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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的需求分析_农林学论文五篇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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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横县百合镇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目前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mùqián,意思是现在、此刻,即到现在为止的意思。出自《后汉书·文苑传下·赵壹》。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的需求分析_农林学论文五篇欢迎来阅读,希望能分享给用的到的朋友!

第一篇 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的需求分析_农林学论文

河南新农村建设对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的需求

《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建设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新农村”的概念不仅对正在进行的农村建设指出了新的方向,也给全国的农林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众所周知,河南是农业大省,“中原经济区”这一大课题的提出,更需要清晰的认清其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了解新农村建上文库设对高等农林教育的需求,从而便于建立符合河南省情的农林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模式。

一、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时代背景的需求

从建国以来的50多年中,农民、农业和农村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农民以自身的贡献支撑着整个国民经济平稳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农民以低价粮食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使我国的工业体系迅速崛起;改革开放时代,农民以低廉劳动力支撑着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但是,农民以巨大的贡献却享受着相对较少的经济发展成果,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农业与工业、农村建设与城市建设在经济增长中形成了巨大的发差。农村的贫穷落后不仅仅是国家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更重要的是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如果不能享受经济发展的利益,长期处于低收入、低保障、低教育、低消费、低储蓄的状况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扩延必将危及社会稳定和安全。wwW.0519news.Com因此,党和国家在新世纪之初提出新农村建设具有深刻的含意和必然的实质内容。

20xx年以来一连贯的政策更是表明我党、的工作重心就是三农问题,而服务新农村建设就是直接肩负党和国家的任务和历史使命。连续9年的一号文件始终关注三农问题。20xx年促进农民增收、20xx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xx年提出明确建设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接着20xx年10月,党的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20xx年10月18日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

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指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新阶段,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新农村的部署,一直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可以明显感受到清晰的政策延续和层次递进。在20xx年10月18日中国党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更是将新农村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原经济区”建设提出“三化”协调发展,基础就是新农村的建设,更将新农村的快速发展推向历史的新高度。

二、符合河南省情的发展要求——地理背景的需求

河南是农业大省,历来年鉴可知,20xx年农村人口6209万,占全省人口62.3%,乡村从业人口占81.3%,农业生产总值3258亿元,占全省gdp的14.1%,高于全国9.3%的平均水平,居全国第2位,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多年来,粮食总产保持全国第一位,20xx年,油料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棉花、水果、肉类、和奶类据全国前列。河南在全国的地位,正如20xx年总理考察河南时所说: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大省、第一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第一粮食转化加工大省。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采取的剥夺农业发展工业的策略,导致涉农地区,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在人们的印象之中,“农”就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一个地区“农”的比重较大,经济就越落后,农民越多表示收入水平越低,农业比重越高表示工业越不发达,农村面积大表示城市化建设越慢。事实也是如此,20xx年河南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24446亿元。农民人均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9.8%,全国排名19位;人均第二产业总值增速14.8%,全国排名22位;城市居民人均收入17142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1.5%,全国排名19位;城市人均消费支出10838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5%,全国排名22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24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93.3%,全国排名17位;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82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4%,全国排名22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成为河南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因素。

经济发展落后主要体现在工业落后,工业落后又制约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面临着:农业比重达——工业化水平低——农业生产力水平难以提高——农业比重大的“陷阱”。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收入偏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农村管理不完善等状况将决定着河南省建设新农村的任务更为艰巨。同时也为河南的农林高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三、培养新型农民的需求——人力资源的需求

我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是一项涉及到我国农村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多方面发展的综合性工程。而其中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无论是发展生产、改变生活方式,乡风文明建设,还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管理,都离不开农体作用的发挥。因此,研究新农村建设中新农民的培育,“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建设新农村,需要新型农民,20xx年一号文件给新型农民作了界定,即“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三大方面涉及到三个新:即新文化素质、新科技素质和能力、新市场经营能力。

转贴于上文库 www.ybask.com只有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市场经营能力,生产才能发展、生活才能富裕、乡风才能文明、村容才能整洁、管理才能。所以,培育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迫切的要求。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较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等。若这一状况得不到扭转,建设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就很难实现。当前,除加大农业投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途径外,最根本的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林方面的教育,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科学精神、掌握现代农业技能的新型农民。

劳动者自身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否合理、有效转移的决定因素。而农村劳动者劳动技能与文化素质的提高,关键在于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专家提出,我国农村人口只有下降到全国总人口的25%以下,农村土地价值才能达到市场化的要求,为此,就得转移1.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目前,市场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无劳动技能的劳动力供过于求,而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的劳动力则供不应求,这充分表明了强化农林教育服务的重要性。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除依靠农业自身的发展外,还依赖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从简单的体力劳动向具有专门劳动技能的岗位转移,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目前,我国农村劳动者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15%左右,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竞争能力较差,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实现。为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高等农林教育服务,培养一大批具有一定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的新型农民。

四、新农村目标的需要——“三化”协调的需求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这就需要加大文化建设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等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实现文化设施供给。这方面的建设一方面对资金的需要很大,另一方面对人才的需求也很大,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是农村公共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需要高素质的农村管理人才,目前农村管理的本土化、本地化现象非常严重,缺乏规范的、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决不能重建设、轻管理,这样会使建设效果打折扣。高等农林教育可以为农村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实用管理人才,改变农村管理的落后面貌。大力发展适应于农村社会文化需要的高等农林教育势在必行。

