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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城市发展道路的规律及其社会学意义_其他哲学论文五篇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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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capitalism)是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通过购买劳动力进行剥削。在这种制度下,以其各种形态出现的资本是主要的生产资料。资本可以表现为用于购买劳动力和生产材料的货币和信贷;也可以表现为有形的机器(狭义上的资本);或表现为成品、半成品的存货。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它总是资产阶级所掌控的私人拥有的资本;资本主义的特点是:生产以销售为目的,出现买卖劳动力的市场,使用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资本家占有资本,支配着生产过程和金融决策,经济行为以寻求利润为目标;资本之间存在着竞争,但实质上则趋于垄断。古代城市发展道路的规律及其社会学意义_其他哲学论文五篇假如你对这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也可以上传分享给大家!

第一篇 古代城市发展道路的规律及其社会学意义_其他哲学论文

摘要:在古代农业社会。中西方城市的发展道路既存在普遍性,也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有着根本的社会学意义。资本主义在近代中西方的不同命运。似乎从这里可以窥见其中的奥秘。

 

关键词:城市发展;法律;资本主义;社会学意义

从世界城市发展的历史看,农业时代城市优先发展,城市的功能以功能为主,工业文明时代经济xxxxx优先发展,城市以经济功能为主,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城市优先发展逐步转移到经济城市优先发展,城市主要功能逐步由功能转向经济功能。这是一条普遍规律。然而,这一转变并非突变,而是一种渐进性转变,实际上,在农业文明时代,经济意义上的城市已开始发展起来,城市的功能也在逐步转变。这是中西方城市发展的共性。当然,从城市产生的那一天起,中西方城市的发展就存在一定差异,愈发展。这种差异就愈大。

城市产生于文明社会,它的起源大体上与原始社会解体,国家的出现一致。原始社会后期,一部分权势集团或富有者为保护自己的利益,驱使那些依附于他们的土地的耕作者在其居住地周围,挖壕筑沟、修城造廓。随着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和发展,城廓也就不断巩固和完善,这就形成了人类最早的城市。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王权制度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城市的集中聚合的过程中,国王占据中心位置,他是城市磁体的磁极,把一切新兴力量统统吸引到城市文明的心腹地区来,并置诸宫庭和宙宇的控制之下。国王有时兴建一些新城,有时将亘古以来只是一群建筑物的乡村小镇改建为城市,并向这些地方派出行政官吏去代他管辖,不论在新建的城市或改建成的城市中,国王的统治使这些地区的城市,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www.0519news.cOm”因此,从城市的起源和早期发展的动力机制来看,农业时代早期xxxxx优先发展,城市的社会功能中,功能排在首位。它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在古代中国,大约在距今4000~5000年间,中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即先后出现了一批早期城市,这些城市都是区域性的、军事中心。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各地形成了大批城市,这些城市的出现都是中国统治者为了建立中心、军事踞点而建立起来的。“这是一种依着‘由外而内’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城市,城市的建立基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多于自发的自然地形成。”在西方,古代希腊文明的源头——爱琴文明-克里特、迈瑞尼文明时代。亦是如此。约公元前2000年,克里特出现了最初的国家。克里特文明的最大特征是宫殿的修筑。每个城市国家多围绕王宫而形成,宫廷是国家的、经济、文化中心。这表克里特文明中城市优先发展。迈锡尼人王权是以宫殿为中心,以繁复的行政管理制度为基础的权力高度集中的成熟的君主制。这种制度更接近于同代近东文明古国的高度发达的君主专制制度。古希腊、罗马时代,也是如此。“在古希腊人中,王权制度和城市主体的构成成份,与我们在美索不达米亚所见到的情况基本相同。”

然而,历史的发展逐步使中西方城市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随着罗马帝国的日益扩张,城市经济开始走下坡路,蛮族的入侵,使灾难加深了,昔日繁荣的都市已变得满目疮夷。然而,大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奇迹发生了,新的工商业城市开始出现,同时衰败的古代城市开始复苏。威尼斯、热那亚、马赛、巴黎、伦敦、科伦、布拉格等一大批工商业城市出现了。这些城市一兴起,就与古希腊罗马的城市,与中世纪早期一些由教会控制的城市,性质完全不同,它们是经济中心。西欧从此开始逐步由中心优先发展转移到经济中心优先发展,城市的功能主要由功能转向经济功能。而在中国,随着秦王朝一统中国,郡县制的普遍推行,城市成为、郡、县各级机构所在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首都——郡治——县治的行政等级城市体系,城市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城市的经济文化发展也因的需要而推动。

然而,从城市到经济城市优先发展,这是一条普遍规律。中国城市的性质在唐代中后叶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一些大城市的经济功能增强,出现了一些经济都会,如长安、洛阳、扬州等;另一方面,从唐末到北宋,新的工商业城市——镇市开始发展起来。宋代各镇市均以工商业的发展为特征,部分镇市的繁荣特征与收入状况,已开始接近或超过州县城。虽然它们总体上规模略小一些,但却有着不同于传统城市的突出的经济功能。把这些镇市称为经济都市或雏形的经济都市,显然并不过分。市镇的广泛兴起,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有着不寻常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城市的功能开始发生转变。赵冈指出,中国城市分为“意义很强烈”的“行政区划的治所”(赵氏称之为“城郡”cities)和“基于经济因素而自然形成”的“市镇”两类(market towns),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和市镇两者的性质不同,发展的过程也不同。”宋代以后“大中城郡的发展完全停顿,城市化的新方向转到市镇”。

唐宋之后,我国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并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城市之间的商品流转较以前更加活跃。从而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经济功能的增强。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交通便利的东南沿海地区、江浙地区、长江沿岸、大运河沿岸城市发展较快。、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等均为国内地一流的城市。这些城市经济非常发达,晚明的苏州无论“财赋之所出”、“百技淫巧之所凑集”(手工业还是“驵侩诗张之所依窟”(商业)。都堪称天下第一繁雄郡邑。可以说已经转化为工商业功能为主的城市。清代的,城市手工业发达,商业繁荣,出现了“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熙熙攘攘,骈阗辐辏”的景象,城市功能向多样性、综合性发展。又如开封,傅依凌将其作为传统城市的代表,认为“这是典型的亚洲的消费城市,又是封建地租的集中地,工商业是为这个城市的地主服务的”。但明中叶以后,在保持这种奢侈性消费特征的同时,生产经营型及为满足广大民众生产、生活需要而开设的各类店铺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日渐增多起来。这一时期市镇也得到进一步发展,数量增多,规模扩大。出现了一大批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工商业茂盛的镇市。如景德镇、汉口镇、佛山镇、盛泽镇、震泽镇等。市镇的经济功能非常突出,堪称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同时,还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如天津、上海等。

因此,农业时代后期中国古代城市的性质发生了一定变化,一方面一些大城市的经济功能强化,城市功能向综合性、多功能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工商业之都,如明清时期的苏州、杭州,不仅商业发达,而且手工业也非常发达,可谓工商并重,这一类城市已具备了前现代化城市的特点。另一方面,大批经济意义上的市镇开始产生。但这并没有改变中国古代城市以行政功能为主的状况。“即使到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商业发达,市镇繁荣,‘经济因素’在一些城镇表现得十分突出,但区域内主要城镇所具有的或军事功能,则从来就没有削弱过。”这一点与欧洲城市发展道路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西欧自工商业城市兴起之后,经济功能进一步强化,并且依赖货币,使城市从不自由的地方上升到自由的地方,城市先后通过购买或武装起义,使城市在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上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自治,城市开始制订了自己的法律,成为了持久的自治共同体,并逐步成为了西欧封建社会的“体制外权力中心”。然而,中国自宋代城市“城市革命”以来到新战争前几百年的时间,虽然城市的功能也在逐步转变,但其城市是整个封建社会体系的一部分。 较多的中外学者在论及古代中国城市时都注意到了中国城市与欧洲城市的区别。而韦伯最为典型,韦伯在《儒教与道教》等著作指出了西方中世纪城市和中国古代的城市的区别,他从城市起源、地位、性质、有无法律、居民的差异等几方面论述了中西城市的区别。他指出,中国古代的城市是帝国行政管理理性化的结果。而西方中世纪城市则是商业发达的产物;“在古代中国,以城廓为地域界限的城市虽然早就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中国的城市一直处于集权和军队的控制之下,不像中世纪以后的欧洲城市在、法律和军事上享有很大的自治权。”“中国的城市缺乏西方城市所特有的力量:领事、参议会,按照拥有军事权的商人行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商人与工匠的组织。”“亚洲城市中没有一种特别的、城市市民本身所独有的、实质的法或----法,”中国城市的居民“与其宗族、祖产、祠堂所在的故乡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西方中世纪城市则是以自由民为主要成员。并在比较东方城市与西方城市两大理想类型城市(以传统中国城市为典型)的基础上,揭示了城市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的内在关联。韦伯的城市观也受到很多批评刚。从上述的看,韦伯将西方中世纪城市与中国古代城市进行比较并不符合历史实际。的确,在农业时代。中国历朝历代的行政xxxxx与欧洲中世纪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城市。有着很大的区别。但中世纪欧洲城市不能作为西方早期城市起源的典型。西方早期城市都是以功能为主,直到中世纪的商业革命才诱发了西方城市功能的变异:生产性的城市经济中心出现,以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城市才开始走向城市自治,东西方城市的发展才出现巨大的差异。因而不能将欧洲中世纪的工商业城市作为城市的原生形态来与中国原生形态的城市进行比较。另一方面,中国封建社会自宋代“中世纪城市革命”开始,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市镇开始产生,城市的功能也在逐步转变。因此,中西方城市发展道路在具有差异性的同时,也具有同一性。但是,即使是这些经济城市。与欧洲中世纪的工商业城市相比,也仍然缺乏上的特殊性,因此韦伯对中西城市发展差异的仍然具有普遍意义。在韦伯看来,这种差别有着根本的社会学意义。正如施坚雅所说:“韦伯的构想虽则在史实上并非总是确切无误,但在社会学上却是无瑕可击的。在他更大的开拓性计划中,西方型城市的特殊职能又赋予他的构想以高度的洞察力。”这里所说的韦伯“更大的开拓性计划”就是指韦伯对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研究。西方为什么较早步入了资本主义制度?中国为什么没有步入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中西方城市的历史发展中找到答案。要真正了解这一点,需要从韦伯关于现代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谈起。

