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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对中国生物的研究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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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对中国生物的研究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近代西方对中国生物的研究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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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对中国生物的研究_其他哲学论文 第一篇

在近代,随着生物分类学的发展,西方各主要资本主意国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标本资料收集工作。和世界上许多其他地方一样,他们也曾在我国各地收集了大量的动植物标本。在此基础上西方的动、植物学家对我国的动植物分类区系和地理分布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构成了他们对世界动植物区系和地理分布认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这种研究对世界生物学和我国近代生物学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对于这类史实,外国学者向来比较重视,19世纪下半叶,曾在华长期工作的贝勒,在有关著作中列有颇为翔实的西方研究中国生物的文献史料 。前些年美国生物学家鹰岩(kraig adler)教授不但对西方各国,而且对整个世界各国研究我国两栖爬行动物都有详尽的记述 [3] 。相形之下,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尽管笔者见过已故动物学家张孟闻在20世纪40年代发表的《中国生物分类学史述论》,已故真菌学家戴芳澜的《外人在华采集真菌考》(1979年),以及鸟类学家郑作新的《中国鸟类发展史考证》(1993年)等都有简单的记述,但还为看到有关这方面比较系统全面的论述。

西方各国对我国生物的研究与在我国收集的情形相一致,不但有明显的不同阶段,甚至各西方国家也有不同的特色。在19世纪战争前,西方人进入我国很困难,能进来的行动也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所以他们对我国生物的研究相对还是比较少的。战争以后,我国国门被强行打开,西方人可以在我国不受什么限制地到各地采集生物标本。随着送回标本的不断增多,对我国生物研究逐渐深入。WWw.meiword.com到上世纪的下半叶,在、英国和法国已出现了一批研究中国生物的专家。当然,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是局限在定名分类,编一些名录等。这可以认为是战争后西方对华生物研究的前一个阶段。

进入本世纪后,由于国际发生了变化,美国等后来崛起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对华生物的研究方面一举称雄,而原先在这方面领先的俄、法等国渐落其后。到本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对我国生物的分类研究已经积累了相当的成果,并出现了一批研究我国生物分类的集大成著作。在我国国内,一些西方人也编各种名录和手册,也试图对以往的工作进行某种程度的总结,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当时,西方对我国生物的地理分布、以及中外生物区系的比较研究也进行了初步的工作。这可以认为是近代西方对华生物研究的后一阶段。下面笔者分植物和冬动物两个方面加以论述。

1·植物学方面

在19个世纪对我国植物作过比较多研究工作的是俄、英、法三国。对我国植物的研究受地缘的影响,主要在与其接壤的我国北方广大地区。他们在1804年就编出了西伯利亚地区的植物志。又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编写了《阿尔泰植物志》(flora altaica 1829-1834)。在我国的和内蒙的一些地方收集过植物标本的宾奇(a.bunge),则对及周围地区的植物作过一些研讨。当然,对我国植物研究得更多的沙俄植物学家是马克西姆维兹(c.maximowicz)。他是上个世纪西方研究我国植物的数个最有代表性的学者之一。也是曾亲自到我国采集过生物标本的少数几个著名的植物学家之一。

马克西姆维兹是彼得堡植物园的首席植物学家,俄帝国科学院院士和植物博物馆主任。在我国的东北的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流域作了长期而广泛的植物学采集。此外,对那周边的日本和朝鲜的植物也作过很多的采集。对我国东北和朝鲜日本的植物颇为熟悉。不仅如此,许多考察队和东正教使团人员采回的植物标本也是经他鉴定发表的。著名的如普热泽瓦尔斯基(n.m.przewalski)、普塔宁(g.n.potanin)、皮尔塞卿斯基(p.j.piasetski)等人在我国西北和西南广大地区采得的植物标本大多由他整理发表。由于他还颇有见地地与英、法等西欧大的植物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标本交换关系,所以英、法等国的采集者在我国长江流域和西南地区收集的标本也有不少由他定名发表。

马克西姆维兹前后用近四十年的时间研究我国的植物,在此基础上撰写和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专著。包括《阿穆尔 [4] 植物志初编》(primitiae florae amurensis 1859),书记述985种植物,包括57种苔藓。其中有新属4个,新种112个。书末还附有“植物索引”和“蒙古植物索引”。完成这项工作后,他曾试图全面记述东亚各国植物,后来意识到这非他力所能及,转而描述新种和订正原来记述过的属种。

从1866至1876年,他发表了20篇专文,按属别描述日本和我国东北的植物。尔后又于1876至1888年,同样按属排列发表了8个分册的《亚洲植物新种汇要》(diagnoses plantarnm novarum asiaticarum) [5] 。他曾研究普热泽瓦尔斯基数次率人在我国北方广大地区收集的大量植物标本,发现新种300多个,新属9个。1889年,他着手系统整理普热泽瓦尔斯基在我国采的植物,但只完成两个分册,分别为《唐古特 [6] 植物》(flora tangutica 1889)第一卷第一分册(具花托花和盘花植物 [7] ),及《蒙古及其邻近的中国 [8] 部分地区植物名录》(enumeratio plantarum hucusque in mongolia nec non adjacente parte turkestaniae sinensis lectarum 1889)第一卷第一分册。《唐古特植物》共描述植物203种,其中有30个种是首次描述。连同以前在科学院期刊发表过的,总计有两个新属60个新种。绝大部分植物附有插图。《蒙古及其邻近的中国部分地区植物名录》第一分册记植物330种,其中记有蒺藜科的一个新属和22个新种。同年,他还出版《普塔宁和皮埃塞泽钦所采的中国植物》(plantae chinenses potanianae et piasezkianae 1889 )的第一分册(从毛茛科到马桑科)。

马克西姆维兹先后记述我国植物数千种,其中有新种数百个。还描述新属十多个。很明显,他对我国东北数省、内蒙、、甘肃、青海、陕西、山西等与毗邻地区植物的区系作了广泛的研究工作。

