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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六篇

2022-04-11

试用期】导语,你所欣赏的这篇共有12274文字,由方研建细致厘正之后,发布到范万文网!日期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rì qī,意思是:约定的日子和时间,指发生某一事情的确定的日子、时期。《元史·郝经传》等均有相关记载。试用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六篇要是你对这篇文章有更多的感触,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讨!

试用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 第一篇

我于xxxx年x月xx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一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给予了我体现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感谢单位领导和周围同事在工作上对我的指引和帮助。单位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务实的文化底蕴,使我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进人工作角色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能够加入这个对企业发展长期负责的团队,是我莫大的荣幸。现将我的试用工作情况、所负责的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以及本人的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总。

一:在工作上我的主要收获、初步掌握的技能:

基本了解了产品生产工艺;工序排程、人员现状、分组情况、分工方法、岗位职责。

初步了解了产品技术标准;国家以及行业标准,本公司所在行业的一些基本信息。

结合市场方面、顾客方面对产品品位的定位情况,按执行公司要求进行明确区分。    掌握了产品质量要求等相关工作知识;并具备担当产品质量审核质控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能依据产品使用性能客户要求,进行合理的制程品质控制。且能对质控过程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原因分析、判断,及时处理制程品质事故;从而指导完成检验、试验工作的实施。

 

二: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发现所负责的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和值得改善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检验工作使用文件情况;没有形成文件的检验作业指导书,目前生产线检验员只是依据检验表格上的项目进行检验。大部分方式和方法来自于已往的经验和彼此间信息传递。这样的运作会导致检验自行其事,不利于对检验人员的管理。

我计划待进一步掌握了详细的信息后,拟制本部门用于生产用的检验作业指导文件。

1 生产过程的质量实际情况没有详尽的数据和记录;没有数据和记录的统计不利于分析、指导和控制生产。

2 我将会在今后工作时计划对制程首、巡、末检建立完整的记录控制;〈如现阶段没有落实的外观检验记录、工序不合格品数量记录、不良品返工记录、首检不符要求的记录。努力开展,实施这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质控工作落到实处。

3 现阶段我司检验员的对质量工作的认识理解不是很到位,有部分新员工入职时没有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以至于部分检验人员不能单独完成产品检验和产品性能试验工作。

我计划建议本部门组织开展有关的教育、培训〈如:AQL运用、机械知识、五金知识、工艺装备认知、工具使用、仪器认识、机械识图、质量概念等〉,并结合技能状况进行考核、评比。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现阶段的不合格品管理无详细的记录亦无台帐式制度,这样不利于质控工作展开,往往使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合格品的产生。

我计划申请建立不合格品台帐管理制度。把质量工作出现的问题记录在台帐上,有专人跟踪,谁负责但当的问题谁就从开始到最后关闭一直负责到底。在部门工作会议上定期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

有了详细的数据和记录,便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以上本人分析的问题点和建议可能有失偏僻,可能超出了一定范围,还望公司领导批评指正。

在实际工作中,我也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我知道,试用期工作表现也许不能让领导感到满意,主要有:

①工作细心度不够,经常在小问题上出现错漏;

②办事效率不够快,对领导的意图领会不够到位等。

但我坚信自己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表现得更好,努力学习,克服自身的不足,在专业和非专业知识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领导以及周围的同事学习请教。在扩充自己的知识面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希望能尽早独挡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保证让领导满意。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本人作为公司的一名质控管理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质量原则,坚持质量标准,视品质改良为己任,确保产品合格率持续上升,促使产品和服务持续满足顾客的要求。积极协助上级领导开展部门工作,完成上司安排的任务。用自己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企业的质量生命长青。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公司给予我继续工作、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并与本人签定正式的聘用协议。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把工作做到更好。为公司创造价值,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20xx试用期辞退通知书 第二篇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一:

员工:

鉴于你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公司认为你不能胜任岗位,现决定予以辞退,请在xx日前(或本日内),前往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一并结算试用期内工资。

特此通知!

xx公司 人事部

xx年xx月xx日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二:

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三:

先生/小姐:

因你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特根据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予以辞退。请于 年 月 日 点 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上文库a7k.cn/zl/转载请保留

×公司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四:

Notice on Employment termination

Mr.(Ms.):

We are sorry to inform you that our employment in probation shall be terminated on xth Spetember 20xx. The reason is that you are not qualified to the requirement of recruitment, which is .

