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万文网 > 免费论文 > 社会论文

关于国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探讨_科技哲学论文五篇

2022-01-21

社会论文】导语,您所阅览的本篇共有118159文字,由葛明志用心更正之后,发表在范万文网!范万文小百科:

社会服务是指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体提供服务的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服务与盈利性商业服务有本质区别,它是福利性质的服务。

《科学》(英语:Science)是美国科学促进会(英语: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简称:AAAS)出版的一份学术期刊,为全世界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科学》是发表最好的原始研究论文、以及综述和分析当前研究和科学政策的同行评议的期刊之一。该杂志于1880年由爱迪生投资1万美元创办,于1894年成为美国最大的科学团体“美国科学促进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简称:AAAS)的官方刊物。全年共51期,为周刊,全球发行量超过150万份。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8世界品牌500强》榜单,科学排名第383。关于国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探讨_科技哲学论文五篇欢迎大家一起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国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探讨_科技哲学论文 第一篇

摘要: 本文初步探讨了支持和管理科学技术事业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以美国科学基金会为案例深入探讨了支持和管理科学技术的主要载体——国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并对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管理创新 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abstract:the paper discuss the public and social service function of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the major agent of government,and make some suggestions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ublic and social service function of nsfc.

key words: government management innovation, public and social service function,nsf,nfsc,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成为党和国家的一个纲领,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目标。作为坚持“执政为民”理念的,把管理创新作为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www.0519news.CoM20xx年9月4日,总理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重申要全面履行职能,强调要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1]

新时期管理创新与职能的转变为我们深入思考管理科学技术的职能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思路。本文对管理科学技术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依据和内容做一初步探讨,并深入探讨支持科学的重要载体——国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

一、支持和管理科学技术事业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

1.支持科学发展不仅要根据市场失效原理 而且要依据公共失效原理

近几十年的历史发展表明,科学技术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防事业、环境保护以及提高的质量等都起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国家管理者和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自然有责任支持和管理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几十年来,学术界对支持科学发展的理论依据做了许多的探讨,其中被普遍接受的是市场失效(market failure)原理:对科学技术的干预只有在市场不能充分促进私营企业进行投资时才有效的。市场失效原理是基于科学技术的公共物品性质,最初被用于论证支持基础研究,[2]后来被推广到更广泛的领域(如通用技术、农业研究和小企业创新等)。

市场失效原理对于判断科技投资领域、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工具及效果评价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它是以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背景的,即从市场的角度来考虑资源分配,而对于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对公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影响涉及不足,因此对于思考支持科学技术发展的根据是不充分的。因为,解决了市场失效问题并不一定会带来公共利益,使社会大多数人受益。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艾滋病药物例子,的最初介入,解决了市场失效问题,带动了私营企业的投资,开发出比较有效的药物,并且取得相当的利润,但大多数艾滋病患者并没能从中获益。bozeman和sarewitz指出,对科学的投入不仅要面向市场失效,还要面向公共失效(public failure)。所谓公共失效是指市场和公共部门都未能为实现核心的公共价值提供物品或服务,公共价值是指公民的权利、伦理标准、社会的支持等维系社会发展和生活的一组价值。bozeman和sarewitz列举了美国科技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公共失效,包括公共价值的表达受到压抑、该垄断的事项没有去垄断、提供者稀缺、短期目光、对资源的不可替代性重视不够,只有益于部分人而不是全体公众的“利益窖藏”(benefit hording)等。[3]公共失效现象表明,支持科学技术发展,不仅要解决市场失效,而且要解决公共失效。

2.支持和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

尽管关于科技政策的公共失效原理还不像市场失效原理那么成熟,但对我们思考科学发展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支持和管理科学发展不仅要考虑投入多少,而且要考虑投入到什么领域、为谁投入。的科技投入目的不仅要促进经济发展,而且要为服务:第一,更关注公共和民生领域(的需要和需求、资源环境等),面向全体科技工作者;第二,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并把研究成果保持在公共领域,增强科研基础设施和研究成果的共享性;第三,利用现代科学研究的成果和手段提高各个层次人才培养的水平和素质;第四,使公众介入科学研究,使更多的民众享受现代科学的好处,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我们把从以上几个方面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定义为支持和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

二、国家科学基金是支持科学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二战”以后,发达国家开始建立以科学基金制为基本运行机制的科学研究资助机构,使用和公共资金支持基础研究、科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如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德国研究联合会(dfg)、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rc)等。

科学基金制的特征可以归为几点:①支持科学全面、协调的发展;②坚持自由探索,以科学家的首创精神为主;③通过同行评议评估科学项目的价值,作为分配资源的依据。

与部门支持的科学研究局限于实现部门的职能任务不同(如美国的国防部、农业部等),各国科学基金机构支持几乎包含所有自然科学的各个学科,有些国家的科学基金机构还包括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例如,nsf资助的学科包括数学、物质科学、生物科学、地球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工程科学、社会、行为科学与经济学,而jsps、dfg、arc等机构的资助范围覆盖了自然科学(含理、工、农、医)、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所有学科。科学基金以支持科学家的自由探索研究为主,符合基础研究的探索性,尊重和激励科学家的创造性。同行评议是指所资助研究工作是由该领域的科学家或邻近领域的科学家以项目的科学价值为标准决定的。

科学基金作为履行科学发展职能的载体,以支持创新思想和优秀人才为宗旨,并通过严格的同行评议程序保证研究的质量,充分体现了支持科学发展的公共性、服务性和以人为本的性质:

第一,科学基金充分体现了对科学研究支持的“公共性”。科学基金是最公开的支持基础研究的制度,面向全国范围公开申请,没有自己的研究机构;科学基金制是最公平的支持基础研究的制度,它依靠专家群体进行管理,把公平竞争机制引入基础研究,积极鼓励创新,打破了部门和地区限制与干预,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优选项目和发现人才的范围,使科学资源得到最好的配置。

第二,科学基金能够实现研究与教育的有效结合,把科学发现的新思想广泛地应用到所有层次的教育中并扩散到社会,充分体现了科学基金的社会服务功能。

第三,促进合作。与地方、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国际组织建立不同类型的广泛的联系,开展积极的合作。

三、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

世界各国科学基金组织的情况不同,但都表现出管理科学事业发展的公共性和社会性职能。我们以nsf为典型案例,对其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做一。

1.nsf的社会和公共服务目标

nsf自1950年成立起,就把为社会和公共服务作为其一个主要目标。在其后发展中,这一目标得到不断的重申[4][5],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全国竞争性的基础研究;

——开展各层次的教育项目,提高美国公民的科学素养;

——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培养后备科学人才;

——建造支持科学研究的仪器与设施;

——开展科学服务;

——推动国内外科学信息交流;支持科学方法发展及其社会应用;增强研究和教育中的创新;开展增强妇女、少数民族和其他特殊团体参与科学技术活动的行动计划。

2.工作原则

(1) 发挥职能的作用 虽然nsf的预算只占联邦研究和发展经费的4%,但是,它的资助发挥了催化剂的作用:nsf集中资助学术研究机构,学术研究机构中25%以上的基础研究工作是由nsf资助的。这一资助重点使nsf和学术机构间建立了长期的、互相促进的协作关系。

(2)评议准则体现公开性和和社会服务性 nsf的评议标准除了要考虑项目申请的学术价值(intellectual merit),还要考虑项目申请产生的广泛影响,包括是否有利于相关的教学、培训和学生的学习,是否有利于“弱势群体”(女性、少数族裔、残疾人、偏远地区等)的参与,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研究和教育基础设施(如设备、仪器、网络和协作关系等)的发展,其结果是否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并提高人们对科学和技术的理解能力,该项目对全社会有何益处等。[6]

3.nsf的公共和社会服务的领域

除了支持基础研究这一公共物品,nsf的公共和社会服务领域很广,主要包括:教育、人才培养、科学普及,研究基础设施,知识转移和科学技术合作等,下面就前两部分做一介绍。

(1)教育和人才培养 nsf自成立起,一直把培养国家科学技术的优秀人才当作一个重要的目标,把很大一部分经费通过多种形式用于支持从学龄前儿童一直到专业发展的各级教育与培训项目,促进公众对科学、数学、工程和技术的了解。

第一,培训科学和工程学劳动力。nsf在帮助教育机构为所有层次上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科学和数学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并帮助提高国家中小学教师的水平,鼓励和支持年轻人从事高水平的科学技术职业。方式是通过课程改革、培养教师员工、为学生提供研究经验等。从1954年开始,nsf就开始资助培训中学教师计划,1955年开始设立中学课程改进计划。[7]

第二,通过科学研究培养高级人才。对科学家和工程师等高级人才培养主要是通过研究计划的组成部分和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来进行的。而且,nsf把对科学家和工程师培训中的经验灵活地推广,来培养适应面更广的高级人才。从成立伊始,nsf就开始设立研究生助学金计划,后来又陆续增加了博士后助学金计划。在整个nsf的资助中,对研究人员和学生的资助占很大比例。

第三,科学普及。nsf把科学普及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认为提高全体美国的科学技术素养对于全球竞争来说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对于提高生活的质量也是重要的。方式包括促进研究成果的扩散,使它们获得公民和立法者的理解,创造性地运用博物馆、动物园、广播、电视、图书馆和其他非学术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nsf教育项目跨越所有的学部,不仅通过教育和人力资源部(ehr)支持,而且各个学部也单独支持或与教育和人力资源部联合支持教育项目。基金会水平上的优先资助领域,也支持教育项目。另外,nsf还通过中心计划支持教育项目,使研究、教育和知识转移结合在一起。[8]

(2)研究基础设施 研究基础设施(research infrastructure)是指科学和工程学研究人员从事研究所需的工具、服务和装置。[9]在美国联邦部门中,nsf在为学术研究界提供最先进的研究基础设施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其他部门资助完成其特殊任务所需的基础设施。

nsf支持的研究基础设施,不仅有益于科学家,而且常常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nsf在把互联网推向为整个社会服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些年,nsf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加大了对研究基础设施的支持,特别是加强了对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支持,目的是从根本上加强科学与工程研究以及相关教育。20xx年7月,nsf设立了赛博基础设施办公室(office of cyberinfrastructure,oci),直接对主任负责。

nsf的发展表明,国家科学基金在公共和社会服务方面所能作的工作是很广阔的,并且能够切实地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四、关于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及其发展的探讨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它是借鉴国外经验,适应中国科技发展、特别是基础研究发展的需要而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自成立以来,科学基金在推动中国基础研究和促进关键科技项目获得突破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资助基础学科和发现、培养科技人才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目前,自然科学基金已成为我国基础研究资助工作覆盖面最广的渠道,并成为广大科技人员参与管理的一项科研管理事业。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靠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尊重科学、发扬、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具有科学基金所共有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例如资助公共性研究、促进科研与教育结合、促进合作等。除了面向全国资助基础研究之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对科技人才的发现和培养等方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国内最早把资助科学人才作为主要任务的机构,建立了以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构成的人才培养基金体系。自成立以来,自然科学基金持续稳定支持了一支高水平的基础研究队伍,发现、培养和吸引了一批高层次的青年科技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0余年来资助了一千余名优秀青年学者,我国近年来新增选的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的年轻院士中,大部分都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1997年正式启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在改进基础教学设施、改革教学内容和模式、培养青年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被赞誉为“雪中送炭”。人才培养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处于创新高峰年龄段的中青年学者成为承担科学基金项目、从事基础研究的主力,一些人成长为学科带头人。

另外 ,在科研网络、数据中心、科学会议等公共性、公益性科学方面,自然科学基金做了大量的工作。

与美国科学基金会等国际上著名的科学基金机构相比,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只有21年,它的公共和社会服务性职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发展的地方:思想上认识不足,没有把公共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内容纳入发展目标中;措施方面,对于促进科学与教育的结合、科学普及、数据资源的共享等公共和社会服务领域需要加强支持力度。

2.关于新时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共和社会服务职作用及其发展的探讨

向更加注重履行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转变以及强调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意味着管理科学技术的方式更加强调公共性和公益性、强调以人为本,这为科学基金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发展机遇。

从国家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属于全面履行职能需要更加关注的范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社会受理申请,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在各项科技投入中,体现着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有效、更为公平的公共服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实施“以人为本”的发展策略,通过自由申请,科学家自由表达个人对科学发展的选择,充分引导、激励科技工作者创新的意愿和积极性。国家科学基金采取了处理公共事务有效的工作程序:引入竞争机制,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在保证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向社会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发布指南,接受全社会监督。在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推进管理创新与职能转变的形势下,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强、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加大对自然科学基金的财政投入。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来说,在发展战略思想和措施方面应该加强其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

(1)发展战略

在坚持源头创新和科技人才创新战略的同时,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逐步适当纳入“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和“全社会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发展目标。

(2)具体措施

—— 发展和完善科学人才培养和教育制度。逐步加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科技进步,为全社会培养人才,提升全社会创新能力”的理念。在高度关注顶级人才、帅才的同时,重视对更具有广泛性的“科学与教育的结合”和“以承担研究项目锻炼造就人才”给与充分的支持,使之制度化。探索以研究项目为载体的培养研究生的有效模式,例如,在研究项目经费使用中,明确特定经费支持,提高支持力度。切实提高研究生和博士后质量,保证基础研究队伍的源头供给。切实加强支持项目与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的结合。

——加强对科学仪器和设施的资助 促进科学资源共享。加强对于促进我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起重要作用的科学仪器和设施的资助,适当加强资助公共性、公益性强的科学事业,例如公共科研互联网环境建设等。采取多种方式,向受资助单位和科学界宣传和弘扬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建共享的理念,提高公共科技资源的共享意识。促进基金项目获取与积累的科技资源性结果的汇集和纳入公共科技资源。资助项目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结合,重视发挥公共科技资源作用,促进共享。

——更加重视作为科技发展政策与社会沟通的窗口和平台作用。要加强公众理解科学(科学知识、科学研究、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的工作,例如,加强科普工作。让公众及决策者了解科学研究,了解科学研究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获得公众对科技发展战略、发展政策与科技投入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全社会科学素质的提高。

----进一步开展联合资助工作,提高全社会各部门对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理解与支持。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科学基金与其他有关部门的互动与联合,针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的基础科学问题,按照目标趋向和资助者感兴趣的研究领域,运用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开展目标导向型的基础研究。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与人才储备,从而推动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强建设 推进管理创新——20xx年9月4日在加强自身建设推 进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新华网

[2] nelson,r. r. the simple economics of basic scientific research.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j), june 1959:297~306

[3] bozeman,b. and d.sarewitz.public values and public failure in us science policy. 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j) .vol.32,no.2, 20xx:119-136

[4] national science board. nsf in a changing world: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s strategic plan(r), a publication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1995

[5] national science board.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s gpra strategic plan fy20xx-20xx(r),sept.30.20xx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美、日、德、澳、捷五国国家科学基金组织情况的调研报告(r).20xx

[7] fortenberry, norman , l james j. powlik and maricel quintana-baker.. journal of et education(j), 1&2 january-august, 20xx:1-5

[8] 樊春良 佟 明朱蔚彤. 交叉研究的范例 ——美国科学和技术中心(stc)的学科交叉研究 (j),中国软科学, 20xx(11):69-76

[9] national science board..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frastructure: for the 21st centrury: the role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r),20xx

科学史中“内史”与“外史”划分的消解----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立场看_科技哲学论文 第二篇

文 摘:自半个多世纪以来,西方科学史在研究方法和解释框架上经历的一些变化和争论,大多涉及到对 “内史论”与“外史论”的界定、区分和评价。就此问题,国内学者多以“内史”为重,一些关注“外史”的学者也往往坚持内外史的综合。然而,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这种讨论的前提是坚持内外史的彼此对立存在。它认为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产物,要求对科学知识的内容进行社会学。由此科学观出发,于社会因素影响之外的、纯粹的科学“内史”不复存在, “内史”与“外史”的界限相应地也被消解。

关键词: 科学史 科学知识社会学 内史 外史

abstract: since 1930s, most of changes and controversies in the western history of science related to the definition, di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internali” and “externali”. about that problem, many chinese scholars pay more attention to “internal history”, and, even some scholars who focus the “external history” would insist the integration of “internal history” and “external history”. however, from the standpoint of ssk, the premise of these opinions and controversies is the opposition of “internal history” and “external history”. it insists that scientific knowledge is a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ask for sociological ysis of the content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from this view of science, there is no such independent “internal history” that is free from any social factors. in that way, the demarcation of “internal history” and “external history” is eliminated.

key words: history of science ssk internal history external history

科学史中的“内史论”与“外史论”已经是科学史界和科学哲学界十分熟悉的概念。www.0519news.COM可以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构成了科学编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其进行,对于一阶的科学史研究来说,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从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以下简称ssk)的立场出发,指出这种划分实际上是可以被消解的,而且这种消解又可以带来科学观和科学史观上的新拓展。

一、科学史“内外史”之争

在讨论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内外史”划分的消解之前,我们先且按传统的标准和划分方式对“内史论”与“外史论”的含义及“内外史”之争做简单的回顾与。