同时这也是农村城镇化的必由之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根本目标,三化协调的方向之一。

农村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和农村自身的城镇化。这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预计未来10年内将有1亿左右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到20xx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左右。这些即将转移的大批农村劳动力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如得不到相应提高,将直接影响其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也将对城市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挥河南农林高等院校职能,推进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五、科技支撑的需要——农业科技的需求

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的自然的发展过程,是以科技为主导的先进生产力带来的生产社会化的深入,也是百年来科技进步历史积淀的产物和飞速扩展的继续。因此,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必须遵循“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个科学规律,全面提高河南省的生产力水平,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据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取得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但转化率只有30% -40%,而农业发达国家成果转化率已达到70% -80%”。不仅如此,我国转化成果的普及率也较低,目前只有30% -40%。农业科技在我国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目前也只有43%左右,技术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为45%,仅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因此,高等农业院校要坚持产学研有机结合,把农业、农村、农民遇到的难题,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施峰,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崛起[j].经济研究参考,20xx, (24):23.)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目前人口已达9967万人,人均gdp居全国第20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再加上总人口中约3/4为农民,因此如果还延续目前的生产水平就很难创出更高的收入和经济发展。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南来说,其人均资源水平也较低;河南的教育事业较不发达,目前没有几所在全国叫得响的名牌高校;同时,科研机构设置和运行方法、人员组成和人员管理以及科技管理体制都不适应科技的高速进步;特别是农业方面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由于河南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因此河南人口的整体科技素质较低,科技人才的缺口较大。这是目前河南科技水平的现状,所以农林高等教育发展空间很大。

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农业税率降低(免除)的“三补一减(免)”,到农产品最低保护价,从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减一免”、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到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小水电、草场围栏、雨水集蓄、河渠整治、牧区水利、小流域治理、改水改厕、秸秆气化、农村电信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国家正在把“三农”问题作为解决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正在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双重二元结构模式,逐渐从体制上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的格局。农林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大有可为。

部长周济强调:“我国农林院校学科门类齐全,人才优势突出,科研成果丰富,是推进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提高广大农村工作者素质的重要力量。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高等学校,必须把教育与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为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高等农林教育是农林教育的龙头,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是高等农林教育必须坚持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宗旨。

对于河南省来说,河南农林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而河南农林院校的数量有限以及在校生人数仅占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数量的12%,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关于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加上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农村、农民所需要解决的一些科学、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问题已超出了农林院校原有的专业范围,仅靠目前所有农林院校已无法满足河南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为实现河南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促使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早日达成,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一方面要以目前农林院校为主联合其他院校实行多学科的合作、全方位的配合,另一方面大力支持涉农院校的建设,和科研院所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我国的农业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教育体系。这是一个以高等农业教育为龙头,以农业职业教育为主体,纵横交错,互相补充的农业教育体系。在这个农业教育体系框架中,高等农业教育处于该系统的顶层,对整个农业教育的发展起着龙头牵引和带动作用。建设新农村对于农业高等院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的资源优势,明确定位,找准重点,在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转贴于上文库 www.ybask.com

第二篇 关于加强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_农林学论文

      作者: 侍爱邦 蔡长庚 仇贵才 冯正娣 丁大见 陈志元

摘要介绍了盐城市县(区)、镇(乡)、村3级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成特点、服务模式以及通过专业化防治取得的“三提高”、“三降低”、“三安全”的效果,并提出了今后建议。

关键词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构成特点;服务模式;成效

江苏省盐城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下辖9个县(市、区),现有耕地面积78.03万hm2,常年种植小麦、水稻、棉花、蔬菜、特经等作物。伍佑镇现有耕地面积2 400hm2,种植作物也是以小麦、水稻、蔬菜、特经为主,因近城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病虫害的防治矛盾尤为突出,发展病虫专业化防治显得更加重要。近几年来,各级加大了对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和行政推动力度,稳步推进了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构建了县(区)、乡(镇)、村3级服务体系,通过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工作,基本达到了“三提高”、“三降低”、“三安全”的要求。即:防治效果、防治效率、防治效益“三提高”;防治成本、劳动力强度、环境污染“三降低”;农产品质量、人畜生活、作物生长“三安全”。通过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工作,解决了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的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病虫防治难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1-3]。WWw.0519news.CoM

1当前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成特点

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成,主要是由植保机构、农药(械)生产企业、农药(械)营销组织和媒体(电视台、广播、网络、报刊、出版社)、植保机防专业队共5个部分组成,其特点如下。

1.1植保机构

即各级所辖植保部门,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国家财政划拨工资。植保技术力量雄厚,病虫检疫检查设施条件较完备,承担着辖区内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防治技术指导、植保新技术推广的主要任务。它对本辖区内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与其他4个成员相比,在植保技术和农药的宣传上有较强的公正性。

1.2农药(械)生产企业

主要承担农药械的生产、供应。通过专业技术营销队伍或聘用植保技术人员,把触角伸向农民,变产品推销为植保技术推销、田间地头培训。同时,通过形式,向农民宣传自己的产品。对农民的技术服务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或易产生误导。

