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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调研报告之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思考五篇

2022-02-12

党建调研报告之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思考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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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调研报告之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思考 第一篇

党建责任制是党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建设,党建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党的xx大报告强调:“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x镇党委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通过不断加强党建制度、党建责任、党建目标、党建满意度四项建设,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基层党建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加强。

一、具体做法

1、建制度,理顺党建工作机制。制定《x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充实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镇党委和党总支每月、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分别由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党建责任人联系点制度,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定期到基层调研走访,每月到联系群众家中走访一次、到联系点开展一次活动;推行党支书记、机关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日”活动,党支书记、机关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到所属村党组织、帮包村党组织蹲点工作1天,指导村党支部研究党建工作、帮助党支部书记解决党建工作难题;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要深入10户群众家中,宣传党的政策,解决群众难题。把每月28日定为“党建工作日”,镇党委召开专题党建会议,听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2、定职责,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围绕“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建立党委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党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三位一体”党建责任体系,真正实现“一岗双责”。年初分别制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人目标,区分党建工作重点。党委书记着重从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方案、创建项目等方面抓统筹、抓全局;党支书记主要从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提升上抓落实;党支部书记侧重于突出个人和党员作用发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下功夫。制作党建工作责任牌,把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方党建责任人承诺的年度目标公开,明确完成时限。每年开展一次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清零”行动,党总支在年度党组织考核中,选择1个党组织作为帮扶提升对象,逐年“消化”处理。每年开展一次“书记上党课”活动,组织党委书记、党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于6月底7月初,集中为党员上一次党课,履行党建责任人职责。

3、抓考评,突出党建目标落实。制定党建目标考核办法,细化党建考核内容。采取“上考下评”的办法,每年12月底,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员活动开展、党内生活制度执行、党建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比。开展“党建专项述职”活动,每年12月底,组织党委书记、党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述职,现场接受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打分。专门设置党建目标完成奖,依据检查评比结果、党建专项述职及平时督导情况,排出名次,在年度综合表彰会议上给予表彰。对党建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镇前三名的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评先树优活动;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后五名的党组织书记,由党委书记对其约谈、提醒,对连续两年位列后两名的党组织书记,予以免职。

4、办实事,提升党建满意度。明确“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目标,在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建目标公开承诺”制。党委书记每年初主持召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承诺会,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十大民心工程”,并进行公开承诺。党委书记、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与镇党委签订责任书,把民心工程完成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目标。在基层党组织推行“三件实事”办理制,党支部书记结合实际,每年都要确定需要为群众办理的“三件实事”,提升群众党建工作满意度。仅去年55个村级党支部完成教育、卫生、道路、水利等实事办理172件,解决了群众在道路硬化、农田水利、路灯安装等方面的需求。“三件实事”实施20xx年来,已成为村党组织利用党建发展成果推动服务联系群众的主要平台,受到群众欢迎。对群众反映的即知即办事项推行“三联督办”一站办结制,党委设立群众反映事项督办室,对群众反映事项分类建档,按照“党委书记签批负责制”的要求,首先由党委书记审阅签批开出承办单,督办室专人送达分管领导干部,由其作出具体督办要求,职能部门具体办理。对办结事项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由交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向反映人当面告知办理结果,并听取反映人评价意见,对办理结果和反映人评价意见公开公示,提升办理事项透明度。

二、取得的成效

1、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党建责任人。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使党建责任主体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建工作由“幕后”走上“前台”,形成了抓党建“有制度可依”、“有具体责任人落实”的“两有”目标,改变了以往党建工作责任人积极性不高、抓党建目标性不强的问题。通过推行“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责任人体系建设,让党组织书记都能明白自己就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x办事处党支书记赵勇在基层工作多年,但对党建责任也曾一度认识不足,认为:抓党建是镇党委的工作、是党委书记的事,党总支只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就行了,推行党建责任制以后,其个人在思想上得到了根本转变,真正把自己融入到了党建责任人的行列,并带动了辖区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提升。

2、党建工作有了抓手,责任人身上有了担子。目标是行动的指南,成效是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之一。通过推行党建责任制建设,让党建工作责任人目标更明确,行动更具体,形成了“层层抓、分头负责”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同时,党建工作明确到人、明确到事,让“说了办、定了干”更具操作性,党建工作一目了然,避免了以往“层层分解、分头行动”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冯庄村党支部曾是全镇有名的党建工作薄弱村,支部书记关祥水想抓党建干着急没办法,后来在“第一书记”的指导下,按照党建责任制要求,建机制、定目标,党建工作抓的“有角有楞”,还建成了党建示范点。通过抓党建带动,党员群众对村干部信任感增强,村级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去年该村成功流转土地20xx亩,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村集体收入不仅增加4万余元,群众每年也能通过收取租金、赚取劳务报酬等方式,提高了家庭收入。

3、实现了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党建工作有了推力。定期开展党建责任制考评是抓好党建工作的有力推手,也是检验党建责任人工作成效的主要平台。通过建立党建工作考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让党建责任人心里时时想着党建、处处围绕党建,切实形成党建工作“经常抓、抓经常”的长效机制。党建责任制考评最大范围吸收社会层面不同群体人员参加,让普通党员群众直接参与考评,既提高了党建工作透明度,也增强了党建责任人抓好党建工作的压力感和紧迫感,让党建工作更贴近基层实际,形成“敞开大门抓党建”的良好局面。

