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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报销管理规定_财务现金报销管理制度十篇

2022-04-14

财务制度】导语,我们大家眼前所欣赏的本篇文章共有66415文字,由冯范保细致纠正,发表在范万文网(fwan.cn)!总公司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总机构。是所属派出机构的首脑机关,拥有对分支机构的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控制权。我国判定公司的居民身份以总机构设在何处为标准。总机构设在我国境内的公司,为我国税收上的居民公司,承担对我国的无限纳税责任;总机构未设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则不属于我国税收上的居民公司,仅承担对我国的有限纳税责任。现金报销管理规定_财务现金报销管理制度十篇欢迎大家一起看看!

现金报销管理规定_财务现金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目的

为保证业务用作规范,有序进行、合理、节约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完善报销审批、审批手续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适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及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个人的奖金、各种津贴及补贴。

3、出差人员所需携带的差旅备用金。

4、结算起点一下的零星开支(起点为1000元)

★ 现金的借款与报销

1、现金的借款

(1) 日常现金借款:

A 借款范围:

因工作需要办理各项业务所需的备用金

B 借款要求:

填列“借款单”请注明用途及金额并根据公司审批程序经有关人员签字批准后到出纳处领款。

日常现金借款应于借款之日起五日内到财务部报账。

(2)差旅备用金借款

借款范围:因公出差人员携带的备用金。

借款要求:借款金额应参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申请借款。

★ 差旅借款请于回公司之日起,最长十日内到财务报销。

(3) 借款违规惩罚条列:

若无特殊情况超时规定期限不报账者,现金按私人借款处理,并按借款金额的10%罚款,从当事人次月工资中扣除借款及罚款。

2、现金报销

(1) 报销程序:

A 报销人员凭收款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并填写相应的报销明细清单、将发票整齐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送财务部出纳审核。

B 财务部出纳应严格审核报销项目,金额是否符合报销规定,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出纳有权拒付。

C 财务部出纳员在报销单据审核过程中,发现错误通知经办人本人修改。

D 出纳复核无误,交财务经理审批后,通知报销人结算。

★ 报销程序流程图: 报销人出纳审核 报销人 人事课审核登记

(2)对原始单据的审核

A 凭收款单位开具的有效发票,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背面除经手人签字外不可有任何字迹)请在清单上填列用途及应注明事项。

B 一般收据及白条不可作为报销凭据,财务部不予报销。

C 发票丢失,财务部不予报销,若已从公司借款必须及时还清借款。

(3)报销单填制要求

A 报销单按原始凭证内容分类填写;

B 报销单所列内容的填写要整齐规范,不准涂改;

C 报销单上各级人员的签字要齐全;

D 报销单所附原始凭证要粘贴整齐。

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第二篇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附加篇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共和国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附加篇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附加篇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加篇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第一章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

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分别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二、非人身险业务核算

1.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每一会计年度新发生的保险业务,其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支余额,以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并于次年转回的方式滚存到第三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利润。

2.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以保户储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储金及预定利率计算出返还性两全保险的保费收入后,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帐户中转入保费收入帐户。

三、人身险业务核算

1.人身险保费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保费入帐。人身险保单在实际收到保费后确认生效。趸交保费在交费时一次性记入保费收入帐户。

2.年终决算,应计算三差益损,并进行分析说明。

四、准备金的核算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会计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通常提存期为十二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未决赔款准备金,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决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采用按已报来未决赔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支出,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3.长期责任准备金,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4.人身险责任准备金,为年终会计决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为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至次年同期归还。

五、备抵性准备的核算

1.备抵性准备包括:坏帐准备、贷款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指按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和应收分保帐款帐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

贷款呆帐准备,指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

投资风险准备,指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各种备抵性准备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种备抵性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坏帐、贷款呆帐、投资损失,应分别冲销坏帐准备、呆帐准备、风险准备。已冲销的各种备抵性准备,以后又收回的,应冲回相应的备抵性准备。

3.各种备抵性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单独反映。

坏帐准备在“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贷款呆帐准备在“贷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投资风险准备在“长期投资”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六、外汇业务核算

有外汇业务的企业,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汇分账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外币兑换”科目的帐簿格式应采用多栏式帐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和折合为币金额。

采用外汇统帐制核算的企业,发生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币记帐。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的币金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外币金额折合币时,可采用变动汇率,即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牌价作为折合率。

信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信用管理制度范文一:

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争创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管理制度:

一、信用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一)、评审内容

1、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严格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二、企业授信评价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三、失信违法行为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 取消赊销条件; 停止供货;

 取消供货资格; 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个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拖欠货款; 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

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2、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3、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信用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成员。

三、信用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a.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c.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b.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c.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d.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e.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f.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a.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d.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e.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f.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j.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h.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z.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a.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b.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c.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f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j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a.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b.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c.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d.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f.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范文三: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 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 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 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 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 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 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 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 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 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理顺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往来,加强总公司对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分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银行方面相关的所有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账户分设的原则。分公司原则只开设基本账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

