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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制度十篇

2022-04-19

规章制度】导语,我们所欣赏的此篇文章共有28752文字,由李屏林细心修正后,发表于范万文网fwan.cn!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其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组织的成败兴衰。图书室制度十篇倘若你对此篇文章感觉哪里不好,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图书室制度 第一篇

一、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二、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三、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四、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五、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对现有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应及时报修。

七、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

图书室制度 第二篇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卡)借阅,出借量根据教育要求和提高流动量加以限制。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卡),借书证(目测)只限本人使用(可合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卡),交借书证本金30.00元,借书卡本金10元(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和1张借书卡,每张借书证(卡)每次只借一本图书,所借图书价超过借书证、卡价者,据图书价酌情交相应数量的押金,学生毕业时可凭借书证卡在财务出纳处退还本金,证、卡丢失本金不退。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套)罚款0.2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主管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取消户头证卡,证还借书证(卡),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重交款补办新证(卡),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中国财政制度对发展观的影响及“治本”建议_财政税收 第三篇

 内容提要:财政制度对于发展观有着关键性作用。传统的“物发展观”,以当时的“国家财政制度”为支撑。一度时期变异了的、以追求GDP和财政收入为基本特征的“物发展观”,以“转型财政制度”为支撑。公共财政制度是社会公众决定收支的财政制度,在社会公众的决定和约束下,财力只能遵循科学发展的要求合理使用。公共财政制度成为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性支撑条件。

关键词:公共财政制度,国家财政制度,科学发展观

所谓发展观,是国家和的一种执政理念和施政原则,它落实到各级及其官员的行动中,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财政是的分配行为,其活动直接体现了的意志,从而其财力安排就直接落实、支撑与强化了的发展观。因此,财政制度对于特定发展观的确立与存在,起着关键性作用。探讨发展观问题,从财政角度进行是非常必要的。

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对长达半个多世纪片面追求“物发展观”的否定,但至今没能真正使“物发展观”退出历史舞台。究其原因,根本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尚未受到根本否定,关键的是“国家财政制度”尚缺乏把握。要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制度的公共化改革,进而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这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一、“国家财政制度”支撑和保证了“发展观”的异化

“物发展观”是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即“以物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体现了该体制的本质性要求。“国家财政制度”作为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是国家以统一计划配置整个社会资源的财力手段。它在“物发展观”的形成和存在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一)“发展观”的异化

“发展观”的实质,是关于“人”应当如何发展的问题,是“人”试图作用和改变自己所处环境的基本看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人类实践的目标、政策及其手段等。它在现存的经济社会关系和制度约束下,形成或提出某种把握整个发展方向的观念和思想,并据此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去努力实现。

然而,“人”是一个综合体,发展观是社会成员整体意志的表现与结果。人们是在既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和制度约束下,去作用自然界和安排自己的经济社会活动的。这些关系和制度外在于人的主观意志,在它们的客观作用下可能产生违背“人”本性的异化结果。计划经济就是导致这种异化的体制环境。此时企业是国家的行政附属物,个人是企业的行政附属物,即社会公众实际上处于行政附庸的地位,而难以直接决定和支配自己的命运。于是,整个社会的发展由国家确定,“ 国家”的发展观占据了支配性地位。作为“官”,其价值由“官的成绩”即“政绩”来体现,而“政绩”又落实在经济增长上,易造成一味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占据支配地位。

(二)“国家财政制度”的作用

“国家财政制度”是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财政制度。所有的财政收入都来源于国营经济。企业经营收入就是国家的,而不是企业和个人的。财政取得收入的过程,就是“国家”对原本就属于自己但分散在各个企业的财力的集中,它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于是,怎么集中、集中多少,都由“国家”决定,企业和个人没有发言权。财政支出是“国家”在支配自己的资金,怎么用,用到何处,企业和个人也没发言权。相反,财政对于企业或个人的支出还表现为是国家的“恩赐”。整个财政活动都围绕意志,完全按照“国家”政策来安排。于是,“国家性”就成为当时财政制度典型和基本的特征。因此,当时的财政制度,就是“国家财政制度”。

对经济增长的一味追求,通过自身掌握的收入和支出来实现。此时财政的一收一支、一举一动,都必然也只能贯彻和执行“物发展观”。它具体通过以下制度安排来实现:

1.对农业、农民的影响是“物发展观”的基础

通过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形式,国家将农业创造的纯收入乃至部分简单再生产的成本,转移到工商企业的手中,直接表现为它们利润的增加并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投入到重工业领域。到197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即平均每人每天只有0.367元,农民的生活消费被限制在极低水准上。这种计划经济型原始积累直接建立于国家财政的基础之上,国家通过财政手段直接取走农民的收入,完成了筹集资金任务。

2.对城镇职工的影响是“物发展观”的根本

国家通过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单位”保障制度、消费品定量配给制度等,将城镇居民生活消费也维持在较低水准。当时个人月工资基本上只在30元或稍多的水准,大体只够衣和食消费,住房和医疗养老保险等是由国家通过单位提供的。这是一个几乎什么都要票证和定量配给的年代,各种消费品不仅紧缺而且质量低下。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即平均每人每天不到1元。它与农民极低的消费水准相联系,几乎全部社会成员的消费都维护在较低水准,而国家则尽可能集中了财力。这里其实是作为“老板”的国家与作为“雇员”的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关系,国家作为单一的“老板”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再加行力,劳动者个体在国家面前,显得极为渺小,而处于附属地位,只能接受国家的安排,根本不具备提出自己工资要求的能力。于是,当时增加工资被归结到是“财政拿出多少钱”的问题,工作和工资的获得甚至带有国家“恩赐”的性质。

