一个世界级的哲学大师一起生活、 学习 。 

维特根斯坦曾多次表示不愿意做大学教师,他甚至认为,一个人不可能既是大学教师,又是一个诚实的人。 

这使我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律师的墓碑上刻着:“这儿躺着一个律师,一个诚实的人。”一个过路人看见后惊讶的说:“真没想到这么小的地方居然躺得下两个人!” 

但维特根斯坦那过于直露的自白仍然让我震惊!不仅因为我生活于有着“天、地、君、亲、师”的文化传统的   “不要想,而要看!”维特根斯坦号召我们从形而上学的迷雾中迷途知返,回到清楚明白、单纯简洁的日常生活的世界里来。 

这是对人类 哲学 与人类文化的彻底“解构”, 维特根斯坦是一位真正的“后 现代 主义”大师。 

就在维特根斯坦逝世后不到20年,利奥塔发表了他的《后现代知识状况》,运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语言游戏”的概念“解构”自西方启蒙运动以来的“宏大叙事”,他由此成为“后现代主义之父”。 

从此,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几乎成为所有“后现代”哲学家用以“解构”现代哲学思维方式的“万能武器”。在20世纪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无论是利奥塔、福柯还是德里达,其“解构”的锋芒几乎指向每一个被“现代性”浸染的领域,却惟独对尼采和维特根斯坦情有独钟,尊他们为“后现代”思想的先驱和鼻祖…… 

第五篇 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与哲学立场的确立_逻辑学论文

【内容提要】“哲学立场”的自我澄明是关系到哲学存在及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此问题上,“经验的立场”与“超验的立场”二者各执一端,彼此对立。只有超越这二者的知性对立,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哲学立场”这一问题才能找到自己坚实的根基。

【关 键 词】哲学立场/现实生活/辩证法

【 正 文 】

哲学是否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立场”?哲学的“立场”是否可能以及何以可能?随着国内哲学理论思考的日渐深入,这一重大问题正在浮出水面,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讨论。在此方面,有两位学者各执一端的观点颇值得引起人们重视:赵汀阳在一系列著述中提出“无立场的思想”的观点,何中华对赵汀阳观点的批评与回应。(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笔者认为,两人的争论使“哲学立场”这一问题尖锐地凸显在人们面前,使人们难以回避。本文愿以两人的讨论为背景,在此发表一点个人看法,以推动对此问题的探讨。

一、“哲学立场”的自觉:哲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前提

我们每年有上千篇哲学论文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有数十部哲学理论研究专著和教材问世,这些论文和专著都把自己的工作定位为“哲学研究”,把所探讨的问题认同为“哲学问题”,然而,很少有人回到问题的前提去对“哲学立场”进行提问和反思,而这恰恰是哲学得以安身立命的带有根本性的大问题。何中华通过与赵汀阳的对话,把“哲学立场”这一富有挑战性、具有根本性的问题上提升到了自觉的层面并昭示于人们面前,使人们不得不直面它并认真地作出回答。wWw.0519news.cOm

所谓哲学立场,一般而言,是指“任何一个哲学建构者所须臾不可离的根本出发点,具有视野与前提两重含义。”(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但在更深层面上,追问“哲学立场”,实质就是要叩问“哲学的发言”所具有的存在权利与合法性根据究竟为何、哲学在人类全部文化形式中应具有何种特殊姿态等重大问题。用赵汀阳的话讲,它意味着对这些问题的自我反思:“哲学该怎样搞?能怎样搞?或者说,搞哲学意味着什么?”(注:赵汀阳:《哲学操作》,载《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1期。)它要求哲学把目光从对世界、人生,对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的关注中抽身回来,返归自身的本源,探寻哲学安身立命的根本。