3、坚持事前申报、事后报备的原则。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或《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分公司账户变动后一周内须向总公司财部报备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各机构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变动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该批复自动失效,以后办理,须重新申请。

4、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开户完成后,向总公司报备并上交总公司银行开户资料(包括银行印鉴章、印鉴卡、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各银行开户申批表、其他相关资料原件核实,总公司根据情况可留复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在总公司保管)。

5、分公司银行账户必须为网银的形式(设立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支付由总公司财务部人员掌握,确保支付每一笔钱,总公司财务部均能监管到位。

6、禁止事项。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以及用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等。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报备总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写明委派书,并在总公司留存个人的承诺书,负责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2、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资料必须报备到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培训通过后方能上岗,分公司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有新的财务人员到岗才能办理,离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总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通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提出建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分公司财务部人员有监督分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分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总公司。

7、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其财务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且总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考核该财务人员,并且其养老保险在总公司购买,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相应金额于发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前2日打到总公司账上,否则总公司将停止该分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四章 资金管理办法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资金方面相关的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有账户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点前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资金计划明细表,并在网银上做好付款,待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再确认付款。

3、有账户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对每笔现金的收支及时登记,各分公司财务做好每天现金收入台账或者现金流水登记簿,每日现金日清月结。

4、有账户的分公司:每月凭证、各类账本、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均要装订成册。

5、有账户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各项现金支出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收款不入账。

6、分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没有设置账户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报上月收入情况。

第五章 财务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分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6、分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 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分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 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分公司报送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财务部。

2、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往来账余额明细表、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必须有银行盖章),纳税申报表或银行完税凭证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递方式报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并且相应资料均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行政章,纳税表应有税务局出具的已申报章,或提供完税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如财务部认为有问题,总公司财务部将参与汇算清缴工作。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一、检查

1、公司财务人员发现损害总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总公司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分公司财务配合总公司财务检查并准备好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其他总公司财务部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

3、总公司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报送月收入明细表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0元/次。

2、上报给总公司的收入明细表弄虚作假或漏报的,一经查实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3、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应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4、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5、总公司要求提报的以上资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6、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7、银行账户或税务方面所有事宜的变动均应报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处理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誉或经济损失,没有风险保证金,并且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8、对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义: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一经核实直接撤销该分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 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 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 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 现金管理制度

1. 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 劳务费发放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各项目劳务费自发放之日起限三个月内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数额归公司所有。

4. 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 支票管理制度

1. 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 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 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 项目费用(带项目号的)申请及报销

1. 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

2. 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 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 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汇票等汇款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开据的正式发票,然后填写“汇款通知”并付与协作单位签订的付款协议一并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发票背后及“汇款通知”上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于一个月内办理汇款。

5. 支付项目劳务费,由相关督导填写“劳务费发放表” 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需要由银行代发的于每月10日之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需要本人领取现金的于每周周三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发放。

6. 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 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附件: 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公司员工出差一般选择乘坐火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购买机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 差旅费借款,应在立项通知书送达财务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后五日内报销。

3. 住宿标准及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元

人 员 住宿标准 食杂补助

正式员工 200 80

临时人员 200 60

出差当日12:00前离京,补助按一天计算;12:00后离京,补助按半天计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无差旅补助;8:00----12:00到京,补助按半天计算;12:00后到京,补助按一天计算。

4. 往返机场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机过早(过晚)或携带物品较多可申请公司派车接送。

5. 宾馆住宿费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费(包括早餐)。

6. 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前的,应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后的应在18:00前退房。

7.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超支自理,交通费、电话费实报实销,差旅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8. 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

9. 出差乘坐火车的可领取乘车补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时8元计算。(乘车时间以铁路列车时刻表为准。

四、 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交公司开出的空调大巴士、小公共、专线车、地铁、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出租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台预定10元/人标准以下盒饭,并登记项目号。

五、 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 各研究、支持部门所需发生的费用(除与项目有关的费用),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 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 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 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行政部门指定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 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七、 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1.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按时从项目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开具正式发票的申请单(地税发票、形式发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

2. 为了确保公司开出的每一张发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达客户手中,减少因发票丢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发票的送达

正式发票 同城:速递或在方便的情况下亲自送达

异地:邮政快递

形式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电子邮件、传真、平信、挂号、航空及快递等方式。 为避免发票遗失,请将发票用信封装好或订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发票的确认

在发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达时间,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时反馈,作好确认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递,请要求速递员在送达邮件时,请收件人当场打开邮件,回电寄件人确认发票已经收到(请在发出前与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台,由前台向速递公司提出要求)。

③处罚措施

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 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 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第七篇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3)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4)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财务部门工作制度-医院 财务有哪些制度 第八篇

财务工作手册 第一部分 财务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医院制定的请(休)假审批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有人员调动等工作变动时,负责人要认真安排好交接,财务科派人参加监交。各岗位人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全心全意为医院发展服务。根据工作需要,财务科设置以下岗位:财务科长1名,主管会计1名,科室核算员1名,出纳1名,明细账会计1名,资产管理1名(同时负责收费稽核以及凭证的装订),门诊收费、住院收费结算若干名。

