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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不能乱签字五篇

2022-01-18

借条】导语,大家所阅读的本篇共有9608文字,由孙玲笑专心整理,发表到范万文网!范万文小百科:

见证人:2002年科斯塔·加夫拉斯执导电影见证人:词语

本金(Principal)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企业本金(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作为整体,是同时的、在空间上并列地处在它的各个不同阶段上,以不同的本金占用形态表现。本金的每一种占用形态又都不断地依次由上一阶段过渡到下一阶段,由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本金是要求财务组织既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与对外投资活动的资金需要,又要厉行节约,合理调度本金,发挥财务对生产经营与对外投资活动的调节与控制作用。从而充分利用货币资源,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借条上不能乱签字五篇假若你对这类文章有什么独特的建议,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第一篇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

20xx年,李某曾向张某借款币30000元,后李某归还部分借款和利息,仍结欠张某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2000元。后张某为保险起见,于20xx年6月重新与李某签订借条一份,并将利息2000元计入本金,在借条上载明今借到张某现金币12000元,李某在借款人处签字。另外,王某也在借条落款时间下方署名。此后,张某多次向李某进行催要,要求其归还借款,但李某始终拖欠不还。张某迫于无奈将李某和王某起诉至,但王某辩称其只是作为此次借款的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李某应当归还张某所借款项。关于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王某辩解自己只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对于这个辩解,王某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否则王某的这一辩解将不会被予以采信。若王某无法证明自己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又在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借款人及时间的落款下方签字,则可视为王某对借条所载明的债务志愿加入,进行共同承担,因此,王某应当与李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另外,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将利息结算后计入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后再计算复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仍应以最初的本金为基数而计算利息。

【律师提醒】

近年来,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纠纷越来越多,像本案中王某这样因为在借条上随意签字而不得不承担还款责任的冤枉人也越来越多。律师提醒,在借条上签字一定要谨慎,避免因为草率签字而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其实除了签字以外,无论是借钱还是担保,都需要谨慎,以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

第二篇 借条丢了怎么办

借条丢了的案例

一、没有借条,证人可作证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又过了很长时间,张某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张某多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钱,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法庭之上,原告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述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最终,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

我所认为:

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没有借条,录音可成为证据

案情简介:

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揭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言。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考虑到即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思让未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多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否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婆婆陆某3万元。

我所认为:

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是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借条丢失后四招讨债

借条遗失了,有没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呢?我所认为,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4.委托律师事务所。所谓术业有专攻,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债权人的陈述,分析具体的情况,帮助债权人搜集及固定相关的其他证据,并形成一个证据链,以此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第三篇 仅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吗

【案例】

20xx年6月15日,原告张小军(化名)向起诉,要求被告赖云强(化名)归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原告诉称,原、被告是朋友,20xx年2月7日,被告因生意需向原告借款15万元,约定月利率1.5%,一个月内归还,被告出具了借条。但现在被告拒不归还借款,故诉至。被告辩称,借条确实是被告所写,但原告并没有依约定将钱款借给被告。当时原告需要钱款的时间较紧,与原告协商时已是晚上,银行已关门,而被告第二天一早要去外地办事,双方就约好被告于当日先写好借条给原告,原告第二天到银行转款给被告。但第二天原告并没有转款,被告只好临时以4分的高息向另一朋友温某借款15万元。被告提交了其朋友温某向被告的转帐15万元的单据,并申请了其朋友温某出庭作证。温某在庭上证明被告向其借款时是陈述了原告未及时向其打款,故向其借款的情况。同时被告还申请了收款方的生意合作方提交的证词,证明被告只向其打款15万元及打款时间为20xx年2月8日的事实。被告要求原告出示向被告转款的凭证或其它付款证据,否则不承担还款责任。原告对此补充陈述,自己是当场将现金交由被告,并提供借款前4日、即2月3日的取款11万元的凭证,同时原告认为自己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即完成了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是否归还借款的举证责任。

【裁判】

经审理认为,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诉称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事实是否成立。对此认为,比较而言,被告主张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的可能性比原告主张借贷关系成立的可能性大。理由如下:其一,原告虽然提供了作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直接证据的借条,但借款金额较大,且原告提交的借款前4日的取款凭证在时间上和数额上与借条不符,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其二,被告提供的证人和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如果被告为一笔生意款向原告借款能够满足需要后,又在时间紧急时向另一人借相同的钱款,并支付明显高于民间借贷通常标准的月利率,显然不合常理。因此,在原告不能提供向原告付款证据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不成立。最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此案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据认定问题。依据《最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此条规定要求借贷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有出借人交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贷合同才能生效。根据上述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为,出借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出借方已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则对于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在证据认定上,通常对于小额借款,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虽然只有提供借条一个证据,但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按照交易习惯,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大额借款,出借人主张是现金交付,如其仅提供借据而未提供其他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则要综合判断:要审查现金交付的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诸方面的因素,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相关证人的证人证言及双方提供的其他间接证据,通过逻辑推理,运用生活常理判断,依据《最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73条第1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综合判断借款情况的真实性。

同时法官建议,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借条的出具应慎重,对双方的约定事项尽可能在借条中反应,以利于展现借款时的真实情况。

第四篇 标准的借条范本

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 0.5%(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标准的借条范文附加篇

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 )币xxxxx 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xxxx年,从xxxx 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

借款利息为:xx..

借款人签名

日期

标准的借条范文附加篇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为: %(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借条范本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币(壹仟圆币)

借款日期:XX年4月1日 还款日期:XX年8月1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第五篇 正式的借条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正式的借条范文附加篇

贷款方:

借款方:

贷款方和借款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资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币叁拾万元整。借款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贷款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1%,即借款月利率将按3%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20XX年1 月 13日起至20XX年 7 月 12 日止。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逾期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本次6个月的借款利息由借款方先付。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的成业家园8幢406室(销售合同正本和副本) 房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琅琊区进行法律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签字、盖章): 借款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正式的借条范文附加篇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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