3.对企业财力的全面集中是“物发展观”的核心

通过税收和利润上缴,在统收统支的企业利润分配制度配合下,全社会几乎所有的纯收入都集中在。在这里,国家为实现经济增长速度最大化目标,过多地集中了社会财力,不仅占有企业扩大再生产财力,而且还占有部分简单再生产财力,典型的是对企业基本折旧基金的集中。反过来,企业由财政投资建造,其流动资金由财政拨给,企业是否扩大,扩大多少,如何扩大,还是“关、停、并、转”,都由决定,其所需财力都来自财政拨款或财政审批。这种财政制度安排直接否定了企业的性,以国家为单位形成了一个大企业财务。从财力上直接确保了能够按自己的意愿去安排整个社会的发展事宜。

4.国家预算控制整个社会财力是“物发展观”的条件

当时预算内是基本和主要的财力,各单位、部门、地区的财力基本上都纳入预算,层层汇总到,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家预算。通过这种由说了算的“国家预算”,直接安排了各科层组织与企事业单位的收支活动,集中掌控了整个社会的财力,保证了国家能够不受约束地支配和运用全社会的财力。

5.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是“物发展观”的保证

财政体制是规范和界定各科层组织的收支活动,划分和确定它们财权财力的制度。计划经济下财政体制的实质是统收统支,即财权财力都集中在手中。1953至1980年近30年时间里,财政直接集中安排了9071.04亿元的支出,占同期财政总支出16524.64亿元的 54.89%。另一半的财政资金直接由地方支出。但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其收支项目与范围由确定,其收支计划指标由核定和下达,其收支纳入统一的国家预算。所以,地方直接进行的收支活动,也完全处于的直接控制和掌握之下。地方支出实际上具有“坐支”性质,只不过是将属于自己的资金留一部分在地方,由地方代行职责去安排支出。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确保了追求“物发展观”时整个的统一行动。

6.财政收支直接贯彻了“物发展观”

计划经济下财政运用社会财力具有如下特点:既定的社会财力被尽可能集中到财政手中;既定的财政收入被尽可能用于生产与投资支出;既定的经济建设支出被尽可能安排基本建设投资;既定的基本建设投资被尽可能增大生产性投资,压缩非生产性投资,压缩非物质生产部门投资;既定的物质生产部门投资被尽可能安排到重工业,挤占轻工业和农业的财力;各部门既定的财政支出数额也被集中到少数产品中,典型的如“以钢为纲”和“以粮为纲”,等等。

这是与“物发展观”相适应的财力分布格局:一方面,即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年份,工资提高微弱,生活水准改进迟缓,基本生活需要勉强满足,生活必需品供给总是紧张。另一方面,依靠财政投入也一度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但所生产和提供的主要是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生产总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需要;其投资关注的重心是厂房、电站、机器,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一直明显不足。

 二、“转型财政制度”与“发展观”的新异化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也已经建立,但根本性的变革尚未完成,整个体制仍然处于转型状态。这是一种市场性与计划织、计划性占根本优势的“转型经济体制”。它没能否定“物发展观”,但其表现形式则从追求工农业总产值,转向了追求GDP和财政收入。

相应地,这一时期的财政也进行了公共化改革,传统的国家财政制度被打破,市场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基本框架也已形成。但如同整个改革一样,财政制度的根本变革也未完成,表现为“过渡型财政制度”。它仍然具有国家财政制度的实质,对于新的“物发展观”的存在,同样起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一)“物发展现”的变形

市场化改革引起全面社会变革,强烈冲击了传统的“物发展观”。从个人生活必需品勉强够用,其余消费品极为匮乏,转变到各种生活消费品丰富多彩;从凭证严格定量供应,到只要有资金就可以买到;从人们长期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到迈向小康生活。1998年以来,为了提高经济增长速度,甚至还要采用各种措施增加私人收入,努力启动私人消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极大增长与根本改善,社会消费严重不足状况也发生很大变化。从1978到20xx年的年均递增幅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7.1%,职工平均工资为6.3%,城乡币储蓄存款余额为27.6%,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5.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9%。总之,消费被人为压低的状态已一去不复返了,这应当是市场化改革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这种状况意味着发展观具体内容的变化,即追求“物”的增长不再以牺牲“人”的消费为代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物发展观”已被根本否定。它只是转变了表现形式。它以GDP取代了工农业总产值,成为地方直接追求的目标;财政增收成为地方工作报告中与GDP并列的、最引以为自豪的政绩。其实质仍是追求经济增长规模,仍是对物的追求,仍是以牺牲环境、能源和物耗为代价,去实现经济和财力的增长。因此,事实上这是新时期下变异了的“物发展观”。

