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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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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十篇

市农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十篇

生产制度】导语,你所阅览的此篇文章共有28680文字,由韦屏伟细致订正后,发表到范万文网!《操控》是韩国SBS电视台于2017年7月24日起在月火档播出的现实律政剧,由李政勋执导,金贤政编剧,南宫珉、刘俊相、严智苑、文成根等主演。市农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十篇如果你对这篇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市农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下简称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农委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区域内农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是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促进隐患有效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委属单位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领域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各地农业行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乡镇农办及各乡镇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重大隐患治理,跟踪掌握治理进展情况。

第六条市农委负责对省厅、挂牌督办和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多个区域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乡镇农办及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上报的、群众举报的、省厅和挂牌督办的以及在日常督导检查、暗查暗访、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逐级上报市农委挂牌督办,并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分类分级、闭环管理。

第七条市农委作出挂牌督办决定后,市农委要及时向重大隐患所在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属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隐患具体情况、治理期限、治理要求,并定期公告。同时,对隐患治理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治理进度,确保按期治理销号,于每季度末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完成情况台账报农委备案。

第八条责任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隐患排除后,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九条责任单位应建立治理档案,留存备查。档案主要包括卷内目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等挂牌督办有关文件;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督查、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影像资料;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表》及专家现场核查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且无正当理由、相关单位拒不执行治理要求、责任单位督办不力的,市农委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对相关隐患单位予以关闭取缔。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农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农委及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告诫、督促整改的约见谈话。

第三条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农委及其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辖区内市属以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其系统内单位或分管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委及其小组约谈。

(一)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不能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

(二)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五)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

(六)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阶段性重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

(七)未认真对待安全生产方面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造成群访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市农委、小组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农委及其小组的约谈,由小组联合委应急管理处、委监察部门、委组织部门负责人组成约谈小组,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承办。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约谈,由本部门组织开展。开展约谈时,根据情况可邀请新闻媒体、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公众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约谈准备。由组织约谈的单位发出约谈书面通知,明确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实施。会议由约谈召集人主持,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约谈小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作出约谈决定,被约谈人应当作出落实约谈事项的承诺。

(三)约谈结果。约谈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被约谈单位要根据约谈要求和会议纪要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会议纪要下发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约谈的单位,同时抄报参加约谈的相关部门。

第七条组织约谈的单位负责对约谈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约谈及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本级和上级主管单位。

第八条被约谈人应当按时参加约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被约谈单位应及时向组织约谈的单位书面报告情况,经批准后,可委托相关责任人参加约谈。

被约谈人不接受约谈或未按照规定参加约谈的,由组织实施约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被约谈人为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被约谈人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将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被约谈单位未按约谈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未按要求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组织约谈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本约谈制度不代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农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安全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卡单令函”制度

一、安全生产提示卡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由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向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及元旦、春节、各级、“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中秋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夕,以提示卡的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

第三条遇有突发事件、活动或情况要随时进行提示。

第四条提示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当前急需开展的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呈请各党委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工作,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呈报的提示卡,要做到一事一提醒,不能长时间内多件事情合并提醒。

第六条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在提示卡上报一个月内,将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并报送农委主管部门留存。

二、安全生产告知单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农委主管部门加大对县、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委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各乡镇农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

第三条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本行业领域本月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防控措施、上级督导检查以及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乡镇农办收到告知单后,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农委。

第五条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采取督导检查等形式,对告知单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告知及落实情况台账,并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本季度台账报市农委备案。

三、安全生产督办函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项,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农委以督办函形式,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本级部门进行督办。

第三条督办内容主要包括某一行政区内域农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或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上升;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贯彻不力、工作进展缓慢;

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该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长期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各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及农委认为应督办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被督办单位接到市农委督办函后,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五条被督办单位要定期向农委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第六条农委要建立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台账,定期跟踪督办,直至问题销号。

四、安全生产整改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针对农委督办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市农委实行整改令,责成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收到安全生产整改令后,应当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整改令中涉及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尽快组织实施。

第四条收到安全生产整改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应当向农委书面反馈整改令落实情况。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在按要求反馈落实情况的同时,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稳定,直至整改完成。

第五条农委建立整改令落实情况台账,逐项跟踪督办。对于无正当理由且未按照安全生产整改令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篇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是统一全体职工从事安全生产的行动准则。

为了在企业中贯彻落实当和国家的安全免费公文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企业必须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用以统一规范全体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人们对生产免费公文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过程的客观规律进行反复认识,甚至是用生命和鲜血为代价换来的经验总结,它是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制定的厂规厂法,也是根据企业实现稳定、均衡生产的需要,考虑生产技术、工艺过程、物料特性、环境条件等因素而形成的企业员工的安全行动规范。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试题 姓名单位 成绩 一、 填空题:(每题2分,共50分)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制度,三级教育是指( )、( )、( )。