关于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是韦伯终身研究中关注的问题。一般认为,韦伯仅仅强调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的起源中的重要性。而实际上他认为现代资本主义起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其中,他特别强调法律与城市的重要性。理性的法律是使经济行动得以收到预期的后果的基本前提。资本主义工业组织,如要合理的运用,就必须能依靠可预测的判断和管理;而城市是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前提和载体,城市创造了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一系列条件。而理性的法律正是首先产生于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现代资本主义,即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的独特特征在于,它的基础是一套法律制度,这些制度是由工业城市创造的,它们不存在于古代的城市(polis)”。韦伯在考察世界古代和中世纪城市的基础上,指出了适合于资本主义兴起的城市的5个特征:1、要塞;2、市场;3、有自己的和至少部分有自己的法;4、团体的性质,以及与此相关的;5、至少部分自治和自主,也就是说,也通过行政机关进行管理,市民本身以某种方式参与行政机关的任命。正是这种理想类型的城市共同体,促进了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14世纪和15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并且随着城市经济的日益扩张,“新兴的资本主义”用新的商业贵族的权力取代“封建主和行会市民”的权力,并且借助于王权,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推广到全社会。因此“在西方,资本主义和城市实际上是合二而一的。”而在中国,由于没有产生这种城市共同体,无法产生出资本主义制度。

为什么欧洲中世纪产生了这种城市自治共同体,而在中国古代却没有产生这种城市共同体?我们还是要从中西方社会结构的出发,要从中西方不同的社会权力体系和不同的法律制度中去寻找答案。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之后,能够迅速地发展壮大,战胜封建主以致最终战胜王权,一方面是城市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西欧独特的社会结构:,教权与俗权相对,世俗统治与教会统治并存;诸侯割据,王权软弱,全国缺乏统一的行政管理系统。在这种多元社会结构中,社会留下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缝隙,在这些缝隙中,由于相对脱离了结构性的强制,新的因素能够产生和发展起来。再者,西欧封建制度带有契约性因素,领主与封臣之间的关系具有契约性关系,因此韦伯称西欧封建制度为法制化制度,这一点对西方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城市的所谓自主性与性,从根本上来说,是其法制化因素的延伸,城市所得到的特许状“只是领主与封臣之间契约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如果不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多元结构,没有封建支配所展示的那种固定化、法制化的倾向,城市的特权无法想象。

而反观中国,自专制主义国家建立以后,中国就一直不存在象西欧那样的教权与俗权并立的统治模式,皇帝“不仅是最高的领主,也是最高的祭司”。皇帝的权威是全面的。至高无上的。而且中国的文明从未发生中断,虽然朝代不断更替,但专制统治体制一直延续,而且不断强化。正如王国斌所指出:“中国不仅一直维持着统一帝国的形象,而且不断地再创统一帝国的实体。”其城市发展也一直保持着连续性。虽然到了帝国晚期,一方面,许多传统行政xxxxx如苏州、杭州等工商业非常发达,但这些城市仍然是封建分布在各地的不同等级的中心,因而城市一直是在封建皇权的有力控制之下,不可能成为城市自治共同体。另一方面,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市镇发展起来。但统一的集权国家制度足以阻止任何自主社会力量的兴起,足以阻止自主城市的发展,并将市镇纳入自身的运行体系之中,而不使之成为对立物。对此,施坚雅在《晚期的城市》一书中有精辟的论述。

施坚雅认为,在晚期的城市中,经济中心区域与行政中心区域互为关系。施坚雅指出,“从三个意义上说,可以把经济方面的重要职能视为基本的职能。第一,在物资和服务交流中,在货币和信贷流通中,在为生计和其他经济利益的人员流动中,市镇和商业城市都是它们的中心接点。这就是说,各级贸易中心必然是庙宇、书院和慈善机构的所在地,也是行使、管理、甚至军事控制权的非官僚结构总部的所在地。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中心吸引了其他类型的重要职能,因此,宗教教区、书院招收学生的地区范围和超结构的管辖范围,在地方一级上都有与作为贸易中心的经济腹地相重合,并反映其节点结构的倾向。第二,由于提取经济盈余无处不是使结构得以运转的关键,结构为了控制和调节交换手段,间接地控制和调节生产,开发特定地方体系的资源,而把精力集中在商业中心上,效率也最高。因此,秘密社团和其他超结构的总部通常都位于市镇和商业城市,其部分原因是,在竞争的目标中,对市场和其他关键性经济机构的控制权最为突出。同样;席国行政在定期的调整和改组方面,就有一个带规律性的特点,那就是将新近崛起的贸易中心合并成为治所。第三,在形成中国的各城市体系方面,贸易似乎大大胜过行政活动,大大胜过沟通城镇的任何其他形式。这一部分是因为官僚地方行政相当不力,更因为对成本距离一贯敏感的商业,比行政更受地文的实际钳制。因此,在形成城市体系的方面,地理钳制和贸易方式两个因素趋于互相补充。”可以说。是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位置、人口和土地的规模以及税收决定了地方衙门的大小和层级以及在行政系统中的同一层次机构中的不同等级,“治所的正规行政属性,大部分是由它在相关经济中心地区区域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发展出来的”,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与其地方在行政等级中的位置是一致的,如果一个地方经济发达,商业繁荣,并且税收丰厚,那么这里通常是一个重要的行政中心。而如果一个辖区社会经济发生变化,那么可能调整这一辖区的行政级别,如将道台衙门迁至知府衙门所在地,或是将知府衙门所在的城镇提升为知府衙门所在地。的意图是要确保其对重要的经济活跃地区的官僚加以控制,“防止那些在商业中心掌握经济控制权的人篡权乱政”。实际上,不光清代如此,从草市兴起之后的发展历程可以支持这一理论。

唐末草市兴起之后,朝廷在利用权力进行阻碍止无法奏效的情况下,采取将草市官市化的办法以加强对草市的控制与管理。如洪州分宁县“本当州之亥市也。……聚江、鄂、洪、潭四州之人,去武宁二百余里,豪富物产充之,唐贞十六年置县。”宋代市镇兴起之后,朝廷对市镇采取一系列与行政xxxxx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措施,镇的管理由朝廷或路州机关辟派监镇官或监税官。明清时期,同样如此。如,在富庶的江南地区,对经济市镇加强管理和控制有以下几方面的政策。①设置新的县治;②将县治所移于镇市;③设置行政管理机构。调整的行政区划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力求能够从中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分疆划界“必以赋税之数为衡”;同时要考虑管理上的便利。在长江中游地区,亦如此。市镇一般设有官方管理机构,派驻官员对市镇进行管理,管理方式的设置有以下几种:①设置新的管理机构,如:巡检司、税课局、团防局等;②将及有关管理机构移于镇市,如将县丞署、同知署移于镇市。通过这些措施,成功地将市镇纳入自身体系,“帝国晚期的城市体系却更成熟、更丰满;都市与市镇更好地结合成统一的层级系统,城市总人口在整个层级中分布得更均衡”。使得这些新兴的经济市镇既无上的自治权,又无雄厚的经济实力,无法不能成为西方中世纪那样的城市共同体。  

第二篇 德—法整合与社会和谐_其他哲学论文

摘 要: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发点和主体,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作为法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抽象法、道德和伦理,是自由意志由低到高、由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因此,道德、法律、伦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阶段,它们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辩证过程。由自由意志与法的精神的内在关联以及法与德的有机整体性可知,社会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态整合。

关键词:德—法整合;自由意志;和谐社会

在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发点,法的概念逻辑地涵涉着道德、法律与伦理。法是理念的自由,是意志的现实的形式或具体化,是自由意志的定在。黑格尔以自由意志的辩证发展过程为主线,在对法的理念及其现实化的研究过程中,展现出其法哲学体系的丰富内容。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为我们研究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实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协调,提供了形上基础和理论依据。在文明的进程中,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态整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一、自由意志:德-法整合的形上基础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将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体系的理论起点和精神实质。

(一)意志是客观精神领域内运动的主体

在客观精神领域内,运动的主体是意志。意志作为主体不是空洞的、毫无内容的抽象形式,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实体。意志是法的出发点,是自由的现实形式和具体概念,意志就是指自由的意志,自由也指意志的自由;自由是意志的基本性质和实体,也是法的基本性质和实体;法是意志的具体形式,也是理念的自由,是“自我意识着的自由的定在”[1]37,法的不同形式就是意志发展的不同阶段,同时也体现了自由在其发展中的不同规定。WwW.0519news.cOm