一、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1.遵守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医院财务进行全面具体管理。

2.建立医院会计核算体系和制度。

3.负责医院财务业绩的核查、考核和监督控制工作。

4.负责医院成本控制、经济情况分析工作。对医院整体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出书面报告。

5.制订财务工作长远规划,跟踪实施情况。

6.督促检查各项预算、结算执行情况,对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把关。

7. 负责医院资金管理调度工作。定期对医院与下属部门现金库存、银行存款等进行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检查。对预算执行情况、费用开支、资金收支计划进行分析,甑别异常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8.负责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预审、投资效果分析。

9.负责医院的资产转让、兼并、整顿、清理工作。

10.负责财务科岗位设置、人员调整工作。报请医院领导奖惩、任免下属人员。

11.负责协调部门与上级及关系单位的协调工作。

12.监督、检查财务纪律执行情况。分析医院收入、利润实现情况,提出增收合理化建议。

对医院内控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与措施。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根据领导授权负责医院财务计划的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以及相关财务文件的起草、修改和落实执行。

15.负责部门会议并担任记录,根据部门会议研究确定的原则,草拟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16.负责部门月度的工作计划编制。对医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具体量化分析,通过期间比较,发现问题与异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17.负责草拟医院半年、年度财务工作总结。

18.负责根据领导授权,加强与有关部门业务工作的联系协调。

19.负责部门业务学习、会议的安排筹备等工作。

20.负责财务科财务总稽核工作。对出纳签发的支票要索审查无误后,负责加盖在银行备案的。

21. 负责医院工资计算、审核,按时安排专人负责发放,并予以监督。

二、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医院会计制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医院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2.负责会计凭证的编制、录入及会计账的登记,保证单据齐全、手续完备,各要素准确无误。

3. 核算医院全部收入、支出等;

每日对医院的收入生成凭证,与日报表核对,收入、资金余额等;

月末核算医院利润;

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4.负责的申购、登记、开据与保管以及会计档案的整理。

5. 负责税收管理,按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纳税。

6.负责相关财务报告的编制,保证准确及时。

7.负责每月会计凭证的装订,会计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

8.负责督促出纳人员按日做库存现金盘点日报表,并负责核对现金,并在日报表上签字。

10.服从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往来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与各往来单位的款项结算与对账工作。

2.负责药房、库房以及制剂的库存管理、核算、对账,按时结算款项并及时分析。

3.负责短期借款、银行贷款、职工集资款的核算与管理。

4负责保证金、押金、应收预收款的管理。

5.根据工作流程,复核并执行对外汇款通知。

6负责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保证准确及时。

7.服从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根据审核过的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单上填写支票号,交稽核岗加盖预留银行。

2.负责根据审核过的借款单,填制银行汇款凭证,由稽核岗盖预留银行后,负责及时送交银行。

3.负责根据主管会计提供的转账支票填制进账单负责送存银行。

4.负责办理的银行汇款回单、银行进账单回单等各种收付款凭证。

5.负责及时到银行取回结算票据交主管会计处理。

6.负责对每月的记账凭证号进行排序整理,并在现金日报表中标注本号及起始凭单号。

7.负责币现金、外汇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存单、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管理。

8.负责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现金报表,并经主管会计审签。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发现差错查找不过夜,对不按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盘点清查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9.不超限额保存现金,不私借、挪用公款,不用开支单据和“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为其它单位、部门用支票套取现金。

10.负责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和结算规定,不向外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格执行票据法规定,支票使用必须按规定要素填写。不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11.负责现金、银行存款账的对账工作,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防止呆账项形成。定期不定期地接受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对现金、银行账的抽查。

12.负责填写银行结算票据和现金日记账记载,字迹要工整规范。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稽核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部门借款审核,对出纳签发的支票要索审查无误后,负责加盖在银行备案的。

2.负责审核各项财务收支,严把财务关,做到按计划列支,控制费用开支,杜绝非正常开支。

3.负责会计凭证的审核,保证每一笔凭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会计科目正确。审核编号连续、附件票据合规、戳记完备、签章齐全。

4.登记应收帐款手工帐并于电脑帐核对。

5.负责申请医院资金;

执行对外汇款;

核算费用;

核算与管理各类租赁合同(含租入租出)、押金、保证金;

摊销租金;

管理工程合同;

核算工程利润;

统计、监控资金流量等。

6.协助财务科长计算医院工资,并根据审核过工资表负责及时发放。

7. 负责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保证准确及时。

8. 装订、管理本部门财务档案。

9.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文件打印、发放、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窗口形象,文明收费。

2. 负责门诊、住院收费记账工作。. 3.要“唱收唱叫”,文明用语。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房产、设备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3.负责对新购仪器设备报账完毕后,及时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账目,做到账卡相符。

4.负责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购置仪器设备的验收、登记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的查对,发现差错,及时进行更正账务处理。

