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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张力与挣扎 试析基变视角的农村社会工作_农村研究论文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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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是指个体或者团体提升自身能力的建设工作,能力建设一直是地方政府建设的核心问题。

农村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人群聚居地。农村是相对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生活节奏慢,生活压力相对于城市较小。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村庄的张力与挣扎 试析基变视角的农村社会工作_农村研究论文假若你对这文章感觉哪里不好,也可以上传分享给大家!

村庄的张力与挣扎 试析基变视角的农村社会工作_农村研究论文 第一篇

论文摘要:后税费时期,中国农村发展面对的“张力”是村民处理权力关系时在国家一社会层面所呈现的“非正式规则”机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种张力出现了新特点,并具有双重作用。面对的“挣扎”是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新型贫困”。针对村庄发展的张力与挣扎,倡导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把村民看作农村发展的主体,以内源发展能力建设为核心,消除新型贫困,改善干群关系。当然,基变社会工作还只是一种视角、一个框架,还不能称为一种理论、不能建立一种具体的模式,只是初步的探索。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工作;张力;挣扎;基变社会工作;“基变”

在我国,“三农”问题正如李昌平所言,“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llj。面对严峻的形势,20xx年以来,一号文件连续七年聚焦“三农”问题,学术界更给予了大量的关注。然而,可否运用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理论视角观察“三农”问题,可否使用社会工作的独特方法和技巧介入“三农”问题,尤其是对后税费时期出现的农村问题的历史脉络和现实情境深人,为“三农”研究和农村发展贡献智慧,为解决中国农村问题提供一种新思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通过对农村社区进行调查,探究了村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张力与挣扎,然后运用基变社会工作研究框架和思路,在优势和基变视角下,发现及重新肯定村民能力、天赋、智慧、求生技能及志向,以及社区的共同财产和资源,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激发个人的乐观情绪、希望和动机,改变其原有社会生活的根基或基础,使当地民众成为农村发展的真正主体,以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工作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目的。wWw.0519news.COM在新农村建设中,运用基变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尝试介入农村社区问题,特别是在后税费时期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张力与挣扎,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也是需要实践的行动领域。

一、基变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一个研究框架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基变社会工作不仅进一步张扬了社会工作的本质,即社会工作既是一种实践,又是一种道德实践,而且创造了一种社会工作的新型方法途径。其超越了传统的以纠正或矫正问题为导向的社会工作方法倾向,走出了“修修补补的守成或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工作”的困境。

“基变”的含义是指从基本上改变某些人受政策或行动所揭示或者激发个人及社会生活的根基或基础。基变社会工作是指从社会结构上更加清晰地理解生活世界,并形成一套精密的哲学,籍此付诸行动,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因此,基变社会工作不是一个实施领域和技巧,而是一种与传统社会工作对立的途径,是一种理念。与相对于传统的社会工作,基变社会工作强调对人的解放,主张解放性,要求社会工作者帮助工作对象提升自尊,动员工作对象依靠自己的力量(天才、知识、能力和资源)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标和愿望。因此,基变社会工作强调发展应重视能力建设,换言之,就是将工作对象视为积极的能动主体,通过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使“他们的声音被听到,需要得到满足,不公平受到重视,从而实现他们的梦想”。

在农村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如果仍然将农村问题归结为诸如农村人口素质低下(教育落后等)、自然资源匾乏(耕地不足等)、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等)、农业技术落后(传统耕作等)等因素上,就会将服务对象问题化,对服务对象“具有蚕食效应,重复的次数多了之后,就改变了案主自己对自己的看法和周围人对他们的看法。长远来看,这些变化融入了个人对他们的自我认同(越来越没有自信心)”。而以基变社会工作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把村民定位拥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群体,尊重他们具有的乡土知识和技能,认为发展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在这里,能力建设是一种对待生活和发展的态度、培育批判精神的过程,而不只是学习先进地区的技术,它深深的根植于社区文化和地方性知识中。通过增强村庄中人们的能力,社会工作者和村民的共同努力解决社区问题,而不是仅仅依赖的拨款、救济、单纯的技术移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外源性措施。

