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稿】导语,眼前的这篇文章共有23429文字,由水焕鹏潜心修订后,发表在范万文网!“业务”更白话一些来说,就是各行业中需要处理的事务,但通常偏向指销售的事务,因为任何公司单位最终仍然是以销售产品、销售服务、销售技术等等为主。“业务”最终的目的是“售出产品,换取利润”。所以通常会把业务员等于销售员,也就是这个原因,业务就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光缆传输干线网实施细则五篇欢迎收藏,希望能帮到你!
附件 5: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光缆传输干线网实施细则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〇xx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编制目的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分级保障原则 .....................................................1
第二章 基础网络系统配置要求...............................................2
第一节 光缆线路 ...........................................................2
第四条 光缆线路基本要求 .................................................2
第五条 中心站引接光缆线路 ...............................................2
第六条 节点站引接光缆线路 ...............................................2
第七条 中继站引接光缆线路 ...............................................2
第二节 基础传输系统 .......................................................2
第八条 SDH 传输系统 .....................................................2
第九条 WDM 传输系统 .....................................................3
第十条 传输网管系统 .....................................................3
第三节 供配电系统 .........................................................3
第十一条 外部电源 .......................................................3
第十二条 供配电 .........................................................4
第四节 配线系统及机房环境 .................................................5
第十三条 配线系统 .......................................................5
第十四条 机房环境 .......................................................5
第十五条 电力和环境监测 .................................................6
第十六条 安全防范 .......................................................6
第十七条 通讯设施 .......................................................6
第五节 维护器材 ...........................................................7
第十八条 备品备件 .......................................................7
第十九条 维护工具 .......................................................7
第六节 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7
第二十条 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7
第三章 广播电视业务系统配置要求 ...........................................8
第一节 节目接入系统 ...................................................8
第二十一条 接入光缆线路 ..................................................8
第二十二条 接入传输设备 .................................................8
第二节 节目处理系统 ...................................................8
第二十三条 编解码复用系统 ...............................................8
第二十四条 节目监测系统 .................................................8
第三节 供配电系统 .........................................................9
第二十五条 外部电源 .....................................................9
第二十六条 供配电 .......................................................9
第四节 配线系统及机房环境 .................................................9
第二十七条 配线系统及机房环境 ...........................................9
第五节 维护器材 ...........................................................9
第二十八条 备品备件 .....................................................9
第二十九条 维护工具和仪器仪表 ...........................................9
第四章 运维与技术管理.................................................... 10
1
第一节 运维体系 ..........................................................10
第三十条
运行维护组织体系 ............................................10
第三十一条 人员队伍保障 ................................................10
第三十二条 运行维护基本原则 ............................................10
第二节 运行管理 ..........................................................11
第三十三条 运行指标 ....................................................11
第三十四条 技术指标 ....................................................11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 ....................................................11
第三十六条 运行流程 ....................................................12
第三节 维护管理 ..........................................................13
第三十七条 维护质量要求 ................................................13
第三十八条 维护计划 ....................................................13
第三十九条 维护操作规程 ................................................13
第四十条
维护分工、分界 ..............................................13
第四十一条 备件管理 ....................................................13
第四十二条 抢修管理 ....................................................14
第四十三条 代维管理 ....................................................14
第四节 技术管理 ..........................................................14
第四十四条 光缆线路安全防护 ............................................14
第四十五条 应急预案 ....................................................15
第四十六条 重要保障期 ..................................................15
第四十七条 试播期管理 ..................................................15
第四十八条 临时停传管理 ................................................15
第四十九条 运行变更管理 ................................................16
第五十条
施工管理 ....................................................16
第五十一条 事故管理 ....................................................17
第五十二条 报表管理 ....................................................17
第五十三条 技术资料 ....................................................17
第五十四条 技术安全 ....................................................18
