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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_其他哲学论文五篇

2022-01-30

哲学论文】导语,这篇文章共有84479文字,由赵彩秋专心订正之后,发表在范万文网!范万文小百科:《存在》是由汪峰作词、作曲并演唱的一首歌曲。该曲于2011年10月17日单曲首发,后收录在汪峰发行的专辑《生无所求》中。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_其他哲学论文五篇感谢大家来学习,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_其他哲学论文 第一篇

一、康德的“自在之物”与“现象”

自在之物与现象是康德哲学两个重要的概念。自在之物是一个于我们而存在的东西,它我们的感官产生我们的感觉,从而形成现象,虽然我们知道自在之物是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它的样子,自在之物的性质是不可知的,与现象比起来,它在另一个世界里,它是人们认识能力的界线,人的认识要想超越现象界进入自在之物存在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它是理性的极限。

现象是自在之物我们的感官产生感觉,先验的自我用它的时间、空间形式整理感觉形成的,它是自我与自在之物的产物。用自然科学的解释就是:外物直接或间接作用于我们,外物发出的信息我们的感官,我们的感官有自己的结构,它用自己的形式对外物的信息进行处理,形成对外物的表象,这就是康德所说的现象。

因此康德的世界是二元的,有两个世界:“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自在的世界是由自在之物组成的,不依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在我们之外,是不可知的;我在的世界虽然不是单独由我而生,但是它不能离开自我而存在,它在我之内,对我来讲它是自明的、可知的。康德的二元世界历来就是哲学上争论的一个焦点,有些西方哲学家认为它是一个不需要的累赘;我们的教科书上的哲学对它不能接受(我认为是不能理解),一是康德的自在之物不可知,让我们把他看作是一个不可知论者;另一个是康德把现象认为是依赖于先验的自我才存在的,让我们的哲学把它看作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因为我们的哲学认为,物质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现象是客观的,透过现象能够认识本质,世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Www.0519news.Com

我赞同康德二元世界的看法,把世界分为“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下面是我的理解。

二、理解世界的语言

对世界的理解有许多方式(或者叫语言):神话的、宗教的、常识的、科学的、哲学的。许多理解方式在人类的历史中,在不同的人群中,在相当的时间内占据优势地位,这些理解方式由于是走得不同的道路,所以彼此之间很难进行语言的沟通、相互理解。近代以来,由于自然科学的巨大效用,使它成为在当今世界占据统治地位的一种语言、理解世界的最好方式,有人甚至认为,科学是理解世界唯一正确的方式,科学=正确,其他都是错误的方式,是不可取的,这种看法现在看来好像是不能反驳的,但从人类历史来看,自然科学这种理解世界的方式的统治地位在历史的长河中只占据了很短一段时间,很难说它就是人类未来理解世界的唯一方式,再说现在世界,理解世界的许多其他方式并没有消失,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方式混杂在一起。哲学是对世界的一种理解,本体论、认识论是哲学重要的内容,近代以来的哲学,许多哲学家都借鉴自然科学的成果,对世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也有一些哲学家认为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思维来研究哲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否则就会产生背谬,必须用哲学的方式来理解世界。哲学家们用哲学的方式,为理解世界,创造出许多概念和新的语言,走着与自然科学不同的道路,在我们看来非常晦涩、难懂,如胡塞尔的现象学等。我赞成这些哲学家的观点:完全用自然科学的方式解决不了哲学上的问题,我们需要用哲学思维来理解世界。因为解剖学解剖不出来人的意识,在自然科学中我们找不到意识是什么,但是在哲学中,我们必须相信它的存在。

因此,我对二元世界的看法更多的采取哲学的语言,这可能与常识相背,但我认为能解释许多问题。

三、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

1、什么是自在的世界?就是不依赖我而存在的世界,在我存在之前、在现在、在我不去感知它的时候仍然存在的世界。我相信自在之物是存在的,由自在之物组成的自在的世界是存在的。

2、我理解的“自在世界”与我们的教科书上(不论中学还是大学)所说的“客观世界”是两个世界,不是一个概念。我们教科书上所指的客观世界是由客观事物组成的,而客观事物具有颜色、形状、重量等性质。我所指的自在世界是由自在之物组成的,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我们不知道它有什么性质,但是它是在我们的感官上造成颜色、形状、重量等性质的原因之一,是我们教科书上所指的“客观世界”的原因。我们的教科书上所指的客观世界与我们认为是“唯心主义”所指的世界在我看来是一个东西,尽管我们激烈的反对唯心主义,标榜自己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3、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所指的世界其实是一个世界,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是对这个世界的解释不同。我用一个实例来说明:在我面前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苹果,这个苹果是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现在唯物主义者与唯心主义者都看到了这个苹果,唯物主义者认为这个苹果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在我之外存在着,就是我现在闭上眼睛,这个圆形的、红色的、甜的东西仍然是存在的;唯心主义者不同意唯物主义者的观点,在唯心主义者看来,这个苹果有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属性,或者说这个苹果是由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性质组成的东西,没有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性质就没有这个苹果,而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性质是我的感觉,是依赖我而存在的,物是性质的复合体从而也就是感觉的复合,只有当我去感知才有感觉,因此“存在就是被感知”,没有我的感知,离开了主体(或我的心)物体(这个苹果)就不会存在,因此这个苹果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而是一个依赖我才存在的东西(在我的心中存在的东西),当我一闭上眼睛不去感知它的时候,它就消失了,不存在了。

4、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一个焦点就是:事物的属性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也就是圆形的、红色的、甜的性质是在我之外而存在的,还是在我之中、不能离开我而存在。唯物主义者认为,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属性存在于外在事物之中,唯心主义则相反,认为这些属性不能离开我而存在。唯物主义由于有“常识”的强大支持认为唯心主义太荒谬,唯心主义则有近代以来的自然科学做依据,认为唯物主义太浅薄。在这个问题上,我基本上同意唯心主义的观点:事物的属性(苹果的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属性)不能离开我而存在,它在“我在”的世界中,不在“自在”的世界中。“我在”的世界也就是康德的现象世界,贝克莱认为由感觉组成的世界,在马赫那里是由要素组成的世界,“常识”看到的眼前的世界。但这个世界我认为既不是唯物主义者所说的不依赖“我”而存在的客观世界,也不是贝克莱所说的纯粹由自我产生的世界,而是由“自在世界”与“我”共同创造的世界——说白了就是“感觉的世界”。

5、唯心主义认为“我在”的世界是单独由自我而生的,没有一个“自在”的世界做基础,否定康德的自在之物,这是错误的。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是两个世界,在“我在”的世界中的苹果有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属性,这些属性对自我来讲是自明的(因为它在我的感觉中),但我们无法否认引起我感觉的自在的世界就不存在。如果认为人的感觉完全是由自我创造的这种彻底的唯我论观点,我一睁开眼睛世界就存在(感觉就产生),一闭上眼睛世界就消失,没有任何外在的原因,只有自我创造这个世界,我死了,世界就不存在了,这是谁也无法承认的事实。我们只能说我死了,“我在”的世界不存在了,人类消失了,“我们”的世界没有的,但“自在”的世界依然存在。任何一个唯心主义者都认为,当我睁开眼睛,我面前的这个有许多属性的苹果是真切的存在着,但任何一个唯心主义者既是在嘴上不承认,但在它的信念中,他也不会认为,一旦我闭上眼睛,这个苹果就真正的不存在了,它的存在仍然是坚实的,不容置疑的,因为不在我在的世界中存在的东西,并不会在自在的世界中消失。我在的世界对自我来讲其存在是自明的,自在的世界对自我来讲不是自明的,但不在“我”中存在的东西(或不在我的感觉中存在的东西、不在我经验中存在的东西)并不等于不存在。

6、唯物主义者或常识把我在的世界看作是自在的世界,把依赖我存在的世界,看成于我而存在的世界,把我的感觉看作是客观事物本身。对在唯物主义者或常识中的错误及其造成错误的原因,在《论感觉的外向化》一文中做出了一些解释,我希望读了这篇文章会更好的理解我的观点。我所指的“自在的世界”与唯物主义者所指的“客观世界”是不同的,把我在的世界看作自在的世界这是唯物主义者的真正错误。我再重述一遍:唯物主义所说的客观世界与唯心主义所指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依赖于我而存在的“我在”的世界,而不是唯物主义认为的是一个于我而存在的“自在”的世界。

7、什么是我在的世界?我在的世界就是在自我面前存在的世界,就是在本我中存在的世界,没有我(人或主体)就不能存在的世界,就是因我(人或主体)而存在的世界,不在我之外存在的世界。我面前的有圆形的、红色的、甜的等属性的苹果就是我在的世界中的事物;我不远处一棵高大的、绿色的、正在摇动的白杨树就是这个世界的东西。这个世界就是感觉的世界,康德的现象世界,对我来讲自明的世界。

8、我在的世界因我而在、因我而变。没有我(主体)就没有颜色、声音、大小、冷热、酸甜,就没有拥有这些属性的事物,就没有由这些事物组成的我在的世界。我在的世界是不断变化的,一个东西,远看小,近看大;一棵树,中午看是绿色,黄昏看是暗绿色,晚上看是黑色;苹果的味道是甜的,当我生病时却是苦的,自在之物还是哪个样子,我在之物(现象)却有多种表现,这些变化皆由自在之物传递的信息的变化和我感官的变化引起。

9、我在的世界如何可能?我在的世界就是感觉的世界,它不能存在,没有自在之物的,没有我的感知,它是不能存在的。按照自然科学的解释就是:外物——传出信息——信息作用于人的感官——感官加工处理这些信息——产生感觉。这里有一个困难:自然科学认为,感觉在人的大脑中。但自我为什么把感觉看作是外在于我的、客观的东西(常识是坚信这一点的)。不解决感觉的外在化问题,我们将永远不会让唯物主义者承认,我们眼前的世界,在唯物主义和常识坚信的“客观世界”其实是不能离开“我”存在的世界,是一个我在的世界,是感觉的外向化特征而出现的世界。

10、自我和本我(你可以说大脑与感官、精神与肉体、理性自我与先验自我等)。因为我认为用这一组概念更有利于说明我们的问题:感觉为什么看起来是外在的、客观的。

11、我用太阳的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抬头就看到的“太阳”是客观物体还是我们的感觉?在晴朗的白天,我们一抬头就能看到太阳挂在空中,我们见到的这个太阳是自在之物还是我们的感觉?自然科学告诉我们,这个太阳绝不是现在的太阳本身(自在的太阳),因为8分钟以后我们才能看到现在的太阳(现在太阳发出的光8分钟以后才能到达我们的眼球),既然我们不能看到现在的太阳(自在的太阳),那么现在就摆在我们面前的看起来实实在在的太阳是什么呢?你可能会说那是过去的太阳,8分钟之前的太阳。那么,问题出来了,现在存在两个真实的太阳,一个在很远的地方现在看不见的太阳(这是千真万确真实存在的),一个就在我们的眼前的太阳,这两个太阳是不同的,所在的方向也是不一致的,因为真实的太阳是运动的,我们看不见的太阳比看得见的太阳在空间上又前进了一段距离,本来是一个太阳,现在变成了在空间位置不相同的两个太阳,这是说不通的,那么这两个太阳一定有一个不是太阳本身。理性告诉我们,我们一抬头看到的太阳不是真正的太阳本身,因为真正的太阳本身8分钟后它的光线才能到达我们的眼球。那么我们一抬头见到的太阳是什么,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就是我们对太阳的感觉(8分钟之前的太阳发出的光现在传到我们的眼睛产生的感觉),由于感觉是外向化的,所以看起来这个太阳好像在天上挂着,而不是在人的眼睛里。我们一抬头就见到的太阳与自然科学上的太阳(自在的太阳),从时间上来看是不统一的;从空间上来看二者也是不一致的;从大小上来说,自然科学上的太阳不可能像我们见到的如圆盘一样大;从变化上来看,真正的太阳(自在的太阳)不可能早晨大,中午小。这两个太阳就是自在的太阳与我在的太阳,这里从时间上、空间上、大小上、变化上体现出的差异就是二者的不同。从以上来看,我们一抬头就见到的太阳是康德所指的现象、我们的感觉——外向化的感觉,这是感觉外向化的典型实例。从心理学的研究来看,意识有一个意向性结构:就是说我们的意识总是构造出一个对象,作为它的客体或对象而存在,不存在在大脑中存在的意识。对感觉的外向化这一现象,我想作一个哲学上的解释。

12、用自我与本我来解释感觉的客观性、外向化。“我”是由“自我”和“本我”构成的,本我负责与外在之物打交道,产生感觉,创造出我在的世界;自我是一个有认识能力的自我,它直观由本我创造的世界——我在的世界,并能进行回忆、想象、比较、判断、猜测、反省等。感觉(现象、我在的世界)是本我在与自在的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对自在之物传出的信息的一种翻译、或者说是描述。打一个比方:电视台发出电波,电波携带着信息,我看不到电波,不知道它携带的信息,但通过电视机对电波的解读,产生出影像,呈现在我的面前,我就知道信息的意义。自在之物(我也是一个自在之物)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当外在于我的自在之物直接或间接作用于我时,这种作用就给我一些信息,我的生存要求我要把握这些,描述这些信息,在长期地进化中,本我产生出一种能力,将外在地信息表达为“感觉”的能力,将外在的信息描述成颜色、声音、冷热等属性的能力,于是,我在的世界就产生了。本我将外在的信息解读产生感觉(现象)、我在的世界,呈现在自我面前。因此对“我”来讲,感觉依赖于本我,而不是依赖于自我,感觉对自我具有客观性,不依自我的意志为转移,自我就是努力的把我眼前的苹果想象成一个太阳,但我一睁开眼睛,这个苹果还是圆形的、红色的。对于本我来讲,这个世界(眼前的世界)在我之中,由我构造,因我而成。但对自我来讲,这个世界是被给予的,客观的。对本我来讲,自在的世界是一个客观的世界,我在的世界是一个内在的世界。对自我来说,我不能直接面对自在的世界,它对于我来讲是在“门”外的,我可以知道它的存在,但我不能直观它的样子,我只能面对我在的世界。