“一般来说社区的能力存在于人们所掌握的知识、技术、物质财富、价值观和他们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生活信念与目的追求中,它表现为人们利用各种资源服务于个体目的的能力”。而张和清认为有两种能力需要我们注意:一是在现代变迁和主流知识的建构中被逐步消解的村民本身就有的潜能和地方性知识;二是在现有能力基础之上建设新的能力。因此,在能力建设过程中需要把参与式发展的理念融入社区发展,充分发挥村人翁的精神,让他们主动参与社区事务,让他们自主决定自己需要做哪些事情,社会工作者只是资源的协调者、策动者、社会支持网络、联系人而不是要“亲自”为他们做事情。这样有助于村民更好的解决问题。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切忌把参与式理念仅仅作为一种搜集讯息、记录图象和的工具,导致对培训手册的照本宣科。

此外,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并不是说社区能力建设在孤立的环境中发展,绝对排斥外来的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也要注意内源与外源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能力建设要求必须与村民“同行”,既不能摆出“专家”的架子,也不能刻意“矮化”自己。当然,能力建设有可能走向其反面一一依赖,所以社会工作者如何恰当的退出也需要认真的思考。

总之,基变社会工作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关键是村动地参与农村事务,强调发展中核心是能力的发展,并通过社区能力建设为社区发展培育内源动力,这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后税费时期农村发展的张力与挣扎

“张力”一词原本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意指受到拉力作用时,物体内部任一截面两侧存在的相互牵引的力量,这里“张力”指有机整体中矛盾冲突而又平和共处和相互构成的辩证关系。“挣扎”意指用力在夹缝中生存。笔者用这两个概念来说明后税费时期我国农村发展的现实状况。在免征农业税后,农民与基层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世界”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农村居民与基层的互动多以“非正式运作”代替正式制度、关系的运作;二是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新型贫困”,即以贫富之间财富占有悬殊和收入差别不断扩大为特征的“丰裕中的贫困”发展起来。由此看来,中国农村发展面对的张力是村民处理权力关系时在国家一社会层面所呈现的“非正式规则”机制,面对的挣扎是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新型贫困”。其中蕴含的是权力关系和农村发展是中国农村社会工作面对的核心问题。

(一)村庄发展的张力:非正式运作机制

“非正式运作”的运用使得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得到认可,特别是获得了与国家的对话权。在正式的制度框架范围之外存在的非正式运作的方式,使得社会政策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地扭曲、变形,使得铁板一块的格局不复存在。面对硬性的正式社会关系与制度,农村社会中的人们总是能运用各种策略——逃避、变通、宣泄、退出、表达等使问题得以解决。在正式制度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他们在架空既有的制度安排,而用“非正式运作”代替正式制度、关系的运作。据笔者在l村的调查发现,现在的农村居民经常会运用一些非正式运作机制来“对抗”的政策,和管理部门进行博弈。

l村集位于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百年老集,逢农历二、七为集。周围农村社区居民大都会利用逢集的时间该集市赶集。l村集市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规定因管理开支等需要,需要对经营业主(大多为周边农村社区居民)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摊位管理费、卫生费等),收取的标准是每个摊位(2m)600季度,但是,这一收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笔者在对l村集市100位经营业主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管理部门人员不是按照实际测量的摊位进行管理,而是估计一个约数,经营业主有时也”谎报”摊位面积。对于相同的摊位面积,有些经营业主缴纳600季度,还有的缴纳400元/季度,更有甚者不用缴纳费用的,很多经营业主向笔者反映了这一情况。此外,许多小摊位的经营者按集缴纳管理费,摊位管理费为10集,卫生费为l0元/集,而拥有大摊位的管理者通常按照按年缴纳的方式缴纳管理费,即使摊位面积相同的所缴纳的管理费用也不同,其中在我们调查的100位经营者中,有25位经营者的摊位长度为4m,但是,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每年缴纳的管理费不尽相同,最多的缴纳4800年,最少的缴纳3500年,相差1300元。在访谈中,笔者也了解到一些小摊位的经营者往往采用偷费、漏费的方式“对抗”管理人员的收费,这一策略往往也起到所谓“较好”的效果,有时,基层管理人员也会利用一些变通的手法使政策得以落实。在这个过程中,的政策被“架空”了。

作为经营业主的村民之所以能够“变弱为强”居于局部强势,是因为他们恰到好处地运用了两件“武器”:一是村民的法不责众、竞相攀比的“搭便车”心理和行为。用耍无赖的方式牺牲自己的脸面来诱导社会的同情,最终造成基层对行为的默认。二是以“弱者的武器”无视社会的规则,公开的违规表达弱者对社会游戏规则的不合作。这些非正式规则机制使得原本在“乡政村治”下代表国家的管理部门干部和代表个人的农民间的干群关系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方面使得乡村社会不再是一潭死水,具有了发展的活力与空间,另一方面,也往往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国家合法性在乡村出现危机,对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很大的侵蚀作用。

