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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2024-02-21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 第一篇】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范文:

一、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

三、宣传形式

1.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应急救援、防火防爆、用电用气安全等内容,确保员工全面了解安全生产知识。

2.制作安全宣传资料。定期制作安全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海报、宣传册、安全警示标语等,通过展览、悬挂等形式进行宣传。

3.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针对不同的安全事故场景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举办安全讲座和培训班。定期邀请安全专家为员工进行安全讲座,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活动。利用传媒渠道,组织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提升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四、责任与

1.领导层要重视安全宣传工作,制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各级管理人员要带头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定期检查落实安全宣传工作情况,并进行评估整改。

3.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安全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4.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五、奖惩措施

对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规定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六、宣传工作的评估和改进

定期开展安全宣传工作的评估,对宣传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和改进宣传工作。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企业领导层批准后方可进行。

以上是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的范文,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在制定该制度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规定,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执行。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 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内部考核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 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有关的xx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三、职责

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活动有关的安全xx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xx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7、安全办负责对全通用的安全xx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四、安全xx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1、获取的内容

(1)法律颁布的安全xx法律如xx法、安全xx法、职业病xx法、xx法、劳动xx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和省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规章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6)其他要求各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渠道

(1)各级、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公报、公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和时机

(1)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xx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xx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适用安全xx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五、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1、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2、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xx法律法规的传达

(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xx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安全办。

(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xx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xx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xx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六、符合性评价

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xx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xx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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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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