感觉的外向化,既有心理学关于意识的意向性结构的理论依据,也有大量的实例的事实证明,它是感觉的一种特征。所谓感觉的外向化是指感觉指向自在之物,并力求与自在之物实现统一的一种现象,这是感觉的一个根本特征。本我把感觉塑造成这个样子,赋予感觉外向化的特征,对自我造成了一种欺骗,让自我把感觉看作是外在的事物、自在之物,而不是我在之物、因本我才存在的事物。这就是造成常识的错误的原因,这也是唯物主义把我在的世界看成自在的世界的根源。

四、哲学纷争的原因

西方哲学不断产生纷争的一些重要原因是:没有区分两个世界,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把自我与本我混同在一起;对感觉的外在化和感觉对自我来讲具有客观性没能认清。

1、对马赫的“要素一元论”的理解。马赫认为,整个世界:物体、身体、自我(精神)都是有一种东西——“要素”组成的。要素是什么?要素就是指颜色、声音、味道等这些属性,想象中的苹果与我面前的苹果都是有这些要素组成的,它们的区别(作物物体的苹果比意识中的苹果更坚实)是由于要素的连接不同造成的,在本质上它们没有不同,都是要素的复合体。要素的本质是什么?要素就是感觉。马赫用abc代表物体,用blm代表身体,αβγ代表自我,认为三者在相互作用和影响中存在。abc由blm决定,αβγ由abc和blm来决定。在马赫看来世界就是要素组成的,要素就是感觉,因此世界就是由感觉组成的,感觉的存在依赖与人的感官,而感官从本质上来讲又是一种感觉。感觉决定感觉,感觉组成世界,在马赫的世界里除了感觉和感觉之间的关系,没有其他东西。在马赫那里,没有自在的世界,只有感觉的世界。尽管马赫把“我”看作是由“身体”和“自我”组成的,这与自我和本我有些接近,但马赫的身体和自我都是由要素组成的,也就是都是由感觉构成的。马赫思想中的逻辑混乱和矛盾让我们只能这样理解:或者是我们翻译的误解;或者是只有在逻辑混乱中它的观点才能成立,否则我们无法接受他的思想。马赫的逻辑是:

①  世界是由要素组成的,精神、身体、物体等都是要素的复合体。

②  要素就是感觉。

③  感觉依赖于我们的身体(感官)

④  我们的身体(感官)也是要素的复合体,从而是感觉的复合体。

⑤  因此所有的要素依赖于要素而存在,要素又组成整个世界。

⑥  总之,世界上除了要素、感觉(或者说要素的复合体)以外,什么也不存在。

贝克莱承认在世界中,除了感觉的复合体之外(当然不能存在),还有不是感觉组成的精神实体和上帝实体的存在。休谟是否定至少是怀疑有自我、上帝、自在之物等实体的存在,认为我们只知道感觉的复合体存在。在马赫这里,所有的实体都取消了,只有要素的复合体,所有东西都是要素的复合体。

2、“物是感觉的复合”和“存在就是被感知”是贝克莱思想的集中体现。贝克莱所指的“物”就是常识或唯物主义者认为的“客观世界”,就是我们面前的圆的苹果、绿色的树、飞翔的鸟等等,也是康德所指的现象,马赫的abc。“物是感觉的复合”确立了贝克莱在哲学上的地位,这也是他对哲学的最大贡献,尽管这个结论不是由他个人独自完成的。它的意义就在于纠正了常识的错误,常识的错误是:把感觉的东西当成客观事物,把我在的世界当成自在的世界,把依赖于我存在的东西当成于我存在的东西。尽管这种错误与感觉的外向化和感觉对自我来讲具有客观性有关,但这种认识毕竟不是一种正确的认识。贝克莱纠正了常识的错误,但由于他对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和感觉的外向化未能做出解释,因此尽管他对“物是感觉的复合”的观点的证明是多么的睿智,但仍然没能说服大多数人接受它的正确的观点而遭到无数的非议。

“存在就是被感知”如果理解为我不去感知,感觉就不会产生,感觉的存在依赖于我的感知,这没有什么错误。因为物就是感觉,感觉的存在依赖于我去感知,我如果不去感知,感觉就不会存在。但感觉并不是由感官自生的,感官自己不能产生出感觉,如果把感官比作是机器,如果没有原料,也创造不出产品来,因此感觉的产生还有赖于自在之物的,由自在之物提供信息作为原料,这样我们的感官、我们的本我才能把“自在之物”解读为我们的感觉,感觉才能出现,才会存在。贝克莱的错误就是试图离开自在之物单独靠感官来解释感觉产生的理由,导致唯我论的结果;或者用上帝来代替自在之物的作用来解释感觉存在的原因,得出有神论的结论。

3、常识或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我面前的苹果、不远处的树木、天上的太阳等等所有这些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赖我而存在的。我闭上眼睛,苹果还是红的,树还是绿的。所有的人都死了或在人类产生之前,客观存在的苹果仍然是红的,树仍然是绿的。这种观点的所有错误集中到一点,就是把感觉看作是自在之物,把我在的世界看作是自在的世界。这种朴素的观点非常错误,但在生活中很有用,所以得到了世人的支持而难以撼动。但感觉的外向化理论和自我与本我的关系的观点足以能为纠正常识的错误提供理论的支持,下面我用一些事实来帮助常识改正其错误。

①当我们面对事物、感知事物的时候,我们根本就找不到唯物主义所说的“感觉”在哪里,根本就没有像唯物主义所认为的:在我们眼前有一个事物,在我的意识中有一个对这一事物摹写的感觉。事实是,这时我们只有一个东西:我面前的事物——也就是我的感觉,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当我们离开后,我们可能存留一些记忆,但记忆与感觉是不同的东西。

②我抬头看到的太阳、我在镜子中见到的镜像、人们见到的海市蜃楼,这些都是人们的感觉,是我感觉的外向化,而且这些感觉都与自在之物无法在空间上实现统一。

4、我们如何肯定自在之物的存在?对自我来讲,感觉、现象是我在之物,是门内的东西,是自明之物,可以对它进行比较、回忆、判断等认识活动。但自在之物与自我是不能直接接触的,是在门外的,而自我不能到门外,因此自我对自在之物不能直接的“看”。但是本我与自在之物是直接的,与自在之物相互作用的,因此对本我来讲,自在之物的存在是实在的,自在自我对本我的是客观的。有的哲学家用“先验的自我”的直觉来说明我们是如何知道它的存在,如康德;有的哲学家用先验的直观的方式来肯定它的存在,如胡塞尔。但我认为,自在之物存在的实在性,就是自我也是能“直觉”到它的存在的,因为当主人接受了仆人呈上来的礼物时,它不会只看到了礼物,而直觉不到还有送礼物的外来客人。即使自我纠正了它的错误,把原先认为的“客观世界”当作离不开我存在的感觉、我在的世界,自我也决不会相信我闭上眼睛,世界就真的没有了,我睁开眼睛,世界就存在了,因为自在之物不依自我的意志而存在。对这个问题的说明还需要详细的思考,我会在另外的文章中阐述。(20xx年8月2日)

我们能向外“看”吗?_其他哲学论文 第二篇

 常识认为“看”是向外的,我们能看到外面的事物。科学的观点认为,我们无法向外“看”,“意识”就是外物我们,我们的感官对外物传递来的信息进行加工转化,形成感觉。这就是科学上的“看”,它不是向外的观察,而是向内的接受、解读。我们不是看出去,而是接受进来。我的哲学观点是:我们能直观“事物”,能向外看见“事物”。但这个看见的“事物”,是我们的感觉,外化了的感觉,或者说是感觉化了的物。我们不能直接向外看见“物”,对物我们只能接受它的和信息,通过科学家理解的途径来“看”到它。对外化的感觉,我们可以向常识一样来“看”它。

一、常识是如何来理解“看”的。

常识看来,我能听见树上的鸟在鸣、街上的狗在叫,看见远处巍峨的山峦、看到近处孩子的笑脸、望见天空中掠过的飞机。总之我能向“外”观看,并能在外面看到各种各样、远近高低、形形的事物。向外能看到东西,这在常识看来是毫无困难的,不容置疑的。向外看见东西对于人的行为是非常必须的,如果向外看不见东西,人的行为就受到巨大的限制,人的生活就是去丰富的色彩,瞎子是向外看不见东西的,所以瞎子是残疾、落能的人。

二、科学是如何来“看”的

科学家研究了人“看”的过程,告诉我们人是如何看见东西的:人看见东西是依赖光线的,通过光的反射,物体的信息传递到我们的感官,我们的感官对从物体传来的信息进行解读,产生了感觉。这就是感觉的产生过程,也就是人“看见”外在事物的过程。但科学家的“看”是接受信息、解读信息,是信息进来,而不是向外看出去达到外物。wWW.0519news.cOM

在这里,科学与常识发生了激烈的矛盾:“看”到底是接受进来还是向外到达外物,这是两个相反的方向,对立的观点。是常识错了还是科学走错了路?我们是不愿意怀疑科学家的劳动的价值,但我们也不愿轻易放弃常识的力量。常识是对人类最重要的知识。不要试图去指责常识的错误,而应该学会解释常识这一“事实”。因为任何常识的存在都有其必然的理由,对于人类,常识的价值是科学无法代替的。哲学应从更深的层面来认识常识,以哲学的严肃来理解常识产生的原因和对人类的价值。并要协调常识和科学的矛盾,把二者统一起来。常识是用本能来说话,用感性来说话,科学要用理性来表达。常识看来,太阳很小,山很大;太阳围绕地球转,而不是地球围绕太阳转;常识看来,树是绿色的,而科学家伽利略却说,绿色不在外物中,它是物体反射的光线的某一段的波长在人的眼中形成的。常识看来,在镜子中确实有一个东西,科学家把它解释为是镜子表面反射光线造成的,但镜像不是光线,是实实在的图画,在感觉看来,它确实在镜子的深处,而不是在镜子的表面。哲学必须要来协调常识与科学的冲突与矛盾,来认识“看”的本性。

三、“看”的本性是什么?

古代人或神话认为,眼睛之所以能看到东西,是因为眼睛能向外发出光线,眼睛能放出光来,就象手电筒一样照到外物上,所以我们看到外物。物理学家的试验并没有发现眼睛向外发出光,相反却观察到物体将光线反射到人的眼睛里,并用物理学的思维来解释人看见物体的过程。我们不能不接受科学的观点,因为科学的观点受到试验的证明。但科学家也有自己的困难,那就是,在科学家看来,世界的图画应该在人的大脑中,因为“看”的过程是主体接受外物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在头脑中(主体)转化为图画的过程,也就是感觉在头脑中生成的过程。按科学家的解释,世界的图画(也就是感觉)应该在大脑中,但实际情况是:当我们去看“事物”时,我们的头脑中并没有一幅图画,只有在我们的眼前,在我们的外面有一幅由各种事物构成的图画,那么,在我们看事物时,科学家认为的在我们头脑中的感觉(关于世界的图画)这时在哪里呢?如果科学家关于“看”的过程——也就是感觉产生的过程是对的,那么科学家就必须找出在我们看事物时产生的感觉在哪里?我想——我确信,任何科学家、任何人都不能在大脑中找到感觉。因为科学家认为的那副图画(感觉)就在我们面前,在我们的外面。是科学家的解释错了吗?如果我们不同意科学家的解释,那么对我们是如何看见事物的?我们必须有一种合理的解释。常识认为,我们人在白天能直接看到外面的事物,不需要什么中介,对外物我们能够直观——直接看到:外物在我们的外面存在着,有颜色、形状、大小等属性。常识认为有没有感觉,当然有。但常识中的感觉在哪里?我们说水是热的、苹果是酸的,我们说热是指水是热的,而不是说我们的感觉;我们说苹果是甜的,我们是指苹果而不是我们的感觉。热、酸这些我们平时所知的感觉又都是事物的属性。正如詹姆士所指的:我们所指的对事物的感觉就是事物的属性,二者是同一个东西。因此,科学家通过理性过程产生的感觉,自己却不知道它(感觉)在哪里。而常识却提醒了我们感觉就是我们面前有各种属性构成的事物,我们面前的事物(图画)就是科学家所寻找的在大脑中找不到的感觉。科学家认为在大脑中存在的感觉在大脑中找不到,却在我们的外面世界中。这种结果,既是科学家不承认也得接受事实,因为,在主体中没有感觉,感觉在外这是事实。面对事实科学目前不能解释,就得先接受。如果我们承认面前的事物就是我们的感觉,那么我们的感官,产生我们感觉的外物又在哪里?如果我们同意外物我们的感官产生的感觉是外化的、在我们的外面——就是我们面前的事物。那么,这时外物,引起我们感觉的外物此时又在哪里?我们找到了感觉,却丢失了物质,外物跑到哪里去了呢?于是自在之物就产生了,自在之物我们感官产生感觉,感觉有在我们之外构成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但存在的自在之物确实不可知的,这是康德的观点。