与马克西姆维兹同时,还有不少植物学家研究过我国植物。曾任彼得堡植物园园长的雷格尔(e.regel)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植物学家,1835年即出版过《植物志》。他和贺德(fr.v.herder)分别研究了雷德(g.radde)在我国东北采的植物,前者研究离瓣花双子叶植物(从毛茛科到石竹科),后者研究合瓣花植物、无花被植物和单子叶植物。并于1864—1892年以《雷德所采植物》(plantae raddeanae)的名称发表。

当然,在马克西姆维兹之后以研究我国植物著名的人最早的要数柯马洛夫(v.l.komarov),这位植物分类学家于19世纪末曾在我国东北和朝鲜采集,得标本6000余号。此后,他分别于1901—1902,1903—1904,1905—1907刊行了他编写的三册《满州植物志》(flora manchuriae)。他还研究了不少带有典型中国特色的植物属种。另外,巴里宾(j.w.palibin)等其他一些植物学家也曾对我国的植物有过不少研究。

英国人对我国植物的研究与该国在其他殖民地的做法有相同之处,即很注意做类似普查性质的工作。早期英国的著名植物学家如胡克(w.j.hooker),班克斯(j.banks),林德赖(j.lindley)乃至在华为领事官的汉斯(h.f.hance)都曾对中国的植物作了大量的研究,论文见于有关的植物学期刊中。

胡克研究过许多我国的蕨类植物。后来,另一英国蕨类植物学家贝克尔(j.g.baker)家也研究过大量的中国蕨类植物,他完成了胡克的《蕨类纲要》(synopsis filicum)并添了许多新种。1873年,《蕨类纲要》出第二版时,贝克又把不少新种作为附录加上。此人对我国的百合科植物也有过研究。林德赖对我国的兰花作过不少研究。j·d·胡克(j.d.hooker)在喜马拉雅山的一些地方考察过,发表过那里的一些,有些还经他引进英国。他还与当时英属印度加尔格达植物园的主任桑姆生(t.thomson)合著了《印度植物志》(flora indica)。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数位英国植物学家都很熟悉中国的园林花卉和经济植物。其原因很显而易见,就来自英国的四位最著名的植物采集者福群(r.fortune)和韩尔礼(a.henry)、威尔逊(e.h.wilson)和福雷斯特(g.forrest)而言,他们分别是园林协会,东印度公司,英国把持的中国海关和一些著名花卉种苗公司的雇员,与商业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第二次战争后不久的1861年,英国植物学家边沁(g.bentham)即出版了《香港植物志》(flora hongkongensis )。书记述香港植物1065种。在那以后的19世纪下半叶,研究中国植物最著名的英国植物学家是丘园的赫姆斯莱(w.b.hemsly)。众所周知,丘园是世界上研究植物学的中心,而赫姆斯莱与的马克西姆维兹类似,也曾一生致力于中国植物的研究。是上个世纪下半叶至本世纪初研究我国植物最引人注目的学者之一。

赫姆斯莱1860年就曾在丘园工作,最初是作为边沁的助手。后来曾因健康等原因离开丘园,但在1883年又重新回到丘园工作。1884年,英国皇家学会决定,从它的科学拨款中拿一笔钱编写已知中国植物的目录,他参加了这项工作。后来热心了解中国植物的美国商人福勃士(f.b.forbes)也积极投身此项工作。于是,他们一起合作发表了《中国植物名录》(indix florae sinensis 1886--1905)。这套著作的植物包括朝鲜、琉球所产,内容述及分布和同物异名的辨别等等。1896年,他研究了的植物区系,发表“植物”(the flora of ),这项研究被我国植物学家视为这一地区的先驱工作。他还与他人合作撰写了“或亚洲高原植物”(the flora of or high asia 1902)等。当然这只是他比较著名的一些研究工作。他的工作远不止于此,上个世纪下半叶和本世纪初许多英国人采集的植物主要由他进行鉴定发表的。他发表有关中国植物的描述文章数以百计。

从1909年至1956年,在我国西南高地、和印度的阿萨姆及喜马拉雅山区作了长达近五十年地学和植物学考察和收集的瓦德,对该地区的植物分布及具体区域种类的多寡可谓见多识广。他一生写过不少关于我国西南地区植物学区系和植被方面的文章。包括《绿绒蒿的故乡》(land of blue poppy)、“中国喜马拉雅的植物”(the sino-himalayan flora 1927)、“的森林”(the forests of 1935)、“的地理学和植物学概论”(a sketch of the geography and botany of , being materials for a flora of the country 1935)等等,对那里的植物区系特点,及地理环境对植物区系的影响等做了很有价值的探讨,提出了“中国-喜马拉雅植物区系”等有见地的概念 [9] 。

本世纪前期,支持福雷斯特来华采集的爱丁堡皇家植物园负责人鲍尔佛(b.balfour),也是一位与我国植物研究有密切关系的学者。他是爱丁堡大学植物学教授,曾研究和定名了大量由福雷斯特自中国西南滇川等地引进的植物花卉和标本。其中包括首次引入爱丁堡植物园的大量报春和花属植物。1922年,鲍尔佛死后,继任该园园长和爱丁堡大学植物学教授的斯密思(w.w.ith)继续与福雷斯特合作,也研究了大量后者在华采集的植物,有关成果大多发表在爱丁堡植物园的期刊中。他熟谐我国喜马拉雅山一带的植物,也是报春花和花属植物的专家。由于福雷斯特来华采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采集花。他们合作的结果之一是使爱丁堡成为研究我国花属植物的中心。

法国近代地理学发达较早,在17世纪中期,法国人就在北美的考察方面有出色的业绩;此外在18世纪中叶以前法国一直拥有北美加拿大等大片的殖民地。因此一些法国人很早就注意到两地间生物的重要关系。如传教士杜德美和在我国海关任职的福威勒等。他们可能是最早注意东亚和北美生物区系间联系的人。战争后,法国人研究中国的植物以邻近法属殖民地越南、老挝等国的西南地区出色,这与他们的传教士在这一带的活动活跃密不可分。法国植物学家研究中国植物有较长的历史和出色的成就。