(二)村庄发展的挣扎:新型贫困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许多农村已完成了从”糊口经济”到叫勿质的丰裕”的转变,然而在现代化的里,农村是先进地区行使文化霸权的对象,他们通常用自己的话语体系去解构农村的文化和价值观,村民只能是发展的客体,而不能是主体,在各种原因下,大量农村出现“丰裕中的贫困”。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农村的新型贫困。这种忽视农业市场信息的畅通、农村社会资源与支持网络的建立、政策的执行中的公正、农村生活价值观发扬和继承,单纯的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语境中发展经济的路子最终还是把现代化、发展主义当做“指路明灯”,当作人类唯一可以拥有未来的方式。但是其最终结果只能是一种“幻象”。

以社会政策的执行偏差为例,笔者在l村的探访发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是造成农村新型贫困的部分根源。例如在大型项目征地补偿中,强调征地时应保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但事实上,村民完全不可能与开发商或征地的讨价还价。在征地过程中,基层拥有最终处置权,他们不需要给农民赔偿,只需补偿,补偿多少还要取决于基层的仁慈程度。l村原来的部分土地被某大学征用,后来又修铁路、高速公路都是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突然通知的。最后村民在每亩1.6万元的补偿后,却无依无靠的被抛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村民没有技能和权力,要以区区几万元作为重新置业的原始资本显然不足。笔者在l村随机抽取了200人作为调查对象,获取了村民人均收入分布情况(见附表)。

从附表可见,l村村民大多属于中低收入。近几年,l村人均收入比以前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慢慢致富,而是趋向新型贫困。

此外,农业税的免除,使得基层少了一项重要的“收入”,为了发展经济和上级领导对基层领导的评价,他们只好在一些农村社区大搞产业结构调整,在l村,乡为了让村民改换种植作物,于是,带领村民小组长和文书外出参观,给农民补贴。在这样的引导下,村民纷纷改换了种植作物却因种子、化肥、农药的不断涨价和规模种植后价格波动最终“折本”。虽然,也有为农民增收、增产的愿望,但在市场化浪潮中却事与愿违,损害了农民利益。在这里,过多的干预农村事务,扮演“仁慈的家长”,造成另一种贫困现象:农民对的依赖。而作为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却被忽略了。由此可见,在新型贫困形态中,发展主义及贫穷落后的身份文化建构造成村民生计和身份的双重危机。

三、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与路径

农村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切人点。笔者倡导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提出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路径选择,以期对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有所启示。

(一)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

第一,农村社会工作不等于发展工作,单纯的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语境中发展经济的路子最终还是把现代化、发展主义当做“指路明灯”,当作人类唯一可以拥有未来的方式。但是其最终结果只能是一种“幻象”。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强调内源发展为核心,依赖本社区的文化脉络、内部的知识、资源等来进行社区发展,把村民定位拥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群体,尊重他们具有的乡土知识和技能,强调发展的主体是村民。

第二,看待农村问题要摒弃缺乏视角,而采用优势视角下的资产评估与建设。评估村民的资产和关系网络有哪些?他(她)们能够提供哪些资源?强调能力建设,了解农村社区居民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建设以及怎样建设。因此,需要把参与式发展理念融入社区发展中,通过社区能力建设为社区发展培育内源动力,这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基层部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容易造成农村中非正式运作机制和新型贫困的出现,往往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农村社区居民趋向贫困。因此,需要注意,在制定农村政策时,一定要充分对农村的经济、、文化等状况充分调研,了解农村历史脉络和现实情境基础之上,并且需民众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中;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多方的监督评价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农民得到实惠。

(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路径选择

第一,城乡统筹发展。“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而应站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这样才能为农村社会工作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繁荣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新型农民,依靠科技、知识致富,谨防新型贫困的发生。

第三,完善村庄治理结构。只有民众自组织力的提升才能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内源动力,村庄的善治有着密切关系,要强化村内制度的落实,形成良好的干群关系,为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试论土地流转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影响机制分析_农村研究论文 第二篇

论文摘要:农村土地的价值既具有经济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土地价值的这种二重性使土地对农民的效用表现为多重性。随着土地流转的出现和其规模的扩大,基于土地价值二重性基础上的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天然联系正在发生着变化,其重要表现就是土地对农民效用的重构。本文正是基于土地价值二重性这一微观基础,具体了土地多重效用的宏观表现.及引起土地效用结构改变的因素,并就土地效用重构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土地流转;价值;效用;机制;

