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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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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篇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的经营活动或然顺利的开展下去,凭据相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酿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洽商(以下简称安委洽商),来总体组织领导的安全生产,安委谈判应该由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精密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讨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验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谈判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磋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提拔,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看,贯彻执行安委磋商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验.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终止生产,单独即报告领导,进行讨论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令,制度,归纳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相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声称培育和专长培训工作.

6、汇总数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确凿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协助相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凭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员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章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飞快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照章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看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转,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走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形成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容要合格,麻利,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长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看,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验线杆根基牢固状态,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周详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员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照章劳动部门规定的相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相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相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相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真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转.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转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笔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提拔职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处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安委洽商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抬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员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作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员,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提拔(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严格考察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造就.

安全检看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验制度.安委磋商组织全的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看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看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验.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全生产委员洽商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照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从各项操作规程,遵从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劝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用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养活动,不断增强职员安全意识和提升职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验,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一口气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员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暑.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要素变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平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相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和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共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共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员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数(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变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洽商有益工作变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洽商,听报告,参加行政指使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酿成职员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变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变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员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少许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条员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尽记录或照相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快速指示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少许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洽商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洽商等形式来作育职员.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相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些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笔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生产性奖金总共(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商榷解决赔偿的事故.如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强.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掩饰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武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相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相关干部,职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变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只怕酿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验,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篇二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有关质量认证文凭,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只怕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只怕保留载有有关信息的进货恐怕销售票据.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确凿,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大概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看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然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验,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看.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对职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职工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大概对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终止经营,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终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发经营者对零售商退回可能从零售商和消费者手中召回的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按规定退回上级批发商只怕生产厂家,恐怕作销毁等无害化处理,并记录退回、无害化处理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验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掩饰、谎报、缓报,不得毁灭相关依据.

食品检验、贮存、输送制度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销售食品,经营场地和经营场所的设施符合要求.

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验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可能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的食品.

三、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贮存、输送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有毒、有害物品同食品一同输送.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确保食品经营安全,自愿接受消费者和社磋商监督以及工商部门的检验.

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费者协磋商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三、不销售不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证据,自愿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或依法予以赔偿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篇三

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许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验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职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洗涤消毒、归纳检验、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验计划,采用精密检验、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验,检看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看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验职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周全现场检验,同时检验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看记录.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共和国建筑法>>、<<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相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从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必须遵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探求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着实、凿凿、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相关部门或许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相关部门只怕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商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恐怕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相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然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天分等级的施工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有关权益,促进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笔据<<中华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范围

指本单位劳动者在任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要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前期预防

1、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职业病危害的强度恐怕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B、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C、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D、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澡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E、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2、职业病设施的建设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1、单位每年指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档案,负责配合保定市职业病防治所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检测和评价,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单位采购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对形成严重事业并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5、各部门、车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员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损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员劳保用品笔据不同车间、不同工种已制定使用标准发放.

第三条 工人在临时变动工作岗位时,已领用的劳保用品使用没有到期的,必须继续使用,不得反复领用.

第四条 工人变动工作岗位,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补发增用的劳保用品.

第五条 发放的劳保用品上岗时必须使用.否则,各部门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条 耐用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发放后由个人保管,个人丢失自补.

第七条 短期使用的劳保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须以旧换新.

第八条 从业几天就辞职的工人,领用的劳保用品不回收,按原价从工资中扣回.

第九条 以旧换新的具体要求是,必须按发放的原样物品上交.否则,按不上交旧品处理.

第十条 回收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认真查验、清点,不同物品分别存放保管.

第十一条 对回收的劳保用品,有利用价值的要洗涤、修补后以备再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与已发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督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凭证20xx年年中工作磋商议精神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安全生产督察制度,旨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管理指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工程局(厂)、施工生产性的全资、控股(以下简称各单位).国际和其他投资开发建设性的控股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督察机构

第四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安全督察组应依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特别是施工项目进行督察.

第五条各单位应凭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在保证对所有在建项目至少每年督察一次(对危险要素多,安全管理薄弱的项目应增多督察次数)的`前提下,确定安全督察组的数量.

第六条安全督察组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主管领导负责,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三章专职安全督察员

第七条专职安全督察员应由具备一定现场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专门人员担任.每个督察组不得少于两人,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督察人员.开展安全专项督察时,应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第八条安全督察组组长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聘任,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其待遇不低于单位本部机关部门副职的待遇水平.