第五十五条 检查与考核 ..................................................18
第五十六条 风险评估 ....................................................18
第五节 信息安全管理 ......................................................19
第五十七条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 ............................................19
第五十八条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9
第五十九条 安全防护措施 ................................................19
第六十条
数据安全 ....................................................19
第六十一条 监控与响应 ..................................................19
第五章 附则 ............................................................. 19
第六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19
第六十三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
第六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21
第六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1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光缆传输干线网(以下简称为光缆干线
网)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光缆干线网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
护、技术管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所称光缆干线网指以光纤为介质,跨区域传输广播电
视的网络系统,由基础网络系统、广播电视业务系统构成。其中,
基础网络系统包括光缆线路、基础传输系统以及供配电系统、配线架
等附属设施,广播电视业务系统包括节目接入系统和节目处
理系统以及供配电系统、配线架等附属设施。
第三条 根据网络的覆盖范围、业务重要性,分别将光缆干线网
的基础网络系统、广播电视业务系统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
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保障等级越高,对技术系统配置、运行维
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障要求越高。有条件的光缆
干线网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基础网络系统分级。国家光缆干线网络应达到一级基础网
络保障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光缆干线网应达到二级基础网络
保障要求,地市光缆干线网应参照二级基础网络保障要求执行;
(二)广播电视业务系统分级。为卫星提供源的业务系统、
覆盖全国的业务系统、和省级重要节目覆盖全省的业务系统
应达到一级业务系统保障要求,其它业务系统应达到二级业务系统保
障要求。
1
第二章
基础网络系统配置要求
第一节
光缆线路
第四条 光缆线路的工艺标准和电气指标应符合《广播影视光缆
干线网工程施工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要求,重要光缆线路宜设置光
纤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光纤电气指标。一级基础网络的每条干线光
缆(含引接线路)应有 2 芯以上备纤。
第五条 中心站引接光缆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城区光缆宜采取管道或直埋敷设方式,其中至少有 1 条路
由为全程管道方式;
(二)二级基础网络的引接光缆线路应有 2 条以上不同路由,每
条路由的光缆中应有 2 芯以上备纤;
(三)一级基础网络的引接光缆线路应有 3 条以上不同路由,每
条路由的光缆中应有 2 芯以上备纤。
第六条 节点站引接光缆线路应有 2 条以上不同路由,每条路由
的光缆中应有 2 芯以上备纤;在城区部分应至少有 1 条路由为管道方
式。
第七条 中继站引接光缆线路仅有 1 条路由时,其敷设应为管道
或直埋方式。
第二节
基础传输系统
第八条 同步数字系列(SDH)传输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符合 SDH 长途光缆传输工程设计有关规范的要求;
(二)二级基础网络的网络结构宜采用自愈环技术,系统应有统
一的外接时钟源,设备的交叉板件、电源板件应采取 1+1 备份方式;
2
(三)一级基础网络在符合二级基础网络保障要求的基础上,设
备的时钟板等板件应采用 1+1 备份方式,接口板件应采用 N+1 备份
方式。
第九条 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符合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有关
规范的要求;
(二)二级基础网络每条波分链路至少有 1 个备波;
(三)一级基础网络在符合二级基础网络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在
线传输设备的电源板件应采用 1+1 备份方式。
第十条 传输网管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SDH 网管系统应符合 SDH 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有关
规范的要求,WDM 网管系统应符合 WDM 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有
关规范的要求;
(二)二级基础网络的传输网管系统应采用 1+1 备份方式;
(三)一级基础网络的传输网管系统在符合二级基础网络保障要
求的基础上,宜配置异地备份;
(四)网管系统监测异态信息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三节
供配电系统
第十一条
外部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中心站
1、二级基础网络中心站应接入两路外电,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
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一级基础网络中心站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
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二)节点站
3
1、二级基础网络节点站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
配置自备电源;
2、一级基础网络节点站应接入两路外电,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
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三)中继站
应保证一路以上稳定可靠的外电。
第十二条
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中心站
1、二级基础网络中心站的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
变压器的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
能;应配置直流基础电源,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6 小
时以上;交流用电播出负荷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 电
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1 小时以上;宜配置自备电源;主
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2、一级基础网络中心站应设工艺专用变压器;播出负荷供电应
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变压器的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
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应配置直流基础电源,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
设计负荷工作 8 小时以上;交流用电播出负荷应采用 UPS 供电,UPS
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2 小时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或
与供电部门签订应急供电协议,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
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
路。
(二)节点站
1、二级基础网络节点站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低压回
4
路供电;应配置直流基础电源,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4 小时以上;交流用电播出负荷应采用 UPS 供电,UPS 电池组后备时
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30 分钟以上;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
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2、一级基础网络节点站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变
压器的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
应配置直流基础电源,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6 小时以