对哲学立场自觉的澄明与申辩是所有真正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常识以及实证科学、宗教等文化形式凭借其在人们生活中的直接功效而显示它们的存在理由和价值,这也就是说,它们存在的立场具有“自明性”;与之不同,哲学的立场却从来就不是自明的,需要澄清。从历史上看,一切哲学派别在建构其理论体系时,总是毫无例外地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内容:第一是自身的基本概念以及由概念的展开所形成的理论体系,第二便是对其哲学立场的理论阐明和论证、对它所具有的合法性根据的自我申辨,而且就根本而言,前者之所以可能,必须依赖于后者的坚实性与可靠性。一种没有对“哲学立场”进行自觉阐明与有效辩护的哲学必然是一种糊涂的、无根的哲学,即使它对众多问题喋喋不休地发表了无数看法,也会因为其缺少对“哲学立场”的自觉而仍为“意见”,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哲学境界。对哲学立场的充分自觉是哲学成为哲学的必要条件。

在今天,对哲学立场的自觉澄明具有更加迫切的时代意义。从当代西方哲学的实际来看,对传统哲学基本立场的怀疑与否定,对哲学立场的重新定位与反思,已成为理解整个当代哲学最为重要的线索之一。无论是科学主义思潮,还是人本主义思潮,都把背

离传统哲学的理论立场作为基本出发点,从各个方面否定传统哲学作为最高智慧和第一原理的自我期许;到更为激烈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那里,传统哲学的立场更遭到了空前的否定,例如,罗蒂的“后哲学文化”概念,就希望通过一种没有主导原则、没有最高原理、没有理论中心的新的文化构想,彻底取代以往哲学作为最高智慧、一级真理的“元”立场,从而使当代哲学对传统哲学立场的否定与质疑达到了顶点。

与此同时,当代哲学还有另一些哲学家为在新的时代捍卫与重新确立哲学的立场作出了切实的努力,这一点集中地体现在回归现实生活世界这一趋势上。自胡塞尔提出“生活世界”以来,这一概念引起了20世纪许多哲学家的重视与 共鸣,维特根斯坦对“生活形式”的强调,日常语言学派对语言日常用法的关注,西方主义哲学家对“日常生活批判”的高度重视,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等人对“生活世界”的阐述……,都共同地体现了这些哲学家回到“生活世界”、立足于“生活世界”重建其哲学立场的致思取向。(注:参见衣俊卿:《理性向生活世界的回归》,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从上述这一世界性哲学发展的宏观背景出发观照何中华与赵汀阳的对话,这种对话便获得了一种更为深广的意义,他们不仅对当代哲学所提出的“哲学立场”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了细致思考并作出了积极回应,尤其可贵的是还从不同角度切入了哲学立场的“生活基础”这一层面,自觉地把哲学立场的确立,同对生活意义的觉解内在地联系在一起,表明了两人的致思与当代哲学的最新动向具有深层的一致性。

具体而言,由于对“生活”的觉解采取了一种“超验”的态度,何中华实质代表了一种“超验主义”的哲学立场。正如他自己所声明的:“哲学立场只能是超验意义上的不可还原、不可归纳的逻辑自明性前提……哲学不需要明证,它唯一需要的只是超验的自明性本身。”(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正是在“超验本体”的展开中,哲学为人们提供一种超越现存生活的理想生活和高远意境,从而引导人们不断超越固有限制去追求一种应然的生活。哲学在对“超验自明性”的澄明中,显示了所有其它学科都不能代替的功能因而构成了它不可剥夺的独特立场与存在合法性。

与何中华相对,赵汀阳则代表了一种关于生活的“存在论立场”(虽然何中华认为赵代表一种“隐蔽的经验论立场”,赵自称“无立场的思想”,但笔者仍认为“存在论立场”是较恰切的概括)。他认为,对于哲学而言,“生活事物是唯一能够利用的存在论事实,”(注:赵汀阳:《论可能生活》,第13页,三联书店1994年版。)而且,生活的意义不依赖于任何外在于生活的“意义”,生活的意义在于生活本身,生活的意义是“自足”的,具有“自成目的性”,因此,“生活首先是一个存在论事实,在它的存在论问题被阐明之前,任何断言都是没有根据的,唯一正当的方式是仅限于生活这一存在论事实所能出来的东西作为根据”,(注:赵汀阳:《论可能生活》,第21页,三联书店1994年版。)由此出发,“纯粹的思想反思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进入生活……一个有意义的哲学问题或者是一个对生活有意义的思想方法问题,或者是一个生活观念问题。”(注:赵汀阳:《论可能生活》,第186-187页,三联书店1994年版。)

