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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2024-01-30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篇】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为了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开展,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行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了以下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措施:

1. 安全生产明星奖:对在项目中表现出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相关培训的员工,每月评选出一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2. 安全创新奖:对于在项目中提出和实施了有益于安全生产的创新措施和方法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 安全先进单位奖:对于在项目中维持了一段时间无事故发生并积极推动安全事务的单位,每年评选出一名,并给以奖励;

4. 安全意识考试:定期组织项目安全知识考试,成绩优秀的员工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5. 安全积分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提出合理建议的员工,按照积分制度给予奖励,积分可兑换礼品或物品。

二、惩罚措施:

1. 安全违规警告:对于个别员工违反安全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

2. 安全违规扣分:对于个别员工违反安全规定情节较重的,按照积分制度进行扣分,扣分达到一定程度的将影响其晋升和奖励;

3. 安全违规停工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危害严重的行为,将对责任人进行停工处罚,并记录违规事项;

4. 安全违规责任追究:对于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安全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包括停职、降职、解雇等处理措施。

三、其他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约定书:在项目开始前,由项目负责人与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约定书》,明确责任和法律责任;

2. 安全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检查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场地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

4. 领导带头:项目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全规定,打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通过以上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我们将能够切实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项目健康稳定发展。

注意:本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奖惩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二篇】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

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籍或留察看,其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

(3)违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职责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用心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用心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推荐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职责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职责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职责人进行处罚。

2)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由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职责和管理职责的'各级职责人,应按职责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状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职责者,除按事故职责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职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职责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务必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务必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理解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职责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务必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职责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职责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务必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务必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职责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务必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务必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务必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四篇】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设备安装单位,下同)等各级管理主体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保障各级单位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 安全生产奖惩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 安全生产奖惩以工程项目内部经济奖惩为主。达到奖励标准的,由工程项目部予以奖励;违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部予以处罚;触犯国家有关安全xx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奖励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对于符合以下条款、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一)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评比周期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二) 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 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较大安全事故隐患,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的,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四) 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处罚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保证金。根据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约定收取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等予以处罚。

(一)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

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3万元。

2)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

3) 若建设单位扣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4) 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除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 安全生产管理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1) 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未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资源、设施的;

3) 未将本工程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专项用于本工程安全投入的;

4) 未按照建设单位、监理方、工程项目部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的;

5) 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工程项目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6)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

7)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

8)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或台帐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短缺的;

9) 未按照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10)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1) 施工现场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2) 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

13) 施工设备、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严重缺陷的;随意拆毁安全防护措施的;

14) 特种机械设备未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报工程项目部备案的;

15) 未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工程项目部、监理方、建设单位审批的;

16) 未按照国家、建设单位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标识标牌,或擅自拆除、变动的`;

17)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源告知牌的;

18) 未落实防汛、防冻、防暑、防雷等安全措施的;

19)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建筑、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在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20) 未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回收处理安全管理措施的;

21) 未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22) 未落实现场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

23)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后,未及时报告工程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等相关方的,未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的,阻挠事故调查、掩盖事实的,或未对事故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的。

(三) 现场施工作业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作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1) 脚手架搭设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2)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基坑支护、模板施工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3)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齐全或不合格的;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部位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4) 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5的;

5) 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架设、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 塔吊架设、拆卸无安装拆卸方案的,或架设、拆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 起重吊装作业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实际操作的;起重作业不符合要求的;

8) 操作施工机具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9) 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和错时施工等措施的;

10) 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的,如发生在禁烟区域吸烟、高处抛掷工具和材料等行为;

11) 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四) 其他

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查实违章而受到处罚的,若处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奖惩实施程序

(一) 由工程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根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状况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 安全生产奖金由工程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发奖金和“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签收。

(三) 安全生产罚金由工程项目部根据本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安全生产罚金在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

(四) 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部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结算,并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退回施工总承包单位。若施工总承包单位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出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则在工程款中扣减。

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

工程项目名称: 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由中冶赛迪工程项目部备案;一联报中冶赛迪财务部备案;一联由施工单位签收留存。

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

工程项目名称: 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由中冶赛迪工程项目部备案;一联报中冶赛迪财务部备案;一联由施工单位签收留存。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五篇】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我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领导及社区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一岗双责” 。

二、社区及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要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社区及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

各社区及各单位主要领导每月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社区及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理)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社区及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全面听取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各社区及各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经理)对其包片辖区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分管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设备、技术、劳资、财务、运销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社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及各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主要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中负有责任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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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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