在上个世纪下半叶,巴黎自然博物馆所属植物园栽种了大量由法国传教士送回的中国植物,该园的主要园丁卡约瑞(e.a.carrière),发表了一些中国植物的新种,还引种了不少由西蒙和谭微道送回的植物,并在有关刊物中发表了大量栽培于该苗圃的中国观赏植物。曾任这个植物园主任的迪赛森(j.decaisne)也曾描述和发表过大量来自日本和中国的植物新种。瑞士植物学家德堪多研究栽培植物的起源时,在探讨中国栽培植物的时候曾经用了贝勒和他的研究成果。另外两个植物学家普兰琼(j.e.planchon)和拜伦(h.baillon)也研究过一些中国植物,其中一些为谭微道(a.david)所采。

当然,在上个世纪下半叶研究中国植物的法国学者以弗朗谢(a.franchet)最为著名。他和同时的马克西姆维兹、赫姆斯莱等人一样,堪称是那个时期研究中国植物的最杰出人物。此人在研究我国的植物之前,曾对日本的植物作过不少研究。从1878年开始潜心于中国植物的研究。1881年他还着手整理巴黎自然博物馆的植物标本并进行相关的描述。他还鼓励在华的传教士积极为该博物馆收集标本。著名的传教士谭微道,赖神甫(g.m.delavay)、法盖斯(p.farges)、苏里(j.a.soulié)等采集的标本主要是由他研究定名的。在此基础上他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著作。共记载中国植物5000余种,新种1000多个,新属约20个。其中相当部分是赖神甫采自云南的植物。

弗朗谢的主要著作有《谭微道植物志》(plantae davidianae)。此书分两卷,第一卷的副标题是“蒙古和华北及华中的植物”于1884年出版,记载河北和内蒙等地的植物1175种,计新种84个。书后附标本图27张。第二卷的副标题是“藏东植物”于1888年出版,记载川西宝兴植物402种,其中163种为新种。书后附有17张标本图,包括小木通(clematis armandi)、宝兴(rhododendron mupinense)、腺果(rh. david)和一张珙桐的彩图。谭微道所采的植物涵盖面很广,对于西方了认识中国的植物区系意义很大。

弗朗谢曾试图系统整理赖神甫从我国云南送回的20万号植物标本,但终究力不从心,不得不放弃这一念头,转而描述其中新种。但即使这个任务,他也未能完成。通过长期对我国西南植物的研究,弗朗谢认为我国西南的川西、藏东和滇北是花科、百合、报春、梨、悬钩子、葡萄、忍冬和槭属植物分布的中心。 [10] 他的上述看法大体是正确的,也为后来英、美和德国的植物学家继续这一地区植物的研究提供了启示和打下了基础。

弗朗谢之后,列维尔(h.leveille)长期研究东亚植物,从19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二十余年中,发表了大量的研究论文,涉及我国的不少。20世纪上半叶长期研究亚洲植物的巴黎博物馆植物学家盖根湃(f.gagnepain),也研究过不少中国植物。

德国柏林植物园和博物馆负责人、柏林大学教授代尔斯(l.diels)曾长期研究瑞典人柏固(c.a.bock)和奥地利人洛色恩(a.e.rosthorn)在我国四川大巴山等地采集的中国植物,著有《中国中部植物》(die flora von zentral-china 1901),记述了我国中部秦岭地区一带的植物数千种。他还在此基础上发表了中国近代植物地理学的第一篇论文-----《东亚高山植物区系》(die hochalpine flora ost-asiens 1904)。其后,他又鉴定描述过英国采集者福雷斯特在华的首批标本。1913年,他又发表“中国西部植物地理学调查”(untosuchungen zur pflanzegeographie von west-china)。对我国西部的植物地理进行了研究,并尝试进行分区。

基于当时的研究成果,代尔斯对我国的植物地理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尝试进行分区,同时指出我国植物区系的性质和成分。他认为中国中西部高山地区不但植物种类繁多,而且存在大量原始类型和由原始类型向进化类型过渡的中间类型,是大量植物种属的发祥地和分化中心。另外,这里的地质学证据也表明这里地层古老;同时,这里的动物分布情况也显示了这一点。因此,在系统发生学上很值得详细研究。后来,他在赫姆斯莱、沙坚德等人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对东亚的植物地理作了进一步的总结。他认为,东亚,尤其是中国内部,长富有北半球的普通植物。与北美植物的亲缘关系很近。有些属很发达,如黄精属、百合属、飞燕草属、淫羊霍属、小檗属、虎尔草属、花属、报春花属、龙胆属、马仙蒿属及望江南属等等。他还指出,由于地层古老,且气候和地理条件优越,又未受地质变迁的大伤害,所以我国多有特产植物,如水青树属(tetracentron )、杜仲属(eucommia)和珙桐属(davidia)等。这反应在他1929年出版的《植物地理学》等著作中。他还写有《秦岭及中国中部植物论文集》(beiträge zur flora des tsing-ling-shan und undere zusatze zur flora von centrachina)。顺便提一下,20世纪30年代末,在洪堡大学学习的我国植物学家郝景盛,曾在代尔斯教授的指导下写了“青海植物地理研究”和“柳属植物志要”两篇论文。

此外,另一德国植物学家和树木学家柯恩(b.a.e.koehne)也曾为威尔逊采集的一些植物新种定名,主要是花楸属(soubus )和山梅花属(philadelphus)植物。