上;交流用电播出负荷应采用 UPS 供电,UPS 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
设计负荷工作 1 小时以上;宜配置自备电源;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
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三)中继站
中继站宜配置自备电源或与有关单位签订供电保障协议,应配置
直流基础电源,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4 小时以上;无
自备电源或未与有关单位签订供电保障协议的,直流基础电源的电池
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8 小时以上。
第四节
配线系统及机房环境
第十三条
配线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配置满足传输系统容量要求的 ODF 架和 DDF 架;
(二)光缆线路、传输设备系统和站内互联光纤应成端在不同的
ODF 子框内,不同路由的光缆线路宜成端在不同的 ODF 子框内;
(三)不同速率的数据电缆接口应成端在 DDF 架内的不同端子板
上,DDF 架端口容量应有冗余。
第十四条
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接地、布线及
外部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
规定,其中,中继站应达到 C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要求,节点
5
站应达到 B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要求,中心站应达到 A 级电子
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要求;机房设备安装、接地、线缆布放和跳线还
应符合《有线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传输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GY 5076)
的有关规定;机房应采取必要的防鼠、防虫等措施。
机房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
5067)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电力和环境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
关规定;
(二)应设立对全网各站点的供配电系统运行状态、机房环境的
集中监测系统;
(三)中心站应设立具备异态声光功能的集中电力监控系
统。
第十六条
机房安全防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
全防护级别》(GA 586)的有关规定。
节点站对网络监控机房、设备机房、UPS 机房及电池室等播出相
关的重点部位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心站在节点站基础上还应
设置机房门禁系统。
第十七条
通讯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中继站、节点站应配置一部业务专用外线电话;
(二)中心站应配置两部具有录音功能的业务专用外线电话;应
配置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并配置与安全播出指挥调度机构互
联的专用计算机终端和通讯设备。
6 (
第五节
维护器材
第十八条
备品备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建立备品备件库,二级基础网络重要板件、系统关键设
备的备份单元应按全网总量 5%以上备齐,一级基础网络重要板件、
系统关键设备的备份单元应按全网总量 8%以上备齐;
(二)二级基础网络的中心站所需重要备件应在 4 小时内送达,
节点站所需重要备件应在 6 小时内送达,中继站所需重要备件应在
10 小时内送达;一级基础网络的中心站所需重要备件应在 2 小时内
送达,节点站所需重要备件应在 4 小时内送达;中继站所需重要备件
应在 10 小时内送达;
(三)应建立线路备用材料库,凡线路中采用的各种型号、芯数
的光缆均应配置相应的备缆、接头盒及辅助材料。备缆总长度应在光
缆线路总长度的 1%以上,接头盒及辅助材料应满足抢修工作需要。
第十九条
光缆干线网运行维护单位应配置维护检修、故障处
理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仪表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光缆传输干
线网运行维护规程》 GY/T 239,以下简称《运维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节
灾害防护与应急传输
第二十条
灾害防护与应急传输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各站机房应具有一定的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应根据当地地
质、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基础网络系统宜建立应急、灾备传输机制,当发生特别重
大灾害或突发事件,应能够应急传输重要节目。
7 (
第三章
广播电视业务系统配置要求
第一节
节目接入系统
第二十一条 接入光缆线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新建或改造光缆线路的各项工艺标准和电气指标应符合
(二)二级业务系统的接入光缆仅有 1 条路由时,其敷设应为直
埋或管道方式,且光缆中纤芯数量应有冗余;
(三)一级业务系统的接入光缆应有 2 条以上不同路由,其中至
少 1 条路由为管道方式;每条路由的光缆纤芯数量应有冗余。
第二十二条 接入系统应具备环路保护功能或按 1+1 备份方式配
置;一级业务系统的接入系统应配置网管系统。
第二节
节目处理系统
第二十三条 编解码复用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二级业务系统的编码器应有备份;复用器及适配器可采用
单机模式,但应配置应急备机;
(二)一级业务系统的编码复用系统应配置网管系统;编码器应
采用 N+1 备份方式配置,复用器及适配器应采用 1+1 备份方式配置;
编码复用系统应具备主备系统自动、手动切换功能。
第二十四条 节目监测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对二级业务系统的输入、输出主路节目进行监听监
看,备路可采用轮巡方式监听监看。应配置异态声光设备;
应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输入、输出电视节
目的质量进行记录,异态信息应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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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对一级业务系统的输入、输出主备路节目进行监听
监看,对节目码流进行监测,并具备异态声光功能;异
态信息记录要求同二级业务系统。
第三节
供配电系统
第二十五条 业务系统机房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宜为专线;
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二十六条 业务系统机房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
变压器的低压回路;应配置直流基础电源,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
足设计负荷工作 6 小时以上;交流用电播出负荷应采用 UPS 供电,UPS
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 1 小时以上;主备播出设备、双
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第四节
配线系统及机房环境
第二十七条 业务系统的配线系统及机房环境同对基础网络系统
的配线系统、机房环境的要求。
第五节
维护器材
第二十八条 业务系统关键设备、重要板件应有备品备件。
第二十九条 应配置运行维护、故障处理所需的必要工具、各种
缆线;应配置码流分析仪、视音频分析仪、发生器、示波器等仪
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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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运维与技术管理
第一节
运维体系
第三十条
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光缆干线网运营机构应设全网运行维护单位,负责统一运
维管理工作,并根据运维管理需要设置区域运行维护单位、线路维护
站、代维单位。区域运行维护单位、线路维护站、代维单位在维护、
检修、故障处理等工作中应服从全网运行维护单位的统一调度;
(二)光缆干线网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运维规程》的要求落实
相应的运行维护职责。
第三十一条 人员队伍保障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广播电视安全
播出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和人员,加强岗位培
训,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与播出相关的供配电等保障部门及其从业
人员应统一纳入安全播出管理;
(二)中心站应有 2 人以上 24 小时值班,节点站应做到 24 小时
有人值守;
(三)除高速公路管道内线路或其它不宜步巡线路外,应设置巡
线员负责光缆线路日常维护,巡线员配备数量应能保证有效完成《运
维规程》所规定的维护内容。
第三十二条 光缆干线网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以下原则开展运行
维护工作:
(一)运行维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
(二)应符合相应业务保障等级的有关要求;
(三)故障处理遵循“先抢通后修复、先主用后备用、先一级后
10
二级、及时通报”的原则;
(四)在重要保障期间应加强维护,保证畅通;
(五)维护工作涉及到其他单位时,应主动联系,共同确定操作