(二)自由意志通过三个辩证发展阶段来展现法的本质

(1)主观性阶段。“意志包含纯无规定性(pure indeterminacy)或自我在自身中纯反思的要素。”[1]13这时的意志只具有任性和任意目的的偶然内容,是形式的特殊性而不是自在自为的普遍性。这种有限的、特殊的、片面的意志不是真实的、自由的意志。(2)客观性阶段。在这一阶段,意志“从无差别的无规定性过渡到区分、规定、和设定一个规定性作为一种内容和对象。”[1]16这样,意志通过设定一个对象而对内在的冲动加以规定,进入到一般的定在。但是这种客观性并不是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客观性,它并未完成向自身无限返回的过程,仍然是一种有限性。(3)主客观统一性阶段。这是意志发展的最高阶段,即意志的主观性和客观性达到了辩证的统一。这一阶段的意志是一种单一性,即经过在自身中反思而返回到普遍性的特殊性。这时,意志扬弃了纯主观目的和它的实现之间的对立,使自己的目的由主观性转变为客观性,达到主观意志和客观意志的统一。

(三)自由意志并非任性

通常的观点认为,既然自由意味着任意选择,意味着可以这样或那样地规定自己,那么自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自由意志就是任性。但是黑格尔指出,自由意志与任性是不可同一的两个概念。任性指的是“内容不是通过我的意志的本性而是通过偶然性被规定成为我的”

[1]27 ,而我却依赖于这个内容,因此,任性不是合乎真理的意志,而是由自然冲动达到理念自由的中间物,是“矛盾的意志”,其矛盾在于:我希求理性的东西,我不是作为特异的个人而是依据一般的伦理概念而行动的,而在任性的行动中,我实现的不是普遍性的事物,而是我个人的特异性。因此,“如果人们在考察时只停留在任性上面,即人可以希求这个或那个,当然他的自由就在于他可以这样做。但是,如果人们坚持下述见解,即内容是外方所给予,那末人也就因而受到了规定,正是在这一方面他就不再是自由的了”[1]27。可见,任性只是自由意志表现出来的偶然性和特异性,而不自由恰好就在这种任性中。真正的自由不是诱发的任意性,也不是冲动的随意性,而是在理性的支配下的有意志的行为,人们可以自觉地对之进行规导和驾驭。所以,自由意志不是任性,必须在理性而不是个人的偶然任性意义上去理解。

二、法:自由意志的定在

黑格尔认为,法是作为理念的自由,整个法的体系都是从精神中产生出来,是实现了的自由的王国,它作为精神的第二天性构成客观精神的世界。法的基地是精神性的东西,它的展现遵循着理念运动的基本原则,“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1]36。

自由意志在客观精神领域内通过表现为法的三个环节而实现自身,即抽象法、道德和伦理。每一个环节都是自由意志在一种特殊形式下的体现,较高的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具体、更真实、更丰富。

(1)抽象法。自由意志借助外物得以实现其自身,即自由意志达到外在化和客观化,这就是抽象法或形式法的领域,其特点是直接性、实在性和排他的单一性。在抽象法中,自由意志只是作为占有所有物或财产的人格而存在,容易受到外来的侵犯和外物的强制,其所体现的自由只是抽象的或形式的自由。

(2)道德。抽象法对直接性的扬弃形成了道德意志的体系。道德是自由意志向主体内心的深入,这时,自由意志超越借助外物实现自身的状态而在内心中获得实现,也就是说,意志不再是体现于物而是体现于主体之中。虽然道德扬弃了抽象法的单纯客观性,但是,这一阶段的行为主体不是普遍的客观性的意志,只是个别的内部主观意志,因而往往陷入主观性和片面性,体现的仍然是一种缺乏现实性的主观的自由。

(3)伦理。伦理是自由意志通过外物和内心两个方面达到充分的现实性,展现了个人特殊意志与普遍客观意志相结合的主体性。伦理的发展运动经历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意志完成了它的现实化运动,成为自在自为地自由的意志。由于伦理既扬弃了抽象法的单纯客观性,又扬弃了道德的单纯主观性,使主观和客观、内部与外部达到了真正统一,因而成为自由的理念。在伦理的领域中,普遍的、真正的自由得以实现。

三、法律、道德与法的精神

人们通常将“法”与“法律”相等同,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它忽略了二者统一的基础,往往导致道德与法律的分离,阻碍道德效力和法律效力的发挥。在黑格尔看来,抽象法、道德、伦理都是法,只不过是法的不同发展阶段,显然,这里的法就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法律的概念。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哲学意义上的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或理念的自由,是法的概念和法的定在的统一。道德、伦理以及国家等都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本质上都是精神的显现,具有普遍性,因而都是特种的法,都是法的不同形式;而法律则是法的定在形态之一,它必须采取在某个国家有效的形式而存在,是经思想明确规定并作为有效的东西予以公布的法的形式,因而是国家的一种规范体系,其实定要素来源于特殊的民族性,适用上的必然性和判决的权威性。[1]4可见,法是根本性的东西,而法律只是法的外在形式,是暂时性的东西,其内容和性质是可变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法是法律的本质,法律应该以法为其真理性的依据,从而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但是,由于法律只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便存在法律的制定偏离法的理念的可能性,因为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当观察者不是观察事物的本质,不是把法当作的对象而是离开法,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到自己的理性中去时,就会产生违背法的本性的不合理的后果”[2]。

可见,黑格尔从自由意志来谈法,认为在抽象法的阶段,只是客观的、形式的法,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在道德阶段就有了主观的自由,即自由意志在内心中获得实现;伦理阶段是前两个环节的真理和统一,自由意志既通过外物又通过内心得到充分的现实性。道德、法律、伦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阶段,它们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辩证过程。据此,道德和法律都是“法”,都是法的定在表现,二者在法的精神的层面相统一。

四、德-法整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在黑格尔法哲学的视野下,法的精神的自我运动、自我发展,展现了德与法互动整合的辩证过程,揭示出法的概念自身的辩证法,将道德和法律整合、统摄为一个有机体。当然,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无疑是思辨的和头足倒置的,但是如果抛开其唯心主义的基地,着眼于法的理念的辩证演绎,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正确处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对于促进文明进程至关重要。法哲学理论中德、法的辩证统一思想,对于实现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道德与法律并重、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法哲学以自由意志为逻辑起点,深刻揭示了法的精神与形上本质。法哲学逻辑地与法律和道德这两大领域紧密相关。法律可以视为法的定在形式,法与法律的相似之处在于:道德是二者获得合理性诠释的重要内容。无论是法的理念还是作为其定在形态的法律,都与道德密切关联。没有道德,法和法律都难以实现其合理性。在文明体系中,法的精神的根本指向,是追求人的意志行为的正当性,由此追求整个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人的行为具有“应当”与“必须”的逻辑与要求。在总体上道德体现“应当”,法律体现“必须”,但从根本上说,道德和法律都同样内在“应当”与“必须”的双重价值逻辑。在社会的文明发展进程中,不能将道德与法律相分离,不应该走泛法制主义的道路,因为“从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很自然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治是必需的,但法治主义、泛法制主义是不合理的。法治可以直接与效力相联系,但却难以直接与正义相关联”[3] 。据此,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必须将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坚持德、法并重,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德治的人文价值在于,它是基于对人的自由意志中的信念、信仰的启示而调节人的意志行为,体现人文精神的要求。法治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对人的自由意志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进行现实的约束,体现精神的内在逻辑。一般而言,善与恶都是内在于人的自由意志中的现实可能性,无论以性善还是性恶为原点,都不能把握人性的真理,因而无论德治还是法治,都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和合理性。只有德与法的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和健康发展。

(二)在道德与法律中,道德先于法律

“道德在逻辑上先于法律,没有法律可能有道德,但没有道德就不会有法律。这是因为,法律可以创设特定的义务,但却无法创设服从法律的一般义务。”[4]35道德既然对于法律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法律制度必须展示出与道德或正义的某些一致性。可以说,在抽象的意义上,法律对道德价值具有天然的需求性,法律的意义来自道德的赋予,道德是法律价值的重要基础。法律制度效力的真正发挥,依靠我们对服从法律制度的道德义务的认同和坚持。“一个按照原则行事的人,必须能够在任何特定的场合下决定什么是那种场合下适当的原则。”[4]28这种正确抉择的品质和能力就是美德。美德不是对规则的遵循,而是遵循规则的品质,它使人的意志行为不断获得价值合理性和现实合理性。美德不仅是道德的特征,而且也是法治的前提。“当代西方许多国家的实在法,摄取大量的道德内容,以整肃社会风纪,不止是西方国家道德建设治理路径的一种选择方式,更是道德理念融入法律体系的一种必然。总之,无论是法律条文直接显现道德还是以间接的形式反映道德的要求,法律都绝不仅是一种技术性和抽象性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一定道德观的外化,是显落的道德。”[5]因此,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在德法并重的前提下,强调道德精神、伦理精神的文化价值,将道德融入法律的内涵,并构成法律运行的宗旨与目的。道德精神和伦理精神的失落,最终会导致信念、信仰和信任的缺失,以及法律现实效力的丧失。

五、结语

正确处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而长期以来德、法分离的根源在于未找到二者内在同一性和相互结合的基础。从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可知,法的精神基地和出发点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向自身辩证复归的过程,就是法的理念由抽象法——道德——伦理的发展而达现实化的过程,因而伦理道德与法律内在统一于法的精神之中。据此,社会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态整合。只有将自由意志的善与恶、道德与法律辩证整合,才能在文化精神的意义上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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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淑芹.道德法律化正当性的法哲学[j].哲学动态,20xx(9):17.