Co.,Ltd

公务员试用期工作鉴定材料 第三篇

,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省市县人,大学本科学历,20xx年9月起就读于华南农业大学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于20xx年7月毕业,获木材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20xx年参加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镇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年10月期满。现将该同志试用期间的工作鉴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虚心求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坚持把学习作为完善和提高自已的重要途径,不断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一是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党校培训等,认真学习、三中全精神和学同志的系列讲话,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二是认真学习本职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学习。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基层,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作到多看、多问、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学习实际工作方法。

二、积极工作,加强锻炼,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一年来,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各项业务知识,谦虚谨慎,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其他同志做好工作。在综治工作中,能认真做好各项表册及上报的汇报材料;在农业工作中,能积极协助领导做好工作落实。能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业务能力。从而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严于律己,坚守规定,作风正派

该同志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诚待人,在工作中踏实肯干、认真细致,在生活中热情朴实、艰苦奋斗,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同志认真履行公务员应尽的义务,较好地完成单位交办的任务,本单位认为同志已具备一名合格公务员所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同意其按期转正。

实习期、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第四篇

员工转正申请表

员工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部 门:

岗 位: 入职日期:试用期限:

● 以下由员工填写 员工述职总结报告:(经理级或以上人员需另纸附详细述职报告) 本人对本职工作的认识和建议: 员工签名: 日 期:

● 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和审批人填写:

(1)与该员工面谈日期: 年 月 日 (2) 员工提出之意见/建议/期望: (3) 部门建议/处理意见: 部门 负责人 意见 (4) 综合评价: 建议同意该员工: □ 转正:○按时转正 ○提前转正 ○延长试用期 个月(注: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不予转正,辞退 □ 晋升 部门主管: 日期: 部 门 上 级 领 导 意 见以下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 (1) 入职培训考核成绩: □不及格 □及格 □良好 □ 优秀 (2) 试用期考核成绩: □不及格 □及格 □良好 □ 优秀总评: (3) 与该员工面谈日期: 年 月 日 (4) 员工提出之意见/建议/期望: (5) 人力资源部门建议/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跟进人:(6) 员工转正审批意见: 同意该员工: □按时转正 □提前转正 □ 晋升 □延长试用期 个月 □不予转正,辞退 转正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部门 转 正 职 位 前 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部总监: 日 期: 建 议 转 正 后 公司/部门 职 位 工资标准 审批人 意见 附件: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员工述职报告(如适用)

日 期:

试用期陷阱及劳动者权益简析_其他相关论文 第五篇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但由于劳动者受知识结构的限制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劳动者很少通过《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在试用期问题上,更有很多劳动者吃尽了苦头。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在试用期问题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现象,有很多单位故意设置“试用期陷阱”以从劳动者身上获取非法利益并避免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将对“试用期陷阱”及试用期劳动者权益进行简要。

常见的试用期陷阱

陷阱一:“你先工作,试用期考察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现象在现实的雇佣关系中表现的最为普遍,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先试用,试用考察合格的,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试用期合格作为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关于贯彻执行又中华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第309号)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一规定充分说明,用人单位应当首先明确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试用期的长短,而不是以试用期来确定是否录用,这样做是不合法的。WwW.0519news.cOM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间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属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 1995]第223号)第二条规定,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陷阱二:“你在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不用你了。”

很多用人单位常以“经试用不合格”为借口,随意辞退试用的员工。当然,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二“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以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只有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以后,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时单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这个前提条件不成立,用人单位则无权在试用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即使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不讲任何理由、随时辞退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辞退试用期内劳动者,那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及提出疑义。

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属信息弱势群体,很多劳动者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足,加之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制定并解释的,所以在发生试用期劳动争议及利益纠纷时,大多数劳动者都很被动或者有逆来顺受的心理,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建议广大劳动者为了不给用人单位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在求职及试用期内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应聘时应先了解清楚招聘职位的任职资格和完整的录用条件。

2.在试用期内应随时按照自己所在岗位的要求及录用条件来要求自己。

3在试用期内应做好所完成的符合要求的工作的记录,以备转为正式职工考核时提供参考或发生试用期劳动争议时为自己举证所用。

陷阱三:“你生病了、你怀孕了,你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还常以试用期间的特殊情况作为不合格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普遍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如果劳动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及女同志“三期”都会影响工作,这些特殊情况往往是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劳动法》对试用期中的特殊情况没有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仅规定对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相冲突时,应服从不得解除的条件。由此可见,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虽能解除劳动合同,但也应在医疗期满后并且“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方可实施。    陷阱四“试用期半年,合同期两年,期满再议。”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另外,有关法规还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试用期的长短时不得超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很多劳动者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另外,在现实的雇佣关系中,尤其是在目前劳动力市场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在很多的雇佣过程中,基本是“买方市场”,也就是用人单位居于主导地位,所以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控制地位要求劳动者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以此从劳动者那里获得非法利益。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的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在有些方面享有同合同期内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如:

一、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第309号)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干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享受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其所在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以防止事故发生,减少对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危害。

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这是最容易被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忽视的方面,因为在现实的雇佣关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小型私营企业出现较多。这样的企业行为是违法的,正确的做法应是,用人单位对待试用期的劳动者,应与对待劳动合同期的劳动者一样,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内劳动者还有以下两项权利。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咬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不支付培训费和违约金的权利。企业对新招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5]第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培训费用。”

总之,劳动者在初次就业或再就业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员工管理 第六篇

编写: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1  目的   

规范试聘期员工的学习、工作及动态跟踪工作。

2  范围   

适用于控股公司本部和下属各公司的试聘期员工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 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物流系统以外人员的试聘安排与跟进工作

3.1.2 负责汇总全公司所有试聘人员的动态跟进情况,提交行政总监审核后向总

裁汇报

3.1.3 负责将总裁对试聘人员跟进的反馈传达至相关总监、系统管理部和入职引

导人

3.1.4 负责入职引导人的沟通和培训。

3.1.5 负责经手、初审生产、物流系统以外人员的转正手续,复核生产、物流系

统人员转正手续

3.2 系统管理部

3.2.1 负责组织所属系统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试聘跟进

3.2.2 负责经手和初审所属系统人员转正手续

3.3 入职引导人

3.3.1 负责编制《新员工试聘期培训及工作安排计划表》并按要求提交人力资源

部.

3.3.2 负责指导和督促试聘人员试聘工作并提交工作评价,对试聘人员试聘期间的工作质量和结果承担责任。

3.3.3 负责为试聘人员提供工作联络和共享资源指引。

3.3.3 负责审核试聘人员的转正申请。

3.4 行政总监

3.3.1 负责审核全公司《试聘期员工周动态跟踪表》

3.3.2 负责执行层以上人员的试聘跟进

3.3.2 会签其他系统操作层人员转正手续,批准行政系统操作层人员转正手续,’

复核执行层人员转正手续,审核管理层人员转正手续。

3.5 总裁

3.5.1 负责听取试聘人员动态跟踪汇报逼并提供反馈指导

3.5.2 负责批准营销系统以外执行层、所有管理层领导层人员的转正手续

4  相关文件

4.1《招聘和录用管理程序》   P4103

4.2《人力资源业务垂直管理办法》  W410109

4.3《岗前培训实施细则》    W430101

5  相关记录

....体系记录4行政系统附410305试聘期员工管理.DOC

6  程序     

6.1 试聘时间:

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进入试聘期,试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6.1.1 对试聘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适当缩短试聘期,对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

可经总裁特批后直接聘用,无须经过试聘期。。

6.1.2 特殊情况如需推迟,需经行政总监、总裁批准,且最多推迟一个月,一个月后必

须由系统总监会同人力资源部出具结论。

6.1.3 对试聘期间转岗的人员,必须确保在转岗岗位上的试聘期不少于一个月。

6.2 试聘过程标准时间控制

6.2.1 岗前培训及考试必须在入职后三天内完成。

6.2.2 熟悉相关情况必须安排在入职后一周内完成,如需异地出差实习的,不能超过两

周,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两周的,需在《新员工试聘期培训及工作安排计划表》说明,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6.2.3 入职半个月后,必须由入职引导人根据岗位承担的职责,协助新员工制订工作计

划,让其逐步参与、承担实际工作,并在工作中,进行有意识地考察。

6.2.4 入职两个半月,必须由用人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试聘人员作出适岗性评价,得

出是否正式聘用的决定。

6.3  试聘期员工动态管理

6.3.1 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一起对试聘人员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和考核,以便在试聘

结束时能就员工与公司、员工与所处岗位的适配性做出正确科学的判定。

6.3.2 试聘过程中实行层次管理模式,逐级负责。具体职责分工见《人力资源业务垂直

管理办法》。

6.3.3 对控股本级操作层试聘人员,由培训主管负责试聘管理;

对控股本级执行层及以上试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试聘管理;

各级试聘人员的直接上级作为其入职引导人负责进行入职培训、排定试聘计划,指导并跟进试聘期员工的工作,并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试聘管理信息。

入职引导人应将试聘员工每周计划和总结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跟进。

6.3.4 入职引导人对试聘人员的引导职责纳入月度和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在月度和年终绩效考核时必须对入职引导人进行绩效扣分:

n    不清楚试聘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

n    工作安排不到位

n    工作计划不紧凑,工作量不够

n    对试聘人员的工作缺乏必要的指导

n    工作评价不稳定,随自身情绪和心态变化较大

n    试聘人员工作差错频繁

n    试聘人员绩效考核登记超过1次C或D等

n    二个半月后不能作出适配性评价等

6.4 岗前培训:具体参考《岗前培训实施细则》。

6.5 试聘期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动态跟踪、工作跟踪和员工咨询三大部分。

6.5.1 工作动态管理

6.5.1.1 入职引导人按照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督促试聘人员编制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