6.负责定期与存货管理人员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做到账账一致,账表一致。对盘盈、盘亏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批,根据批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7.负责材料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对药品、材料采购余额表进行核对,发现错误进行调账处理,并对余额表进行调整。

8.负责对仪器设备报废和处理的审查核对报批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报废设备的变价处理等日常工作。

9.负责人员调动、调离时办理物品保管人变更登记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财务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会计电算应用软件使用和年度帐目设置、科目设置变更、新旧年度会计科目结转等工作,对会计电算备份的软盘资料负责管理。

2.负责岗位权限设置、所有客户、药品、材料类别、仓库等标准编码建立,价格设置。

3.负责财务主工作站的管理,督促有关结算站点做好日常数据备份,严格按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4.网络数据安全备份、维护。

5.软件操作纠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医院会计制度 一、总则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医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医院本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3.会计核算以医院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4.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5.会计核算以币为记账本位币。

6.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7.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8.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9.会计信息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医院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10.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11.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12.会计核算及时进行。

13.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14.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15.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互配比。

16.会计核算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17.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18.会计核算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作为收益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作为资本性支出。

19.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单独反映。

二、资 产 20.资产是医院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21.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2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3.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账。

24.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短期投资以账面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25.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项目列示。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26.存货是指医院在经营过程中为收入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药品、其他材料、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各种存货发出时,使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各种存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以实际成本列示。

27.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长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在流动资产下单列项目反映。

28.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发生的实际支出,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净值以及报废清理所发生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9.无形资产是指医院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记账;

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账;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账。各种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30.其他资产是指除以上各项目以外的资产。

三、负债 31.负债是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32.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33.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各项流动负债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流动负债的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34.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流动负债下单列项目反映。

四、所有者权益 35.所有者权益是医院投资人对医院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医院投资人对医院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事业基金、发展基金和未分配收支结余等。

36.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医院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投入资本按实际投资数额入账。

37.事业基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38.发展基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按实际提取数记账。

49.未分配收支结余是医院在经营亏损时不能分配的收支结余。

40.投入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各个项目,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如有未弥补亏损,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反映。

五、收入 41.收入是医院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为患者提供劳务、咨询、带教、药品、材料等业务中实现的业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42.医院合理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医院在发出药品、材料、提供服务时及时收讫价款或记账,以确认收入。

43.收入退回、收入折让和收入折扣,应作为相应业务收入的抵减项目记账。

六、费用 44.费用是医院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45.直接为医疗服务提供药品、治疗服务等为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科室成本;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科室成本。

46.医院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分摊。

47.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预提计入本期。

48.。医院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费用和成本。正确、及时地结转医院当期损益。

七、利润 51.医院的收支结余就是利润。是反映医院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性拨款等。每年及时进行结余分配。

八、财务报告 52.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事业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分析说明书。

53.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医院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以及经营成果和分配情况的报表。

54.基本数字表对医院的收入、支出、负责等基本情况以及其运行做了简要的分析,以相对数的形式表示。

55.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60.医院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医院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医院控制权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61.会计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非经常性项目的说明;

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部分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1.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医院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本制度适用于各科室各部门。

3.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规范医院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

4.会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会计内部控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

(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会计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医院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5.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收入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6.医院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7.医院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8.医院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9.医院建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10.医院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11.医院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12.医院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收入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13.医院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4.医院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5.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16.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医院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17.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医院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医院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18.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医院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医院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19.预算控制要求医院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制度预算的编制、审订、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20.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医院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21.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医院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2.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23.医院重视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会计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1)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对执行会计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会计内部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4.财务科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部分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1.货币资金是指医院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医院负责人对本医院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3.财务科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6.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7.财务科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院长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1)支付申请。医院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提前向院长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复核。复核人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恰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3)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8.财务科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9.财务科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医院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0.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医院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事先报经医院院长审查批准。

11.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1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科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13.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14.财务科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5.财务科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6.财务科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7.财务科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18.财务科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19.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20.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部分 资金管理办法 1. 管理机构 财务科负责医院的资金结算、借贷、往来调剂等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科室的资金运行。科室财务负责其所在医院的资金结算、往来等管理工作。

2. 账户管理 开立、变更账户,须经院长同意,由财务科门具体执行。原则上各医院只能在便于开展业务的银行开设一个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开设账户情况及变更情形及时向财务科书面呈报、备案。

3.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人员或财务科门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与财务印鉴由不同人员分开保管。

(2)支票领用时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支票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到财务科门领取支票。

(3)原则上不允许各业务部门领取空白支票。特殊情况,经医院院长审批。各部门累计领取支票不得超过三张,超过三张未报帐的,财务科门暂时停封该部门借款业务。财务科门及时催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4)支票付款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购置物品时需要物品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5)收到支票后,及时送存银行,不拖不压。

(6)收付业务款发生时出纳人员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先登帐后付款,先收款后登帐。出纳人员按月对帐,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书面呈报财务科负责人。

4.现金管理 (1)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职职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医院院长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暂定为1000元,如需调整由院长确定。

