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文档

请联系客服

一、找不到需要的文档,请联系客服

各种述职自查等报告、工作学习计划总结、表扬信

思想汇报、心得体会、申请报告、发言稿、新闻稿

活动策划方案、演讲稿、推荐信、保证书、读后感

合同协议、倡议书、等各种条据书信

二、微信客服

本页主题概要:

工程审计工作的岗位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十篇

欢迎收藏本站,按 Ctrl+D 即可将本站加入收藏夹。
范万文网 > 文库百科 > 文秘
工程审计工作的岗位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十篇

工程审计工作的岗位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十篇

文秘】导语,我们所阅读的这篇共有33075文字,由邬跃中潜心校正,上传于范万文网!领导是在一定条件下,指引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实现某种目标的行动过程。其中,把实施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领导者,把接受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被领导者,一定的条件是指所处的环境因素。领导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过程。工程审计工作的岗位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十篇欢迎来学习,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程审计工作的岗位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 第一篇

职责:

1、拟定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2、根据集团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审计要求,组织开展各类经营审计、工程审计等例行及专项审计工作;

3、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

4、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定标的合规性;合同签署、材料采购及定价的合理性;签证和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同执行、施工质量的合规性;对工程款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验收、结算等合法性等各环节进行进行审计监督。

任职资格

1、审计、会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造价师、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

2、具有造价、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精通国家财税法规,熟悉企业会计、审计、税务等业务流程;

4、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优秀的书面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良好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工程审计工作的岗位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 第二篇

职责:

1、协助拟订公司年度、部门季度审计计划,协助制定公司审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手册和业务标准;

2、完成对各分子公司、生产基地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的工程内部管理审计,撰写审计报告;

3、参与工程投资项目的调研工作,完成工程合同初审,实施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撰写审计报告,并对工程项目过程管理的控制与审计;

4、协助解决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外部审计单位开展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任务。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2、有三年以上的工程管理与审计决算工作相关工作经验的造价师或造价员,熟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知识;

3、具有较强的稽核能力,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熟悉经营活动,优秀的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具备工程项目审计技能。

保持党员先进性,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xx执政_文秘知识 第三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 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提出和确立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的目标, 是我们党在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上的重大进步。它同我们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是完全一致的。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我们党执政的基本实践, 深刻理解和把握它的精神实质。

一、坚持科学执政, 就是按党执政规律、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执政。

科学,是指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各种知识体系。科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它使人懂得事情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从而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人类要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必须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没有科学,人类只能停留在愚昧和黑暗之中。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首先就基于对“执政”是“科学”的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科学执政是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它要求全党同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使执政实践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如何做好科学执政这篇大文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此作了深刻阐述: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党执政规律、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事业。按照这样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应当贯穿于探索和遵循三大规律的过程中,落实到党执政的理论和实践中,体现在提高党执政的成效上。

一是树立科学的执政思想。历史经验表明,执政党的执政思想直接关系其执政行为和执政成效。执政思想正确、科学、符合实际,执政实践就富有成效。同时,执政思想反映着为谁执政、靠谁执政的问题。作为主义执政党,我们党坚持科学执政,首要的是坚持和运用主义科学理论来确立执政思想和执政方略,用以指导执政实践。科学的执政思想,既包括自己通过实践创造和积累的,也包括前人和他人创造和积累的。我们要善于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执国的做法与经验,真正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只有把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今时代特点和我国具体国情结合起来,研究新情况,回答新问题,得出新认识,党的执政思想才能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二是制定科学的执政制度。对于执政党来说,建立什么样的执政制度至关重要。科学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止执政活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科学的执政制度,既包括科学的执政体制、机制,也包括科学的具体执政制度。我们党在长期的执政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包括制度、党领导的合作和协商制度等,这是我们的优势。但是,同新形势新任务相比,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科学态度,发扬科学精神,结合推进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党执政的各项制度,使之更加系统、全面、科学、有效。

三是探索科学的执政方法。方法好比过河的桥和船,科学的执政方法是党的执政思想、执政制度在执政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在现代社会,法治是实现科学执政的基本方法,是实现科学执政的根本保证。从这个角度看,坚持科学执政必须同坚持执政和坚持依法执政结合起来,通过坚持执政和坚持依法执政来实现科学执政。在具体的执政活动中,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积极探索有利于实现科学执政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努力做到善于科学执政。

二、坚持执政, 就是为了执政、依靠执政。

党内是党的生命, 我们党就是在的旗帜下成熟起来和不断进步的, 没有就没有党。是的生命, 制度建立和巩固的过程, 就是不断发展和健全的过程, 没有就没有。正如同志深刻指出的:“坚持和发展制度下的, 是亿万中国掌握自己的命运、焕发建设国家的强大创造力量的必由之路, 是实现国家富强、幸福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是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党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保持主义政党的性质和作风的必由之路”。

执政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表明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而且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执政、靠执政,支持和保证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专政,坚持和完善集中制,以发展党内带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执政的基本内涵,既科学回答了我们党执政的性质,也深刻揭示了我们党执政的实现途径;既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也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动力源泉。