1.3农药经营组织

主要承担着农药供应,向农民推荐使用农药的重要任务。对农民用什么药防治、用多少、怎样用起着主要作用。他们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农民的科学用药和植保水平。有些营销组织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植保技术培训,推荐农民使用自己门店的产品。技术服务也带有一定的偏向性和误导性。如:防治某种虫害,本来用甲药即可,他要推荐使用乙药,因为乙药利润大。本来使用一种药即可防治,他要推荐2种药复配,因为2种药都用,可获得更大的利润。目前,这支力量人员素质较低,服务不规范,亟待加强管理和提高。

1.4媒体

主要指传播植保技术、农药信息的电视、广播、报刊、音像、网络。在信息化时代,这些媒体对植保技术的传播普及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当前尚是一个薄弱环节。其质量状况主要受植保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营销组织的制约,同时也受到政策的影响。

1.5植保机防专业队

主要是以弥雾机手和种田大户为主的能人组建的,主要根据农民需求,为农民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

2植保社会化服务模式

2.1县、镇(乡)植保专业合作社模式

县、镇(乡)组织化程度高,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信息发布及时,施药及时,防治效果有保障,是当前县、镇(乡)发展植保机防组织的主要模式。它既可以单独组建,也可以与其他农业合作组织(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组织、媒体)联建,为本区域内会员及社外农户提供服务。

2.2村级植保机防专业队模式

实行统防统治、统防代治、承包防治。所谓统防统治就是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配方、统一管理,带药带机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统一防治。机防队和机手按照县植保站病虫情报要求,及时向农户传递病虫防治技术信息,提供防治药械和施药服务,保证施药质量,收取工本费和服务费用。代防代治主要是针对一家一户缺乏劳力(老人、妇女,外出务工)的农户,由农户提供药剂,机防队或机手按要求喷施农药,由农户付机手喷药的劳务费用。承包防治就是机防队与农户先确定一季作物或某一病虫的防治费用,签订承包防治合同,收取病虫防治费用,实行承包防治,包括田间调查、防治方案、防治药剂、施药机械、喷药作业、防治效果等均由机防队承包。防治效果不好或造成损失由机防队全额赔偿。

2.3组级植保专业户代治模式

主要由种田大户发展而成。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分散于每户的土地逐渐向种田大户转移,种田大户数量不断增加,面积不断扩大。他们自己购买弥雾机,在农业技术员指导下,对自己种植的田块按病虫情报的要求进行防治,其防治及时,药剂对路,防效保证。他们在满足自己需要的基础上,利用剩余机力走村窜户为他人提供代防代治。这种形式也是由农户提供药剂,专业户按要求喷施农药,由农户付机手喷药的劳务费用。

3植保社会化服务成效

3.1提高防治效果

由于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防治,施药时间统一、配方统一、技术统一,并根据植保部门提供的病虫发生实况,对症下药,且使用机动喷雾器防治,雾化效果好,附着力强,不但显著提高了病虫防治效果,同时也避免了药害的发生[4,5]。

3.2降低农药成本

专业化防治组织可成批量从厂家或经销商处购买农药,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农药的价格,同时也保证了农药质量。统一配方也避免了农民乱用药、喷“保险药”而导致成本增加的问题。

3.3省工省时,提高工效

在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广大农村,劳力不足是近年来的普遍现象。专业化防治组织在缓解喷药用工矛盾,及时控制病虫危害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从近年来防治实践看,每台机动喷雾器工效是普通手动喷雾器的10倍以上。

3.4提高农产品质量

专业化防治组织选用无公害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使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污染问题从源头得到了控制,降低了农药残留量,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3.5保护农民身体健康,减轻环境污染

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防治,既有效地防止了盲目用药、不当用药、使用假劣农药和非生产性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又防止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对农民身体的毒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减轻了农民用药后随地抛弃药瓶、药袋垃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3.6提高作物产量

由于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防治科学及时,杜绝了病虫的进一步扩散蔓延,克服了由于防治时间不统一导致交叉传播的现象,明显提高了作物产量。

3.7增加机手的经济收益

机手大多数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收入有限,成为代防代治或专业防治机手后,不仅掌握了病虫防治技术,而且每年可增加1 000~3 000元的劳务收入,同时家中农活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

3.8辐射及带动效应明显

由于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防治技术到位、时间统一、效果保证、省工节本,所以只要机防队喷药,周边农户就能看到或间接收到植保信息。这样的辐射影响及带动效应远胜于平时培训、宣传。

4建议

今后应积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提高植保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的支持力度;强化病虫预警与防控手段;加强植保体系建设,形成省、市、县、乡、村信息及时沟通的病虫监测网络;逐步达到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病虫专业防治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

5参考文献

[1] 王开堂.加强植保机防队建设 提升病虫专业化防治水平[j].安徽农学通报,20xx(3):110,111.

[2] 詹文莲.泾县发展病虫专业化防治成效显著[j].现代农业科技,20xx(10):91,94.

[3] 肖晓华.对秀山县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xx(12):72-74.

[4] 顿美阁,李会群.濮阳市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xx(13):185,188.

[5] 张跃.关于含山县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发展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xx(13):183-184.