(2)医院购置固定资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物品价款一次超过1000元的,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采购价款一次低于1000元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也可以使用支票结算。

(3)库存限额经院长审批核准,现金超额部分送存银行。

(4)收入现金及时入帐,送存银行。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医院库存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

(5)财务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6)医院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报财务负责人审批,经会计审核,到出纳人员处领取。

(7)报销时凭发票、差旅费单据及医院认可的有效报销或借款凭单,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院长批准,到出纳人员处冲抵以前借款、领取现金。付款后加盖付款标志及经办人戳记。

(8)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院办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按月编制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院长签字,财务人员按时从银行代发并进行帐务处理。

(9)办理款项汇兑时,财务人员经审核“汇兑通知单“及有关凭证,分别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医院院长签字,出纳人员到银行办理。

(10)出纳人员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按顺序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当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11)不准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12)

不准白条抵库。

(13)

不准挪用现金。

(14)

不准利用账户替他人或其他单位套取现金。

(15)

财务负责人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主管会计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

(16)

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院长。

5.备用金管理 (1)各部门由于业务工作性质,需要备用金的,书面提出申请,经医院院长批准。

(2)根据医院院长通知,部门领取备用金时,填写借款单,财务负责人审核,由出纳人员依凭证付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备用金管理,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各医院财务科门备案。

(3)部门领取备用金累计一般不超过2000元。

(4)备用金管理人员每周与财务科门结算一次,及时补充备用金。财务科门按时催促备用金管理人员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5)因业务发展或部门调整,不再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备用金。

第六部分 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 一、目的:为了使财务支款及报销流程明晰化、规范化。

二、范围:适用于各科室和各部门。

三、支款办法。

⒈支款范围 商品类采购(指药品、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办公用品类采购(包括文化用品、劳保用品、花卉等)、固定资产采购(包括汽车、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图书音像资料、差旅费、运费、费、其他(如业务招待费、伙食费、零星支出等)。

⒉支款凭证 支款时应提供购货合同书、购货协议书、购货订单、物品申购审批单、出差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相应资料。

3.支款流程 ⑴支款人填写借款单或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财务负责人签核、医院院长批准,至出纳员处领款,交财务科会计账务处理。

⑵流程图 支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院长→出纳员→会计 4.特别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情况紧急的可以借差旅费。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时限、事由,并由科主任批准,由财务科批准,到出纳处办理借款,随后补办正常手续。

(2)出差较为频繁及业务费较多的(如科室负责人),可采用定额备用金方式。其中科室负责人不超过1000元,其他员不超过800元,当其岗位变动时或年终放假时扣回。

(3)当月连续几次出差,在上次借款未还清的,不予再借款。试用期人员单独出差,不予借差旅费。特殊情况经科主任同意可借不超过本人半个月的工资。

(4)借款人员终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当时不能扣回的,在本月开资时就借款总额一并扣回。

(5)大额借款(达到3000元)需经院长批准。

四、报销办法 1、差旅费报销办法 《淮北市市直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星级以下宾馆单间。两人住标准间,一人也可住标准间。

限额标准:省内130元/每天,省外170元/每天。

从20:00至7:00连续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公杂费10元/天,伙食补助20元/天,省外30元/天。

高校进修班10元/天,到县级以下挂职锻炼的10元/天,社省外20元/天。

本办法从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2、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报销办法 (1)每月底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表”,交医院总务科汇总,提请医院领导审批后购买。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物品,可委托相关人员购买。

(2)所购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实行定人验收入库、保管、领用登记的办法。

(3)购买后由有关经办人按财务规定粘贴有关报销单据,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3、固定资产购置费用报销办法 (1)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到财务科开据支票购买。

重大项目固定资产(5万元以上的),得经过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组织招标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应尽快将有关单据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3)所购固定资产纳入医院,统一管理。

4、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实行三单合一,医院因工作、业务需要,经医院领导安排,接待客户及相关人员,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所发生的招待费经院长批准予以报销。

5、费(不含公益性)报销办法 (1)根据年度预算与计划,由各业务负责人或宣传策划部提出申请,注明方式、内容、预期效果、预算金额,由院长批准实施。

(2)临时性单项,由院长批准实施。

(3)原则上费用由院办负担。单项不超过2000元的,列支科室费用。

(3)由院办宣传策划部门承办相关手续,并保存相关资料。

6、其它费用报销办法 (1)采购物品报销时,除提供费用报销单外,还应提供经物品管理人员签字的验收单或入库单。

(2)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医院领导酌情处理。

四、核签流程 经办人将相关的报销凭证备齐,经部门(科)主任核、分管院长签后,送至财务科长进行稽核,编制付款凭证,然后送院长进行审批,最后出纳员付款。

领款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会计制单→院长审批→出纳员付款 五、注意事项 1、凭证填写要求 (1)应用蓝色或黑色签字逐项填写,禁止使用红色笔、圆珠笔或铅笔;