唯心主义特别是经验主义的唯心主义找到了感觉,它们认为我们眼前的事物就是我们的感觉,它的典型代表是贝克莱和休谟。贝克莱说: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感觉的符合;感觉和对象是同一个东西。贝克莱说:“由于这些观念中有一些是一同出现的,我们就用一个名称来标志它们,并且因而就把它们认为是一个东西。因此,例如某种颜色、滋味、气味、形相和硬度,如果常在一块儿出现,我们便会把这些观念当作一个单独的事物来看待,并用苹果来表示它。”p502唯心主义较好的回答了我们眼前事物的主观性的特征——对主体的依赖性(看不到这一点是唯物主义的悲哀,对事物的主观性在这里无须说明,在贝克莱和马赫的著作里有大量的描述)。如果我们承认唯心主义的观点,我们就必须回答两个问题:1、感觉的原因是什么?它是自在的还是从主体中产生出来的,或者是还有其他的原因。2、物到哪里去了?关于第一个问题,贝克莱的回答是明确的,感觉是依赖精神实体的,是由心灵或上帝这两种精神实体把它产生出来。我们眼前的事物,也就是感觉的复合体,是没有存在的权利的。在贝克莱看来,世界上除了精神实体和依赖精神实体的感觉外,没有物质的存在。休谟对除了感觉的存在表示坚决的同意外,对所有的实体——物质和精神的存在持一种不可知论的态度,有没有物质和精神我们是不知道的。休谟的观点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我们眼前的世界中只有感觉,所有的事物都是感觉,那么还有精神和物质存在的位置吗?

康德是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的。康德认为,外物是存在的,虽然我们知道它的存在,但它是什么样子(也就是它的属性是什么)我们是不知道的,它在我们的认识能力之外,我们把它叫做自在之物——不可知的自在之物。虽然自在之物不可知,但它却是产生我们感觉的原因。我们眼前的事物(康德把它叫做现象)是由外物提供的感性材料和人的先天的感性形式创造的,说得简单一些,在康德那里,我们眼前的事物就是依赖于主体的感觉。在这之外还存在一个看不到的自在之物和由它组成的世界。康德的回答既找到了感觉,又找到了物质(自在之物),又说明了感觉产生的原因——自在之物和主体共同的产品。康德的回答似乎比较圆满,但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康德那里,有两个世界:一个看得见的世界——现象界;一个看不见的世界——自在之物。这个自在的世界在哪里呢?这引起了哲学界的普遍怀疑和不满。

詹姆士对此有自己的理解。詹姆士的哲学观点叫彻底的经验主义。在詹姆士看来,我们眼前的事物既是客观事物,又是我们的感觉,外在的物和人的感觉是同一个东西——都是我们眼前的事物。世界先有纯粹的彻底经验,它是一个同一的东西,物质和意识都是第二位的,派生出来的东西。比如我们面前的一个苹果,就是一个纯粹的彻底经验,当我们拿这个苹果与苹果树、气候、水等物理的东西联系在一组时,它就是一个物质的东西;当我们把这个苹果与人的心情、欲望、爱好等连在一起时,它就是一个意识(主观的东西)。在詹姆士看来,我们的世界既有物质,也有意识,不仅如此,二者实际上就是同一个东西。在《意识的概念》一文中,詹姆士说:“如果我们老老实实的看待实在,把实在看待得就象它呈现给我们那样······;那么,这种可感觉的实在和我们对于这种实在所有的感觉,就在感觉产生的时候,二者是绝对同一的。实在就是统觉本身。······在这里的物理的东西的内容就是心理的东西。主观和客观混而为一了。”(p114-115)“我们的感觉并不是事物的一些内部的小小的副本,就事物呈现给我们这个范围来说,这些感觉就是事物本身。”(p115)在詹姆士那里,既找到外物,也存在感觉,而且二者是同一个东西。詹姆士的这一结论尽管含有某种真理,但它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下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我们是如何“看”事物的?

首先,科学家关于我们如何看见事物的描述是对的,但是在最后的环节上出了问题。科学认为,感觉在大脑中,这一结论漏掉了一个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我们看外物,不仅形成了对外物的表象(感觉),而且还包含着距离,也就是说我们看事物时,我们的感觉包含着表象和距离,是表象与距离的统一。正因为表象是含有距离的,所以它就是外在的,而不是在我们的大脑中。正因为感觉是外在的,所以我们才能对“事物”进行直观,常识才认为,看东西是向外看。如果说我们向外看看到的事物是我们外在的感觉,为什么我们在行动中却把这个感觉认作是实实在在的外物呢?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提出这样一个假设:外在的感觉与外物统一在一起了。正因为二者统一在一起,所以我们人向外看到的“感觉”和行动所作用的外物,在人的认识和行为上就统一起来,成为一体的东西。詹姆士虽然看到二者的统一,但是它把问题给颠倒了,詹姆士的纯粹经验不是第一性的,而是外物与外在的感觉统一起来的“事物”。在没有主体时,外物是自在之物。一旦有了主体对自在之物的感觉,因为感觉的外在与外物统一在一起,这个自在之物就变成一个统一体,成为一个我在之物。这就是常识见到的事物——一个感觉与外物的统一体。在常识哪里感觉与物是分不开的,尽管常识不能“说”,但它却坚持最正确的事实。因为我们看到的东西,既是我们的感觉,又是外物,是二者的统一体。正是由于事物是我们的外在的感觉,所以我们才能向外看;正是因为事物是外物,所以它才有感觉没有的客观实在。

以上就是科学的“看”与常识的“看”的矛盾的解决,常识与科学并不矛盾,我们能够把它们统一起来。

常识对于“事物”的理解及哲学分析_其他哲学论文 第三篇

关键词:常识/事物/客观/实体

内容简要:常识把事物理解为是物自身,而且认为我们直接看到的就是物本身。哲学不断的来解决常识对于事物的看法中的矛盾,提出了许多关于“事物”是什么的观点。事物既不是物自身,也不是精神,而是一种结构。事物=物自体—信息—身体—现象(表象)

一、常识对于“事物”的理解

面对一个事物,常识是如何看待地呢?拿一个“苹果”来说,作为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常识会认为:①这个苹果是一个外在之物,而不是在我的身体中或者心灵中的东西;②这个苹果是一个客观的事物,而不是一个主观的事物;③这个苹果是一个自在的事物,而不是依赖于我而存在的事物;④这个苹果有其自己变化的法则,不会因我的身体或观念的改变而变化;⑤这个苹果有其自身的属性:红绿色、圆形、酸甜味等,这些属性是苹果自身的,不依赖于我而存在,也不会因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属性是事物本身的客观属性;⑥我能直接看到这个苹果的本身及其红色、圆形等属性;⑦虽然我不能直接看到这个苹果的全部,但是我能直接看到这个苹果一个侧面;⑧这个苹果我在近处看起来大,在远处看起来小;⑨如果我是一个红绿色盲患者,我只能看到这个苹果的红色,而看不到绿色,不是这个苹果本身没有绿色,而是我没有能力看到它的绿色;就好比我是一个聋子,不是小鸟不叫,而是它的叫声我没有能力听到;⑩我梦中、回忆中、想象中苹果不是客观的外在的苹果,而是在我的心中的苹果,它是外在的客观的苹果的映象,是一种主观的东西。

二、常识对于“事物”的理解存在的矛盾和困难

常识信念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依赖,离开常识我们将难以生存,休谟说: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WwW.0519news.CoM但是常识对问题的看法往往是从想当然出发,缺乏严密的推理,常识有时会把相互矛盾的观念、违反逻辑的思想同时接受下来。对于“事物”的理解,常识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困难,对于有些现象常识无法做出回答。

1、我们能不能直接看到事物本身?

常识认为我们能直接看到事物本身,比如我们抬头直接看到的就是太阳本身,但是这种理解是存在矛盾的。我们作一个设想:假设太阳本身现在突然不存在了,我们抬头还能不能在天空中见到一个太阳?常识肯定会认为我们看不到太阳了,因为它已经不存在了。但事实是,我们在8分钟之内还能在天空中见到一个太阳,这可以通过科学试验来得到证明。那么,我们还能看到的这个太阳是什么?⑴是太阳本身?当然不是,因为它已经不存在了。⑵是过去的太阳?过去的太阳是什么意思?已经过去了的东西就是在现在已经不再存在了的,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现在还会存在,这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⑶是太阳的光线?当然不是,我们看到的不是光线,一定是一个圆形的太阳。⑷有一种观点认为,太阳不断地把它的“像”向外传播,在这个例子中,虽然实在的太阳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它传出的“像”还存在,所以我们仍然能看到它的“像”。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如果太阳传出的是它的像,我们应该把它接受到我们的“家里”,我们能看到它到达我们这里的全过程,可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在1米、2米、10米、100米等距离看到不断向我们走来的太阳,而只能看到一个固定的挂在天上的太阳呢?按照现在科学的观点,看见就是把信息接受进来,但是我们却是看出去,向外看到很远的地方,也就是说我们是看出去而不是接受进来,这如何解释?在上面这个设想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太阳,与我们平时看到的太阳没有什么两样,但是我们既不是看到的现在或过去的太阳本身,也不是见到的太阳的光线或信息,我们看到地到底是什么呢?这是常识难以解释的现象。

与上面相同的一个例子就是我们能否看到已经消失了的星球。已经消失了上万年的星球我们现在还能看到吗?从逻辑上讲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可能见到已经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天文学家却通过先进的望远镜在天空中看到了已经消失了的星球,这如何解释。科学的解释是,星球本身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它发出的信息(通过光来携带)仍然存在,尽管非常微弱,通过先进的设备我们就会捕捉到这些微弱的信息,并在我们的眼中产生一个关于这个已经消失了的星球的视觉映像,于是我们就会在天空中见到这个已经消失了几万年的星球。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一个正在天空闪烁的星球, 这个正在天空中闪烁的星球是什么?它是星球自身吗?当然不是,因为星球自身已经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它留下来的信息,这些信息不是星球,但是此时我们在天空中通过望远镜见到的星球是什么?同理,在夜晚我们遥望苍穹,繁星满天或明月皎洁,但我们真正见到的是什么?是常识认为的物自身吗,当然不是。

2、我们如何听到声音?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听到在遥远的天空中飞机的轰鸣声,那么飞机的声音在哪里呢?常识自然会认为声音在遥远的天空中,但是如果声音是在遥远的天空中,我们是怎样听到它的呢?常识认为声音传到我们的耳朵中,我们所以听到了它。但是如果声音是在我们的外面生成的,假如有一个声音在我们之外几百米的地方生成,然后它迅速地向我这里奔跑,两秒钟后到了我的耳朵里,我获得了这个声音,也就是我听到了这个声音。此时声音应该在哪里呢?理所当然应该在我的耳朵中。但是奇怪的是,此时我听到声音在我之外,在我之外几百米的地方存在着,一个已经跑到我的耳朵中的东西怎么还会在几百米之外存在着呢?这是不可思议的。如果声音一直在几百米之外存在,没有跑到我的耳朵中来,我又是如何听到声音的呢?如果它跑到我的耳朵中来,它就应该在我的耳朵中,但是我为什么还会听到它在我之外几百米的地方存在呢?多么矛盾和不可思议的事情啊!常识对于我们听到声音的回答难道不是难以自圆其说吗?

3、事物是否于我的感官而存在?

常识认为,事物是客观的的,不依赖我而存在,事物不会随着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但是下面的试验常识就难以解释:如果我正在看我面前的一台电脑,现在我把一个眼睛闭上,用手去挤压另一个睁着的眼睛,我就会看到电脑在跳动。常识坚信电脑不会因我的眼球的变化而跳动,就是我用更大的力量去压我的眼球,电脑仍然不会有任何变化,它会纹丝不动;但是我们看到的现象与此正好相反,当我去压我的眼球时,我看到电脑不是纹丝不动,而是跳动起来,随着我的手的积压眼球而不断的跳动。如果我看到的跳动的电脑是电脑本身,那么常识认为电脑不会随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就是错误的,因为我确实看到了它在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化而跳动;如果此时我看到的跳动的东西不是电脑本身,那么电脑本身此时在哪里,它难道成了一个不可见的东西,那么这个可见的跳动的东西又是什么?