2、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 )。

3、当今世界各国采取强制手段对本国公民实施的三大安全主题是( )、()、( )。

4、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 )、()。

5、《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的时间为( )。

6、《中华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的时间为( )。

7、“三不伤害”活动是指( )、( )、()。

8危险识别和评价考核的因素有( )、( )、( )。

9、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 )、( )、( )。

10、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 )的方针,实行( )( )。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国家标准(GB2893-82)中规定的四种安全色是( )

A、红、蓝、黄、绿 B、红、蓝、黑、绿 C、红、青、黄、绿 D、白、蓝、黄、绿 2、电焊作业可能引起的疾病主要有( )

A、电焊工尘肺 B、气管炎C、电光性眼炎D、皮肤病 3、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用于()

A、减小设备及线路的漏电 B、防止供电中断 C、减少线路损耗 D、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及漏电火灾事故 4、在密闭场所作业(O2浓度为18%,有毒气体超标并空气不流通)时,应 选用的个体防护用品为( )

A、防毒口罩 B、有相应虑毒的防毒口罩 C、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D、防尘口罩 5、在下列绝缘安全工具中,属于辅助安全工具的是( )

A、绝缘棒 B、绝缘挡板 C、绝缘靴 D、绝缘夹钳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有哪些? 2、风险消减措施有哪三种? 3、用水救火应注意什么? 四、问答题(10分)

1、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两懂、三会、四记住”的内容? 答案:

一 1、 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班组)教育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 健康、安全、环境 4、 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5、 20xx年11月1日 6、 20xx年11月27日 7、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8、 人、环境、财产 9、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0、 10、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二 1、A 2、A 3、C 4、D 5、C 三 1、 设备转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

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形状处不断电或未挂警示牌;

高处作业或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2、 (1)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限制事故的范围和时间;

(3)控制事故、降低事故长期和短期的影响 3、 (1)不能扑救带电火灾;

(2)不能扑救油类火灾;

(3)不能扑救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火灾;

(4)不能扑救赤红的金属;

(5)不能扑救精密仪器,贵重文物档案火灾。

四、 1两懂:(1)懂防火灭火知识;

(2)懂消防器材使用性能。三会:(1)会、火警电话119;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灭初期火灾。四记住:(1)一定要说清着火单位、地点、线路;

(2)泡沫灭火机千万不能灭点火;

(3)微机和重要设备着火用1211灭火机;

(4)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防冻伤。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篇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 2

一、设备管理制度 .............................................................................. 2

二、新增设备管理制度 ...................................................................... 4

三、使用设备管理制度 ...................................................................... 4

四、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 5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 5

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 7

七、设备引进管理规程 ...................................................................... 8

八、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 9

九、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 10

十、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 12

十一、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 14

十二、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 15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确保设备满足装卸服务的需要,保证装卸、运输服务的实现。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装卸设备、运输设备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 工程技术部负责装卸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的管理。

2. 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 程序

1. 设备的提供

⑴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货种结构变化,如需购置新的装卸、运输设备、计算机设备,须有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放得购买。

⑵设备管理部门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时,应注明设备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⑶采购人员接到审批后的采购单后,要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询价、比价、议价,按“货比三家”的原则,择价廉物美的厂商进行采购。

⑷对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招标投标法》的法规要求进行。

2. 设备的验收

⑴新购置的设备进公司后,有设备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a) 装卸设备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新购置装卸设备的验收和投产前准备工作的规定》,做好验收及投产前的准备工作。

b) 运输设备进公司后,有运输公司组织人员负责车辆的验收工作。 ⑵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在《设备验收报告》上签字交接,

并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 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部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备验收报告》上记录处理结果。

⑷设备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并在设备台账上登记,以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

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⑴设备的使用

a) 对于大型、关键过程所用的装卸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相关操作人员应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对应上岗证,同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性能、维护知识、操作方法和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 操作则必须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如操作时发现问题,应按规程要切停机或做其他处理,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⑵设备的维护、保养

a) 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项目、频次、要求,发给使用班组织性,各班组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填写设备履历册。设备管理部门应每月检查,并把记录整理入档,作为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b) 工程技术部应严格按照《运输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执行设备的定期保养、修理工作。

c) 运输公司应按照《运输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车辆的定期保养、修理工作。

d) 日常生产中,设备发生故障,设备管理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对检修好的设备使用部门要仔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应将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的《设备履历册》中。

4. 设备的更新和报废

⑴设备使用到规定的年限或设备缺陷已无修复价值,有设备主管部门依据《设备报废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

⑵设备维修、修理所需的备品备料,由设备管理部门按《采购管理制度》的

会顶在每月地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⑶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收集港口设备的发展动态,采用先进、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手段管理设备。