引言

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长期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生养死葬的根基,特别是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农村地区,土地几乎承担了对农民的全部保障功能。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在市场、政策和资本等的共同推动下,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流转。在很多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民就业多样化,收人多元化,对土地的依靠也呈现出减弱趋势。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减弱,经济生产和投资的效用增强,这使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发送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表面上看.在土地对农民效用的结构性变化中,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经历从强到弱的变化,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受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这种变化还在不断波动。但从深层次上讲.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变化并不是偶然的,在于它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般说来,土地和农民之间的效用关系是由土地价值的二重性决定的,由土地对农民多重效用结构的内部失衡所引起的。是土地对农民多重效用结构重新构造的一个结果。Www.0519news.coM

1.土地价值的二重性

土地的价值不是单一的,从微观上讲,土地的价值具有二重性。土地的价值既具有经济性也具有社会性。一方面,土地能够进行经济产出,土地的价值具有经济属性。也就是说,通过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的结合,土地能够进行生产,创造产品。这些都表现了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土地的用途、位置、土地产出、经营方式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土地经济价值的变化,这也是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变化的重要诱因。以土地的用途为例,商业用地的经济价值高,农业用地的经济价值低。在土地经营方式上.一些新的经营方式可能会更大地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譬如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土地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的激发。另一方面,土地具有养育功能、承载功能和保障功能。它既可以作为居民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等,也可以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必需品。同时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可以说,土地的保障、养育和承载功能集中体现了土地的社会价值。

1.1土地两种价值的关系

在经济条件、农业技术、社会制度一定的情况下,土地的两种价值既表现为性质上的统一性。又表现为数量上的对立性。二者统一于土地的价值之中,同时又因为量的对立性及不均衡性的出现推动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发生变化。具体说,这两种土地价值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土地的经济价值决定了土地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是实现土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土地在提供了粮食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生存保障。这些都取决于土地的经济产出。土地的社会价值依赖于土地的经济价值。如果没有足够和有效的产出或不能进行产出,土地的社会价值便失去了依托的根基。

其次,土地的社会价值影响土地的经济价值。土地的社会价值中最主要的是农业用地为社会提供粮食以确保社会稳定的价值和对农民就业、生存保障的价值。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60%以上,农要依靠土地获取就业和生存保障。土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这些人提供基本的生存需求。如果土地的这种社会价值得不到认可或重视就会影响到土地的经济价值的发挥。建国以来,我国通过不断调整土地制度来维护社会稳定,激发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反过来,一些不当的土地政策则也起到相反的作用。这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也都说明土地的社会价值如果得不到重视就会影响到土地经济价值的发挥。

2.土地效用的多重性

土地的价值的二重性在宏观上表现为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可以说,这种多重效用是土地价值属性的宏观表现。具体说土地对农民的主要效应包括经济收益效用、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保障效用和潜在的升值效用。

土地的经济效用就是通过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而获取收益所带来的效用。当前的实现途径呈现出多样性,一方面农民可以自己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可以把土地租给别人,收取一定的租金。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取收益。因此无论是自己经营还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些都可以使土地的经济收益得到实现。

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可以从这样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农民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来自土地,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二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民所享有的各项保障只能通过土地来实现。实际上土地承担了社会保障的部分甚至全部功能。

此外.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具有大幅升值的潜能.这些也对农民产生一定效用。

不同土地效用的重要性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这其中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譬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土地的产权性质不同,其对农民的效用就不同。在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缺少商品流通,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价值更为人们所重视.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就是保障生活。当今,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土地的属性不再是单纯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人们的更多重视,在~些产权形式下,土地成为了一种商品,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流通和交换,而且土地的经济价值带给土地的宏观效用也在不断增大,成为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 从土地功能的变迁看,土地对农民的效用格局总是会经历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形成新的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期内土地的多重效用具有内部均衡性。同时,这种内部均衡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外部环境出现变化时,原有的均衡被打破,土地的效用格局就会发生变化,最终达成新的效用均衡,形成新的效用格局。经济发展水平对土地经济生产效用的影响也非常直观,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他们的生、老、病、死都依赖着土地。土地更多地承担起了保障功能,社会效用突出。相反,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有机会在非农产业上取得收入,对土地的依赖较少。因此。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带来土地效用结构的变化。但过于强调或不合时宜地强调某一种效用的重要性都会影响到土地整体效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新的效用结构。甚至产生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3.影响土地效用发生改变的因素

