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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制度,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工作五篇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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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读音yǐn huàn,汉语词语,意思是潜在的危险,有发生危险的可能。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出自 《易·节》:“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校园安全制度,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工作五篇假若你对这类文章感觉哪里不好,也可以上传分享给大家!

第一篇 校园安全制度,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工作

五月三日昌隆学校接到教育局关于上级的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电话通知精神后,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就上级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局通知要求,联系学校实际,研究讨论完善充实学校各项制度,细致排查隐患,制订得力措施,细化责任分工。

1 加强安全监督治理,校园红外线监控全方位 全时段监控工作专人值守。

2 加强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的控制,切实强化落实出入人员登记检查制度,加大充实学校警卫室人力物力投入。

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防震避灾、安全用电、防洪水、防雷电、防中暑、放食物中毒等。

4 强化安全巡视制度,天天早午晚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由值班领导干部、班主任学生会人员坚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检查。课间及活动时间值班领导和安全巡视员进行安全巡视不间断。

5、向家长下发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刀具管制学生严禁在公路穿旱冰鞋玩耍带火源火种上山玩耍等危险活动的工作。

五月四日上午全校教师召开会议,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必须提高熟悉则增强责任感,把校园安全维稳工作贯穿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完善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做好安全工作,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篇 学校安全责任调查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三篇 聋校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培养合格的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参照安全教育大纲,结合我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无万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校各学院是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责任人。班主任是教学班日常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从讲的高度出发,从思想上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列入各自的工作日程,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按照依法治校和依德治校的要求,精心组织,全面认真抓紧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各项工作。

第四条.我校规定每月第一周第一天为全校安全教育日。各学院要立足本部门、本专业,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大、效果明显的系列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从新生入学到毕业离校,必须贯穿全过程,始终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工作。

第五条.在教育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在管理中进行现场教育,在教育和管理中加强日常养成。要把安全、校规校纪、法律、文明与社会公德、自防互救、应变、逃生等教育与日常管理和养成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管理、养成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按章办事、严律已宽待人的自觉性,养成安全第一,时时守纪律,事事讲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各校区内形成安全第一氛围。

第二章安全规定

第六条.学生因事离校外出,必须逐级请假,请假要有请假条。严格执行学院值班领导准假制度和学生归校及时销假制度。女学生不准单独外出,学生上街办事必须两人以上。

第七条.禁止学生参与下列活动或有下列行为:

1、赌博、封建迷信、传销、宗教与非法组织、黄色书刊和录像、吸毒贩毒。

2、恶语伤人、恶作剧、吵嘴、打架斗殴和其它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

3、不请假私自外出、乘坐“三无”车辆、在校园内骑车带人、骑无闸车、骑快车和飞车。

4、在宿舍内留校外人员或异性过夜、夜不归宿、在校外租房住宿。

5、私自组织学生旅游、游泳、滑冰、登山野炊。

6、在校园内和宿舍中经商、摆摊设点、随意到处张贴或是替校外人员在校内贴。

第八条.不准学生有下列行为:

1、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和打闹。

2、住在城乡结合部校区内的学生到校园周边谈心或散步。

3、在马路上围观、开展文体活动。

4、乱接电源、使用禁用的电热器具或用酒精炉在室内做饭。

5、无故损坏公物(教学、消防、服务等方面)。

6、食用小饭店的饭菜、小摊点的食品;到个体诊所买药看病。

7、学生身体有病或是不适时,不得勉强上劳动课和体育课。

8、在社会上违法乱纪、损坏学校形象。

9、道听途说、传播小道消息、私自、挂社团之名从事经商。

10、公开随意张贴、反科学或是诽谤他人的张贴物和印刷品。

第九条.学生毕业实习、放假回家和返校上课,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打工、从事家教必须严格登记,提出专门具体的要求,学生会客或携带物品离楼和出校门时都要严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学生上网必须守网法、讲网德、做规矩网民(用户),不得干扰或破坏网上正常秩序;不得自觉有技术,逞能显示,损人利己,甚至图财,敲诈勒索;不得泄露国家秘密,防止误入歧途,落入网络陷阱;不得与网友约会到外地见面,防止发生人身意外。