很显然,何中华与赵汀阳的哲学立场具有鲜明的精神气质上的差异,这种差异根源于二人对于“生活”的不同觉解。从何中华超验主义的哲学立场出发,赵汀阳显然是“以一种隐蔽的经验论立场在处理超验的形而上学问题,亦即是以一种非哲学的方式谈论哲学而已”;而从赵汀阳关于生活的存在论立场出发,何中华恰恰是在生活之外谈论生活,因而正是存在论立场所要禁止的,所以何中华的哲学立场显然要被赵汀阳归属于“旧哲学”的范畴。

在我们看来,何、赵两人由于对生活的不同觉解所形成的不同哲学立场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它标志着中国哲学工作者对哲学立场的思考已真正走向自觉。但我们认为,由于两人在觉解“生活”的意义时,都只抓住了其中一个片面的环节,因而其由此出发对哲学立场的思考带有很强的知性思维的痕迹。其实,两人间的对立并非绝对不可消解,我们完全可以吸纳他们各自的合理内核,整合出一种更具理论包容力和说服力的哲学立场,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对“生活”进行真正辩证的觉解与完整的阐释。

二、“现实生活”否定性统一的辩证本质

我们认为,哲学对生活的自觉理解,既不是如何中华那样单纯注目于“超验”的理想生活一极,也不是象赵汀阳那样把生活局限为一个“存在论事实”,而是把生活觉解为一个多层面、多向度内容否定性统一的辩证结构,正是在这种辩证结构的澄明中,生活才获得了其完整的意义并具有了真正

的现实性,从而成为了对每个人而言的“现实生活”。

对于“现实生活”辩证结构的揭示,可以从“纵”与“横”两个方向着手。

从“纵”的方面看,“现实生活”是历史性与超越性的否定性统一。

历史性是现实生活的内在环节。人的确是自己生活的创造者,是生活方式与道路的“自由选择者”,但人决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与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总要受到一定历史前提的牵引与制约。赵汀阳再三强调“生活的意义在于创造可能生活”,但他明显地对生活的这一历史性维度重视不够,他忽略了“创造”从来就是受到限制的“创造”,总是受到创造者、选择者的“前见”与“视界”制约。

承认生活的历史性,意味着生活的“有限性”与“非至上性”,但这决非说人因此失去了超越性,恰恰相反,正是历史性及其导致的生活的有限性和非至上性,为人创造自己的生活 提供了真正的自由和可能,如果人象上帝一样能洞察并预见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摆脱了所有历史的规定和限制,那么人也就没有、也用不着自我超越自我创造了。可以说,人的历史性为人的无限开放性提供了真实的可能,人的生活就是不断在有限性中超越有限性并不断敞开自我超越的空间的过程中生成的。这种有限性与无限性、非至上性与至上性、历史性与超越性的否定性统一,正好构成了生活的辩证法。它表明:

(1)生活的历史性意味着生活不是绝对自由意志的产物,如果否认生活的历史性,就等于把人提升到“上帝”的地位,结果只能是现实生活的遮蔽和抽象。

(2)生活的历史性、有限性并不意味人的宿命与无为,相反,承认生活的这一现实规定性正是人不断超越、创造新生活的前提和基础。“超越性”同样是生活的本质规定之一,这意味着,生活就是“要决定我们将会成为什么,就是着眼于明天”,“生活就是与明天的连续不断的触碰”。(注:何·奥·加塞特:《什么是哲学》,商务印书馆,第122页。)