(2)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

2、发票(完整的原始凭证)规定 (1)通过银行结算(如:转账支票、电汇等)的款项,申请人在申请款项同时需向财务科提供详细的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

(2)医院职工采购商品所取得的发票必须符合税务局相关规定。发票取得人应对其所取得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予以退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发票日期:应如实填写。

(4)金额:大小写数字应一致、无误。内容完整,单价数量明确。

(5)发票上应清楚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结算规定 (1)财务科长对医院经济业务负审核和签署责任,科室负责人对科室经济业务负审核和签署责任。当其超越权限或不符合制度规定签署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付款,并以适当渠道反映。

(2)医院职工在其编制机构报销,对于新调人员,调入机构除调遣差旅费外不得报销调入人员调入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3)原则上由经办人本人报销费用,一事一报,严禁混合报销、伙同报销或代替报销。

(4)报销时须注明费用发生原因、地点,准确计算金额和单据张数或联系方式。

(5)费用报销在终结事由三个工作日内办完签字手续。

(6)严格遵守一支笔制度,未按规定执行的,财务科不予以支款和报销。

第七部分 资产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医院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与存货。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器械、食堂设备等。存货是指医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收入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3.实物管理部门 (1)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医院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 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 所有物品档案材料由医院院长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 财务科指定专人就各医院资产进行汇总管理,主管会计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财务科不定期派人抽查。

(5) 每年财务科安排专人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时,资产核实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4.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财务科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5.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医院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总务或设备科具体执行。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经院长批准报财务科结算。

(2)登记 在出库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目填列,并请验收人、保管人签字,由相关科室存档保管。

6.固定资产修理 医院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科予以付款。

7.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送财务科签注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财务科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8.存货的购进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购进药品、材料等,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部门执行。

9.存货的入库 购进的存货,入库前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是否完好。

(3)清点实物数量。

(4)完成品质检测。

(5)填制“入库单”,记录实物账卡。

10.存货的出库 (1)根据医院领导指令发出存货前,领货人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存货保管人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禁止以白条抵库。

(2)出库单以存货保管人为主体,分年度编号和按顺序标号。

(3)按规定填写出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或划线。

(4)存货发出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发出”章。

11.存货的仓储 (1)存货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大宗商品仓储如有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2)仓储商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有条件的应分类挂卡。

12.保管人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应妥善保管医院资产。

(2)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库容整齐。

(3)向医院申请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4)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13.存货减损处理 (1)存货在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毁损、变质、溢缺,应认真填制“毁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存货保管人员作减少实物处理,财务科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14.实物账册管理 (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应按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5年;

(2)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①根据入库单记收入,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帐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月后查询。

②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帐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③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④启用帐簿,应在帐簿封面载明医院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帐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⑤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必须与财务对账,保证帐物相符,原保管人方可离岗。

15.财产盘点方式 (1)年终盘点 财务科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固定资产、存货、货币资金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年中盘点 财务科会同管理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对医院资产(草药房)进行盘点一次。

(3)月末盘点 财务科会同管理部门于月份终了对医院贵重物品及药房药品进行盘查清点。

(4)不定期抽点 由财务科及医院指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医院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16.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1)总盘人:由医院院长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财务科长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复盘人:由财务科长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4)盘点人:由医院财务科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药科、设备科、总务科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协点人:由仓储负责人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17.盘点准备 (1)盘点编组:由财务科负责人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医院院长核定后,公布实施。

(2)盘点物品准备 保管部门与保管人应将准备盘点的物品整理准备妥当。存货应堆放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

盘点期间已收到药品、材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分开存放,并予以标示。

18.盘点实施 (1)财务科应就年度、年中,抽查项目、部门、时间等情况呈报院长,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情况外,暂停收发物品。至于需用品,经批准可不移动,但应标示出。

(3)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主观臆断,避免目测方式。

(4)盘点过程应按指定顺序进行,不得遗漏、重复。

(5)盘点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核对无误的,在表上互相签名确认。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把“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部门自存,一份送交财务科,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19.盘点报告 (1)财务科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院长签核。

(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科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

20.盘点工作奖惩 (1)盘点工作人员要依据规定,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盘点工作,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经医院院长批准,给予相应嘉奖。

(2)违反规定,阻碍盘点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医院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八部分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一、 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应各部门、各科室的商品采购。

2. 单项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医院规定的限额标准(一次性采购2000元,单件采购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上报采购部审批。

3. 低于限额标准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及管理办法,遵照财务借款与报销办法执行。

二、 组织机构与管理 采购部是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及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 组织由医院拨款的大型采购活动;

3. 受各科室的委托,代其组织采购事宜;

4. 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5. 拟定医院采购政策;

6. 管理和监督医院采购活动;

7. 审批管理进入采购名单的供应商资格;

8. 审批取得医院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9. 拟定并调整医院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三、采购方式管理 医院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标和单一来源。

1.凡纳入医院采购计划资金超过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

2.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公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能达到节约的目的,经院长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院长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货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的时间才能完成或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

(4)有特别要求的。

4.采购的货物符合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弹性较小,售后服务好,经院长批准可采用询价议标采购。