坚持执政,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为了谁、依靠谁,是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必须首先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判断执政党性质的根本依据。中国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的根本利益。党除了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主义根本观点,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执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坚持执政,是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必然要求。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兴亡的根本性因素。群众是历史前进和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我国是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当家作主。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执政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只有坚持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制度的优越性。

坚持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党不断适应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执政环境和执政队伍发生的新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执政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发展的能力,大力推进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大力发展党内,建立和完善党内的各项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以党内带动;坚持党的领导、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以制度为核心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保证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基层,扩大公民有序的参与,丰富的实现形式,保障群众通过各种途径依法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等等。

三、坚持依法执政, 就是坚持公民在----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员在党章和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和党的领导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要认真学习----法和法律, 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 把增强党的观念同增强法制观念统一起来, 带头树立----法和法律的权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领导方式,在55年的执政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执政方式,包括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等。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自身的状况等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过去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的经验教训,不断改革、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思想。这反映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党的执政活动的内在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正是基于我们党的历史方位所发生的变化,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完成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出发,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把依法执政这的基本方式落到实处,就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使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要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 必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们党在探索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 取得了重要成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新方针、新举措。这些新方针、新举措,都是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为我们党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创造了新的条件,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发展。

努力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 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提出和确立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的目标, 是我们党在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上的重大进步。它同我们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是完全一致的。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我们党执政的基本实践, 深刻理解和把握它的精神实质。

一、坚持科学执政, 就是按党执政规律、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执政。

科学,是指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各种知识体系。科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它使人懂得事情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从而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人类要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必须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没有科学,人类只能停留在愚昧和黑暗之中。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首先就基于对“执政”是“科学”的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科学执政是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它要求全党同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使执政实践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如何做好科学执政这篇大文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此作了深刻阐述: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党执政规律、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事业。按照这样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应当贯穿于探索和遵循三大规律的过程中,落实到党执政的理论和实践中,体现在提高党执政的成效上。

一是树立科学的执政思想。历史经验表明,执政党的执政思想直接关系其执政行为和执政成效。执政思想正确、科学、符合实际,执政实践就富有成效。同时,执政思想反映着为谁执政、靠谁执政的问题。作为主义执政党,我们党坚持科学执政,首要的是坚持和运用主义科学理论来确立执政思想和执政方略,用以指导执政实践。科学的执政思想,既包括自己通过实践创造和积累的,也包括前人和他人创造和积累的。我们要善于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执国的做法与经验,真正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只有把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今时代特点和我国具体国情结合起来,研究新情况,回答新问题,得出新认识,党的执政思想才能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二是制定科学的执政制度。对于执政党来说,建立什么样的执政制度至关重要。科学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止执政活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科学的执政制度,既包括科学的执政体制、机制,也包括科学的具体执政制度。我们党在长期的执政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包括制度、党领导的合作和协商制度等,这是我们的优势。但是,同新形势新任务相比,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科学态度,发扬科学精神,结合推进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党执政的各项制度,使之更加系统、全面、科学、有效。

三是探索科学的执政方法。方法好比过河的桥和船,科学的执政方法是党的执政思想、执政制度在执政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在现代社会,法治是实现科学执政的基本方法,是实现科学执政的根本保证。从这个角度看,坚持科学执政必须同坚持执政和坚持依法执政结合起来,通过坚持执政和坚持依法执政来实现科学执政。在具体的执政活动中,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积极探索有利于实现科学执政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努力做到善于科学执政。

二、坚持执政, 就是为了执政、依靠执政。

党内是党的生命, 我们党就是在的旗帜下成熟起来和不断进步的, 没有就没有党。是的生命, 制度建立和巩固的过程, 就是不断发展和健全的过程, 没有就没有。正如同志深刻指出的:“坚持和发展制度下的, 是亿万中国掌握自己的命运、焕发建设国家的强大创造力量的必由之路, 是实现国家富强、幸福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是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党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保持主义政党的性质和作风的必由之路”。

执政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表明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而且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执政、靠执政,支持和保证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专政,坚持和完善集中制,以发展党内带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执政的基本内涵,既科学回答了我们党执政的性质,也深刻揭示了我们党执政的实现途径;既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也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动力源泉。

坚持执政,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为了谁、依靠谁,是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必须首先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判断执政党性质的根本依据。中国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的根本利益。党除了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主义根本观点,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执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坚持执政,是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必然要求。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兴亡的根本性因素。群众是历史前进和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我国是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当家作主。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执政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只有坚持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制度的优越性。

坚持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党不断适应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执政环境和执政队伍发生的新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执政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发展的能力,大力推进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大力发展党内,建立和完善党内的各项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以党内带动;坚持党的领导、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以制度为核心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保证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基层,扩大公民有序的参与,丰富的实现形式,保障群众通过各种途径依法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等等。