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运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光缆传输干线网安全播出年度运行指标应符合以下
规定:
(一)二级业务可用度应不低于 99.95%,一级业务可用度应不
低于 99.99%;
(二)基础网络环路可用度应不低于 99.99%。
第三十四条 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基础传输设备技术指标。SDH 传输接口技术指标应符合《广
播电视光缆干线同步数字体系(SDH)传输接口技术规范》(GB/T
17881),SDH 系统的投入业务和维护的差错性能限值应符合相关规
范的要求。WDM 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光波分复用
系统的技术要求;
(二)编解码器、复用器设备技术指标。应分别符合《标准清晰
度数字电视编码器、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标准》(GY/T 212)、《数
字电视复用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226)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全网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业务调度管理制度、运行
操作配合制度等各项制度,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在全网运行维护单位指
导下制定各项制度。
(一)业务调度管理制度应包括业务调度执行条件、业务调度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业务调度后的检查确认等;
(二)运行配合制度应包括运行指挥的组织体系、各运行维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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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对运行操作指令的配合要求、站间配合要求等;
(三)机房管理制度应包括机房出入管理、机房禁止性规定等;
(四)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应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
求、监听监看要求等;
(五)安全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消防安全、施
工安全等;
(六)供配电管理制度应包括供配电规范、安全规范、主要运行
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巡查规定等;
(七)护线宣传与联络制度应包括护线宣传组织、分工、上报机
制、与其他单位的联络要求等;
(八)事故报告制度应包括不同等级事故的报告原则、报告内容
(事故原因、影响情况、处理过程等)、报告要求等;
(九)维护检修制度应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
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技术档案的范围、分类明细、存
档要求、出入库管理规定、销存时限规定等。
第三十六条 运行维护单位应结合播出系统和播出任务,制订和
完善各项运行工作流程和操作流程。
(一)运行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交接班流程、巡机(线)流程、
业务调度操作流程、播出事故处理及报告流程等;
(二)操作流程主要包括:线路割接操作流程、跳线操作流程、
网管操作流程、传输设备操作流程、业务设备操作流程、供配电设备
操作流程等;
(三)各项操作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操作规范,业务调度应按调度
单的要求执行;运行工作和设备操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跨单位、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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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业务调度、操作指令应有书面通知,相关通话联络应有录音和
文档记录。
第三节
维护管理
第三十七条 网络维护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光缆阻断率应不大于 0.4 次/百公里年;光缆线路平均衰
耗(155Onm)不大于 0.25dB/km;中继段纤芯完好率不低于 95%,光
缆阻断时间不大于 2.4 小时/百公里年;
(二)设备系统可用性应符合《国际恒定比特率数字通道的端到
端可用性参数和指标》(ITU G.827)和《光同步传送网技术体制》
(YDN 099)的相关要求。
第三十八条 应参照《运维规程》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系统和
设备制定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维护工
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十九条 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承担的维
护任务和各类设备设施的特点制定光缆线路(架空、管道、直埋等)、
传输设备、网管系统、业务系统、供配电设备、附属设施等的维护操
作规程。
第四十条
维护分工、分界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全网运行维护单位应将光缆干线网各技术环节的维护责任
落实到机房(站点)、班组、个人,做到界面清晰、责任明确,不漏
检、不重叠;
(二)应与上、下游相关播出单位划清维护分界,并签订维护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维护分界图、各方保障责任、故障处理协调
机制、联络电话等。
第四十一条 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
13
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
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四十二条 应规定定型故障的故障定位、到达现场、完成抢修
的时限,并根据抢修时限要求制定抢修预案和应急抢修流程,落实参
与抢修的人员、器材、通讯及交通工具。
第四十三条 代维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任务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安全
保障能力的代维单位并签署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指
定专人对代维单位的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应对代维
单位的操作进行规范,在代维单位进行维护操作时,应安排内部人员
监护;
(二)设备所在地单位应承担设备运行监测、故障应急处置等代
维任务,并与委托方签署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严格
履行协议范围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委托方反馈运行维护情
况。
第四节
技术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光缆线路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按照《运维规程》的规定落实各项线路安全防护技术措
施;
(二)应建立施工盯防制度和护线宣传与联络制度,并符合《运
维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光缆干线网运营机构应将光缆线路路由报广播影视行政部
门和相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四)应加强与线路沿线公安、安全、建设等部门的协调、联系,
建立光缆线路安全联防机制。
14
第四十五条 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运行维护单位应针对技术系统的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
订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供配电故障应急预
案、播出重要环节故障应急预案、非法破坏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
应急预案以及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光缆干线网运营机构应将中
心站的相关应急预案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流
程;
(三)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流程,定期对相关人
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
第四十六条 重要保障期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光缆干线网运营机构应组织各运行维护单位制订重要保障
期预案,预案应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重要播出中的保障措施以及
突发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二)应做好各技术系统的全面检修、测试工作;应对备品备件、
应急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补充;
(三)应提前协调电力供应、线路传输、通信联络、设备生产商、
系统集成商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播出提供重点保障。
第四十七条 新建传输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 7 个以上
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其中,涉及广电总局直