本世纪上半叶,美国的哈佛大学堪称是研究中国木本植物的中心。该校的植物学家沙坚德(c.s.sargent)曾到日本等亚洲国家采集植物标本,熟悉东亚的植物。对我国的木本植物(主要由威尔逊等人收集)尤其有研究。从1913年起,沙坚德教授主编了《威尔逊植物志》(plantae wilsonianae),计三册,于1917年全部出版。该书记载了1907,1908,1910间,阿诺德树木园通过威尔逊等收集得的中国中西部木本植物。 在该书第一卷,描述了威尔逊采集植物种类的一半左右,其中包含两个新属,225个新种,162个树木新变种。全书总共描述植物3356个种和变种,是当时研究中国木本植物最广博的参考著作。至今犹为研究我国木本植物及湖北、四川植被的重要参考书。

沙坚德还根据自己长期对北美和东亚植物的研究,发表了两篇颇富创建性关于东亚和北美植物区系的论文。其一为“东亚和北美东部木本植物比较”(a comparison of eastern asiatic and eastern north american woody plants,1913),另一为“中国和美国木本植物种的比较”(a comparison of woody species of china and america 1920)。在前一篇论文中,他就东亚北纬22.3度以北地区与美国得克萨斯格兰河以北地区的木本植物进行了比较。他逐科地指明两地的有无及属种的多寡和特有属种。在植物区系学上有重要意义。

1898年从德国赴美的瑞德(a.rehder)也是对我国植物,尤其耐寒木本植物作过很多研究的树木学家。他长期在阿诺德树木园工作,后来成为哈佛大学的树木学教授。研究、描述过威尔逊和洛克(j.rock)和其他一些人收集的许多植物。并发表了不少文章。 他出版过一些重要的树木学著作,包括《北半球寒温带地区栽培的耐寒树木索引》(bibliography of cultivated trees and shrubs hardy in the cooler temperate regions of the northern hemisphere ,1949) [11] 。另一位曾与韩马迪在我国云南和四川收集大量植物标本的德国植物学家施耐德(c.k.schneider),后来也去了阿诺德树物园,在那里作了四年的研究,分类描述了大量威尔逊在我国西部采集的植物。他后来成为以我国为分布中心的小檗属(berberis)和丁香属(syringa)的专家。

本世纪上半叶,美国加里福尼亚大学农学院院长、植物学家梅里尔(e.d.merrill1876—1956)是国际上研究我国植物最著名的学者之一。梅里尔博士1902年以植物学家的身份到美属菲律宾马尼拉服务,先在农林部,后来在国家实验局任职,最后任科学局局长。1924年回到美国,先后任加里福尼亚大学农学院院长兼农业实验场场长,纽约植物园园长,哈佛大学植物学教授兼阿诺德树木园园长和哈佛大学植物标本总监 [12] 。1920年他到浙江、安徽采集过标本。他很熟悉东亚植物。20世纪上半叶,我国不少学者采集的标本是由他鉴定命名的。象我国前辈植物学家钟观光先生采着的一马鞭草科新属种,就是经他鉴定命名为钟木(tsoongia axillariflora)的。这属后来即成为纪念钟观光的钟木属。他鉴定我国学者送去的植物标本通常比较快速准确,为我国植物学家称道。他发表过不少关于我国华南、广东、海南岛植物的文章。1920年他路经南京时,与我国著名植物学家陈焕镛相识,后来建立了终身的友谊。他们合作研究广东和海南植物,先后一起发表了“广东植物志资料”,“海南植物志资料补充”等许多研究文章。在纽约植物园工作期间,他曾指导我国植物学家裴鉴做博士论文。梅里尔先后研究东亚植物数十年。他和沃克(e.h.walker)合作编写的《东亚植物文献目录》(a bibliography of eastern asiatic botany 1938)及由沃克作的《东亚植物文献目录·补编i》(supplement i, 1960),收集东亚的植物文献相当充分,至今仍是研究我国和东亚植物的一部重要参考书。

在华西南的云南、四川和等地进行过重要植物学考察,并采集过大量植物标本的奥地利植物学家韩马迪(h.handel-mazzetti),是本世纪上半叶研究我国植物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他从中国回到奥地利维也纳后,潜心于中国植物的研究。并因对分布中心在我国西南的报春花属和珍珠菜属植物有精深的研究,而被当时的学术界目为专家。他还约请了其他一些植物学家研究他收集的植物标本。在此基础上,又查阅了当时西方各大植物研究机构收藏的中国植物标本。编写了《中国植物志要》(symbolae sinicae),1937年在维也纳全部出版。

韩马迪的著作共分7卷,分别为藻类、真菌、地衣、藓类、苔类、蕨类和种子植物。书中的内容非常丰富,对许多分类群都有颇深入而有见地的探讨,是当时国际上研究我国植物的一部带有总结性重要著作。他也因此植物学界誉为中国叙述植物学的权威。这部著作至今对于我国植物学者仍有重要参考价值。他还发表过《中国植物地理结构及其亲缘》(the phytogeographic structure and affinities of china)等有关我国植物地理学的文献。并曾根据他在我国西南等地的调查资料,进行了全中国的地理分区工作。

2·动物学方面

西方对我国动物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分类系统和地理分布的研究。一般而言,西方对我国的鸟兽研究得多一些,鱼类和两栖爬行类次之;昆虫除一些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蚕和白蜡虫之外,以鳞翅目(蝴蝶)和甲虫研究得多一些;相比之下,软体动物等低等动物研究得少一些。

2.1 兽类

西方对中国的兽类开始实际的研究,约在18世纪中叶。基于奥斯贝克(p.oeck)等人的收集,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在其的有关著作中列有一些中国的兽类名称。在19世纪二十年代,瑞典的一个动物学家还根据奥斯贝克书中的有关动物的记载,制作了一个表,罗列了十五种中国产的兽类。本世纪前期,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动物学家隆伯格(e.lönnberg)研究过我国的熊猫,豪猪属动物及一些猫科动物和啮齿动物。1920年前后,研究了施乔兰德(d.sjölander)等人从我国华北和西北收集的一些兽类标本。还发表过有关蒙古动物区系方面的文章。