4、透过镜片看事物

我们可以通过镜片来看事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通过近视镜、墨镜、放大镜、望远镜、夜视镜等镜片来看事物。常识相信,不论我们通过什么镜子看事物,事物还是它原来的样子,决不会因我们使用镜片的不同而变化,不论使用什么样的镜片。但是当我们真的通过镜片去看事物时,我们却发现,同一事物通过不同的镜片来观看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墨镜我们看到这个事物的颜色就会变成墨色;通过放大镜我们看到这个事物就会变大;通过望远镜这个事物不仅会变大,而且与我们的距离会拉近;通过夜视镜,在晚上这个事物就会明亮起来。一方面常识认为事物不会因镜片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我们的确通过镜片的不同看到了事物的变化。那么我们看到的有着巨大变化的东西是事物本身还是不是事物本身?如果不是事物本身,那么常识认为我们能直接看到事物本身的说法就是错误的;如果是事物本身,那么常识认为事物不会随着我们所看镜片的变化而变化就是不对的。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常识都会处于两难境地。

5、对事物属性的。

常识认为,事物有其自身的客观属性,这些属性不依赖于我们的感官而存在,如树叶有绿色的属性、花有红色属性、冬天的水有冷的属性,但是面对这样一个试验,常识陷入两难。将两只手一只放在热水中,一只放在冷水中,过一会儿,把两只手同时放进一盆水中,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一只手感觉到水是热的,另一只手感到水是凉的。同样的一盆水,在同时不会具有既热有凉的客观属性。对此如何解释,常识无法回答。

6、事物的“远小近大”

常识相信同一事物不论与我的距离是远还是近,其大小是固定的同样的不变的;但是常识又会毫不怀疑我们见到的事物在远处就会看起来小,在近处看起来就会大;常识同样认为,我们看到的就是事物本身。“我看到的就是事物本身”、“事物本身不会因与我们的距离的远近而变化”、“我们看到的事物远小近大”,这些相互矛盾的观点,在常识那里能够同时存在,而且相安无事。常识真是有着宰相的肚量,它能容下在逻辑上不能并存的思想,而且把它们都看作是真理。

三、常识对“事物”的理解的困难的哲学探索

哲学不能停留在常识的思维来看事物、对待这个世界,哲学家可以用常识的信念在这个世界上过正常人的生活,但是它却需要用哲学的思维来看待这个世界。哲学思维是一种科学思维,它既要符合逻辑,又要能够说明各种现象,而不能像常识一样违反逻辑和不顾事实的存在。

1、事物的属性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有一个红色的苹果,我们说苹果具有红色的属性,常识认为红色这种属性是一种客观属性,它是不依赖于“我”和我的感官而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苹果的红色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是物质的不是精神的、是外在于“我”的而不是内在于“我”的。但是西方哲学从德谟克里特、巴门尼德、柏拉图到洛克、贝克莱、休谟再到现在,许多著名的哲学家不同意常识的看法。近代科学家伽利略、波义耳等就认为:物质世界中没有颜色,只有在人的心灵中生成颜色的能力。洛克与波义耳是挚友,它接受了近代科学家关于颜色的看法,并从哲学的角度将客观事物的性质分为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并认为苹果的红色既不是客观事物的第一性质,也不是客观事物的第二性质,它根本就不属于客观事物,它只能属于心灵,它是客观事物的第二性质在人的心灵中生成的观念,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也就是说苹果的红色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是精神的而不是物质的、是依赖于我们的感官而存在的而不是客观自在的、是在心灵之内的而不是在心灵之外的。贝克莱、休谟继承了洛克的观点,都认为苹果的红色只是人的观念,只存在于人的心灵中,这也是西方经验主义的传统思想,康德也继承了这种思想。哲学对于事物属性的这种理解与常识对事物的属性的理解相比,它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事物的属性会随着感官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红绿色的苹果,在一个正常的人看来它是红绿色的,但是对于一个红绿色盲的人看来它就是绿色的,常识可能会认为,苹果本身就有红色和绿色两种颜色、但是色盲的人看不到红色而只能看到绿色,这种解释如果能够说得过去,那么,下面的现象常识就无法回答。当“我”的眼睛发生病变时,我会把平时看来是红色的苹果看成是黄色的;当我带上墨镜时,绿色的树叶就会变成墨色。尽管常识坚信事物的颜色没有变化,不会随着我的感官的病变或我戴上墨镜而变化,但是我们的确看到了事物颜色的变化,这是常识无法解释的事实。但是洛克、康德等人的回答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一困难,洛克等认为颜色只是经过人的感官在人的心灵中生成地观念,客观事物提供给人的只是或者说是信息,这些信息经过感官的转化就在心灵中产生出颜色的观念,因此当“我”的眼睛发生病变时,尽管客观事物没有变化,但是由于我的眼睛发生了变化,因此生成的颜色也就发生了改变;当我戴上墨镜时,尽管客观事物没有改变,我的眼睛也没有改变,但是由于客观事物提供的信息在穿过镜片时发生了变化,所以在我的心中产生的颜色也就改变了。

这些哲学家的解释,既符合逻辑,又避免了常识的矛盾,但是它从来就没有真正说服常人来接受这些观点,因为在常人看来所谓在心灵中也就是在大脑中,而大脑在人的身体中,而在生活中我们见到的苹果的红色决不会是在我们的身体之内,而是在我们的身体之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尽管哲学家说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是常人只要看到了苹果的红色在我们的身体之外,他就会坚信苹果及其红色等属性不会在我们的心灵中的一种观念、一种主观的精神的东西,常识就不会放弃红色是事物的客观属性的信念。

2、事物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常识坚信事物是客观的、外在的、于我而存在的,决不是主观的、依赖于我的心灵的、在我的心灵中存在的观念。但是当洛克说明了苹果的红色只是我们心灵中的一种观念时,也就同时说明了苹果的其他所有的属性都在人的心灵中存在,因为贝克莱的论证是:事物的属性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能分开的,如果苹果的红色在人的心灵中,那么它的酸甜的味道、圆的形状也就会不可分离的存在于人的心灵中。因为贝克莱的思维逻辑是:事物是属性的集合,而事物的所有属性都是在我们的心中的观念,所以“物是观念的复合”,而观念是不能存在的,它的存在依赖于心灵的感知,所以“存在就是被感知”,所以心外无物,任何事物到存在于心灵之中,不在我的心灵之中,就在你的心灵之中,最后是存在于上帝的心灵之中。

这就是贝克莱的结论——心外无物。贝克莱的结论是复合逻辑推理的,整个推理过程不像常识一样充满矛盾,在逻辑上是严密的。我们常人可能会反驳贝克莱,既然所有的事物都是观念——我的或者是你的,那么我的身体也是我的观念,都在我的心灵之中,那么我的心灵在哪里呢?贝克莱的回到是:我的心灵是一个真正的实体,但是它是不可见的,虽然可以体会;我们看到的所有的事物都不是真正的实体,它们只是在心灵实体中的观念。心灵是不可见的,事物是可见的,凡是可见的东西都是事物,都存在于心灵之中。常人可能会反对说:心灵是在大脑中,而大脑是在身体中,我们的身体决不会是在心灵中,而是心灵在身体中,事物在我们的身体之外,因此事物决不会在心灵中,而是在心灵之外。正是常识与贝克莱的这种分歧,所以贝克莱的观点被常识认为是一种病态的思想。贝克莱与常识的区别是:贝克莱认为,所有我们见到的事物都在心灵之内,包括我自己的身体,我们能见到的只能是我们自己的观念,真正的实体——心灵——是看不到的;常识则正好相反,所有的我们看到的事物都是在心灵之外的,包括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身体之中,心灵不是实体,而事物才是实体。贝克莱的观点对立于常识,但是却更符合理性,因为它正确的解决了事物为什么会因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的问题,而常识对于这一问题视而不见,武断的认为事物是不依赖于“我”而存在的。

3、真正的实体是什么

常识认为,事物是真正的实体,我们看到的苹果、山峰、树木、小草等都是实体,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实体,大脑也是实体,而观念、思想则不是实体,是依赖于大脑而存在的。心灵如果是指大脑就是实体,否则就只能是依赖于身体而存在的精神性的东西。但是康德却不这样认为,在康德看来存在三类实体:精神实体(心灵)、物自体、上帝,但是它们都是不可见的,我们直观不到的,不能认识的。我们能够看到的、直观到的所有的东西都不是实体,都是因为实体而产生出来的精神性的东西。精神性的东西有两种:一种是现象,它虽然在精神实体之内,但是对于“自我”却具有客观性,因为它是先验形式整理来自物自体的感性材料生成的东西,它虽然依赖于精神实体,存在于精神实体之内,但是对于自我它却不依赖于自我而存在,这种客观性是相对的,只是相对于自我才存在;常识所认为的事物就是这种现象,常识所认为的客观性、外在性,只能是现象相对于“自我”的客观性和外在性,但是对于精神实体,现象却是内在的、主观的。在康德的世界中,精神实体内还有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有现象和自我构成的,自我面对现象世界,也就是常识所说的我看到的客观事物的世界。康德的另一种精神性的东西就是观念,它不同于现象,是对想象的摹写,我们回忆中的和想象中的事物都属于此类,这些精神性的东西对于自我是主观的,依赖于自我而存在的,在在我之内的。因此在康德那里真正的实体是物自体,常识所认为的事物只是现象世界的东西。康德有三个世界:实体世界,包括物自体、精神实体和上帝;精神实体内的现象世界,也就是常识所说的自然界,它包括自然和自我,梦境在康德属于现象世界;自我所拥有的纯粹观念世界,它包括回忆和想象中的世界。常识不相信事物是一个非实体的世界,而只是一个精神的世界,常识坚信我们生活在一个实在的世界之中,自然界是一个实在的世界,而不仅仅是康德的现象世界。

4、罗素的世界

在《我的哲学发展》中,罗素谈到了他对于世界的最后看法(因为罗素对于世界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观点),下面是罗素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引文:

我想,把我的意见和莱布尼茨的比较一下,就更能把我的意见说得明白。莱布尼茨认为,宇宙是由单子而成。每个单子是一个小的心灵,象镜子似地映照宇宙。这些单子映照的精确性有程度的不同。最好的单子所照出的宇宙图形最不模糊。由于被亚里士多德的主词——谓语的逻辑引错了路,莱布尼茨以为这些单子不互相影响,而且这些单子之继续映照同一宇宙可以用预定的和谐来解释。他的学说的这一部分是完全不能使人接受的。只是由于外界的因果性的活动施加于我们,我们才反照世界(如果我们真反照世界的话)。但是他的学说还有一些别的方面是和我所主张的学说相合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关于空间的。莱布尼茨认为(虽然关于这一点他从来没有说得很清楚)有两种空间。一种空间是在每个单子的私的世界里。单子把材料加以和排列,在材料以外不假定有任何东西,就能知道这个世界。可是也还有另一种空间。莱布尼茨说,每个单子从它自己的观点来反照世界。观点的不同有类乎透视的不同。整堆观点的安排就给了我们另一种空间。这种空间不同于每个单子私世界里的空间。在这个公共的空间里,每个单子占据一个点,不然至少也占据一个很小的部位。虽然在偏私的世界里有一个私的空间,这个空间从偏私的观点来说,是极大的。当单子放在别的单子中间的时候,这个极大就缩成一个极小的针尖。每个单子的材料世界中的空间,我们可以称为“私”空间;由不同单子的不同观点而成的空间,可以称为“物理”空间。就单子正确反照世界来说,私空间的几何性质是和物理空间的性质相似的。这种说法的大部分可以不加改变地用来例证我所主张的学说。在我的知觉里有空间。在物理学里也有空间。据我和莱布尼茨来看,我的知觉里的整个空间只占物理空间的一个极小的部位。可是,我的学说和莱布尼茨的学说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差别。这个差别是和对因果的看法的不同有关,也和相对论所引起的后果有关。我想,物理世界中的时-空秩序是和因果有密切关系的。我认为物理世界里的时-空秩序是包含这种有方向性的因果的。正是根据这个理由,我有一种主张,这种主张是会使所有别的哲学家们吃惊的,即,人的思想是在人的脑袋里。一个星发出的光经过介乎中间的空间,使视神经发生变动,最后在脑里发生一件事。我所主张的是,在脑里发生的那件事是一个视觉。事实上我主张,脑是由思想而成——我用“思想”这个字眼是用其最广泛的意义,和笛卡尔的用法是一样的。对这一点,大家会回答道:“胡说!我可以用显微镜看见脑子,并且,我知道脑子并不是由思想而成,而是由物质而成,就和桌、椅是由物质而成一样。”这纯粹是错误。你看脑子的时候,你在显微镜里所见到的是你私世界的一部分。你所说你正在观看的是从脑子起始的一个漫长的因果历程在你身内引起的结果。无疑,你所正在观看的脑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是你经验中的材料的那个脑,那个脑是物理的脑引起的一个遥远的结果。如果象我所主张的那样,物理时-空中的事能通过因果关系而知其在什么地方,那么,在眼和通向脑的神经中的事发生以后你才有的那个知觉,其位置一定是在你的脑中。我所主张的是,我们能看到或观察在我们的脑袋里发生什么事。我并且主张,在任何别的地方,我们什么也看不到,也观察不到。一个这样的事的集合——即构成我们自己的那个事的集合——我们知道得要比世界上任何别的东西更亲切、更直接。关于我们有什么事发生,我们不仅知道抽象的逻辑结构,我们也知道其性质,也就是说,声音的特性之不同于颜色,或红色之不同于绿色。在物理世界中,这样的事是我们所不能知道的。在以上所说的学说中,有三个要点。第一个是,物理学中的实体不是世界所由成的材料,只是构筑起来的东西。这些构筑起来的东西是由事而成,为数学家的便利而把那些实体当做单位。第二个是,所有我们不由推理而知觉到的东西,是属于我们私的世界。在这一方面,我是和贝克莱同意的。在视觉里我们所知道的星空是在我们的体内。我们相信的那个外界的星空是由推理而得的。第三点是,使我们能以知觉到各种事物的因果线(纵然处处都有这样的一些线)就如沙上的河,是容易渐渐消失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并不能永远能够知觉到各种事物。