4、明确了党建工作落脚点,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建工作的好与差,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始终做一个“明白人”,要真正理解“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从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党建工作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党建责任制建设,避免了党组织负责人“就党建抓党建”的“就事论事”思想。一方面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实了党建内容;另一方面提升了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能力,丰富了党建工作形式。

三、思考与建议

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党建责任制建设是抓好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因此,首先要从抓党建责任制建设入手,通过开展党建责任制建设,能够较好地解决了党建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和看成效”四个环节的问题,切实构建起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考核科学、奖惩严格的责任目标体系。

1、从责任分工上,要进一步明确“谁来抓”。要进一步明确党建责任制主体,切实把“书记抓、抓书记”纳入党建责任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不动摇。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党组织负责人,既要抓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同时还要练好“分身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日程。党组织书记作为“多面手”,要切实摆正党建工作“谁来抓”的问题。在镇级不仅要建立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更要明确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及组工专职队伍“分级负责制”,明确党委书记抓统筹,党委副书记抓推进,组织委员及组织工作专职队伍抓落实的“三级推进”措施;在村级要建立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双向负责”,党支部书记是村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既要落实镇党委的党建责任目标,也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计划,组织委员要要切实发展专职作用,做好普通党员的学习教育,提升基层党员能力和素质。

2、从工作内容上,要进一步明确“抓什么”。“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党建工作面广量大、程序严、系统性强,党建工作要有“建树”,首先要明确“抓什么”。要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重点,党委书记既是党组织的负责人,又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突出抓好镇党委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全镇党建整体谋划、安排部署、指导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创新、党支部书记管理等重点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按照“五好”标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执行好各项制度,把党支部建设成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3、从工作方法上,进一步明确“怎么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党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对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推进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明确镇党委书记抓什么,党支部书记抓什么,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抓、什么也抓不好的现象。要结合实际探索制定“精而实用”的党建和村级工作制度,党委书记每年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筛查,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以点带面,重点攻关。要建立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对照党建目标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充分调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从奖惩措施上,要进一步细化考评标准。要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考评标准,通过调查、座谈等方式切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状态,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考核方案,切忌“大而空”,脱离基层党组织实际。考评标准要简单、易懂和便于操作,立足于“上级要求什么、基层需要什么、党员群众需要什么”为目的,要简单、易懂和便于操作,避免搞花架子。在检查评比中,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检查评比,达到调动积极性,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目的。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第二篇

社会保障是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使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百姓,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重心从城市逐步向城乡统筹转变,制度设计从单项应急逐步向系统长效转变,保障对象逐步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转变,保障形式从单一保障逐步向多层次保障转变,20xx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拓展了社会保险的覆盖群体,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城乡统筹、兼顾内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制度简要情况

我市在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过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保险为主体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险覆盖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参保人数191.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3.3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工者的缴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养老金按国家和省统一办法计算,现月平均养老金1253元。积累资金抗风险能力41个月。

2.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为弥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准入门槛高等缺陷,宁波市20xx年实施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面向各类用人单位低工资职工,现19.7万人参保,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10.2%。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但不低于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和养老金计算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为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积极性,政策规定,经本人同意,个人可以不缴费;符合一定条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除退还个人账户额再发给单位平均缴费基数5%比例的养老补贴。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办法来处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关系。

(二)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构成。至今年9月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6万人。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xx年5月实施《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8.9万人。

缴费标准,市区统筹范围内为:在职职工按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其中个体工商户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最高不超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2. 住院医疗保险。 20xx年5月实施了《宁波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参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失业人员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全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1.6万人,占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的14.7%。

市区统筹范围内缴费标准为:住院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5.5%,大病救助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三)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161.3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费率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行业基准费率为0.4%-1.2%,职工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全市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37万。缴费基数为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五)生育保险

参保人数68.9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市本级缴费费率0.7%。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坚持政策引导,坚持扩大覆盖面,以人为本,破难题、求实效,着力推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1.总量。目前,全市外来劳动力共285万人,共中农民工约占85%以上;外来劳动力中来自外省的为242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85%,来自省内其它地区的为43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15%。

2.结构分析。一是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有253.65万人,其中,16周岁至25周岁占总人数39.11%,26周岁至45周岁的占总人数49.90%,46周岁以上年龄占总人数10.99%。二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75.39%,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总人数19.33%,且大多数无专业技能。三是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且多数集聚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外来劳动力在我市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人数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99%、61.44%、28.57%。其中第一、第二产业人数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已呈下降趋势。

3.参保情况。我市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基本社会保险均覆盖农民工。据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统计,目前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占参保人数的61.77%、26.8%、32.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不断完善政策,使之符合实际。

近年来,我市根据多数农民工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先保工伤大病,降低养老门槛的工作思路,在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办法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一是从20xx年开始推行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同时制订实施了一些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相关政策,如允许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场地为农民工参保,未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查职业病后,生产场地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生产场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允许选择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等等。二是制定了农民工大病医保办法,并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缴费,其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三是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了低门槛的养老保险政策,在适当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同时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或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并明确了内外转移衔接的具体办法。