属单位的,以及播出影响范围涉及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应逐级报至广电总局批准。
审批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批准试播的,应同时将批复意见抄送
广播电视监测、指挥调度机构。
第四十八条 临时停传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5
(一)临时停传涉及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的,以及节目影响范围涉
及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提前 5 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
至广电总局批准。其它临时停传的申请程序、管理要求由省级广播影
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二)申请单位在申请临时停传前应做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
通协调;
(三)临时停传申请材料应说明停传原因、起止日期和时间、涉
及的传输业务、影响范围、操作方案和应急措施等;
(四)临时停传批准后,申请单位应在操作前通知相关播出单位,
相关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通知监测、指挥调度机构。
第四十九条 凡节目传输技术参数(传输通道号、传输流参数等)
变更,有可能影响下游播出单位接收的,变更前应通知下游播出单位
做好配合,变更后经双方测试通过方可投入运行。
第五十条
施工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施工安排应以减少对播出影响为原则,尽量安排在例行检
修时间进行,需要临时停传的,应做好临时停传申请和操作通知等工
作;
(二)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方案和
应急预案应明确:施工的目的和要达到的效果、施工内容和施工区域、
详细操作步骤和时间进度、各项安全措施、施工可能对安全播出造成
的影响、应急操作处理流程以及相关责任人和需要协调配合的部门
等;
(三)施工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并做到:严格划分出施工
区域,放置警示牌;安排熟悉安全播出的人员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发
生威胁安全播出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在播出机房内施工,应与播
16
出运行设施隔离,并加强对播出设备的巡视;施工用电应与播出用电
分离。
第五十一条 事故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安全播出事故的界定、分类、分级、统计和上报应按广播
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播出要求,制定本
单位的事故管理制度;
(三)对于重大事故应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进行
调查,对处置方式、方法进行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四)根据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事故案例,并及时组织召
开案例分析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理,对排查发现的播
出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十二条 报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要求,汇总分析技术指标、播出
运行、事件/事故等情况和数据,按时填报相应报表;
(二)上报数据应准确真实,并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
(三)应根据报表类型分类整理报表档案。
第五十三条 技术资料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技术资料管理应符合《运维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应建立技术资料库,有条件的应建立电子化技术资料库。
资料库应包括:技术审批文件、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
维档案(含运维工作记录、系统操作记录、运行监测记录等)、应急
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应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
17
更新整理;运维档案应至少保存一年。
第五十四条 技术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遵守《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有关技术安全的规定,遵循《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
规程》(GY 63)、《运维规程》等行业标准中的有关技术安全要求;
(二)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和细化相关的管
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强化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
责任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发生技术安全事故。
第五十五条 光缆干线网运营机构应建立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制
度,定期对各运行维护单位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
和考核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系统配置:检查基础网络和业务系统分级保障的配置及验
收情况,评估系统的可靠程度;
(二)系统指标:检查光缆线路、设备和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
评估技术指标达标等级;
(三)规章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评估规章制度
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四)预案流程:检查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考核值班人员的掌握程度,评估各项应急预案和关键操作流程的合理
性和可操作性;
(五)文件资料:检查值班日志、运行记录、播出运行文件、维
护计划、维护记录、安全播出报表、安全播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设
备器材档案等资料,评估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第五十六条 应对技术系统和播出管理进行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对评估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应及时整改。
18
第五节
信息安全管理
第五十七条 应按照国家和行业信息安全要求,合理划分各播出
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按照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
设、评估和整改。
第五十八条 结合信息系统等级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策略,
制定网络维护及信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落实信息安全责
任制,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
第五十九条 应结合网络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网
间物理隔离;组合使用路由器、网关、防火墙和安全隔离网闸等设备
的功能特性,进行网络边界安全防护;采用多重、异构杀毒引擎对跨
信息系统的输入文件进行检测;合理设置用户权限,防止非授权访问;
封闭不必要的外部数据接入端口;限制用户安装非法软件;安装防病
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部署补丁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操作系统
更新。
第六十条
应根据系统中各类数据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数据
加密、数据备份、访问控制等措施。
第六十一条 应对网络流量、用户行为、主机和网络设备的运行
状况等进行监测,及时处置异态。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业务可用度指所有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累计传输中断时长与
业务传输总时长的百分比,单位:%。公式:
19
事故次数
各业务传输总时长(小时)
某业务所有通道传输总时长(小时)
业务数
其中,各业务每一通道传输总时长按照 24 小时/天计算,某项业
务通道数按该业务接收节点数计算。如某业务中某通道部分节目中
断,则传输中断通道数按中断节目数与业务所有节目数的比值计算;
(二)环路可用度某一 SDH 环路正常传输业务时长占环路运行总
时长的百分比。单位:%。公式:
环路双断时长(小时)
环路运行时长(小时)
其中,环路运行时长按 24 小时/天计算。
(三)技术系统指光缆传输干线网与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
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包括基础网络系统、广播电视业务系统以
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
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应急照明、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