把罗素的观点概括一下就是:有一个公共的世界,这是一个有实体组成的世界,我也是这个实体世界中的一员,在我这个实体中有一个私的世界,我所看到的世界就是这个私的世界,这个世界不是一个实体的世界,而是一个精神的世界,这个世界中的事物与在公共世界中的实体相对应,我作为一个实体,在公共的世界中与其他实体相互作用,同时我又能看到我私的世界中的事物。

四、事物是一种结构

把罗素的思想进一步发展,对于“事物”我有这样的看法:生活中的事物既不是物自身(这是常识的观点);也不是心灵中的主观观念(这是贝克莱的思想);也不是在精神实体中的行对与自我的客观现象(这是康德的认识),也就是说事物既不是单纯的物质,也不是纯粹的精神,而是一种结构:物自体—信息—身体—现象(表象)。

理解世界往往离不开物自身、事物、表象这些概念,但是这些概念不是一些孤立的存在物,而是一些有着不同结构的东西。

1、物自身就是物的自在状态,是物在未与主体相遇的状态,但是任何物都不是自身封闭的,它们都是在不断的发出信息,或者说提供某些。因此我把物的这种状态用结构表示就是:物自身——(发出信息)。

2、事物就是物与人相遇后被表象化了的状态,它是物自身与表象相对应的一种状态,是物自身与表象的构造之物,它既是认识的对象又是行为的对象,它既不是物自身也不是表象,它是这样一种结构:物自身————感官——表象。这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事物,它不是一个孤立的东西,而是一个由复杂的结构生成的东西,是一个统一体。

3、纯粹的表象在这样状态下存在:——感官——表象。它可以不与物自身直接对应、统一在一起,例如镜子里的镜像就是一个未与物自身统一在一起的表象,但是来自境面的信息、人的眼睛、人看到在镜子里面的东西(表象)是存在的;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物自身不存在了,但是由于它的还存在,所以仍然会有一个表象生成,例如如果太阳本身现在消失了,但是由于它发出的光线还存在着,所以在8分钟以内我们仍然会在天空中见到一个太阳,航海模拟器或航空模拟器就是利用了这一道理。表象是不会自在的,它与、感官同在,它的结构模式就是:——感官——表象,但是这个结构中没有真实的物,也就是物自身。

用这种结构理论来理解哲学史上种种观点,就会看到他们的观点的深刻与不足:

1、贝克莱的名言:“物是感觉的复合”、“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的“物”就是常识所指的事物,但是他的事物只是这样的结构:感官——表象。就是说贝克莱的事物是依赖于感官而存在的感觉的复合体——表象,没有物自体,贝克莱是否认“物质”的存在的,也就是否定物自身的存在,而只是承认表象的存在;但是贝克莱看到了表象不能自在,它的存在就在于被心灵所感知,这是它的深刻之处。但是贝克莱尽管思想是深刻的,但是由于它对事物的结构的理解是片面的,把事物的“物自身————感官——表象”结构理解为“感官——表象”结构,所以它的物就成了一个无根的背离生活常识的让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

2、朴素的唯物主义者关于物的思想。朴素的唯物主义者认为物是不依赖于人的感官而自在的东西,这样的物只能是物自身,不是事物。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自身看作是事物,未能看到事物的复杂的结构,更没有看到表象对于感官的依赖性,是一种最朴素、最浅薄的对于世界的看法。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述朴素唯物主义的事物就是:事物=物自身,而不是:事物=物自身————感官——表象。

3、休谟的事物是什么?休谟的事物是一个单纯的表象,休谟把它叫做由简单印象组成的复杂印象,也可以说休谟的事物是一个印象之流。休谟的深刻在于把表象看作是一个由简单印象构造成的东西,而且是一个流变的东西;但是只是把事物看作是一个表象这种观点一旦走入生活,就连休谟自己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世界:世界是一个印象之流。休谟的事物:事物=由流动的印象构成的表象;而真是的事物则是:事物=物自身————感官——表象。

4、康德的哲学中有物自身、有表象(也就是现象),但是没有真正的事物。康德看到了这样的逻辑顺序:物自身————感官(先验自我)——表象(现象)。而且详细的研究了先验的自我提供的先验形式——感性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在生成现象中的作用,康德的思想是深刻的尽管不可能是正确的。但是康德把自然界等同于现象,也就是把事物等同于现象(表象),割裂了物自身与表象的统一,因此在康德那里,物自身是物自身,表象是表象,没有真正的事物——由物自身和表象统一在一起的事物。

5、费希特的思想好像是在胡说,其实它的深刻在于看到了先验自我的作用,看到了先验自我(本我)在自我和表象的生成中的作用。但是由于它否定康德的自在之物,所以它的哲学起点是先验的自我,整个世界(包括自我)都是由先验的自我创造的,自我和非我(也就是事物)都是先验自我创造出来的并统一在先验自我中的东西。这就是费希特的世界:先验自我创造出——自我和非我。

世界是如何构造出来的?_其他哲学论文 第四篇

关键词:物自体、表象、事物、自在的世界、表象的世界、现实的世界、自我、本我、私的世界、共同的世界

观点摘要:在常识的思维中,事物是已有的;在哲学的思维中,事物是人参与创造出来的,物自体才是已有的。常识把事物作为一个前提,认识的对象;哲学家则把事物看作一个结果,研究物自体和人是如何把它创造出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私的客观世界,共同的生活把人的私的世界统一成一个公共的客观世界,我们共同的世界创造了出来,但这个世界是创造出来的,不是自在的世界本身。

(一)初步认识:世界是如何创造出来的

1、我在这里所说的构造世界,不是指人类的排山倒海,建工厂、盖高楼那样的构造世界,而是指人是如何构造整个世界,也就是整个表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

2、如果说世界是由我构造出来的,人家可能会说我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但是对于缺乏哲学思维的人我无话可说,我的这些话不是对这些人来讲的。

3、由我构造的世界不是自在的世界,而是表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最简单的说就是我看到的世界。对于个别的物自体我们能改变它,但是对于整个的表象世界,则是全部由我参与构造出来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表象世界,也就是私的世界。

4、我的表象世界和实在的世界(自在的世界)是不同的。表象的世界是我认识的对象;实在的世界是我行为的对象。在实际生活中,我把行为的对象与表象的对象看作一个东西,当作同一个事物,这个事物就是表象与实在的统一体,而不纯粹是一个表象,比如我正在吃的苹果,就是一个实在与表象的统一体。WWw.0519news.coM

5、我坚信在我、人类、主体未存在之前,一个不依赖于人的自在世界就已经存在了,这个自在的世界有许多物自体组成,这些物自体之间是存在一定关系的。

6、物自体就像一个信息源,它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其他物体,把自己的相关信息传给其他物体,这些信息对其他物体会带来一些影响。

7、现在,我、人、主体存在着,与物自体发生一定的关系,特别是我有感官,能接受来自物自体的信息。对于来自物自体的信息,不论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我的感官接受这些来自物自体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解读,利用自己的机制将这些信息转化为一种表象。

8、对来自物自体的信息进行转化的是我的感官或者说是本我,也可以说是康德的先验的自我。

9、我是有本我(先验的自我)和自我(理性的自我)组成。本我(感官是本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接受外来信息,并将其转化为表象的机能。

10、当本我将外在的信息转化为表象呈现给自我时,自我就看到了这个表象,也就是直观到表象,并把它当作认识的对象。但是由于自我不能区分表象与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与表象在自我那里就成为一个东西(这个问题是最重要的,不理解这一点,就难以理解本体论)。当自我把依赖于本我才存在的表象、或者说有本我构造的表象看成是外在的客观的事物的时候,自在之物就被人化了,表象的可看、可听、可感的性质就赋予给了物自体,物自体就转化为既能认识又能作用的事物,现实的世界就产生了。

11、现实的世界是由表象的世界与自在的世界组成的,表象的世界能认识,自在的世界能作用。因此事物就是认识的对象和实践的对象。

12、没有主体存在的世界是自在的世界,这个世界中的物叫物自体;有主体存在的世界叫我在的世界,这个世界中的物叫事物。实现从物自体到事物的转化的机制是本我,是本我将来自物自体的信息转化为表象,当然物自体到事物的转化也有赖于自我的误读,把表现看成是外在的东西,从而实现了表象与物自体的统一。这种转化也要有赖于人的经验过程,如果不经过一个过程,表象与自在之物就无法融在一起。有这样一个实例:一个刚刚复明的人,他试图从5层楼的窗子里迈出去,因为在他的表象里,5楼距离楼底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他的表象世界与实在的世界是分离的,还未统一起来,经过一段时间后,他的表象与实在世界就统一起来,他就不会把5楼与地面的距离看作是只有一米而再试图从窗子走出去。

13、在自我这里,没有表象世界与物自体的区别,只有一个世界,现实的世界,看到的世界,我们能认识、能进入的世界。

14、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表象与实在无法融为一体,在对我在的世界(现实的世界)进行认识的时候,自我发现了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自我认识到在我看到的世界(表象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世界——自在的世界。

15、对世界的思考让我们发现,这个世界对我的感官有依赖性;有两个世界:表象的世界和实在的世界。

16、世界对我的依赖性:当我戴上墨镜时,外在的世界的颜色变成墨色的,当我戴上夜视镜时,外在的世界明亮起来。理性的自我感到困惑:我戴上眼镜不会对外在的世界产生任何影响和作用,外在的世界为什么却改变了呢?经过思考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物体的性质随着我们的感官的性质的变化而变化,对我们的感官有依赖性。

17、对世界的进一步怀疑和思考,我又有了进一步的发现,有两个世界:表象世界和实在世界。

18、天上有个太阳,我们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客观的、外在的、耀眼的、现在的太阳,但是,理性的思考却得出与此相矛盾的结论,我们看不到现在的真正的太阳本身。因为据科学计算,太阳距离我们非常遥远,太阳的光线需要8分多种才能到达地球,也就是说,我们在地球上8分钟以后才能见到现在的太阳。那么,现在就有两个太阳:一个在遥远的地方,8分钟以后我们才能看到它,这个太阳有科学的支持,我们相信它是存在的;还有一个太阳,我们一抬头就看到它,就在天空中正在发着耀眼的光芒。这两个太阳,同时存在,但绝不是一个东西,一个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正在天空中的太阳,一个科学家让我们坚信的,8分钟以后我们才见到的太阳。有人可能会说,我们现在看到的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这种说法好似是有道理的,但是从逻辑上讲是矛盾的,因为8分钟之前的太阳已经过去了,不存在了,我们怎么能看得到?我们现在看到的太阳只能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发出的光线现在到达我们的眼睛形成的一种表象,而不是太阳本身。8分钟以前的太阳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真正的太阳本身我们还看不到,我们现在见到的太阳只能是一个与实在的太阳不同的表象的太阳。从以上的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有两个太阳,一个实在的太阳,我们看不到;一个表象的太阳,我们看得到,我们看到的只能是表象的太阳,实在的太阳(不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是我们看不到的,我们现在只能见到太阳的表象。

19、通过对太阳的,我们可以推而广之,所有遥远的星球本身我们都是看不到的,我们见到的在苍穹上的繁星只是它们(实在的星球)的表象——在我们的感官中形成的表象。以上就把表象世界与实在世界分别开来。对于近处的物体我们同样也能看出表象与实在的分离。例如,在水中的鱼的表象与实在的鱼在空间上就是分离的,因为我们看见水中的鱼所在的位置与鱼实际所在的位置是不同的,渔民在实践中最明白这一道理,所以渔民不会将鱼叉投向眼睛看到的鱼所在的方向。

20、那么,我们看到的一切东西是不是都有它的表象与实在,还是只有特殊的事物才有我们能把他们分辨出来的表象与实在?思考的结论是:所有的事物都有表象与实在。

21、当我们把世界区分为两个世界时,问题就明朗起来了,困惑也就变成可以理解的了。为什么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我在的世界——既有对主体的依赖性,又有客观的实在性。因为它是一个有表象和实在构造出来的世界。作为表象的世界它是有本我创造出来的,当然对我有依赖性;作为自在的世界,它是实在的,当然不以我(本我和自我)为转移;作为表象的世界为什么自我把它看成是外在的客观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是有本我创造的,它不依赖于自我,所以它不以自我的意志为转移。

22、人们试图追逐表象后面的实在,也就是去认识自在之物,于是,形而上学就产生了。但是,物自体不是自我认识的对象,物自身只能通过感官转化为表象,认识的对象是表象(或事物)。在这里必须区分两个关系:自我与表象、本我与物自身。自我与表象之间才存在认识关系,自我才是认识的主体,表象是认识的客体(当然也可以说事物也是认识的客体);但本我与物自体之间是一种物理关系,不是一种认识关系,物自体的信息通过本我转化为表象,也就是认识的对象。

23、在对事物的颜色、形状、味道、冷暖等性质的研究中,人们发现,事物的性质不是固定的,比如事物的颜色,会随着环境或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感官的性质变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变化,马赫明确的指出这一点。