(3)正是生活的这种历史性与超越性之间的否定性统一,才构成了生活的“现实性”与具体性。只有对生活这种辩证关系的自觉体认,才能使人真正脚踏大地,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任何对这种辩证关系的割裂,都只能导致生活的瓦解与抽象。

从“横”的方面考察,人的生活同样是一个辩证的结构,它是“自然生活”与“超自然生活”或“理想生活”二者的否定性统一。

人来源于自然这一事实,决定了人身上始终禀赋“自然本性”,因此人的现实生活总是内在地包含了“自然生活”这一内在的环节。但人的生活之所以叫作“人”的生活,又表明了人决不局限和顺应“自然生活”,如果说动物产生于自然、顺应于自然因而也“生活”于自然的话,那么人则以自然生活为条件,同时又超越自然生活去创造自己“属人”的生活。“自然生活”需要通过人的创造性活动,经历“二次生成”,获得真正的“现实性”品格。

这也就是说,对于人的“现实生活”而言,构成人的“现实生活”的,除了“自然生活”这一环节,还包括“超自然生活”,如果说自然生活构成了人的“潜在”生活,那么超自然生活则是体现着人的目的。对理想生活的追求,表明了人虽来源于自然,但又具有超越自然限制的性质,“超自然性”是现实生活的根本规定之一。

“理想生活”属于尚在追求中的生活,在此意义上它也不直接就是人的“现实生活”,只有通过人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一方面把潜在的“自然生活”升华为“理想生活”,另一方面把“理想生活”转化为“现实生活”,“现实生活”方能真正生成。因此,同“自然生活”一样,“理想生活”也只有通过创造性实践活动的转化,对人才具有现实的意义,也才能获得现实性品格。

从以上可以看出,人的“现实生活”一方面区别于潜在的“自然生活”,另一方面又区别于意向性的“理想生活”,但同时又是二者的否定性统一。它既是自然的,又是属人的,既富有感性的内容,又具有理性的筹划和选择,既是因果性的又是目的性的,等等。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彼此矛盾的维度与力量都集结在一起,从而使现实生活形成为一个丰富、复杂的否定性统一体。因此,如果把这一由多种矛盾内容组成的否定性统一体知性地割裂开来,必然会导致现实生活的失落与遮蔽。如果把潜在的自然生活夸大为现实生活,必将使人沉溺于自然功利生活而不能自拔,反之若把纯粹的理想生活等同于人的现实生活,则必将使人陷入空幻虚假的生活而同样脱离人生的真实。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现实生活决不是单一层面、无矛盾的干瘪存在,而是多层面、多向度的复杂存在,是多重矛盾关系的否定性统一体。要理解与把握人的现实生活,首先就意味着,要理解与把握构成现实生活否定性统一本质的那些矛盾关系,而这正是最为困难、最为复杂的事情。因而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人虽然每天都在“生活”,但往往最不了解自己的生活,这正象中国古诗所说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三、现实生活的与哲学立场的抽象化

现实生活是一个由多重矛盾关系所形成的否定性统一体。哲学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特殊向度,所要解答的就是人的这一现实生活之谜。哲学的重要特质就在于,它总是

通过一种高度反省的活动,去表达关于现实生活的理解,并在这种理解中形成其哲学立场。现实生活以何种方式作为一个“问题”进入哲学视野,哲学也便以何种方式表现为相应的哲学立场。现实生活是哲学永恒常新的主题,也是确立哲学立场绝对的起点与终点。

现实生活是确立哲学立场的起点与终点,这是由现实生活的特有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在前面已证明,现实生活是一个由多重矛盾关系所构成的否定性统一体,对于这一否定性统一体,既不能用实证科学来把握,也不能用宗教神学来把握,而只能由哲学来把握。

首先,现实生活是不能用实证科学的方式来加以把握的。实证科学的认识旨趣在于对事物作一尽 可能客观的“如实揭示”,它认为每一对象都具有区别于它物的知性规定,认识一个对象即是按照形式逻辑方法来把握这一知性规定。显然,用这种方式去把握现实生活,就只能把现实生活视为一客观对象,知性地其“确定”“实然”的性质。而“现实生活”正如前已的,是一种多重矛盾关系构成的否定性统一体,如用实证科学方法予以把握,必然把现实生活彻底“物化”、“自然化”,从而无法理解现实生活所具有的否定性统一的辩证本质。

