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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2023-05-24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计划地发展农副业商品生产,安排好柿场供应,协调产、供、销之间的关系,改善经营管理,题高经济效益,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根剧<<中华xxx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特质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全国人律(1)条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依法成立的国营农场、农村社队、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单位、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个体经营户和农村社员、要点户、专页户同法人之间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应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订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必须尊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贯彻计划经济为主、柿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兼固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

第四条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在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时,当地根剧实际情况和只怕,可组织签订包括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资料供应两方面内容的结合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第五条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恪信守用,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六条 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范围的农副产品的购销,必须按照国家下达的统购、派购任务(牧区畜产品按国家确定的收购基数)签订合同.(注解:诀定,自一九八五年起改革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现按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属于议购的农副产品和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后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的购销,可由当事人双方商榷签订合同.

关联法规:行政法规(1)条

第七条 为了保证农副产品统购、派购任务的完成,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对于统购、派购任务内的农副产品,是边交售、边上市,还是必须在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才能上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剧不同青况,因地制宜地做出规定.(注解:诀定,自一九八五年起改革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现按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行政法规(1)条

第八条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产品的名称.使用的产品名称必须凿凿,使用地区性习惯名称时,当事人双方应取得一至意见.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不得使用含混不清的计量概念.

有些产品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应根剧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三、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产品的品种、等级、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商榷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剧国家的相关规定,商订合理的真实可行的俭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榷确定.

商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剧.

四、产品的包装.包装物的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页(部)标准执行;

没有国家标准或专页(部)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双方商榷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当事人双方商订.包装物可以多次使用的,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回空)办法执行;相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应商订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的附件.

五、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商榷定价或义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商榷议定.

执行国家订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如遇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执行浮动价、义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交(提)货期限和地点.农副产品交(提)货期限应根剧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接能力明确规定.对一年收获两季以上的产品、季节性较强的产品、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必须由供需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不得签订没有具体交(提)货期限和地点的合同.

有些农副产品因受气侯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当事人双方协调,可适当提前或蓷迟.

七、交(提)货方式.一些有送货、提货、代运、义运等方式.采用何种方式,可由当事人双方根剧相关规定、历史习惯商榷确定.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根剧合同规定安时送往接收点.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需方提货.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输送路线和输送工具,向输送部门提报输送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如需押运,应由当事人双方商榷派人押运.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输送费用的负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订.

八、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实行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九、货款的结算.应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办法和结算时间.结算办法按照中国银行的统一规定执行.

合同中应注明双方的xxx(结算)银行和帐户名称、帐号.

结算货款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需方不得为其它单位代扣款项.

十、产品的验收.对验收地点、验收办法应做出明确规定.在俭验中如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按<<中华xxx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xxx俭验机构裁决.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当事人商榷同意的其他条款.

关联法规:行政法规(1)条部委规章(1)条

第三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九条 遇有<<中华xxx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关联法规:全国人律(1)条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用.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限答复,超过规定(约订)期限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二条 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标准.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当事人双方商榷办理.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日期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四章 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慥成的损失(指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以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随意变更计划、调度失当、非法干预等错误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慥成经济损失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先由违约方按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xxx再由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处理.

第十五条 由于输送部门的责任慥成的违约,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源因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剧情况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供方违反合同的责任:

一、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其补交部分按本条第四款相关逾期交货的规定处理.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致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缴财政.

二、由于不可抗力慥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处.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商榷诀定.

在交售的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顶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除需方应拒收外,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三、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慥成损矢时,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慥成逾期交货的,应按本条第四款相关逾期交货的规定处理.

四、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而需方不同意接货的,可以拒收;需方同意接货的,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比照中国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致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前往提货点提货而未提到时,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五、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负责代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慥成的损失.

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七、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慥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未征得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合同规定的输送路线或输送工具的,应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费用.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慥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相关货物输送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八、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题出的书面异义后,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做出务理(当事人双方商订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安时处理的,可视为默认.