等);
(四)光缆干线网运营机构指负责广播电视光缆传输干线网的运
营单位,即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五)光缆干线网运行维护单位指全网运行维护单位、区域运行
维护单位、线路维护站的统称;
(六)本细则中“应”表示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宜”表示建议
达到相应要求;
(七)如无特殊说明,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六十三条 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20 ∑
各业务累计传输中断时长(小时)
业务可用度= 1 − ×100%
∑ ∑
某业务所有通道累计传输中断时长(小时)
∑
= 1 − 事故次数业务数 ×100%
环路可用度 = 1 −
× 100%
(GB/T 17881)
(GY/T 212)
级别》(GA 586)
护性能限值》(YDN 026)
G.827)
第六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1 (
重庆市广播电视协会
关于推荐20xx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评选参评节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将举办 20xx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的评选工作,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广播电视优秀作品最高奖。按照中广协会《20xx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评奖工作的通知》(广协办字〔20xx〕16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20xx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的评选项目是:广播电视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四类节目,具体要求如下。
1、广播新闻类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连续及系列报道(每集8分钟以内,报首、中、尾三集)。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报送单位必须报一条短消息,其他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长、短消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本项目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对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突出。
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
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
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集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集代表作。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本项目作者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2)评论:含一般评论节目(15分钟以内)、新闻评论性专稿(20分钟以内)。
评论节目是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阐释的新闻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
本项目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题材不限,时长30分钟以内。
专题节目是指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
本项目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节目时长不限。
现场直播是指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本项目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2、电视新闻类节目
(1)消息:要求同广播消息,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含一般评论节目、新闻评论性专题片(40分钟以内),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专题:要求同广播专题,含新闻专题、社教专题(45分钟以内)、纪录片(时长不限),主创人员署名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现场直播。
二、参评指标
根据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分配的名额,我市共推荐12个参评节目,其中广播、电视消息各2个,评论各1个,专题各1个,现场直播各一个。按照要求,各区县可在上述四类节目中,择优推荐1—2个优秀节目报送到重庆广电协会作为参加市级推荐评选的备选节目,推荐节目的类别自定。
三、评选标准
1、导向正确,突出时代精神,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富于创新。
3、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创作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4、广播电视特点突出,感染力强。
5、制作精良。
四、送评节目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
五、有关事项
1、各参评单位请认真打印《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节目推荐表》,为使推荐表整洁美观,便于装订成册,请以印刷体填表,表格的电子版可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http://211.146.6.62网站下载。
推荐表必须加盖参评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领导签字,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2、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播出日期时段等,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时间超长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这种情况以往时有发生,请特别注意。
3、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通报批评,并停止送评单位两年参评资格。
4、为扩大评奖成果,中广协会对参评节目享有媒体展播权,并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供兄弟台观摹、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推荐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六、对参评节目的要求
1、参评作品须报送1套由原版播出作品复制的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广播作品请复制成CD;电视作品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
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流畅,确认无误后再寄出。每张光盘只刻录1件参评作品,如文件过长,可分别刻在多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顺序。
2、除作品原版播出光盘外,其他所有参评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制作电子版,刻成光盘或拷贝到U盘,与上述资料一并寄出,以便参加网络公示。
参评作品的推荐表、完整目录、简介、文字稿等文字材料和表格均请制作成WORD格式;广播作品制作成mp3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mp4格式的视频文件。
七、参评方式
请将参评材料于20xx年9月15日前寄送至重庆市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67877010(兼传真) 18696791953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20号
邮 编:400020
附件:1. 20xx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推荐表
2. 20xx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重庆广播电视协会
20xx年9月3日
男:尊敬的各位领导、
女: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
男:今天,我们全体师生满怀着喜悦的心情,
女:以精神饱满的姿态,齐聚美丽的校园,
合:共同迎来了我们期待已久的广播操比赛。
男:这次比赛不仅是对同学们做操水平的一次检阅,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风采的平台,
女:更是对全体师生竞争意识,团队精神,顽强拼搏精神的大检阅,男:希望同学们能本着“我运动,我健康;我运动,我快乐”的理念,在这次比赛中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
女: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让我们全面展现当代小学生蓬勃向上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
男:下面,我非常荣幸地向大家介绍出席本次广播操比赛的老师评委和家长评委。
女:接下来有请裁判长石老师宣读比赛规则。
合:现在,我宣布华清园实验小学第二届广播体操比赛现在开始!