24、于是产生了问题:事物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25、对这一问题思考的结果,唯心主义出现了。唯心主义认为,事物是性质的复合体。而性质是依赖于感官的,因此性质就是主观的,意识的,因此由性质组成的事物就是主观的、意识的,这是贝克莱的观点。

29、但是,唯心主义的问题是:事物的性质完全是由感官造成的吗?当然不是,它是由物体的信息转化而来,如果人们不去感知,就只有物自体和它的信息本身,就不会有表象,但不是无;如果人们的感官去解读信息,它就演化为由性质构成的表象。因此,人不去感知,性质就不存在了,但是信息及信息源会继续存在。当信息不能通过感官转化为性质时,事物就不存在了,停留在物自体及信息传播状态。用个形象的例子来说,水在寒冷的天气就会变成冰,寒冷是水变成冰的条件,冰的存在有赖于寒冷,如果没有了寒冷,冰就不存在了,但是,物并没有消失,它又转化为水。当物自体的信息经过感官的转化产生了表象时,并且当表象与物自体融为一体时,事物的性质就产生了,事物就出现了,物自体就演化为事物。当我不去感知时,表象不存在了,事物不存在了,性质不存在了,但物自体仍然存在,否定物自体的存在是唯心主义的错误;认为事物是性质的复合体就把表象等同于事物;认为事物依赖于我就把事物等同于表象;性质并不完全依赖于我,它是由外在的信息与我的感官共同创造出来的,而不是感官单独创造的。

30、唯物主义主要是一种常识观点,它把事物看成完全于主体的外在的客观实在的东西,其性质与我无关,事物的属性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的。这是一种前哲学状态,停留在原始状态,还未能对事物的产生及本质进行深入的和思考。唯物主义看不到表象、性质对主体的依赖性,把由表象和物自体统一而形成的事物当成物自体,未能区分表象、实在、事物、性质的关系。

31、表象、实在、事物、性质的关系是什么?实在是自在的,也就是物自体;表象是由物自体传递的信息通过感官而形成的;事物是由表象与实在形成的,是表象与实在的统一体;性质是事物的性质,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只看到性质的主观性是唯心主义,只看到性质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

(二)再认识:我们的世界是如何创造出来的

1、自在的世界。自在的世界不是由我创造出来的,关于宇宙的起源那是天文或物理学家研究的问题。自在的世界既不是我们创造的,也不是我们能看到的,因为自在之物不可知,我们不会象看见表象一样来见到自在之物,那种认为我们能够认识自在之物的人就象说瞎子能见到颜色是什么样,聋子能知道声音是什么样一样在胡说。

2、我的客观世界。我在的世界是由我创造的,或者说是由我参与创造的。因为我不知道是由我创造的,所以我把他当作是一个客观的世界,因此在这里我们给他起一个名字叫“我的客观世界”或“自己的客观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客观世界或者说是“私的客观世界”,这个世界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呢?下面我通过一个在我的客观世界中的一个苹果的例子来,这个苹果我是如何把它创造出来的。

当然我不是象农民那样,通过种树、施肥、浇水、打药、细心管理等过程把这个苹果生产出来,我是用我的感官等把它创造出来。

这个创造过程就是,物自体作为一个信息源,不断地将其信息传递给我,这里的我不是指理性的进行认识活动的自我,而是本能的我、自然的我,主要是指我的感官。我的感官(本能的我)把外在的信息接收进来,利用自己的机能将这些信息转化成表象,呈现给理性的我(自我),于是自我就看到了一个物——苹果。由于自我未参与这个表象的苹果的创造活动,因此自我就把这个由本我创造的苹果看作是外在于我的、客观的苹果,并把这个苹果的属性——圆形、红色、酸甜、大小等——也看作是作为客观事物的苹果的属性。但是这个苹果不仅仅是由本我创造的表象,我能看到它、认识它;而且我还能作用到它、拿到它、吃到它,因此它也是一个我行动的、作用的对象,是一个实在的东西——也就是物自身。因此这个苹果就是表象的苹果与苹果的物自身共同构成的苹果,它是由物自身、本我和自我共同创造出来的。因此这个苹果就同时具有对本我(我的感官)的依赖性,对自我具有外在性、客观性,从物自身来讲又有实在性。这个苹果不同于物自体的苹果,它是在我私的世界中的苹果,这个世界不同于自在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我的客观世界。

我的客观世界由物自体、本我、自我直接创造出来,物自体、本我、自我在我的客观世界的创造中有不同的作用,这使我的客观世界具有不同的特征。

因物自体的原因而引起我的客观世界的变化。苹果与篮球的差异主要是由物自体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自我、本我是相同的,不是造成苹果与篮球差异的直接原因;秋天来了,我的客观世界的树叶变黄,树叶由绿色到黄色这主要是物自体的变化造成的,因为本我和自我没有变化,信息的传递中介也没有变化;我们通过实践活动去改造世界,排山倒海、建工厂、修铁路、造飞机等这些行为造成我的客观世界的变化,也主要是由改变物自身而产生的。

同时一些其他的因素通过影响物自体的信息传播过程也影响了对事物的创造,比如我戴上墨镜,我的客观世界的颜色就改变了,在这种情况下,物自体不会变化,但来自物自体的信息在传到我的眼睛时要经过墨镜,墨镜将信息改变了,我的感官在将信息转化为表象时,由于信息发生了变化,因此形成的表象也就变了,因此自我就看到外面的世界的颜色变化了。两小儿辩日的困境的道理也是如此,太阳本身没有变化,与地球的距离在早上与中午的差距可以忽略不计,但刚刚出生地太阳看起来要比中午的太阳大,其原因不是来自物自身,也不是因为本我和自我的变化,而是来自太阳的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在早晨受到;物体的位置也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化而变化,用手积压我的眼球,外面的物体就会上下或左右摇晃,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动而变动。苹果是甜的,在我生了病的时候,吃起来就是苦的,如果我吃了糖再去吃苹果,苹果就特别酸;我把一只手放在冰上,另一只手放在火上烤,然后把它们同时放在一盆水中,这盆同样的水就会变化成既是热的又是凉的。同样的声音,年轻人听来是清楚的,老年人因耳背就听得模糊,聋子就不会听到声音。这些情况,我的客观世界的种种变化都是由于我的感官(本我)的变化造成的,因为其他的因素都没有变化。

社会、生活环境、成见同样也会引起我的客观世界的变化。三人成虎说得就是如何改变我的世界中的事物;有一个心理学的试验是对这一问题的最好说明,拿三根同样长的筷子,把它们并排放在桌子上,间距为10厘米,让20个人来判断三根筷子的长度,要让前15个人有意说假话,说中间的筷子比两边的筷子短,让后面的5个人看到这一过程,然后让人后面5个人来看这三根筷子,其中就有一些人看到在这三根筷子中,中间的要比两边的短。在绘画或照片中要遵循透视原理远处的物体非常小,靠近镜头的物体就非常大,但是在我的客观世界中,就不遵循透视规律,在10米之外的物不会变小,但是生活在热带雨林中的土著人,当它离开丛林来到视野开阔的地带,它就会看到不远处的物体非常小,这说明我的客观世界的形成会受到我在生活环境中形成的经验的影响,人的原始经验参与了我的客观世界创造。一个漫画家用几条线就会构造出一副生动的充满意义的图景,但是把漫画家的几条线放在婴儿或者动物面前,那只不过是一些不同的颜色,漫画世界的意义离不开人的过去的经验,人的经验参与到外面的世界的创造中。

3、我的客观世界的确定。在我的世界中,任何事物都是有性质的,例如我们说苹果的颜色是红的、形状是圆的、味道是甜的,树叶是绿的、太阳是圆的等等。但细细的起来,我们发现事物的颜色、大小、方向等不是唯一的,而是变化的。一身西装,在白天正常的光线下是白色的,在昏暗的光线下就成了灰白色,如果在霓虹灯下就又可能成为红色、黄色或绿色;一个东西,在近处看起来就大,在远处看来就小;同样的天气,有的人感到热,有人感到凉爽。这样看来事物的性质就是流动的、变化的、不确定的。在巴门尼德看来,人的感官接触的现象都是不真实的,只能是虚幻之见,因此他教人们不要以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要用理性来解决纷争的辩论。古代希腊的怀疑派因为事物性质的变化,认为事物不可知,不能确定事物的性质是什么,坚持对事物不发表任何意见,不做任何判断。他们认为感觉是靠不住的,一切生物的感觉是不同的,不同的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各个人在身体和心理上互不相同,对事物的感觉也就不同,我们的感觉受着感觉时心理和身体状况的影响,受到观察事物的方向和距离不同的影响,事务看起来也就不同,感觉需要同过中介,因中介不同而使感觉不同,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事物的性质,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身。

但是我坚信事物的性质是确定的,我的本能不认为事物的性质是流变的、不定的,绿色是树叶的本色,其它的在不同情境下表现出的颜色不是树叶的本色;墙面是白色的,霓虹灯把它照成红色,但红色不是它的本色;太阳是从东面出来的,从西面落下,失掉方向的人把太阳看成从西面出来,从东面落下这是错误的,常识坚信事物有确定的性质。但是我的常识的观点是对的吗?常识把太阳看成围绕地球转,但是地球却是围绕太阳转;常识把太阳看的象圆盘一样大,但太阳却是不知比圆盘大多少倍的巨大的星球。为什么常识仅把事物不断变化的某一性质确定为事物的本性,而拒绝接受其它属性作为事物的属性,如果所有的人都失掉方向,把太阳看作从西面出来,从东面落下,我们还坚信太阳本身是从东面升起吗?如果霓虹灯的颜色成了正常的颜色,现在看到的白墙我们还坚信是白色的吗?如果所有的人都成了色盲,树叶还是绿色的吗?据说狗是色盲,狗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的颜色是一样的吗?普罗泰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难道事物的性质真的是有观察者来确定吗?

事物的性质是什么?我们把性质看作是外在事物的性质,其实性质只是我们的感觉材料。外在的事物向我们传递来信息,我们的感观将外来的信息转化成感觉图像,呈现给自我,自我把感觉材料看成客观事物本身,因自我不能区分客观事物和感觉材料,就把感觉材料看成是客观事物的性质,但是由于主体的方位、传递信息的中介、感官的差异和变化等原因,外物传来的信息对不同的人是不同的,就是同样的信息,由于感官功能的差异和变化,产生的感觉材料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同一外物,在颜色、大小、形状等方面的属性就呈现出不同的样像,这是物体性质流变的原因,这种流变其实是感觉的变化,而不是物体本身的变化。那么物体本身的性质是什么?我们无法直观到物体本身,我们只能直观到我们自己的感觉,用我们的感觉来给物体定性,但是感觉又是流变的,物体的性质是如何来确定呢?在流变的物体属性中,本能为了把握外物,需要对物体定性,而不能接受流变的性质,在长期的进化中,人的本能就有一种将正常状态下物体呈现出来的属性确立为物体的本性,而将在其它情况下呈现出的属性排斥出去,不把它看作是物体的本身属性,这种对物体的定性是人类的一种本能确定,因此,尽管理性对此提出疑问,怀疑主义者拒不接受本能的确定,但是任何人都会自然的把事物的性质看作是固定的。

4、我们的共同的客观世界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在常人看来,我们面对一个共同的客观世界,但通过上面的我们看到,我们每一个人实际上面对的是自己私的客观世界,这些不同的私的世界是如何形成一个共同的客观世界的呢。这个共同的客观世界之所以形成有这些原因:一是物自体对我们每一个人是共同的,这是我们形成共同世界的前提;二是我们有共同的生理基础,也就是我们的感官的结构是相同的,所以对同样的信息就会转化出基本相同的、至少是相似的表象;三是人是社会性动物,共同的生活需要有一个共同的世界,而不能每个人只承认和生活在自己的私的世界中,这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也是个人生存的前提。没有共同的语言,人们就难以生存在一起,没有共同的世界,人们就不会形成社会,就无法生存。但是私的世界之间肯定是有差异的,那么最多是及其相似的不同的私的世界的差异是如何统一起来的呢?这来自人的从众心理的本能的确立,人的共同生活的需要,是从众心理成为人的一种本能倾向,人们会无意识的本能的放弃自己与众人不同的世界,无视私的世界的特点,而把自己私的世界统一到共同的客观世界中去,于是共同的世界就会形成了。

常识思维与哲学思维_其他哲学论文 第五篇

在常识看来,有一个外在的世界,它是客观的、外在的、实在的、于主体的,同时它又是可见的、可知的。如,在我面前有一颗树,它是不依赖我而存在的、客观实在的,我看到它的叶子是绿色的、树干是高大的,我还知道它有其他属性。这是常识眼中的世界和事物。在常识看来,我是一个单一的、不可的个体,我是一个有感情、有理想、有理性的人,我是透明的,我知道我在干什么。

但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就不会这样来看世界和事物,也不这样来理解自我。

一、哲学家的发现

哲学家发现了世界的秘密:一是在常识看来是的、客观的、外在的物体对我有依赖性,它的属性会随着主体的变化而变化;二是我们面对的世界不是一个世界,而是有两个世界构成的,这就是表象的世界和实在的世界;三是“我”决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单子,“我”是由自我和本我构成的。这种发现在常识看来是奇怪的、不可理解的甚至是荒谬的,但是哲学家却认识到了这些秘密,并对世界的这些秘密进行思考。在哲学家看来,谁看不到这些秘密,就无法进入哲学的大门,承认在常识世界的背后的秘密,这是进入哲学思维的标志,但是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所以进入哲学的大门的人就不多。为了把哲学家的发现看清楚,我想用一些事实来说明,尽管哲学好像是抽象和晦涩的代名词,但是事实胜于雄辩,所以我选择用事实来说话。