一般而言,科学史的“内史”(internal history)指的是科学本身的内部发展历史。“内史论”(internali)强调科学史研究只应关注科学自身的发展,注重科学发展中的逻辑展开、概念框架、方法程序、理论的阐述、实验的完成,以及理论与实验的关系等等,关心科学事实在历史中的前后联系,而不考虑社会因素对科学发展的影响,默认科学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科学史的“外史”(external history)则指社会等因素对科学发展影响的历史。“外史论”(externali)强调科学史研究应更加关注社会、文化、、经济、宗教、军事••••••等环境对科学发展的影响,认为这些环境影响了科学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在研究科学史时,把科学的发展置于更复杂的背景中。[ ](p24)

从时间上来看,20世纪30年代之前的科学史研究(包括萨顿的编年史研究在内)基本上都属于“内史”范畴。直到20世纪30年代默顿和格森发表了有关著作之后,科学史研究才开始重视外部社会因素对于科学发展的影响,并逐渐形成了与传统“内史”研究不同风格的编史倾向。这才出现了科学史的“外史”转向,并引起了所谓的“内外史”之争。

具体而言,“内外史”之争的焦点在于外部社会因素是否会对科学的发展产生影响,或者说,在科学史的研究中,这些外部影响是否可被研究者忽略。其中,“内史论”者认为,科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发展逻辑,是不断趋向真理的过程;科学内在的认知概念和认知内容不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且科学的真理性和内在发展逻辑往往使得其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也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相反,“外史论”者则坚持认为,尽管科学有其内在的概念和认知内容,但是科学发展的速度和方向,往往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在其看来,社会的、经济的、宗教的、制度的和的因素,无一不对科学研究主题的变化和科学发展进程的快慢产生重要影响。

在20世纪30-40年代,因为格森和默顿等人的工作,“外史论”在科学史界逐渐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二战后期直接源于坦纳里、迪昂、迈耶逊、布鲁内和黙茨格的法国传统的观念论纲领开始流行。正如科学史家萨克雷所说,由于观念论的哲学性历史占主导地位,在50-60年代的大部分时期,人们很自然地注意远离任何对科学的社会根源的讨论。即使出现这种讨论,那也是发生在一个明确界定的领域,并由社会学家而非科学史家进行。[ ](p55)在这一时期,柯瓦雷关于伽利略和牛顿的经典研究奠定了观念论科学史的主导地位。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外史论”在另一种意义上又重新发挥了影响,显示出较为活跃的势头,这与科学哲学中历史学派的出现不无关系。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发展,对科学的社会学开始兴起,其中,不但科学的形成过程和形式,连科学的内容也被纳入了社会的范围,科学知识的内容因其社会建构过程,也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科学既被看成是一种知识现象,更被看成是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

可以说,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科学史家在研究方法和解释框架上的一些变化和争论,大多是围绕着界定、区分和评价“内史论”与“外史论”,是在这两者彼此对立存在(虽然也有认为两者可以综合融通的看法)的前提下展开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内外史”研究的变化与争论进行,可以窥见20世纪以来西方科学史研究侧重点和范式变化的历史脉络。

二、国内学者的态度及其前提假定

对于西方科学史研究的“内外史”演变和争论,国内学者的态度大抵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种是埋首于个人的具体研究,不去关心和讨论这个编史学理论问题,但潜在地却基本同意“内外史”的划分,这类学者占大多数;另一种是对该问题做了专门的研究和讨论,当然这些学者在人数上不是很多。在这类学者当中,通常极端的“内史论”和“外史论”都不被他们同意,他们从某种程度上坚持的二者的综合运用。

具体而言,在第一类学者看来,具体的一阶研究更为重要,讨论“内外史”之争问题往往是“空谈理论”,对于实际的科学史研究没有多大意义。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国内科学编史学研究相对来说一直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其价值和意义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过,值得注意而且也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这些一阶的研究中,“内史”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外史”。在许多学者看来,科学有其内在的发展逻辑,科学史描述的就是科学自身发展的历史和规律。少数“外史”研究也大多停留在描述社会、文化、、经济等因素对科学发展的速度、形式的影响上,把社会因素作为科学发展的一个外在的背景环境来考虑,尚未触及到社会因素对科学内容的建构与塑型的层面。

在第二类学者中,80年代末就已经有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指出科学中的多数重大进展都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促成的,认为在“内史”和“外史”之间必须保持必要的张力。[ ](p39-47)随后一些学者较为系统地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科学史研究的“外史”转向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们通过对国际科学史刊物isis自1913年到1992年的论文和书评进行的计量研究,发现科学史的确发生了从内史向外史的转向,20世纪80年代之前以内史研究为主,80年代之后以外史研究为主。[ ](p128)此外,他们还就“内史”为何先于“外史”、“内史”为什么转向“外史”、“内史”与“外史”的关系究竟如何进行了,总结了国外学者关于“内外史”问题的观点,并认为“内外史”二者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 ](p27-32)其理由在于“极端的‘内史论’会使科学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动力和基础,无法解释科学的发生和发展;极端的‘外史论’又会使科学失去科学味,而显得空洞。”[ ](p64)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者虽然未对“内外史”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但从不同的关注角度出发,大多都认为科学史的“内史论”与“外史论”必须进行某种综合。[ ](p14,p97-98)

无论是不去讨论“内外史”问题,还是总结国外学者的观点并主张“内外史”综合,第一类学者和第二类学者都默认了“内史”与“外史”的划分方式,且大多更为看重“内史”。如果对他们的观点做深入,不难发现在背后支撑着这种划分及侧重的仍然是传统的实证主义科学观。这种科学观认为,科学是对实在的揭示和反映,它的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规律,不受外在的社会因素的影响,科学的历史是一系列新发现的出现,以及对既有观察材料的归纳总结过程,是不断趋向真理和进步的历史。这种科学观指导下的科学史研究就必须揭示出科学发展的这种“内在”发展逻辑,揭示科学的纵向的“进步”历史。例如,有学者在从本体论、认识论、方和科学、科学史的发展来谈“内史”先于“外史”的合理性时,提到“科学史一开始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科学史事实在(包括科学家个人思想、科学概念及理论发展)的内部因素及产生机制的研究。而这一科学史事实在内部机制的研究构成了科学史区别于别的学科的特质和自身赖以存在的基石。也就是说内史研究是科学史的基础和起点;”“外史是在内史研究的基础上随着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增大而非研究外史不可的地步时才逐渐从内史中生长出来的。”[5](p28)这些观点大致包含了这么几层含义:首先,科学史事实在内部蕴含了科学发展有其于社会因素影响之外的内部机制、逻辑与规律;其次,对这些科学发展规律、机制及内部自主性的研究构成了科学史学科的特性;最后,注重科学内部理论概念等的自主发展的“内史”研究先于“外史”研究,“外史”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内史”的补充。尽管一些作者坚持一种“内外史”相结合的综合论,但仔细起来,其“外史”仍然没有取得与“内史”并重的位置。而且,其强调的“外史”研究也只是重视“科学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如哲学、社会思潮、社会心理、时代精神以及非精神因素诸如科学研究制度、科学政策、科学管理、教育制度、特别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科学发展的阻碍或促进作用。”[5](p32)此外,从一些学者的总结性论文中可以发现,在那些围绕着“李约瑟问题”而讨论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的诸多研究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p110-116)在这里,种种社会因素只被看成是科学活动的背景(尽管可能是非常重要乃至于决定性的因素),而不是其构成因素。因为在他们看来,科学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科学方法、程序以及科学结果的可检验性保证了科学本身的客观性,对科学的历史的研究,必然要以研究科学本身的内在逻辑发展为主要线索,科学史仍然是普遍的、抽象的、客观的、价值中立的、有其的内在发展逻辑科学活动的历史。

由此可见,对“内史”与“外史”的传统划分的坚持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综合”运用,都是以科学的的一种内在、客观、理性及自主发展为前提假定的,只有基于这样的科学观,才可能使得“内史”研究和“外史”研究分别得以成立,“内史”与“外史”的划分才成为可能。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西方科学史界“内史论”与“外史论”的争论之所以长期持续,原因可能恰恰在于这种科学观本身。它使得研究者或者片面强调“内史”,完全否认“外史”研究的合法性;或者虽偏重“外史”,却仍只将社会因素作为科学发展的背景来考察;或者虽强调“内外史结合”,却仍以“内史”为主,“外史”为辅。要结束这种争论,就必须在科学观和科学史观的层面进行超越。科学知识社会学正是基于对这一科学观和前提假定的解构,消解了传统的“内史”与“外史”的划分。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内外史”划分的消解

科学知识社会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英国,它以爱丁堡大学为中心,形成了著名的爱丁堡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为巴恩斯、布鲁尔、夏平和皮克林等。ssk明确地把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探索和展示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生产、变迁和发展的作用,并要从理论上对这种作用加以阐述。其中,巴恩斯和布鲁尔提出了系统的关于科学的研究纲领,尤其是因果性、公平性、对称性和反身性四条“强纲领”原则。除此之外,ssk的学者如谢廷娜、夏平和拉图尔等,在这些纲领下做了大量成功的、具体的案例研究。

“爱丁堡学派”自称其学科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是为了与早期迪尔凯姆和曼海姆等人建立的“知识社会学”,以及当时占主流地位的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相区别。在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中,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是不能做社会学的的,因为它们只受内在的纯逻辑因素的决定,它们的历史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在的因素。[ ](p68-69)在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中,科学是一种有条理的、客观合理的知识体系,是一种制度化了的社会活动,科学的发展及其速度会受到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科学家必须坚持普遍性、共有性、无私利性等社会规范的约束。[ ](p267-278)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首先不赞成曼海姆将自然科学排除在社会学之外的做法,他们认为于环境或超文化的所谓的理性范式是不存在的,因而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不但可行而且必须,布鲁尔对数学和逻辑学进行的社会学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p133-249)由此也可看到,ssk与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它进一步将科学知识的内容纳入社会学的范畴。在ssk看来,科学知识并非由科学家“发现”的客观事实组成,它们不是对外在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和合理表达,而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制造出来的局域知识。通过各种修辞学手段,人们将这种局域知识说成是普遍真理。科学知识实际上负载了科学家的认识和社会利益,它往往是由特定的社会因素塑造出来的。它与其他任何知识一样,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9](p2)

ssk与传统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的上述区别直接反映在其相关的科学史研究上,表现为对“内外史”的不同侧重和消解。传统知识社会学在自然科学史领域仍然坚持的是“内史”传统,科学社会学虽然开始重视“外史”研究,但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时至今日它只讨论科学的社会规范、社会分层、社会影响、奖励体系、科学计量学等,而不进入认识论领域去探讨科学知识本身;在其看来,研究科学知识的生产环境和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本身是两回事,后者超出了社会学家的探索范围。[ ](p38-39)可见,传统的科学观在科学社会学那里仍没有被打破,科学“内史”与“外史”的划分依然存在,二者的界限依然十分清晰。但ssk却坚持应当把所有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都当作调查研究的对象,主张科学知识本身必须作为一种社会产品来理解,科学探索过程直到其内核在利益上和建制上都是社会化的。[12](p38)这样一来,因为连科学知识的内容本身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于社会因素影响之外的、那种纯粹的所谓科学“内史”便不复存在,原来被认为是“内史”的内容实际上也受到了社会因素无孔不入的影响,从而,“内史”与“外史”的界限相应地也就被消解了。正如巴恩斯所说,柏拉图主义对于科学而言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柯瓦雷本人的观点也含糊不清。[ ](p150)又如布鲁尔就开尔文勋爵对进化论的批判事件进行时指出的那样,该事件表明了社会过程是内在于科学的,因而也不存在将社会学的局限在对科学的外部影响上的问题了。[ ](p6-7))。

ssk关于科学史的内在说明和外在说明问题也有直接的。其重要代表人物布鲁尔在对“知识自主性”进行批判时,就对科学自身的逻辑、理性说明和外在的社会学、心理学说明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过讨论。他指出,以往学者一般将科学的行为或信仰分为两种类型:对或错、真或假、理性或非理性,并往往援引社会学或心理学的原因来说明这些划分中的后者,对于前者而言,则认为这些正确的、真的、理性的科学之所以如此发展,其原因就在于逻辑、理性和真理性本身,也即它是自我说明的。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往往认为这种内在的说明,比外在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说明更加具有优先性。[14](p9)

实际上,布鲁尔所要批判的这种观点代表着ssk理论出现之前,科学哲学和科学史领域里的某种介乎于传统实证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之间的过渡性科学编史学思想。其中,拉卡托斯可以被看成是一位较具代表性的人物。一方面,他将科学史看成是在某种关于科学进步的合理性理论或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理论的框架下的“合理重建”,是对其相应的科学哲学原则的某种史学例证和解释,也就是说科学史是某种“重建”的过程,而非科学发展历史的实证主义记录或者某种具有逻辑必然性的历史;另一方面,拉卡托斯又认为科学史的合理重建属于一种内部历史,其完全由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只有当实际的历史与这种“合理重建”出现出入时,才需要对为什么会产生这一出入提供外部历史的经验说明。[ ](p163)也就说,科学发展仍然有其内在的逻辑性、理性和真理性,科学的内部历史就是对这种逻辑性和合理性方面的内部证明,它具有某种逻辑必然性;而社会文化等方面因素仍然外在于科学的合理性和科学的逻辑发展,仍然外在于科学的“内部历史”,是科学史家关注的次要内容。但这种历史观内在的悖论在于,那种纯内史的合理重建,实际上又离不开科学史家潜在的理论预设,因而是不可能的。

正如布鲁尔所说,考察和批判这种观点的关键首先在于认识到,它们实际上是把“内部历史”看成是自洽和自治的,在其看来,展示某科学发展的合理性特征本身就是为什么历史事件会发生的充分说明;其次还在于认识到,这种观点不仅认为其主张的合理重建是自治的,而且对于外部历史或者社会学的说明而言,这种内部历史还具有优先性,只有当内部历史的范围被划定之后,外部历史的范围才得以明确。[14](p10)实际上,布鲁尔强调科学知识本身的社会建构性,恰恰是基于对这种科学内部历史的自治性和随之而来的“内史”优先性假定的批判,而这一批判又导致了科学编史学上“内外史”界限的模糊和“内外史”划分的消解。

四、其他相关与评论

ssk之于科学的社会学以及随之可能带来的科学史“内外史”界限的消除,也引起了国内少数学者的注意,但他们对此所持的态度基本上是否定的。例如,有的学者认为,科学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和sts研究,就其个人看法,缺乏思想的深度,偏重了科学外部的社会性,如能注入科学思想的成分和哲理性的会更好些。[6](p63-64)此外,还有些学者肯定了ssk研究的价值,并从中看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和默顿学派对待科学合理性和科学知识本性的态度的不同,但认为在一定意义上ssk是用相对主义消解了在科学理性旗帜下“内外史”观点之争。[ ](p47)实际上,认为社会学的缺乏深度,本身就是在对科学知识、科学理性与内在逻辑性不可做社会学的观点的一种认可,并潜在地赋予社会学的“外史”研究以较低的地位。认为“内史”与“外史”的划分必须存在,认为ssk对“内外史”之争的消解来自于其相对主义的科学观等等,实际上都反映了对传统的科学理性、客观性、价值中立性、真理性与实在性的坚守,这种坚守又意味着对科学内在的发展逻辑做“内史”考察是可能的,并且是第一位的。

然而,在国际学术背景中,后库恩时期研究的整体趋势确已开始走向了将“内史论”和“外史论”相结合的道路,只不过这种结合更多地是将“内史”与“外史”的界限逐渐模糊和消除。例如,除了ssk的理论可以消解传统的“内史”与“外史”的划分之外,类似地,从女性主义的立场出发,同样可以对这一划分进行解构。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并不是科学研究的结果被家误用或滥用,而是社会政策的议程和价值已内在地包含于科学进程的选择、科学问题的概念化理解以及科学研究的结果中。[ ](p81)因而,科学本身即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为此也就不存在着对科学内在逻辑的某种真理性的挖掘,也不存在关于社会因素加于科学发展之上的某种作用关系的考察。正如女性主义科学哲学家哈丁所认为的,“内史论”与“外史论”之间的界限是人为的,两者之间的共同特点是赞同纯科学的认知结构是超验的和价值中立的,以科学与社会的虚假分离为前提,因此他们并没有为考察社会性别关系的变迁和延续对科学思想和实践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留下认识论的空间。[17](p82)

这种整体趋势在关于中国科学史的研究中也有实际的体现。在李约瑟去世后,2000年,由研究中国科学史的美国权威学者席文负责编辑整理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6卷“生物学与生物技术”第6分册“医学”得以出版,这是一个很有象征意义的事件。此卷此分册与《中国科学技术史》其它已经出版了的各卷各分册有明显的不同。席文将此书编成仅由李约瑟几篇早期作品组成的文集。对于席文编辑处理李约瑟文稿的方式,学界当然存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席文的做法确也明显地表现出他与李约瑟在研究观念等方面的不同。他在为此书所写的长篇序言中,系统地总结了李约瑟对中国科学技术史与医学史的研究成果与问题,并对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做了全面的综述,提出了诸多见解新颖的观点。在他那篇重要的序言中,席文明确指出:“由于对相互关系之注重的革新,内部史和外部史渐渐隐退。在80年代,最有影响的科学史家,以及那些与他们接近的医学史家,承认思想和社会关系的二分法使得人们不可能把任何历史的境遇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p1-37)

“内史”与“外史”的划分、“内史”与“外史”何者更为重要以及“内史”与“外史”二元划分的消解,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科学观,在这些不同的科学观下又产生了科学史研究的不同范式和纲领。“内史”的研究传统在柯瓦雷关于16、17世纪科学革命时期哥白尼、开普勒、牛顿等人的研究那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外史”的研究方法则在18世纪工业革命时期的科学技术的互动方面,找到了合适的落脚点;而ssk的案例研究则充分体现了打破“内外史”界限之后,对科学史进行新诠释的巨大威力。尽管科学哲学领域对于ssk的“相对主义”、“反科学”以及围绕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仍在持续,但在某种意义上讲,对于科学史研究来说,ssk对“内外史”界限的消除也可以被看作是打通了“内史”和“外史”之间的壁垒,形成了一种统一的科学史。在这种新的范式下,科学史研究能够大大拓展自己的研究领域,给予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更为深入的和诠释。

[1 ]刘兵.克丽奥眼中的科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

[2 ]吴国盛编.科学思想史指南[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

[3 ]邱仁宗. 论科学史中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之间的张力[j].自然辩证法通讯,1987,(1).

