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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概述_文秘知识十篇

2022-04-14

文秘】导语,您所欣赏的此篇文章共有11468文字,由滕敏军仔细厘正后,发表到范万文网!质量是量度物体平动惯性大小的物理量,拼音为:zhì liàng,意思是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提高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社会学领域,(客观)价值或主体感受的现量,如(观察)社会质量(社会大众生活的适应性及水准)。法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概述_文秘知识十篇欢迎来收藏!

法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概述_文秘知识 第一篇

1、负责搭建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在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活动中做到法律风险提示与控制;

2、参与公司投资项目兼并收购等重大经营决策,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负责处理集团及各子公司各类诉讼、纠纷等相关法律事务;

4、审查、修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关合同、协议,并监督履行;

5、负责集团及子公司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支持;

6、参与处理各类危机事件,从法律的角度阻止事件的扩大并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合同范本体系,起草、审核公司在运营中使用的各种合同、协议等,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

8、对公司合同的签署、备案、归档、执行监督、风险预警、纠纷处理、销毁等进行科学的、规范的动态管理。

运维服务工程师的职位职责_文秘知识 第二篇

职责:

1.该职位是驻场运维,客户现场值守,设备硬件巡检及写巡检报告

2.能配置tcp/ip,vlan,交换机,路由器

3.能配置防火墙(软,硬)

4.能解决网络一般性故障(断网,会使用巡线仪器,sniffer等工具)

任职要求:

1. 大专及以上学历,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2. 有运维工作经验者优先

3. 熟悉操作系统管理方法(Linux and Windows);

4.对交换路由、防火墙、VPN、负载均衡等网络设备有实施经验者优先

5. 熟悉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

6. 熟悉TCP/IP理论和OSI网络模型,RIP/OSPF/IS-IS/BGP路由协议,VPN/VOICE/WLAN等专项技术,有负责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7. 强烈的服务意识,熟练的沟通技巧;

运维服务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描述_文秘知识 第三篇

职责:

1、按照项目和规范要求,执行现场服务工作;

2、监察系统(存储、服务器/数据库/虚拟化)运行状态、故障和,并且及时进行处理或升级;

3、完成存储、服务器、小机、虚拟化平台相关设备的信息管理、日常维护、配置调整、定期备份等相关工作;

4、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按时输出日报、周报、月报;

5、收集、整理、更新岗位相关设备资料,并进行岗位文档的编写、整理等工作;

6、完成技术保障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类相关专业毕业,具相关实际工作经验;

2、了解主机服务器、小机类、存储、虚拟化平台等设备硬件组成架构,熟悉Center OS、Redhat、SUSE linux,Unix等操作系统应用背景及安装配置、维护;

3、具有存储方面扎实的理论知识,接触过行业内主流存储厂商如IBM、HP、EMC等产品,了解或具备相关开局及维护经验,熟悉文件服务器、NAS、SAN等专属网络存储系统及配置管理,VTL、NBU或磁盘阵列等存储产品的数据备份系统;

4、熟悉当前主流hp-ux、IBM AIx操作平台者优先。

5、熟悉当前华为虚拟化平台日常维护操作者优先。

5、有2年以上Oracle数据库产品的集成、维护、实施经验,具备Oracle数据库常见的问题维护能力的优先。

6、有容灾备份、数据迁移、存储扩容等方案撰写或实施经历者优先

7、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具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文档写作能力,具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8、能够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出差。

药品采购员的主要工作内容_文秘知识 第四篇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药品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2.负责制订年度、月份及日常采购计划

3.负责对供应商合法资格的考核并索取合法资格证明材料

4.负责供货合同的起草,按经理授权签订,明确相关质量条款,提交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建立合同档案。

5.负责药品货源及价格行情的调研,负责开发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并负责就购进药品换货退货有关事宜协商处理。

6.负责建立购货记录,记录项目要齐全,内容要完整,按规定保管。

7.了解供货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状况,收集企业所经营药品和同类药品的质量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课文《奶奶的白发》评课稿_文秘知识 第五篇

听刘老师的课,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扎实、什么是踏实。课堂上,刘老师带领孩子们从生字、词再到课文,步步扎实、环环相扣。尤其是在学生组词时,把学生组错的字、词全写了出来,不仅让学生学到了知识,还感受到了知识的崇高与严谨。

赵新丽老师虽然也是一名新的年轻教师,但我与她相比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赵老师的课生动、有活力,很好的把握了学生学习的心理,抓住了学生的心。本身的书本教学与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相结合,更加完美的展现了课堂的多样性。尤其是在学习词语,运用做动作、说句子、组词等多种方法,把孩子们的积极性很好的调动了起来。

陈老师不仅给孩子们上了别开生面的一堂课,同时也是让我听到了一节精彩绝伦的小学的语文课。不论是陈老师的教学语气、神态,还是教学环节的设计、协接;不论是课堂知识的学习,还是中场的气氛调节,都做的是那么的流畅、自然,让我不由的心生佩服。感叹一句:真好!

