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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2024-05-05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前言

随着教育事业的推进,学校建设项目逐渐增多,为了统一管理、提高效率,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本文将围绕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以期为学校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制度目的

1. 规范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可以明确项目各个阶段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2. 提高效率: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合理安排资源,减少浪费,提高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3. 加强: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制度要求

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经充分论证,明确项目目标、内容、时间、预算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工期、资源需求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 项目执行: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质量和工期的合理控制。

4. 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报告。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符合要求,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四、制度实施

1. 培训: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宣传:通过内部刊物、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增强全员的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

3. :设立专职岗位,负责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

4. 共享经验:建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平台,促进各项目之间的沟通合作,共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五、制度评估

定期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和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制度的持续适应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

六、结语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推进和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项目流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可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为学校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篇】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宁乡县学校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2、建设计划以提高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省、市、县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3、建设计划坚持“省市引导、县级为主、教育局实施”的原则,采取县、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县级管理为主。同时,各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4、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县统筹。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5、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6、县人民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现的.问题;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7、县教育局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领导的要求,指导所属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现的问题;

(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人民、发改、财政等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8、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人。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 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

9、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公布的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包括核定申报指标、预审推荐、组织复核、统一社会公示、正式发文公布等环节。

(一)县、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定申报指标年度申报的项目学校控制数。

(二)地方预审推荐。教育局组织项目学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申报材料,提出基本建设思路、初步设想和计划方案。县、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统一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县、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专家组,根据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核查。

(四)统一公示。复核结束后,在报纸或媒体、网站上公布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和质询。

(五)正式发文公布。公示期满后,教育局会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10、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已批准项目学校的重点建设任务等因素,下达财政专项资金总预算控制数及年度预算控制数。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据此组织项目学校及其举办者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以及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

11、教育局协同发改、审记、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复核并将通过评审论证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达到要求的予以批复。批复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12、项目单位按照上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单位须报经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准后,由省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定。

第四章 资金管理

13、县人民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确保专款专用

14、项目学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15、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目标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16、专项资金按财政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17、凡纳入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xx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18、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项目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章 检查与验收

19、建立省市检查、地方和项目学校自我监测的三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目学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事前科学论证、事中监控指导、事后效益评价的全过程审核、监控和考核。

(一)县教育局负责指导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项目学校的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二)县财政切实履行各项资金及政策支持承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进度。

(三)项目学校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和过程管理,设立专门机构,建立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20、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

(一)编报虚假申报信息,骗取项目学校建设权;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

(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五)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21、项目完成后,项目学校应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由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初审后,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地区和学校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的成效,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为适应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我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根据《中华人义务xx法》、《中华人xx法》、《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中华人招xx法》、《中华人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学校建设的特点制定。

三、校园总体规划审批,教育局根据上报校园总体规划进行专家或集体会审,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校建办盖公章,作为学校校园建设永久性发展规划。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四、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五、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图纸,学校维修要有做法说明,无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不允许开工建设。

六、各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七、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建办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大型工程校建办要实行全过程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校建办,校建办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教育主要领导要签字认可,校建办要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教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由校建办提供),统一计价口径,统一材料价格。

九、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教育系统所有学校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学校选址、平面规划、定正负零、签订施工合同、基础验槽、外墙装修、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必须请校建办参加。监理和学校工地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十、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教育系统学校建设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终生责任。

十一、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十二、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三、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校建办存档。

十四、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了实现“管理精细,质量上乘,特色鲜明,校园和谐”为总体目标,在“尚美立人”教育理念的引领下,以推进学校“尚美”文化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推动高效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确立新的发展策略,创建出有特色的品牌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东海县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及每学年初学校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尚美立人”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3、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每周一次的课表,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各自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实现“以艺育德、以艺启智,打造学校特色文化底蕴,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学校”宏伟目标,为实现将合小打造成一所“书香合小;运动合小;艺术合小”的美好愿景,为能在“强素质、创特色、树品牌、争一流”的办学宗旨下,有序、持续、高效地发展,创建出有特色的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特色学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合峪小学特色学校实施方案》及每学年初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学校发展‘规范+特色’,学生发展‘合格+特长’”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3、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周一至周五上下午大课间全校统一为特色课程,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非艺术类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艺术教育,以艺育德,以艺启智。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本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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