[4 ]魏屹东,邢润川.国际科学史刊物isis(1913-1992年)内容计量[j].自然科学史研究,1995,(2).

[5 ]魏屹东. 科学史研究为什么从内史转向外史[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11).

[6 ]魏屹东. 科学史研究的语境方法[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xx,(5).

[7 ]江晓原.为什么需要科学史——《简明科学技术史》导论[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4);肖运鸿.科学史的解释方法[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xx,(3).

[8 ]胡化凯. 关于中国未产生近代科学的原因的几种观点[j].大自然探索,1998,(3).

[9 ]赵万里.科学的社会建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出版社,20xx.

[10 ] r.k. merto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

[11 ]大卫•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m].艾彦译.:东方出版社,20xx.

[12]刘华杰.科学元勘中ssk学派的历史与方述评.哲学研究[j].2000,(1).

[13 ]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m].鲁旭东译.:东方出版社,20xx.

[14 ]david bloor. knowledge and social imagery[m].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1.

[15 ]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m].兰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16 ]赵乐静,郭贵春.科学争论与科学史研究[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xx,(4).

[17 ]吴小英.科学、文化与性别——女性主义的诠释[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8 ]sivin, nathan. editor’s introduction, in 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vol. 6, biology and biological technology, part vi: medicine[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机制_科技哲学论文 第三篇

【关键词】技术创新/行动系统/社会整合

【正文】

从社会系统的观点看,技术创新行动或技术创新系统的形成,乃是现代社会为了满足其实现经济与科技相结合以提高经济绩效并从总体上促进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功能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分化现象。作为一种当代社会系统其结构功能分化的后果或形式,技术创新既可以表现为社会系统中既有的经济和技术构成要素的重新组合,也可以表现为社会系统中新的经济和技术要素或其组合形式的引入。随着技术创新行动的展开,它必然要带来原有社会系统中企业及各种相关社会组织利益的分化以及相伴随的其角色类型、制度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分化等。Www.0519news.Com这种伴随着技术创新行动的展开而出现的社会分化现象,一方面满足了社会系统提高经济绩效并实现经济与技术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从而对社会系统的整体性发展具有原动性的意义;另一方面则由于这种分化过程所必然带来的社会系统异质性的增加,如果社会系统中旧有的整合模式既无力将新分化出来的因素纳入社会既有的结构功能框架之中,又无力消除这些新分化因素的负功能影响,就将导致技术创新行动或行动系统同原有社会构成因素的整合模式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系列的摩擦和冲突而形成所谓的技术创新行动的“摩擦成本”(当然,在技术创新行动中还同时存在着另一种创新成本即“实施成本”)。其结果,不仅将影响到技术创新行动的路径设计、方式选择和成功实现,而且还可能导致社会系统整体性的结构关系紊乱和功能失调。因此,这实际上也就表明,技术创新行动系统在其完整的社会运行过程中还必须建构出自己的社会整合机制,并力求通过这种整合机制的运作把自己纳入社会系统既有的结构功能框架之中,从而最终呈现技术创新行动的“帕累托改进”或“卡尔多改进”的性质。

一、技术创新整合的社会学含义

在西方社会学文献中,社会整合是一个充满歧义和疑问的概念,“整合被用多种不同的方法加以定义,并经常掩盖着价值判断”([1],p.93)。的确,仅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出发,就可以把对整合的定义划分成四类([1],p.93)。当然,讨论整合概念在一般社会学理论层面上的界定及其合理性问题,并不是本文所关注的项目。但在这里我们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在社会学理论体系中整合概念充满歧义疑问而不易把握,尽管还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一般性社会整合理论,但是在社会学理论发展史上具备社会整合思想且运用这一概念工具来考察和说明社会现象的研究者及其研究内容却非常之多。例如,迪尔凯姆就曾利用整合概念解释了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即机械团结类型和有机团结类型;阐述了对社会整合基础构成威胁的各种社会问题根源,如群际冲突、越轨、极端个人主义和失范等;其中他对作为一种特殊失范类型的自杀的,更是其利用整合概念工具进行了侧重于社会结构层次的重要例证。至于帕森斯则更是直接地以社会系统均衡之假设前提为基础,把社会整合设立为系统存在和发展之功能必要条件,既考察社会系统内部的整合,也探究社会系统与文化模式、人格系统乃至行动有机体之间的整合机制及其制度化过程。从这些经典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社会整合概念的确既不系统又不完善,但其在社会学研究中却是极具解释力和生命力的。同时,通过上述对社会整合概念及其在社会学理论发展史中具体操作实例的说明,我们可以从中抽取出其最基本的含义,即:社会整合是指各种功能不同、性质各异的要素和单位在不同纽带的连接下构成社会整体系统的过程;这各个要素和单位在系统中根据系统的共同需要发挥自己的功能,从而造就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和整体秩序,以维持社会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认为,社会整合包含了要素结构、关系网络和规范体系的建构和调整。

以上述理论说明为基础,我们可以对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作出如下的解释性说明:所谓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不仅指技术创新行动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一种秩序维持的过程和状态,而且更重要的是指作为一种社会分化之结果的技术创新行动系统如何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形成与原有社会系统中之结构特征、关系网络和规范体系之间的适应与协调,即如何通过原有社会系统在结构特征、关系网络和规范体系等方面的调整从而把技术创新行动及其后果纳入已有的社会经济技术之结构功能框架之中,以实现技术创新行动在效率和利益调整上的“帕累托改进”或“卡尔多改进”的性质并形成宏观社会结构层次上的经济与技术相结合而一体化发展的过程和秩序。本文中,我们对技术创新社会整合机制的说明,将主要定位在技术创新整合的后一种含义上。

二、技术创新整合的对象

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社会行动或行动系统,它一方面要服从于创新主体(企业)的经济目标和功能目标要求,另一方面又要受到创新主体内部以及创新主体与社会系统之间固有的制度安排和利益分配格局的制约。任何一种技术创新主体内部及其与社会环境之间社会关系方面制度安排的结果,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共享的行动规范模式,从而使人们之间在技术创新行动中的沟通、互动和交换能够按照某种稳定的可预期方式实现,而且事实上在这种制度安排的制度化和社会化过程中,它也历史地塑造出了一种利益分配格局,承诺了一种社会认同或价值认同的模式。这种在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利益分配格局往往具有很强的刚性,它使得技术创新行动不得不面临强大的挑战并支付相应的“摩擦成本”。其具体表现为:一部分企业为了不使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会想方设法阻碍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行动进程,延误其时机,从而造成创新企业的效率降低和资源浪费;在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中,各种相关的既得利益集团会作出各种各样的抵抗,从而对创新主体造成种种损失;技术创新行动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形式的旧制度“复归”也可能造成创新主体其技术创新资源的浪费;最后,为了克服在技术创新行动中利益得失不同的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对技术创新行动及后果(如新的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制度规范等)其社会认同方面的严重分歧和差异而造成的阻力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劝说”和“补偿”,也加大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这种由于利益格局变动所形成的技术创新行动的阻力作为技术创新行动的“摩擦成本”,无疑造成了创新主体在资源上(如时间、物资和人力等)的浪费,从而在相当程度上也影响了技术创新行动及其制度化过程。因此,技术创新行动中的这种“摩擦成本”的存在就决定了任何技术创新行动的努力都不能仅仅从创新主体经济功能的目标要求出发,而且还必须在技术创新行动中对由此可能导致的利益关系变动中的矛盾、摩擦和冲突给予充分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以尽可能地降低其“摩擦成本”。否则,任何高效率的技术创新行动都将由于难以支付高额的“摩擦成本”而赢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持,从而最终被纳入既有社会系统之经济技术结构之中而制度化、定型化。这实际上就是表明了技术创新行动的实际成果事实上是要取决于这种利益分配格局变动中不同方面的协调与整合之效果,取决于技术创新行动的预期净收益与“摩擦成本”的差值;同时,它也表明技术创新社会整合机制中其最基本的整合对象乃是技术创新行动中所涉及的社会利益关系既定格局变动中的利益矛盾、摩擦与冲突。

当然,技术创新行动过程中所引发的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动以及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必须是通过技术创新行动的具体过程和具体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作为技术创新社会整合机制之最基本和最深层的整合对象的利益关系格局变动中的矛盾、摩擦和冲突,对其进行整合的过程不可能是自在完成的,它依赖于对技术创新行动中所产生和塑造出来的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制度规范以及新功能后果的整合的完成。因此,在技术创新社会整合机制的运行过程中,除了最基本的整合对象即利益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一些更具体的整合对象,它们主要包括创新技术、创新制度规范和创新功能后果。只有通过实现对这些具体整合对象的具体整合过程,才能最终完成对利益关系的整合,从而降低乃至消除技术创新行动的“摩擦成本”。

1.技术整合

所谓创新技术的社会整合,是指通过对技术创新行动中所产生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社会调适,使之成为社会相容技术从而降低技术创新的实施成本的过程。其中所谓的技术创新的“实施成本”在概念上包括技术创新行动开始以后一切由技术变迁所决定的“信息不完全”、“知识不完全”及技术预期不稳定所造成的效率损失(以理想的“最优状态”为参照系)。从某些时点上看,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行动中发生的效率损失可能比企业不从事技术创新时还要大,这是因为旧的经济技术组合方式和结构造成的技术变迁的扭曲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而技术创新行动中新旧两种经济技术组合各自发出的相互冲突,人们不适应这种新的经济技术组合方式、缺乏有关这种新的经济技术组合方式的“知识”等原因又会造成企业经济技术行为中更大的紊乱所致。因此,从数量关系上看,我们可以假定技术创新的“实施成本”是技术创新所造成的技术变动程度的增函数,或者说是对一项技术创新所形塑的新技术形式进行整合所需时间的增函数——技术整合的速度越快,技术整合所花费的时间越少,扭曲的问题越是能够得到尽快彻底的纠正,从而使人们尽快地形成关于新技术和新经济技术组合方式的“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稳定预期,企业在技术创新行动中所面临的损失和成本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具体来讲,在对新技术的整合上,笔者认为,应该着重强调新技术的技术特性同其所在的技术制度化体系之间的相互适应。所谓的技术制度化体系是指在特定社区或社会的技术变迁过程中所形成的既定的技术结构秩序和相应的技术分布及制度化设施。技术制度化体系本身既是技术变迁自身逻辑发展和路径延伸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相关社会文化选择和建构的产物。正如德国技术哲学家f·拉普所指出的,“实际上,技术是复杂的现象,它既是自然力的利用,同时又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2],p.57)。这就表明,任何新技术的产生、应用和传播都与特定的社会制度安排和文化传统有关,正是它们提供了人们选择、接受和利用某项新技术的利益预期、偏好习惯、制度标准和操作方式。这种人们对待新技术的特定的利益预期、偏好习惯、制度标准和操作方式等在特定社区或社会系统中的定型化、秩序化的结果之一便是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技术制度体系。而一旦这种特殊的技术制度体系形成出来,则会通过其对任何一项新技术的过滤和选择发挥其特殊的功能作用。因此,要想实现对创新技术的有效的社会整合,就必须使创新技术同原有的技术制度化体系之间形成相互适应的关系,一方面寻求降低技术制度化体系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努力减小创新技术的进入成本,从而最终把创新技术有效地纳入技术制度化体系之中并通过此中介完成对创新技术的社会整合。具体地讲,技术制度化体系对创新技术的整合主要是通过为创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供技术范式和相应的技术性制度安排的整合纽带的指导和依循功能而发挥作用的。

2.规范整合

社会规范是人们在其社会行动和社会交往的长期实践中所形成的适应性行为模式准则。一方面它是对人们社会行动和社会关系规律性的反映,是一定社会和文化对人们行为和互动关系基本要求的概括;另一方面它又通过习俗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或由国家、群体所认可,从而构成一定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在社会学中,所谓规范的整合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以规范作为手段将社会成员连接为一体;另一则是指在社会规范系统内部,诸种规范与规范之间的协调一致。在这里,我们所要阐述的技术创新的规范整合是在后一层含义上使用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技术创新不仅意味着它是一种企业或社区其内部生产技术要素在从未达到的高水平上的新的结构重组和功能分化,而且它同时也包含了一种新的行动规范(或制度安排)和价值观念的创造。这就是说,技术创新不是孤立的,它总是要求人们的规范和观念与之相适应。因此,建构与技术创新行动相连带的新的行动规范和价值观念就构成了保证技术创新成功实现的前提条件。

相对于既存的社会规范系统而言,技术创新行动中所建构出来的新的规范具有一种非正式的、不系统的性质,它只是创新主体在缺乏正式的制度化规范或相应的制度安排的供给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摸索出来的一套行动准则,还没有经过社会正式规范系统的选择和认可而成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这种非正式的非制度化的创新行动规范不仅和原有社会规范系统之间的整合程度较低,而且其自身内部的整合程度也较低。对于这种随技术创新行动展开而建构出来的不系统的、非正式的、整合性较低的新规范和新行动规则,我们可以称之为技术创新潜网,它主要包括技术潜网、组织潜网、交换潜网和市场潜网等具体内容,并涉及到技术创新行动的各个环节,如r&d、创新管理、生产、销售和创新扩散等。这种技术创新潜网由于其在技术创新行动中发挥着特殊的资源配置和行动调节的功能,因而具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有效性,甚至还可能发展成为社会新功能结构的生长点。但同时,由于其自身还没有获得相当的合法性与普遍性,因此不仅其有效性是相对有限的,而且还可能形成与既有社会规范系统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从而增加了技术创新行动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限制了技术创新行动的制度化、社会化过程的完成。这就表明,实现对技术创新潜网的社会整合不仅是维持技术创新行动顺利实现的必需,同时也是社会规范系统自身功能需要的结果。

一般来讲,这种对技术创新潜网的社会整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既有社会规范系统的吸纳(inclusion)过程,发展出新的规范形式或规范结构来容纳技术创新潜网的具体内容。在这方面,专利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为正如诺思在考察以实现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变迁为核心的产业革命时所指出的,“研究产业革命的经济史学家着眼于把技术变化视作这一时期的主要动态因素。……但简而言之,技术进步率的提高既缘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出自发明者有能获取他们发明收益的较大份额的可能性”([3]p.186);二是通过技术创新潜网其负功能结果的积累,导致既有社会规范系统建立补偿结构和补偿机制,从而在抑制或消除技术创新潜网负功能结果的同时把它整合进既有社会规范系统之中,以实现既有规范系统的自控制与自调整。

3.功能整合

前面已经指出,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动或行动系统,是为了满足一个企业、社区或社会提高其经济绩效、促进经济与科技相结合一体化发展并从而带动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与此同时,它也必然要带来自身的功能后果。按照迪尔凯姆的定义,所谓社会组织或社会行动的功能就是其与社会有机体的需要之间的一致,“因此,为了说明某社会现象,仅仅指出它得以产生的原因是不够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至少还必需说明它在确立社会秩序中的功能”([4],p.52~53)。而拉德克利夫·布朗则把功能解释为一个局部行为给予它是其中之一部分的那个总体行为的贡献([5],p.17)。按照上述对功能的定义和解释,我们可以说,技术创新行动的功能就是它满足社会之特定需求并同其保持一致的过程,就是其对所属的社会系统作出的贡献。因此,要想对技术创新作出完整的说明,就不仅要阐释其得以产生的原因,同时还必须说明其在重构社会系统确立社会秩序中的功能以及这种功能后果与社会系统整体功能框架的整合情况。

从现实的技术创新行动中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创新所承载和形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它不仅表现出经济功能的维度,即在促进经济与科技相结合基础上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绩效,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和高度化,不仅表现为通过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为社会提供更新颖、更先进的产品、技术、工艺和服务,并由此去带动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同时还表现出更广泛的社会功能的维度,如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更合宜的行动模式和制度项目等。由于技术创新在这诸种功能维度上的目标和要求并非完全一致,从而也就给我们提出了进行技术创新功能整合的要求。而所谓的技术创新行动的功能整合即是指如何通过一定的整合手段和整合过程使其诸种不同的功能后果相互耦合、相互补充,并形成与其他社会行动或社会子系统的功能耦合,从而从总体上促成社会整体功能的协调与整合。

