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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2024-04-06
【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篇】

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现代化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在各行各业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考勤制度,可以有效监控员工的工作状态,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请销假制度则能够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休假机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阐述严格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对组织和员工的重要性。

首先,严格的考勤制度对组织的运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考勤制度能够监控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能够按时上下班,避免迟到、早退、旷工等问题。通过考勤记录,管理者能够及时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例如,对于经常迟到的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保持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另外,考勤制度也是评价员工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对员工出勤情况的记录,可以更加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员工的升职晋级、薪资调整等提供参考依据。

其次,请销假制度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请假机制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员工在面对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时,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便于组织进行合理的调配和安排,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合理的请销假制度也有助于改善员工对工作的态度和情绪,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认识和合理利用请假机制,能够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提升幸福感和工作满意度。

不管是考勤制度还是请销假制度,其核心都在于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利益保障。但是,严格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也需要在激励和人性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和实施。一方面,对于出现常态化、大面积迟到、早退现象的组织,应该通过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所在,从管理、激励、培训等方面进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质。另一方面,在请销假制度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员工的请假申请,尽量保证公平性和合理性。此外,应当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让员工清楚了解相关制度和规定,防止产生误解和。

综上所述,严格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在组织和员工之间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严格的考勤制度,可以确保员工准时上下班,提高工作效率;而通过合理的请销假制度,能够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然而,这些制度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到激励和人性化的因素,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团结一切有真实意识,善于思考,热爱集体的人,使他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是任何社会主义制度逐渐巩固所必需的。只有这样,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受挫折,一切困难避免顾此失彼,形成群众三结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自中间而两头逐渐互相迅速影响,使社会主义制度始终保持自己的发展动力。

【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二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中华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xx法》,制定本管理缺席。

第二条 在本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xx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八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 员工与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xx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以上规定自20xx年6月13日起执行。

【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勤制度,统一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种类

第二条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

第三条 假期设置种类:

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 请假程序

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 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 假满后回应办理销假手续,报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请假标准

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 请假标准范围:

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 假期工资核算

第十一条 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 假期工资核算:

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将终止劳动合同。

3、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4、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5、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章 假期规定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第十五条 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六条 员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请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次,将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部门经理以上中高级职员请假,三天以内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在企管部备案。为维持正常工作程序,请假人须记录联络方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企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四篇】

  一、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考核中。

  二、休假

(一)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转载自百分网,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法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2000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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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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