2.努力扩大覆盖面、惠及广大农民工。

近年来,我们以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保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xx年60万人扩大到目前161.3万人,其中有99.6万人是农民工。有39.2万农民工参加了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管理的医疗保障,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1.3万人,其中农民工62.6万人。

3.坚持行政推进,宣传促进,服务跟进的综合配套办法

一是建立起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每年年初以市名义下发文件,明确年度社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市级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各地农民工社保工作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考核,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xx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实施年度书面审查24361户,涉及职工151.3万人。检查用人单位10029户,涉及职工102.4万人。受理群众投诉5798件,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3612件。行政处罚500户。促进参保5万人。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服务。我们充分利用12333热线电话维权平台、劳动保障网络优势平台、局(处)长接待日工作平台、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市“阳光热线”栏目平台,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农民工普法维权宣传周等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板报、宣传窗、知识问答、标语、横幅和劳动力市场屏幕滚动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三、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参保率低,劳资双方积极性调动难,追溯维权矛盾突出,行政执法面临窘境。从我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情况看,虽然做了许多努力,但仍有大部分农民工游离于社会保险之外,这一问题现在不解决,当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或退回农村或居住地城市时,均将成为社会问题。但在目前经济条件、法制条件、企业状况、用工制度,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等背景下,要求企业吸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要求农民工为长远利益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愿望,未能得到利益三方其中企业和职工的积极响应,我们分析问题的原因,其中既有企业和职工层面的,也有制度安排层面的,也有法律法规层面的。

(一)企业与职工层面的问题。

1.企业缺乏参保动力。企业总是以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目前企业的劳动成本中,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占其40%以上,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逃避、抵触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降低其劳务成本已成为通行的做法,作为流动性更大的农民工,企业缺乏为农民工参保的原始动力,往往因人而异,随心所欲,遇到举报查处,被动参保或置之不理,遇到群体性追溯则将矛盾推向和社会。

2.农民工缺少参保积极性,农民工离乡离家,异地务工,大多数只注重当前的工资收入,极少考虑社会保险长远的“尚未发生”的保障需求;另一种情况,在企业强势面前难以考虑参加社会保险,现实面前只能把工资高一点,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放在首位,社会保险问题往往与企业一唱一和,积极性不高。

3.行政执法面临两难。在社会保险两个主要主体不具备积极性的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力度面临人力不足和事倍功半的困境。一旦因为种种原因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又会因为劳动关系期间社会保险的缺乏而引发矛盾,受社会保险的利益驱动和强势随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离职职工提出要求追补社会保险的诉求,行政执法就陷入窘境,要么维护职工权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破产倒闭;要么,保护企业利益,损害职工权益,劳资双方的矛盾转化为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与现实实际选择上的矛盾,裁判陷入两难。

(二)现行社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1.现行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农民工的特点。目前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承担着解决历史上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老有所养的重任。在制度设计上根据一定的供养比设计缴费标准,因此存在刚性强、门槛高的特点,难以适应民营经济年龄结构轻、老人负担小的实际和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工资水平低、注重当前实际的特点,而统一的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未能应时建立,制度的安排设计滞后于当前的形势。

2.各地的探索创新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局限性。在国家尚未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前,迫于现实,近年来一些城市就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先行作了探索,如北京、深圳、上海、成都、厦门都了针对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或者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探索和实践为解决当地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这些地方性的探索在跨地区转移社会保险关系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局限,带来的问题是上下不能连贯,左右难以沟通。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能起到托底的作用。农民工在不断地产生中不断地分化,其中一部分为城市吸纳成为城市居民,一部分仍游离在城乡两地生活,一部分则必然退回到农村,成为农村居民。当农民工未能进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而成为农村居民时,我们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于一些地区的制度缺失或者制度设计缺陷,又难以为其提供最后的养老保险,成为最后的依托。即使部分人员成为城镇居民也将因为制度的缺陷和排斥,其实际的养老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三)现行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问题

20xx年12月,农村工作会议上做《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指出: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随后发布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重新审视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出的工作重点包括“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的这一意见正视当前矛盾,符合当前实际,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大病问题,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也正是当前阶段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的优次序。应该说,5号文件为今后农民工社保制度的改革完善指明了方向,但由于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未作相应调整修改,客观上给各地劳动仲裁部门和处理涉保劳动争议案子带来了裁审依据如何认识把握的问题。急需国家权威部门对此作出解释说明。以统一认识,统一对企业和职工的要求。

四、下步工作的思考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认识

我们理解农民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城市化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农民进城务工,外来人员异地就业情况将继续存在。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关联到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持续增长、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等当前我市、社会、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创建工作。建立和实施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将促进企业稳步发展,促进农民工权益的有效保障,减轻社会管理的压力,反之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将一损俱损,形成和激化各类矛盾。对此,我们将予以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在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的同时,正视现实,创新制度,推进工作。

(二)按照农民工当前需求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

根据调查、农民工对社会保险并非全部排斥,而是对多项制度有其次序意愿,普遍最担心是发生工伤和大病,其次是获得养老保障,因此下步我们将从解决农民工最需要,最关心的社保问题着手。按照5号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问题,积极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并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

