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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范文

2024-02-19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第一篇】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近年来,溺水事件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震撼和教训。作为学校和家长,我们肩负着保护孩子安全的重大责任。为了提高大家对防溺水安全的认识,学校与家长应该共同努力,制定明确的责任书,来倡导和落实防溺水安全的措施。

一、学校责任

学校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在学校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1.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包括防溺水知识、水域安全规则等内容,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救和互救知识。

2.设置明显标识:在校园中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示出禁止进入的水域,以及提醒学生注意水域安全和防范溺水措施。

3.加强和巡查:学校应加大水域力度,确保周边水域无隐患。定期巡查校园内水池、游泳池等泳池设施的安全状况,保证其合理运行和安全使用。

4.组织安全演练:定期组织防溺水紧急演练,培养学生在危险情况下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提高防范溺水的意识。

二、家长责任

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任保护者,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1.增强安全意识:家长应通过与孩子讨论和解释危险水域的概念,告诫孩子不要擅自接触水域。

2.有计划的娱乐:带孩子参加具备安全设施和的水上活动,比如水上乐园或者游泳馆,并严格遵循安全规则。

3.监护责任:家长应注意时刻监护孩子,不要让他们独自接近或进入危险水域,定期检查是否有因为疏忽而形成的溺水隐患。

4.示范正确行为:家长要以身作则,展示正确的水域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孩子正确对待水域。

5.与学校合作:家长与学校建立起紧密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致力于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安全保障。

三、共同责任

通过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安全。

1.加强沟通合作:学校与家长应建立起频繁和及时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防溺水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孩子的安全状况。

2.信息共享:家长和学校可以互相分享防溺水知识和案例,相互借鉴经验和教训,共同提高防溺水能力。

3.定期检查:学校与家长应定期检查学校周边的水域和家庭附近的水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共同宣传:学校与家长可以共同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防范溺水的重视和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

通过制定并落实这份责任书,我们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学生免受溺水事故的伤害,并提高社会对防溺水安全的重视度。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安全保驾护航!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会议精神,切实预防发生儿童溺水事故确保幼儿园学生无溺水事故发生,维护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与各位家长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如下:

1.家长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禁止幼儿到水库、池塘、机井、河流等危险地方游玩。

3.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4.家长陪同幼儿去游泳,请要求幼儿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5.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防溺水教育。

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责任人:

日期: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第三篇】

贵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未成年人保》和《预防未成年人xx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谢谢合作!

责任人:

日期: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第四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立状单位:仁怀市城北中学

履状人

学生(签字): 班级:

家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第五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会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特对我校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教师在岗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

(七)教师无视学校规定,擅自在校外补课造成学生伤害的。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及课后十分钟,擅自离岗的。

(九)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尽到教育职责的。

(十)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岗,未尽管理职责的。

(十一)教师有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自尊心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师自身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

【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第六篇】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政和县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2xx),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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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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