由于技术创新行动其社会功能的多元化,它必然导致技术创新行动系统内部以及其与社会系统之间的诸种社会关系如r&d关系、生产关系、组织管理关系、资源配置关系、交换关系及市场关系等纠结在一起,形成复杂的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一方面导致了承担各种不同关系的创新行动者社会角色的多样化,使其常常难以按具体情境所规定的特定角色要求去考虑和处理问题,同时也造成了技术创新其社会方式的多元化取向。由于这种在技术创新行动中所形成的创新行动者社会角色的多样化和创新社会方式的多元化实际上乃是技术创新社会功能多元化的外在表现,因此,技术创新的功能整合也就主要体现为对上述两个方面的整合,并通过其具体整合过程的实现而实现。这里我们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分述如下。

首先,在技术创新行动系统中,不仅存在着承担各种关系类型的创新行动者角色的多样化,而且在同一创新行动者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加之技术创新本身又是一种非常规律性的社会行动,因而这种由于技术创新功能的多元化而引起的角色多元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角色混淆和错位,就造成了角色互动和转换的障碍,使得诸种创新行动者如企业家、创新决策者、r&d人员、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的行动选择和互动难以按常规模式进行,且其行动选择和互动的成功与否还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不仅仅是取决于直接的角色之间的互动状况。这在实际上就是导致技术创新行动很难完全按照经济理性或工具理性进行(当然,这里也存在着一个创新行动者的“有限理性”问题)。因此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对技术创新主体内部不同行动者之间以及创新主体同社会系统中其他行动主体之间的角色互动关系进行合理的调适、让渡与分配即有效的角色整合,以形成诸种角色乃至个体之间的有序互动,从而免除因主体错位或角色冲突而造成的系统内耗和资源浪费。

其次,作为一种社会行动或行动系统,技术创新由于其目的、手段、条件和规范的差异而存在着不同的行动取向和行动方式,即技术创新存在着多样化的社会方式,且这些社会方式将依据技术创新过程和条件的推移而呈现不同的特征和形态。其实,技术创新社会方式的多样化只是技术创新社会功能多样化的反映,它表征了技术创新在满足提高经济绩效、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一体化发展等社会经济系统之功能需要上的途径和方式的多样化与复杂性。而与此同时,它也就给我们揭示了一种如何整合这诸种不同的创新方式的问题。

从功能的角度来看,技术创新的任何一种社会方式均完成其一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这些功能可以促进技术创新行动的整体功能的实现。由于各种技术创新方式类型多样、功能各异,而这诸种创新方式又只有在适应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整合模式中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因此,如何利用适当的整合模式协调各种创新方式的功能,让每一种创新方式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就是十分重要的了。而这实际上就是要求社会系统在面对技术创新社会方式的差异性和多样化时应作出其结构功能安排上的相应的调整和顺应,从而使多样化的创新方式能获得与之有机关联的社会结构位置并接纳多样化的技术创新功能后果。

这里我们要强调指出的一点是,如同任何社会行动一样,技术创新既有其正功能的结果,也有其负功能的影响。由于技术创新可以影响宏观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微观经济基础及其结构安排的秩序,从而不可避免地要带来整个社会系统在经济结构、科技结构、教育结构乃至文化结构等方面的重组和变革:一方面它将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不同社会结构功能层面的更新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使之出现尖锐的对立、冲突和矛盾从而发生畸变和扭曲(如熊彼特所说的“创造性的毁灭”)。从历史事实来看,正如诺思在描述技术创新(包括组织创新)对第二次经济革命的影响时曾指出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扩展是在职业中和地域上展开的。由于新技术降低了运输和信息费用,导致了地区、国家和世界范围的专业化,它产生了针对世界范围供求条件的市场意识以及贯穿世界的经济条件方面的传导机制变化,并了世界范围的机会主义。结果是,提高了保护集团防范市场不稳定性和国际机会主义的收益率。不稳定和经济依附成为专业化的代价”([3],p.201)。因此,如何凸现技术创新的正功能结果而限制其负功能影响,使社会系统能有效接纳技术创新的整体功能后果呢?这实际上就是需要通过建立新的整合模式来加以完成。具体来看,它可以包含这样一些内容:在微观上要求企业作出其组织结构和目标结构的调整和重组,并通过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模式来实现对技术创新行动后果的完整的评估、选择、限制和激励;在宏观上则要求作出相应的发展战略、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等方面的供给和调整,从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行动的方向和路径,并对在技术创新行动中利益得失不同的企业、产业和社区给予相应适当的补偿和激励。

三、技术创新整合的过程

技术创新整合的过程就是技术创新社会整合机制发挥功能的实际运作过程。一般来讲,技术创新行动与社会系统的整合过程要经历以下这样几个步骤:

1.适应

当技术创新行动发挥其社会功能而作用于社会系统时,社会系统总是首先作出被动性的适应性反应,也就是说,面对技术创新行动所造成的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要求和影响时,社会系统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是不可能熟视无睹的,而是必须及时或相对滞后地作出自身的结构安排和关系网络等方面的调整,以保持与技术创新之行动目标、要求和功能后果的平衡。当一种创新设想进入物质生产过程中,或者当一种创新产品出现在市场中时,人们会部分地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组织方式,采用新的技术制度和工艺流程,以及改变原有的消费偏好和习惯等。而所有这些都是社会系统在技术创新的功能影响下首先被动作出的适应性反应的表现形式。

2.消化

社会系统面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或功能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从实质上来讲,仅仅是一种社会系统本身的机械性反馈调整行为,而且它有时甚至是在系统本身尚未理解的情况下完成的。所以,要实现对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还必须使社会系统能够在被动适应的基础上主动地过渡到理解和消化技术创新行动所带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组织形式、新行动规范和新价值观念等的状态。

社会系统对技术创新行动的消化意味着要全面地认识和理解技术创新行动的丰富社会内涵,即不仅要看到技术创新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和器物特征,而且要看到技术创新所形塑和凝聚着的社会功能和规范特征;不仅要看到技术创新成果的创造性、新颖性、先进性和超前性,也要注意到其由以产生的制度环境和文化背景;不仅要看到技术创新的正功能后果及其实现条件,也要看到其负功能效应及控制手段。只有在这样的全面理解消化的基础上才能使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过程变得更加有目的性和选择性,进而为顺利实现这一整合过程奠定基础。

3.吸纳

社会系统对技术创新成果和功能的吸纳是建立在前述消化步骤的基础上的。吸纳是一个选择性的过程,而社会系统有选择性地吸纳技术创新成果和功能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对其作充分的技术经济评估和社会文化评价,即全面地考察其经济功能、技术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要做到这一点,则不仅需要前述消化步骤上的技术经济评估,还需要进行细致的社会文化和比较,即考察技术创新作为一种文化因素其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是什么,其社会文化功能实现的社会文化条件是什么以及这些条件是否具备等。在实际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即一种技术创新成果在特定的社区或社会群体及其相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的扩散和应用,会产生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在其他的社区或社会群体及其相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则会产生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后果。这实际上是说明在技术创新的整合过程中,社会系统缺失了其选择性吸纳这一整合步骤。由此也就表明,只有在对技术创新成果与功能作出全面的、多维度的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评价和比较基础上,有选择地吸纳技术创新的成果与功能,才能在积极地促进技术创新的同时又维系社会系统的结构平衡和秩序稳定。

4、更新

一旦社会系统有选择地有效吸纳了技术创新的成果与功能,改变和调整了自身的结构安排和利益格局,就会使社会系统产生一种更新和发展的社会效应。从现实的状况来看,技术创新的整合过程中所导致的社会系统的更新并不必然体现出一种“帕累托改进”或“卡尔多改进”的性质;但随着社会系统结构在其实体、规范和关系等诸层次上都不同程度地发生变化并作出相应的制度供给和利益补偿时,就会导致现实的技术创新行动和社会系统的变迁逐渐从一种“非帕累托改进”向“帕累托改进”的过渡和逼近。在这一过渡和逼近过程中,当仅仅只能适用于技术创新行动的高度特殊的社会规范性模式的特殊价值逐渐被更抽象和更概括的社会价值取向所代替,从而也能够向种种不同的社会行动的规范性模式提供最终的合法性时,技术创新和社会系统的整合过程也就完成了,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也就最终完整地展示和建构出来。

当然,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过程并不是一种一次性进行的社会过程,而是在一般情况下要经过不断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种状况既表明了技术创新社会整合过程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同时也表明这种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过程实际上构成了一种社会系统在适应、消化、吸纳和价值概括化等环节或步骤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变迁过程。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由于这种以技术创新的整合过程而体现出来的社会系统之变迁过程增强了社会系统本身的适应能力,因此这种技术创新社会整过程的模式化、秩序化和制度化即技术创新社会整合机制的确立对于社会系统来讲也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意味着有这种模式进展的社会能够更有效地使用它们的物质和人的资源,因而能够比未出现这种模式的社会更好地存在并满足它们的功能需求”([6]p.546)。

总括全文,可以看到,上述我们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所阐述的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机制,只是重点突出了技术创新整合的对象和过程问题。但实际上,在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过程中,还包括着更为丰富、更为宽泛的内容,如技术创新整合的前提、基础、条件、保证和具体手段等。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展开,留待它文再述了。最后,还想说明的一点是,本文所阐述的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仅仅是一种技术创新整合的目标模式,或者说是一种技术创新整合模式的理想类型,而并非是一种实证性的或描述性的技术创新整合行动。然而,这种目标模式或理想类型的必要性就在于,尽管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由于技术创新行动本身的创造性、新颖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而不能归结到一种统一的固定的行动模式上,但它却并不排斥技术创新整合所应有的秩序、规范和制度,只不过它所要求的是一种动态均衡秩序而非静态均衡秩序,与之相应的整合规范和整合制度也必须是具备足够的灵活性、变通性和发展性。这种秩序、规范和制度的建构、维持和发展,就要求技术创新行动系统的社会整合必须具备明确的目标设计和相对稳定的行动轨迹。这实质上就显示了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对一种行动的目标模式的追求,表明了前述我们所建构的技术创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合理性:“它不是假设,但它提供了构想假设的方向;它不是对实在的描述,但它的确为这种描述提供了一个明晰的表达手段。”([7],p.284)。

【参考文献】

[1] f.坎西安:“功能”,《国外社会学》,1992年第4期。

[2] f.拉普:《技术哲学导论》,辽宁科技出版社,1986年版。

[3] 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

[4] 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转引自j.h.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浙江出版社,1987年版。

[5] 拉德克利夫—布朗:“论社会科学中的功能概念”,《国外社会学》,1991年第4期。

[6] d.p.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

[7] 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转引自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上海出版社,1988年版。

从社会到生命——中国疾病、医疗史探索的过去、现实与可能_科技哲学论文 第四篇

在目前的大陆史学界,疾病医疗社会史基本还是一个较少人注目非主流的研究领域,尽管近年来间有相关论文出现在一些较为重要的刊物上,但不少研究者可能,或将其视为“时髦”而一哂了之,或把它当作史学的“旁门左道”而不屑一顾。2000年7月,笔者在完成了《清代江南瘟疫与社会》[1] 的博士论文後,曾撰文《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2] ,对医疗社会史研究将会在大陆史学界不断彰显信心满满。而今,两年多过去了,至少就眼下的情形来看,当时的认识似乎过于乐观。不过,无论如何,近年海内外同仁不时问世的相关成果以及自己的思索,均让笔者进一步深信,这一直指生命、极具开掘深度的研究必定会是未来史学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她的出现不仅仅只是拓展了历史研究的领域,而且还将可能促进史学理念和方法的更张。

俗称“史无定法”,我想这里的法,既是研究方法,也可以指研究对象。本文无意于为疾病医疗社会史或身体史正名和张目,宣扬这一研究的特殊的重要性和无可替代性,而只是希望通过梳理长期以来,特别是1980年代以来史学界对中国疾病、医疗和身体的研究历程,看看这一研究是如何兴起并成为可能的,以及她给历史学带来了什么,存在怎样的限度和困境,藉此来彰示她的意义与可能。

一、 历史学的失语与科技史取向的限度

尽管早在20世纪初,陈垣、陈寅恪等史学大家就已经涉足医学史的探讨[3] ,但在此后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医学史的研究基本为医学,其中又主要是中医学研究工作者所承担。中国医学史的课程只是在各中医学院开设,而在大学历史系课程表中几无踪影。wwW.0519news.cOm疾病、医疗长期在历史学领域的“失语”,据笔者初步的思量,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疾病、医疗是一个关涉专门知识的特殊研究对象,是一门专史。近代一些极有影响的史学大家,比如梁启超、傅斯年等人都主张专史还是应由拥有专门学问的人才来做[4] ,这些无疑会使众多缺乏专门医学训练的史家对此望而却步;其次,历史学界的一些研究取向也限制或阻碍了史家对疾病、医疗的关注。很长一段时期内,历史研究热衷于中国社会的性质、历史发展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的关系等一系列宏大问题的探讨和中国历史发展框架的构建等[5] ,在这样的情境中,疾病、医疗这样无关宏旨的细微末节自然就很难进入历史研究者的视野。最后,某些现实因素也影响了史学界对这一研究开展。南京国民一直对中医持态度,迁台後,仍对中医予以种种限制,这势必影响学术界对中国医学史研究的蓬勃开展。大陆虽然视中医为传统文化的精华而予大力提倡,但在学术体制上,将中国医史完全视为中医学研究的一个分支,科学技术史的一种,倾向于纯技术性的研究,倡导古为今用,并在各中医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专门的教研室或研究所。这些机构所做研究和人员配备及补充在学科上大都是封闭的,同历史学界近乎老死不相往来。既然已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力在从事这一研究,史家也就更无意染指了。

毫无疑问,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积累,中国医史学界对中国疾病医疗的研究至今已有相当的规模和成就[6] 。这些研究在数量上足以令人称羡,然而由于不同学科间所受学术训练的不同以及学术取向和理念存在明显差异等,在这众多的成果中,能真正受到历史学界注目并称道的却不多见,即使有,也泰半集中于范行准、伍连德、谢观、余严等老一代学者的研究成果中。以一个历史研究者挑剔的眼光概而观之,这些成果还存在着不少令人难以满意之处,比如,在主题上,主要集中在医学史的理论建构(包括医史发展分期、医学起源、医学发展的内在规律等)、医学人物及其评价以及医疗技术层面的专科史、疾病史等一些方面,对疾病、医疗的社会文化背景及其与社会文化的互动,医疗资源,医者的地位及其变迁等一些内容基本缺乏开掘。在研究理念上,大多缺乏必要的历史感,或者视野仅局限在技术层面,不能将疾病模式的流变、医疗水平的进展置于历史的情境加以考察;或者完全以现代的概念和理论来分梳、诠释历史上的疾病、医疗及相关问题;或者抱着“民族史观”,试图以疾病医疗史的研究彰显中国文明的先进和伟大[7] ;或者兼而有之。在研究方法上,往往是通史式简单铺叙法,也就是以“选精”、“集粹”[8] 甚至断章取义的方法从众多的史料中挑选出自己所需,以此勾勒出疾病、医疗的发展史或其中的某一面相,并将其视为客观的实在。对资料的来源和背景几乎不作考订和,更不能认识到自己的勾勒其实不过是自己带有某种观念的重构和解释。在资料的利用上,除了早期像范行准等老一代学者外,基本均以医籍为主,对历史上其他相关史料(比如地方志、文集、笔记小说等等)的利用相当欠缺,并较少关注医史学界以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代以来,随着文化热的兴起,加之中国医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浓烈的亲缘关系,中国医学文化史研究事实上在80年代后期蓬勃兴起[9] ,这一研究无疑拓展了中国医学史的研究空间,从而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医学的特质与演变。不过,目前的研究基本都将中国医学本质化了,致使医学文化几乎成了一种完全抽象的认识和理论,因此,仍然无法做到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认识疾病、医学与社会文化的互动。

当然以上所论完全只是笔者一己之私见,我既不认为这是全面而客观的,同时也绝没有对近百年来中国疾病医学史研究做出全面评价的意愿,实际上这些情况在史学界同样存在甚至也很严重[10] ,这里从自己观念出发指出以上种种不足,其实只是希望通过对问题的梳理为以后自己的研究清理可能的进路。

二、作为社会史的疾病医疗史探索

不管怎样,中国医史界颇具成绩的研究至少为史学界对疾病、医疗的关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与有意义的省思对象。不过必须指出,中国史学界的这一取向并不是建立在对中国医学史研究的不满或反省的基础上的,其动力主要还来自史学研究本身。就世界范围来看,1970年代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的出现显然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医学或健康社会学的兴起[11] ,特别是1960年以后医学人类学的发展[12] 密不可分的。但在中国,对疾病医疗社会史的关注恐怕主要还是1980年代以来史学界内部对自身研究不断反思并进行新的探索的结果,尽管国际史学界已着先鞭的医疗社会史研究之影响亦不可忽视。

1980年代以来,大陆和史学界不约而同地开始对史学研究中各自存在的“教条公式主义的困境”或“社会科学方法的贫乏”展开了反思,大家似乎都对以往研究过于侧重、经济、阶级斗争及外交和军事等做法表示强烈的不满,提出了“还历史以血肉”或“由‘骨骼’进而增益‘血肉’”这样带有普遍性的诉求[13] 。在这一思潮的影响下,社会群体、社会生活、社会人口、社会救济、社会环境等等一些过去不被注意的课题开始纷纷援入历史研究者的视野,大大拓展了历史研究的界域。

