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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五篇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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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亦称“牙佣”、“中佣”、“行栈”,简称“佣”。牙商、经纪人等中间人说合介绍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须通过牙商的情况下,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佣金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付给的。佣金的数量依商品性质、货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则已约定俗成,形成一些惯例。买办代外商经营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佣金、保证华商信用佣金、销价差额佣金等,比额参差互异。

费用(expense),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一定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减少,是损益表要素之一。企业发生费用的形式是,由于资产流出企业、资产损耗或负债增加而引起所有者权益减少。但有例外,例如企业所有者抽回投资或企业向所有者分配利润,虽然会引起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并使所有者权益减少,但不属于企业发生费用的经济业务。费用作为损益类要素的费用,指营业费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便是采用这种狭义的费用概念,将损失作为一项与费用平行的收益表要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则采用上述广义的费用概念。会计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又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实用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五篇如果你对这篇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也可以上传分享给大家!

第一篇 实用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公司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传真:_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_市_区_路项目—_(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_(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2、项目地址:_。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_”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币_万元(大写:_)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币_万元(大写:_)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币_万元(大写:_)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币_万元(大写:_)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币_万元时,乙方除收取币_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_元/m?、二至四层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币_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币_万元(大写:_)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币_万元(大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币_万元、但低于币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币_万元(大写:_)整外,还按超过币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币_万元、但低于币_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币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币1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币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币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币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币_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币_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 20xx标准总代理合同样本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内贸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的“小懒家”家居用品连锁专卖及代理的具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如下合同约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代理商赞成甲方公司主导的思想,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代理,

甲方公司亦承认其加盟及代理。

第二条 甲方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LAZY+小懒家”登记商标。

第三条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地区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办事处”;如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

第二章 加盟

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小懒家” 懒人用品连锁店 地区代理商,负责 省 市及其所辖区县(以行政区域划分)加盟商的供货及经营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代理权从 20__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第六条 代理事宜:

1、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用 整(小写:¥ 元),保证金__ ___________元整(小写:¥ 元),此代理费用作为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代理的的权益金,保证金作为使用甲方公司品牌的保证,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生效。

2、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自有及下属加盟区域加盟店的结构;

(2)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店及地区代理商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七条 乙方作为小懒家的代理商,应积极维护“小懒家懒人用品全国连锁”整体利益及形象,保证其统一性、整体性,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及荣誉。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行政规章。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及下属店的各项工作。

2、甲方给乙方及下属加盟店开业配送相应的物料、宣传单等产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3、应向乙方及下属加盟店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为独家代理,保证乙方独家垄断小懒家懒人用品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权与加盟店开设代理权。

5、甲方按统一的加盟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

6、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在两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产品保修若有厂家另行规定的按厂家保修条例执行。人为损坏的甲方不予保修。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乙方及其下属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甲方培训师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和工资食宿及人身安全。

9、甲方按乙方的月进货额相应比例配给宣传物料、海报等实物支持,且不低于其他加盟商平均水平。

10、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及对外服务情况。

1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加盟店进行选址,店内装修及开业前宣传策划,在乙方开业后,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协助。

12、甲方有义务对产品结构及时更新,提供更新更丰富的产品,保持产品供应的长期性和相对稳定。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区域经营“小懒家家居用品”项目和销售“小懒家家居用品”系列产品的权利,并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以甲方代理商名义,行使招商加盟并对下属加盟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乙方及所属代理区域加盟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既可独家垄断经营,也可以在所属区县内发展下属加盟店,但发展加盟店须按照总部统一规定的加盟条件、设店数量、区域距离、规模总量等,每区县仅限1家加盟店,并相距不小于2公里范围,特殊情况须报经总部批准方可施行。乙方代理区域内加盟商所交纳品牌使用费归乙方所有,所交纳保证金交给总部保管。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其下属加盟商的加盟合同须报经甲方盖章生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4、乙方于签约后须交付代理费用及保证金,实际金额为币同才正式生效。