三、坚持依法执政, 就是坚持公民在----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员在党章和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和党的领导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要认真学习----法和法律, 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 把增强党的观念同增强法制观念统一起来, 带头树立----法和法律的权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领导方式,在55年的执政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执政方式,包括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等。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自身的状况等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过去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的经验教训,不断改革、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思想。这反映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党的执政活动的内在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正是基于我们党的历史方位所发生的变化,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完成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出发,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把依法执政这的基本方式落到实处,就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使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要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建设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 必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们党在探索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 取得了重要成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新方针、新举措。这些新方针、新举措,都是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为我们党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创造了新的条件,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发展。

办公室主任和秘书区别_文秘知识 第四篇

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管理、通信管理、值班事务、日程管理、管理)

接待事务(来访接待、安排服务等)

会议事务(会议安排、会场布置、会议服务、会议文件的处理等)

行政事务

事务(群众的来信来访或顾客的投诉处理等)

调查研究事务(搜集信息,提供可行性的方案供领导选择)

文书档案事务(文书撰写、制作、处理和档案管理)

写作事务(各种文体的写作)

协调工作(政策、工作、地区、部门、人际关系等)

督察工作(督促、检查领导交办批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其他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_文秘知识 第五篇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

要树立四种意识

宜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胡建青

当前,全国正在全面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局、大队多次组织学习、教育后,本人与大队全体党员在认真学习及其他、省委等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交流讨论后,对这次全国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国法制社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社会各界对执法者的关注度和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交通民警,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一言一行显出应有风采,我觉得必须做到:信念要纯、自身要正、情感要真、工作要实,并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树立宗旨意识

始终保持警民之间的血肉联系,一切以人为本,是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核心问题,也是提高交警队伍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要求。我们要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就是要以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做到全心全意为服务,小到查纠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大到维护我市的交通安全态势稳定,都必须树立宗旨意识,要认识到警察与群众是鱼水关系、种子和土地的关系。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执法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要牢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褐谥腥ァ保把工作着力浙放在为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上,在管理上下功昨、在服务上动脑筋,做群众拥护的执法者,做群众信赖尊敬的服务者?

二是树立党性意识

党性意识是党员的灵魂。树立党性意识,第一,要对党绝对忠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保持一致,要把党性意识体现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之中,不浮于表面,要落实在行动上,以党性促进交通治安管理工作,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树牢党性意识。第二,要增强组织观念,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班子团结、队伍团结,保证政令、警令畅通,使上级的部署和精神得到全面落实,通过认真工作来体现党员的党性意识。第三,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经常开展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和周围的同志们相互帮助、相互督促,自觉主动地加强党性修养,党员同志要通过生活会、支部会议等途径,统一思想、交流认识,及时传达和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执行,真正在思想上体现党员的先进性。第四,要正确看待成绩、名利和地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职业与公安事业、尽党员之责与尽岗位职责的关系。作为一名党员,工作岗位只是一种分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第一是党员、第二是执法民警、第三是的公仆,我们的首要职责是为党和管理好交通、管理好治安,必须时刻牢记是党教育培养了我们,是领导信任我们,是群众为我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离开了组织、群众,没有党的教育和培养、没有群众的信任、支持,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个人的一切成绩和功劳都应该归功于党和。

三是树立敬业意识

做为一个党员、一个交警队伍的带班人,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敬业意识,必须增强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正确的方向,在执行上级命令、重大决策、在抓队伍建设、抓管理等方面,要站稳立场,要勤政敬业、争创一流,对于问题和不足要敢于查、敢于管、善于总结,对于好的方面我们也要大力提倡、发扬,要善于挖掘队伍的闪光点,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党和给予我们的权力,不光是名誉和地位,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我们要以一往无前的决心、大胆探索的勇气、只争朝夕的精神,竭尽全力把本职工作做好,把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和有关要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作风上,要脚踏实地率先垂范,不管是面对群众还是身边的同志,我们要始终牢记 “我是一名党员”、“我是一个普通的带班人”,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要自己先带头,自己做表率。

四是树立形象意识

我们中国有一句老话:观其形而知其人,如果说先进性是党员内在的魂,那么党员的形象就是外在的质。判断一支基层交警队伍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是不是具有好的形象,就要看这支队伍是否做到了“平时说的上,关键时刻拉得出,危难时刻挺得出”,党员干部是否在这支队伍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在群众中有好的口碑。我们交警队伍要真正体现党的先进性,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有过硬的思想理论水平、过硬的业务水平,多学习、多提高,对待交通参与者要象对待自己的亲戚朋友一样热心、关心,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进行换位思考,要想到在群众面前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宜川大队,可能代表的是交警支队甚至是整个延安公安局的执法形象,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规范管理、服务在先,讲究管理艺术,让群众感到这支队伍是有素质的,是我们的“贴心人”和安全守护者,是一支能体现党的先进性的交警队伍。

保持员先进性立足岗位做贡献(交通行政审批工作)_文秘知识 第六篇

中国党自诞生以来,我们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和巩固。除了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外,就是始终坚持对党员进行根本原则教育,始终保持党员的革命性和首创精神。使党员在各个时期、各个岗位上始终保持先进性,从而保证了党的事业不断胜利。在现阶段为实现党的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员的先进性显的更为重要。今天,我结合这次教育活动,就自己在交通行政审批工作中如何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简要汇报一下自己粗浅的想法。