1987年,的梁其姿在中国史学界首先推出两篇疾病医疗社会史方面的论文:《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14] 和《明清医疗组织:长江下游地区国家和民间的医疗机构》[15] 。梁教授长期从事明清慈善、救济事业这样与医药救疗密切相关课题的研究,同时又是留法博士,深谙法国年鉴学派的学术理路与当时西方史学的走势,可能正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因素的结合,使她成了中国史学界第一位真正涉足医疗社会史研究的先行者。稍后,杜正胜通过对以往史学研究的反省,提出“新社会史”这一概念,指出:“所谓新社会史是以过去历史研究所重视的制度、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为骨干,传益着人的生活和心态,使历史学成为有骨有肉、有血有情的知识。”为此,他研拟了一个表现新社会史研究对象和内涵的纲目,共项,其中“生命维护”(初作体认)一项“基本上仰赖医疗史的研究才能充实它的内容”,另外“生命的追求”与“生活礼俗”等项亦与此不无关系[16] 。这也就说,疾病医疗社会史在杜正胜的反省中作为一种设想事实上已经提上意识日程,尽管当时还基本缺乏实证研究。应该与这一理念有关,此后,一批大都有留学背景的年轻人通过杜正胜的组织和倡导,成立了“疾病、医疗与文化”研讨小组,将的中国疾病、医疗社会史蓬蓬勃勃地开展了起来[17] 。

与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比较有计划和组织不同,大陆史学界对此关注基本是在个别并缺乏理论自觉的情况下出现的。当然,这不是说大陆史学研究者关注疾病医疗完全是偶然的,实际上,它仍然是以上所说的史学内部反省的结果。因为随着历史研究对象的扩展,研究者一旦涉足社会救济、民众生活、历史人口、地理环境等课题,疾病和医疗问题便不期而至了,同时,在针对以上论题开展的文献搜集中,亦不可避免地会不时遭遇疾疫之类的资料,这些必然会促发其中的一部分人开始关注这一课题。这一点从较早出现的一些成果及其作者的学术背景中不难看出。比如,曹树基一直从事明清移民史和人口史这样与疾疫相关度极高的课题研究,晏昌贵、龚胜生和梅莉等人亦系历史地理专业出身,侧重于探讨地理环境的变动[18] ,而谢似系偶一为之之作《浅论同治初年苏浙皖的疫灾》[19] ,则明显与这场发生在太平战争期间疫灾的相关资料在现代编就的一些资料集十分抢眼有关。笔者从事这一研究,虽然有的相关研究影响的因素,但最初的动力则主要来自在从事救荒史研究时较多接触到疫情资料[20] 。比较例外的是杨念群,他于1995年自美国访学归来後,开始从事西医东传的研究,不过他关注点并不在此,而只是将此作为一个切入点,来对近代中国“空间”转型的实施制度进行探讨[21] ,显现出了比较明确的理论自觉。平心而论,尽管疾病医疗对历史学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但由于大都缺乏理论自觉,最初出现的有些成果并不能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最初的少数论文,所用的完全是简单勾勒加原因后果之类定性的传统套路,而且由于缺乏的必要的医学知识准备,在医学和疾病概念上常出现混淆和误会之处[22] 。不过,不管怎样,它们在人们关注新领域这一点上,依然功不可没。

总体而言,历史研究者的基本关注点显然不在疾病和医学本身,而只不过是希望通过疾病医疗这一角度来增益史学研究的维度和深度,藉此探讨来体现、说明和诠释历史上社会文化的状况及其变迁。概而言之,在疾病医疗社会史范畴内,主要有以下四种研究取向:

第一种,在一些具体研究中,引入以往被忽视的疾病医疗因素来更好的解释某些历史现象。比如林富士《东汉晚期的疾疫与宗教》[23] 一文,通过对东汉晚期疾疫流行状况的探讨,来部分诠释当时巫、道、佛三种宗教势力的发展。曹树基通过明末华北鼠疫大流行的描述,认为,“生态环境的异常变化是造成明王朝崩溃的主要原因之一”,“明王朝是在灾荒、民变、鼠疫和清兵的联合作用下灭亡的”[24] 。刘洪涛立足宋代皇室的家族病来解释著名的“烛影斧声”之迷,认为赵宋家族有狂躁、易患脑溢血的家族病,故太祖的暴亡并不足怪[25] 。这与医史学界关于有关赤壁之战中导致曹军败绩的疾疫的探讨有类似之处,不过医史学界较多地关心究竟是何种疾疫,而历史研究者关注点则主要在疾疫的影响上。

第二种,通过对疾病医疗及其相关问题的考察和钩沉,揭示某些重要而以往忽视的历史面相。这类研究探讨的对象很多完全可以归入疾病医疗范畴,不过大都是其中与社会密切相关而为以往科技史研究所相对忽视的部分,比如医者的地位、医疗资源变化、公共卫生状况等等,由于研究者能以社会史视角切入,所以往往能使一些似乎并不新鲜的题目变得别开生面。比如,梁庚尧对南宋城市公共卫生状况的展现[26] ,程恺礼和罗芙芸关于晚清以降上海和天津城市公共卫生状况及其卫生制度的论析[27] ,梁其姿对宋元明清时期医疗资源的探讨和地方医疗资源日趋普及化趋势的揭示[28] ,熊秉真立足于幼科医学对宋元明清婴幼儿生育、照顾与抚养的生动描述[29] ,余新忠对清代江南疫病社会救疗状况,特别是嘉道以降医药局的兴起及其功能的转变的论述[30] ,金仕起有关春秋至两汉医者地位与身份的研究[31] ,等等。这些研究不少其实并不仅仅只是钩沉与揭示,还有更深远的问题意识,不过由于这些问题乃社会历史上不可忽视重要的内容,故而呈现本身即是对社会史研究深化的贡献。

第三种,探求疾病医疗与社会的互动。这也是医史研究者常常采取的研究路径,不过仔细考量,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医史研究者的考察重心一般是历史上某种疾病出现或医学演进的社会背景及原因,而史学研究者考虑的则主要是疾病和医学的变动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比如carol benedict和曹树基、李玉尚有关鼠疫对18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影响的探讨[32] ,杜家骥有关天花与种痘对清代皇族人口的影响的研究[33] ,余新忠关于清代江南瘟疫对人口所造成的影响的[34] ,范家伟对六朝时期人口迁移与瘴气病关系的探讨[35] ,萧璠对汉宋间南方地理环境与地方病关系及其地方病对南方人体质与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影响的考察[36] ,等。

第四种,以疾病医疗本身或相关的某一内容为切入点,在一定问题意识的指引下,表明、或诠释社会历史发展变迁中的某些重要问题。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乃是现代社会科学对研究者所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一般受过系统训练的史学研究者常常采用的方法,他们往往从某一个案和具体问题入手,或对某些普遍关注的历史问题做出回应,或揭示历史变迁中的某一重要侧面,或重新理解、建构某些重要的学术或思想问题。比如,梁其姿通过对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的探讨,指出“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对新事物,有相当程度的开放性,至少不低于同期的西方。”“社会方面的因素,即所谓中国社会的保守性、官僚结构的阻碍性等站不住脚的说法,并不能解释科技在中国发展的缓慢。”[37] 梁其姿在梳理、辨析中国麻风病概念演变的历史基础上,指出,疾病的概念变化部分是来自经典医学思想的影响,也明显地受到各时代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道教思想、医者与患者的社会背景、地域因素、新疾病等的影响。疾病概念的形成,显然不单是医学知识的问题,更牵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因素[38] 。杨念群一定意义上将部分话语权交给了普通民众这一弱势群体,通过对近代以来西方医疗制度和设施在中国的传入和确立的探讨,展现了西方的“知识”是如何与中国民众旧有的行为习惯、医疗资源和认知感觉妥协和融合的,表明了“地方感”在这一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从一个侧面对根据福柯“知识即权力”推演出的西方制度在近现代中国的确立和普及完全是“知识化”和国家权力综合作用的结果的说法提出了挑战[39] 。他又通过对民初生死控制——即对待生育和死亡的方式和制度改变的探究,进一步对近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社会资源和普通民众具有重要的能动和形塑作用这一观点做了申论[40] 。笔者将嘉道之际的江南大疫这一个案置于中国近世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中,对疫情及前前后后的众多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考察,指出,从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所谓传统社会的变动不居,还有江南地方社会所具有的活力和能动性。我们没有理由蔽于西方文明的突飞猛进和强势而忽视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变化[41] 。此外,还通过社会各界对瘟疫反应的考察,辨析了清代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认为,国家和官府同社会力量非但未见日趋严重的对立,相反出现了更广泛的合作,国家和官府具体职权亦未见退缩反而有所扩展。社会力量活跃的意义不在于像西方那样促成和自由的发展,而主要是弥补了官府实际行政能力的不足和国家在民生政策方面缺乏制度性规定的缺陷[42] 。范家伟以医书入手,通过对唐对行旅与疾病关系的探讨,揭示出唐代出门远行者的心态[43] 。张嘉凤将“命门”思想置于历史发展的脉络中加以考察,通过对金元明时期各医家有关“命门”论述的考察,讨论了医学与当时儒学、道教哲学和佛学思想之间的互动关系[44] 。祝平一以明末清初著名医家王宏翰为例,探讨了中国医家是如何面对并融会西方传教士传入的西方医学知识的,进而藉此来理解知识在不同文化体系中传播时所可能发生的问题[45] 。山田庆儿通过对中国传统医学源起、历史与理论及其对身体认识等的探讨,来揭示传统的自然哲学与科学思想所展现思想方法,清理并描绘出中国医学独特的概念和思考方式,不仅使之可以与其他医学体系实现对话,从而有利于人类医学的发展,而且还可以使中国医学可能获得新的拓展[46] 。

以上概括究竟有多大的包容性,恐怕还很难说,不过就是从这可能偏颇的概述中,我们亦可明显感觉出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与纯科技史框架下的疾病医疗史研究在立意、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它显然大大拓展了纯技术史研究的领域与内容,也丰富和发展了研究的取向与方法。当然,任何理论、取向和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限度,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也不可能是毋庸检讨的,为进一步更具体审视这一研究的特点、意义和限度,我们还是再来看看目前笔者较感兴趣而论述相对比较集中的一些专题的研究状况。

1.疫情及影响。疾病特别是其中的瘟疫,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往往深切而明显,著名历史学家麦克尼尔(william h. mcneil)曾经指出:“传染病在历史上出现的年代早于人类,未来也将会和人类天长地久地共存,而且,它也一定会和从前一样,是人类历史中的一项基本参数以及决定因子。”[47] 应该与此有关,历史学界对疾病医疗的关注最初往往是从瘟疫切入的。国际上中国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的嚆矢——邓海伦(helen dunstan)的《明末时疫初探》[48] ,探讨的就是明末发生在山西、北直隶、山东、南直隶和浙江之瘟疫的疫情及其影响。最早中文研究作品,梁其姿的《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也是以天花这一历史上影响最显著的瘟疫入手的。此后,较早开展这方面研究的有不少,比如林富士、萧璠、蒋竹山等[49] ,也都以疫病为研究对象。大陆的研究更是如此,到目前为止,除了杨念群的研究外,几乎所有的成果都属于疫病社会史研究的范畴。以下我们主要分古今病名对照与人口影响来探讨。

a. 古今病名对照。对于历史研究者来说,对瘟疫的研究固然不大会像医史学界那样以疫情的流行病学、古疫情与中医学术的对应交互[50] 等为依归,而更关心瘟疫的社会影响及其从中反映出的社会历史变迁。不过,无论其立意如何,对瘟疫发生状况的梳理和性属的判别依然是其必须面对的。在这一点上,两种取向的研究无疑具有交合性和互补性。医史研究者由于具有专业上的优势和比较长期的学术积累,不仅为史学界的探讨提供了一定知识准备,而且,在有些方面,比如古今病名对照、对医籍中相关内容的解读等,还可能成为疫病社会史研究赖以展开的基点。尽管如此,历史研究者因为其在史料爬梳上所拥有的天然优势,使他们一旦介入这一领域,就在有些方面,比如疫情的具体描述和全面勾勒等就显现出某些优越之处[51] 。虽然两者存在着明显的互补性,但至少眼下相互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仍未见有展开的明显迹象[52] 。显而易见,打破学科壁垒,加强相互间的对话与交流,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传统的文献资料中,有关瘟疫的记载多数是以诸如“疫”、“大疫”、“疫疠”、“杂疫”、“时气”、“温疫”之类面目出现的,有些虽然有具体的名称,比如“瘟”、“羊毛瘟”、“大头瘟”、“捻颈瘟”、“葡萄瘟”、“疙瘩瘟”、“疫痧”、“喉疫”、“痧疹”等等,却又都非今人所能理解之名词,故而,梳理传统名称的内涵及其与现代医学病名的对应关系便成了现代研究者首先面临的问题[53] 。事实上,这也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疾病史研究展开以来,医史学界认为最基本也是用力最多的问题之一。历史研究者在介入这一研究后,也同样对此给予极大的关注,有研究者甚至将此视为体现现代科学研究的一种坐标[54] 。这种探究,对我们更清晰而深入地了解和当时的疫情无疑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如果可能,能准确地判定历史上发生的疫病为现代医学所称谓的何种疾病,自然也是令研究者和读者都感兴奋的事。不过由于资料记载、古今医学体系的分殊、疾病判断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疾病自身的表现可能存在变迁等因素[55] ,使这种判别存在着巨大的危险性,有时甚至是完全不可能的。范家伟曾通过对中古时期脚气病研究的梳理,全面而缜密地了这种对应研究所面临的某些难以克复的困境。他说:“既然古代医书提供资料甚为有限,古代疾病对比今天的疾病,可能很多,那么,疾病史研究的前途可谓相当悲观。”进而提出了这样的质疑,“疾病史的目的,只是探讨古今疾病的对照、对译,还是可以有更深层的研究?”[56] 当然,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存在,但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完全可以将此置之不顾而另辟蹊径,无论如何,用今人可以理解的话语来描述和解释古代的疾病是必要的。

那么,我们如何面对并消解这种困境呢?一时似乎还难有彻底有效的方法,不过至少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并努力:第一,进行这类判断时保持必要的审慎态度。史料中对某些疫病的记载是十分复杂的,而且所有的记载都是在一定历史情境出现的,所以我们切不可仅仅根据某一点和几点与现代某种疾病相合而不顾可能存在的反证而就贸然做出判定,或者不顾资料的具体情境而完全以现代的认识来强行解读。这样的判定和解读,表面上似乎体现了现代科学研究成果,显得清晰而易为现代读者理解,但实际上,可能解说得越清晰而离历史的实际越遥远,并且以讹传讹,影响未来研究的在某种适当的轨道上深入展开。第二,进一步加强研究者个人的相关医学知识的修为和资料的深入发掘。这里所说的医学知识,不仅是指现代医学成果,更重要的还包括传统的中医理论和认知方式。比如在有些记载中,大头瘟与现代鼠疫的症状类似,甚或可以做出对应[57] ,但是,如果我们就此而将这种特定情况下对应普遍化,在就可能造成谬误流传。其实,大头瘟绝不是鼠疫在温病学中的对应词,医书中大多是这样描述大头瘟的:“如世俗所称大头瘟者,头面腮颐,肿如瓜瓤者是也。”[58] “大头瘟者,天行之厉气也。湿热伤高巅之上,必多汗气蒸,初则憎寒壮热,头面肿甚,目不能开,上喘,咽喉不利,舌干口燥。”[59] 所以现代温病学中常将大头瘟视为流行性腮腺炎[60] 。所以,若对传统医学有较深的了解,大概就不难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对于资料的利用,现代研究主要以利用医书为主,这无疑是必要,而且需要进一步地发掘,但医书而外,其他史料中一些零散的记载对疫病的正确的解读亦不可忽视。比如,在烂喉痧的研究中,以往的研究多根据所谓的“叶天士医案”而认为烂喉痧是雍正癸丑(1733)传入中国的,确实,在雍正癸丑这一年,由于上年潮灾,在苏南及浙西的一些地区也正好发生了一场大疫,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这场大疫当为烂喉痧,然而,当我们将资料的范围从医书扩展到地方志、文集乃至笔记小说等后,会发现这场大疫所表现出的症状与所谓的“叶天士医案”并不相符,是伤寒流行的可能远比烂喉痧大。若再结合别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对雍正癸丑大疫为何种瘟疫做出新的解释,而且还能判断“叶天士医案”其实是后人假托的伪案。同时,通过利用一部1989年才整理出版的长期通过手抄流传的医书《痧疹一得》,发现烂喉痧一症其实至迟在康熙晚期已在江南出现[61] 。第三,有必要抛却过于“实在主义”取向,而采取更加多元的视角和研究路径。由于资料等一些实在因素的限制,若一味执着于古今病名的客观对应,在很多情况下,假如不想强行对应甚或“强不知以为知”,必定会陷入研究难以继续的困境。所以,就需要我们转换角度和方法,加强社会文化史研究取向,比如,可以考虑将“当时的疾疫究竟是今天的何种疾病”这样的问题,转换成“这种疾疫的出现反映出当时怎样的社会状貌”,或“时人以这样的方式来命名和描述这种疾疫体现了当时什么样的医学思想和认知方式”,或“文献的作者为何要做这样的记载”,等等。