第三篇 关于江西省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调查与分析_农林学论文

论文关键词: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需求

20xx年8月,江西省开始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基本结束,配套改革正在跟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塑造了林农的市场主体地位。林农自主经营、发家致富的积极性极大地调动起来,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小规模林业生产与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较好地解决这一矛盾。为此,笔者与课题组成员于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先后深入江西省林业基层单位、乡村和农户中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调研,以期通过实地调研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1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和内容

林业社会化服务。指的是专业 经济 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林业 发展 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林业发展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服务组织和活动的组合。

林业社会化服务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林业生产全过程,一是产前服务。包括林业技术 教育 和培训服务、科技推广和咨询服务、林业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林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林地林木流转服务、筹资(信用担保、抵押贷款)服务、提供优质种苗等必要生产资料二是产中服务,包括林地规划设计,造林抚育设计。WWW.0519news.coM采伐更新作业设计,育种育苗、整地造林、抚育间伐、林地更新的技术指导,森林有害生物和火灾预防,林地林木资产评估,木竹检量,林木采伐等服务。三是产后服务,包括林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提供的服务。

2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调研基本情况

20xx年8月到20xx年9月,笔者和课题组成员按山区、丘陵、滨湖平原选择了江西省14个县开展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另外6个县开展农户问卷调查。调研中,共召开由和部门领导、林业技术管理干部、乡村干部、林农、林业大户组成的现场座谈会42场,实地考察调研乡村、基层林业工作站、产权流转中心、“三防”协会、造林公司、国营林场、林业生产基地等与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关的单位和部门45个。调查问卷分干部调查问卷和林农调查问卷两类,发放干部调查问卷230份,收回180份;发放林农调查问卷305份,收回229份,合计收回调研问卷409份。通过调研,取得了第一手数据资料。

3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调研结果

3.1林农从事林业生产要素稀缺性调查

调查问卷设计了“您经营林业最缺的是什么?”,如林农缺少某项要素则按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劳务、其它5项填写。在全省调查了23个村229户林农,结果有225户农户缺少一项或几项生产要素,占调查农户的98.3%。其中,缺少资金的124户,缺少技术91户、缺少市场信息51户、缺少劳力32户,缺少其它如林地、管理等6户,它们分别占缺少生产要素户数的55%、40%、23%、14%和3%。林农主要缺的是资金,其次是技术和市场信息,劳动力和其它要素不是主要问题。5项生产要素的稀缺性比例结构如图1。

然而,在山区、丘陵或平原地区林农生产要素稀缺性表现不同:在山区乡村,63%的农户缺乏资金,33%的农户缺少技术,26%的农户缺乏市场信息,10%的农户缺少劳力;而在丘陵或平原乡村,45%的农户缺乏资金,51%的农户缺少技术,20%的农户缺乏市场信息,21%的农户缺少劳力。按农户生产要素稀缺性从大到小排序,山区顺序是:资金一技术一信息一劳力,丘陵或平原顺序是:技术一资金一劳力一信息。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由于不同地区林业经营的传统和习惯不同。农户在经济上对林业依赖程度不同,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和需求程度也不同。山区林农对林业的依赖程度大。同时林地面积大,资金成为经营林业最大障碍;丘陵或平原地区农户基本上以农耕为主,务林不是传统产业,缺乏林业经营经验和技术,技术则成为第一需求。因而,不同区域宜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以满足农民的林业生产需求。

同时,在对林业干部、技术人员、乡村干部的调查中。也能印证上述结果。调查问卷设计了“您认为当前林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依迫切程度按顺序填写:a为政策、b为资金、c为技术、d为信息、e为中介服务、f为市场、g为产业发展)”。排列在前3位的问题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调查了14个县(市)、乡镇、行政村干部和科技工作者180人,填写的有效票140张,按前3位的问题统计得票数:填写政策问题117票。资金问题105票、技术问题59票、信息问题34票。即林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前3位问题中。84%的人认为是政策问题、75%的人认为是资金问题、42%的人认为是技术问题、24%的人认为是信息问题,资金、技术、信息3类问题是仅次于政策而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如果用票数结构比例表示。则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中介服务、市场发育、产业发展票数分别占总票的33%、29%、16%、9%、2%、7%和4%(图2)。

由此可见,无论从林农的需求,还是从林业管理干部、乡村基层干部、林业科技工作者的角度看,除政策问题外,资金、技术、信息问题是当前林业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林业社会化服务的核心是尽力帮助林农和林业经营者解决上述问题。

3.2林农森林抵押货款需求意愿调查

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成为林农投资林业的第一制约因素。 农村 是一个可行的途径,但点多面广,贷款风险大。银行不愿意进行,那么森林资源抵押货款是否可行?在问到林农“您是否希望能实行森林抵押货款?”时,69%的农户希望能抵押货款,24%的农户无所谓,只有7%的农户不希望抵押货款。而林业和乡村干部的判断是:森林抵押货款需求旺盛的占30%,一般的占55%,很少的占15%;在问到是否需要开展森林资源抵押货款时,干部认为需要的占80%。不需要的占10%,无所谓的占10%。两者认识基本一致,同样足以说明森林资源抵押货款是林农和林业发展所必需。就不同地域而言,山区县76%的林农希望能抵押货款。16%的农户无所谓,只有8%的农户不希望抵押货款;丘陵、平原县中,58%的农户希望能抵押货款,37%的农户无所谓。只有5%的农户不希望抵押货款。山区与丘陵平原县比较,农户希望森林抵押货款人数比率相差18%,说明山区更希望能开展林业抵押贷款。这与干部调查判断基本一致:在山区县调查,林业和乡村干部认为当地森林抵押货款需求旺盛的占37%,一般的占46%,很少的占15%;而在丘陵平原县调查,当地林业干部认为森林抵押货款需求旺盛的占11%。一般的占67%,很少的占22%。以上结论说明,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的重点应放在山区林区。