一、做党性强、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的模范。在工作中自己始终要有坚定的立场,把握正确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上、行动上自觉坚定的与党、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坚定主义必胜的信念,并为实现主义而努力工作、终身奋斗。首先在上做一个具有先进性的党员。

二、牢记根本宗旨,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模范。在工作中始刻要把广大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广大群众满不满意自己的工作、满不满意窗口工作作为衡量自己工作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对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热情接待,细心办理,耐心负责地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视群众如亲人,视群众如兄弟。积极主动的为群众服好务,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三、增强纪律观念,做严守党纪党规的模范。纪律是胜利的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工作中自己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以及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在制度下来开展各项工作。自觉地服从中心领导和管理。积极主动的与进驻中心的兄弟部门搞好配合协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进驻中心以来自己虚心、真诚向各位领导和同仁学习,学到了不少东西。注意团结同志,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共同提高,共同进步。为建设一流的审批中心增砖添瓦。

四、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做精通业务工作的模范。认真学习行业法规、政策,并且读懂弄通,正确理解,帮助对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正确决策,把自己掌握的东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要灵活运用政策,工作中要做到能快则快、能简则简,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方便群众一趟办完。既注重量、更注重质。把群众感到方便做为我们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让群众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五、增强道德素质,做文明的模范。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文明工作。敢于同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同时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努力学习业务及科学文化知识,对工作要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在各方面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优良的工作作风。更好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紧紧围绕中心确定的各项工作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和力量。

办公室主任和秘书区别_文秘知识 第七篇

管理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办公室主任的职责大致包括承办职责、参谋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领导指挥职责五个方面。

承办职责

承办职责指办公室主任对领导决策的贯彻、实施,承办各职能部门乃至下级机关、基层群众转办事项等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从其承办的工作内容来看,大体有三个方面:

1.承办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领导个人交办的事项

领导决策有时是"统一研究,分头落实",有时是领导个人决断。作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综合办事机构的办公室主任,对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领导个人交办事项负有直接的承办责任。即使是领导同志交由其他部门或其他人办理的事项,办公室主任亦有协助办理的责任;有时,一些牵涉面较广、归属不太明确且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不便也不宜承办的事项,则须由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落实。

2.承办上级部门主办的事项

办公室既是本级党政机关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存在的个体;又是从到地方整个办公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依存于大整体的部分。各级办公室之间通过加强联系,既"各自为阵",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办公机构的系统作用和整体效能,以便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服务,这是不少地方总结、创造出来的成功经验。上级领导机关的办公室向下级机关办公室交办一些事情,办公室主任应主动牵头承办,或督促所属工作人员从速办理。上一级办公机关及其负责人向下级办公机关及其负责人交办事项的范围较广,除了调研任务之外,还有诸如信息反馈、来信来访以及系统内部自身业务建设等具体事宜,都需要下一级承办者认真办理。

3.承办同级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单位转办的有关事项

为了保持领导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单位向领导机关、领导同志汇报请示工作,往往不直接去找领导同志本人,而是先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作为所在单位与外界联系的窗口和纽带,经常需要安排、处理各职能部门和下级机关转办的事项。例如,某部门要兴办一项事业,须专题行文报请领导机关批准;行文经领导机关的办公室登记后,工作人员要交由主任批办,办公室主任要负责与领导联系,商讨是否召开会议研究,要开何种会议,让哪些人参加等等。待领导指示后,办公室主任即可将领导指示意见转告各职能部门和下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贯彻执行。

办公室主任"承办"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主办"、"会办"、"转办"、"催办"等。"主办"即直接负责具体办理;"会办"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办理;"转办"即转由其他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办理;"催办"作为"会办"、"转办"的有益补充,它是指督促、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从速办理有关事项。无论是"主办"、"会办",还是"转办"、"催办",办公室主任都应严肃认真,切不可敷衍塞责,草率从事。

参谋职责

参谋职责指办公室主任在辅助领导决策过程中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决策是指导者的基本职能,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实现决策化。科学化,这除对领导干部本身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外,还需要各级办公室成为卓有成效的"智囊团参谋部",办公室主任应当理所当然地成为"参谋长",积极主动地辅助领导决策,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既是领导决策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又是新时期赋予办公室主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办公室主任履行其"参谋"职责,有其独特的便利和优势:

(1)办公室主任工作与领导层的工作同步运行与操作。由于办公室的工作有着同其他部门明显不同的从属性特点,领导层确定要抓的工作,也多是办公室主任着力要办的事情,正是由于这种"思维共振",使得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能力与领导的工作合拍,从而为办公室主 任辅助领导决策提供了便利。

(2)办公室主任与领导层之间具有经常接触的便利条件,可以随时找机会向领导陈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3)办公室主任接触面大,信息较为灵通,对外联系广泛,客观上为领导提供咨询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正确履行"参谋"职责,办公室主任要依据党和国家政策,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需要领导决策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传递工作,把调查中获得的大量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而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正确发挥办公室主任的"参谋"职责,应当注意如下两点:

1.在一定情况下与领导唱"对台戏"

办公室主任是一个双重性的角色,他既是秘书班子的"大班长",又是协助领导决策的"参谋长"。作为"大班长"和"参谋长",他是以贯彻和领会领导意图为使命,并以领会和贯彻的准确性和彻底性作为评价其工作优劣的基本指标;作为"参谋长",则要依靠的科学研究成果为领导服务,以提出多少真知灼见作为评价其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志。办公室主任既要认真领会领导意图,又要勇于直言,使领导兼听而明。

2.领导决策前多参谋,领导决策后多反馈

在领导决策前,办公室主任要通过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广泛收集同决策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然后进行纵向、横向的可行性研究,经过加工和筛选,为领导提供选择的方案;在领导决策过程中,办公室主任要通过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方方面面的意见反馈,为领导进行冷静周密的思考提供准确的依据,坚定领导决策的信心和决心;在领导决策后,办公室主任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决策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领导搞好跟踪反馈,保证决策顺利地贯彻落实,或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在领导决策的全过程中,办公室主任的"参谋"职责是十分重要的。从对领导决策发挥作用的方向上看,办公室主任的参谋职能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顺向"参谋,即紧随领导决策的方向所进行的"辅助性参谋";二是"逆向参谋",即当领导的决策意图不符合实际情况时,办公室主任所进行的"劝阻性参谋";三是"侧向"参谋,即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考虑某一方面工作时,办公室主任为避免领导顾此失彼而进行的"提示性参谋"。

管理职责

指办公室主任在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公室工作的实践,办公室主任的管理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

1.文书管理

文书工作是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关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党政机关的公文工作,即指围绕公文的拟制、处理与保管工作而需要进行的由撰稿、审稿、签发、印刷、收发、登记、批办、立卷、归档等环节所构成的整个运转流程。办公室作为单位的综合办事机构的枢纽机构,承担文书工作是其主要任务之一。一般来说,办公室内部均设有秘书科(股)、资料室、机要室、文印室、收发室等,分别负责办理公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事宜。办公室主任对文书工作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参照各级党政机关制定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有关制度;指导、督促各文书处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公文拟制的适用、准确、周密,确保文书处理的及时、准确、迅速,避免拖拉、积压而贻误工作。

2.信息管理

办公室主任辅佐领导决策,发挥参谋职能,主要是通过向领导提供适用信息和依据信息出谋献策而实现的。严格地说,信息工作也属文书工作范畴,但鉴于它是各级办公室的一项"新兴事业",而且十分重要,需要办公室主任予以特别重视。所以有必要将其单列为办公室主任管理职能中的一项。在这种情况下,办公室主任应从如下方面对信息工作进行管理。

(1)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各单位已基本形成以该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机构为中心包括下级各办公室信息机构在内的信息网络(当然,该级信息机构又同时以上级的信息机构为中心)。办公室主任首先应当加强对网络中心即该办公室内的信息处(科、组)的管理,使其在信息网络内发挥带头、促进作用。其次,还要注意对整个网络的管理。如健全制度,对下级或同级其他信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共同行动等等。

(2)加强对信息传递方向的管理。信息传递的方向如何,即与领导决策的需求是顺应,还是相逆,这是办公室主任应当控制、管理的。一般说来,领导决策所需的信息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追踪型信息",即指领导决策形成并付诸实施以后,通过"跟踪追击"迅速反映实施范围以内的有关动态;二是"超前型信息",即指领导决策之前,向领导提供的能够反映该决策的基础、趋向及效应的"资料信息",或某个较重要的问题发生之前反映其迹象、趋势的"性信息"。

协调职责

指办公室主任在联系内外关系、沟通上下左右等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办公室是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信息沟通的中枢部门。领导机关的决策、指令、指示要通过办公室向各专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全社会传递。单位所属各部门和其他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经过综合汇集到办公室,办公室对反馈回来的信息经过综合、、筛选,供领导决策时参考。作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机构的负责人的办公室主任,在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办公室主任要全面履行其协调职责,要着力做好纵向协调、横向协调、内部协调等多方面的工作。纵向协调,即致力于上下级之间关系沟通,上令下行,下情上达,上下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的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在这方面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当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形成后要尽快向下传达,使之得以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政令畅通,上令下行;当下级对上级的某一决定、指示不理解或不完全理解时,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去做解释说服工作;当下级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有不同意见时,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反映,使下情得以上达,以利于上下沟通,步调一致;当下级某一单位某项工作领先时,应积极组织力量去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予以推广以点带面。当下级某一单位某项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时,要积极主动地协助领导进行重点帮助,"以面促点","以面带点",使之尽快迎头赶上;横向协调,即致力于"左邻右舍"、同级各业务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业务部门的一些部门性文件、规定,一般均须先报送办公室主任修改、审阅,进行协调,以免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尽吻合,使下级难以适从;业务部门的一些重要工作安排,如召开请领导参加的会议、开展由领导同志"挂帅"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等,一般也须经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以避免部门之间"撞车"和领导"超负荷"现象的发生;当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因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角度不同引起矛盾时,办公室主任更应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责,对过去已有明文规定的事项,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督促有关方面或协助领导督促有关方面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对过去尚无明文规定的,要在认真 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处理好各有关政策精神的衔接,并向领导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作出裁决,把各方的意见统一到总政策上来;内部协调,即以办公室内部的人员、工作为对象,使其和谐、协调地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要着力于室领导成员和室内各单位(处、 室、科、组)之间关系的协调。在室领导班子内,要注意发挥副职的作用,要按照合理分工、分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其特长,让副职负责某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领导指挥职责