1、  物体对我的依赖性

一片绿叶(常识看来,大众看来),在色盲的人看来不是绿色的,有一种药吃下去,看树叶就是黄色的,在盲人的世界中没有颜色,由此看来,树叶的颜色是随我的感官的性质而变化的。WWW.0519news.cOm尽管如此,但常识仍然认为,树叶的本身是绿色的,其它的颜色不是树叶的本色。但哲学家反问,我们凭什么就坚持说,其他颜色就不是树叶的本色,只有看到的绿色才是树叶的本色,如果所有的人的眼睛都象狗的眼睛一样(据说狗都是色盲),我们还会坚持说树叶的本色是绿色的吗?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瞎子,世界还有颜色吗。常识可能会说,世界仍然有颜色,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但是如果我们都是瞎子,我们不知道世界的颜色,我们是如何确信世界是有颜色的呢。

物体的大小也是随我的感官的性质的变化而变化的,据说有一个英国人,眼睛害了病,在它的眼中,所有的东西都比平时放大了,看报纸,每一个字象拳头般大小,严重影响了它的阅读。物体的位置也会谁我的眼睛的情况而变化,用手积压我的眼球,外面的物体就会上下或左右摇晃,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动而变动。苹果是甜的,在我生了病的时候,吃起来就是苦的,如果我吃了糖再去吃苹果,苹果就特别酸。我把一只手放在冰上,另一只手放在火上烤,然后把它们同时放在一盆水中,这盆同样的水在我的感觉中就会既是热的又是凉的。同样的声音,年轻人听来是清楚的,老年人因耳背就听得模糊,聋子就不会听到声音。

不再列举更多的事例。我们能否从以上举例中得出一个结论:物体的性质随着我们的感官的性质的变化而变化,对我们的感官有依赖性。可能有人会说,变化的是我们的感觉(感觉材料),事物的本身并没有变化,但是绿色、红色、黄色等哪个是树叶的本身,它们具有同等的地位,都是我们看到的东西,都是我们的感觉材料,没有谁更根本,我们根据什么认为绿色就是树叶的本色。

2、两个世界:表象世界和实在世界

天上有个太阳,我们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客观的、外在的、耀眼的、现在的太阳,但是,理性的思考却得出与此相矛盾的结论,我们看不到现在的真正的太阳本身。因为据科学计算,太阳距离我们非常遥远,太阳的光线需要8分多种才能到达地球,也就是说,我们在地球上8分钟以后才能见到现在的太阳。那么,现在有两个太阳:一个在遥远的地方,8分钟以后我们才能看到它,这个太阳有科学的支持,我们相信它是存在的;还有一个太阳,我们一抬头就看到它,就在天空中正在发着耀眼的光芒。这两个太阳,同时存在,但绝不是一个东西,一个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正在天空中的太阳,一个科学家让我们坚信的,8分钟以后我们才见到的太阳。有人可能会说,我们现在看到的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这种说法从科学上来说是成立的,但是从逻辑上讲是矛盾的,因为8分钟之前的太阳已经过去了,不存在了,我们怎么能看得到?我们现在看到的太阳只能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发出的光线现在到达我们的眼睛形成的一种表象,而不是太阳本身。8分钟以前的太阳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真正的太阳本身我们还看不到,我们现在见到的太阳只能是一个与实在的太阳不同的表象的太阳。从以上的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有两个太阳,一个实在的太阳,我们看不到;一个表象的太阳,我们看得到,我们看到的只能是表象的太阳,实在的太阳(不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是我们看不到的,我们现在只能见到太阳的表象。

通过对太阳的,我们可以推而广之,所有遥远的星球本身我们都是看不到的,我们见到的在苍穹上的繁星只是它们(实在得星球)的表象——在我们的感官中形成的表象。我们通过能把表象与实在分别开来。

对于近处的物体我们同样也能看出表象与实在的分离。例如,在水中的鱼的表象与实在的鱼在空间上就是分离的,因为我们看见水中的鱼所在的位置与鱼实际所在的位置是不同的,渔民在实践中最明白这一道理,所以渔民不会将鱼叉投向眼睛看到的鱼所在的方向。

那么,我们看到的一切东西是不是都有它的表象与实在,还是只有特殊的事物才有我们能把他们分辨出来的表象与实在?

3、本能与自我

要想认识世界,就的先认识自我。我们往往把自己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灵魂,其实自我是有不同部分组成的一个结构体,自我起码有两部分来构成:本能的我与理性的我。这两部分各有其功能,又统一在一起。我们相信我自己是单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是事实上我是有本我与自我构成,而且二者经常产生矛盾。

就拿感觉图像来说。本我(感官)与自我(理性自我)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感官也就是本我,负责选择、接受、转化外来信息,形成感觉图像,并把它呈现给自我,自我直观感觉图像,因此,我们看东西时是大脑在看,而不是眼睛在看,眼睛的作用是向内接受转化信息,它不是向外看。大脑直观到本我转化外来信息形成的感觉图像,所以真正在看的是自我(在这一点上,康德的认识是错误的),自我才能向外看,但是自我看到的是本我提供的感觉图像,而不是外物本身。

本我在转化外来信息形成感觉图像时,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会产生出不正常的感觉图像呈现给自我。自我能认识这种感觉材料的错误(严格的说是差异),但是自我却不能纠正这种错误。例如,当我们失掉方向感时,把太阳看成从西面出来,这种错误是本我造成的,自我认识到这种错误,但是它改变不了本我产生这种错误,把感觉图像改变为太阳从东面出来。得了强迫症的人,明明刚刚洗完手,但是本我又把一个手是脏的感觉呈现给自我,自我明明知道这种荒谬,但是它不能控制和纠正本我的行为,改变本我提供的脏的感觉。一个色盲的人,理性自我认为树叶是绿色的,所有他所熟悉的人都把树叶看作是绿色的,但是它的本我就是把树叶形成为红色,它的理性自我知道本我的错误,但是它改变不了本我给他提供的感觉图像,仍会看到红色的树叶。在地球这面的人站在地球上如果头是朝上的,那么在地球另一面站着的人的头一定是朝下的,但是在地球上的任何方位的人都不会把自己看作是头朝向下的,因为本我呈给自我的感觉图像没有朝下方向的。这些事实都说明我决不是一个同一的单一灵魂,而是由不同部分形成的统一体,有时我的内部是会打架的,尽管理性自我能判断但是它不能改变感觉材料,因为感觉材料是由本我决定的,所以理性自我就把由本我产生的感觉材料当成是外物本身,这是理性自我判断的错误,但是本我把感觉材料以外在的客观的方式呈现给理性自我时,理性自我即使能判断出本能的这种欺骗,但是它还会是把感觉材料直观成为外物。因为自我只能判断却无法改变感觉材料。

怀疑论者或不可知论者由于看到事物的性质(也就是我们的感觉材料)的流变,认为事物是不可知的,也就是不能定性的;或者是认识到自我只能看到感觉材料,而不能直接看到物本身而怀疑和否定外物的存在,但是我与外在世界是打交道的,与外在世界打交道的是本我,本我直接与外物接触或接受外物的实在的信息,自我不和外物直接打交道,它只看到感觉材料而见不到外物,但是对外物存在的信念是来自本我,尽管自我可以同过推理来思考外物的存在。任何怀疑论者、不可知论者尽管在理性上不承认外物的存在,但是在本能上它仍是坚信存在外物的,只就是它的信念存在的原因。

在正常情况下,本我与自我是协调一致的,同一行动的,我们无法把它们分开来。当我们去摘一颗树上的苹果时,我们的自我看到了本我提供的感觉中的苹果,由于在自我哪里,感觉的苹果是外在的客观的,它就与本我直接作用到的苹果统一起来。自我看到的感觉的苹果与本我作用到的实在的苹果就统一成一个东西,这个苹果既是感觉的有颜色、形状等属性的,同时又是实在的真正的苹果。在这里认识的对象与行为的对象就统一起来,现象与实在就统一起来,这个统一的东西,就是构成世界的事物——一个感觉与实在的统一体。

二、哲学的思考

1、感觉与外物,我们只有一个。感觉与外物是两个东西,但是在面对事物时,我们却只有一个东西,它是感觉还是外物?我们把手伸入水中,我们说水是热的。在这里,热是我们的感觉还是水的属性,如果是我的感觉,我们说它是依赖我的,是主观的;如果是水的属性,我们说它是客观的。有人说在这里有两个热:一个是在我的感觉中存在的热,一个是在水中存在的热,我的热的感觉是对水的热的属性的反映,二者是相似的。这是一种最普遍的说法,是众人同意的观点。但是,这一最普遍的说法有一个根本的错误,那就是它与事实不符,当我们把手伸进水中的时候,真的有两个热存在吗?一个是我们的手感觉到的热,一个是水自身的热。这是一个最大的错误,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所在。真正的事实是在此时只有一个热存在,那就是手感觉到的热,水是产生热的感觉的原因,它本身具有热的属性是人们赋予它的。我的观点是,当我们面对事物,或与事物形成感觉的时候,在这时决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物体中有一个客观的属性,在我们的大脑中有一个关于这个属性的感觉,我们的感觉是对事物的属性的反映,二者是极其相似的。例如,在我们的面前有一朵鲜艳的红色的花朵,在我们的大脑中也存在一朵红色的花朵,一个是客观的实在的红色的花,一个是主观的在意识中的红色的花,后者是对前者的摹写。这种观点时一种最大的错误,是一切谬误的症结所在,任何一个人如果面对事物时决不会出现在外面有一个事物,在大脑中有一个对这一事物的感觉图像,如果我们真正面对事物去体验而不是凭空想象的话。有人可能会说,在我的回忆中或感觉中有一幅关于事物的图像,但是回忆和想象中的图像与感觉的图像绝不是一个东西,它们是两回事,不能混同。

2、反映论是不能成立的。反映论认为,外面有一个事物,在我的大脑中有一个关于这个事物的感觉图像,二者是相似的,后者是对前者的摹写。这种反映论的观点,这种认为人的大脑象镜子一样影像外物的看法,不管如何辩解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我们不能既看到外物本身又看到我们的感觉材料,从而把二者拿来进行比较,来确定二者是否相符合或相似,认为我们既看到外物又知道我们的感觉图像的观点是绝对荒谬的,这是反映论的前提——而且是一个错误的前提。

经验主义者认为,人只能认识感觉材料,不能认识经验以外的自在之物,甚至有没有外物我们也不会真正知道,对外物的确信最多来自人们的推论。康德虽然认为我们还能认识先天的综合知识,但是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同。我们能不能认识外在的事物也就是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

我是由本我与自我构成的,本我与自我的功能是不一样的,本我负责与外在之物打交道,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从自在之物传来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转换为自我能看到的感觉材料;自我直观本我提供的感觉材料,并对感觉材料进行描述、比较、联系、归纳、判断和进一步的思考。

那么什么是认识呢?将外在世界的信息(秘密)转化为自我能看到的、能理解的感觉材料算不算认识,本我有没有认识的资格。感觉材料算不算认识?因为感觉材料的产生是由本我造成的,自我不介入的,是一个本能的,因果的过程,是一个不依自我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自我参与的一个因果的必然的产物——感觉材料算不算认识?