(三)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使之符合农民工特点

一是要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管当期”的原则修改完善我市企业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初步考虑费率要降到合理水平,并增加相关待遇;二是按照“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关系可衔接转移”的原则,修改完善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使之更加切合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三是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抓紧研究制订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广大农民和进城返乡农民老有所养提供兜底保障。

(四)进一步健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配套办法和工作机制

一是要积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就业结构调整,着力解决就业不稳定问题,并完善各级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拓宽技术技能工人的输送渠道;二是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农民工整体素质低就业能力弱的问题,坚持开展多层次形成的就业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三是要健全维权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探索中小企业欠薪保障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协商制度;四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

二○XX年一月七日

关于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三篇

为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全面覆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20xx年全省安排6000万元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20xx年安排1个亿,20xx年将增加到1.2亿用于开展农村三项文化活动。为更好地配合新农村建设,使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用好、用活,按照全市开展的“春节回乡见闻”调研活动的相关要求,我们通过集体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就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和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建制乡(镇、场、区)16个,行政村104个,农业人口28.9万人。近年来,我县的农村文化事业在全省建设新农村发展大潮中,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省委为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下拔了专项资金,为农村文化活动送来了“春风”和“及时雨”,改变了我县农村文化事业的“一穷二白”的面貌,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础建设得到加强。20xx年为开展我县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下拔了51.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基础建设、巩固文化阵地,全县16个乡镇均建立了文化服务站,配备了专(兼)职文化干部18名,建村级文化活动室或阵地96个。部分乡镇还添置了文化活动用品及体育健身器材,开办了图书室、电影院、文化茶园、文化娱乐室,全县已有10个乡镇68个行政村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二是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自20xx年12月份开始,已在全县各乡(镇、场、区)及行政自然村放映故事片、科教片630场次,观看人数达9.4万余人次。送戏下乡245场次,观看人数达23.5万余人次。举办村级文化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为农村文化站送书1200余册。三是群众文化显现生机。近年,我县不少集镇的群众自发组织起来,唱歌跳舞,健身娱乐。村级文化活动也开始发展,共成立业余演出团体24个,每年文艺演出124场,观众人数达到9.92万人次。一些村还成立了农村开心乐队、威风舞龙队,每逢节庆、假日文艺团体便自发组织到全乡、镇、村巡回演出,得到农村群众的好评和首肯。走进我县农村,唱歌跳舞的多了,打架斗殴的少了;看书读报的多了,打牌搓麻的少了;遵规守矩的多了,惹事生非的少了;移风易俗的多了,愚昧迷信的少了,文明新风随处可见。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县农村文化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调研发现,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存在着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基层干部思想上文化意识弱化,存在“经济是硬指标,文化是软指标”的模糊观念,对文化建设在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工作摆不上位置,往往“说起重要,做起次要,忙时不要”。甚至认为“唱唱跳跳,打打闹闹”对“城市生活不可少,乡村可搞可不搞”。这是农村文化发展缓、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二是欠账太多,投入不足。虽然党委、对农村文化事业非常重视,的专项资金也能足额及时下拔,但由于我县在资金投入上底子太薄,一下子很难根本改变农村文化事业基础薄弱的现状。目前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主要以乡镇为主,而乡镇由于捉襟见肘的财力和抓经济的压力。三是队伍建设不力,文化人才匮乏。我县文化事业单位缺乏担纲专才,对全县文化不能很好发挥引领作用,对农村文化发展也关注较少;乡镇文化干部经常变动,或长期“挪用”,业务难熟悉,能力提不高,工作应付的多;民间文化人才又相对集中城区,农村百难挑一。人才匮乏是制约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管理职能未转变。近年,文化主管部门不少精力陷于举办活动等具体事务,从宏观上规划、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发展,尤其是农村文化建设着力较少,对业务单位工作管理督促不到位,常常是局里忙、馆里闲,未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职能转变,不利农村文化建设摆上位置和积极推进。

三、几点建议

1、解决好认识和位置问题。当前,我们已进入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农村文化建设,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民群众基本温饱后激增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破除和抵御农村落后、愚昧、低俗的恶风陋习,提高群众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农村持续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我县是农业大县,只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只有农民的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我县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从长远和发展看,加快农村文化建设,也是落实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将其提上日程,摆上位置,真抓、重抓、实抓,是当务,也是职责。

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从我县文化事业的现状看,农民文化需求自主性、参与性增强,已不满足有所“看”,更加追求有所“乐”。各级应把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加大投入,逐步改变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设备、器材和现代传媒、网络等硬件设施严重不足的状态。上层应变“蜻蜓点水”的“送”文化为实实在在的“建”基础,多给以物和资的投入。基层要将农村文化建设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刚性、长效投入机制,改变投入“随意”,工作“应景”状况。同时,通过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渠道投入,加快农村文化基础建设。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文化人才下乡制度,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培养。面向社会招贤纳才,解决文化事业单位青黄不接、人才奇缺问题。乡镇要建立健全文体服务中心,配齐专职人员,稳定工作队伍。要大力发掘社会人才,培养文化骨干,建立一支扎根基层、融于群众的农村文化指导员(文化义工)队伍。通过强化“软件”建设,保障各层面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保障农村文化积极健康发展。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要坚持以民为本,确立群众文化是基层文化工作重点,并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农村文化建设落实。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弱“办”强“管”,致力于县级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构建良好环境。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改变一些单位、一部分人懒散无为状态,强化职能,激发活力,切实发挥群众文化、农村文化建设“领头羊”作用。各事业单位可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积极开拓文化市场,开展有偿服务和文化产品经营活动,不断增强自我发展实力。