3.3林农从事林业经营风险调查

从事林业会面临着各种 自然 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政策风险。但林农真正最担心的风险是什么呢?最害怕的事一般是风险最大的事。调查组设计了“您经营林业最怕的是什么?”让林农问答。在229户调查农户中,227户回答了该问题,其中:怕政策不稳(a)的132票,怕不赚钱(b)的45票,怕发火灾、病虫害(c)的93票,怕林木被偷盗(d)的37票,其它(e)的4票;分别占有效票的58%、20%、41%、16%和2%。分区域统计表明:山区村农户63%的人怕政策不稳、17%的人怕不赚钱、40%的人怕发生火灾和病虫害、23%的人怕林木被偷盗;而在丘陵平原地区51%的人怕政策不稳、24%的人怕不赚钱、42%的人怕发生火灾和病虫害、7%的人怕林木被偷盗。两者没有本质的差别。只是山区农户依靠山林生存,更担心林业政策的稳定性;而丘陵平原地区由于农业生产用火多,防火意识不强。更担心发生山林火灾(图3)。

   调查结果表明。从事林业最大的风险是政策风险,其次是火灾、病虫害风险,再次是 经济 风险和社会风险。调查结果揭示一个事实,因林业生产周期长,政策稳定性是关键,“三防”建设是重点。经济效益是动因。因此,制定有利于林业 发展 政策,特别是产权政策长期稳定,同时组建有效率的“三防”体系,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3.4森林资源保险意愿调查

林业经营风险大,林农是否有林业保险需求呢?在问到林农“您是否希望实行森林资源保险?”时,希望实行森林资源保险占调查户数的71%,无所谓的占21%,不希望实行保险的占8%,可见林农有森林资源保险的潜在需求。在山区,农户希望实行森林资源保险的71%,无所谓的占17%,不希望实行保险的占11%;在丘陵平原乡村,农户希望实行森林资源保险的71%,无所谓的占26%,不希望实行保险的占3%。从调查结果看,农户实行森林资源保险的意愿在不同地区变幅很小。

在林业部门干部、技术人员、乡村干部调查的180人中有171人进行了问卷回答,认为有森林保险必要的有127人,不必要的16人,无所谓的28人,分别占总人数的75%、9%、16%。同样可以说明森林保险的必要性。

3.5 法律 咨询服务调查

林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或者农业,除林木生长周期长等本身特征外。它的外部经济性很强,涉及到国土安全、国际生态环境、人类生存、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当今全球关注与参与的热点领域。同时,务林不同于务农,林业上的造林整地、抚育间伐、防火防虫、采伐运输都要受到林业法律的诸多刚性约束。林农只有了解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能既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至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而林农不可能全面熟悉有关林业政策法律知识。因此,需要在普法的基础上开展林业政策法律咨询服务。那么服务需求到底如何?对林业部门、乡村干部和林农的调查表明,林农迫切需要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的占30%,需要的占69%,二者合计人数比例达99%。其中,山区林农迫切需要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的占33%,需要的占66%;而丘陵平原农民迫切需要的占21%。需要的占77%。山区林农需要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显得更为迫切。

当问到林农“您觉得法律对林农来说有没有帮助?”时。回答很有帮助的占53%,有一定帮助40%,没有帮助的占7%。在山区乡村,法律对林农很有帮助的占55%,有一定帮助34%,没有帮助的占11%。在丘陵平原乡村,法律对林农很有帮助的占49%,有一定帮助49%,没有帮助的占2%。两者在法律的运用方面没有表现明显的差别。

因此,开展林业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是林农经营林业的需要。也是促进林业发展、维护林区稳定、达到森林资源增长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内容。

3.6林业科技服务需求调查

调研中。在问到“您是否希望有人对您进行林业科技指导?”时。87%的农户需要林业科技指导,13%的农户无所谓。而没有农户回答不需要林业科技指导。林业和乡村干部也认为: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迫切需要的占36%,需要的占6o%,共占人数的96%。不需要和不知道的仅占4%。

调研统计中还发现,林农最缺的林业实用技术是毛竹培育技术、果树培育技术、用材林丰产培育技术和茶叶栽培技术。而现有的林业技术从何而来?问卷统计表明:22%的人是祖辈传下来的(a),16%的人从当地能人处学来的(b),14%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获得的(c),13%的人是技术人员推广得到的(c),20%的人是林业技术培训获得的(e),15%的人是从学校(f)和其它途径(g)获得的(见图4)。

以上调研说明,林业科技服务体系还没有真正有效运行起来,林业科技推广部门、林业院校、林业科研院所等还未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优势,以满足基层和林农对林业科技日益增长的需求。

3.7社会中介服务调查结果

林业社会中介服务包括森林资产评估、木竹检量服务、调查设计等可市场化的领域,是林业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对于森林资产评估需求而言,在调研中,林业部门、乡村干部认为林农迫切需要的占25%。需要的占68%,共占总人数的93%。分区统计结果显示:在山区县,认为迫切需要的占29%,需要的占67%。合计占总人数的96%;在丘陵平原县,认为迫切需要的占15%,需要的占68%,合计占总人数的83%。而对木竹检量服务需求而言。认为迫切需要20%。需要的占71%。合计占总人数的91%。分区统计结果是:在山区县,认为迫切需要的占24%,需要的占69%。合计占总人数的93%;在丘陵平原县,认为迫切需要的占11%,需要的占76%,合计占总人数的87%。