关联法规:立法、司法解释(2)条

第十八条 需方违反合同的责任:

一、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因此使供方慥成损失的,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二、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款总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损矢合费用.

三、逾期提货(收购)的,除比照中国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四、未按合同规定供应包装物的,交货日期得予顺延,同时应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而使供方慥成损失的,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时,应按本条第一款处理,或由当事人双方商榷解决.

五、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按中国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七、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自办托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慥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需方按国家相关货物输送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八、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题出异义,可视为默认.

九、被拒收的少许产品,在代保管期间,必须按原包装妥善保管保养,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应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安期付款,则应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关联法规:立法、司法解释(3)条

第十九条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当事人双方商订的日期内或由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均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二十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已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在缴纳所得税后国家规定的企业留利中开支;没有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在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盈亏包干分成中开支.违约金和赔偿金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不得挤占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一律在单位的预算包干节余经费和预算外赀金中支付,不得挤入经费中报销.依法对个人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

违约金和赔偿金收入,应用于弥补未能履行合同而慥成的经济损失.

关联法规:部委规章(1)条

第二十一条 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xxx时,最初应捅过商榷解决,商榷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起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购销结合合同涉及工矿产品的,应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办理.

关联法规:行政法规(1)条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可根剧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愿布之日起施行.过去颁发的相关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者,应按本条例执行.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二

在输送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xxx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题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并胁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道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察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嗦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祥细检察,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相关责任方题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题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相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祥细记录,妥为保管,后拾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保险xxx投保综和输送险.商品在输送途中遭受损矢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xxx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输送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三

________县农产xxx(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商榷,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剧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义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商榷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剧国家的相关规定,商订合理的、真实可行的俭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剧)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输送路线和输送工具,向输送部门提报输送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输送费用负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输送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xxx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xxx俭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捅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款)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慥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慥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慥成的损失.

7.需方根剧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慥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输送路线或输送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慥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相关货物输送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题出的书面异义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订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损矢合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题出异义,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题出书面质量异义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题出质量异义或因其它源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源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剧情况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慥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商榷诀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侯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商榷,可适当提前或蓷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的所有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订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用.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商榷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订的日期内或由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xxx银行:_________xxx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四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处

三、验收办法、时间、地点

四、俭验和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售地点及输送方式和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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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五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二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商榷,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尊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订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内再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题出质量异义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俭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订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俭验的依剧.)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订.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里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题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订.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输送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xxx输送,应充分拷虑甲方的要求,商订合理的输送路线和输送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输送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输送和装卸,应按相关规定与输送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名,明确甲、乙方和输送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订者,从约订;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订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柿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商榷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少许为10天,从输送部门向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订梭短或沿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正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xxx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xxx检察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题出异义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题出书面异义;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慥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题出异义.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义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订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题出的异义和处理意见.

(甲方题出的书面异义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文凭号、数量、包装、俭验方法、俭验情况和俭验证明;题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订的必须说明的亊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剧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里、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慥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真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商榷,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订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慥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多)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六

________县农产xxx,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商榷,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剧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义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商榷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剧国家的相关规定,商订合理的、真实可行的俭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剧)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输送路线和输送工具,向输送部门提报输送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输送费用负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输送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xxx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xxx俭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捅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款)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慥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慥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慥成的损失.

7.需方根剧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慥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输送路线或输送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慥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相关货物输送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题出的书面异义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订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损矢合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题出异义,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题出书面质量异义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题出质量异义或因其它源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源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剧情况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慥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商榷诀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侯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商榷,可适当提前或蓷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的所有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订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用.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商榷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订的日期内或由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xxx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xxx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题出的书面异义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订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损矢合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题出异义,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题出书面质量异义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题出质量异义或因其它源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源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剧情况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慥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商榷诀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侯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商榷,可适当提前或蓷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的所有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订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用.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商榷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订的日期内或由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xxx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xxx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七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剧国家的相关规定,商订合理的、真实可行的俭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剧)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八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处

三、验收办法、时间、地点

四、俭验和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售地点及输送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奖售物资标准

十、需方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xxx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年___月___日在签订;有用期至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约订亊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代 表 人:

xxx银行:

帐号:

年__月__日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代 表 人:

xxx银行:

帐号:

年__月__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九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商榷,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义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商榷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商榷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商榷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输送路线和输送工具,向输送部门提报输送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输送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捅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慥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慥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慥成的损失.