20xx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第四篇

据了解,当前钢铁、煤炭、有色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而部分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僵尸企业 ”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心头之患 。“副主任张表示,”僵尸企业“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质增效是一个比较大的障碍,也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处理”僵尸企业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表示,去年年底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这些相关配套政策也有利于清退僵尸企业,为僵尸企业提供善后之路。业内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务之急是化解一些行业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通过“断臂求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何为“僵尸企业”,其缘何而成?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工信部副部长冯飞说。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立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行业周期轮回的影响。其中,行业周期成因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内外经济放缓,使得市场需求逐步减弱,进而加剧了行业内的产能过剩。但是,由于银行贷款、地方扶持以及考虑职工再就业等问题使得这类企业很难从市场中真正退出来,长此以往,“僵尸企业”数量就越来越多。

原攀钢集团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家琮把“僵尸企业”的来源分为四类:

历史类

即计划经济和战备经济的遗产,也是今日中国经济的历史路径依赖。

在计划经济、战备经济时期兴建的许多企业,并非按市场经济要求配置资源,潜藏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沦为僵尸的基因。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曾指出,许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就不具备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企业布局备战优先,靠山分散、远离市场交通不便,资源配置不计成本、自办社会一应俱全。有些企业是领导人或计划部门拍脑袋或算“账”的产物,并无经济性可言。计划经济时代都吃大锅饭,无忧破产、更不会出现僵尸企业。

然而在后来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这些企业除少数成功转型或搬迁外,大部分先天不足被市场淘汰,这也是上世纪末国企大量关闭的原因之一。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或因尚未完全摆脱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或因经济过热需求旺盛、竞争力不行的企业也有生存空间;或因优惠和救助;或因市场经济初期容易寻租野蛮生长;各种环境条件的的掩护,使部分上述企业得以幸存。不过一旦经济下行、环境变化,这些企业内部非市场的劣势基因顿成显性、各种问题陆续暴露,最后终于陷入困境。

跃进类

即经济过热催生产能过剩的恶果,也是今日僵尸企业最主要的成因。

目前僵尸企业多属产能过剩行业,而产能过剩的原因,一是片面追求高速增长、过度依赖投资的发展模式。高投资形成对钢铁、水泥等投资品的旺盛需求,这些产业的盲目扩张,在高投资终于难以为继时,必然出现严重产能过剩。二是在GDP至上和土地财政推动下,房地产业的畸形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的产能扩张。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滞后、不是以效益而是以规模作为发展目标,在“做大”的冲动下盲目扩张。四是各级以压力、行政指令和政策鼓励推动治下的企业投资建厂、大干快上。加上狂热的招商引资,不但导致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一些所谓“新兴产业”产能也恶性膨胀。高增长制造了各种能把猪吹上天的“风口”,企业不论良莠皆风光一时,产业转型升级、管理和技术创新多沦为口号、乏人问津。然“飘风不终朝”,一旦狂风不再,劣质企业顿时现出原形。

外因类

即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使企业难以招架。

近年中国企业饱受经营环境大起大落的冲击;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出口需求难有起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对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力冲击尤甚;劳动力、土地、环保、汇率、物流等各种要素成本显著上升,或由过去的被人为压低逐步市场化,以上外部条件变化多方位推高了企业成本;许多企业本来成长过快、虚胖的身体并不健康,寒冬来临越冬困难不免被冻僵。

泡沫类

尤其是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也是一批企业沦为僵尸的根源。

毋庸讳言,中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曾经热衷投机炒作、泡沫相当严重,一些企业禁不住其巧取豪夺、一夜暴富的示范和诱惑,盲目跟风希图牟取暴利。一旦投机失败或泡沫破裂,就可能把企业拖入深渊。另一方面,泡沫行业汲取了大量经济资源,其对制造业的挤压和冲击,虽貌似无形、却十分深刻和长远,也是制造业普遍艰难的深层次原因。

“僵尸企业”:防银行断贷财务造假

记者调研发现,去年以来,我国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

产能严重过剩的煤炭行业遭遇断崖式的价格下跌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记者在煤炭大省山西调研了解到,从20xx年7月起,山西煤炭行业出现连续亏损。根据有关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山西煤炭企业亏损70多亿元。

山西省钢铁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当前山西绝大多数钢铁企业处于亏损和严重亏损状态,20多家重点企业已有7家全面停产,其余企业大多处于限产运行的“失血性”生产之中,部分企业负债率过高,连续多年亏损。