(二)“转型财政制度”的问题

相应地,同期的财政制度也处于转型状态中,未完成根本变革。这表现在:一是收入仍由决定。尽管财政除了国营企业外,其收入还取自其他多种经济成分和私人,即财政已经不再是从企业集中自己财力的行为了,但社会公众和企业仍无力约束的收入行为,地方为追求政绩的乱收税和乱收费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支出仍由支配。社会难以形成强大压力,以阻止将支出用于政绩工程等,以迫使支出必须重视“三农”、弱势群体等的需要。三是仍然支配和决定预算。加上预算外乃至制度外的存在,社会公众更是无力控制财力的取得与使用。四是现行“分税制”体制离规范模式还有较大差距,市场尚不具备约束和规范地方行为的能力,财政体制分权易导致地方间的恶性竞争。

可见,尽管财政制度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根本的“国家性”没有受到否定。目前存在的“转型”财政制度,其实质仍是“国家财政制度”。它为“物发展观”继续存在提供了关键条件:

1.“缺位型发展观”

在“转型财政制度”下,财力仍归自己支配,支出结果如何,地方及其官员仍然是既无须承担责任,更谈不上法律的惩戒与制裁。于是,财力的投向,必然以是否能够获得政绩和树立形象为标准。大手笔的投资,豪华气派的建筑物,优美的市容市貌……都在无声地宣扬当地的政绩与形象;反之,财力投到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则难以在短期内产生立竿见影的政绩效果。既然从“政”,官员们就成为“政”绩的人格化,必须追逐政绩以树立形象,这是制度性弊端,是包括财政在内的制度使然。

具体到支出上,一方面,地方财力大量用于政绩工程和形象项目,这些投入大体上不仅没能造福一方,反而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的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支出则严重不足,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社保难、三农难、环保难等社会问题突出,尽管各级地方都一直表态要增加这些支出,但至今未能有效解决。

正因如此,尽管10余年来,中国财政收入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增收规模大幅攀升,财力有了很大增强。20xx年国家财政收入逼近4万亿元,为财政收入起飞开始之年即1994年的近8倍。尽管这样,仍然没有哪级地方声称自己的财力够用了,贫穷地区如此,富裕地区也如此;财政年增收数百亿元时如此,年增收高达7000余亿元时亦如此。

“物发展观”所产生的问题,是没有尽到应有责任的结果。它是目前社会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

2.“财政收入政绩化发展观”

迄今为止,社会各界对于地方一味追求财政收入,没有给予应有的批评和抵制,而只关注地方对于GDP的追求,这令人难以理解。其实,以财政收入为政绩,比GDP危害更大:

(1)迫使各级地方全力增收,出现了财政年增收规模急剧扩大的状态。财政比上年增收规模,20xx年为2517.60亿元,20xx年 2811.61亿元,20xx年4681.22亿元,吨005年5231.51亿元,20xx年7715.64亿元,③并且这个势头还强劲地保持着。相应地,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不断上升,从1995年的10.7%,上升到20xx年19.3%、20xx年19.9%、20xx年21.1%,④10余年间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近乎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但这还只是预算内的增收状况,对于各级地方掌握的预算外和基金,其规模和增长幅度有多大,难以准确估量,但其增收规模和幅度超过预算内,则是完全可能的。

(2)直接导致“探头税”和“留尾税”现象。所谓“探头税”,就是税收上“寅吃卯粮”。尽管当年税收依法已经收完,但还没有完成财政收入计划,为了保证财政增收任务的完成,预收了下一年度的税收。所谓“留尾税”,就是税收上“预留家底”,就是将本年度依法应收的税款,留到下年度去收。“留尾税”现象是“财政收入政绩化”命题的反证,仍然是服务于政绩最大化的。”

(3)直接导致虚报财政收入的现象。虚假财政收入的后果,远比虚假GDP严重。GDP的高低,更多的是一个象征性字符,但并不影响当地的生产和生活。而虚报财政收入,却人为地拔高了本级财政的规模,则一方面可能安排了力不从心的支出项目,另一方面可能减少来自上级的转移支付数额,由此形成的实际财力缺口,最后只能以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方式,转嫁到辖区民众和企业身上,危害了改革、发展与稳定。

(4)引起税费行为的无序。乱收税、乱收费的直接受害者,是社会的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税费课征状态之所以“无序”,是以被课征者无力抵制为前提的。

李嘉图曾有过被概括为“税收邪恶论”的,即收入作为原本可以用于市场的社会资源,地方取之是对市场的危害;只是由于财政收入转化为财政支出,为市场提供了公共服务,“功过相抵”才可能避免这一危害。然而,“物发展观”驱使地方全力膨胀收入,一旦超过市场的负担能力,就对市场形成了净危害。经济,政策探讨-

3.“失控型发展观”

财政体制的市场型分权,使得地方各级获得了很大的自和财力。如何为本级获取尽可能多的财力,就成为是否能够实现本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关键因素。在政绩目标驱动下,出现了地方各级竞相追逐GDP和财政收入的局面。这是我国GDP高速增长和财政急剧增收的根本动因,其结果是地方依循理性开展的活动,却导致了内部活动秩序的紊乱,进而导致经济社会和分配等秩序的紊乱。