5. 下列情况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2)因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等一致性和兼容性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四、 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1.医院采购管理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

(1)编制医院采购预算;

(2)编制并批复医院采购计划;

(3)确定采购方式;

(4)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

(5)验收;

(6)结算。

2. 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按以下要求报送:

(1)

采购计划的报送。

各负责人报送采购计划时,填报《采购计划表》(以下统称《计划表》),本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一份。采购部门对《计划表》进行审查,财务科把关(药品、卫生耗材除外),并于2日内将审查意见(附《计划表》)送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报送的月份执行计划,应是本月已经确定要购置且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规定应办理审批的采购项目,应办理审批手续。

(3)没有审批手续,不能下达采购月份执行计划。

3.采购部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采购清单审核无误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按要求统一进行采购。

4.合同内容一经确定,采购单位应将合同草案的有关文件报采购部。采购部收到合同草案经财务科审议后,方可签订合同。

5.采购合同订立后,在第一次付款时,采购部应将合同副本报财务科备案。

6.采购部应对合同履行时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采购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及时书面上报采购部。

8.资金划拨程序:

(1)分管财务科的主管领导,根据合同、《验收单》和《申请书》等必要的结算手续,审核无误后,按医院《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支付款项。

(2)

应急采购项目,经院长批准后,可由采购单位先行采购,但应在采购活动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五、 监督管理 1. 采购部应当加强对医院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

(1)采购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2)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有关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采购部备案;

(4)采购执行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任务;

(5)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采购资金支付情况;

(6)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 采购部和财务科共同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所有合同应通过财务科核准。

采购单位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九部分 工资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职工工资管理、统一标准、规范制度,根据医院自身特点,按照人才市场的规律,为保证医院有一个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职工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获其酬,特制定医院工资管理办法。医院主要实行预发工资月薪制和绩效工资。

一、预发工资 预发工资由标准工资、补贴组成。是按职工技术、业务、管理职别岗位而确定的。

二、绩效工资 是依据医院的成本核算的办法制定的,按从事的业务、任务、额度完成程度计算考核的。

三、医院职工按规定应享受正常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休假期间等,按国家规定和职代会决议执行。低于医院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部分 财务保密制度实施细则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医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及本实施细则,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医院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科长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科长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医院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医院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科长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科长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科长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的根目录下,统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命名,对于特殊文件,操作人员可以加密保护,但必须到财务科长处和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7.对于计算机程序、税控程序、电算化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及时书面报送医院财务主管领导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备案。

8.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主管领导会同医院高层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技术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医院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主管领导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一部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它凭证;

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它会计帐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其它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财务管理规定类:制度、办法、规定;

文书类:经济合同、工作计划、总结等。

2.形成的各种会计档案应按排列顺序,依次在右上角编写页号,按年度立卷,移交专人保管。

3.对破损的会计资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己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4.磁性介质会计档案包括:磁盘、光盘、硬盘等。

5.卷内封皮,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案卷题名简明,能确切反映案卷内容,并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6.案卷采用三点一线的方法装订。

7.归档的会计档案均应保持齐全完整。

8.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专人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9.会计凭证于每周度五移交院办财务科;

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等会计档案于月度终了2日内移交院办财务科。所有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各会计主管与档案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清单按年统一装订。

10.移交档案室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会同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档案保管 11.归档的会计档案按年、月依次排列,科室编写页号、卷号,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案卷目录应区别不同保管期限,分年度编制目录号,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

13.档案管理人员应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查阅登记薄,严防会计档案毁损、散失和泄露。

14.对于多柜存放会计档案,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以便对档案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清查。

15.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管理状况进行清查,对于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16.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将会计档案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17.会计档案室要做到防水、防火、防尘、防潮、防虫。

三、档案查询 18.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对归档的会计档案必须编制《案卷目录》以及《会计档案归档登记簿》,以利于有关医院的查阅利用。

19.外部查阅会计档案,应持医院正式介绍信,经医院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但不得复制。

20内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经档案管理员批准,方可办理查阅复制手续。

21.凡是需要查阅会计档案的人员都应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认真填写《档案查阅登记簿》。

22.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医院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

23.查阅或者复制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标记、抽换。

24.查阅会计档案时,会计档案管理员必须现场监督 四、档案移交 25.会计档案管理职工作变动时,要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26.移交时,由原管理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会计档案所属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己保管期限等内容。

27.交接双方应就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清查无误后办理交接,并由分管领导负责监交。

28.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鉴名或盖章。

29.档案管理人职工作调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五、档案销毁 3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1.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领导批准后销毁。

32.销毁会计档案,由医院共同派员监销。

33.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要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

34.销毁后,监销人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医院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十二部分 财务网络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维护职责制度 一、网络科对财务网络平台(服务器)管理维护职责 根据网络管理要求和有利于网络路由管理、维护,财务计算机网络平台(服务器)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与维护,其管理维护职责:

1、负责网络建设。根据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网络建设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网络一次建设,软件逐步升级,功能完善。在网络建设中,充分考虑未来财务管理的需要,留有足够的功能开发和发展空间。

2、负责财务网络平台系统设置。财务专用主服务器采用方正DELL服务器,128m内存,热插拔硬盘,提供数据热备份,配置财务网络互联交换机,将所有科室终端计算机并入统一的财务管理计算机网络之中,直接接入科交换机,实现财务互联、跨网段、跨平台管理。在网络拓朴结构上既自成体系。财务网络系统的安全可以通过网络的防火墙实现抵御外来非法入侵,确保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财务实时互联、实时结算、实时查询,真正做到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3、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确保网络安全可靠运行的基本保障,财务管理系统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及网络干线的安全、可靠畅通的日常维护管理由信息部负责,确保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4、负责对财务科网管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财务网络服务器的开机及使用,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设定、变更。信息部在技术上提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财务专用服务器未经财务科主管允许,任何人无法进行有关维 护、操作。

5、如有违反上述制度规定、占用服务器资源等等现象,造成财务网络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财务数据丢失、泄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财务科对财务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管理维护职责 1、负责财务管理系统用户身份的建立、登录、确认,实行两级管理,即:网络用户身份管理和财务软件用户身份管理。

2、财务科长领导授权专人负责用户身份的管理、维护,并对用户身份有关的安全管理负责。由财务科长授权的专门管理人员,经信息部培训后,进行财务管理系统用户身份管理及有关财务软件的维护、管理,未经财务科长批准,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信息部机房,不得在财务主服务器上进行任何操作。

3、负责对各终端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终端设备的管理维护,各终端通过已建立的通道和各自权限修改及查询财务数据,客户终端IP地址配置、计算机编号、使用人员以及财务分工权限的设置由财务科长确定,变更必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4、各终端使用人员初次登录时可在授权范围内自行修改自己的登录及口令,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当修改自己的时,切忌用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姓名等易被他人破译的数字符号作,以防他人盗用,确保系统安全。

5、财务管理系统硬、软件设备站点由各科室统一管理使用,各站点终端设备专门用于结算制单、帐务处理、报表处理,任何人员不得进行游戏和处理会计业务以外的事务,凡不按规定使用造成财务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严格设备管理,责任到人。为确保系统软、硬件设备不受病毒干扰,所用软盘必须在进行病毒检测、消除病毒后方可进行操作。下班时,各站点应关闭设备电源,检查关闭各项电源开关。

三、严格按照财务权限设置,调整完善电算岗位职责 1、各科室财务结算、制单、审核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制单、审核、查询、系统维护岗位权限设置进行操作,各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如因工作需要,需涉及他限设置范围的,须经财务科长批准。杜绝以窃取他人口令的方式进入他限系统操作。各岗位要做到当天的业务当天处理完毕,日清月结。制单凭证摘要规范、凭证审核无误方可入帐。结算制单岗位要严格按预算掌握各项经费结算报销,防止赤字。

2、每天除在服务器硬盘备份外,每月结帐后,都必须将当月数据用移动硬盘双备份,分类妥善保管。月末,根据需要,打印出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

3、出纳收银岗位要充分利用金蝶软件的出纳管理功能,强化对货币资金的控制。完成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和查询,出纳岗位每天下班前要打印出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核对一致,现金与帐不符时,必须查清方可下班。进行银行自动和手工两种方法对帐,对未达帐款跟踪检查。

4.工资核算站点结合自己工作,要按上述各站点要求进行帐务处理,并密切同其他部门的联系。

5、完成经费计提、分摊、成本结转、往来结算的站点(岗位)要及时完成当月的业务处理。

6、各岗位上机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业务操作结束后,应通过“注销命令”退出网络系统,以防他人冒用。

7、各岗位要根据财政部对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会计工作电算操作管理、维护管理、帐务处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_文秘知识 第九篇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_文秘知识 第十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2条 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5项,除另有规定外,悉按本规定办理。

第3条 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4条 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5条 稽核人员前往各单位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第6条 稽核人员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7条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该部门一起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8条 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9条 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盛气凌人。

第10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事务完成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 账务稽核

第11条 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时,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12条 检查账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或定期核对。比较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现象。

(4)各种账簿表示错误的纠正画线、结转、转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画“×”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已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的空白账页,有无加画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13条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手续。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有无库存现金以单据抵充的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核对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还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及暗锁、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库放置位置是否适当。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14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记载的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三章 财务稽核

第15条 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是否经核准,手续是否齐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16条 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17条 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 总务人事稽核

第18条 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2)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3)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19条 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2)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4)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确认。

(5)已领物品未转账者是否与账面存量相符。

(6)有无损坏待报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第20条 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2)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细。

(3)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账的财物。

(4)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加及转移事项。

(5)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21条 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条 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各单位办事人员对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怠慢现象。

(3)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状况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4)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不胜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单位人员上班时间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6)员工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做好对保工作,是否已对保证人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第五章 附则

第23条 本制度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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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报销管理规定_财务现金报销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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