除煤炭、钢铁、有色等重化工行业外,造船等领域的产能过剩也还没有完全消化。20xx年以来,我国已有多家造船企业破产。南通中远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建军对记者表示,现在船企倒闭得很多,尤其是民营船厂,造船能力过剩的问题十分突出,预计将有约40%的船企会被淘汰。

分析人士表示,“僵尸企业”不仅经济效益较差,且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本、能源、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资源配置效率很低,进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从另一角度来说,由于僵尸企业往往背负大量负债,有时还会涉及到民间借贷,关系到当地众多企业的资金链安全。而且,一些银行为了避免企业破产、呆账变坏账,不得不续贷。如果处置不及时,还将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的持续增加。

越是产能过剩的困难行业,资金越成为稀缺资源。记者调研发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受资金链紧张影响,财务成本大幅上升,由于担心银行断贷、抽贷,不少经营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形成“不确定性”风险。

为了防止银行断贷造成资金链断裂,在煤炭、钢铁等行业,财务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国工商联冶金企业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说,70家国有钢铁企业中,仅有10家左右是略有盈利,其余全部是亏损,可不少钢铁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的却是“盈利”。“比如一家钢铁企业报表显示盈利20亿元,结果我们调查发现,这些钱是通过卖资产得来的,企业把这笔收入‘做’成了‘盈利’。”

“煤炭企业还有三五年的困难日子,很多企业可能挺不过今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去年报表上显示盈利5000万元,其实是做的‘假账’,实际上亏损10亿元以上,为了防止银行抽贷,把以前节余的资金做到账里去了。”

中部某省一家大型钢铁企业负责人说,以前企业一年期以上贷款占60%,现在只占5%至6%,而且利率还上浮了20%至30%。“现在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如果有一笔银行贷款发不下来,公司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

“很多企业不愿意被上报,估计‘僵尸企业’的实际数量可能数倍于上报的数量,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等行业。”某地级市经信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称。

据赵喜子介绍,当前我国钢铁行业银行负债1.3万亿元,还有2万亿元非银行负债,在钢铁行业去产能过程中,这些负债极易形成债务风险。“尤其是民间借贷,债务信息不明,三角债、多角债充斥其中,对于这类不确定的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僵而不退原因多面

记者调研发现,在煤炭、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存在大量亏损企业、“僵尸企业”,这些企业为了生存不惜恶性竞争,降价销售,陷入“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恶性循环。

“钢材只要生产出来还是能卖得出去,只是价格太低,亏本赚吆喝”。一大型钢铁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xx年我国钢材出口达到1.1亿吨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这说明钢材的市场需求依然很大。

一些煤炭大省甚至存在“越亏损越超采”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负责人反映,不论开采与否,矿井的维护成本都是“刚性”的,为了“摊薄”这些成本,维持现金流,一些企业就尽可能多开采。越是大企业、现代化水平高的企业,超采情况越严重,有的煤矿实际产能比设计产能多出好几倍。

这种反常超采,不仅进一步加剧了煤炭市场下行压力,还导致资源浪费。

从记者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僵尸企业”之所以不愿退出,主要是还没被逼到绝境,产品还有一定市场空间,资金链还没有断裂,有的国有企业甚至还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企业欠薪欠税欠材料费,僵而不死。此外,银行债务风险、就业压力、财政税收等因素,都制约着“僵尸企业”的退出,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地方、银行,都想再扛一段时间,“不愿意自己先死”。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只有果断处置“僵尸企业”,才能让产能过剩行业正常发展,但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必须厘清与市场的界限。应着力化解“市场失灵”类过剩矛盾,把握好时机节点,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出力不讨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但当前我国一些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单靠市场已经无力化解,因此要分析哪些行业过剩是市场形成的,哪些行业的产能过剩是非市场因素形成的,对“市场失灵”类过剩,要措施着力化解。

清退“僵尸企业” 刻不容缓

僵尸企业占用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侵蚀有限的市场空间,是阻碍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病毒。高度重视僵尸企业处置问题,提出“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是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路径;“重组救活为主、破产退出为辅”是处置僵尸企业的基本方针。

然而,虽然近来清理僵尸企业的鼓声如雷鸣般轰响,但有些地方却很“冷静”,仍是按兵不动。

有的说,“事情太复杂,先看看,等一等,别给自己惹麻烦”;有的说,“不是不想清理僵尸企业,而是拿不准,怕被指责国资流失”;也有的怕得罪人,落个败家子的坏名声,特别企业负责人中相当一批临近退休的,有硬拖到底的想法,把清理僵尸企业的难题留给下一届。

这些问题,可能既有自下而上自发性和自上而下主动性不足的主观层面的问题,也有为上者“敦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手段匮乏和为下者利用群众热情借势推进改革的能力不足的客观层面的问题,还有操作上困难的问题。

接下来要着力解决的是如何让顶层设计与企业自发形成合力,这既需要给地方和社会的首创性留出足够的空间和弹性,更需要一俟时机成熟,顶层应有排除阻力、锐意革新的决心和能力,有化阻力为动力的神奇力量。