第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督察员的基本要求:

一、有七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经验;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胆工作,认真负责;

三、参加过省、市(或)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查合格.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再造就;

四、邀请参加专项安全督察的专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四章安全督察方法

第十条安全督察组应制定安全督察工作计划,并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开展安全生产督察主要证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项目开展职工安全意识培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督促项目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督察组以现场检验、召开座谈洽商、个别交流、检阅资料等为主要方法开展督察工作.

 第五章督察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既要监管,还要帮助项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督察组必须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察,对新开工项目和中小项目应增多督察次数.

第十五条进行安全督察时,在兼顾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要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督察并作出评价:

一、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谈判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四、职工(包括分包队伍职工、临时工)的安全造就培训时间、内容、效果;

五、重大危险源及危险要素的辨识与监控情况;

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及交底情况;

八、特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状态;

九、外包队伍及临时雇佣人员的管理情况.

第十六条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的隐患和管理问题应记录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改进要求,被督察单位应明确责任人、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拒不执行督察意见的,督察组有权下达停工令,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七条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应将督察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和处理结尾整理成督察报告,并由被督察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年终对项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查的重要凭据.

第十八条督察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或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督察报告,安全生产形势,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第十九条督察组应将督察情况及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指导督察组业务工作的同时,应负责专职督察员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愿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篇六

1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磋商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提拔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以及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验收管理制度等.

2、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查、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中,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是职工行为控制的有用途径,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而强化执行力建设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保障,同时或许弥补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和执行是建立现代企业的客观要求,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的需要.

(1)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系统化的原则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最初应该设计制度系统图,围绕制度方案进行编写,定期清理并进行效果评价,然后归并更新后编纂发布,属于体系文件就纳入其中,属于无效的立即废止,或然合并的立即更新,让基层单位始终执行的是最新的有用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强化刚性

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体现尊重爱护职员.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查政策制定上,也应充分考虑各种客观事实,把握尺度,不能动辄就罚,以罚代管,让职工形成抵触心绪.唯有如此,才能使职工在意识上或许自发接受制度,在行为上恐怕主动服从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则必须加强有用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考察,对违犯规章制度行为严肃处理,否则,执行力度越来越小,执行效果越来越差.

(3)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提升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凿凿执行

任何一项制度的应明确拟订目的、执行流程、分工界面与安全职责,方能为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供书面证据.制度的拟订应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规程、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才能做到确实可行.为此,在拟订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避免制度中不合理要素变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管理制度的尽量保证一定时间的一口气性,避免后短时间内重复修订.简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衡量一个企业执行力强弱的一个显暑特征是行为是否体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标准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可能对照执行和检验,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唯独如此,才能有用杜绝工作的随意性,提升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

(4)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宣贯

制度作为规范职工行为的标准,惟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领,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对保证职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从被动执行转化为自愿遵养.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贯必须遵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人员不能简单的当"二传手",要证据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职责,加强针对性指导,向职工讲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时可充分利用三大媒体,通过开辟学习专栏、事故快报、安全简报、写心得体洽商、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来加强职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职员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达到宣贯的目的.

(5)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常抓不懈

最初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要保持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出现虎头蛇尾的景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须周密,不能经常性的朝令夕改,让职工无所适从,临了导致好的制度、规定和正确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用的执行.

(6)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效用评价体系

建立效用评价体系,追踪制度的执行效果,也正是要实现PDCA重复闭环管理,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普遍建立纵向的、横向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跟踪,对执行的效果评价需要加强.

(7)必须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实时生产作业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随时捕捉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结合安全新形势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客观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或拟定制度.我们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够及时,制度的指导性、有用性受到一定影响,必须证据需要及时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体系,推动全员自愿执行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胁迫的安全价值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主体是企业职员,关键是安全职责的落实,要点是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谈判安全、能安全、确保安全".因此,要实现全员自发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最初要建设意识上的安全人,通过把"安全为天"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向职员进行传播和贯彻.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察,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文化理论高度,增强员工全员培训、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活动效果,做到全员激励与要点激励相结合.结果针对安全事故采用"反弹琵琶"只怕反向思维的形式,造就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增强职工凝聚力,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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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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