男:首先,有请一年级一班的同学出场比赛,
女:看,一年级一班的小朋友们个个气宇轩昂、精神饱满,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
男:一年级二班请准备。
女:现在进入场地的是一年级二班的小朋友们,
男:这是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友爱的集体,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预祝他们取得优异的成绩。
各位听众:
你们好!我是xxx。
翘盼的春天来了,在风的羽翼下,雨在歌唱,雨是春天姹紫嫣红的梦,是春天一树树提前拂动的柳丝,是春姑娘芳菲的情愫,打开馥郁的心灵,雨在天空中飘飞!
雨滴,吧哒吧哒在地上传响,像神曲中诱惑人心的绝响,大地绽放开的小花变得晶莹;斜飞的箭簇一节节被折断,一个个清澄透亮的灵魂进入了泥土,种子的生命攒动了;喜悦,像一群轻盈、活泼、顽皮的小孩踏水而来。那一串串优美动听的旋律,仿佛是青涩的诗句,一阙阙平平仄仄押着诗韵的词,又宛若争分夺秒行走的时钟,如果把这温润的、绵延不绝的声音汇集起来,可以使长江浪涛再一次翻滚,也能使钱塘江潮汐再一次澎湃。
春雨丝丝连连,袅袅娜娜,季节的交替更迭。冬天与春天相遇,已不再是一颗冰冷的心;雨丝是一张进入春天的门帘。雨,为绿色而来,为鲜花而来,为春天的璀璨而来,是少女清脆甜蜜的笑声,是情郎高亢缠绵的情歌。新鲜清馨的空气环绕在生命呼吸里,枯枝伸出了翠绿的小手,一束束花枝孕育出含苞欲放的蓓蕾。
鸟,追寻三月的风景,风和日丽的风景。雨和风在接力,种子和禾苗接力,绿色和花朵在接力。恒久不变的模式,一阵春雨,一抹微笑。春天终于挣脱寒冬的桎梏,向大地发出一张张绿色的请柬,绿色之后便是五彩缤纷的绚丽。
湿漉漉的细雨,揉动着人盈怀的爱;透明的水如翅羽,在一棵棵草尖上放飞心情,汉江正在蕴育一场澎湃的春潮。
春雨摇曳起了春光,树梢正在酝酿美丽的言辞,春天(准备放歌)......
今天的节目就要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再会!
附加篇:精选关于春天的广播稿
(一)(序曲)播放音乐花仙子(由强到弱)
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伴着三月的春风,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甲:我是---。 乙:我是---。
合:今天,我们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给大家带来20xx年春天的气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二)校园黄金眼:(音乐------《学习雷锋好榜样》声音弱)
甲: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不过,我也要提醒同学们,大家在学雷锋活动中,一定要联系实际,真正做到助人为乐。
甲:其实,即使是助人为乐,也不必局限于3月5日吧?更不必总是都到外面去做好事。如果真的是为他人考虑,做好事的机会时时都有、处处都有。一些我们身边的小事,做了以后可能不是很起眼,更不会引起关注,但对当事人来说,却可能非常需要,是真正的好事。
乙:你说得真好!积极帮助身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把学雷锋体现在平时生活的点点滴滴,只有这样,才能让学雷锋成为一种习惯,而不再像一些地方那样三月来了四月走。
甲:是啊,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时时处处人人学雷锋外出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让,这就是学雷锋;在校园,随手捡起脚边垃圾,自觉维护校园环境,这也是学雷锋;在社区,维护公共绿化,为创设洁净美丽的生活环境而出力,这些都是在学雷锋啊! (音乐暂停)
(三)书香校园
甲:(配乐音乐-----《爱之韵小夜曲》)(较弱)
乙:在今天的《佳作赏析》里,让我们走进缤纷的春天,一同欣赏一篇散文诗:春
(音乐-----装扮蓝色的地球)
甲:一篇美丽动听的文章,能把我们带往多彩的春天,怎么样?感觉美吗? 可不知你们还想看好书吗?在这一期里,我给大家推荐的好书是-----《草房子》。
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情节吧: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父亲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里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总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衣棉裤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使桑桑性格中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爱自我表现等特点充分表现了出来。