第十一条。函授生和研究生均属成人,有别于普通在校生要求。但必须严格执行我校《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学院要像从事专业教学工作那样,按照本、专科生在校时间,科学合理系统地制定学生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要制定安全教育措施,保证完成安全教育教学计划。

第十三条。教学内容除本专业外,主要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周边环境与社情,勤工助学与从事家教,消防意识,防地震常识,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常识,饮食与医药安全常识,交通安全常识,防盗、抢、骗、性侵害、人身伤害、自卫等常识,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国家的法律和省市规定。

第十四条。《大学生安全实用知识》是每个学生必备必读之书,要求人手一册。此外,必须学好:《----法》、《刑法》、《民事----法》、《----法》、《法》、《教育法》、《法》、《保密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

第十五条。教学手段必须呈现多样化,除购书和印发有关资料外,还要开展:讲座、报告、录像、典型案例、专场法制课等形式。还要利用广播、墙报、板报进行宣传增强教育效果。特别是要搞好安全教育日工作,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统一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内容,落实授课老师(必要时聘请),落实教学时间,落实上课考勤,落实学期考试。要求学生上课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考试及格率100%。

第十七条。通过安全教育,要让学生增长方方面面的安全常识,树立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具备一定的自我防卫能力,知法、守法。做文明大学生,讲文明话,办文明事。成为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是基础,从严管理是关键,日常养成是目的。要贯彻严格:要求、管理、检查、落实、责任的“五严”工作方针,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强化并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各学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一套学生日常安全管理细则,按照学校要求,逐步充实、完善,做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第二十条。各学院必须要有一名主要领导管安全,抓教育、抓管理、抓养成、抓落实。要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班、团和学生会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管理机制。发动学生参与管理,各教学班和每个学生宿舍都要配备宣传员、信息员、安全员、调解员。从上到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二十一条。在管理中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及时帮助进行心理咨询或治疗。多做耐心细致的正面引导说服工作,在关心体贴,感化和温暖的氛围中尽快使其恢复正常。

第二十二条。从严管理就是要真抓真管,管具体、管住人、保安全。坚持每日安全检查制度和夜间查宿舍制度,抓好各项落实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在管理过程中树立具有说服力的好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安全管理工作,效果将会更好。

第二十三条。从严管理,一视同仁。要讲求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艺术的技能,要有爱心和耐性,坚决杜绝简单粗暴的管理办法,以理服人,以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为准绳,施行文明管理,在管理中不忘继续教育。要说服不要压服。要注意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对个别不服从管教的学生,可进行特别处置。

第二十四条。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要注意发挥“四大员”的作用。特别要注意灵通日常安全情况信息,把信息员组织起来,形成自己的安全情况信息网。另外,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信息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学院的:安全教育教学计划、安全教育措施、“五个”落实、考勤表、考试卷、安全管理细则和“五个”严格情况全面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特别是要查各项该落实的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了实处。否则,将追究各自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考核标准是:从会议记录反映每月安全例会情况,查党政领导是否真正重视该项工作。看“五个”落实资料和“五个”严格执行情况登记。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与管的实施情况。学生违纪率千分之五,违章率千分之十,违法率千分之一,犯罪率和非正常死亡率为零,社会违法犯罪率为零。发案率:治安千分之零点五,其它案件为零。考核情况将通报全校。超过标准的一票进行否决。

第二十七条。如若违反本制度,都将记录在簿。依照校规校纪从严进行查处。各级领导因教育不到位,管理工作松懈,不负责任发生的问题或是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情节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或死亡事故的,将按国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xx㎡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第五篇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是群众最受关注的,所以做食品的规章制度一定要制定好,保证工厂的卫生干净整洁。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2、所购蔬菜必须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必须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

5、油酱等调料品不得一次性购进太多,注意保质期限,在阴凉干燥处放置。每顿留样食品必须置于冰箱内24小时以上。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工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操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操作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六、餐饮具洗涤消毒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设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制度

1、餐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上岗。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6、餐馆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7、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8、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奖励与考核制度

1、奖励制度

1.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1.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1.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1.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1.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1.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1.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1.8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2、惩罚制度

2.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2.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2.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2.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2.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2.7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九、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等饰物。

2、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药及时回收。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3、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4、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回收保洁。

5、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6、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7、凉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8、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9、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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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制度,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工作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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