3.1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替代效用,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化解、预防贫困以及社会威胁,维护人格尊严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并加入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权也已经成为一项基本,被多国写入其----法。我国在1954年公布的第一部----法就确认了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从的思想上来考量社会保障,它就应该具有全民性、普遍性的特征。农民享有社会保障,纳入到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公民权利的体现。这也表明,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已经形成了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刚性替代效应。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三方出资模式中,国家财政的稳定支持使社会保障在抵御社会风险上的优势不断显现。它避免了土地保障的不稳定性,甚至可以化解因自然灾害对土地经济生产功能破坏带来的风险,也可避免因农民劳动能力减退或丧失所引起的经济来源断裂.特别是在一些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参加社会保障的优势会更加明显。因此,社会保障的优越性也会影响人们对土地保障的选择。使社会保障在保障效果上对土地保障产生柔性替代效应。

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替代效应不断增强,而且这种替代作用越强,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就越低。在农民所面临风险更多地被社会所承担和化解的时候.土地的所承担生活保障功能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时土地的经济效用就会变得更加,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就会更加突出。在土地摆脱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多地用来进行经济生产的时候,土地也就具有了创造更大经济价值的条件,从而具备了流转的可能。因此,从大的发展背景来看.土地的经济生产与农民保障正在经历着一个从结合到分化的过程.功能也逐渐从合二为一到各司其职。

3.2土地保障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化

进人工业社会以后,随着风险走出家庭,演变为社会风险,土地在抵抗风险上的作用已经不如从前。越来越多的风险已经超出了家庭的承担能力。在多种多样的社会风险中,土地所能具有的这些功能在应对各种风险方面已经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

3.3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

在农业社会、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是不容置疑的。农民没了土地,就缺少了生存的基础。但在工业社会里,土地的经济价值得到了提升,所带给农民的经济效用也远远超过了其带给农民的保障效用。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民非农就业的机会增加,非农收占农民纯收人的比例提高,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也在减小。与此同时.土地带给农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用却不断增加。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批年轻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离土离乡的生活方式也使土地的经济产出下降、保障功能弱化。

社会保障权的普及、认可,土地保障在应对社会风险能力上的不足,以及城市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土地经济价值的提升等都为农村土地的流转创造了条件和机会。尤其是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郊区,随着外部资本涌入。土地经济价值的开发,使土地原有的多重效用格局被打破。但就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程度和土地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程度而言。土地新的多重效用格局尚未形成。在土地出现流转,土地经济效用实现的过程中,土地的经济效用挤占,甚至排斥其他效用,特别是对土地保障效用的空间挤占。使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遭到破坏,但新的保障体系又没能及时跟上。因此,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的断裂、新保障建设的滞后给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

从根本上说,当前农村土地的流动性加强,土地自我保障功能弱化是以市场经济发展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为诱因,以土地价值在量上的失衡为动力.在宏观上表现为土地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以及效用格局的重新构造。其中,土地的经济效用、保障效用、升值效用等对农民的重要性发生变化。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土地的经济效用对农民和市场的重要性不断加大,而土地的保障效用的重要性则减弱。这种变化对农村原有的保障体系形成了冲击。特别是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即新保障体系未建立,老保障体系出现衰退,制度裂隙扩大。整个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出现了青黄不接的情况。

当然.这些影响并不是完全消极的影响,而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看到土地出现流转,土地经济效用得到开发对现有农村保障体系的冲击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与保障功能分化在促进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推动制度化社会保障建设上的积极作用。

总的来说。在土地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持续影响过程中,土地流转就是一剂“催化剂”,它在加速农村土地效用重构,也在加速农村保障体系的重构。

试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创新和挑战_农村研究论文 第三篇

论文摘要:普惠式新农保的推出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衣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新农村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本文将深入阐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进行的理念和制度创新,同时对新农保目前面临的筹资、基金管理、与相关制度的衔接等制度难题也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筹资  基金管理  制度衔接

20xx年6月,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提出今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随后在8月份召开的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由国家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并由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以实现”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进入了一个需要将基金投资管理作为制度建设重要任务的新阶段。因此需要在研究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以投资国债为主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政策和办法,促进资本的形成和责任的延伸,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可以说是彻底改写了我国几千年农民养老的历史传统,普惠式新农保的推出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www.0519news.cOm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首先,与传统农保倡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理念不同,新农保试点提出了”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这意味着新农保制度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到了当前中国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对家庭保障方式的负面影响。