b. 人口影响。过于“实在主义”的思维或取向所带来的困境,在瘟疫与人口的关系的研究中,也有比较集中的反映。瘟疫对社会的影响固然的多方面,但它最直接后果不外是生病或死亡,因此,人口的损伤无疑应是瘟疫众多影响中最直接和明显的。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疫病一直是历史学家的“漏网之鱼”,所以在人口史研究中也较少考虑甚至忽视疫病这一重要因子。曹树基在他们近年的数篇有关瘟疫论文中,都对瘟疫对人口的影响做出了充分而相当明确的估计。据他和李玉尚的估算,在万历及崇祯年间华北两次大的鼠疫流行中,华北死亡人口合计超脱1,000万[62] 。咸同间太平天国战争期间,苏浙皖的死亡人口中有70%死于霍乱(或瘟疫),咸同云南事变中,云南人口损失的70%死于鼠疫。进而认为,19世纪中叶,中国云南、西北地区的起义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太平天国战争,以及战争中的瘟疫、饥荒,造成了中国1亿多人口的死亡,“死亡人口的大部分死于瘟疫,而非其他原因”[63] 。而笔者通过对发生在清代江南的一些瘟疫个案考察,认为,清代江南在一个较大范围内,比如乡、县等,和平年代中,一般性瘟疫对疫区造成的人口损失率多在2%以下,较为严重的可能达到2—3%甚至5%。战争时期,比例会高一些,但超过20%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所以,对清代江南瘟疫带来的人口损失率不宜估计过高,在疫病模式比较稳定的时期和地区,尽管瘟疫发生的频度较高,但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并非举足轻重,至少不会产生结构性的影响[64] 。要判断以上两种差距甚为悬殊的估计究竟孰是孰非,恐怕还是有待进一步深入细致的探讨。不过,这里至少可以指出,这种估计一定是非常粗略的,他表示的其实只能是一种大概趋向,而非确实的数字。就目前的研究手段来看,估算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根据资料的记载,而资料记载的限制极大,首先对某一疫区的人口数就很难得到一个哪怕是比较确切的数字,其次时人对某次瘟疫死亡人口的记载往往个别而模糊,大多以“死人无算”、“疫死者几半”、“死者十之四五”之类模糊词汇概括之,使人很难从中得到一个比较全面整体的认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以所谓的“十之四五”或“十之七八”之类说法来估算死亡人口,则显然不无以今天认识或自己的观念来曲解前人观点之嫌,若不这样做,则又往往无法得出比较确切的估算。如此,在两个方面都难有确切数据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获得最终的确切疫死人口数或疫死人口比例数呢?还有一种就是以后代,比如20世纪30或50年代一些的调查来对19世纪的疫死人数做回归性估算。这样估算同样有多重的危险,首先,这种调查都是一些个案调查,特别是涉及19世纪中期以前的情况,选取的样本都非常有限,这些个案具有多大的代表性和涵盖力殊可怀疑。其次,这些调查多为一些老人的回忆,时过境迁,而且社会环境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些老人的回忆究竟有多大的可靠性[65] ,亦不无疑问。最后,就是这些调查,对疫死人口的估计也是非常概略而模糊的,而且不同材料之间还常常相互矛盾。若凭这样的材料而欲得出确定的疫死人口数或疫死率,简直无异于欲盖高楼大厦于沙基之上,岂非自欺欺人?

当然,通过深入发掘资料和综合利用多种方法与资料,对某次瘟疫的疫死人口数与疫死率做出一个概略性估算还是可能的,而且对我们全面认识历史,促进历史研究的深入开展也将是非常有益的,故就此而言,将瘟疫因子引入人口史研究乃是件值得高度评价的工作。只是,我们在具体的运作,若秉持过于“实在主义”的思维方式,为体现自己研究的精确性和科学性,一味追求数据的明确化,往往就会陷入左右支拙、自相矛盾而难以为继的困境。

2.社会的疫病应对机制。在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就管见所及,梁其姿是最早对此展开讨论的学者。她在此一领域较早发表的论文《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不同于以往技术史研究多集中在发明日期推敲的做法,而将研究重心放在技术与社会关系的阐述上,探讨了中国社会对新事物——种痘(包括人痘和牛痘)的态度,以及为推动这一事业所作的努力。文中所论及的态度和努力其实也就是明清社会对天花这一疫病的反应和对策。差不多同时发表的另一篇英文论文《明清医疗组织:长江下游地区国家和民间的医疗机构》[66] ,则检讨唐宋以来国家医疗策略的变化,并重点论述了晚明和清代江南地方社会精英对地方医疗救济的积极参与情况。这种救疗活动相当部分是针对瘟疫的,故实际上也就从一个侧面探讨了国家和社会对瘟疫的对应。此后,她还在一系列文章中对此做了申论[67] 。她的论述主要关注的是晚明以降,地方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发展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动,而甚少对这种应对的有效性做出评估。最近,笔者和李玉尚对此做了专门讨论。笔者的研究在取向上与梁比较接近,《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代国家和社会对瘟疫的反应》一文除通过国家与社会对瘟疫反应的梳理来论析清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外,还藉此探讨了清代传统医疗资源的发展以及在晚清的重要变化,即,日常救疗设施数量激增,并由纯粹的慈善机构逐步向经常、普遍地以诊治疫病为主要目的的设施演进。进而指出,中国社会的变动并不全然是因为西方文明的促动,同时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发展变化,近代中国医疗体制的确立是中国传统资源与西方文明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另一篇文章中,笔者考察了江南社会面对霍乱在医药卫生等方面所做出的反应,认为社会各界特别医学界对霍乱流行及相关问题做出了种种不无成效的反应,无论是对新疫病的认知和治疗的探索,还是对由此引起的相关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江南的社会和医学文化资源都显现了相当能动的应变能力[68] 。李玉尚的研究与拙稿在论域上相当接近,但问题意识颇具差异,结论更是截然不同。《霍乱在中国的流行(1817~1821年)》一文,虽然主要以梳理嘉道之际霍乱在中国各地的流行情况为主要任务,但还是顺带论及了当时朝廷上下对此的应对,认为,“大清帝国的朝野上下虽然都采取了一种积极应对的主动姿态,但仍采用传统的措施来应付疫情,从后世的眼光来看,上述措施都属于无效的应对。……传统中医也无法治疗大规模的霍乱流行。传统国家和社会内部缺乏一种创新机制,在霍乱流行面前已经展露无遗,从这个意义上说,1817-1821年的传染病已经为20年以后中国命运的悲剧性转折埋下了伏笔。”(第336页)这一观点稍后在《近代中国的鼠疫应对机制——以云南、广东和福建为例》[69] 做了进一步阐发,该文探讨了19世纪中叶以来云南、广东和福建等地之医界、民众和官方对鼠疫的应对举措,指出,1940年代以前中医医生和官方在鼠疫流行时的无效应对,导致了19-20世纪以上三省大量人口感染鼠疫和患者的高死亡率,以及1940年代以后,官方开始抛弃民间的传统防疫方法,实行现代防疫措施。可以看出,李的研究的重心比较多地落在了对近代国家和社会应对瘟疫收效的评估上,并将其认为的“无效应对”作为理解其他相关问题的一把钥匙。

在历史研究中,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意识和观点无疑是极其正常的,事实上,不同研究手段、方法、理念和观点存在,乃是促进具体研究深入开展的重要条件,对现代学术研究来说,多元化既是必然,也是必需。所以,以上研究本身都具有其学术价值,至少在一定限度内是如此。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对基本上同时的同一历史现象,不同的研究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这一问题,我想可以从依据资料、立场与评判标准两个方面来加以。

一.论文依据资料的不同会对作者的判别产生影响。笔者所依据的主要的是当时人的一些记载,然后将这些记载按专题和时间先后做出排比,通过排比发现,清代江南应对疾疫的举措在数量和内容上都呈现出日趋发展之态势,特别是嘉道以降,还取得某些实质性的突破,医学界在对付某些新疫病——比如霍乱,表现趋向沉着,并且疗效也在提高,故而认为其应对是不无成效的。而李玉尚专门论述应对机制的论文,除了某些医书以外,依据的基本是后代(主要是1950年代)的一些回归性调查报告以及现代文史资料中老人的回忆文章,这些材料由于成书时间较近,相对更早的记载,比较符合我们今天研究的需要,自有其价值。不过,在进化论观点已深入人心的时代,后人的回顾或回忆无可避免地会在有意无意间存在着贬斥前代的因素,更何况在不同制度下,还明显存在如何表现新社会、新中国的优越性问题。从立足批判材料的出发,大概也就很难对以往的疫病应对做出好的评论。

二.立场的不同无疑会影响到研究者对资料的选择、解读以及评判标准,从而对最终的评判产生影响。笔者基本立足于“同情之理解”的态度来看待历史行为,倾向于展现“历史究竟发生了什么”,故在研究中,并未特别在意对当时应对举措的有效性的评估。即使评判也将评判对象置于具体历史情境中来进行,依据的乃是历史而非当今的标准,因为在具体的呈现中发现其较以前进展,在当时的情况下,它是不无成效的,故而指出其有效。而李的立场多少带有一定的“批判”倾向,往往立足于现代的眼光和标准来认识和评判历史行为,以是观之,在现代抗生素未发明或普遍应用以前的近代,其应对必然是无效的。其实,又岂止中国无效,西方国家的医疗应对又何尝有效?

对某一历史现象或行为的评判显然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事实上,这恐怕也非历史研究的主要目的与任务,依笔者的认识,历史研究根本目的在于“史实”的陈述,因此,评判本身尽管受人关注,但并不绝对影响其学术价值。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截然不同的评判背后所展现的历史面相必然多有不同。历史本来就是复杂而多元的,故而不同研究者展示“史实”的多样,恐怕也是必然而必要的,而且历史不过是研究者在史料基础上的“建构”,而非绝对的客观实在,但在一定的知识条件下,研究者的建构如何尽可能地接近“真实”我想仍然是每个历史研究者必须面对并努力追求的,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必须考虑应采用怎样的立场和方法以达致这一目的。固然,“史无定法”,任何立场与方法都有其优势与限度,但不管怎样,尽可能广泛地搜集并完整地解读史料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必要历史感,恐怕对任何立场与方法来说都是必要,可能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消解和缩减由于立场与方法不同所造成的巨大差异。以今度古或论古,尽管方便而痛快,却并不利于真正增进当今人类的知识和认识维度。

3.“外史”问题。的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兴起后,中国中医研究院的郑金生在一篇文章中将以往正统的医学史研究和的研究分别名之为“内史”和“外史”,认为历史学界研究的内容大都是介于社会史和医疗史之间,并未深入中国医学的核心地带,即中医学术理论和学科发展等[70] 。对于这种“外史”的说法,杜正胜随后表示了不同意见,认为他们的研究“固非内史,但也不等于外史吧”。并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另类(alternative)医学史,意思是这类研究虽还未大众所接受,成为社会主流,但是带有高度尝试精神,企图寻找新的方向的探索[71] 。

历史研究者大都缺乏专业现代医学和中医学的训练,不敢也无意以正统的医学史家自居,如果仅仅从研究出发点和归宿而言,郑金生的分别无疑是有道理的。不过在具体的研究中,历史研究者若满足于自己的“外史”角色,仅仅只是把疾病、医疗当作一种切入点,而无意尽可能地深入到其内部或核心,则无疑会使这种研究缺乏透视力。显而易见,不能对疾病、医疗本身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和体认,又怎么可能真正厘清它的社会影响及其与社会的互动呢?同时,若不能将自己研究建立在对疾病、医疗问题确切、可信的论述的基础上,又怎么可能让人对你的推论给予信任呢?因此,在此意义上,杜正胜的异议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历史学者在介入这一领域后,特别是在经过一段时期摸索后,若不注意及时尽可能地弥补自身在医学及其医学史知识方面的缺陷,对研究的深入展开恐怕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在实际的研究中,面对疾病、医疗问题,必要而且也必须借鉴医史学界既有的研究成果,不过实际上,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就会逐渐发现,仅仅依凭医史学界的成果是远远不够,而有待自己去发掘、解读史料,同时,对既有的成果,似乎也不能完全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需要做重新的检视。由于历史学者在资料搜集、释读,相关背景知识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可能拥有一定的优势,故而,即使在一些纯疾病医学史方面的问题上,也未必不能做出自己的贡献。笔者在探讨清人的对瘟疫的认识时,就明显感到传统医学史的不少说法其实是值得商榷的,例如,关于传染方式的认识,医史学界往往根据文献中某些个别字句就贸然做出判断,如,根据吴有性的《瘟疫论》中有“由口鼻而入”说法,认为吴氏已认识到呼吸传播和食物传播两种传染途径。因为他曾谈到瘟疫的感染“有天受,有传染”,就得出,天受是呼吸传染,传染则是接触传染。然而实际上,清人对瘟疫的认识完全是建立在“疫气”这一概念上的,他们认为,瘟疫的出现,是因为天地间因各种原因生成的疫气,疫气熏蒸,为人所感触,而感触的途径则主要由口鼻而入。从这一认识出发,清人自然认为,瘟疫是通过气传播的,也就是说,瘟疫的传播途径主要就是呼吸传染。其实,通读吴有性的全文及其清代另一些医家的著述,便不难发现,他所说的从口鼻而入中口鼻连用,指的是呼气的通道,而与现代意义上的消化道没有关系。而“有天受,有传染”其实是说,瘟疫有的是感受天地间生成的疫气而得,有的则是感触病人的病气而染[72] 。又如,笔者对烂喉痧传入年代的辨析,由于注意将医籍资料与其他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考察,故而也较以往医史研究有所突破[73] 。这方面,有些学者研究也取得了不少值得重视的经验。他们一些研究,虽然立意并不仅止于技术本身,但探讨的却是一些纯医学史问题,比如李建民对先秦汉代脉学源流的研究[74] ,张嘉凤关于“命门”学说的探讨[75] ,王道还有关《医林改错》中反映的解剖学的考察[76] ,等等,这些研究,就是在正统的医学史上,无疑也应有其地位。

相对而言,大陆史学界的相关研究的“外史”倾向比较明显,不仅刚开始出现的一些作品在一些基本概念都往往出现混淆和误用,就是最近的有些研究也常常出现因为对中医学缺乏了解而产生的误会[77] ,并且像那样专门探讨纯医学史问题的作品迄今尚未出现。当然在选题上未必要以的研究为指归,但无论如何,我们不应以“外史”为借口逃避对医学知识的学习,或以“外史”自得,而有必要充分利用大陆丰厚的技术史研究资源,加强与医史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使我们的研究避免就医学史而言的过分边缘化。

综上所述,可见,历史学界从社会史的角度对疾病医疗的探讨至少已经在以下数端显现出了其意义:a. 丰富了历史的面相,使历史变得更加鲜活并进一步拉近了与现实生活的距离;b. 丰富和增强历史解释的维度和力度;c. 拓宽了历史学的研究范围,有利于促动历史学者打破自我封闭、加强跨学科的对话;d. 随着新的研究课题的引入,以及在该课题的具体研究中某些研究困境的出现,有利于促使研究者思考传统研究取向和方法的限度并寻求新的取向和方法;e. 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促进正统疾病医疗史研究的深入。不仅如此,相信随着这一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会使人日渐深切地认识到疾病与医疗绝非仅仅是自然生理和科学概念,同时也是历史和社会概念,只有把它们置于历史进程和社会关系的脉络中,才能更真切地加以认识。因此,它兴起将会身体系列”,翻译出版了十四种西方较有影响的研究身体的著作,其中包括《身体意向》(马克·伯勒著)、《身体与性属》(托马斯·拉克尔)、《身体与社会》(布赖恩·特纳著)、《西方文化中的女性身体》(席林著)、《身体史话》(米歇尔·费尔编著)、《身体思想》(安德鲁·斯特拉桑著)和《身体与情感》(赫尔曼·施密茨著)等。20xx年6月华龄出版社又推出了“生理人文系列图书”,首批出版的有《的历史》、《老婆的历史》、《接吻的历史》、《男人和女人的自然史》和《婚配自然史》等。

对身体的关注多少是后工业时代的产物,所以当下对身体史探索,也透露出明显的后现代研究方法的印痕,因此,这一研究的引入,必然会对目前中国史的理论与方法产生某种冲击,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史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刻下的研究,无论是持何种取向,都似乎是在努力厘清、消解在历史进程中我们身体之上附着的种种文化意蕴,向人们呈现一个更加自然的身体。这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现代性是如何规定、形塑我们今天的身体的,而且还可以为当今文明增添从一些常见的资料中发现新的讯息。依笔者的感受,有关疾病医疗社会史和身体史的一些问题,尽管前人可能没有有意识地予以专门的记载,但这类与人的生命密切相关的事务其实是任何时期的人们都不可能不涉及的,故也必然会在日常的记载中零散和迂回地体现出来。因此,只要悉心挖掘,即使在方志、文集、笔记小说和医书这样常见的资料中,同样可以梳理出非常珍贵的资料。

毋庸回避,目前史学界对中国疾病医疗史尤其是身体史的探讨还是极为初步和薄弱的,有待深入和发掘的论题还在在多有,资料的搜集和利用,新研究方法的运用等等方面,也问题多多,特别是作为一种新的探索,目前所利用的概念和“中层理论”却基本都是从别的学科和领域借用的,几乎所有研究者所提的问题与提问方式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现代西方的相关研究。这一状况在目前的研究中是自然而难以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但长远来看,如何从我们自身的历史资源中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并从中提炼出自己“概念”和理论依然我们有必要面对的问题,似乎唯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影子。