统一指挥是发挥组织作用,贯彻执行决策的最重要条件。要真正发挥领导者的指挥作用,必须有日常的统一指挥。所谓日常指挥,具体地讲,就是领导者按照既定的决策和计划,对所属组织的人员合理地分配任务或布置工作,及时指导和处理发生的问题。领导者的日常指挥,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即执行性指挥和应变性指挥。

执行性指挥他可以叫做调度性指挥。这种指挥是在目标既定、方案现成的情况下,主。要解决贯彻落实的问题。领导者在执行这种指挥时,应当思考的重点是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功的关键在于坚强的毅力和组织技巧。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住两点:一是人、财、物各种力量的调配、组合要科学、合理,力求达到投人少、收效大;二是行动时机的抉择,要顺乎时势,挑选最佳时刻,避开各种阻力和不利因素,利用一切助力和有利条件。比如一个军事指挥员指挥一场运动战,就有一个捕捉作战时机的问题。不能抓住敌人的薄弱环节时,不战;不是占据有利的地形条件时,也不战;倘若自己的优势兵力尚未集结起来时,还是不战。总之,一个高明的指挥员决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战则必胜,攻则必克。

应变性指挥,这是指在领导活动过程中遇到了新情况,或者出现了不测事件,针对客观环境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实施指挥。领导者在进行应变性指挥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继续干还是不干,是按原计划干下去还是改变计划。取胜的决窍在于审时度势和机动灵活。《孙子·兵势篇》中说:"善战者,求之于势。"又说:"善战人之势,如转回石于千切之山者"。这就是说,善于指挥作战的将军,总是凭借天时、地利等客观情势去求得胜利。他们依托客观形势而采取自己的行动,犹如在高山上滚动一块圆形的石头一样,"石圆则易移,山高则势大"。领导者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情况变化,就得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进行灵活指挥,切不可固守原定计划,一成不变,坚持蛮干。

岗位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热爱本公司,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管理协调能力;

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参加会议:

参加公司年度总结会、计划平衡协调会及其重在会议;

参加季、月度总经理办公会、经济活动会、考核评比等会议;

参加临时紧急会议与总经理参加的有关专题会议;

参加本部门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

出纳见文员的主要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 第八篇

1.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完成日常费用报销、日常资金收付工作;

2.负责公司银行结算及现金提存管理业务及财务相关凭证的粘贴整理;

3.负责行政仓库入库、出库及盘点工作;

4.协助公司行政文职类相关工作;

5.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2.具有出纳/文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优秀应届毕业生亦可考虑。

3.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诚实、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单位房屋租赁管理规定_文秘知识 第九篇

单位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单位在保证其行政职能正常履行、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将本单位所有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由区财政供给经费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一)区财政局是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事宜,负责审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各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三) 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 以下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暂不适用本办法:

(一)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提供基本住所、解决住房困难的国有房产;

(二)居住性的直管公房;

(三)经财政部门批准租(借)给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房产。

以上(一)、(二)种情况,租金收取按区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实施程序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

房屋出租单位应通过调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必须事先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租。

第八条 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一)拟出租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申报表》和招租方案,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需提供评估报告;

(二)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区财政部门申报;

(三)区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批复,经批准后送至区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租。

第九条 房屋集中招租时间定于每年的1月、5月、9月份,行政事业单位须分别在每年的12月、4月、8月份前按第八条规定将材料报送区采购中心。12月份申报次年2月至5月份到期或新出租的资产;4月份申报6月至9月份到期或新出租的资产;8月份申报10月至次年1月份到期或新出租的资产。到期重新招租的,出租单位应于租期届满前4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原承租人到期重新招租等事项。

第十条 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并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十一条 区采购中心是公开招租活动的统一交易平台,房屋招租信息要通过区网站、新闻媒体、张榜公布等形式对外公开发布,发布的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房屋出租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派员现场监督公开招租全过程。

第十三条 公开招租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对原承租者给予优先。公开竞租流拍的,允许房屋出租单位自流拍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竞租起始为条件协议出租,超出期限的,重新组织公开竞租。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统一使用《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合同书》文本。

第十五条 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租金收入管理

第十六条 房屋租金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出租单位应按租金收入的税后金额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七条 区财政部门对上缴的租金收入按全额拨款单位80%,差额拨款单位90%,自收自支单位、镇(街道)(办事处)100%的比例补助给房屋出租单位,用于补充办公经费不足、房屋修缮及事业发展经费等需求。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内难以收回成本等情况特殊的房屋出租,确需延长租赁时间的,应经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审批。