现实生活同样不能用宗教神学去把握。与实证科学相对,宗教神学极力强调的是“应然性”、“理想性”与“超越性”,如果用这种方式去把握现实生活,也必然同样导致现实生活这一矛盾统一体的瓦解与现实性之丧失,使现实生活变成虚幻的“神圣”化的生活。

现实生活否定性统一的辩证性质内在地要求哲学来把握。哲学与实证科学和宗教神学不同,它要求在自然性与超自然性、历史性与超越性等矛盾关系的辩证统一中实现对现实生活的完整理解。正是在这种自觉的觉解中,哲学凸显出了其与众不同的独特立场。

现实生活这一由多种矛盾关系构成的否定性统一体内在地要求哲学来实现辩证的觉解,因此现实生活是确立哲学立场的起点与终占。但是,从历史上看,以往哲学在理解现实生活时,由于它们没能自觉地把现实生活把握为一个由多种矛盾关系否定性统一所形成的辩证结构,结果它们走到了现实生活以外,以一种现实生活的方式试图达到对现实生活的统一性理解,这就使得其“哲学立场”或者偏向“实证科学”一极,表现为“自然主义立场”,或者偏向“宗教神学”一极,表现为“超验主义立场”,从而导致了哲学立场的抽象化。

自然主义立场与超验主义立场,正如赵汀阳十分敏锐地洞察到的,前者实质是以低于现实生活的哲学立场来贬低人的现实生活,把人“当成了机器”,因而是一种“背叛了生活”的哲学立场,而后者则实质是以高于生活的哲学立场来规范与强调现实生活,把人“看成罪人”,因而是一种“生活”的哲学立场。(注:赵汀阳:《论可能生活》,第7页,三联书店1994年版。)二者均是在现实生活之外确立哲学立场,因而都是对由多种矛盾关系否定性统一所形成的现实生活的与瓦解。

自然主义立场在理解现实生活时,把自然生活等同于现实生活,完全否认了现实生活还包括超越性、超自然性的理想生活这一重要环节,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必然永远受制于自然,正如霍尔所说的:“人是自然的产物,存在于自然之中,服从自然的法则,不能超越自然,就是在思维中也不能走出自然”,因此,“让我们服从必然……让我们听命于自然……顺着自然给你划就的必然道路走吧。”(注:霍尔:《自然的体系》,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315页。)自然生活被夸大为现实生活的全部。

对人的现实生活的这种自然主义态度使人成为了机器,成为了失去创造性与超越性的自然存在,很显然,以此种立场来理解现实生活,必然导致现实生活否定性统一的辩证本质的,以此来引导具体生活实践,也必然使人沉溺于自然功利生活而难以实现生存境界的提升与跃迁。

超验主义的哲学立场则走到了另一截然相反的极端。它在理解人的现实生活时,完全取消了“历史性”的维度,也彻底遗忘了其中自然性的环节,而把超自然性、目的性、理想性的一极加以实体化,并用它来说明与解释现实生活的一切。

很显然,对现实生活的超验主义哲学立场落实到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中,必然导致用某种超验的尺度与绝对理性标准来说明、要求、规范和衡量人的现实生活,从而使这种哲学立场与人们的具体生活处于紧张的对立之中。它关注的是高了还是再高的价值理想,并因此否认人的自然生活、物质追求的合理性,如此便形成了一种善恶二元对立的简单模式,现实生活之外的某种超验理想原则成为永恒的正义与善的原则,成为永远“应当”的强制,与之相反,现实生活则被视为必须由理想世界彻底否定与代替的卑污不洁的存在。可见,超验主义的哲学立场在根本上是“与现实生活相对立的”(语)。