以上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总体上林业社会中介服务的需求是旺盛的,但区域不同森林资产评估需求不完全一致,山区的需求比丘陵平原更旺盛。因此,在山林分户经营后,由于股份合作经营、家庭联合经营等经营形式日益多样化,森林资源产权流转速度加快。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在逐步推行,专业技术性强的中介服务需求必然日益旺盛。

3.8林业产权交易机构需求意向调查

森林资源产权流转是林业市场化的表现。而林业产权是建立在林地公有制基础上的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要以登记机关公示登记为成立要件。那么,林业产权交易机构是否有必要普遍成立呢?调研中问到林业部门干部“您认为贵县是否应成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这一问题时,在14个县180个调查对象中,177人进行了问卷答题,其中,167人认为有必要成立,占94%;10人认为不必要成立,仅占6%。在山区县,97%的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成立,3%的人认为不必要成立;在丘陵平原县,88%的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成立。12%的人认为不必要成立;由此可见,林业产权交易机构组建是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山区、重点林区比丘陵平原地区需求更为迫切。

总之,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或潜在需求旺盛,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达到活跃林区、富裕林农、发展林业的目的。笔者认为,服务体系建设中应遵循“主导、多方参与、部门推动、稳步发展、平等互惠、服务林农”的方针,坚持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带动相结合、坚持民办服务组织 “民办、民管、民受益”、坚持林农接受服务自愿等四项原则,稳定林权政策、强化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分散经营风险。为林农在资金、技术、信息、法律、生产资料、林权流转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综合配套服务。

第四篇 老龄化社会环境下城市街头绿地设计存在的问题及策略_农林学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逐渐成为城市街头绿地的主要使用群体。介绍了老年人在街头绿地中的活动类型,了现有城市街头绿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设计策略,为今后的街头绿地设计提供依据。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环境;街头绿地;活动类型;存在问题;设计策略

截至20xx年,

1老年人在街头绿地中的活动类型

1.1交流

老年人渴望交流,通过交流可以消除一些孤独感和抑郁感,交流通常伴随 体育 锻炼、观景等其他活动发生。因此,在设计这些适合交谈的空间时,可与其他类型空间相结合,注意其所需空间的多样性、尺度的适宜性以及私密性的要求。

1.2锻炼

生命在于运动。老年人因身体机能的下降,格外注意自己的健康,喜欢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晒太阳、活动身体等。在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带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活动常是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如打太极拳、扭秧歌、抖空竹、踢毽子等。因此,在设计时注意结合当地民俗文化特色,设计与之相应的特殊活动场地。

1.3娱乐

有共同喜好的老年人开展一些如下棋、唱地方戏、演奏乐器、遛鸟等娱乐活动。他们人数相对固定,定期在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内活动。由于老年人活动时段基本相同,各种兴趣小组容易互相干扰,常在场地归属问题上发生争执[2]。因此,在设计时合理布置活动场地、明确各场地之间的界域性显得尤为重要。

2现有街头绿地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必要的服务设施

厕所是每个人在活动过程中所必需的服务设施,对于生理机能逐渐衰退的老年人来说尤为重要。WWW.0519news.cOm然而在街头绿地中,绝大部分没有厕所,即使是个别有厕所的也要进行收费,而且还不是全天开放。

2.2健身及游戏设施不足

街头绿地中普遍缺乏健身设施,经常见到老年人压腿伸腰不是以树木为体育器材,就是以坐椅、电线杆为道具,从而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现在老年人对健身有着强烈的意识和要求,而在街头绿地设计时,对于他们的这些要求显然缺乏必要的考虑。

2.3设计不尽完善

在街头绿地设计中,设计人员应充分了解、掌握老年人的生理需要和行为心理,并对此进行相应设计。现在街头绿地设计中针对老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考虑得很不足。在环境空间的无障碍设计、可识别性、可交流性、安全性等方面考虑得比较欠缺。例如,路面铺装不防滑,容易造成老年人滑倒;休息设施(座椅、花架等)上方没有大树(或藤本植物)遮阳,使人饱尝烈日曝晒之苦等。

3适宜老年人的城市街头绿地设计策略

设计师应以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为重要设计依据,创造既能满足老年人生活功能及生理健康需求,又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街头绿地。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3.1安全性

保证安全是设计的基本原则,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对外界环境反应减慢,感知危险的能力差,即使感觉到危险,有时也难以快速、敏捷地避开,或者因错误的判断而产生危险[3]。如绿地的入口尽可能设置在 交通 量较少的次要道路一面或是公交车站、人行斑马线附近;在有高差的地方尽可能设置斜坡代替台阶,绿地内各种设施采用圆角,以避免造成意外伤害;在树下的空间要防止枯枝坠落形成的伤害等。

3.2可锻炼性

散步和锻炼是最受老年人欢迎的户外活动之一。街头绿地设计中,要有可供老年人借助一些健身设施,如一些简单的体育设施单杠(高度宜低)、压腿杠等,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锻炼可以帮助老年人维持身体机能、认知能力和社交技能,同时可消除他们的忧虑。