其典型表现是房价失控。面对急速上窜的房价,全力调控,要求相关部委和地方切实负起稳定房价的责任,并将其提到高度,建立负责制等。但几年过去了,效果并不明显。叶中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压低房价与地方的利益是背道而驰的。在目前的税费制度和财政体制下,地方大体上“吃饭”靠预算内收入,而“建设”则主要靠预算外和性基金收入。在性基金收入中,又以土地出让收人为最主要来源,它在有些地方的性基金收入中占了绝大部分,超过乃至成倍超过一般预算收入。20xx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增长了二成四,而土地出让收入则增长了三成,超出一般预算增幅5个多百分点。换言之,土地出让收入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建设”能否高速发展的问题。地价涨,房价也涨,地方的收入也涨,“政绩”也涨。地方成为房价涨的最重要收益者之一。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即使是下大决心要压低房价,各地房价也难以实质性下降。

现实状况表明,凡地方所真正关注和追求的,是能够高速膨胀的,如GDP、收入、政绩工程、形象项目等;凡地方实际上漠视的,就难以解决,或者解决起来财力困难重重,如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社保难、三农难、弱势群体难、环保难等。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下存在着“看不见”和“看得见”两只手,前者是市场之手,后者则是之手。这作为一般原理已写入经济学教科书,但在目前中国,却有一些异化。“看得见”之手是的,“看不见”之手也是在操纵的。能够支配和决定市场与资本的行为,市场活动就不能不是无序和失控的,诸如房价的上涨,就是地方调控引起市场失控的典型例子。其他还有自然垄断行业的高价格、高收入、高报酬、高待遇、豪华大楼等诸如此类的现象,从根本上看,是由于内部关系不协调产生的,也是失控的重要表现。这些都根源于“物发展观”。

4.“挥霍型发展观”

地方既可以全力膨胀收入,也可以任意安排支出,其结果只能是支出的低效浪费和挥霍:

(1)一般预算的“行政支出”表现为,1994年该项支出仅729.43亿元,20xx年攀升到4059.91亿元,10年间增长了4.57倍,年均递增18.73%。它大大超过同期财政总支出增长3.92倍,年均递增17.27%的速度。

然而,除此之外,实际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财力至少包括四部分:一是分散于一般预算的其它支出项目内的行政经费。二是一般预算的各部门事业费,其中许多实际上是行政性支出。这两项,或者由于统计数据和资料缺乏的缘故,或者由于难以与正常的事业费相区分,是无法具体统计的,但数额巨大则是确定无疑的。三是预算外用于行政事业管理方面的支出,它是预算外的最大支出项目,20xx年以前它大于一般预算的行政支出规模。到20xx年,预算外该项支出仍为2655.00亿元,相当于一般预算该项支出2979.42亿元的89%。四是预算外支出的“乡镇自筹、统筹支出”等项目,也有相当份额是用于行政性质的。所有这些都表明,尽管一般预算的“行政支出”项目的恶性膨胀已令人触目惊心,但它还远不足以反映整个行政费用的失控程度。

(2)一般预算支出的过度膨胀。20xx年一般预算支出达40213.16亿元,比1994年的5792.62亿元,增长了6.94倍,年均递增17.52%。并且越到近年,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势头越猛。它比上年增长的规模和幅度,20xx、20xx、20xx年分别达到3836.94亿元、 5221.23亿元、6505.04亿元和15.57%、18.33%、19.30%。增收规模一年大过一年,增长幅度一年高于一年。

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一方面是财政规模在急剧增长,另一方面各级地方却表示财政紧张,基层更是困难到几乎难以为继,费改税甚至也曾因此而困难重重。这里面固然有财政体制不合理因素的影响,但财政支出的低效浪费则是关键原因。行政支出失控,其他财政支出也好不到哪去,因为所有的财力都处于同样的机制和制度下。能够支配又缺乏严格有效监督的经费,不用白不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于是,在众多机构及其官员的挥霍下,再多的资金也是不够开支的。

上述这些现象,根本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而所有这些,都是以“转型财政制度”为依托的“物发展观”的具体变异形态。

 三、财政公共化与“发展观”本来面目的恢复

科学发展观与当前中国的重大政策安排相适应,必须得到真正贯彻实行。但它只有采取治本之策,在财政制度从“转型”完全过渡到“公共型”,即“公共财政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之时,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一)科学发展观对财政制度的公共化要求

“公共财政”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它是社会公众的财政。公共财政尽管是的收支活动,但决定权却属于社会公众,收入必须以批准的税费法律为依据,支出必须按通过的预算执行。这就清晰地体现了社会公众是“主人”,而只是“管家”的关系,即这是“主人”将自己的钱交给“管家”,让“管家”替自己去办事。在这里,“管家”不能未经“主人”的批准,就攫取“主人”的钱财,和举办“主人”不需要的事项,更不能挥霍“主人”钱财。这种集众人之财,假之手,办众人主事的财政,才是“公共”财政,也是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公共”财政的根本原因。因此,公共财政制度与国家财政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财政的决定权是归社会公众,还是归国家或。归社会公众者即为“公共”财政,归国家或者即为“国家”财政。这一区别,对于国家或的发展观有着决定性意义。

国家财政制度之所以保证了“物发展观”,就在于财政活动是由决定的,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去使用财政资金。这是在用自己的资金去“为服务”;其实质是一种“恩赐”。“民”有哪些服务需要满足,能满足到什么程度,由“官”决定。但“官”毕竟是“官”,即使努力去为“民”服务,也难以准确把握无数社会公众错综复杂的公共需要。