从以上可以看出,无论是自然主义立场,还是超验主

义立场,虽然都企图去获得关于现实生活的统一性理解,但它们都走到了现实生活以外,以一种片面化的方式瓦解与了由多重矛盾关系否定性统一所形成的现实生活。

在我们看来,这两种哲学立场貌似对立,但二者共同地遵循了一种瓦解现实生活的思维方式,即实体本体论的思维方式。

旧哲学的实体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在根本上就是一种瓦解现实生活的思维方式,(注:参见拙作《现实生活世界之遗忘》,载《求是学刊》1997年第5期。)它在理解现实生活时,总是企图寻找一种决定着全部生活的终极性实体,并从这种实体出发,来阐释现实生活的全部内容。在这种思维方式,“实体”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点:(1)绝对真实性与完善性。无论是自然性实体还是“超验实体”,都是在现象背后并规定着现象的纯粹本质 领域,是避免了任何虚假、错谬的“本真”存在;(2)它是终极目的与价值源泉。实体为现实生活提供超历史的永恒价值原则,为正义、美德、善行等奠定一劳永逸的最后基础。

从这种“实体观”出发,可以看出实体本体论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

首先,它必然是一种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它关注的是生活背后的实体,亦即事物的“原型”,以为从这种“原型”出发就可以推演出现实生活的一切,因此,这种还原式思维就是用对起源问题的崇拜代替对现实生活鲜活内容的关注,用对先天本质的追溯代替对现实生活否定性统一的辩证本质的澄明,这必然导致对现实生活的遮蔽和遗忘。

其次,它必然是一种从原则与教条出发的思想方法。与“实体”世界相比,人的现实生活显然是不完善的,因此,它必将合乎逻辑地要求用绝对完善的观念来规范现实生活,要求从永恒的原则来改造与强制现实生活,由此便产生了赵汀阳所精彩地批判过的规范与生活之间的抽象对立。 再次,它必然是一种瓦解矛盾的思维方式。实体本体论思维方式所追求的是对现实生活的“实体统一性”理解。它设置了一系列二元对立的矛盾关系,如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现象与本质、实在与虚构等等,但认为其中的一方面总是比另一方面更“本真”、更优越,由此便形成了以这一方为基础的对另一方的控制与支配,以实现对现实生活的“统一性”理解,因此,实体本体论思维方式强调的是抽象的统一性,而非矛盾性,从它出发来理解生活这一否定性统一的矛盾结构,必然导致现实生活的瓦解与,从而形成了前面指出的“自然主义”和“超验主义”间僵死、抽象的对立。

从上面的中,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由于在对现实生活的觉解中采取了一种知性的、片面的方式,以往哲学的哲学立场是一种“抽象”的哲学立场,它必须由建立在对现实生活辩证觉解基础上的自觉的哲学立场所取代。

从以上的出发,回头再看赵汀阳与何中华之间的分歧,问题也变得十分清楚。赵汀阳主张“无立场的思想”,其深层动机在于对以往哲学立场的不满以及由此产生的强烈的纠偏动机。赵汀阳十分敏锐地洞察到了以往哲学总是从生活之外的某种立场来觉解生活这一致命缺陷,因而要求回归生活本身,在对生活这一存在论事实的阐明中觉解生活的意义。我们认为,赵汀阳的这一识见是十分深刻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何中华在其批评文章里由于固守其片面的超级主义立场,对此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偏失。