一堂好课,首先要求教师要有充分的准备。在李云老师的课堂上,我感受到了一位教师默默准备的成果。从回顾生字、新词到引导孩子们进入课文情境,不焦不躁、沉稳而老练。在引导孩子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时,更是体现了的良苦用心。

赵冬丽老师的课给大家展示了一堂真真实实的课。虽然没有孩子们的大声回答,但是却能够感受到孩子们在老师的引导下的积极思考,那是一种深入孩子们内心的启示。赵老师在中场的时候设计的“给奶奶做”不仅让学生得到了放松,更与整节课的内容相融合,自然而然。这一点是我要好好学习的!

运维服务工程师的职位职责_文秘知识 第六篇

职责:

1)负责在线响应客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快速解答软件操作性问题;通过电话、远程、现场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2)负责与用户远程沟通,理解与用户面临的问题,了解用户述求;响应客户售后服务请求,处理报表、导数据、数据清洗、门户配置、查错等技术类服务需求;

3)负责现场技术服务支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问题解决情况,并完善相关记录资料;

4)学习掌握公司软件所涉及的行业知识,并能够灵活运用解决客户实际问题。

任职资格:

1)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2年以上的软件开发、实施、服务实践经验;

3)熟练掌握至少一门程序开发语言(JAVA、ASP.NET、PHP、ASP、JS、CSS等);

4)熟悉基础网络架构,计算机安全知识;

5)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备环保软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优先。

法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概述_文秘知识 第七篇

职责:

1. 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法务体系,为集团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2. 负责审核各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区域内各公司项目合同、协议,提出法律风险管控意见;

3. 监督并指导各公司推进内部法务工作,并组织开展各项法务风险防控培训;确保其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

4. 负责集团内投资并购项目运作、架构搭建、资本运作等相关的法律事务及法务风险管控;

任职资格:

1、法律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2、有5年以上知名律所或企业法务全职工作经验;

3、专业基础扎实,细心、耐心,关注细节,判断力强;

4、能接受出差,工作主动性和性强,效率高,具有领导力;

5、英语读写流利,能审查和修改英文合同者优先;

6、有食品、农牧、工程建设行业以及并购项目、诉讼经验者优先,通过司法考试优先。

医院药品采购员的岗位职责_文秘知识 第八篇

岗位职责;

1、负责供应商或新品的引进与谈判,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以及采购合同的签订;

2、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申报和初审;负责对供货单位及业务员进行合法资格、履行合同能力、质量信誉及所品质量合法性的审核。

3、根据适销对路,以销订购,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市场动态和库存状态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保持合理库存,优化品种结构。

4、负责制定采购订单,跟踪购进药品的到货情况以及票据的日常管理;

5、负责购进药品的采退、报损及跟踪;

5、参与供应商质量评审,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查询、投诉的调研,对所管类别的品种、供应商的预算指标进行跟进和评估;

6、及时掌握商品购销政策及市场变化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销售部门促进销售任务达成;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1、年龄25-35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

2、熟知医药行业法律法规,熟悉药品知识及采购流程;具备2-3年DTP商品采购工作经验;

3、对省内大中型商业公司的模式、产品较为熟悉,对医药行业格局有一定见解;

4、具有良好的计划、能力,善于学习与创新,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谈判能力、服务意识与责任心;

5、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

运维服务工程师的职位职责_文秘知识 第九篇

运行岗位职责:

1、负责风电现场机组的日常检修、排故、维护等工作,保障现场机组正常可靠的运行;

2、负责相关故障、疑难问题排查处理,相关信息、资料的记录和收集等工作;

3、负责对现场作业的安全、质量、进度严格监督和把关,对于现场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跟进处理;

4、协助现场经理做好现场费用控制工作,有效控制现场各项成本管理;

5、完成现场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护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维护内容对风电机组定期维护、检修工作,保障风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负责维护过程中相关故障、隐患的排查、整改、处理,及相关信息、资料的记录和收集工作;

3、确保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对于维护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跟进处理;

4、协助现场经理做好现场费用控制工作,有效控制现场各项成本管理;

5、完成维护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_文秘知识 第十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附加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附加篇

1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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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概述_文秘知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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