我的观点是:什么是“认识”?这是人类在长期的生活中需要经过形成共识而确定的东西。古代人认为“心为思之器”,现在人却普遍认可大脑是思维的生理基础。什么是认识,这在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理解,形成那个时代的所接受的共同理解。如果我们把本能将外在的信息转化为感觉材料看作是认识,就得重新给认识下定义。过去我们也把感觉看作是一种认识,但是却认为我们的感觉材料与外物是一模一样的,是对外物的影像或者说是摹写,就像镜子中的影像与镜子前的事物一样。但是现在我们认识到那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感觉材料与外物的关系绝不似事物与镜象的关系,那种认为“我们看到了外物是什么样子,我们也知道我们的感觉材料是什么样子,我们把二者拿来比较,就知道它们之间是一样的,至少是相似的”的观点作为一种常识的理解是不对的,当然现在绝大多数人包括研究哲学的人也持有这种错误的观念。因为自我看不到外物,自我只能看到感官产生的感觉图像,所以自我就无法比较外物与感觉图像之间是否存在一种相似关系,这是自我永远也做不到的,因此康德才说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也就是说自我根本看不到自在之物,它只能看到现象——也就是由本我提供的感觉材料(当然康德对现象的理解比较复杂,我认为那是不必要的)。

既然自我不可能看到外物,只能看到感觉材料,因此自我就不可能来比较外物与感觉材料,因此“相似说是荒谬的理论”,但是自我能内观自己的记忆和想象图像,并把它与真正的感觉材料进行比较,看到二者的相似和摹写关系,这就是常识把感觉与外物的关系看作是相似关系的原因。但事实上这不是外物与感觉材料的关系,而是感觉材料与记忆或想象材料的关系,由于自我把感觉材料看作是外物本身,所以将记忆图像与感觉图像的关系误作为感觉图像与外物的关系,并且认为外物与感觉材料的关系就像常识中的镜像与事物的关系一样,这就是常识观点和朴素唯物主义观点的全部错误的根源。

因此,如果我们把感觉材料看作属于认识,那它只能是将外物传来的信息的转化,绝不是对外物的映像、摹写或反映,反映论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理论。如果我们只把自我看到的感觉材料看作是认识的对象,而自我看不到的自在之物就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因为它是看不到的,不能进入意识的,所以对自我来讲是不能去认识的,这是不可知论和怀疑论的观点。但是对不可见的东西我们仍能有一定的推理知识,对于色盲的人,仍然对颜色有一些理解,因此不可知论者认为自在之物因为自我看不到而否定它的存在,或像康德一样认为不可知也是一种独断论。

但是常识观点虽然是谬误,但是却是生活中的真理(按照实用主义的观点),因为常识的观点是最实用、最有效的观点。常识不把世界区分为实在与现象、感觉材料与自在之物,而是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同一的、单一的世界,而不是的、两个世界。常识也不把我分为本我和自我,而是看作一个单子。所以常识看到的事物就是一个既能看得见又是实在的东西,在常识那里任何事物都是可见的,常识并不承认有自在之物,因为在常识那里,自在之物与感觉材料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常识的世界是一个构成的世界,是一个最实用的世界,是一个同一的世界。坚持常识的观点,世界就是可见的,也是可知的,我们的进化和本能已经把一个的世界同一起来,给我们生活以光明和实在,我们为什么非要在把它分开,为自己制造出一些不能解决的困能,来违背我们的自然本性。所以形而上学是理性的,又是荒谬的。

3、常识是如何确定事物的性质的。

任何事物都是有性质的,例如我们说苹果的颜色是红的、形状是圆的、味道是甜的,树叶是绿的、太阳是圆的等等。但细细的起来,我们发现事物的颜色、大小、方向等不是唯一的,一身西装,在白天正常的光线下是白色的,在昏暗的光线下就成了灰白色,如果在霓虹灯下就又可能成为红色、黄色或绿色;一个东西,在近处看起来就大,在远处看来就小;同样的天气,有的人感到热,有人感到凉爽。这样看来事物的性质就是流动的、变化的、不确定的。在巴门尼德看来,人的感官接触的现象都是不真实的,只能是虚幻之见,因此他教人们不要以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要用理性来解决纷争的辩论。古代希腊的怀疑派因为事物性质的变化,认为事物不可知,不能确定事物的性质是什么,坚持对事物不发表任何意见,不做任何判断。他们认为感觉是靠不住的,一切生物的感觉是不同的,不同的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各个人在身体和心理上互不相同,对事物的感觉也就不同,我们的感觉受着感觉时心理和身体状况的影响,受到观察事物的方向和距离不同的影响,事务看起来也就不同,感觉需要同过中介,因中介不同而使感觉不同,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事物的性质,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身。

但是常识坚信事物的性质是确定的,它不认为事物的性质是流变的、不定的,绿色是树叶的本色,其它的在不同情境下表现出的颜色不是树叶的本色;墙面是白色的,霓虹灯把它照成红色,但红色不是它的本色;太阳是从东面出来的,从西面落下,失掉方向的人把太阳看成从西面出来,从东面落下这是错误的,常识坚信事物有确定的性质。但是常识的观点是对的吗?常识把太阳看成围绕地球转,但是地球却是围绕太阳转;常识把太阳看的象圆盘一样大,但太阳却是不知比圆盘大多少倍的巨大的星球。为什么常识仅把事物不断变化的某一性质确定为事物的本性,而拒绝接受其它属性作为事物的属性,如果所有的人都失掉方向,把太阳看作从西面出来,从东面落下,我们还坚信太阳本身是从东面升起吗?如果霓虹灯的颜色成了正常的颜色,现在看到的白墙我们还坚信是白色的吗?如果所有的人都成了色盲,树叶还是绿色的吗?据说狗是色盲,狗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的颜色是一样的吗?普罗泰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难道事物的性质真的是有观察者来确定吗?

事物的性质是什么?我们把性质看作是外在事物的性质,其实性质只是我们的感觉材料。外在的事物向我们传递来信息,我们的感官将外来的信息转化成感觉图像,呈现给自我,自我把感觉材料看成客观事物本身,因自我不能区分客观事物和感觉材料,就把感觉材料看成是客观事物的性质,但是由于主体的方位、传递信息的中介、感官的差异和变化等原因,外物传来的信息对不同的人是不同的,就是同样的信息,由于感官功能的差异和变化,产生的感觉材料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同一外物,在颜色、大小、形状等方面的属性就呈现出不同的样像,这是物体性质流变的原因,这种流变其实是感觉的变化,而不是物体本身的变化。那么物体本身的性质是什么?我们无法直观到物体本身,我们只能直观到我们自己的感觉,用我们的感觉来给物体定性,但是感觉又是流变的,物体的性质是如何来确定呢?在流变的物体属性中,本能为了把握外物,需要对物体定性,而不能接受流变的性质,在长期的进化中,人的本能就有一种将正常状态下物体呈现出来的属性确立为物体的本性,而将在其它情况下呈现出的属性排斥出去,不把它看作是物体的本身属性,这种对物体的定性是人类的一种本能确定,因此,尽管理性对此提出疑问,怀疑主义者拒不接受本能的确定,但是任何人都会自然的把事物的性质看作是固定的。

4、现象的

⑴物与它的虚像

一张桌子,在镜子中会呈现出一个镜像,如果我们在桌子的周围放上许多镜子,就会有桌子的许多象,如果我们把桌子用照相机拍照,在照片中就会有桌子的象,这些象与桌子比较起来有不同点地方,主要的区别就是:作为物的桌子是实的,而作为象的桌子是虚的。镜子里的空间我们是不能进入的,里面的桌子,作为“象”的桌子我们是拿不到手的,对于它们我能看得到,但是作用不到。但是作为物的桌子就不同,我能看到它,也能摸到它,能移动它,还能在它的上面写字、作画等,这个空间是我能进入的,这里的物是我能拿到手的。

一个物有多个虚像,物与虚像是一种什么关系?物是实的,像是虚的。像是对物的反映,一种影像,物的像可以有无数个,它与物是分离的,像不同于物。但是像又依赖于物,物消失了,镜子中的像也就不存在了。像与物又有极其相同的形状、一样的颜色。像的本质是什么?它是分有了物吗?为什么它们之间是如此的相同。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我在后面将对这个问题一个解释。

⑵、物与它的实像

有人会说,物就是实像,镜子中的像是虚像。但是细细的起来,物与实像又有不同,因为同一个物会有许多实像。一张白色的桌子,在光线昏暗时,它就会呈现出是一张暗灰色的桌子,在霓虹灯下,我们会看到一张红色的或一张蓝色的桌子,在近处我们看到一张大的桌子,在远处我们见到一张小一点的桌子,戴上墨镜我们看到一张墨色的桌子,这些桌子不是虚的桌子,它们都是桌子的实像。这些桌子的实像,哪一个是桌子本身,你可能会说白色的桌子、在距我一米之内的桌子、我不戴墨镜看到的桌子、在正常光线下的桌子是桌子自身。这种说法是可疑的,如果霓虹灯的光线成了自然的光线,你说桌子的本身还会是白色的吗?如果一米之内的桌子时桌子本身,那么,在其他距离看到的大小不同的桌子又是什么?在一个眼睛不正常的人看来,桌子可能是红色的,如果所有的人的眼睛与这个人的眼睛一样,大家都看到一张红色的桌子,桌子本身还是白色的吗?显然,不论是白色的、红色的,还是在不同的距离看起来是来大的、小的桌子,这些都是桌子的实像。我们能看到许多虚像的桌子,也能看到许多实像的桌子,这一些都是我们能看到的像。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桌子自身是什么?是所有这些像——不论是虚像还是实像——的集合或者只是实像的集合,还是在这些桌子的后面有一个我们看不到的桌子自身,也就是康德所说的物自体作为这些无数像的根基。如果所有我们能够看得到的桌子都没有资格作为桌子自身,那么桌子自身就是一个人不能看到的东西,也就是说人只能看到桌子的像而不能看到桌子本身,物自体是不可见的东西,这是康德的主张。如果桌子本身是可见的,又没有哪一个像有资格来作为桌子自身,那么,桌子自身就是一个有无数像组成的集合体,这是罗素的观点。桌子的本身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在最后作出回答。我们现在先来回答像的本质是什么?

5、关于直观

直观,从视角的角度来讲就是直接地看。我们能直接地看到外在之物吗?不能。我们能直接看到的是什么?是现象——外物通过感官向自我呈现出来的现象,也就是感觉材料或者说感觉图像。感官将外在之物传来的信息转化为感觉图像,呈现于自我面前,自我无法区分感觉世界和实在世界,把感觉的世界和实在的世界混同为一体,也就是说,对自我来说,感觉世界与实在的世界是一个东西,这对自我很有好处,因为对自我来说,把认识对象和行为对象统一起来,这于我们是一个巨大的益处和方便,它使我们的行为不再盲目,而是在意识的指导下去行动。

但从根本上来讲,我们只能直观到现象——也就是感觉材料,而不是看到物本身,我们可以用生活中几个平常的事例来说明:①当我们面对一面镜子时,我们在镜子里看到的东西——镜子里的空间和事物,只能是一种现象,而不是一种实在,也就是我们看到的不是物本身而是物的现象,实在之物不在镜子中。②当我们在看深水中的鱼的时候,我们只能看到鱼的像,而看不到实在的鱼本身,因为深水中的鱼的像和鱼本身不在一个位置上,我们看不到鱼本身,而只能看到鱼的现象。在这两种情况下,实在之物与现象对自我来说是分离的,而不是统一的,我们把这种现象叫做虚象或假象,而不叫实在。在这种情况下,自我的行为对象(外物)与直观的对象(现象)是分开的。当二者分开时,我们只能看到现象,而不能同时看到二者,因为我们不能直接看到物本身。

当我看到一个苹果,并且把它抓在手中时,在这种情况下,实在与现象,行为的对象与直观的对象是统一在一起的,自我不能将二者区别开来,把它看作一个东西,自我不把苹果看作是一个现象,而是当作一个实在的苹果。

现象与实在,感觉材料与自在之物,既然自我已经把它们看作一个东西,就很难再把它们区别开来,但是二者却是具有因果必然联系的两个东西。我们只能直观到现象,而不能看到实在,同样我们的行动也只能作用到实在,而不能作用于现象——比如我们抓不到镜子中的苹果,虽然我们看到了镜子中的苹果。当我们把现象与实在不分时,我们是持有一种常识思维,而当我们看到现象与实在的不同时,能把二者区别开来时,我们便进入了哲学思维,用哲学的眼光来看我们面前的世界,一个人要想进入哲学世界,需要沉思,也要顿悟,因此让大多数人来用哲学思维来理解世界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

弗洛伊德将人格划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尽管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这种观点,但是有一点是大家共同认可的,那就是:人格的所有内容并不都进入意识。对于有意识的自我来讲,本能是不进入意识的,也就是说本能的活动并不经过意识。由感官而产生的感觉是人的一种本能行为,这种因本能而产生的结果——感觉,对于自我来将就不是一个自明的事情。感觉是什么?这是对所有的哲学都必须回答,而且是所有哲学纷争的根源所在。感觉是什么?它就是我们看到的事物——在视觉中我们直觉到的一切东西都是我们的感觉图像或者说感觉材料,而常识却把感觉图像当作客观事物,唯物主义是同意这一看法的。

从逻辑上来说,我们是不会看到外物的,因为所谓看就是将外物的信息接受进来,并通过感官将外在信息转化为感觉图像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向内的,而不是向外的看,所以我们人是决不会向外看到外在的事物的。

但是我们为什么会认为而且也实在的体会到我们是在向外看,而且看到了外在的东西,这是因为:进入自我世界的现象——对自我来讲是自明的东西,其实是人的本能,也就是我们的感官将外在之物的信息转化为感觉图像呈现给自我的东西,对自我来讲,看到的——直观到的只能是感官提供的现象,而不是外物本身,自我把感觉等同于外物,这是本能对自我的一种欺骗——当然是一种最有价值的欺骗,这种欺骗是人具有一种能看到外物的本领——其实是将感觉与外物统一在一起,从而将人的行为对象(外物)与认识对象(现象)统一起来来对待的本领。哲学家戳穿了本能的把戏,但并不能给人类带来实惠,只不过满足理性的无休止的好奇和疑问而已。

我们的本能为什么会把感觉造就地让自我看来是外在的事物。这个道理也是可以解释的,感官在将外在事物的信息转化为感觉图像时,不仅把外物的信息表现为图像,而且将外物与主体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信息的传递距离也转化为图像,也就是空间,当主观的空间连同空间中的感觉图像一同呈现在自我面前时,自我就会把感觉材料看作是在空间中的外物,因为自我把主观的空间认作是客观的空间,因此把主观空间中的感觉图像看成是外在的事物。

客观的空间转化为主观的空间,呈现在自我面前,自我无法区分客观的空间与主观的空间,从而无法分别感觉图像与自在之物,把外物与现象看做是同一个东西。但这种统一仅对自我有意义,只是对自我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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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的世界与我在的世界_其他哲学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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