其次,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强调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责任,这是新农保最大的亮点。尽管目前农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还比较低,但在很多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这笔养老金对一个老年人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同时,这笔支出也在财政承受范围内,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再次,新农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补助来形成利益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支付意愿与支付能力,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收入水平高低差异较大相适应,新农保坚持自愿原则,农民根据家庭条件、个人判断来决定是否参加:缴费数额、支付标准都有弹性,缴费标准划分为多个档次,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向上或向下增设缴费标准,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效率与公平相统一。”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应以城郊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可选择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和集体经济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的大中城市率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累经验,也为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换、融合提供实践经验。 最后,与传统农保基金集权管理方式不同,新农保试点吸收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农保基金管理中的制度性缺陷。

筹资问题是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大障碍。如何保证地方财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充分安排资金对农民养老缴费进行补贴,将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现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还是吃饭财政,入不敷出,对新农保的补贴很难兑现。一些专家建议用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利润及增值减持等反哺农民,但要落到实处并不容易。与筹资问题息息相关的是基金管理问题。当前,新农保基金大多由县级保障部门存到银行,由于利率偏低加上通货膨胀的压力,必然会出现贬值现象。为了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必须创新基金营运模式,才能真正发挥”新农保”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功能。创新基金营运模式必须在确保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必须有完善的法律程序和监督体系;考虑到县级在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约,可以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省级部门或国家有关机关营运,由其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除存入银行外,新农保基金还可以购买债券、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或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由承担最终兜底担保,以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

另外,新农保规定,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这对于不注重孝道的子女来说,可能做不到,甚至还可能造成家庭关系紧张,增加了新农保的执行成本。因此其实没有必要对子女参保缴费进行强制性规定,这样一方面可以使有这方面需求的老人得到必要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有时间让年轻农民转变观点,慢慢接受新农保。给农村老人发养老金,边际效益会大大高于其他支农形式,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其他作用,包括对后代子女教育、农村内需的启动等都会有大的帮助。

新农保所进行的制度以上种种创新固然值得称道,但我们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农保制度过程中面临或将要面临的各种现实和潜在的挑战,认识到实施新农保制度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新农保与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问题尚需各相关部门尽快相关配套规定。新农保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实质上是解决人口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以及职业之间流动所产生的问题,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实质上是新制度如何增强失去传统保障形式的特殊群体的保障问题,这两个衔接问题在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农村社会组织人力资源优化研究_农村研究论文 第四篇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组织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阐述了农村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了组织在发展中人力资源方面的困境,并从建立用人机制和完善留人机制两个维度为农村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优化提出建议。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用人机制;留人机制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农村社会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其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尤其是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生活等的和谐发展起着长足的促进作用。然而农村社会组织在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的致命瓶颈,这不仅会导致在摸索中前进的农村社会组织走向衰亡,也会对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的长足发展,使之为建设贡献力量,是保证我国农村社会大步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1农村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社会的发展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维护农村社区利益方面,农民通过农村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表达其合法利益,加大了其得到和社会的有效关注程度;在服务群众,扶贫济困方面,为偏远和落后农村提供急需的社会基本服务和公益供给,积极参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建设,帮助农民解决上学难、看病难等实际问题,比如农村的教育基金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立希望小学,解决部分贫困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培训农村教师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等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在农村经济建设方面,推动了农村科技进步和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例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它们实现了农民小作坊式的家庭生产与统一大市场的对接,帮助农民实现其生产利润,并且发挥懂技术、熟悉市场的农村专业大户的带动作用,直接带动农户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有针对性的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了农村科学技术的进步;在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农村社会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作用都极大地培养了农村社区的信任文化,积累了农村社区社会资本,维护了农村社区和经济的繁荣与稳定,促进了农村社区的发展,为更好解决“三农”问题与农村社区建设问题提供了支持。www.0519news.COm农村社会组织可以说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社会和谐建设中一支重要载体。

2农村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的困境

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就必须由、优秀的人员来从事农村社会组织的工作,然而,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拟成长中的组织,在人力资源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2.1招聘不到合适的人才

农村社会组织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性质决定了组织的工作范围具有广泛性,包括与农村、农业、农民相关的多种内容,且组织的自愿性又决定了组织的宽口径的进入机制,因此,农村非组织的人员招聘目标非常的广泛,且很多并没有严格的要求,这就直接导致了组织不能够真正招收到真正合适组织发展需要的员工。