第三篇 从表征到操作:科学的社会建构困境及出路_其他哲学论文

摘 要:科学知识社会学把社会结构、社会利益、人类技能等都视为科学的组成部分,了这些要素与科学之间极具建设性意义的结合和作用。它围绕单一的“社会利益”全方位地说明科学,最终的理论结果是用“社会实在论”取代了“自然实在论”,落得个实在论“两极相通”,走向了其自身理论批判的反面。表征主义的科学观是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的问题和困境产生的基础,摆脱困境的出路在于走向操作语言的科学实践观。

 

关键词:科学知识社会学;表征语言;科学实践;操作语言

abstract: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regards social structure, social interest and human ability as the components of science and yzes the constructive combination between them. trying to give an overall description of science by focusing only on “social interest”, it uses “social reali” to replace “natural reali”, and goes to the opposite of what it criticizes. the scientific view of representation is the root that gives birth to the problem and dilemma of social construction theories. the way out of this predicament is taking the route of scientific practice of operating language.

key words: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representation language;scientific practice;operating language

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成果硕硕,它对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激烈的挑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近30年来,它替代了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占据了科学研究的主战场。Www.0519news.COm这种成果硕硕与挑战力度更多地来自于以“强纲领”为核心纲领的科学社会建构理论以及随后的“泛建构论”的相关拓展。然而,以“强纲领”为核心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围绕单一的“社会利益”对科学进行全方位说明,其最终的理论结果是用“社会实在论”取代了“自然实在论”,落得个实在论“两极相通”,成为其后继理论发展的批判对象。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何以以“崇尚科学”为出发点,最终成为“走向疯狂的解构的一种典范”,并招致“反科学”的骂名? 一句话,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何以陷入“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理论困境,其出路何在?

导致科学社会建构理论困境的核心问题在于: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与自身的批判对象处在同一的科学描述语言框架中,二者共享同样的表征主义的科学观。从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转向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是走出科学社会建构的理论困境并光大其理论成就的有效路径。

一、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的学术努力及核心结果

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始终认为其尊重和维护科学。爱丁堡学派的创始人、“强纲领”的提出者大卫·布鲁尔非常严肃地强调:“我们的研究对象是科学和科学知识。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研究和这样的知识呢?我们的回答是:用科学本身的方法和研究科学和科学知识……我们所做的一切绝不意味着批判和反对科学。用科学的方法科学知识,恰恰是对科学的崇尚,而不是对科学的诋毁和否定。”[1]序1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崇尚科学的方法和路径,就是用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对科学进行实证性的社会研究,并以此昭示“真实的科学”的面目。

科学的社会建构的学术努力,在两个方面最为有效地挑战了传统的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

①科学社会建构理论的革命性首先体现在研究内容上。它突破了“科学知识内容”不容、也无须社会学染指的禁区。非但如此,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还用社会性因素解释所有的科学要素,“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最大成就,就是把科学的人类和社会的维度置于首要位置。我们可以这样认为,ssk使科学中的人类力量主题化,认为科学知识的生产、评价和使用,受制于人类力量的约束和利益”[2]9,他们进一步明确地宣称:“科学是一种解释性的事业,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自然世界的性质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3],基于对科学这样的解读,“科学研究”展现了“科学知识制造的偶然性、非正式性、情境性”[4]。

②科学知识社会学对传统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哲学的强大冲击还在于其强调并付诸实践的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直接针对其所认为的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以及以逻辑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及认识论的规范性质和超验特性。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规范的科学社会学及其相一致的科学哲学中所表述的科学仅仅是一种事先的理想“设定”和好的“安排”,这种设定和安排都基于一个超验的前提,即科学=实证自然科学=客观性=真理性=理性=进步性。这种“设定”和“安排”人为地构造了科学文化与其他文化,科学知识与其他知识的不对称性,带有极强的强制性和虚假性。科学知识社会学声称自己就是要用自然主义而非规范主义、经验主义而非逻辑主义的方法完全描述性地展现和说明科学,继而揭示什么是“真实的科学”。“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四原则中尤其突出的“公正性”和“对称性”, 目的就是要“对科学知识提供一种恰切的、自然主义的描述”[1]序3。

可以认为,科学社会建构理论的上述两方面学术努力进行的是一种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的理论建构,其几十年的理论成果所蕴含的答案是建设性的和肯定的。传统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关注科学的结果,关注外在性回溯式的抽象考察和规范考察,即基于文化扩展的某个终结反思科学、在文化扩展的某个终结意义上讨论科学活动的作用,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包括科学的社会建构的强纲领主张)关注真实的进行中的科学并且试图对这种进行中的科学进行内在考察,是对科学反思的一个建设性推进。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强调科学知识对人类和社会的创造和使用,把社会结构、社会利益、人类技能等都视为科学的组成部分,并且了这些要素与科学之间极具建设性意义的结合和作用。这实际上是引导了对科学从“what” (是什么)到“how”(如何)的深入研究。

二、科学的社会建构的问题及困境

几乎所有的科学的社会建构主义者都承认:他们从库恩的科学哲学历史主义以及不可通约性对科学理性和传统的科学观的质疑方面,找到了自己对传统的科学观的社会学批判的切入点。相比较其他的对科学的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则第一次成功地实践了库恩导引的进路,并通过这种成功实践所具有的经验性力量,对所有的针对科学的研究进路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但是在70年代后期欧洲普遍的反默顿主义的潮流下,库恩却成为“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坚决反对者。在库恩看来,“社会学和历史学的这类研究越是在形式上得到承认,它就越是不会令问题解决满意。在这些新的研究形式中,他们非常随意地否认对自然的观察在科学发展中具有作用,但是,对于自然在关于科学的谈判中发挥作用的渠道,他们从来没有给过正式的说明”。库恩坚定地声明:“我要在后现代运动以及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中捍卫知识和真理的概念”[5]。

声称是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严肃地“给科学以科学的地位”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研究进路,在方上遭遇到“反身性难题”,即:在“反身性”原则约束下的“对称性”与“公正性”原则,如何保证“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本身对科学所做的说明的合法性?“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所有学术努力,就是通过对真实科学的研究,瓦解传统科学的自然实在论基础,瓦解科学理性和科学真理,最终瓦解科学的文化霸权。但是,用“社会利益”要素全方位地解释和说明科学实践,最终的走向竟是用科学的“社会实在”解释。取代了科学的“自然实在”解释,在一定意义上从科学的“自然决定论”走向科学的“社会决定论”,使得自身和自身的批判对象“两极相通”。于是,在面对“反身性难题”的同时,又陷入“方恐惧”,即:对科学实践中单一的、持续不变的、至上性的利益要素的强调,使自身走向自身的反面,以己之矛,攻己之盾,暴露出“科学的社会建构”纲领的二元矛盾。

科学的社会建构的经验主义与相对主义,批判的锋芒直指传统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哲学所倡导的科学规范“规定”的科学理性、客观性、认识论法则的超验性以及与这种超验性对应的虚幻性,最初的理论意图是抛开既往的对科学知识增长说的先天“安排”,对科学知识的增长问题有一个恰切的“描述”,从而刻画“真实的科学”。然而,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理论内外的各种批评都说明,他们对科学所进行的描述远非丰满而恰切,而且科学也似乎远非得到“真实地刻画”。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于是也面对着一个熟悉的老问题:在共享着同样一种科学的方版本中,“一个瓦解了其他知识系统的‘内在’理性的解释纲领如何可以阻止其自身同样遭受这样的瓦解”[6]?