《草房子》的文字如诗,作者虽不是诗人,却凭着他对儿童深入生命的同情和爱创造了小说的诗的世界。《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美丽的童话。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马上去饱览一下哦。
(四)名曲欣赏
甲:三月,你以最初的雷声,唤醒沉睡的每一朵花,每一株草,柳芽抽绿,蓓蕾含苞,三月,你让万物新生,青春律动,三月的小雨同样也是别有一番味道,现在,就让我们一同欣赏的歌曲《三月里的小雨》。 (播放音乐----《三月里的小雨》)
(五)《温馨提醒》(音乐-----装扮蓝色的地球)
春日春风有时好,春日春风有时恶,不得春风花不开,花开又被风吹落。宋代王安石的这首诗,把早春的气候特点描绘得维妙维肖。春天乍暖还寒,是气温变化幅度最大,冷暖最不稳定且多风的季节。
春天的冷暖骤然变化,使人免疫与防御功能下降。北风呼啸产生的噪音不但对人中枢神经造成极不利的影响,而且大风导致气候干燥,使人口唇干裂、呼吸道抵抗力下降,这时细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便会乘机肆虐,所以春天最易导致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腮腺炎以及猩红热、水痘、风疹等病的发生与流行。
春暖花开,繁花似锦的多风天气,空气中飘浮着各种花粉颗粒、杨柳絮、尘埃、尘螨、真菌等,因此对过敏性体质之人最容易诱发变态反应,引起过敏性皮炎、过敏性鼻炎、哮喘,以及荨麻疹等。
春天机体代谢旺盛,胃纳增强,胃酸等胃液分泌增加,加之春天情绪不稳易导致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因而容易引起胃溃疡等病复发。
此外,春天还是鼻出血、流行性出血热、结核病、甲肝的高发季节,均应重视预防和治疗。
总之,春天气候多变,对人生理过程和心理过程影响较大,因此春季应特别重视顺应自然适应气候的变化。要随时注意增减衣服,年老体弱多病之人不宜过早脱去冬衣,以免受寒;饮食宜清淡富营养而易消化,少吃油腻煎炸及辛辣的食品;还应多参加室外活动,早睡早起,以适应春天生机勃发的特点,维护身心健康。
(六)《智力迷宫》
甲:最后请大家走进智力迷宫。迷宫里有两个智力陷阱,看你能不能安全跨越:现在就由我来给大家出题,你要听清楚了哦: (题目读两遍)
甲:第1题:一个黑孩,从不开口,要是开口,掉出舌头。(打一种零食。)
第2题:有水能养鱼虾,有土能种庄稼,有人不是你我,有马走遍天下。(打一字。)
乙:那好,我也来给大家出个题吧!我们已经学会了很多的古诗词,大家到底知道多少关于春天的古诗词呢?赶快动脑筋想想吧。
(七)尾声(结束音乐---春天在哪里)(由强到弱)
乙:缤纷的春天,缤纷的你我,在这个季节里,让所有的故事在春天里流淌,让梦里的故事展翅高飞,我们相会在电波中,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领略到了春天的多彩,让我们分享彼此的喜乐,一同去追寻那属于自己的一个梦想吧!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缤纷三月已接近尾声,在动听的歌曲声中,让我们期待下次与你们相逢!
合:再见!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秋风送爽的季节,我们满怀豪情地迎来了七年级广播体操比赛。广播体操比赛是我校长期以来的一项优良传统赛事,它充分体现了我校深入贯彻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健康理念,对全体同学素质、精神风貌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我校体育教学的一次大考核,是对我们七年级各班团结协作精神和拼搏精神的一次大考验,让我们共同预祝本次比赛圆满成功!
首先我强调一下比赛纪律:
1、各班级参赛时,要做到精神抖擞,状态振奋;
2、各班级观摩时,要做到鼓掌热烈,文明观赛,不得讲小话,不得随意进出场地,要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今天前来参加我们七年级广播体操比赛,在主席台就座的有星源实验学校常务副校长、初中部校长钟校长,政教处副主任、初一年级组长成主任;担任评委的有教导处主任彭主任,政教处主任周主任,教导处副主任、初二年级组长廖主任,工会主席、初三年级组长周主席。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下面请成主任宣读本次广播体操的比赛规则。
接下来请钟校长宣布比赛开始。
体育是力量的角逐;体育是智慧的较量;体育是美丽的展示。在广播体操的训练过程中,我们全体体育老师和班主任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给我们以指导,我们初一年级全体同学经受住了考验刻苦训练。今天,我们终于迎来了向领导汇报日子,现在,我们终于迎来了展示自己风采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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