德国人对中国的兽类也有一些研究。1876年,德国柏林自然博物馆的动物学家彼得(w.peters)根据穆林德送回的得自归化城(今呼和浩特)的标本,对我国华北内蒙一带的盘羊作过一些研究。本世纪初,动物学家贺泽麦(m.hilzheimer)记述了克莱茵堡(m.kreyenberg)在华收集的兽类,包括一些得自我国山东和青藏高原的兽类。1922年,德国德累斯顿自然博物馆的嘉科比(a.jacobi)研究了由斯图兹纳和韦戈德在华四川等地考察送回的兽类标本。同年,柏林动物博物馆的鸟类学家斯椿瑟曼(e.strenseman)研究过韦戈德收集的鸟类标本,第二年又发表了题为“斯图兹纳到四川、藏东、直隶探险的动物学结果”(zoological result of the w.stötzner expedition to szechwan, east thibet, and chihli)研究论文。他还研究过一些麦尔从岭南送回的动物标本。

韦戈德回国后,也曾发表过一些关于在华考察收集所得的兽类的文章。而曾在岭南教学十多年,一直致力收集我国动物标本的德国学者麦尔后来潜心对我国动物的研究,并致力于编写系统的中国尤其是中国南方各类动物的著作。1922年他出版了《关于中国动物区系论文集》(beiträge zur furna sinica)。另一德国动物学家马慈奇(p.matschie),在本世纪头二十年研究了地理探险家费通起(w.filchner)及麦尔等人从阿尔泰山区、、及戈壁和华南送回的兽类。

和上述植物学研究的情形相类似,较早就对我国的北方兽类有较多的了解和研究。早在18世纪,在俄工作的德国生物学家帕拉斯(p.s.pallas)等,即对西伯利亚及蒙古和邻近我国黑龙江地区的一些兽类作过研究。这些兽类通常也见于 我国的东北地区。1855年前后到黑龙江一带考察、收集动物标本的斯其云科(l.schrenck),也对我国东北的动物包括兽类作了不少研究。后者著的《阿莫尔地区旅行和探险 1854—1856》书中比较细致地论述了黑龙江流域的哺乳类、鸟类和软体动物及昆虫(主要是鳞翅目和鞘翅目)方面的内容。1862年雷德(g.radde)在蒙古的东北部毗邻我国的一些地区作过动物包括兽类的收集,并写下了重要的哺乳动物研究论著,其中包含丰富的习性和生境方面的资料和数个新种的描述。

俄人普热泽瓦尔斯基在我国华北和西北地区收集得702张兽皮,包括许多大野兽皮,以及不少头骨标本,得到这一地区哺乳动物区系的大量第一手资料。这些标本后来送交彼得堡博物馆。他本人对哺乳动物虽说不上有多深的研究,但由于长期在这一地区考察,他对这一地区的动物区系还是具有一些认识的。他注意到,我国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是土拨鼠、蹄兔、马、骆驼和一些种类的羚羊的分布中心。他收集的哺乳动物标本,于1888—1894年,由俄帝国科学院动物博物馆收藏部管理员布驰涅尔(e.buechner)作过一些研究,尤其是啮齿动物和食肉动物及野马。其结果发表在《普热泽瓦尔斯基从事中亚旅行之科学成果》(wissenschaftliche resultate der von n.m.przewalski nach central-asien unternommenen reisen)(下面简称《普氏成果》)卷一和其它文章中。由布驰涅尔在《普氏成果》中描述的每一种动物,都包括动物形态、皮、和颅骨的描述、及其地理分布和生活习性。

普塔宁和贝雷佐夫斯基(m.berezovski)收集的兽类标本主要也是由布驰涅尔研究定名的。1894年,他发表了《普塔宁和贝雷佐夫斯基1884—1887年甘肃探险得兽类》(die saugethiere der kan su expedition,1884-1887,gesammelt von potanin und mongollia)。同一时期,卡斯慈成科(n.kastschenko)也曾考察研究过阿尔泰地区的动物。他还发表过关于西伯利亚动物区系的文章。

得力于谭微道等传教士的收集,法国人在19世纪下半叶,做了研究中国兽类最出色的工作。这些工作主要由法国巴黎大学动物学家爱德华(a.milne-edwards)等人完成的。爱德华是谭微道在华行生物学考察和收集的主要支持者之一。谭微道在、河北和内蒙一带;川西宝兴山区、陕西秦岭山地和闽北武夷山区采集的兽类标本,其中包括许多西方人前所未闻的珍稀兽类,如麋鹿、大熊猫、金丝猴、扭角羚和猪尾巴老鼠等。

从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末的三十多个年头中,爱德华发表了大量关于我国兽类的研究成果。1868--1874年间,他与其子合作出版的《对于哺乳动物的博物学探索》(recherches pour servir àl’histoire naturelle des mammifères)堪称是当时研究中国兽类的名作。他也曾研究过由法国传教士从云南弄去的滇金丝猴等。谭微道的收集和爱德华父子的研究,使西方人对中国兽类的认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从地域上而言,和植物研究的情形差不多,法国人对我国西南和越南等地的动物作过较多的研究。上世纪末,法国另一动物学家波萨谷斯(e.pousargues)研究过我国四川、云南和北部湾产的不少兽类动物,其中包括亨利·奥尔良(henri d’ orléans)和一些法国传教士在云南收集的兽类标本。在上海的法国传教士韩伯禄也对我国的一些大型兽类如熊等作了研究。

本世纪初,动物学家梅内加科斯(a.menegaux)对北部湾(北圻)的一些兽类作了研究。1914年,特洛萨特(e.l.trouessart)等人,鉴定了法国传教士马伯禄(j.p.cavalerie)在云南收集的动物,发表了“遣使教士马伯禄送回中国西南哺乳动物整理表”(liste raisonnée des mammifères du sudouest de la chine, envoyés par le père cavalerie)。1928年,另一法国动物学家帕特(é.patte)对北部湾和四川的动物区系进行了比较研究(comparaison des faunes de mammifères de lang son(tonkin) et du se tchouen)。