第十九条 租赁采取先缴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租金一般每一年或半年提前收取。

第二十条 出租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房屋出租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建立房屋出租管理台帐。若遇欠费、转租、损坏房屋结构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活动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益。对各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办公用房,财政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第二十二条 每年年度终了之后1个月内,单位应将本年度的房屋出租及闲置情况,上报其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区财政部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十四条 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督促房屋出租单位进行纠正和补救,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对在检查中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且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区报告,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已出租的房屋,允许维持原租约直至租赁期届满。有关出租单位应向区财政部门补报《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备案表》,并将租赁合同(协议)向区财政部门备案,以后收取的租金收入按本办法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本办法发布后,新办租赁或租赁期满后重新办理房屋出租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重点工程指挥部(管委会)以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投性公司的房屋出租应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结合本小区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小区内业主在进行房屋出租时,必须在出租行为发生一个月内与承租人一起到物业客服中心进行登记,结算相关费用(管理费、物业代收的其它费用),办理相关手续。

2、承租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租赁手续。

3、业主不得将房屋租赁给无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具备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并填写,<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暂住人口登记表>。

5、小区出租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及危害物品;不准经营开办网吧、游戏厅、练歌房、餐饮场所等。

6、居住房屋租赁,应当遵守国家、本市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住宅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7、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出租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物业客服中心(或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9、承租人按需时缴纳管理费及物业代收的其它费用,或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缴费方进行交纳。

10、承租人有权享受小区业主的各项物业服务,同时也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11、承租人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12、对违反本规定出租或转租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书面责成业主、使用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第十条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第四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本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房屋租赁价格评估以及收集汇总房屋租赁信息;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安、计划生育、工商、税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对房屋租赁进行综合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境外人员登记以及治安管理;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户籍、境外人员登记以及治安管理。

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税收征收管理;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六条 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国土房管、公安、计划生育、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集中办理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户口或暂住证登记、计划生育管理、税收征管相关工作。

第七条 提倡房屋出租人委托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房屋租赁信息。

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可以接受出租人委托,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但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租赁当事人义务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末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无其它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权属有争议的;

(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共有的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属于违法建设的;

(六)属于危险房屋的;

(七)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

(八)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九)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

第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向不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出租房屋;

(二)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

(三)不得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生育或者怀孕的,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告知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和居住人员到房屋所在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和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采集承租人和居住人员依法应当填报的信息资料;

(八)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九)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书面报告房屋所在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履行出租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二)不得利用出租的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三)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已婚育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五)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

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第三章 租赁管理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二)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属于共有的,出租人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自收到登记备案资料之日起3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在登记备案时应当进行审查。

租赁房屋具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或者出租人未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所列义务的,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应当在登记备案时予以注明,同时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土房管、公安、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告知的危险房屋、违法建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进行审查,或向有关部门查询相关情况;但不得增加登记备案申请人负担。

第十五条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报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应当指导、监督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实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和居住人员,应当根据《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持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和居住人员未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或者《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当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十八条 租赁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有关事项以及税务登记的相关手续。

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将上述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对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 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房屋租赁有关税收规定进行征税。

第二十一条 国土房管、公安、计划生育、税务、规划、城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租赁房屋情况的日常检查。

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并配合国土房管、公安、计划生育、税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街道、镇辖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检查。

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将日常巡查掌握的房屋租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应当在每月3日前将按前款规定获取的房屋租赁信息报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日常检查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告知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地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国土房管、公安、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掌握的危险房屋、违法建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以及承租人的信息及时地告知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第二十三条 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应当将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报送的房屋租赁备案情况和房屋租赁信息,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报送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整理,于每月25日前在广州市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同时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房屋租赁情况在广州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信息,加强对租赁房屋的管理,并依法及时地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每半个月将通过本机构中介服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阻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依法执行公务。并每半个月将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所掌握的房屋租赁信息,从事与房屋租赁管理无关的活动谋取利益。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是自然人的,由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0元罚款;出租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出租的房屋具有以下情形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出租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的,由城管和规划部门依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查处;

(二)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六)项规定,出租的房屋属于危险房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广州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处罚;

(三)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共和国----法》处罚,其中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明的个人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

(二)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从事无照经营行为而出租房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出租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或者发现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生育或者怀孕,未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出租人是自然人的,由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出租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末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

(五)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娟的,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为他人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他人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光盘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场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没收所得,处以100000元以下罚款,所得在100000元以上的,处以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窝藏、包庇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罚款;

(七)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九)项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纳税申报,以及不缴或少缴应纳或者应缴税款的,由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由公安机关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四)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履行计划生育责任的,由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五)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出租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由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自然人逾期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处以100元的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逾期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和居住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接受租赁委托的房屋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报送房屋租赁情况,逾期不报送的,处以100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土房管、公安、计划生育、工商、税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以及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房屋租赁管理活动中,不履行本规定的相应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将房屋借给他人使用的,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十六条 外国人租赁本市房屋的,参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依据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1995年12月6日实施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出纳的岗位职责英语描述_文秘知识 第十篇

Customer Service

1. Ensure that each customer receives outstanding service by providing a friendly environment, which includes greeting and acknowledging every customer, maintaining outstanding standards, solid knowledge and all other aspects of customer service.