3.3易交往性

与人见面、交谈和娱乐是老年人愿意接近 自然 环境的主要原因。街头绿地中要创造一些便于交往的开放空间或私密空间和配套设施的设置,以便于相聚、交谈、娱乐等活动。空间适宜安排在地势平坦的地方,活动场所的四周应有一边以上具备遮荫及坐息处,以供观赏和休息。

3.4易识别性

老年人身体机能退化,行动的敏捷性降低,特别是视觉能力和听觉能力下降,从而造成对方位判别困难。因此,设计上要充分运用视觉、听觉、触觉的手段给予鲜明的标志示意和悦耳的音响提提高老人活动空间的导向性和识别性[4]。如:在需要有色彩变化的地方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因为这些颜色最容易被察觉,而蓝色、绿色和紫色由于眼球水晶体中存在的黄斑起了过滤作用而不易被察觉。

3.5可休息性

可休息性即提供一定的坐息空间。坐息空间可设置在大树下、公共建筑的廊檐下等地方,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充足的阳光,但不宜设在风口。要形成户外空间的连续休息点,以供老人休息、观赏、聊天用。此外,绿地中坐息空间的设计应有意识满足私密性要求。环境心 理学 认为人的活动具有领域性。尤其是老年人,在他们静坐或聊天时,喜欢停留在视觉开阔而本身以又不引人注目和影响 交通 的地方[5]。

3.6保健性

老人活动空间的植物景观设计除了利用孤植、丛植、群植,乔、灌、草结合等植物造景创造出繁花似锦、绿树成荫、芳草宜人的层次丰富的植物景观外,还应根据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创造一个养生保健型的生态群落环境,不但可以缓解生理及心理的压力,而且植物所释放的负离子和抗生素还能提高对疾病的免疫力。在植物选择上,要适地植树,避免种植带刺或根茎易露出地面的植物,以免形成障碍。

3.7无障碍设计

老年人因为生理和心理变化,自身特殊需求与现实的环境时常产生距离,正常人可以使用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可能成为障碍。通过对室外空间进行无障碍设计弥补老年人的自信心,以维护和锻炼老年人尚存的生活能力。如:绿地道路应方便老年人通行和使用,设计中应尽量少采用台阶,使用坡度适宜的坡道加以解决;园路和活动场地应采用防滑材料或进行防滑处理[6]。

4结语

我国正在迎来老龄化社会的高峰,在街头绿地的规划设计中,应充分弥补老年人减退和丧失的各种机能,改善老年人的健康状态,从而创造出适合老年人的园林环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5 参考 文献

[1] 蒋正华.

第五篇 浅析法治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_农林学论文

摘要: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重要的实践问题。本文从法治的视角探讨了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揭示了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指出和谐社会是法治建设的目标,而法治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与保障。 

关键词:法治;;和谐社会;保障 

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确立为我国在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升华,是对党执政规律、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体现了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时代和当代中国实践发展的要求。同志在诠释和谐社会的内容时,把法治放到了首要位置,因为和谐社会与法治关系最为密切,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法治建设。 

一、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都具有法治的属性,“法治”是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公平正义”是社会规则与个人能力的和谐,“诚信友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充满活力”是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安定有序”是公民的行为方式与社会秩序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生产、生活、生态良性互动的和谐。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无论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还是公共权力与个利的和谐关系,都必然会表现为一定的法律关系。wWw.0519news.cOM从这一意义上说,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 

二、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无一不与法治具有密切的联系,并且需要通过法治的路径而得以最终实现。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实现的根本保障。和谐社会实质上是化、法治化的社会,要实现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大力发展,就必须贯彻当家作主的原则,从法律制度上保证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坚持执政,依法执政,才能切实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弘扬法治建设的价值和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走向和法治的过程中,逐步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引导各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参与其中,使群众在这一过程上形成新的和谐关系。 

公平正义是和谐的内在特征,而法治是实现公平正义最重要的途径。社会各方面利益得到合理分配,内部和外部各种矛盾得到正确处理,既得利益得到有力保护,使大多数成员都能享受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维护和弘扬。而公平正义本身就是法治追求的永恒目标,加强法治建设,使权力受到法治的约束,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能确保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为追求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和谐社会的特征之一诚信友爱,也是现代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实现不能仅仅依靠于人们的自发自觉,还需要有制度化的鼓励和引导机制协同合作方可实现。我国在民法中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对于维护交易安全,维持社会秩序有很大的意义。通过法律一方面鼓励和支持诚信友爱的行为给人们一种引导,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来规范种种不诚实信用的行为,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成员诚信、友爱互相信任的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必然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充满活力的社会需要法制来疏导和规整。社会活力是历史进步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增长的保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充满活力,往往以社会科技、经济的进步和发展为前提,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发展的社会,发展意味着疏导,法治就为这些冲突的解决提供了制度化正规化的途径。因此社会要充满活力就需要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建立良好的法治可以营造良性的竞争,实现和谐的社会环境,激发和保护社会活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安定有序的实现更需要完善的法治作为保障,不仅需要刑法打击犯罪,维护秩序。还需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实施从根源上阻止犯罪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法律可以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恩格斯说:“在社会发展的某一个很早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是适应经济秩序的需要,维持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和谐社会最朴素的特征,曾经一度遭到严重破坏,现在必须通过法的介入来逐渐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远古时代是不自觉实现的,在科学技术和经济高度发展,人的欲望极度膨胀的今天,这种最古老、最朴素的和谐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才能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在利益的驱动下,人性常常是脆弱的。因此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控制人们违背环境的保护、资源的节约均需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去控制、规范人们的行为,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互动。 