5、以一年时间为单位计算,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1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1%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2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2%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3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3%的奖励,依此类推,乙方最高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5%的返点奖励。合同期间如无损害品牌形象的事件及违约行为,乙方保证金可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连续2个月进货未达3000元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代理费用不退。在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后,甲方有权在其原代理区域内另寻代理商合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原则上乙方销售产品仅限于第四条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乙方不得私自或以他人名义制作同类产品的零售或批发、加盟性质网站,如需制作须向总部申请批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小懒家”标识。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统一建议零售价格的30%,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给下属加盟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甲方加盟商的统一供货价

10%,并须报经甲方批准。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加盟店内或以个人名义等其他渠道经营非甲方输出的懒人产品或同类产品。

10、乙方加盟店的外观和店内必须执行小懒家店统一店面装璜布置标准要求。

11、乙方店的员工必须统一佩戴小懒家统一的胸牌,销售场地保证整洁、规范。

12、乙方店内必须悬挂小懒家统一的项目牌,宣传画及加盟店授权牌等相关宣传品。

13、乙方店对外销售产品应为甲方公司提供的货品,严禁乙方使用其它同类型的产品替代原产品。

1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有地址变迁,必须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颁发新经营场所的授权证书。

15、乙方在代理期间对甲方提供专有技术、营销方案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技术及方案转让他方。

16、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维护品牌形象,如经营期间因欺诈经营等非法行为遭媒体曝光或相关执法部门处罚,造成品牌形象受损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即取消其代理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章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发货实行,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也可按乙方要求,代发货至指定区域或下属加盟店处。

第十二条 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第十四条 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乙方如有滞销商品,可在收到货60日内予以换货,换货金额不得超过进货总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的10%,总进货额不予累计。退回产品要求包装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凡季节性商品、特价产品、已淘汰品种和消费耗材类(如电池、鞋套等)不予退换,每次换货需收取换货金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10%手续费,最低10元以上,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产品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甲方审核后可续签。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做出补充、变更及修改。补充、变更及修改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任何有关小懒家品牌的中英文文字及图形商标。

第六章 违约及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提交裁决。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广场文安中心2906室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0755-25538001 25539001 日期: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邮编:

第三篇 20xx标准总代理合同样本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5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

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代理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 abc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 def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职 衔:___________ 职 衔:___________

第四篇 最新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合同

甲方: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被告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民事----法》和《中华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之律师作为其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王鹏东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代理甲方参与 一审诉讼活动 ;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 1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交纳、领取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王鹏东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选择特别授权的,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为交纳的款物;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

5、甲方指定 为其本案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约定:

1、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律师费,并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支付。

2、办案费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支付,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案结算: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调查费、长途通讯费、交通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即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它方式解决,则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再退还。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律师不参加庭审,即视为乙方尽到了通知解除合同义务的充分必要条件):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7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4)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己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收取甲方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条。

3、甲方指定邮件收取地址为甲方身份证地址。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盖章)

日 期:20___年1月 日

第五篇 常规的产品代理合同模板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产品代理合同样本: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

4、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 、 B 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 、 B 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单确定,最终以单为准。

6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 W) × A × 2%( 以货代款 )

三、产品代理合同样本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 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 包括法律费用 ) .

3 、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产品代理合同样本的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 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产品代理合同样本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20__年三月一日

编号为20__0301xsdl01合同项下的附件:

人员确认书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内,以下所有人员的签收单,即便没有盖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均视为是乙方单位的自身行为,有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笔迹如下:

姓名 身份证 笔迹

姓名 身份证 笔迹

姓名 身份证 笔迹

姓名 身份证 笔迹

如果乙方对以上人员加以变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20__年三月一日

本页网址:

https://www.fwan.cn/hetongxieyi/hetongfanben/4323.html

《实用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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