英国学者对我国兽类的研究,在西方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东印度公司验茶员的雷维斯(j.s.reeves)是第一个在我国作了重要的兽类收集的人,他收集的兽类标本送到英国自然博物馆,主要由动物部主管格雷(j.e.gray)定名和绘图, 见于他的《印度动物学图说》(illustrations of indian zoology)等作品中。英国驻华领事官郇和(r.swinhoe)也发表过不少关于我国兽类的文章,尤其多有我国东南沿海福州、厦门、、宁波、海南等地的鹿、猴新种的描述。包括“海南的鹿类动物”(on the cervine animals of the island hainan)、“海南的兽类”(on the mammals of hainan)、“中国江南和的兽类目录”(catalogue of the mammals of china and of the inland of formosa)“宁波附近观察兽类随笔”(notes on chinese

mammalia observed near ningpo)及其它一些关于我国梅花鹿、毛冠鹿等鹿类的文章。

当然,郇和收集的标本还有许多是由在英国本土的动物学家研究的。如英国皇家医学院的弗劳尔(w.h.flower)教授研究了他从厦门送回的白海豚,以及麝等。另一英国学者加洛德(a.h.garrod)则研究过他送回去的一些鹿种,如獐等。不过,郇和送回的兽类标本更多是由斯科拉特(p.l.sclater)研究描述的。这些动物包括产的鹿、我国北方产的梅花鹿、宁波等地产的小麂和黑麂(muntiacus crinifrons )、厦门产的幼虎(panthera tigris amoyensis )、挂墩产的金猫。对郇和等人送回标本的研究,构成西方对华东兽类认识的重要基础。斯科拉特还研究过产于我国准噶尔盆地产的野马等。上面提到的格雷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也研究过许多郇和等人送回的兽类标本,包括产于我国北方的马鹿、亚洲胡狼、黄羊、羚羊、棕熊、猿、獾等等。郇和和谭微道及爱德华以及普热泽瓦尔斯基的工作构成了早期西方人了解我国兽类一般知识的基础。

1879年,在印度加尔格答任博物馆馆长的安德逊(j.anderson),出版了两卷的《解剖学和动物学研究》(anatomical and zoological researches),对他在1868和1875两次在我国云南腾冲等地收集的动物,包括兽类作了分类研究。使西方人首次对我国西南兽类有了初步的认识。当时在英国殖民地印度工作的英国兽类学家郝奇森(b.h.hodgson )等人对印度附近的我国及邻近区域的兽类也作过不少研究。

1874年, 英国自然博物馆的布斯克(g.busk)较早研究过我国老虎和云豹差异的主要特征。19世纪末曾和斯特扬(f.w.styan)到我国中西部的湖北和四川等地收集动物标本的温通(w.e.de winton),1899年发表了“关于中国(主要来自川西)兽类”(on chinese mammals, principally from western sechuen)的文章。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本豪特(j.l.bonhote)研究过我国所产的一些猫科动物,以及鼠兔等。写过“中国的兽类动物区系”(the mammalian fauna of china 1906)等文章。

进入20世纪,英国学者研究中国兽类的成果颇引人注目。著称的有英国自然博物馆的兽类学家里德克(r.lydekker),他研究了许多在华英国人送回的标本,是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研究我国兽类的重要学者之一。先后发表了大量关于我国兽类的文章。包括我国的各种鹿如麋鹿、梅花鹿、驼鹿、马鹿、毛冠鹿;以及我国西南四川和及西北产的一些大中型兽类,如羚羊、野马、蒙古野驴、棕熊和黑熊、扭角羚、鬣羚及一些类型的猫科动物等等。另外,英国自然博物馆动物部的波考克(r.i.pocock)堪称是研究我国兽类的另一重要学者。在20世纪的前三十多年中,他曾研究过大量我国兽类,在此基础上发表了大批研究成果。涉及的动物有海南长臂猿(hlobates hoolock )、鬣羚、四川产的狸猫、鹿、穿山甲、大熊猫、野马、黑熊和棕熊及豺(cuon alpinus)和豹等猛兽。

英国博物馆动物部管理员托马斯(o.thomas)是法国爱德华之后研究我国兽类动物的巨擘。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的20年代的差不多四十五年当中,先后在伦敦动物学会进展和自然史记录和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了数十篇关于我国兽类的研究文章。19世纪,他研究的标本主要是由在华工作和生活的英国人送回去的,如赖陶齐(j.d.la touche)在挂敦收集的兽类标本就是他研究发表的。大多属一般性鉴定描述成果。进入本世纪,得力于贝德福德伯爵(duck of bedford)的资助,他曾多次派美国人安得森(m.p.anderson)等来华,主要在我国北方兼及西南采得大量的兽类标本带回他所在的博物馆。在此基础上他发表了大量关于我国啮齿类、蝙蝠、獭、大熊猫、金丝猴、一些类型的猫科动物,及各种鹿的论文。

托马斯的文章不少是属于地区性的综合性论文,特别体现在他据安得森等人的收集发表了系列文章。著称的如“来自华北山东半岛的兽类名录”(list of the mammals from the shantung peninsula, north china),“来自蒙古高原的兽类名录”(list of mammals from the mongolian plateau),“来自华北直隶和山西省的兽类名录”(list of mammals from the provinces of chih-li and shan-si, n,china),“来自华北山西和陕西的兽类”(on mammals from the provinces of shan-si and shen-si, northern china),“来自华西甘肃和四川省的兽类”(on mammals from the provinces of kan-su and szechwan, western china),“来自华中陕南的兽类”(on mammals from southern shen-si, central china)“来自华西四川和云南省的兽类”(on mammals from the provinces of szechwan and yunnan, western china)此外,本世纪初许多英国人在我国西南和西北所收集的兽类标本也大多为他所研究和定名发表。其中包括瓦德(f. kingdon—ward)、福雷斯特在云南,卡露瑟(d.carruthers)在、欧文(g.fenwick-owen)等人率领的考察队在、秦岭地区和陇南等地,以及一些侵藏英人在四川收集的兽类标本。由于他对来自中国北方和西南各地大批兽类标本的广泛研究,大大增加了西方人关于中国兽类方面的知识。使西方对中国兽类的区系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