但是,赵汀阳在破除以往哲学立场瓦解现实生活的弊病时,却又走向了另一片面。首先,他主张的“无立场的思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正如在前面已指出的,现实生活是哲学的起点与终点,一种哲学只要自认其为“哲学”,那么它总是有某种“立场”的,因为它必然要以某种方式表达对生活的觉解。在此意义上,“无立场的思想”之所以不可能,并非象何中华指出的那样是由于哲学无法逃避对“超验视野”的选择,(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而是因为它不可能逃避现实生活这一根本主题,事实上,赵汀阳最终仍以其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生活的觉解(这即是前已提及的关于生活的“存在论立场”)。另外,赵汀阳在觉解生活时,为了避免重蹈以往哲学用生活之外的哲学立场来与生活相对立的理论病症,再三强调“一种不可能的东西肯定不是真的,一种不可能的东西同样肯定不是好的”,(注:赵汀阳:《论可能生活》,第189页,三联书店1994年版。)不惜用奥康剃刀把生活中超越性、理想性的环节彻底剃去,在这点上,何中华的批评又是正确的,即赵汀阳“把可能生活仅仅局限于经验可能性的维度,从而排除了理想生活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生活’由于不能摆脱经验层面的羁绊,只能是一种世俗化的生活。”(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它表明,赵汀阳在对现实生活的觉解上,仍缺乏一种真正的辩证眼光。

四、自觉的哲学立场的基本特征

现实生活是确立哲学立场的起点与终点。以往哲学由于缺乏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因而它们只能以现实生活之外的某种实体为基础,以低于生活或高于生活的立场来诠释生活,结果导致了现实生活的失落。如果我们自觉地认识到,人的现实生活不是“实体统一性”存在,

而是一个由多重矛盾关系否定性统一所形成的辩证结构,那么,以此为基础,哲学将在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中确立自觉的立场,这种哲学立场是真正现代的,与以往哲学瓦解现实生活的立场相比,将呈现出崭新的特点。

(一)它是经验性与超验性的辩证统一

这意味着,立足于对人的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哲学的立场将不再象何中华认为的那样表现为经验与超验立场间“互斥互盲”的知性对立关系,(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而是经验与超验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

我们在前面的 中已指出,现实生活是一个由多重矛盾关系构成的否定性统一体,在此,无论是“历史性”还是“超越性”、无论是“自然生活”还是“超自然的理想生活,”都只有通过人创造性的活动组建为现实生活才具有完整的意义。因此,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而确立的哲学立场,必然承认“经验性内容”是现实生活的内在环节,自然生活、历史性规定以及由此产生的经验内容是现实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哲学对现实生活的自觉反思,就并非完全如何中华强调的那样:“哲学得以成立的理由恰恰在于经验与超越的划界,及在此基础上对超验视野的自觉选择,”(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而是内在地包含了对经验前提的承诺;与此同时,哲学在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中,也必然承认,人的生活的自然性质以及历史规定,并不表明人是死的物质,人的生活并非行尸走肉,而是包含了理想性、超越性等重要内容,在这点上,何中华的见解是正确的,即人“并不把自己的生活局限于‘是其所能是’,而是进一步拓展为‘是其所当是’,”(注:何中华:《“无立场的思想”可能吗?》,载《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承认这一点,就同时意味着,哲学的立场也内在地包含了对超验性维度的肯定。

可见,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出发,自觉的哲学立场既不是象自然主义立场那样把现实生活贬低为自然生活,也不是如超验主义立场那样把现实生活抽象为虚幻的神圣生活,而是体现为经验立场与超验立场的辩证统一。它在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中领悟到:“在‘完整的人的生活’的范围内只把某一个别环节绝对化,这属于我们时代的精神症”,(注:豪克:《绝望与信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因此,它自觉地要求在经验与超验、历史性与超越性、自然性与超自然的理想性等之间实现辩证的和解与良性的互动,从而使现实生活处于上述各种矛盾关系的巨大张力之间,“但同时又能够把二者和谐有序地融合成一种存在方式与行动。”(注:豪克:《绝望与信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2页。)

(二)它是价值尺度与历史尺度的辩证统一

立足于对人的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哲学立场同时也必然表现为价值尺度与历史尺度的内在统一。这是自觉的哲学立场的又一重要特点。