应该认为,在对科学知识的社会性说明方面,科学的社会建构是丰满的、成功的,他们的主要问题在于其共享着批判对象——传统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描述科学的表征主义框架的同时, 未经检验地排除或消解了自然世界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认识论、方和本体论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科学的社会建构论几乎是一个无法拒绝的研究纲领,人们很难对其目标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提出怀疑,也很难对其研究成果熟视无睹。从总体上说,科学的社会建构的学术努力,尝试从理论描述到经验描述,从外在描述到内在描述,在利益意义上描述了集体性行为。爱丁堡学派避免使用普遍理性去理解历史上的实践,而要用真实的实践来理解真实的科学,尽管其理论的结果绝非无懈可击,但对科学的这种前所未有的关注方式,的确开辟了思考和理解科学的新路径。

三、从表征到操作:科学社会建构困境的可行出路

可以认为,表征主义的科学观或者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是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的问题和困境产生的基础。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的确严肃地尝试描述“真实的科学”,尝试去把握科学的“活动过程”,然而,与表征主义科学观对应的表征性语言描述无法真正做到对“过程”的把握。

与表征主义科学观对应的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的基本点是:科学是认识和反映实在的真理性知识的体系,科学知识的真理性是靠对科学理性维护的认识论和方规则的遵循来保证的,科学的终极目标就是追求真理、并通过真理的获得达到对实在世界的客观性认识。传统的科学观是表征性语言描述,这种科学观的突出特点是它的非历史性。伊恩·哈金把这种科学称为“没有历史感”、“憎恨变化”的“木乃伊科学”[7]1。与之相应,这种非历史性的科学观对科学的描述是一种“回溯式的描述”,这种描述是“辉格式”的:是基于结果而不是发生,是关注状态而不是过程,是指向过去而不是面向未来,是认可“得胜者”而无视“失败者”,是审视科学的单一视角而不是多重视角,对科学这种描述中展示的科学实际上就是一种“回溯式”的科学,皮克林则称之为“科学家的立场”,即:科学知识的功用就是用科学知识自身的产物作为重建历史时的解释标准。

科学的社会建构学术实践的一个最有价值的成果之一就是对科学的“辉格式”描述的批判,呼唤一种对真实科学的研究,认为既往的科学观展示的科学是一种“安排”,不是一种描述。在这种“安排”中,理性、客观性、真理都作为一种抽象的预设被赋予优先的合法性地位。作为对传统科学观以及这种科学观的标准理念的反叛,在经验主义与自然主义的旗帜下,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最大限度地挖掘了被标准的科学观长期忽视或者被赋予非理性特性的各种科学的社会、历史性资源,视科学为一种社会建构,把社会历史性提升为描述科学的首要因素,并在此前提下展示了科学所具有的丰富的社会特性。但是,表征主义科学框架的限制,最终削弱的是科学社会建构的批判锋芒,抑制了其潜在的丰富蕴含。 用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取代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不仅扩展和丰富了对科学研究的广大领域,而且在理论上给出了解决传统科学哲学中关于“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问题”、“证明逻辑与发现逻辑问题”、“不可通约性问题”等长期未决的争论的有效路径,并内在导引为实践和文化的科学取代作为知识和表征的科学的走向。

哈金极有代表性地指出:“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无休止的纷争,是科学哲学的“基础危机”[7]25,林奇则更明确地断定:“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是其产生前提,即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所蕴含的一种“没有答案的问题”[6],后实证的科学的社会与文化研究则认为,这个争论使对科学的研究陷入不能自拔的认识——是否真实或者能够真实地反映实在的“方恐惧”——之中。用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取代表征性语言描述,给予“实在”以动态的、生成的、过程的解释,是消解这类“危机”、摆脱这类“恐惧”唯一有效的途径。

传统科学哲学中围绕“实在论和反实在论”问题的未决争论产生的所有混乱以及由“不可通约性”引发的对科学理性的挑战,都是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所内在蕴含矛盾的必然显示,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从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中得到转换和解决。

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的基本点是:科学是人类以关注自然为中心的一种人类和生存世界之间的彼此塑造和建造过程,异质性要素在真实的时间中以突现耦合的方式参与这种过程,真理性知识仅仅作为异质性要素之一的科学表征链上的一个环节,科学理性、认识论和方原则仅仅作为异质性要素之一的人类动机性行为的能力体现参与过程性的科学实践,科学的目标渗入并体现在情境性的具体科学活动中,对世界的认识本身就是对世界的塑造,人类在塑造世界中认识世界,世界以我们建造世界的方式塑造了我们,约束这种建造过程的是一种历史生成的、并且持续参与历史生成的过程客观性,时间的不可逆性以及不可逆的时间中发生并历史性沉淀下来的一切,决定了过程客观性的特质。与对科学的表征性语言描述所强调的对“永恒秩序”和“普遍本质”的追求和把握不同,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对“现时秩序”中科学活动中的“情境特质”[6]高度敏感。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突显的是作为科学的实践和文化的科学,时间、瞬时突现、后人类主义的去中心化的异质性耦合是组织和刻画作为实践的科学的核心要素。

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核心之点在于把时间性内在地嵌入科学实践,就是把实质意义上的过程性注入科学实践活动,这种彻底性表现为对任何形式的永恒性的实体性基质的彻底摆脱。这种摆脱突出强调的是:人类力量与物质力量在时间上的对称性破缺,以及在这种对称性破缺中人类力量与物质力量在相互作用中吸纳丰富的偶然性和异质性耦合介入,介入和作用的结果则不可逆转地历史性沉淀下来。

在时间上,物质性力量总体较之同样作为自然的人类具有先在性;而人类力量由于其动机特性在时间上具有一种延伸特性,即:人类可以基于现在并不存在的未来状态构造自己的目标。在科学实践中,这种“先在性”与“延伸性”使得作为人类力量的科学家在无法预知其轮廓的物质力量的领域里,通过构造各种物质仪器和设备对所的力量“捕获、引诱、下载、吸收、登记”[2]7,新的仪器设备在建造,新的物质力量被捕获,而每一次的建造和捕获中又包含着既往的物质力量和人类力量的融合并为未来的建造和捕获提供生境,这个过程不断地实现着“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卡尔·语)。在这个过程中,物质力量作为一种阻抗力量约束着人类的动机力量,人类的动机力量在面对阻抗中不断地调节自身,最终适应这种阻抗。在这种过程中,人类得到了远远超过自身体能和智能的结果,自然也不可逆转地带有人类力量的作用的构成。

对科学实践进行时间性的考察,以物质力量与人类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网络作为基本的组织法则,在具体的科学活动情境中的特定的机器、设备、理性风格、概念体系、知识体、不同层面和范围的社会活动角色、实验室内外等各种要素的异质性组合,实际上开辟了理解知识的新路径。物质力量在时间上的先在性以及人类力量在时间上的延伸性在不可逆的时间中相互作用,使得在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中具有了客观性与开放性的双重特性。

在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中,科学的客观性与开放性的双重特性,使得真实的科学是一个“开放式终结”过程,其表现为:第一,科学实践过程对“现时秩序”的高度敏感:科学实践具有极强的“情境依赖”特征,科学实践吸纳相关历史情境中的所有丰富性。第二,科学实践过程具有异质性要素突现、耦合的特质:科学实践过程具有系统演化的特质,科学的“后继发展”、“后向驱动”、“与境选择”、“要素耦合”、“新质突现”等可以刻画这个过程。第三,科学实践过程具有“后人类主义”去中心化特征:作为过程的科学既不是自然中心的,也不是社会中心的,纳入科学实践过程的所有要素(物质的、仪器的、概念的、社会的),在开放式终结的每一个节点上,都“与境选择地”可被称为“现时秩序”中的决定因素。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对峙在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中消解,其对峙的前提是:是否承认永恒不变的实体的存在,是否存在正确的认识以及把握这种实在认识论和方准则。

作为实践的科学承认的是一种伴随实践活动变动着过程实在,实在参与建造同时被过程所塑造。在作为实践的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中,知识生产和转换中的不可通约性问题被转换为“生活在不同世界”的问题。一方面,每一种“生活世界”都有由其历史情境性的内部时间特性所刻画的特质,内部时间的不可逆性决定着其客观性特质,决定了不同的“生活世界”的不可通约。另一方面,每一种“生活世界”都有多种维向,一种维向上的“断裂”恰恰是另一维向上的“连续”,一种维向上的“不可通约”恰恰是另一维向上的“一致性契合”,如果回到库恩,那就是:原有“范式”与“新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恰恰是常规科学中的“反常”与“新范式”的“一致性契合”。

作为实践的科学拒绝承认科学的发展是“怎么都行”,认为实证科学的发展是“怎么都行”无法解释科学文化何以成为当今乃至未来世界的强势文化。科学文化是人类关注自然问题的一种“认识论解决”,关注自然的这种活动特质历史性积累,不可逆地决定了科学的固有特性。科学的确仅仅是一种可能,但任何既成的发展都构成未来发展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科学文化的发展遵循的是与生物进化和宇宙演化类似的“强势积累”机制。科学远非“怎么都行”,科学因循其固有的历史轨迹和现时情境突现耦合式发展。

四、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导引作为实践的科学

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强调科学实践的过程而不是结果,强调科学实践中的异质性要素融合而不是某种单一要素的持久作用,强调科学实践的历史性和开放性而不是科学实践的完全自主性和自洽性,强调科学实践中一切要素不可逆的历史生成,而不寻求任何永恒、稳定的要素对科学实践的基础性说明。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使得科学实践真正具有了过程的品格,导引出实质意义上的作为实践的科学,它可以用过程得到客观性的整体刻画。

作为实践的科学所内在蕴含的过程客观性具有主体间性、情境性与异质性要素的内部时间限定特性以及基于选择演化的生成特性。作为实践的科学寻求的是在历史中生成和突现情境中的现时秩序,这种现时秩序是科学实践活动要素的相对性、客观性与历史性的凝结,在“后人类主义的去中心化过程中瞬时突现出来”[2]228。这种客观性是基于历史性的客观性,是在不断发生着的稳定性摧毁和稳定性重建中存在的客观性,是先于任何方原则的客观性。