美国在20世纪对我国兽类的研究和他们在我国的收集一样异军突起。本世纪前期,不少我国的兽类标本被送到美国华盛顿国家自然博物馆、芝加歌和纽约自然博物馆及费城科学院等研究机构,有不少专家对它们进行鉴定研究。1907年,里安(m.w.lyon)记述过从甘肃收集的兽类。20世纪头十年,美国动物学家艾伦(j.a.allen)曾研究报告了美国北太平洋考察所得的大量兽类,他也研究过来自我国海南岛和陕西的一些兽类。其后另一动物学家郝利斯特(n.hollister)也研究过不少从我国北方、阿尔泰山区和蒙古等地收集到的各种兽类。

20世纪20年代,美国动物学家哈维尔(a b howell)研究了不少从我国收集的兽类,其中包括各种老鼠、松鼠、兔子和海豚。他还发表过“伍尔森收集的亚洲新兽类”(new asiatic mammals collected by f.r.wulsin);和《美国家博物馆所收集的中国兽类》(mammals from china in the collec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museum)这一总结作品。美国华盛顿国家自然博物馆另一动物学家米勒(g.s.miller,jr),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对我国产的兽类动物也有不少研究,其中包括克拉克(r.s.clark)探险队收集的兽类,所涉动物包括金花鼠、松鼠、各种田鼠、句 青和蝙蝠等小型兽类,也有一些较大型的食肉动物和狍子、河豚等。海伊(g.m.hay)送去的白鳍豚标本也是首先经他研究的

1922年,罗思材尔得(a.rothschild)研究了由英国人索尔比从陕北收集的岩羊和东北收集的猫科动物。此后于1930年,弗莱德芒(h.friedmann)对华西大学美籍教师格拉罕(d.c.graham)在四川的考察结果作了介绍。而芝加歌自然博物馆等派出的考察队,从我国西南等地带回的大批兽类标本也由专人很快进行研究,并发表相应的成果。如该博物馆的欧斯古德(w.h.osgood)于1932年发表的《齐莱-罗赛福和迪拉克亚洲考察所得兽类》(mammals of the killey-roosevelts and delacour asiatic expeditions)。他还研究过我国的一些食虫目动物。

在以往外国人的收集中,美国中亚考察队收集所得兽类标本最多,而且保存较好,研究这些标本的学者也不少。1940年,蒲伯出版了中国的动物划界(china's animal frontier)。当然,更重要的研究则是,由哈佛大学的埃伦(g.m.allen)等学者研究作出的。

哈佛大学有自己的比较动物学博物馆,威尔逊和查培以及洛克都曾为该馆收集过许多动物标本。而埃伦则是美国著名兽类学家,从1912年起,发表了大量关于我国和毗邻地区兽类的研究成果。这之中包括各种安德思他们在四川和云南收集的食虫动物、在陕西和内蒙收集的各种啮齿类动物;蒲伯和格兰特在福建延平(南平)、福清和四川万县收集的狗头蝠、鼠耳蝠、山蝠和普通长翼蝠等许多蝙蝠、及一些鹿等。他还研究过美国中亚考察队在我国华北和西北收集的各种兽类。在此基础上,他又综合了前此欧美其他学者研究中国兽类的学术成果,最终写出了他出色的总结性著作《中国和蒙古的兽类》(the mammals of china and mongolia)。

埃伦这部著作作为美国纽约自然博物馆《中亚自然史》丛书第六卷出版。埃伦和着意在中国植物分类学方面做些总结工作的奥地利植物学家韩马迪一样,查询了当时世界各大博物馆的中国兽类标本。他的著作分成两本,分别于1938和1940年刊行。由于当时我国的东北和都为日本侵略者占领,因此,他的书没有记述这些地区的兽类。该书前面介绍了中国的动物区系划分;亚洲和北美动物区系的关系。然后分11个目介绍了中蒙的兽类500余个种和变种。其中第一部分包括包括食虫目61种,翼手目(蝙蝠)81种,灵长目13种,食肉目动物60种,鳍足目2种,鲸目7种,鲮甲目3种,啮齿目重门齿亚目(今兔形目)31种,计258种。第二部分包括啮齿目21种,偶蹄目43种,奇蹄目2种,海牛目1种。

限于当时考察不足及所获标本等局限,加上作者本人并未到过中国,没有实地考察过我国的动物区系和了解各种兽类的生活资料,故此不免存在各种缺漏和片面的地方,至于在物种定名、分类和动物地理分布划分都难免存在不合理、牵强和主观臆断之处。如当时没有我国云南南部西双版纳一带的考察收集资料,致使作者不可能记述那一带产的属于长鼻目的大象。也没有分布在云南高黎贡山一带的野牛,甚至牦牛和雪豹 [13] 也没有。在动物分布的区划方面,当然也存在很多今天看来不合理的地方。譬如忽略了横断山区的地理特殊性等等。当然这些问题出现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受许多古老物种在东亚和北美平行分布的启发,埃伦和当时其他美国一些生物学家,如上述的沙坚德、米勒一样,注意两地动植物区系的比较研究。

2·2 鸟类

无论在那一个国家,鸟都是最引人注目和最可爱的动物类群,对它们的研究总能唤起人们极大的兴趣。在近代,西方对我国研究得最多的动物类群正是鸟类。西方在我国收集鸟类是很早的。据说早在1735年,活的白鹇和锦鸡已被送会欧洲。当时白鹇在欧洲被称作“中国白雉鸡”。这两种雉在瑞典博物学家林奈的名著《自然系统》中,该书还记载了不少既见于欧洲,也见于中国的鸟类。