公共财政制度之所以能够否定“物发展观”,就在于其财政活动是由社会公众决定的,只是在按照社会公众的意愿去安排支出。此时的“为服务 ”,是用自己的钱,假之手,在为自己服务。“民”自己需要什么,需要到什么程度,自己知道,自己决定,“官”只是尊奉自己的意愿,去取得收入,去安排支出。当然,财政决定是通过公共选择程序来作出的,尽管具体的公共选择制度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毕竟是“民”自己的行为。因此,这样安排的活动,是贴近“为服务”宗旨的。这就没有了以社会公众利益的牺牲为代价,违背社会公众意愿的“物发展观”的立身之地。所以,只有实现了从国家财政制度向公共财政制度的真正转变,从谈得上从传统的发展观向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转变。

(二)公共财政制度对非科学发展的抑制

上述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和公共化改革的深入,随着公共财政制度的逐步健全和真正建立,将得到有效的抑制和根本的改观:

1.对现行政绩指标的根本否定

公共财政将有效抑制官员追求GDP的冲动,这不仅在于财力使用受到很大的限制,还在于活动不是由自己决定,而是由社会公众通过预算来安排和决定的。为此,能否实现GDP的高速增长,很大程度上责任不在及其首脑,从而大大缓解了追求GDP的动力与压力。

公共财政也将抑制强烈增收的冲动。公共财政解除了随意课征的能力,收入规模多大也不是由决定的,从而也解除了套在各级地方及其官员头上的增收“紧箍咒”。

2.对乱收费乱收税的有效约束

尽管已经对乱收费、乱收税现象采取了多种措施整治,不断强调必须依法课税,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未根治。

状况的“乱”,只能依靠公共财政从根本上加以克服:(1)此时必须并且只能依法课税收费,而不允许按照自身确定的税收计划和收费计划课征,更不允许某些部门、地区、单位甚至个人巧立名目,随心所欲地向老百姓课征;(2)税费的课征基本上必须按照人代会的相关立法来进行,而不能长期依据自行颁布的法规课征;(3)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构成了社会公众的大部分,能够强有力地影响的立法,能够以法律授权方式显示自己的力量与意愿;(4)依靠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而不是依靠自己制订的制度和颁布的红头文件,去约束和规范及其官员行为,税费课征上的“乱”象也就自然消失。

3.对支出严重低效浪费的克服

支出的低效浪费挥霍,对市场来说是无异于犯罪。一个人如果能够源源不断地从别人处支取经费,能够随意使用而不受约束与限制,最终结果易导致挥霍无度和低效浪费。

公共财政否定了地方随意课征和使用钱财的能力,也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这些症状:(1)此时财政收入必须获得纳税人的根本授权,即纳税人支付给的资金是有限度的;(2)纳税人将自己的资金支付给是有条件的,即这些资金只能用于为纳税人服务,而不是给去搞政绩、摆阔气、装门面的; (3)纳税人要求必须节约使用每一笔钱,而不允许浪费,更不用说肆意挥霍了;(4)通过预算草案的提交、审议、执行、审计和决算等一系列程序,通过相关的监督,纳税人就将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具体的法律制度程序中,在每一个支出环节都约束和监督了及其官员的行为。在这种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和监督下,支出是不能不比非公共财政时远为高效和节俭的,从而相应约束与限制了“物发展观”的泛滥。

4.支出结构逐步合理化

当财力由社会公众决定之时,即使官员们想投资政绩工程和形象项目,其财力将被掐断,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相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最为迫切问题的支出,关乎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即使缺乏积极性也会被安排。

当然还要投资于各种工程和项目,但一定是社会公众需要的。由此形成的财政支出结构,一定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是“为民执政”和“以人为本”的。财力的使用,就成为奉行科学发展观的坚实财力基础。

5.社会公平问题真正得到重视

如果社会公众能够决定收支,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就能够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并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力,地方及其官员就不能对社会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漠不关心,就不能制订和执行具有“马太效应”即“富者越富、贫者越贫”的财税制度与政策。它就必须将主要的财政负担加在富裕阶层身上,而对贫困阶层则给予应有的财力支持;就必须注重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等等,从而大大缓解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行为的端正是第一位的。确立公共财政制度对发展观的关键作用,恰好就是约束和规范了收支行为,促使整个行为的正常化。于是,不仅自身活动不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而且还能正确发挥自己的再分配作用,努力协调好经济社会各方面活动,履行好自己的公共服务职责。只有这样,才谈得上整个国家都转移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从而有利于全面实施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图书室制度 第四篇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室制度 第五篇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学习、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立“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让学习成为常态,成为新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北桥、沙家浜收费站各建一图书室。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各类图书包含纸本数据:图书、期刊等;无纸资料:光盘、磁盘等各类非书数据。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书证发放规定:

1、凡本单位需借阅图书的职工,可办理借书证一张。

2、借书证如有遗失者,可重新申请,但需缴纳工本费五元后补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职工调职时,请将所借图书和借书证缴回图书馆。

五、借阅规定:

1、每人每次只可借阅图书一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看完可续借一次。

2、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一)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二)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三)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

(四)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 图书管理:

1、高管中心设图书室总管理员一名,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并有权根据需要将图书发放到各收费站和在收费站之间进行调剂,负责对收费站图书室的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制订本站图书室管理办法,作为站务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并纳入收费站考核。

3、根据自愿原则选拔图书管理员若干,利用业务时间管理图书室,作为考核加分项。

4、高管中心设电子图书管理程序对图书进行管理(目前使用单机版,条件成熟后将采用网络版)。收费站图书室每周将图书出借情况传真上报至高管中心,由高管中心负责登记。

七、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馆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入馆者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入馆。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叉的位置上,并摆放整齐。

八、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九、图书交流及捐赠

1、对于本人藏书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二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藏书,图书室立即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优先归入本收费站图书室,高管中心将根据所赠图书价值进行实物奖励。

3、优先录用捐赠及交流图书者为图书室管理员。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高管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

图书室制度 第六篇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教师阅览规则

一、凡本校教师、员工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二本,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许带入室内。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五、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教师阅览需要。

 学生图书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借书证人室借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本,限期归还。

三、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六、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教师借阅制度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书刊损坏赔偿制度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月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试论预算法制度的改革_财政税收 第七篇

在1994年3月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预算法》。《预算法》的颁布与实施,结束了我国预算管理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成为我国财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在《预算法》颁布后的十年中,中国的经济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现有的《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变化,所以对它进行改革是不可避免的。

【关键词】预算 预算法 改革

【正文】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其收支活动反映了了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它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这项制度起源于位于近代的欧洲,其适用方法是由议会对国家消费的预算批准来控制国家的开销,对国家征的税收给予合理的分配,目的是国家的税收不能被国家元首胡花浪费。

在中华共和国建立前夕的1949年9月,中国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华共和国共同纲领》规定:“建立预算制度,划分与地区的财政范围”。这项规定是建立中国预算制度的基础。1951年8月,政务院颁布了《预决算暂行条例》。在一开始,中国使用的是单式预算形式,其好处是所有项目都集中在一张表格上,对预算的统计、对比有着不可否认的优势。但随着国家税收、支出的复杂化,单式预算形式已经满足不了国家预算的需求。因此在1992年,中国开始使用复制预算形式。

该条例在其后的40年中没有受到较大的调整。但是由于基层部门的法制意识淡薄,没有很好的以该条例为原则来实施预算。为了解决这些实践问题,在1991年颁布了《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对规范和强化预算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预算法》的奠定了基础。《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国的经济形势有了新的发展变化。为了适应国家的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1994年3月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预算法》。[2] 《预算法》的颁布与实施,结束了我国预算管理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成为我国财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在《预算法》颁布后的十年中,中国的经济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现有的《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变化,所以对它进行改革是不可避免的。 20xx年人大预算工委作为《预算法》修订起草任务的组织单位,正式开展工作。《预算法》属于国家重要的经济法之一,只有全国才有权审议通过。按照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订后的《预算法》草案将于20xx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有望在20xx年提请全国审议。因此,留给预算工委等有关部门修订的时间不过两年。这次《预算法》修订将本着“不做大改”的基本原则,主要删改一些不适应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条款,增加与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的条款。人大预算工委主任刘积斌明确表示:“部门预算、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等内容,在修改后的《预算法》中将有所体现。”[3] 中国对于预算法制度的改革虽然不是要全面的进行修动,但是涉及的方面也是很多的,笔者就这里列举其中的一些。

笔者认为在这次改革中,首要任务是把《预算法》实施十年来各级根据预算管理和财税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的一系列与《预算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以总和。这些文件中除制发《预算法实施条例》外,财政部发布实施预算管理方面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共达300余件。这些文件是各级和各有关部门依照《预算法》的总体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了许多有关部门预算、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 等财政管理改革的政策文件。这些法规制度对《预算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丰富和补充作用。[4]

其次要把全国人大在预算制度之中的作用进一步的提高。在1994年版的《预算法》中,全国人大的作用就是批准做出的预算报告。其对预算审查的权力不能得到充分的表现。法律并没有说明如果全国人大否认了的预算会有什么结果。在改革这个审查体制中,中国应该借鉴外国的某些成功的操作体制。英美等不少国家甚至直接将立法程序适用于预算审批的过程,通过的预算即成为法案,与议会通过的其他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无论是在实行一院制议会国家,还是实行两院制议会的国家,预算的具体审核都是由议院的各种常设委员会与其属下的各种小组委员会负责进行,最后才由议会大会审议表决。如美国国会设有预算局,参、众两院都设有预算委员会。国会预算局负责在经济形势预测和财政收入估计方面给两院的预算委员会提供技术上的帮助,预算委员会则具体组织对预算草案的审核。[5]

然后就是调整预算年度起讫时间,以消除预算效力真空的问题。根据《预算法》第10条的规定,中国预算年度实行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种规定虽然与国民的日常思维习惯和行为定势保持一致,与工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也能大体吻合,但是它与中国权力机关审批预算的时间无法衔接。[6] 中国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是在每年的3月份召开,地方人大全体会议一般在开完全国人大会后的四、五月份才召开。这于预算的通过和实施相差超过4到5个月。这几个月里就造成预算效力的断档和真空。因此中国在改革预算法制度时这也是一个必须改变的体制。我们可以借鉴以英国、日本、印度为代表的从4月1日起至次年3 月31日的跨年制预算年度,这样的话就和中国人大全体会议同时开始,就会消除预算效力的断档和真空。