由对科学的操作性语言描述和过程客观性所刻画的作为实践的科学[1],把意义问题推至前台。在这种关注中,真理形态的科学知识是知识表征链中的一段链条,这就意味着对真理形态的知识评价可以对应多种维度,这些维度远远超过仅仅用真理是否符合经验或者实在来进行的证明[2]9,把科学视为一种“认识论的联合”[8]。“认识论的联合”否定了存在明晰的认识论要素以及把这些要素统一起来的认识论法则,同时强调了科学的实践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文化实践的固有的认识论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说科学是我们与世界的相互作用关系的一种“认识论解决”。这种“认识论的联合”意味着:人与自然的问题依旧是科学实践、科学文化关注的核心,并且这种核心决定了科学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固有特性[3],是对科学的历史性捍卫。这种历史性捍卫突显的是科学的不可逆的生成与强制累积性特性。这种特性是造成科学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巨大分野的原因。强势积累造就了作为实践的科学丰富性和方向性的统一:科学吸纳着整个世界的丰富性,却沿着其自身的轨迹演化[4],是一个开放式终结的“筑模”过程。其突显的思想是:科学实践指向的未来状态是在筑模过程中从现存的文化状态中构造出来的,这意味着现存的文化预先制约着人类动机力量本身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扩展和延伸。换言之,在实践的科学中不存在物质力量与人类力量本质上的分离和超越,存在的是人类力量与物质力量的并行和交织[5],以“适应与阻抗”的辩证的操作性运作方式存在。这种操作性运作凝结着处在操作中的物质力量的轮廓、操作中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与这种操作相伴随的规律化的人类行为。在这种凝结中,一方面捕获、构建物质力量,另一方面通过系统化、常规化和标准化过程规训人类实践。科学正是在物质力量与人类实践的辩证的相互作用中生存与发展。

在这种从表征到操作的转换中,开放性的、过程性的、异质性要素融合的、历史性的科学实践,成为刻画科学文化的主题。在这种描述中,只有科学的实践范畴才具备最突出的总体性特点,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的特征。因为它包容了人类存在的一切可能的维度,诸如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在这种意义上,科学中的问题和危机,既是科学文化固有的也是人类文化只有的问题和危机。一方面,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自然的、人文的、的、经济的等)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成为科学文化的内在组成;另一方面,科学文化具有其专注于对自然的认识的固有属性,这种固有属性(包括科学文化中的科学信念、科学方法、科学的认识论原则等)本身也在与其他文化的共生中历史性的(不可逆地)扩展自身,从而具有任何其他的人类文化不可替代的特性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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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美国工程伦理学:一种社会学分析_其他哲学论文

摘 要: 工程伦理学产生于美国有其深厚的渊源:专家治国思想、职业伦理传统和西方核心价值观念 是美国工程伦理学形成的思想文化根源;与企业支持、工程协会的自觉发展与大学工程 伦理教育体系的完善是该学科得以建立的社会背景支持;公众对科学技术全面认识水平的提 高是该学科持续发展的认识基础保证。当代世界不同文化和社会中所共同面对的技术和工程 问题,使美国工程伦理学在不同社会和文化中的理解和沟通成为可能。

关 键 词:工程伦理学;美国;职业伦理

作为一个学科的工程伦理学,开创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迄今为止,美国工程伦理学在 理论框架的完善性和实践应用的有效性两方面均居于工程伦理学科的领先地位。美国工程伦 理学系统的理论框架是该学科性和成熟性的主要标志,它以增强工程职业的道德自主能 力为主要目标,针对工程伦理决策问题,依据西方伦理学基本理论、道德经验和法律体系所公 认的伦理原则进行理解和,并采用多学科研究方法形成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策略体系。 相应地,美国工程伦理学在实践应用方面也非常有效,主要体现为工程伦理教育体系的完善和 工程领域中伦理问题的有效解决。那么,为什么工程伦理学首先产生于美国,而不是在其他国 家?为什么工程伦理学在美国得以全面发展?美国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哪些方面对工程伦理学 科的确立和工程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明晰这些问题,对于我国 的工程伦理理论体系建构、工程伦理教育体系确立以及制定和推行工程伦理规范具有很大的 启发意义。wWw.0519news.CoM本文试从一种社会学的视角来具体美国工程伦理学赖以确立和发展的文化历 史和社会认识背景。

一、 西方文化思想的传承

1. 专家治国思想的延续

专家治国论(technocracy),来自于希腊文techne(技术)和kratos(权力),这一概念表示要建 立技术专家的,其特点是不以某一阶级的“私利”作为基础,而是以科学技术作为基础来 管理社会,技术专家成为管理者[1]。专家治国思想在柏拉图时代就已经产生,柏拉 图认为,哲学家是最具理性和智慧的人,应该成为统治者,武士勇敢应成为管理者,而劳动者则 处于最低的生产者的地位。这种专家治国思想在此后的西方思想传承中逐渐明晰,并不断完 善。英国哲学家f.培根在他的《新大西岛》中阐述了技术活动兴旺发达、技术专家治国治民 的思想。圣西门则明确提出“专家治国论”思想。他认为,过去的社会是会,其中主要 的人物是牧师、武士和封建主;而将来的社会则是一个工业社会,它是以有条理、有系统的方 式把技术知识应用于社会事务,所以治理新社会的将是生产者-工程师和企业家这些时代 的新秀们[2]。

工程领域专家治国思想的先驱是前苏联工程师、技术哲学的奠基人之一恩格迈尔,他的专家 治国思想与北美的专家治国运动相呼应,并在实践中为该运动搜罗人才。该运动的宗旨是:应 该根据技术原理改造和管理商业企业和社会。但是在美国的商业和工程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 对立[3]。因此,工程界要追求自身的,寻求上的地位,并明确表示工程理 想。只是由于种种原因,美国的专家治国运动以一股明确的势力出现的计划落空了。但 是作为一种普遍的启示,专家治国思想将继续对全世界的产生深刻的影响,并一次又一次 地尝试用管理能力和效率来取代或左或右的。在专家治国思想中孕育的工程理想也 在随后出现的对工程伦理问题的关注中延续下去。比如,曼泰尔(mantell)在其工程伦理著作 《工程中的伦理与专业主义》(1964)中明确提出用工程方法解决广义的社会问题,包括伦理 问题。曼泰尔认为,将调整了的工程方法应用于解决个体伦理问题将有助于扩大工程职业的 应用领域,使其能对更广义社会问题的解决施加更大的影响[4]。这种思想在美国工 程伦理学作为一个学科确立后的著作中,没有体现得这么明显,但是,一直以来美国工程伦理 学对专业主义与伦理之间关系的强调就是对这种思想的隐含性继承。

2. 职业伦理传统的发展

何谓职业?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之所以成为职业,主要在于它是建立在严格的伦理规范之上,恰 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之于医学职业一般。因为唯有专业人员认同并接受专业伦理规范,他们才 会自我约束和正当地行使社会赋予他们的自治的权利,并履行为公众利益服务的义务。最早 的职业伦理规范除了医生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之外,还有对建筑师责任的规定,它最早出现于汉 穆拉比法典中:如果一位建造者为他人盖了一个房子但是没做好,那房子塌了并导致房主死亡 ,那么建造者应该被处死[5]。总之,一些古老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职业都有着 固定的行规,这些行规规定了职业所要担负的责任,有些比较简单,有些相对复杂。现代职业 也承袭了传统职业的一些要求,一些新兴职业,如律师、工程师等也与之类比,公开颁布一些 职业上的具体行为准则。

现代西方职业观念的确立,更主要是来自近代宗教对职业观念的发展。16世纪路德的宗教改 革,使人们对职业观念的认识发生了一些改变。同天主教的态度相比,宗教改革本身的后果是 ,有组织地从事一项职业的世俗劳动越来越受到道德重视和教会许可。而发端于加尔文教的 英国清为职业观提供了最融贯系统的宗教依据。在他们看来,职业是上帝向人颁发的命 令,要他为神圣荣耀而劳动。他们认为正规的职业乃是每个人最宝贵的财富。“一种职业是 否有用,也就是能否博得上帝的青睐,主要的衡量尺度是道德标准,换句话说,必须根据它为社 会所提供的财富的多寡来衡量。不过,另一条而且是最重要的标准乃是私人获利的程度。因 为,当财富意味着人履行其职业责任,则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和必须的。 ”[6]宗教“入世苦行”为世俗职业的发展提供了文化背景,即一种和价值 观念,因此,在西方社会,对伦理的重视成为职业的一种内在要求。

3. 现代西方文化价值的渗透

每一种人类文化形态都具有标志其某些种类的社会活动的一组文化价值、一组道德偏好,现 代西方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深深扎根于美国社会。这些价值不是官方的,甚至也不是经过正 式整理的,它们只是作为许多试图发现这些价值的学者与精神领袖的一致意见而提供出来。 这些价值对于现代西方社会中的科学与其他基本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同样它们也是工程伦理 学得以确立和发展的价值基础。借用美国科学社会学家伯纳德•巴伯对影响科学发展的 现代西方五种核心文化价值的总结,可以说明它们对于美国工程伦理学的意义所在。

首先,是合理性价值。所谓合理性价值,是指对于遍及社会之广阔领域的科学实践给予道德上 、情感上、“建制化的”支持。这种支持在于它为试图把所有的人类存在现象都变成更一致 、更有序和更概括化的理解形式的尝试提供关键性途径。这种合理性价值更多地构成了美国 社会的基础。第二,“功利主义”也是现代世界重要的文化价值。功利主义价值是指现代人 的主要兴趣在于这个世界和这个自然界的事物。这种对于世俗活动的兴趣已经几乎变成完全 自主性的。第三,是普遍主义价值,它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寻找生活中的职业,以实现他 们的价值。第四,是个人主义文化价值,在这里,个人主义文化价值指的是受个人良心而不是 受有组织的权威的驱使这一道德偏好。这种自由主义信念认为,为所有以自己的良心行事的 行为寻找契机是我们的责任。第五,“进步”与社会改善主义价值,它认为,积极的合理性能 够并且应该改善人在这个世界中的许多境况。与此相伴随的是相信并赞同这个世界的“进步 ”,它是以一种积累的方式在进化[7]73。