历史研究就如一个没有终点远航,这一研究的未来也必然是充满变数的,不过似乎有理由相信,随着研究越来越深入的开展,其结果可能会离我们的初衷越来越远,当初关注它,是希望它能增益历史的血肉,然而,当血肉越来越丰满以致难以合理“归队”后,我们是否又会逐步发现,原来历史的骨架并非如此?!也就是说,这一研究的后果可能不仅是历史知识的增长,还可能导致以往及现在某些史学范式的突破。尽管现在还不可能明确地指出未来的研究将提出怎样的问题和概念,但现有的成果至少已经让我们感到,这一直指生命的探索并没有指明历史发展的规律何在,却实实在在初步向我们展示了与我们今天普遍被现代性浸润的行为与认识大为不同的以往人类另一种生活经验和生存状态,很多今人以为自然天成的常识其实并非古来如此,将来也未必长久如此。随着这类知识的加增,产生以下的思考是完全可能的:对历史研究来说,重要的可能并不是历史规律的探寻或鉴往知来——这样的目标几乎是没有希望达致的,相对来说,我们似乎更应该致力于呈现人类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的生活经验和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更好地促进人类不断地反省自我,并为这种反省提供可资比照的资源。

注释

[1]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2000年4月。该论文的修订稿将由中国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

[2]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xx年第3期,第94-98页。

[3] 陈垣早年曾写过多篇关于疾病、医学方面的文章,参见陈智超、曾庆瑛编:《陈垣学术文化随笔》,“早年篇”,: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版,第55-87页。陈寅恪也有数篇论文涉及疾病与医学,比如《狐臭与狐臭》、《三国志曹冲华佗传与佛教故事》等,参见《寒柳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40-142、157-161页。

[4] 参阅李建民《传统医疗史研究的若干省思——〈陈胜昆医师全集〉读後》(《新史学》1992年第3期)第139页。

[5] 杨念群将其概括为“宏大叙事”模式,并批评说:“目前许多历史著作行文叙事总是宏阔而不细致,概论式的判断比比皆是,本质主义式的断语草草形成,里边惟独看不到日常生活状态下人的踪迹,人变成了冷冰冰的趋势与规律的符号表征。”(氏著《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自序”,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第5页)

[6] 这方面的综述可参阅:郑金生、李建民《现代中国医学史研究的源流》(《大陆杂志》,第95卷,第6期)第26—35页,李经纬、张志斌《中国医学史研究60年》(《中华医史杂志》1996年第3期)第129-136页,傅芳《中国古代医学史研究60年》(《中华医史杂志》1996年第3期)第162-169页,靳士英《疾病史研究60年》(《中华医史杂志》1996年第3期)第152-161页,赖文、李永宸等《近50年的中国古代疫情研究》(《中华医史杂志》20xx年第2期)第108-113页和拙稿《20世纪明清疾病史研究述论》(《中国史研究动态》20xx年第10期)。另外香港地区的情况可参阅吴国栋《近四十年来香港医学发展史的研究概况》(《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三十一期)第73-91页。

[7] 卢建荣在《重写科技/医疗史的构图》一文中曾就疾病史研究指出了这一倾向:“倘若根据英雄史观,則古籍所載的‘疟’、‘脚气’,以及‘癞’等病就是現代医学的malaria、beriberi以及leprosy等三种疾病的对译,那么‘中国最早发现上述三种病的世界纪录’云云,便符合了科技史家所高悬的写作旨趣。”(转引自范家伟《中国疾病史研究方法之探讨——以中古时期脚气病为例》,台北研究院科学史委员会主办“第六届科学史研讨会”论文,20xx年3月30-31日)评论一针见血,不过名词上“民族史观”似较“英雄史观”更为确当。

[8] “选精”和“集粹”这两个概念是李伯重在检讨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时提出来加以批评的(《“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xx年第1期,第177-192页),笔者认为它们同样也适合其他专题史至少是医学史的研究状况,故而借用于此。

[9] 参阅拙稿《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第96页,特别是注18。

[10] 不过稍有不同的是,历史学界对以上问题已做出较多的反省和不少新的探索和实践,关于史学界最新反省和探索,可参阅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冯尔康《简述文化史与社会史研究的结合》(《历史教学》20xx年第8期,第15-17页),赵世瑜、邓庆平《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历史研究》20xx年第6期,第157-172页),常建华《历史人类学的理论与在中国的实践》(《社会史研究通讯》第5期,20xx年7月,第19-38页),赵世瑜《平淡是福》(《中华读书报》20xx年1月16日“文史天地”栏),张小也《人文学者的工作坊》(《中华读书报》20xx年5月22日“文史天地”栏),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出版社20xx年版)等。但在医史学界,就管见所及,尚未看到此类省思出现,在最近的医史研究惟一的专门刊物《中华医史杂志》上,《试论清末卫生行政机构》、《20世纪30年代上海公共租界医疗救护概况》、《西方医院发展简史》之类的通史式或概论性的论文依然充斥其间。

[11] 威廉·科克汉姆:《医学社会学》(第七版),杨辉、张拓红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9-10页;f. d. 沃林斯基:《健康社会学》,孙牧红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2-45页。

[12] john m. janzen: the social fabric of health: a introduction to medical anthropology, new york: mcgraw—hill, 20xx, pp23-25. 该资料承蒙杨念群教授提供,谨致谢忱。

[13] 参阅杜正胜《什么是新社会史》(《新史学》1992年第4期)第97-98页,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64-169页。

[14] 见陶希圣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国史释论——陶希圣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台北:食货除版社1987年版,第239—253页。

[15] organized medicine in ming-qing china: state and privat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lower yangzi region, late imperial china vol. 8. 1(1987),pp134—166。

[16] 杜正胜:《什么是新社会史》,第99-106页:《作为社会史的医疗史——并介绍“疾病、医疗和文化”研讨小组的成果》,《新史学》1995年第1期,第114页。

[17] 有关情况可参阅杜正胜《作为社会史的医疗史——并介绍“疾病、医疗和文化”研讨小组的成果》第113-143页,《医疗、社会与文化——另类医疗史的思考》(《新史学》1997年第4期)第143-165页,李建民《一个新领域的摸索——记史语所“生命医疗史研究室”的缘起》,《古今论衡》(创刊号,1998年)第59页,拙稿《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第94-95页。

[18] 以上诸人的成果请参阅拙稿《20世纪明清疾病史研究述论》。

[19] 《历史教学问题》1996年第2期,第18—22页。

[20] 参阅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和社会》第1-2页。

[21] 杨氏的有关成果参阅拙稿《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第98页注13。

[22] 有关的批评请分别参阅拙稿《咸同之际江南瘟疫探略——兼论战争与瘟疫之关系》(《近代史研究》20xx年第5期)第80-81页和《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16页。

[23] 《研究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66本第3分,1995年9月,第695-743页。

[24] 《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1580-1644)》,《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7-32页,特别是第32页。

[25] 《从赵宋宗室的家族病释“烛影斧声”之迷》,《南开学报》1989年第6期,第56-64页。

[26] 《南宋城市的公共卫生问题》,《研究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70本第1分,1999年3月,第119-163页。

[27] kerrie macpherson: a wilderness of marshes: the origins of public health in shanghai, 1843-1893,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ruth rogaski: from protecting life to defending the nation: the emergence of public health in tianjin, 1859-1953, a dissertation for ph.d., yale university, 1996. 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单篇论文已译成中文,即《卫生与城市现代性:1900-1928年天津》,《城市史研究》第15-16辑,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50-179页。

[28] 《宋元明的地方医疗资源初探》,《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219-237页;《明代社会中的医药》,《法国汉学》第六辑,“科技史专号”,:中华书局20xx年版,第345-361页;medical instruction and popularization in ming-qing china, the paper of the conference "education et instruction en chine" , inalco, june 1999.

[29] 《幼幼——传统中国的襁褓之道》,台北:联经出版社事业公司1995年版。

[30] 《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代国家与社会对瘟疫的反应》,《历史研究》20xx年第6期,第15-56页。

[31] 《古代医者的角色——兼论其身份与地位》,《新史学》1995年第1期,第1-48页。

[32] carol benedict: bubonic plagu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1580-1644)》;曹树基、李玉尚:《鼠疫流行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李玉尚、曹树基:《18—19世纪云南的鼠疫流行与社会变迁》,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自然灾害与中国社会历史结构》,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第133-210页;李玉尚、曹树基《咸同年间的鼠疫流行和云南人口死亡》,《清史研究》20xx年第2期,第19-32页;

[33] 《清代天花病之流行、防治及其对皇族人口的影响》,李中清、郭松义编《清代清代皇族的人口行为与社会环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54—169页。

[34] 《清代江南瘟疫对人口之影响初探》,《中国人口科学》20xx年第2期,第36-43页。

[35] 《六朝时期人口迁移与岭南地区瘴气病》,《汉学研究》1998年第1期,第27-58页。

[36] 《汉宋间文献所见古代中国南方的地理环境与地方病及其影响》,《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3本第1分,1993年4月,第67-171页。

[37] 《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第239—253页,特别是第252-253页。

[38] 《中国麻风病概念演变的历史》,《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0本第2分,1999年6月,第399—438页。

[39] 《杨念群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第410-456页。

[40] 《“兰安生模式”与初年生死控制空间的转化》,《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4期,第98-113页;《初年的生死控制与空间转换》,氏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第131-207页。

[41] 《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清史研究》20xx年第2期,第1-18页。

[42] 《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代国家和社会对瘟疫的反应》。

[43] 《从医书看唐代行旅与疾病》,《唐研究》第七卷,20xx年,第205-228页。

[44] 《生化之源与立命之门——金元明医学中的“命门”试探》,《新史学》1998年第3期,第1-47页。

[45] 《通贯天学、医学与儒学:王宏翰与明清之际中西医学的交会》,《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0本第1分,1999年3月,第165-201页。

[46] 《中國醫学の思想的風土》,東京:潮出版社,1995。李建民的中文书评参见《新史学》1999年第1期,第177-188页。

[47] 麦克尼尔著《瘟疫与人:传染病对人类历史冲击》,杨玉龄译,台北:天下远见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339页。

[48] helen dunstan :“the late ming epidemics: a preliminary survey,” ch’ing shih wen-ti, vol. 3. 3 (1975),pp1-59。

[49] 林富士、萧璠的成果见上文,蒋竹山最早发表的相关论文是:《明清华南地区有关麻风病的民间疗法》,《大陆杂志》第90卷第4期,1995年,第38-48页。

[50] 赖文、李永宸等前揭文第111页。

[51] 比如,李玉尚与笔者对道光元年前后霍乱流行的时空分布、传播路线等内容描述明显较以往一些研究深入细致。(拙稿《嘉庆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考察》;李玉尚:《霍乱流行在中国(1817-1821)》,《历史地理》第十七辑,上海出版社版20xx年,第316-336页)另外笔者所作的“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在资料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上,似较以往所有突破。(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附录一,第205-229页)

[52] 当下,如果说两者之间有什么互动的话,似乎只有互相关注和利用相对滞后的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可能因为历史学界较晚展开这一研究,而且相对缺乏专业医学知识,所以也相对比较关注和注意吸收医史学界的研究成果,可喜的是,随着历史学界这方面研究的日渐增多,医史学界也开始对此有所关注,一篇最新有关古代疫情研究的综述已开始注意到历史学界的研究,尽管其了解得还很不全面。(赖文、李永宸等前揭文,第109、110页)除此之外,两者之间还基本缺乏交流对话的有效机制,比如研究人员互访,举办多方参加的学术会议等。

[53] 范家伟最近在一篇专门探讨疾病史研究方法的论文中指出,先厘清医籍所说的疾病究竟是甚么,反映了疾病史研究的一种诉求,“疾病史研究的任务,似乎就是疾病概念的古今之间的对话”。(《中国疾病史研究方法之探讨——以中古时期脚气病为例》)

[54] 比如曹树基曾对邓海伦《晚明时疫初探》一文未能明确指出明末那场大疫是曹所认为的鼠疫,而统以“时疫”名之提出了批评,认为“这类研究在医学的角度看来是太粗疏了”。这里医学显然是指现代医学。(参见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第18页)

[55] 详细的论述请参阅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47-48页,范家伟《中国疾病史研究方法之探讨——以中古时期脚气病为例》,特别是结论部分。

[56] 范家伟:《中国疾病史研究方法之探讨——以中古时期脚气病为例》。

[57] 参阅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第20-23页。

[58] 周扬俊著《温热暑疫全书》卷四,赵旭初点校,上海: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80页。

[59] 谬遵义:《温热朗照》卷八,见《吴中医集·瘟病类》,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1989年,第291页。

[60] 参阅南京中医学院编《温病学》(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78年版)第127页。

[61] 参阅拙稿《烂喉痧出现年代初探》(《中华医史杂志》20xx年第2期)第81-85页。

[62] 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1850-1644)》,第31页。

[63] 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1850-1644)》,第31页;李玉尚、曹树基:《18—19世纪云南的鼠疫流行与社会变迁》,第168-210页;李玉尚、曹树基《咸同年间的鼠疫流行和云南人口死亡》,《清史研究》20xx年第2期,第19-32页,特别是第30-31页。

[64] 拙稿《清代江南瘟疫对人口之影响初探》,第36-43页。

[65] 比如,1950年代一些调查,无论是调查者还是被调查者,为了表明新中国的优越性,往往会有意无意地扩大所谓旧社会的黑暗面。

[66] organized medicine in ming-qing china: state and privat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lower yangzi region, pp134—166。

[67] 参阅本文第5页注6。

[68] 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第11-13页。

[69] 《历史研究》20xx年第1期,第114-127页。

[70] 郑金生、李建民:《现代中国医学史研究的源流》,第34-35页。

[71] 杜正胜:《医疗、社会与文化——另类医学史的思考》,第159、164页。

[72] 参阅拙稿《清人对瘟疫之认识初探——以江南地区为中心》(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中华书局20xx年版)第248-249页。

[73] 参阅本文第9页。

[74] 李建民:《死生之域——周秦汉脉学之源流》,台北: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0年版。

[75] 张嘉凤前揭文。

[76] 王道还:《论〈医林改错〉的解剖学——兼论解剖学在中西医学传统中的地位》,《新史学》1995年第1期,第95-112页。

[77] 比如最新发表的李玉尚的《近代中国的鼠疫应对机制——以云南、广东和福建为例》一文,因为当时的一些医生将一些著名的温病学著作中的所载药方用来试治鼠疫,即使是广为试用的解毒活血汤也是根据王清任发明用来治疗霍乱的药方加减而成,而认为“在鼠疫面前,各地中医医生并不是积极寻求治疗鼠疫的新方剂和治法”。(第118页)这显然是因为不了解中医对疾病分类方法和中医寻求新治法的方式而以现代思维来解读造成的误会。按中医的分类,现代所谓的霍乱和鼠疫都是温病一种,因此用温病学著作中治霍乱的药方来治疗就太正常不过了。而且,中医所用的基本药物几乎是长期稳定的,只要稍稍留意明清时期医案,就可以知道,当时众多的新疗法就是通过加减一些旧方剂来实现的。可见,如果作者更多一些中医学知识,也就不可能据此得出中医医生不积极寻求新方剂和新治法这一结论。

[78] 笔者最近撰成了《清代江南医疗中的“迷信”行为考察》(待刊稿)一文。

[79] 对此,杨念群在《“地方感”与西方医疗空间在中国的确立》一文中已有所涉及,不过杨探讨的主要是传统家庭医疗空间是怎样逐步让位与医院这类集中管理的医疗空间的,而对传统和近代家庭在医疗中实际生存状况缺乏考察。

[80] 参阅john m. janzen: the social fabric of health: a introduction to medical anthropology, pp32-35;罗伊·波特等编著《剑桥医学史》(张大庆等译,长春:吉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362-365页。

[81] 参阅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196-197页。

[82] 王振忠以大量的、非常有意义的徽州文书为依据,通过对徽州地区种痘习俗的细致钩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普通百姓对疫病和种痘技术的心理、心态反应.