2.2留不住人才

农村社会组织大多是以项目的方式运作,其组织职位设置也是按照项目的进展而设置的,职位往往是随着项目的改变或结束而变迁或撤销,这样就使得农村社会组织的职位设置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缺乏完善的用人制度,使组织员工不能够很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流动性较大。最后由于我国的农村社会组织的资金以及筹款,大多使用于项目运作,用在行政性支出方面的少之又少,致使其不能够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水和待遇,一些优秀的尤其是专业型的人才就很难选择在这一行业和领域从事工作和研究。 3关于农村社会组织人力资源优化的几点建议

3.1完善组织用人机制

完善组织用人机制,必须保证组织发展所需的多元化人才以及组织人员的长效发展。包括组织人员的招聘和建立员工的职业规划。

3.1.1注重招聘的针对性,保证组织人才的多元化  我们应该优先考虑高校各个不同专业的毕业大学生,一方面他们具有组织发展所需的各方面专业知识,可以弥补农村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专业技术层面上人才的缺失与不足;另一方面,大学生普遍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拼搏进取的事业精神,并且他们又具有不同于老一辈组织成员的逻辑思维方式,这些都势必能够为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农村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掘农村本土精英人才,他们成长于农民群体当中,熟悉农村社会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模式,并且能够体会农民的切身感受,能够对农民产生同理心,是农民切身利的的代言人。有了他们的参与,农村社会组织更容易取得社区农民的信赖与拥护,工作开展起来就会更加灵活与畅通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农村社会资源,对地区内的高考落榜生、优秀个体户、等具有一定能力的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录取,并对他们进行培养纳入到农村社会组织的管理体系当中,打造农村人自己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这也将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3.1.2制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实现人力资源的长效发展  首先,农村社会组织应设计与组织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的组织岗位。在招聘之初以及工作过程中了解员工职业志向,发掘员工职业优势。采用“量体裁衣”的用人方式,因人设职,为其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实现员工工作能力与工作职位的匹配。其次,通过帮助员工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是实现组织人力资源长效发展机制是使组织发展延续的又一重要手段。职业生涯的本质就是人们的自我概念与外部环境的现实合为一体的过程。农村社会组织的成员之所以参加农村社会组织,多数是出于对本组织活动宗旨的赞同,对农村社会组织这份工作的热爱,并且希望在工作岗位上能有所发展,其个人职业理想与组织目标相一致。因此,建立“专才专用”的人才配置结构,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个不断成长以及挖掘其个人最大潜力和使其获得成功职业的机会,让各类人才在适合其发展的岗位上最大限度的发挥其能力,实现组织中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终实现人力资源的稳定与长效发展,实现组织发展力的延续。

3.2建立积极的留人机制

农村社会组织应注重对组织成员进行合理的激励措施;包括薪酬激励,政策激励、情感激励,来留住人才,保持组织人员的稳定性。

3.2.1建立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来源  参照农村社会组织所处地区的公务员工资确定组织成员工资标准。工资的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农村社会组织的奖励。这就需要具体的农村社会组织的奖励机制。对能够规范运作,并积极促进组织发展,对当地农村社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农村社会组织予以一定额度的奖励。这些奖励可纳入组织成员的行政开支中。不足部分则从组织自身运营活动所得中支付。这必须要求组织章程在明确组织非营利性的同时从会计角度把组织运营活动产生的收人出来,并将用于组织行政开支的部分资金严格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分录。

3.2.2制定政策,解决员工后顾之忧  切实考虑引进人才的子女教育、配偶工作、住房待遇、医疗社会保险等问题,并作出相关政策规定。例如:对自愿进入农村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其配偶及子女在就业、入学上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待遇。减轻农村社会组织员工的后顾之忧,实现其工作岗位上稳定发展。

3.2.3情感激励,建立组织忠诚度  情感管理是针对人的不同需求给予不同的人文关怀,从而达到有效沟通,以管理者的真挚感情挽留人才,在成员之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与坦诚相见的关系,经常交流各自的思想和观点,互相支持和帮助。为员工提供乐观,积极,宽松,包容的工作环境,营造充满创造力的组织氛围,这都会激发员工对组织的依赖和热爱,激发员工不断进取的信心,保持组织人力资源的稳定性,同时也会为组织带来更多的创新和发展。

关于土地流转背景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建设_农村研究论文 第五篇

论文摘要: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农民以土地作为生存的根本是一直未变的基本现状,农业生产仍然以自然经济为主导,再加上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土地在农村的保障功能又进一步强化。当前,土地流转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使得一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的保障功能,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如何将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与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建设