这五种促进科学发展的关键文化价值不是唯一产生于西方,也不是只作用于美国社会。同时 ,即使在同一个社会中,这五种文化价值之间有时也会产生冲突,比如,普遍主义价值与功利主 义价值之间、合理性价值与社会改善主义价值之间以及个人主义文化价值与普遍主义价值之 间都会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但是,这五种文化价值在美国社会中的比较合理的组合,对于工 程伦理思想的传承和工程伦理学科的确立提供了比较坚实的文化基础。当然,仅靠这五种文 化价值并不会实质性地确立工程伦理学科,它还需要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的积极 支持。

二、 技术社会背景的支持

美国是世界上技术与工程发展比较先进和完善的发达国家之一。因此,美国社会也是最早应 对技术与工程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国家之一。这些问题最初表现为工程专业人员与客户、工 程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冲突;随着技术工程能力的增强和工程应用范围的扩大,工程在造福社 会的同时,频繁的工程事故更是带来很多困扰。工程灾难一度成为美国工程伦理学关注的主 要问题。在对这些冲突、事故和灾难的切身体验和深入反思的基础上,美国社会群体的工程 伦理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社会组织和工程团体积极投身于工程伦理的相关研究和实践,并在 大学工程教育中引入伦理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工程伦理研究成果的广泛传播和对工程主要参 与者的伦理意识的培养与技能方面的训练。

1. 与企业的基金支持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和人文基金(neh)较早地开始支持大学开展工程伦理教育及其相关研 究。美国学者r.baum承担了由nsf和neh资助的“哲学与工程伦理”1978—1980年间的国家项 目,开始奠定了工程伦理学作为涉及哲学、工程学、社会科学、法律和管理科学的“跨学科 性学科”地位的基础。1990年,美国学者r.霍兰德和n.斯迪奈克对1976—1987年间nsf资助的 与工程伦理相关的研究课题情况进行了,认为这些课题具体研究领域有[8]:① 科学与工程的道德方面;②科学家与工程师的社会化问题;③科学与技术新发展的伦理学意义 ;④社会如何影响科学与工程的实施;⑤与技术的社会应用有关的问题。1992年nsf曾资助过 两项工程伦理研究[9]-“将伦理案例研究引入大学工程必修课程中”和“讲授 工程伦理:案例研究方法”。基金对工程伦理学研究的支持从制度上肯定了工程伦理学 研究的意义,对推动工程伦理教学与研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带动了其他社 会力量对工程伦理研究的重视和给予更多的投入。

大企业或企业联盟通常垄断某种行业,或者与某些行业的关系密切,企业、行业或职业在具体 的工程实践中有时难以划分清楚。因此,工程伦理问题很早就被美国各种工程企业和行业所 关注。例如,作为一种行业协会的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在其建立之初,就意识到了 设立行业伦理规范的重要性,并且该协会非常重视对工程伦理相关问题的基础研究。它设立 基金,表彰在工程伦理实践和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创办《ieee技术与社会》等刊物, 并资助出版了大量相关的学术著作。美国化学委员会(原为化学品制造商协会)[10] 设立“超级基金”来支持对由于化学工业污染所造成的工程伦理问题的处理和研究。此类 来自大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基金支持更强调对解决问题的具体策略的研究,但是为了使具体策 略更加强有力,也要求对工程伦理一般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比如将工程伦理置于技术与社会 的更为普遍和广泛的背景来考察等。

2. 工程协会的自觉发展

在美国,各种专业工程协会负责制定相应的伦理规范,它们代表了工程师对指导其专业活动的 标准的共同看法。尽管这些专业伦理规范有时并没有给出处理具体伦理问题的明确答案,但 它们毕竟提供了指导原则。此外,为了使伦理规范更适合于工程实践,工程协会还要就工程伦 理规范和原则进行有组织的专门研究,而制定和采用伦理规范已经成为工程协会章程的一个 必要条件和重要标志。因此几乎所有美国工程协会或学会在其章程中都包含了伦理规范的要 求。同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一直要求:凡欲通过认证 的工程教育计划,都必须包括伦理教育的内容。从1996年开始,美国注册工程师们的“工程基 础”考试也包括工程伦理科目的内容。这使最初的工程协会的伦理规范只适用于其成员的目 的得以扩展。      

3. 大学工程伦理教育体系的完善

美国工程伦理方面的专家学者以不同学科背景共同参与到工程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当中,他 们包括:工程背景的教授、哲学和人文学科背景的教授、社会科学背景的教授等。较早介入 工程伦理研究的人文学者包括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们应用哲学伦理学的框架来研究工程实 践中的具体伦理问题,应用历史方法来考察工程知识、工程职业的历史,以及它们与工程伦 理思想的起源与发展的关系。这些工程师—人文学者团队共同参与美国国家工程伦理计划, 合作著书立说,讲授团队教学课程并为工程师和人文学者听众作演讲。

目前看来,美国几乎所有工科院校的哲学(伦理学)教授都是工程伦理学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和 研究者,因此其研究成果数量可观。在美国,工程伦理学著作出版数量之多、更新频率之 快,是其他国家工程伦理研究学者们无法与之比肩的。这些出版物既是研究专著,同时也是 工程伦理学课程教材,一些著名的美国工程伦理学专著和教材在世界范围内通用,并经多次 重印和再版。目前那些著名的工程伦理学教材已有日文、韩文和中文等多种译本。这些教材 ,以不同的视角和侧重,以案例为核心,展现了美国工程伦理学关注的问题、的理论框 架、研究方法和策略等。此外,对工程伦理研究与教学方法的重视,也是美国工程伦理学得 以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美国工科院校的伦理学教授们普遍认为,在伦理教育中,采用课堂 讲授的形式提出伦理问题是有必要的,但这对于学生们获得解决伦理问题的经验还很不够。 他们认为,将工程设计经验与伦理经验相结合是比较可取的教学方法。伦理问题与设计问题 的相似之处在于,它虽然没有唯一正确解,但有些解显然更合理。因此,在教学中应当针对 具体的工程设计案例,运用问题求解技术和方法,帮助学生识别和处理伦理问题,并着力提高 他们的道德认识能力。

三、 公众对科技认识水平的提高

对一个社会总体科技认识水平高低的评价,主要来自对公众两方面素质的考察:①对于科学 技术的概念、原理与方法的认知和应用能力;②对于科学技术本身的全面反思能力。前者主 要通过科学普及和专业的科学教育来实现,后者主要是人文学科学者们所关注的问题。常识 中通常将前者称为科学技术的继承者,后者被称为科学技术的批判者。在科学技术教育分科 比较严重的社会和发展阶段,对二者之间区分的强调通常会导致两种文化的割裂(科学文化 与人文文化)。在西方社会这种割裂被比较早地认识到,他们发现这种割裂所造成的危害是 巨大的。那么如何弥补这种割裂呢?

在西方社会中首先由一些著名的科学家和专业人士来承担这项任务,其中科学家作为最初的 主导力量,他们主要以行动来抵制对科学技术的滥用。后来,更多的科技实践者和科技政策制 定者参与到沟通两种文化的进程中,并且越来越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学者开始以建设性的视 角,以一种更加理论化的形式对科学技术进行多方面的考察,现在将此类研究通称为科学技 术与社会研究或科学技术论(sts)。这一研究群体中包括科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政 治学家、管理学家等等,目前科学家与社会学家的合作,成为sts研究与教育的中间力量。s ts研究揭示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深层关系,试图从社会视角探讨科学技术的本质;同时sts 研究在职业伦理和技术评估实践中也被广泛应用。随着工程和技术社会影响范围的不断扩大 ,对技术和工程的社会研究被更广泛的研究者们所重视。这些共同努力的成果之一就是奠定 了美国工程伦理学坚实的理论基础,并促进了整个文化和社会领域(公众)对于科学技术专 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视。伴随美国工程伦理学发展的认识基础体现在sts的三个主要研 究阶段。

1. sts经典研究: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揭示

美国社会学家r.k.默顿,针对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反对科学的倾向(如一些人文学者的反科 学思想和纳粹德国的反科学实践),在主义学者对“科学与社会”研究以及知识社会学 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其1938年出版的《十七世纪 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一书为标志,开创了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其间虽有中断, 但是默顿对于科学社会学问题一直投以极大热情,他的学生b.巴伯1952年出版了《科学与社 会秩序》一书,在默顿科学社会学思想和框架基础上,将科学社会学系统化,为其成为一个社 会学的分支学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科学社会学按照默顿开创的问题集合和框架体系 得以稳步发展,这一学派通常被称为科学社会学的默顿学派,它成为美国科学社会学研究的主 流。默顿强调对科学的精神特质和社会规范的研究,他提出,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包括:普遍 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态度[11]。科学的社会规范主要是指社会 的价值体系和社会结构为科学发展所提供的外部条件和氛围。默顿学派对于科学奖励系统和 科学共同体内在约束机制的研究,为包括工程伦理学在内的职业伦理学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