论近代中国社会的科学观之演变_科技哲学论文 第五篇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近代中国社会对西方科学的认识、理解和接受经历了从器物(技术)层次到制度(社会)层次再到思想(文化)层次的过程。据此,作者剖析了战争以来一百年间中国社会之科学观的演变线索及背景乃至对中国社会之影响。

关键词 近代中国 科学观 演变 器物层次 制度次层 思想层次

从1840年(道光20年)的战争到20世纪今天的100多年间, 中国社会对科学的认识理解和学习经历了从科学的器物(技术)层次到科学的制度(社会)层次再到科学的思想(文化)层次的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中国社会及国民科学观之演变,剖析中国社会各阶层、各派系人物的相关思想、观点及其背后的、社会、经济乃至文化背景,对于考察百年来的中国思想史、中国科学史,乃是十分有意义的。

一、从洋务运动到甲午战争:科学的器物层次

战争的失败在唤起国人自强图存的民族主义情感的同时,中国社会最先的反应便是激切地学习、模仿西方列强的先进技术即被自己曾视为“奇技淫巧”的科学,这成了当时社会各派人物为振兴中华的一致和唯一选择。早些时候的林则徐就曾主张学洋人之“船坚炮利”,而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则明确提出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洋务派思想的产生一方面是继承了林、魏等早期改良派的有识之见,另一方面也是迫于国内外的现实压力。当时所谓的“洋务”可以说是包括了对外交往的一切事务,除外交、契约外,派遣留学生、学习西洋科学、购置西洋枪炮机器、开矿办厂、雇洋人按照其法训练军队等,均无一不属于洋务的范围。WwW.0519news.Com洋务派的代表人物是奕xīn@①、李鸿章、曾国藩、左宗棠等。

洋务派提出“自强新政”以期实现富国强兵,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便是军事技术的洋化。面对另外一个强盛文明的武力威慑,在器物技术层面上优先产生认同是最自然不过的。李鸿章就曾说:“查治国之道,在乎自强,而审时度势,则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1〕,他主张“变易兵制,讲求军实,废弃弓箭,专精火器,习机器,制轮船”〔2〕。因此,19世纪60年代到90 年代的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便是兴办军事工业并围绕军事工业开办采矿、冶炼和运输业,包括学习洋文、提倡某些“西学”、派人出洋留学等均是围绕军事。曾国藩曾说:“舆图、算法、步天、测海、造船、制器等事,无一不与用兵相表里。”〔3〕可以说,在洋务派眼中,学习西方科学的最大功效便是能建立一支新式武器装备的陆海军,而“中国但有开花大炮、轮船两样,西人即可敛手”〔4〕。

但无论如何,洋务派毕竟把科学视作富国强兵的重要手段,并付诸行动,使国人领略了“格致科学”的巨大力量。在洋务运动中,西方的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从微积分、代数、几何、概率论到物理、化学、天文、生物、从蒸汽机、织布机到炼钢炉,从轮船、火车到电报、电话等,相继传入中国。

虽然洋务派遭到了保守派的激烈抨击,后者指出“立国之道当以礼义人心为本,未有专恃术数而能起衰振弱者”〔5〕, 但这两派思想并没有原则上的对立,洋务派中的曾、李、左及张之洞等代表人物都是传统的卫道士,他们只是在“用”的层面上来提倡西学,目的仍是为了保“体”。李鸿章说过:“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万不能及。”〔6〕与其说洋务派不忍割弃与传统的感情纽带, 更毋宁说他们对西方文明及西学的认识仍局限在器物技术层次,他们在思想深处感到孔孟之道乃治国之本,亘古未变。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曾说:“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可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如其心圣人之心,行圣人之行,以孝弟忠信为德,以尊主庇民为政,虽朝运汽机,夕驰铁路,无害为圣人之徒也。”

倒是少数有先进思想的人物反成了孤独者,郭嵩焘以其对“洋患”的深入研究,提出办洋务必先“通其情、达其理”,在具体措施上,郭提出应扶植中国的商贾,反对洋务派当时垄断工业的做法,并比较了两种方式利弊,他认为:“西洋立国,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教,其末在商贾”,并说,“能通知洋人之情,而后可以应变,能博考洋人之法,而后可以审机”。郭嵩焘的这些思想已经超越了当时洋务派对西方文明的认识,成为士大夫阶层中主张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驱,并为维新派思想开了先路。〔7〕冯桂芬在《校bìn@②庐》中提倡“以伦常名教为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后来又提出改革内政等要求。王韬、薛福成、郑观应等人在对西学的认识层次上也有一定的高度,除技术工艺外,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均提出了变革的要求。这些思想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朝野各阶层中是很难产生共鸣和得到欣赏的,并且这些人本身也仍认为技术、工艺乃至社会制度只是拿来便可用的“器”,至于维护中国自身生存的“道”和“本”,则还是传统的纲常名教,即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所说的“中学其本也,西学其末也,主以中学,辅以西学”〔8〕。

洋务派乃至当时中国社会的大多数人意识不到自己对西学认识之偏执和缺陷,更意识不到中国当时腐朽的社会、制度构成了学习西方真理的根本性障碍,在此意义上讲,洋务运动的流产几乎是必然的,而洋务派则成了西学传入中国后的一个畸形产物。

甲午海战(1894年,光绪20年)的失败再次警醒国人:技术工艺制造只是西学之皮毛,真正富国强兵之路在于制度变革。甲午海战,中国并非败于西方列强,而是败于几乎与中国同时学习西方的日本。尚比洋务运动稍晚的明治维新运动(1868年)提出了“和魂洋才”、“求知于全世界”等主张,并实行了一系列旨在长远的制度改革,取得了惊人的奇迹,在海战中,日军以并不优于清军的实力,几乎覆灭了北洋舰队。中国社会要求变革社会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对科学的认识、理解与学习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二、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科学的制度层次

洋务运动客观上引进了西方的先进技术,而甲午战争又使中国社会清醒:没有先进的社会制度作保障,科学是不可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奕xīn@①曾评价洋务运动说,人人有自强之心,人人有自强之言,迄今而仍无自强之实。中国人开始明白,纵使船坚炮利,兵器精良,也挽救不了一个行将腐朽的社会制度。变革社会、改革,学习西学之根本成为甲午后中国有识之士的共同呼声。科学在中国,已不仅仅是器物制造之学,它有了自己更进一步的内涵。

维新派的代表人物是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人。曾亲游欧洲的康有为在上奏光绪的万言书中就明言“变法成天下之治”,认为中国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度”已经完全腐朽败坏。郭嵩焘等人早已看出“政教”为西方富强之本,认为舍本逐末去办一点洋务,学一点技艺制造,并不能挽救亡国,但他并未看到本朝“法度”即早已,也不敢提出从根本上变法和效法西方的主张。历史的担子就落在了维新派的肩上。

康有为上书中大讲变法新政,其内容一部分是洋务派早已提出的,如机器、铁路、轮船、矿山、军队等,但他认为根本不在乎此而在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广其选,通下情而合其力”。康氏的变法新政带有狂热的雄心,他认为为了实现这个雄心,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争取皇帝的赞同和官僚集团的支持,从而实际参与,这实为传统的“圣君贤相”〔9〕主义。 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后期思想的落伍。

与康有为相比,梁启超的变法内容更具体,他在《变法通议》中明确指出同治以来讲洋务学西学三十余年,而屡屡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变法不知本原”,而这本原并不在于“坚船利炮”,相反,“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维新派在一开始就明确借诸自己的报刊宣传思想,左右社会,影响群众,这是与洋务派大不相同的。通过自己的报刊,维新派将西方的进化、演变、改良、适者生存等进步思想逐步引入中国社会,为自己的变法纲领提供了思想养料和群众基础。在维新派与洋务派的论争中,虽然维新派激烈抨击洋务派之变法是“小变”,是“变事”,是“弥补”,而“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但是维新派自己的思想体系里面,体用的内涵,国家的概念,民权的含义等仍是模糊和矛盾的,这一点连对西方有精深认识的严复也不例外,其晚年思想的复古便说明了这一批思想者的悲剧性。

戊戌年(1898年,光绪24年)的百日维新最终以六君子喋血菜市口告终,但在中国社会里,变的观念毕竟已深入人心。维新派对西学之认识深度和广度比洋务派有了大的进步,他们认识到,为了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发挥科学的社会功能,必须改造中国社会,变革中国的制度、教育制度,使社会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10〕

购置枪炮船舰,不如培育优秀人才,而欲此,就须变科举、改官制、开议院……这是维新派之思路,亦是其高明、进步之处。维新派的功绩之一便是以学校和策论来对抗科举和八股,并创设了京师大学堂,使西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学科成为大学的主要课程,与此同时,全国上下出现了学会热、学堂热、报馆书局热、报刊热等。

就连慈禧朝廷也不得不顺应历史潮流于1901年宣布“新政”:提倡和鼓励私人资本办工业;废除科举考试制度,设立学堂,选派出国留学生;改革军制。甚至在1905年开始同意考虑立宪。

洋务派的主体是传统的士大夫贵族,维新派的主体是具有新思想、有革命性的激进知识者,这批知识者是处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过渡者,他们后来成了与孙命派对立的立宪派之主体。虽然在具体的措施落实上,维新派并没有超越洋务派多少,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前者更情绪化、更感性化,后者更注重现实社会的可行性〔11〕,但维新派之科学观及对中国社会之思想认识毕竟进了一步,他们本应扮演的理性、启蒙之角色,为后来纷乱的中国所抑制,对这一点,维新派自己是无能为力的。

1905年成立的同盟会,其纲领基本都是性的。辛亥革命也只是赶走一个皇帝而已,帝制,专制仍然存在。孙文的思路似乎是先救国,后治国,但革命派与立宪派都没有真正认清中国社会之特性、中国民众之特性,因而在救国与治国、革命与建设、与民权等理论问题上并没有谁说服谁,只是在内忧外患的严峻现实形势下,“大变则大通”的观念更吸引民众。

在辛亥以后中国社会的畸形发展中,伴随着救国、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等各种方案的失败以及仁人志士的思索探求,一场真正的思想启蒙运动正在酝酿,这标志着中国社会之科学观又进入了更深入更内在的层次。

三、从五四运动到七七:科学的思想层次

思救亡,先启蒙,启民心,开民智,重塑国民素质,这是五四时期的思想先驱和文化领袖们的一致认识,他们感觉找到了何以近百年来中华屡次为列强欺侮,何以科学技术不能真正发挥作用,何以国家无能至此的内在原因。

洋务运动提出的自强口号并没有实现富国强兵,戊戌维新提出的变法主张也没有实现国泰民安,相反,中国社会愈加混乱。在这两个历史过程中,西学对于中国国民来讲,是迫不得已“逼”来的东西。然而1915年前后,一批留学欧美的学子回国,这批人在西方不仅系统地学习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也耳濡目染了西方文明的价值、观念,拿到了西方科学的博士,沐浴了美雨欧风,是第一批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知识分子。这批人回国后开始办杂志,办社团,在国民中传播科学,也传播,中国老百姓开始懂得,科学可以创造发明,科学可以变革社会,科学还有自己的思想精神内涵;学习科学,首先要学习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自由、平等、理性、怀疑,这些科学的价值内涵和观念开始渗入中国社会、中国国民尤其是青年学生之中。

以《新青年》为标志的这场思想革命、文化创新和民众启蒙的五四运动,无论其规模声势,还是文化拓展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超过了以往。五四前后,中国文化的各个专门领域都发生了内在的变化,外来的文化观念、思想方在取代传统的地位。新观念的启迪、新领域的开拓、新学科的创造、新方法的运用,使中国文化正突破原有格局,酝酿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和结构。〔12〕在此过程中,中国社会对以科学为核心的西方文明的认识更为深入,并随着对中国国民性、对传统孔儒思想的激烈的批判,一时间,来自西方学术领域的各种主义思潮、各种名词概念、各派人物名士纷纷在中国土壤上登场和传播。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最早掀起科学思潮的是留美学生创办的《科学》月刊,《科学》不仅刊登介绍科学知识的文章,并着意宣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方法,以启蒙中国国民。它指出,西方的强大是建立于整个科学文明之上,而“继兹以往,代兴于神州学术之林,而为芸芸众生所托命者,其唯科学乎,其唯科学乎!”“科学之功用,非仅在富国强兵及物质上幸福之增进而已,而在知识界精神界尤有重要之关系”。《科学》上经常讨论的问题涉及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与道德、科学与人生观等。

早些时候,严复就曾指出,中国没有胚胎,“以今日民智未开之中国,而欲效泰西君民并主之美治,是大乱之道也”〔13〕,梁启超也指出,中国思想界固有的病症,至少有两千多年了,我们应甘心抛弃文化国民的头衔,否则,长此下去,何以图存?“想救这病,除了提倡科学精神外,没有第二剂良药了。”〔14〕而五四运动则明确提出了“科学”与的口号,并提倡“以科学的方法整理中国固有的文化,以科学的知识充实中国现在的社会,以科学的精神光大中国未来的生命”〔15〕,蔡元培更是疾呼“欲求吾族之沦胥,必以提倡科学为关键”,并力倡科学“可以资美育”、“可以养道德”、“可以导世界观”。

紧随五四的“科学论战”已不仅仅是先驱思想者们在器物、制度层次上的冲突,更关键的是着重争论科学对于人生、信仰、道德、情感的意义。丁文江曾指出:“真正科学的精神是最好的处世之身的教育,是最高尚的人生观,是教育同修养最好的工具。因为天天求真理,时时想破除成见,不但使科学的人有求真理的能力,而且有爱真理的诚心。……能够真正知道生活的乐趣。”〔16〕这位科学派的主将有一个基本结论:“科学的万能、科学的普遍、科学的贯通,不在他的材料,而在他的方法。”胡适亦指出:“科学的人生观即是用科学的精神、态度、方法,来对付人生的问题。科学的精神在于他的方法。”〔17〕

中国社会从战争后接触西学,到五四时期才真正开始对科学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于是,这以后有了中国的科学化运动,有了全社会上科学知识的普及,科学教育的推广,科学人才的培养,科学机构、杂志的创设,并完成了中国科学的体制化过程,在各专门领域出现了一批有思想的大师级学者,取得了世界同行认可和欣赏的科学成果。自此至抗战前的十几年,被誉为中国科学事业的黄金时代〔18〕,甚至于在抗战时期,中国学者的出色工作也仍令中国人为之骄傲。

三四十年代的国内外战争再次使中国面临一个内忧外患的局面,社会秩序的混乱使中国科学短暂的鼎盛时期停滞,正在进行之中的科学之思想启蒙运动也自然中断。

30年代开始,日寇的入侵再次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在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感激励下,不同的力量开始联合,知识分子也找到与合作的可能与途径,“科学为了抗战”,这是战时中国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共同认识,保家卫国,一致对外,战争时期最重要的是民族自信心的高扬和凝聚力,当然也少不了人才、技术、设备、资源。在随后的岁月里,科学与中国社会的关系出现了一种特定的现象,即学者参政运动。如果说20年代的《努力》所呼唤的好人仍是源于传统的道德治国,那么30年代开始的学者参政则是现代意义下的专家治国〔19〕,这是特定历史时期学者与合作的一种尝试。

于是,一批批拥有欧美大学博士文凭的名流学者和科技精英,开始相继进入,担任要职,直接涉政,指点江山,纵横捭阖。中国社会此时对所谓科技官僚及学者内阁普遍寄予厚望,以期能开创中国社会之新局面。〔20〕这表明中国社会的工具理性观在膨胀,一种激进的、实用主义的心态浮现。虽然,真正了解科学的学者们不断提醒民众不要狭隘地看待科学和科学家,并指出,为了中国长期的富强繁荣,有待于科学的现代化,而这又有赖于科学的方和相关的、社会条件,但对这一点仍是中国民众所未能充分理解的。〔21〕中国当时的社会状况不可能提供各方面条件来允许学者们发挥其理想化的“科学救国”的计划,这一点,学者们自己也在不断探讨,以至于最终身不由己地被卷进这股社会民潮中去。直至1949年以后,在海峡两岸,这种激进的、实用主义工具理性观仍在持续,只是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两岸的科学观演变及科学与社会之关系又各自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从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之科学观演变的线索中,我们可以看出科学在中国经历的艰难历程,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是如何一步一步由浅入深地认识、理解和接受科学,科学又是如何对中国社会发生全方位的影响。直至今天,五四运动后70余年的今天,我们不是仍在呼唤科学吗?呼唤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呼唤提高全中华民族的科学意识、科学观念。在又一个新的百年来到之际,我们该如何以更进步的科学观引导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引导中华民族走向昌盛?历史是一面镜子。

注:

〔1〕《同治夷务》卷二十五。

〔2〕《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五。

〔3〕《李文忠公译署函稿》卷一。

〔4〕《李文忠朋僚函稿》卷三。

〔5〕《筹办夷务始末》同治卷。

〔6〕《同治夷务》卷二十五。

〔7〕钟叔河:《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中华书局,1985。

〔8〕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87。

〔9〕胡绳:《从战争到五四运动》,出版社,1981。

〔10〕孙小礼、张祖贵:《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发展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1993。

〔11〕吴向红:《维新思潮中的科学理性问题》,《自然辩证法通讯》1994,no.3。

〔12〕欧阳哲生:《新文化的源流与趋向》,湖南出版社,1994。

〔13〕《严复集》(二),中华书局,1986。

〔14〕梁启超:《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晨报》,1922年8月26日。

〔15〕徐辉:《五四科学思潮辨》,《自然辩证法通讯》1994,no.2。

〔16〕丁文江;《玄学与科学》,《努力周报》no.54—55,1923。

〔17〕《胡适的日记》(1922年3月25日),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0。

〔18〕林文照:《20世纪前半期中国科学研究体制化的社会因素》,《自然科学史研究》,1994,no.2。

〔19〕王骏:《英雄与名士——翁文灏与中日近代的学者参政运动》,《自然辩证法通讯》,1991,no.1。

〔20〕参见《评论》,1937,北平;《世纪评论》,1948,南京。

〔21〕charlotte furth:《丁文江——科学与中国新文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

本页网址:

https://www.fwan.cn/mianfeilunwen/shehuilunwen/8340.html

《关于国家科学基金的公共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探讨_科技哲学论文五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点排行榜

首页 回顶部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5-2025 范万文网 www.fwan.cn 浙公网安备33038102332200号浙ICP备20210322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