结,定期将经审核的试聘人员工作计划和总结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跟进,生产系统、物流系统人员通过系统管理部集中后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其他系统人员直接有入职引导人提交人力资源部。

6.5.1.2 试聘人员试聘期间的总体计划由入职引导人在实施招聘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试聘人员入职前两周的工作计划由入职引导人采用《新员工试聘期培训及工作安

排计划表》的形式,对前两周的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并对后阶段的工作做大体计划,在新员工入职前2天,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汇总提交行政总监审核;两周后即由试聘人员采用,周或月《工作计划》形式自行编制,提交入职引导人审核。

6.5.1.3 入职引导人通过试聘员工提交的周工作总结、周例会等形式对其工作进展、完成

质量进行跟进,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时指导;

6.5.1.4 对试聘期间需要进行异地实习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系统明确需要异地实习的岗位、固化实习的内容、异地实习入职引导人,异地实习入职引导人实行A、B制,试聘人员前往异地实习前,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计划提前与异地管理部门进行实习确认,异地实习完成后,试聘人员必须提交实结给人力资源部,同时异地入职引导人必须根据试聘人员异地实习的情况如实提交实习评价给工作地入职引导人和人力资源部。

6.5.1.5 对试聘期员工同样纳入绩效考核,由入职引导人制订考核表,并与其本人沟通

确定,按月度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做为员工转正考察的参考,但不与月度工资挂钩。

6.5.1.5 人力资源部门每周安排时间与试聘人员沟通,了解其工作动态,同时了解入职引

导人对其过去一周工作的评价,根据沟通和了解的结果编制《试聘期员工周动态跟踪表》经行政总监审核后向总裁汇报,其中:

生产系统、物流系统试聘人员跟踪情况由系统管理部汇总后周六前交人力资源部;

各销售公司人员由销售公司管理部汇总后周六前交人力资源部;

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直接跟进。

6.5.2 思想动态管理:

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定期(每周)与试聘人员沟通交流及与试聘人员的同事、入职引导人了解情况等方式,及时了解试聘人员的思想动向,并即时解决,沟通结果与工作动态跟进结果一并记录于《试聘期员工周动态跟踪表》上提交行政总监审核后,汇报给总裁,提交流程同6.5.1.5。

6.5.3 员工咨询:

人力资源部门,特别是负责员工关系管理的主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悟公司的文化、政策与各项管理制度,从试聘期员工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即承担起员工咨询的责任。负责准确及时的解答员工对公司、对部门、对所处职位等的一切疑问。及时了解其在试聘期间个人生活和工作上的疑难并积极帮助其妥善的解决,对本人或人力资源部回答不了,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即时向上级领导反映,给员工以满意的答复,让试聘期员工能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和友善的环境中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6.6 试聘期信息反馈

6.6.1 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对试聘期进行全过程管理,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如

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提请关注。

6.6.2 试聘人员动态跟踪的一般信息通过《试聘期员工周动态跟踪表》传递,如遇异常

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应不拘形式和时间及时反馈,系统管理部应及时反馈总监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反馈行政总监。

6.6.3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总裁对各位试聘人员的评价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下达给相关

系统总监、系统管理部及入职引导人。

6.7 员工转正

6.7.1 人力资源部于新员工试聘期满前七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发出《员工录用评鉴

表》,并要求该员工提交〈试聘期总结暨转正申请表〉。人力资源部还将与新员工,尤其是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的新员工的上下级和横向部门平级之间的同事进行交流,务求全面掌握其试聘阶段的情况。

6.7.2经所在部门、所在系统鉴定,人力资源部初审,最后由公司领导审批,对符合转正

条件的员工实行按期转正,具体的转正审批权限参见《人力资源业务垂直管理办法》。

6.7.3人力资源部向获转正的员工发出《员工转正通知单》和〈薪资调整通知书〉,并与

其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6.7.4聘动态考核过程中,发现新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

的,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初审,公司领导批准后中途解聘.

6.7.5试聘动态考核过程中,如新员工德才出众,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由入职引导人、系

统总监提出提前转正建议,审批程序同按期转正。

6.8 员工介绍与正式聘任

6.8.1 员工在试聘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在对每周入职的新员工发布“新人榜”,介绍新

员工的基本信息。

6.8.2 对于执行层及以上人员,办理转正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出正式聘任通知,特

殊情况需要在试聘期需要发出聘任通知的,需注明“试聘”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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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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