2. sts应用研究:职业伦理与技术评估

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典sts研究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其研究的核心是科学的社会结构问题。 他们通过科学奖励系统,揭示科学的社会运行机制;利用人际关系测量技术,对科学共同体成 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以及其他社会互动的情况进行调查,从而深入细致地刻画了科学的社会 结构,同时,他们还把这方面的研究与科学增长联系起来。总之,在这一阶段,sts研究的主流 是把科学视为一种社会亚系统,它的内部结构及其与整个社会的关系[7]312。 与此同时,美国社会也强化了sts的应用研究,即职业伦理与技术评估实践方面的研究。

职业伦理研究在已有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稳步发展,技术评估作为一种对技术理解和控制的 新概念被提出。技术评估(ta),是对一种技术过程、物质、项目或方法所产生影响的多学 科评价。其目的在于揭示和预测一些农业、生物、化学、电子产业或医药技术的后果和风 险,从而为制定与之相关的公共政策提供一种合理的基础。技术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该 项技术的社会、伦理和环境影响的评价[12]。职业伦理观念、商业的社会责任运动 与美国对技术评估实践的重视,共同强化了工程职业控制技术应用的社会责任。

3. sts理论研究:社会建构论及其他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科学社会学中的爱丁堡学派异军突起。该学派宣称,他们抛弃经典科 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他们主要各种社会因素对科学思想或概念之形成和演变的影响。 他们主要采用文化人类学方法,深入到科学研究的重地(实验室),通过观察科学家来了解科学 家制造知识的过程。这种对科学知识的微观研究,试图提出一种关于科学知识社会生产的普 遍解释,这种研究思路,被称为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或科学技术论(sts)。科学技术论的目 标是“提供有关科学的一种社会科学的解释”,它所“专注研究的是自然科学各学科所生产 的、被认为是被证明了的知识的社会过程”[13]。科学知识社会学家集中研究有成 就或典型的历史和现实中的科学案例,其研究成果增强了公众对于科学知识生产过程的理解 。

这种研究思路,被认为是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研究传统的反叛,他们揭示了在科学神圣外衣保 护下,科学知识生产中的一些不为公众所知的。对这些的揭示似乎是削弱了人们对 科学和科学家的信任,但是,这种社会建构思想也强化了外部社会因素控制科学的观念。将 科学的局内人与局外人联系起来,使局外人了解科学和参与科学研究评价成为可能。在这里, 对于外部社会因素的理解范围更广了,它超出了单纯的科学技术共同体,还包括更大范围的 与科学技术利益相关的社会群体。社会群体控制科学技术的能力和范围在扩大,因此,传统 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职业群体的精神特质和伦理规范要受到更为一般性的审查。传统工程伦理 学研究的目标设定、问题指向和理论方法都要进行一些根本性的改变。这对于美国工程伦理 学自身的改进和应用范围的扩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四、 结语

工程伦理学产生于美国,有其深厚的文化思想渊源、社会背景支持和认识基础保障。这些外 部因素的协调与共生,促使美国工程伦理学在目标设定、问题选择、理论建构和方法体系方 面具有鲜明的特点。首先,在目标设定上,将工程师和工程协会视为工程伦理的主体,以培 养工程职业和从业人员处理工程中复杂道德问题的能力为工程伦理的主要目标。因此,它所 关注的工程伦理问题主要是工程职业的伦理建设和工程师的伦理责任等。它对此类问题的解 决主要依靠已有的西方伦理价值规范、法律和宗教经验以及专业标准的规定。此外,美国工 程伦理学以问题为核心,全面吸收sts研究成果,采用适合于问题解决的多种研究方法,包括伦 理的、工程的和社会科学的各种方法来解决工程伦理问题。

历史文化与社会和认识背景的差异是导致观念差异的基础,历史无法重写,但是带有不同历 史印迹的文化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是不可避免的。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和交流是现代社会的主流 话语和实践行为,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类似问题,使我们不得不彼此借 鉴对方已有的理论与方法。从伦理维度来探讨和解决一些棘手的工程问题也是现代社会多种 文化碰撞和交流中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参与到与此相关的研究和实践过程,是我们不 能回避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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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哲学视角下探析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观之科学性_其他哲学论文

摘要:主义观产生于19世纪中期,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事业从繁荣走到低谷,有人开始怀疑主义观的科学性,甚至从对主义观的否定扩大到对整个主义的否定。鉴于此,文章从哲学的角度出发对主义观的科学性做了进一步的探析。

关键词:主义;观;科学性;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一、主义观

在探析主义观科学性这一问题之前,首先有必要明确一个概念——主义观。当今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观,诸如有社会党的观、民族国家的杜会主义观、西方观、主义观等等。对主义观的认识、理解和界定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议颇多。一般来说,观就是关于的思想观念体系,即对的产生、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规律的认识,又称“认识”、“思想”、“学说”等。由此,主义观就是指在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指导下对的产生、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规律的认识。它的内涵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什么是;为什么会产生,如何产生;怎样建设;最终的发展前途怎样;的发展规律是什么等等。由此可见,主义观不仅指主义的创始人——、恩格斯对的认识和理解而且还应包括后来继承者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进一步发展并完善了的观,如的观、的观、的观等等。wWw.0519news.com主义观不是一个闭合的概念,而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发展的整体。

二、哲学视角下主义观的科学性

(一)主义观产生于近代自然科学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近代后期自然科学的全面发展给主义观的产生提供了更为科学的理论基础。近代前期,自然科学多数处于搜集材料阶段,研究方法主要依靠和解剖,研究对象主要是既成的事物,还没有深入到事物的演化和发展,只有力学的发展比较完善。由于力学的较高发展,人们似乎以为力学规律是万能的,企图用“力”解释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把自然界中的各种运动形式都简单地归结为机械的运动,看不到事物的发展变化,从而逐渐形成自然科学研究中长达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18世纪中叶以来,西欧工业革命促使整个自然科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在自然科学中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发现。首先是康德-拉普拉斯的星云假说——他用原始星云的吸引和排斥作用解释了太阳系的起源,否定了神的第一推动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潮汐摩擦理论,说明了太阳系不仅有一个起源过程,而且还有一个演变灭亡的过程,在僵化的形而上学自然观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接着是英国地质学家c.赖尔用地球表面对立的力量解释了地球表面的发展变化即:水成作用和火成作用,批判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灾变说,打开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第二个缺口。在物理学领域,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发现,揭示了自然界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的普遍联系;麦克斯韦电磁理论证明了电、磁、光之间的同一性;热力学第二定律也揭示了物理-化学过程的不可逆性等,这些理论的提出打开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新缺口。原子-分子学说的建立确立了化学的基础;元素周期律的发现揭示了自然界的量转化为质的规律;德国的f.韦勒用无机原料人工合成尿素,证明了无机界同有机界之间的联系对形而上学的自然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生物学家m·j.施莱登和t.施旺分别发现了植物细胞和动物细胞,消除了动物界同植物界之间的壁垒;c·r.达尔文又以丰富的事实论证了生物通过自然选择而进化的历程有力地批判了目的论、神创论和不变论。由此,辩证唯物主义产生了,它认为: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自然界的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离的,物质和运动不仅有量的差别和变化,还有质的差别和变化,是多样性的统一。高级运动形式由低级运动形式转化而来,它包含低级运动形式,但不能完全还原为低级运动形式;物质是发展演化和永恒循环的,在这个循环中,物质的任何有限的存在方式,不论是太阳或星云,个别的动物或动物种属,化学的化合或分解,这种发展演化和循环是永恒不变的,而这种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近代自然科学的全面发展推动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到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再到辩证唯物主义的伟大变革。主义观正是在这种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二)主义观发展于唯物主义发展的新阶段

、恩格斯在近代自然科学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辩证唯物主义最早只将它用于对自然界的研究上,后来他们在这种辩证唯物主义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引入了人类社会领域创造性地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开创了唯物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进行社会革命——以的革命的最终夺取国家;社会发展的历史是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可见,资本主义这种社会制度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它终将被新的更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社会制度所取代。这种社会制度就是全社会所有人共同参加劳动,劳动产品归全社会所有人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制度——、主义制度。

(三)主义观在实践中实现了与时俱进的新发展

19世纪中叶,、恩格斯创立了主义观,他们还没来得急将其付诸实践就离开了我们。但是,主义观却没有连同他们离去从此静止不动,而是被继承了下来,还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1896年,贝克莱尔发现放射性;1897年,汤姆逊发现电子;这三大物理实验的新发现冲击着经典物理学。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狭义相对性原理,光速不变原理,推论;广义相对论——广义相对性原理,等效原理,推论。普朗克提出的量子论;爱因斯坦的光量子理论;波尔的量子化原子轨道理论;德布罗意的物质波概念;海森堡的矩阵力学;薛定谔的波动力学;矩阵力学和波动力学的统一等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和化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系统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发展一方面论证了、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中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又对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在此基础上对辩证唯物主义做了新发展,论证了物理学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是夸大数学的作用,不懂得真正的辩证法;真理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统一。并在此基础上回答了在资本主义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国家如何建设和发展的问题。中国领导人在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提出了在亚洲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如何发展和建设、在冷战后事业处于低谷资本主义有发生了很多新变化的情况下如何继续坚持事业等问题,最终实现了主义观的与时俱进,最终用运动、变化、发展的原理实现了自身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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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三联书店,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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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城市发展道路的规律及其社会学意义_其他哲学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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