中国预算法的改革还涉及到了很多其他的内容。这些内容牵扯到的问题如果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中国的预算制度肯定能够跟上时代的改变,更好的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注释】

1.刘仲藜等主编:《中国财税改革与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2.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 

3.王长勇:《地方发债权仍存争议 修订预算法留有空间》,www.people.com.cn/GB/jingji/ 1037/2429479.html。 

4.“依法理财与时俱进———纪念《预算法》颁布十周年”,www.jzczj.gov.cn/maque/newsxp/ReadNew.asp?NewsID=1434&BigClassName=%D0%C2%CE%C5%B6%AF%CC%AC&SmallClassName=%D5%FE%B2%DF%C0%ED%C2%DB&SpecialID=24。 

5.刘剑文、熊伟《预算审批制度改革与中国预算法的完善》,www.99tax.com/html/20xx-8-18/3326.htm。

图书室制度 第八篇

1、本室书籍只限于本校师生借阅。

2、爱护图书,损坏图书照价赔偿,成套书籍损坏或丢失按成套书籍价格赔偿,重要书籍损坏或丢失要按其价格的5-10赔偿。

3、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借取,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归还。

4、为了方便全体师生借书,便于图书及时周转,各班所借书籍限于20本,在归还之前在班内周转,由班级管理员借阅、登记、管理,三周后如数归还,如有缺损,便取消借阅资格。

5、老师借书、教学用书一次2-3本,期末归还,小说只限借1本,限期一周归还。

6、本制度希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员工工作制度 第九篇

 员 工 守 则

第一条 遵法纪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职员。

第二条 爱集体

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勤奋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团队、竟创、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

第三条 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第四条 守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第五条 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统一着装上岗。男职工不留长发,女职工要淡妆上岗,装扮适度。

第六条 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

第七条 讲礼貌

1、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户相遇,要主动相让。

2、电话铃响尽快接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

3、接转电话时,细心聆听,声调要温和,勿忘使用岗位礼貌语言。

第八条 敬客户

1、接待客户时面带微笑,与客户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 “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对待客户。

第九条 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公司的秘密事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

第十条 勤节约

克服“浪费难免论”,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爱护各种设备和物品。要发扬勤俭兴业的好传统,为某公司的增收节支做贡献。

 聘 用 制 度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各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或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以下证件资料:

1、个人履历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5、其它具体情况需要的相关证件。

由人事部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有关规定。办妥入职手续后,进入试用期,公司会对新员工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第三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能力欠佳、无故旷职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

第四条:正式任用

1、员工入职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2、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周内上报单位:

1) 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 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 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团体。

 工 作 规 则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第二条: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除规定假日外,每日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签到上班,具体以打卡机时间作为出勤的依据。

2、人事部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公司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到财务,核算工资及奖金。

3、上午出勤必须签到,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如有违反者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或早退1分钟以上(含1分钟),罚款5元;

2)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罚款10元;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罚款30元;

4)迟到早退超过40分钟以上(含40分钟),罚款1/2日薪;

5)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含1小时),直接视为旷工;

6)迟到或早退在一周内满三次者,罚款金额加倍。

4、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天办妥手续,若有紧急事情需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旷工论处。

1)有事不来必须提前1天请假,私假无薪,病假半薪,必须有相关病例证明;

2)事假病假扣当日工资,请假2天由部门领导批准,超过2天总经办批准;

3)请假必须有假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按旷工对待,旷工扣2倍事薪,月累计3次旷工,视自动离职,扣全月奖金并酌情处罚。

5、考勤类别有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

第三条:各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调动各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的权利。

第四条: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视情况处以至少10元的处罚。

第五条: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处理好内部人际关系,严禁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第六条: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第七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如有违反,视情况处以至少10元的处罚。

 薪 酬 制 度

第一条:薪资构成

薪资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全勤奖+补助+福利+工龄工资+加班等其它等几部分。(若当月全勤,当月薪资为约定工资+全勤奖100元;出现任何与考勤相关的情况,如迟到、未打卡等,无全勤奖)

第二条:员工薪酬

1、因为公司实行五天制上班制度,为提高整体办公效率,避免请假造成不利影响,有事假薪资计算办法:(约定工资—岗位工资) ÷22×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资

(因员工入职当月未满一月的需要环境磨合外加培训期,因此入职当月不计岗位工资;员工离职当月未满一月,离职当月不计岗位工资)

2、新进员工,试用期待遇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补助,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如果留用,享有所有薪资福利,试用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入职时间不满一个月,无岗位工资);

3、实习岗位未毕业学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无工资,酌情发放生活补助,试用期满如果留用,享有所有薪资福利,试用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

4、通过试用期留用的新员工,在试用期后即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中高层领导的薪资待遇另行制定,属保密资料,不予公开。

第三条:绩效考核

1、对全体员工,公司每半年进行1次绩效考核,从工作能力、工作心态、业绩指标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做为员工调动、培训需要、薪金调整的依据,具体评分细则、评定结果、奖励政策请参考《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2、招商部根据个人业务指标有相应的提成分配方案,具体实施请参考《招商部提成分配办法》,具体细则部门内部执行;