三、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法治制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法治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它可以为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公平、塑造诚信友爱的社会精神氛围创造一种基本的制度环境。现代社会关系主要依赖法律调整的社会需求,决定了和谐社会只能建立于法治基础之上。只有当法律至上的权威得到确立、法律本身符合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要求,也就是说,只有实现了实质法治,才能顺理成章地实现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要依靠法律制度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来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引导全社会的公民遵守这个法律,维护和谐的气氛。所以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离不开法制的支撑。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一)法治观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 

公民良好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法治观念是和谐社会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想问题、办事情,处理各种关系和矛盾,首先要有法治观念,要有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实践证明,公民法治观念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的发展程度。如果公民的法治观念淡薄,再健全的法制也是形同虚设。相反,如果公民的法治观念强,就在相当大程度上减少了法盲违法的现象。法治观念是公民遵守法律、维律、监督法律实施的认识前提,其在社会秩序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保持等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良好的法治观念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最广泛的法律意识基础和最广泛的思想认识保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和意识准备。 

(二)完善的法律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化依据 

法治意义的法律是和谐社会的制度蓝图。和谐社会是社会的理想状态。只有将这种理想状态转化成为了若干具体而完备的法律规范,构成一系列法律制度,进而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谐社会才获得了自己的制度根据。可以认为法治状态中的法律制度是和谐社会制度设计的法律化。在法治状态之下,完备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为社会提供了最明确的行为规则和规则体系。良好的立法为人们严格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化的根据。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设计蕴涵着和谐社会的理想。从整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角度上看,地区与地区之间难免会有冲突产生;农村与城市之间也会发生某种利益的冲突;国家机关与群众之间也还会有种种矛盾。从具体的社会生活来看,人与人之间还会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都需要通过立法的利益分配与利益调整来加以平衡。法律对社会利益的划分和调整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是利益分配与调整的制度基础。法律对于各种矛盾解决的制度设计,实际上也蕴涵着对于和谐图景的制度设计。  (三)公正执法、公平司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仅有制定良好的法律是不够的,如果法律不能有效实施,就难以发挥定分止争、监督、保障权利的作用。在以法治为主要特征和谐社会建设中,无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诚友爱的倡导,还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建立,都赖于国家机关通过运作公共权力来实现。在这个程中,如果执法和司法行为得当,就能够维护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有于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建立,从而有利于和谐会的构建。如果运作不当,则有可能出现相反的效果,导致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和社会关系的不和谐。因为和谐社会必然是社会矛盾最小最少的社会。法治完备状态下的社会运行机制对于社会和谐来说是恒久而有效的保障。而公正执法为社会运行机制的正常运转提供基本保障。社会矛盾始终会存在,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中始终存在的重要任务。正如所言:“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是主义的一个基本道理。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一整套科学的纠纷解决机制。一个良好的秩序其实不是没有矛盾的秩序,而是一个有着良好的矛盾解决机制的秩序。法律的重要使命就是裁判纠纷,化解矛盾。在法治状态之下,依法裁判纠纷,直接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使己经产生的社会纷争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使不和谐的社会状态归于和谐。从解决矛盾意义上讲,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谐社会需要长期维护,既要使新的矛盾少于发生,又要使己有的矛盾及时化解。法治正是在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这两个方面为长期和谐提供支持,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力量,随时发挥着重要作用。法治对于和谐社会来说是伴随始终的。即使是到了人类最美好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时代,法律也许没有了,但是由法律转化而成的社会规范照样需要;由法治转化形成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依然存在。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始终是社会发展过程所必须的。可以说和谐社会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法治或类似法治的规则之治作为保障。 

(四)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无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弘扬,鼓励劳动创造环境的形成,还是安定有序秩序的建立,都有赖于以公共财政为基础,以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通过运作国家组织的权力去实现。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的权力及其运作。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伤人亦可自伤。权力运用得当,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弘扬有利于鼓励劳动创造的环境的形成,有利于安定有序的秩序的建立,因而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是,如果权力运作不当,则有可能出现相反的结果,正如英国官丹宁所说:“社会保护本身不受犯罪分子危害的手段一旦被滥用,任何都要甘拜下风”。因此在加强法治建设过程中,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非常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的利益免受侵害,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必要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加强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是在中国党领导下中国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是党在主义指导下结合中国建设实际,根据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新要求做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概括,是对主义国家学说和社会建设理论的新发展。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这标志我们党和国家对和法治重要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现状仍然问题重重,推进和加强法治建设的过程充满艰难险阻,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克服,但是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明确的,前景是光明的,加强法治建设也是不可动摇的,因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我们别无捷径可以选择,只能毫不动摇地脚踏实地地走下去。 

参考文献 

[1]陈小平.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j].贵州法学,20xx,(4). 

[2]刘茜.论构建和谐法治[j].党政干部,20xx,(11). 

[3]刘维林.30年来依法与实践的发展[j].当代主义研究,20xx,(1). 

[4]王家福、李步云等.论依法治国[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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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wan.cn/mianfeilunwen/shehuilunwen/3751.html

《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的需求分析_农林学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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