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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五篇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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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是指受国家法律保护并能取得预期收益的特权,如各项无形资产。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在中国,《----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在民事诉讼审判中法官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依法行使国家民事诉讼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且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干扰。法官应当是独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权,具有当然的裁判权威的第三方。《----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五篇假如你对这篇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讨!

第一篇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近日,记者从本市多家中基层了解到: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因为没有与被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而在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之后,处于被动地位。记者在对审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兴区蔡继征法官的采访中,蔡法官根据自己多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提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六大注意事项。

未签合同先知法

蔡法官说,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遇事不明勤咨询

劳动合同的签订,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劳动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会有许多不明之处,这时候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虚心求教显得十分必要。

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

第二篇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详解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为什么劳动者离开单位之后要给一笔钱呢?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什么?

对此,理论界有三种观点:

一是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了,应该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违约金。

二是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一种“社会责任”,即劳动者失业了,应该得到一定的社会保障,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可以让劳动者度过短暂的生活难关。

三是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一种“劳动贡献补偿”,即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过相对长较长一段时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开时,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劳动者曾为单位效力的补偿。

三种观点各有道理。笔者个人比较认同第三种,毕竟从我国历史的角度看,旧时被富贵人家雇佣的长工,在离开东家的时候,一般也会得到一笔盘缠,已示对其过去为东家卖命、付出功劳的肯定。这笔盘缠,跟今天的经济补偿金,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根据本条规定,在七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种,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是用人单位以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八是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遇到上述前六种情形,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遇到上述最后两种情形,劳动者不需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案例,本书在解读本法第三十八条时已举例众多,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种,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劝退,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也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要注意,在用人单位无违法违规的情形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有一些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这一点,在单方辞退或劝退员工的时候,会拿一张《辞职申请书》给劳动者填写,劳动者如果在懵懵懂懂、半推半就,甚至半胁迫的情况下,填完《辞职申请书》并签字,就会在法律上成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事实,再想拿到经济补偿金,就十分困难了。因为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甚至连失业金也拿不到【1】。因此实践中劳动者需要多长个心眼,离职时如果系被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或劝退,用人单位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拿来《辞职申请书》要求劳动者填写、签字时,一定要谨慎,尽量不要盲目签下。

例如无讼案例《严康楠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xx湘02民终1185号)的“本院认为”部分写道:“严康楠于20xx年11月24日手书一张辞职申请书,称自己因个人发展提出辞职申请,申请书上有千金药业公司相关员工的签字。严康楠诉称该辞职申请书系在千金药业公司职工胁迫的情况下所写,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向提交了严康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文与千金药业公司职工的电话录音,但从该录音来看,无法证实严康楠的辞职申请书系是在千金药业公司职工威逼利诱的情况下书写的,且严康楠没有提供另外的证据予以佐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本院认为严康楠所书写的辞职申请书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严康楠系主动辞职,千金药业公司依据严康楠的辞职申请书解除与严康楠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因此严康楠所主张的确认千金药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145512元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第三种,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用人单位根据下列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至于案例,本书在解读本法第四十条时已举例众多,此处不再赘述。

第四种,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用人单位因为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转型转产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案例,本书在解读本法第四十一条已举例众多,此处不再赘述。

第五种,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但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愿意续签,但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案例,本书在解读本法第四十四条已举例众多,此处不再赘述。

第六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即,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案例,本书在解读本法第四十四条已举例众多,此处不再赘述。

第七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为兜底条款,为免遗漏。目前来看,本项所说的“其他情形”,主要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当中,一共有四种:

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

四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例如无讼案例《上诉人杨富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20xx吉中民一终字第664号)的“本院认为”部分写道:“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数额,《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此规定,被上诉人终止了与工伤职工杨富财(七级伤残)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杨富财支付经济补偿,……原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主动辞职系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是没有办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工伤1-6级伤残时用人单位均应与劳动者一直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伤7-10级伤残时用人单位才能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动者在工伤5-10级伤残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有权单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不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实践中有分歧,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关于这一点笔者已经在本书对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时已作过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第三篇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需知

一、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比如劳动合同未满,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替代关系,只能适用其一,不能重复适用。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三、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单方、无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赔偿金的适用情形

1、用人单位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之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2、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篇 杭州市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3本合同有效期:

1.3.1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自 年 月 日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1.3.3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1.4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工作。

2.2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3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3.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3.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但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4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3.5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6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7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_元币,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乙方月工资为_____元币,并在每月的_____日发放。乙方执行不定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执行。

4.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4.3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4.5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照常支付工资。

第五条 保险与福利

5.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和疾病救济费;遇有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3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享受相应的待遇。

5.4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休事假和病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6.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6.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6.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6.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6.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7.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7.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7.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7.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7.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7.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7.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头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7.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 工作任务。

7.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7.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7.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7.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7.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7.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条第2.2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7.4.7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7.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7.5.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1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5.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进行裁员的;

7.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根据本条第7.5项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7.6.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7.6.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6.3复员、转业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7.6.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6.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7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待遇。甲方不能依据本条7.5项约定解除合同。

7.8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7.8.1在试用期内的。

7.8.2甲方以、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8.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9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10按约定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采取提前向对方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履行。标准为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

7.11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表明意向。双方同意续订的,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延续,续订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甲乙双方应办续订合同手续。

7.12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本合同随即终止。

7.12.1合同期限届满。

7.12.2甲方宣告破产或者依法解散、关闭、撤销。

7.12.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7.12.4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其他

8.1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及赔偿金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损失程度确定。

8.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法律及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8.3乙方属于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提供住房的,如发生违约情况,按国家及乙方的规定和相关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8.4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申请调解的,双方均有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8.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8.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经双方同意,涂改本合同的,或未经双方授权、委托,代签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

第五篇 民办学校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民办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共和公民办教育增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同等被迫、协商一致的基本上,签订本合同并独特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商定按下列种方法断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实现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本钱项工作义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成果,按照合理诚信准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遵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支配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合乎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轨制。乙方应当依照甲方支配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任务,按时完陈规定的工作数目,到达划定的品质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挑选确定____________条款,均匀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1.甲方实行天天____小时工作制。

详细作息时光,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战书________。

每周周____为休息日。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行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共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算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遵法定的工作时间,把持加班加点,保障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部署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发生职业病伤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诉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避免劳动过程中的事变,减少职业。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吻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物加工、学校商店营业等工作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讨。

(三)乙方在劳动进程中必需严厉遵照保险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治理职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功课,有权谢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别维护规定,对乙方提供掩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挂花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对于医疗期的相干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泉情势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剥削或者无端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尺度。

(一)甲方许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抉择确定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调配措施确定,依据乙方的工作岗位肯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履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相联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根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当前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剂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事迹、劳动结果和实际奉献按照内局部配办法考察确定。

3.甲方的校办企业如实施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能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办学效益、当地颁布的工资领导线、工资指点价位等,公道进步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加方法按照(工资群体协商协定、内部工资畸形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由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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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省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加入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问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形,甲方应该供给辅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才能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度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履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契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批准取舍________公约定条款。

(一)乙方工作波及甲方商业机密的,甲方应当事先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守旧商业秘密或竞业制约的事项,并签署保守贸易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度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赞成,并签订协议,明白双方权力责任。

(三)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弥补医疗保险情况,详细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学校福利待遇:

(六)甲乙双方须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违背本合同的义务

(一)本合统一经订破,即存在法律束缚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革、中断、解除、终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弥补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成心或者差错违反本合同,以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整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丧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当抵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置

(一)甲乙双方因实行本合同产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申请调剂;调解不成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民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跟规章,侵害乙方正当权利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和教导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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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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