3、农场管理部根据农场产量有相应的提成分配方案,具体实施请参考《农场管理部提成分配办法》,具体细则部门内部执行;

4、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量有相应提成分配方案,具体实施请参考《销售部提成分配办法》,具体细则部门内部执行。

第四条:奖金补助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日常表现而定。普通员工补助包括:午餐200元币、交通100元币,业务人员则另有通讯补助,视员工工作表现酌情发放。

第五条:薪酬发放

1、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计算以月工资制为基准。

2、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该月底,工资于次月的10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节假日时,则延长于下一个工作日发放。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辞退时的工资,按当月的实际工作日与月标准工作日所占比例计算,每月标准工作日数为22天。

第六条:员工福利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薪资照发。如节假日上班,可由人事部安排调休时间。

2、带薪年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皆可享有三天有薪年假,连续工作满两年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后工作期每增加一年则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天。

2)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并应于休假日前一周提出申请。

3)员工每年年假应在当年使用,如该年未使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于当年休假时,须先经总经办核准后得以在次年补假。

3、其他假期

1)婚假: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凭结婚证和有关证明给予婚假三天。

2)产假:孕产期的女员工可申请产假,按法定假给予,特殊情况(剖腹产、难产、晚婚晚育)根据法定适当增加假期。

3)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区级或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申请病假。

4)事假:凡因私人原因无法上班者,得依规定申请事假,在事假期间不发给薪资。

 奖 罚 制 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有上进心、业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50-100元。

2、具有团队精神、不怕吃苦、拥有奉献精神者,视情况奖励50-00元

3、对新员工态度好、主动帮助新员工者,视情况奖励50-100元。

4、综合能力表现较好者,视情况奖励100-200元。

5、连续三个月业绩突出,且综合能力达标者,季度奖励200元。

以上奖励细则皆是季度评选1次,具体名单由各部门每季度最后一周提交至人事部,计入薪资表。

第二条:特殊奖励

1、部门员工和部门领导根据综合考评予以适当提升职务和薪资待遇;

2、根据具体情况额外适当增加物质、旅游、培训、假期或其他(住房、车辆)等奖励;

3、个人和部门业绩全年累计超额完成,公司将额外重奖,具体视业务超额情况而定。

第三条:惩罚制度

1、工作不积极、没有上进心、业绩较差,视情况扣款50-100元。

2、没有团队精神、给团队带来负面影响者,视具体情况扣款50-100元。

3、综合能力连续三个月不达标者,季度扣款200元,并给予劝退处理。

4、离职时不及时妥善交接工作、造成工作拖延者,罚款100元;拒绝交接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者,罚款200元。

5、离职时隐瞒客户资源、造成客户流失者,罚款200元;拒绝交接客户资源、造成客户严重流失者,罚款200-500元。

6、泄漏公司机密、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甚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在公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罚款200-1000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直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离职后对公司进行任何干扰或破坏性行为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保 密 制 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

1、机密资料某公司的重要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具体范围包括: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种财务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系统方案、资料以及相关策略、计划。

5)公司相关网站、、博客等网络以及通讯工具的安全数据和资料。

2、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一般秘密,泄密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动、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计资料。

4)公司营业执照,合同协议。

3、公司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收发登记、签收、归档制度。

2)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需专人处理。

3)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各种公司资料在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办公桌内,不准随意乱放,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外出。

4)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公司资料。

5)妥善保管好各种公司资料及有关复印件。

4、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①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制作统计表,主管主任要把好保密关,

执行保密规定。

②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③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

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公司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①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

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②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

纪律处分、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员 工 投 诉

第一条: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部门员工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上级投诉,答复如仍不满意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总经办投诉。如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第二条: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并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员 工 离 职

第一条:公司解聘员工,提前一周予以通知;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妥善交接全部工作后方可离职;

第二条: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部门主管申报核准辞退处理。

第三条: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人事部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事部办理合同终止、结算工资手续。工资款项可现结或到发放工资时统一领取。

第六条:因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第七条:如员工接到解聘通知后,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八条:保密协议规定,在未得到总经办同意前,员工不得向外界人士泄露公司有关经营策略、财务及其他公司资料。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予以追究相关责任,此项规定在员工离职后规定时间内仍然有效。

员工工作制度 第十篇

1、充卡员应具有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热情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

2、充卡员每天三餐开饭前半小时到达充卡房①方便学生饭前充卡。②检查两食堂的终端卡机及机房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总务处、信息中心汇报,请求维修。

3、每餐开完饭,点好现金、打好单、做好备份,整理好机房方能离开。

4、向师生出售饭卡,应严格按学校规定价格发售,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价。

5、饭卡只限师生在食堂就餐消费用,充卡员不得给学生从卡中取走现金。教师离校、学生毕业、退学等确需退卡领现金,应由本人写领条,班主任签字证明,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6、师生在食堂消费刷错卡,若需充卡员在电脑中冲减金额必须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方可冲减。

7、学生开户及挂失、开通必须由本人出示学生证,方可给予办理。

8、每天下午下班时,应打扫好机房卫生,检查机器设备,以备第二天早餐能正常运行。

9、当天师生充卡现金,应于当日与财务结清,并如数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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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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