价值尺度是自觉的哲学立场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因为,哲学对现实生活的自觉反思,决不是象实证科学那样提供事实性的价值中立的“知识”,而是在认知框架中深深地渗透着价值框架。在哲学看来,生活的“事实”与实证科学探究的“事实”具有根本性不同,生活的事实是一种“价值事实”,现实生活内在地包含着价值生成过程,因此,生活的每一个“事实”都内在地渗透着价值,或者说在每一“价值”中都承载着事实。现实生活的这一本性必然使自觉的哲学立场具有“价值学”的旨趣:确立哲学立场,同时意味着对现实生活内在价值的自觉揭示与体认,并在这种揭示和体认中为人们昭示超越的价值尺度与精神意境,以把人们带向更为广阔的新的生活境界。

但是,哲学立场所具有的价值品格并不表明这种价值尺度具有超历史的永恒性质,相反,它又总是处于历史的规定之中并具有历史性的品格,正如在前面已指出的,现实生活是以历史性为前提同时又不断超越自身并向未来展开的辩证过程,与此相适应,哲学的立场也需要在历史中不断更新与发展,伴随着现实生活的开展赋予自身具体的、历史的内涵,在此意义上,哲学的立场不是某种封闭、刻板、一经确定就永恒不变的抽象存在,而是具有一种不断开放的、“与时俱化”的特性,它犹如一个需

要充实内容的容器,必须在现实生活的流程中获得其历史性的“主题意识”,并随着现实生活的开展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与自我批判,以实现对现实生活真正的、动态的、历史性的觉解。因此,“历史性”是自觉的哲学立场的又一鲜明特征。

哲学立场所具有的这种“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内在统一性质,充分地表明,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哲学立场真正体现了在现实与理想、历史的确定性与价值超越的指向性之间“既保持必要的张力,又不断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的辩证法,因而是一种生动、具体、开放的真正自觉的哲学立场。

(三)它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

这一点涉及对哲学立场所具功能的理解。赵汀阳认为以往哲学的一个重大缺陷在于它“一直未成为真正有用的思想”,(注:赵汀阳:《哲学将可能变成什么——赵汀阳副研究员答问录》,载《哲学动态》1996年第4期。)因此,他主张用“无立场的思想”来代替有着“吓人的思想伪装”的有立场的哲学学说。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自觉觉解,我们将对哲学立场的“有用”与“无用”获得新的辩证认识,并因此凸显出赵汀阳在这一点上所具有的偏颇。

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出发,哲学的立场深深地扎根在现实生活的根基之中,因而具有不可剥夺的合法性,在此意义上,哲学的 立场具有“至上性”。正如我们在前面曾过的,哲学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特殊向度,它的重大使命就在于解答人的现实生活之谜,以反思意识的形式获得关于现实生活意义的整体性觉解,从而提升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自觉意识,因此,哲学立场是任何其它科学的立场无法取代的,实证科学的自然主义立场与宗教神学的超验主义立场都只能导致现实生活的瓦解与,只有哲学才能真正以符合现实生活本性的方式达到对它的辩证把握,在此意义上,哲学立场乃是根源于现实生活的呼唤,它是不可能被“无立场的思想”所代替的,正如人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被取消的一样。

但与此同时,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哲学的立场又具有“非至上性”。这主要体现于在哲学立场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上,是生活高于哲学,或者说是“生活的立场”高于“哲学的立场”,哲学立场归根结底是为了现实生活、以现实生活为目的而存在的,它对现实生活的觉解只是为了提升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自觉意识,决不是要用哲学立场超越与取消生活的立场;与此同时,哲学立场的真理性还必须回到现实生活,接受现实生活的证实与证伪,那种实现了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并由此形成的哲学立场必将在现实生活中确证其真理性,反之,那种由于对现实生活的偏狭、抽象的理解而形成的哲学立场,则因蕴含了把生活引向虚幻的危险从而必然被现实生活所否证。

我们相信,上述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辩证觉解,体现着经验性与超验性、历史性与价值性、至上性与非至上性辩证统一的哲学立场的确立,标志着哲学立场的真正自觉。哲学立场在彰显生活辩证意义的同时也澄明了自身,使自身获得了坚实的生长点,从而也使哲学的深入发展获得了一个可靠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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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省察_逻辑学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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