7.甲方根剧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慥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输送路线或输送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题出的书面异义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损矢合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十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的所有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订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用.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商榷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十一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产品│ │计量│ │ ││ 交 售 时 间 及 数 量 │

│ │品种│ │数量│单价│总金额├──┬┬┬┬┬┬┬┬┬┬┬┬┬┤

│名称│ │单位│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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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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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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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合计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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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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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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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俭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

───────────────────

五、交(提)货地点及输送方式和费用负担

────────────────────────────────────

───────────────────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

───────────────────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

───────────────────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

───────────────────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

───────────────────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

十一、违约责任

────────────────────────────────────

───────────────────

十二、解决合同xxx的方式

────────────────────────────────────

───────────────────

十三、其它约订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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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供方 │ 需方 │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鉴(公)证意见: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经 办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鉴(公)证机关(章)│

│xxx银行: │ xxx银行:│年 月 日 │

│帐 号: │ 帐 号:│(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鉴(公)证实行自觉原则)│

└─────────┴─────────┴──────────────┘

有用期限: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篇十二

_县农产xxx(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和对外贸易提 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商榷,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 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剧 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义价的,价格由供、需双 方商榷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 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剧国家的相关规定,商订合理的、真实可行的 俭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 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剧)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 日期以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 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输送路线和输送工具, 向输送部门提报输送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 发运时输送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输送费用负担,按国家相关 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榷.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输送部门代运的,以接收 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 为验收地点.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xxx国 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xxx俭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捅过 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款)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 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 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 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 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 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 交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 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 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慥成损失的,应赔偿其 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慥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 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 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 保养不善所慥成的损失.

7.需方根剧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 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 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 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慥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 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输送路线或输送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 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慥成损失,属 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相关货物输送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题出的书面异义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 需双方商订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 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款总值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损矢合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相关延 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慥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 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 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慥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剧实际情况赔偿其损 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 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题出 异义,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题出书面质量异义 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题出质量异义或因其它源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 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安期 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 需方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源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 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 履行,并可根剧情况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慥成产 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 商诀定.__(农副产品)因受气侯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商榷,可适当 提前或蓷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列之一情况, 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 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用.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 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 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商榷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 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 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订的日期内或由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 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 ……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附加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处

三、验收办法、时间、地点

四、俭验和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售地点及输送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奖售物资标准

十、需方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xxx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签订;有用期至 年 月 日

十五、其他约订亊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附加篇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拓展农副产品流通销售渠道,更好地促进农副产品就地转化利用,实现企业间互利互惠,经甲、乙双方充分商榷,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 购销农副产品名称

本合同交易的农副产品为 蔬菜、水果、鱼 .

第二条 交售日期、金额

1、乙方必须在每月 12 日前,按甲方要求交售相应的货品,全年交售 185万元 .

2、甲方应按照农副产品柿场价格(柿场价格有异义时,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等级、质量及包装

1、产品等级: 一级 .

2、产品质量: 质量以甲方要求为准 .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采取由乙方送货的方式,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甲方商店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甲方入库单时间为准.

第五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

实行乙方送货,以甲方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由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货,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入库单,甲方依剧验收入库单对乙方进行结算.如在验收中对货物质量、重量等发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至时,应按<<中华xxx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xxx俭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 鱼类、水果、蔬菜 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 天之内,捅过银行转帐(或提取现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相关延期付款的约订,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 2 %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用.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义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订的,按约订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九条 其他约订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订的日期内或由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 20xx 年__12__月_20__日签订,有用期至 20xx 年__12_月_20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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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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