完善政策“去产能” 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

专家认为,产能过剩问题在发达国家已有处置先例,我国需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中国特色的去产能路径,妥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首先,完善“托底”政策,引导“僵尸企业”有效退出。记者调研发现,不同类型“僵尸企业”退出时的风险点各有不同,国有企业集中在职工下岗失业带来的社会风险,而民营企业更多是资金链断裂带来的金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特点,各级需提前制定好“托底”预案。“比如在债务清算方面,要通过法律程序优先确保3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利益,将企业退出带来的社会风险要尽量降低。”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其次,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化解产能过剩的文件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在地方落实效果欠佳。例如国家虽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但在审批、税收、土地转让等方面都缺乏明确政策,给基层操作带来很大困难。“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可审批时间长、交易成本高,我们感觉企业没什么积极性。”浙江省经信部门一位干部说。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含金量”高的政策。

再次,抓住“窗口期”推进改革,从源头上破解产能过剩症结。从调研情况看,当前产能过剩矛盾在国有企业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国有企业因其体质机制原因,效益普遍不如民营企业,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困难正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希望能够加速国企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产能过剩难题。

关于我县农村社会治安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五篇

农村社会治安情况的好坏与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农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构建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县委、县一直高度关注农村社会治安,特别是自去年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了长达一年多的农村社会治安提升计划。为全面掌握该计划取得的实际效果和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实际情况,根据县政协主席办公会议制订的调研计划安排,3月26日,在刘礼春主席和梁化学副主席的带领下,政协学习与文史委组织部分市、县两级委员围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深入李集、官山两镇进行专题调研,并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会上,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葛徐晓同志作了情况介绍,部分政协委员作了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综述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社会治安现状

目前,我县农村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据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1-3月份,我县农村共发生刑事案件606起,同比下降29.8%,破案290起,破案率为47.9%,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八类案件发23起,同比下降8%,破案21起,破案率为91.3%,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命案发2起,同比下降33.3%,破案2起,破案率100%,同比持平;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523起,同比下降31.1%,破案246起,破案率为47%,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共查处治安案件1407起,同比下降4.9%。

由此可以看出,县委、县组织实施的农村社会治安提升计划效果显著,农村社会治安得到大力改善,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在调研中,被走访的群众均表示支持、感谢县委、县的决策部署,绝大多数被走访群众对当前农村社会治安感到满意。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公安机关强力工作的结果。通过调研和座谈,我们发现全县公安机关克服警力不足、财力紧张、装备落后等困难,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得力措施,切实发挥了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主力军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自去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以实施农村社会治安提升计划为主线,相继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打击犯罪四项会战、严打“两抢一盗犯罪”、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治理、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35起,其中八类案件285起,命案22起,两抢一盗案件2580起;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571人,其中刑拘670人,逮捕509人,移诉830人,劳教28人;打掉犯罪集团65个、成员254人,其中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2个、抓获成员162人,破获案件近200起,整体破案打击效能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二)始终坚持打防并举,大力提升防范水平。在县委县的直接领导下,公安机关在全县选择1603个监控点,全面建设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工程;努力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在398个行政村均建立了警务室;围绕“关得上、堵得住、抓得着”的目标,认真抓好“30分钟关睢宁县大门”工程建设,积极构建“四道防线”;大力加强巡防力量建设,压缩犯罪空间,在公路巡逻执勤方面,共投入民警84名,保安100余名,在农村每所均建立一支专业巡逻队,共有警力197人,保安队员近1000人。

(三)始终保持高度责任感,不断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自去年来,相继组织开展了张圩、岚山非煤小矿山集中整治、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共收缴16425.5公斤、雷x68枚、导火索410米、废旧炮弹3枚、烟花爆竹506箱、438把、仿枪1600把,破案20起,查处涉案人员54人,其中刑事处罚10人,行政处罚44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92起,死亡50人,伤69人,直接经济损失23.2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9.8%、10.5%、11.23%、49.05%;共发生火灾事故35起、死亡3人,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30.5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7.5%、持平、下降50%、40.21%。

(四)始终保持工作主动性,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是在普法宣传、青少年教育、两劳人员帮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遏制了犯罪的滋生。

二、我县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委员们在视察、调研中发现和掌握的实际情况,认为我县农村社会治安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仍需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一)盗窃犯罪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最主要因素。虽然实施了农村社会治安提升计划以及公安机关予以持续打击,但由于盗窃犯罪是一项全国性的治安顽症,致使盗窃案件边打边冒,仍然是影响我县稳定的突出问题。从调研情况看,农户失窃物资多为家禽、家畜、粮食、农用三轮车等,案值虽不大,但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感。

(二)外来作案人员对我县侵扰较大。由于我县地处苏皖两省八县(市)结合部,因此受周边县、市的侵扰也大。据公安机关介绍,近年来外省市犯罪嫌疑人一直占被抓获嫌疑人总数17%-23%之间,其中安徽籍最多,其次是山东、河南籍人。我们在官山、李集两镇调研时,当地干群均反映盗窃案件多数系邻近的安徽人所为。

(三)一些矛盾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而引发集体性事件,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群众对基层的要求、对发展生产的热情逐步提高,这在一些地方便出现了因土地纠纷、合同纠纷及其他经济利益纠纷引发的集体性案件,还有一些因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不能正确处理干群关系以及贪腐、非法侵吞集体资产所引发的集体性事件,这些事件如不能及时加以正确处理,便很有可能演变为刑事案件。