二、新增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后购买,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 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三、使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 使用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车间、部门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设备维修报告单》,经部门主管或领班签字后交设备维修组。

第二条 设备维修组主管或当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

第三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员应在《设备维修报告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或领导班验收签字确认,并将《设备维修报告单》交设备维修组主管保存。

第四条 设备维修组主管应审核《设备维修报告单》中记载的停机时间、修理时间、更换零件的名称、数量并计算出维修金额填入《设备维修报告单》内。

第五条 晋级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或领导班用电话或口头通知设备维修组,由当值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设备维修报告单》,其他程序均同。

第六条 设备维修组在接单后一日内不能修复的,有设备维修组主管及时向设备科及车间主管汇报并尽快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设备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是进行社会生产的物质手段。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为此,特建立以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二条 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确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第三条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篇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规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内容与要求,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人员。

3 职责

3.1 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制度审批、监督职能部门到位情况。

3.2 安全环保科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及各级人员到位情况检查、考核。

3.3 保卫科是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对口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4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到位情况,并进行检查落实、考核及上报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总则

4.1.1 ××公司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总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副总经理及总工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对安全工作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同时进行安全工作。

4.1.3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主管上级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利、有义务协助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所属下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2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4.2.2 负责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按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

4.2.3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4.2.4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5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每月一次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2.6 负责健全安全监查机构,按规定配备充实合格的安全监查人员,完善安全监查手段,支持安全监查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查职责,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安全环保科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4.2.7 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2.8 主持重大设备事故和性质严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掌握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4.2.9 每月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四次,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4.2.10 组织职能部门制定出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使其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确保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4.2.11 组织职能部门为新建、扩建工程及时调配合格的技术骨干工人,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

4.2.12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4.3 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 监督和保障行政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公司安全目标。

4.3.2 组织党群部门和行政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了解掌握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情况,把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纳入工作重要议程,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切实把职工安全教育抓好。

4.3.3 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三职”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事业心和安全生产责任感。教育党、团员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实现安全目标。

4.3.4 经常了解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及各种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

4.3.5 经常听取和了解职工对安全方面的意见,向总经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和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4.3.6 参加公司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 定期召开思想工作研讨会,研究安全思想教育和思想工作一道去做的特点、规律和经验教训。

4.3.8 负责组织宣传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时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4.3.9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党总支书记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3.9.1 思想工作不力,职工思想混乱,职工之间不团结,民事纠纷矛盾激化,使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不能建立。

4.3.9.2 各部门领导不力,班子不协调,不团结,造成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

4.3.9.3 由于安全思想教育不力,使公司频发性事故不能有效地制止。

4.3.9.4 各部门领导习惯性违章严重,经常失职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4.4 副总经理(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总经理(总工)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4.4.1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1 对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4.4.1.2 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及措施,并组织落实。

4.4.1.3 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4.4.1.4 组织编制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确保这部分费用的安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四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4.4.1.5 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整改,完成任务。

4.4.1.6 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经常听取安全环保科的工作汇

报,支持安全环保科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4.4.1.7 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或主持(总经理外出时)重大设备事故、人身重伤事故及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负责贯彻落实防范措施中的技术改进措施。

4.4.1.8 参加或主持(总经理外出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召开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4.1.9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4.4.1.10 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4.1.11 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4.4.1.12 组织抓好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并审批现场安全技术规程,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4.4.1.13 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4.4.2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4.2.1 阅处上级有关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件、事故通报,提出有关贯彻落实意见的批示,并负责督促实施。

4.4.2.2 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4.2.3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六篇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综合制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旅客 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船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通报批评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违法、违章、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 排忧解难,受到旅客 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 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

七、处罚细则

1、每年度员工在营运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工作过程中,客渡船驾驶员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八、安全生产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技术员、调度和员工履职到位,根据公司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2、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 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1 生产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1.2 公司领导层、各部门、技术员、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②要与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1.4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和部门领导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八篇

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山东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锅炉、气焊瓦斯罐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人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五.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六.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九.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十.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五、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收,妥善保管,线路敷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显。 ,

八、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乡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操作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绝缘手套;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防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按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施工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建筑垃圾和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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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九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00元给予嘉奖。

2.7 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 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

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

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 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 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 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炔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

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 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 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 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 按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 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 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 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 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 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

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 功过可以相抵。

6. 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 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

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 嘉奖

(1) 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

会效益的。

(3)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 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 记功

(1)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

失有功的。

(2) 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 大功

(1) 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产

生重大影响的

(2) 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三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 警告

(1) 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损失的。

(2) 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

(3)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 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 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 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自饮酒的。

(7)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2. 记过

(1) 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 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

的。

(5)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3. 记大过

(1) 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2) 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的。

(4) 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

劣的。

(5)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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