20xx年,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xx年1号文件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按市场经济规律从低效率项目向高效率项目转移,结果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则是指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将零散的生产要素适当集中,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使其规模、投入的产出量和商品都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从而提高土地整体产出效率。WWW.0519news.cOm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适度规模时才能达到农业生产效率的最大化。

1、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在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1土地流转总量不大。虽然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已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大部分地区都存在一种形式或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但从流转规模来看,无论是各种形式的流转量,还是所有形式的流转总量仍然不够大,这就使得土地流转制度能够真正发挥的作用大打折扣,这有违政策制定的初衷。

1.2自发流转为主,流转效益不高。目前农村流转面积中多是本村内部村民之间的零星流转,没有形成规模经营,流转效益并不高。由于缺乏政策的有效引导,土地多是在农民之间流转,只不过是变换了不同的使用者,往往还是以农业种植业为主,没有引入科技实现大规模经营,土地收益没有显著提高,土地附加值仍然很低,农民收入没有根本上的增加。

1.3土地流转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由于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又过于片面、笼统或是不够灵活,造成了不少农户用”口头协议”、私下自发流转的局面,这样一种流转交易没有明确规定流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而在现实中造成了不少的纠纷。

2、土地的保障职能

在我国,由于历史性的原因,国家用制度的方式界定了一部分人为”农民”的身份,造成了城乡二元结构这一特殊现象的存在,使农民失去了获得相关资源分配的权利,农民长期被排斥在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土地收入则成为农民维持最低生活需要和抵御生存风险的主要方式。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长期缺失,土地承担了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替代了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经营土地是他们获得经济收入、维持基本生存的主要手段,是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2.1最低生活保障职能。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同时也具有对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职能。虽然随着社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当前农民的谋生手段和就业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但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仍依赖于土地的产出,其提供的产出是农村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和应付生活风险的重要来源,可以说,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土地是他们保障自身最低生活水平的物质条件。

2_2养老保障职能。在我国,土地还兼有养老保障的功能。步入老龄的农民,如果他们自己还能进行劳动,”土地+劳动”就是他们的养老保障。在我国,受养儿防老的传统文化影响,农村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家庭养老,土地作为一种生产生活资料可以由子孙代为耕种,相应的,养老的重担也由子孙接过。此外,年迈农民也可以将土地转包出去以获得部分生活保障。

2_3就业保障职能。农民在土地上进行耕作本身就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在国家发展速度较快、就业机会较多、农民年轻力壮时,可以外出经商务工,农业仅仅作为一种副业:在国家发展速度较慢、就业机会较少甚至没有就业机会或是农民年迈体衰失去劳动能力,导致外来收入中断时,土地则可以赖以生存,可以说是提供了一种失业保障。

2.4其他保障功能。如医疗保障~mtl,理保障等。虽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但其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保障能力还有不足,农民的医疗负担仍然很重,”因病返贫”的现象依然存在。土地的实物保障可以节约农户的现金支出,农民可以将更多地现金收入用于医疗支出,从而相对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此外,由于自古以来的农耕思想的影响,土地还是农民的心理依靠,其拥有土地的满足感可以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3、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

土地流转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在政策的实施初期阶段,由于制度还不够完善,加上各地的实际情况的差异,土地流转在使得一部分农村居民失去了土地保障功能的同时也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予以协调保障,这部分农村居民就暂时处于一种保障的真空状态,这与政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对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乃至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国应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3.1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在完善传统的”五保”供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及范围,使更多的农村居民覆盖在这一制度之下,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另外,对于贫困农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也要有相应的政策覆盖,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3.2建立并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目前,已经试点建立起以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基本养老有了制度上的保障。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发展部平衡,加之农民群体正在快速分化,新农保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面覆盖,将全体农村居民覆盖在制度之下,降低了农民养老的自我需求,实现所有农民老有所养。

3_3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保障程度,使农村居民可以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使农村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解除农民患病后的后顾之忧。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提供最后的一道保障线,确保农村中贫困农民能够享受医疗保障,并防止部分农民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确保新农合制度真正的普遍惠及全体农民。

此外,在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在土地流转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给予科学的政策引导,不断创新土地流转制度,使其能够真正提高土地收益,使广大农村居民切实受益。另一方面,着重发展乡镇企业,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居民的非农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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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张力与挣扎 试析基变视角的农村社会工作_农村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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