(四)青少年犯罪成为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农村,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家庭的青少年思想空虚、是非界限模糊、道德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是将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创业上,而是沉迷网络,崇尚武力,迷恋色情,有些青少年没有得到及时的帮教,以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我县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特殊的地理区位直接影响农村社会治安情况。我县地处苏皖两省八县(市)结合部。近年来,迅猛发展的交通环境,为外来流窜犯罪创造了有利条件。流窜犯罪跳跃性大,机动性强,案件反弹周期短,侦防难度大。一些外来犯罪人员驾车作案,依仗车况佳、路面好、里程短,作案后大都迅速逃逸,给公安机关的打击与防范带来了很大难度。特别是周边临近地区存在的一些大型废旧交易市场、牲畜交易市场为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便利,有的地方还存在着一些盗、抢“专业村”,来自这些“专业村”的作案人员,对周边农村治安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县公安机关对其鞭长莫及,缺乏控制流窜犯罪反弹的有效对策。

(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弱化了农村的自防力量。外出打工已成为我县大部分农民群众谋生致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每年约有30余万劳动力外出打工,这直接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家中不设防。由于劳动力的大量外出,村庄“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现象较为普遍,留守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这些人受年龄和身体状况的限制,自我防范能力较差,犯罪分子瞄准这个群体,乘虚而入。二是青少年无管教。由于留守者多为老弱妇残,加之文化程度较低和忙于农活,因而无能力也无精力对未成年人进行管教,再加上受到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袭,致使部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普法教育不力,法律意识淡薄。受地方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法教育客观上缺少针对性、层次性、实效性,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知不觉也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不敢也不愿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只是待嫌疑人逃逸后,才,致使公安机关痛失战机。

(四)警力不足严重消弱了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打击犯罪的能力。目前,全县共有民警529人,警力比为万分之四,远远低于公安部规定的万分之八的标准,更低于省厅规定的万分之十的标准。28个派出所共有民警195人,占总警力36.8%,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农村派出所警力不低于6人,城区派出所警力不低于20人的标准,目前全县仅有一半派出所达到标准。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派出所只能是应付现场处警。老百姓能看到的警务行为也只是案发后出现场,主动型警务无从谈起。

(五)社会治安综治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到位。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社会治安工作重视不够,未能从“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也是政绩”的高度看待社会治安问题,对社会治安工作研究少、过问少、协调少,基层功能有明显的弱化趋势,再加上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和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等因素,组织开展义务性的群防群治十分艰难。一些镇由于村级经费紧张,没有专职的治保主任。组建的专职保安联防力量由于经费无保障、工资待遇低(保安队员工资由各镇按500元/月标准发放)、且不能及时到位(有些镇只能领到300元/月)等原因,也面临窘境、坚持不下去,导致人员流失严重(20xx年招录的1000名保安队员现仅余三分之一),陷入了走--补--走的怪圈。

四、对进一步做好农村综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种侵财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遏制其发案数。保持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农民群众确实看到违法得到处理,犯罪得到处罚,以震慑违法犯罪,取信于民;提倡见义勇为,鼓励村民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弘扬正气,使广大村民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加大对基层干部的违法犯罪的查处工作,息民怨,平民心,把工作做到基层,把矛盾消化在村里。

(二)建立健全农村安全防范机制。一是认真落实治安防控责任制。坚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以镇党政领导为农村防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以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体,以基层治保组织为依托,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防控网络总体格局。二是要建立农村基层治保会组织。每个行政村都要配好配强专职的治保会主任,每个村民小组要设立治保小组组长,做到治安防范和民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进一步完善以镇级为主的大调解机制。要在县政法委牵头下,以镇司法所为主,村级调解组织为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机制,切实发挥镇调解中心的作用,以便把派出所有限的警力尽可能从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中解脱出来,投入到有针对性的打防工作中去。

(三)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财力保障。一是加强警务保障,增加经费投入。建议县委、县提高财政预算返还比例,增加公安经费,保障公安工作的正常运作。尤其是近年来办案成本增加,农村各基层所入不敷出,背负着治安和债务双重压力,步履维艰。二是打造坚强有力的刑侦队伍。刑侦队伍是侦查破案的主力军。只有把刑侦队伍做大、做强、做精(提高科技含量),才能更有效的打击犯罪、震慑犯罪。三是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战斗主体,是整体公安工作的根基。目前,在公安系统内部,既要加强现有队伍的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树立"群众满意的干警"形象,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可能与允许,尽快解决6人以下派出所警力不足等实际问题。

(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首先,各镇党委、要把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工作议程,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农村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其次,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贪腐现象的惩治力度,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建立健全村级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减少干群之间的误会和磨擦。

(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首先要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预防和减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发生。其次要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提倡文明礼貌、互相互爱、遵纪守法。第三要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一方面使农民知法守法,另一方面能够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高度重视农村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要研究探索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的特点,农村基层组织、学校、家长如何形成一个切实有效的教育网络。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学校必须履行好教育职责,同时保持与外出务工家长的经常性联系,督促他们担当好子女教育的重要责任。对问题少年,制定并落实好具体的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务必使农村青少年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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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调研报告之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思考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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