2. Other duties:

3. Purchase and distribute stationery and teaching equipment

4. Distribute school uniform

5. Obtain quotes for repair or replacement of equipment

6. Keep accurate record of foreign staff leave of absence

7. Keep accurate record of tax invoices for Housing allowance and inform teachers of monthly status at beginning of each month

我猜你可能会喜欢:

公司规章制度格式八篇

addslashes(规章制度格式 篇一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第二十二条:)

渠道拓展经理岗位的基本职责_文秘知识十篇

addslashes(职责:1、根据公司渠道拓展计划,确定渠道开发目标,完成渠道拓展任务;2、为公司挖掘精准客户资源,拓展设计师渠道,通过与房产中介、售楼处、物业和其他第三方业务渠道进行合作;3、制定活动方案,支持活动现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4、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动态信息进行调研反馈,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总上报,并提出营销方案和主动开展应对及营销工作;5、全面负责渠道拓展部营销团队的管理、培养与激励。公司重点岗位,有)

文秘专业知识内容五篇

addslashes(文秘专业知识内容 第一篇文秘专业核心课程介绍一、《公共关系》《公共关系》是商务秘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型的、交叉性和边缘性的学科,学科以建立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 之间良好的沟通关系,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本组织的良好形象为主线贯穿始终。二、《会计学基础》本课程是商务秘书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讲授和辅导两个环节,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 ,以及会将)

大学文秘科工作职责五篇

addslashes(大学文秘科工作职责 第一篇一、负责起草学校的工作计划、综合性报告和总结等文件,拟订、整理全校性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学校各类文件的审查、规范工作。三、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向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呈报工作。四、负责校内各部门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的呈批、清退、归档、反馈意见工作。五、做好有关会议的记录工作,并按要求整理出会议纪要。六、负责校长信箱的来信登记、呈批、督办工作。七、认真推行办公自动化,做好各部门提交)

公司内部公告格式范文_文秘知识二十六篇

addslashes(第一篇 公司内部公告格式范文_文秘知识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庆祝这团圆、喜庆、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进一步弘扬企业精神,展现员工风采,共同庆祝公司在20xx年里取得丰硕收获,描绘公司20xx年的宏伟蓝图,公司决定举办年会和联欢晚会。现将有关筹备事项及各部门节目报送通知如下:一、年会(一)年会目的: 1、增强公司员工的内部凝聚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2、对20xx年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制订20xx)

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七篇

addslashes(关于的规章制度 篇一1、假期: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2、婚假:凡在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 14 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3、产假:凡在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90 天(含 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4、男员工护理假 7 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5、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不幸)

文秘集合六篇

addslashes(文秘集合 篇一1986年,日本一个客户与东北某省外贸洽谈毛皮生意,条件优惠却久拖不决。转眼过去了两个多月,塬来一直兴旺的国际毛皮市场货满为患,价格暴跌,这时日商再以很低的价格收购,使我方吃了大亏。据记载,一个美国代表被派往日本谈判。日方在接待的时候得知对方需于两个星期之后返回。日本人没有急着开始谈判,而是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陪她在国内旅游,每天晚上还安排宴会。谈判终于在第12天开始,但每天都早早结)

文秘部门工作职责五篇

addslashes(文秘部门工作职责 第一篇1、负责总经理的办公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撰写或校对以公司名义上报外发的综合性的文字材料;负责组织起草总经理会议材料。3、负责公司文秘业务指导。4、负责公司办公会的有关事宜,并办理会议议定事项。5、负责督促、检查、催办上级批件,公司领导批件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办理工作。6、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或政协代表提案的办复。7、协助主任做好年度工作会议的文字材料起草和)

电商推广专员的具体职责范围_文秘知识十篇

addslashes(职责:1、负责公司淘宝天猫店铺推广,提高店铺UV、成交量、点击率和转化率,帮助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标销售额2、制定有效的品牌和产品推广方案;3、定期针对推广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并提交推广效果的统计报表,及时调整并优化推广方案;4、负责研究竞争对手的店铺数据(产品及引流渠道、热销宝贝数量、推广方式、行业排名等),制定合理的推广和竞争方案。5、负责站内站外新的推广渠道的开发;6、配合店铺其他环节人员的工作)

董事长秘书岗位职责五篇

addslashes(董事长秘书岗位职责 第一篇1.负责董事长日常行程 工作的安排,提醒董事长工作时间和程序;2.负责董事长交代的文件的起草、打印、登记、存档等;3.相关制度的撰写;4.协助董事长处理客户接待,负责公司的,塑造公司形象;5.掌握公司主要活动的情况,安排统筹商务洽谈和会务等事宜;6.做好集团会议的会议纪要,整理归档,并监督公司各个部门的执行;7.协助董事长处理突发事件;8.做好各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完成)

最新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