曾在乌拉尔、阿尔泰、吉尔吉斯、伏尔加和贝加尔湖周围的西伯利亚地区旅行考察的德国生物学家帕拉斯,在他去世的那一年(1811年)出版了《俄属亚洲的动物志》(zoographia russo-asiatic),其中记载了不少也见于我国的候鸟。后来德国的鸟类学家卡巴尼斯(cabanis)曾对穆林德送回的一些鸟类标本进行过研究。

沙俄的博物学家塔克赞诺夫斯基(l.taczanowski)在19世纪中叶曾到曾到乌苏里江等地考察收集鸟类,并写出有关的研究报告。随后俄军人普热泽瓦尔斯基在我国的东北地区考察收集回到莫斯科后,也曾对所收集的鸟类标本进行了鉴定研究。还根据自己的考察所得给谭微道他们编的《中国的鸟类》加了一个附录。他在我国所得的鸟类标本,部分由彼得堡动物博物馆主任普莱斯克(d.pleske)进行了整理描述,于1888—1894发表在《普氏成果》卷二中。主要包括鸟类的分类描述、地理分布和生活习性。后来边奇(v. bianchi)等人也曾对普氏收集的鸟类作过部分整理研究。

与兽类研究的情形相似,19个世纪研究我国鸟类最出众的成果,被认为是法国传教士谭微道与巴黎自然博物馆的奥思塔莱特(e.m.oustalet )合编,并于1877年在巴黎出版的《中国的鸟类》(les oiseaus de la chine)。全书分为两卷,第一卷为文字说明,第二卷为图谱,文字说明部分罗列鸟类达807种(正文772种,附录35种),其中124种的图构成了第二卷。文字说明包括分类学名称,命名日期,鸟的外形大小的测量资料,及相关的分类学说明。最后是所见的分布地点等。他们的工作是对后面我们还要提到的郇和工作的继承和发展。

英国人接触中国鸟类也不晚,18世纪下半叶居留在澳门的英国商人就曾送回去过中国的白冠长尾雉。伦敦动物学会的一个鸟类学家,根据其他英国人送回的鸟类标本作研究,于1832年发表了《一个世纪来自喜马拉雅山的鸟类》(a century of birds from himalaya mountains)。1850--1853年,此人还写了七卷本的《亚洲的鸟类》(the birds of asia)。这之中当然也包含大量我国的鸟类。另外,由英国人撰写的印度的鸟类专著中也多含与我国共有的候鸟种类。而长期在华担任领事官的郇和,与同时期在华收集动物标本的著作俄人普热泽瓦尔斯基及法国传教士谭微道一样,是鸟类研究的爱好者。在他来华之前,西方关于我国的鸟类和兽类的直接知识,可以说是很少的。他在华任职期间,曾经用了大量的时间研究中国的鸟类,发现和记述了不少鸟类新种。他可能是第一个进入的鸟类研究者,他在那里发现了144种鸟。他在海南和我国其它地方尤其是华东采集过大量鸟类,获得大量的第一手知识。在英国鸟类学家联合会的会刊和伦敦动物学会进展等刊物中发表了大量的文章。1863年,基于长期的积累,他发表了近代第一个《中国鸟类名录》(birds of china),列有我国鸟类454种。1871年,他又名录作了增订,列鸟达675种。很显然,他是早期研究我国鸟类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进入20世纪,一些在华的英国人士很注意留心收集我国鸟类并作研究。二十年代中期,一些英国人曾根据自己生活地区所记,写一些区域性的鸟类作品,如东北,苏吴等。也曾出现一些学术性较强的专著,如长期在我国海关任职的拉陶齐根据在华采集所得,在英国鸟类学家联合会会刊和英国鸟类学家俱乐部期刊等有影响的刊物中发表了大量关于我国鸟类的研究论文,后来又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两卷的《中国东部的鸟类手册》(a handbook of birds of eastern china, 1925-1934),此书主要记述我国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和广东等沿海省分的750个种和亚种鸟类。被西方人认为是继谭微道之《中国的鸟类》以后,有关中国鸟类学方面较好的一本专著。

20世纪前期美国派了不少动物探险考察队到我国,他们的收集中包括大批鸟类标本。这些标本资料送回去后,很快由各研究单位的鸟类学家作整理研究。1916年,安德思在福建和云南华所得的鸟类标本,送回纽约自然博物馆;罗斯福兄弟(t.& k.roosevelt)所得的鸟类标本送到芝加歌自然博物馆,很快由美国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的班各斯(o.bangs)对这些标本作了研究整理,并在博物馆的相关刊物发表了研究结果。这位鸟类学者还研究过一些由英格拉姆采自云南的鸟类标本。

同样的,洛克20本世纪20年代在四川和云南为美国国家地理学会采得大量标本。他的标本送回后,华盛顿国家自然博物馆的雷莱(j.h.riley)马上作了缜密的分类学研究,研究结果发表在华盛顿国家自然博物馆的刊物中。由伍尔逊(f.r.wulsin)率领的美国国家地理学会中国中部考察队在内蒙、甘肃、河北采集的鸟类,经有关专家研究后,也将成果发表在1931年的博物馆的刊物中。

引人注目的是,20世纪在华活动的传教士也热心对我国鸟类的研究。1931年,在福建延平传教的美国传教士柯志仁(h.r.caldwell)父子写了一本通俗性的作品,题称《华南的鸟类》。柯志仁长期在福建收集动物标本,得了许多鸟类的标本资料。此书描述了大约440种鸟,还提到其它40种鸟。有一些插图。附有鸟巢和鸟蛋的照片资料。它主要依据福建和毗邻省份的鸟类写成。有些描述不是很确切,有时甚至忽略了鸟类的重要特征。

在我国苏州的东吴大学任教的美国教授祁天锡,也对我国的鸟类做了不少研究工作。1917年,他与在江阴教书的慕维德(l.i.moffett)合作写了一个本《长江下游鸟类索引》(a key to the birds of yangtze valley)。在1926至1927年间,他与慕维德和万卓志合作出版了《中国的鸟类尝试目录》(a tentative list of chinese birds),此书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作,共记载鸟类约1028种,外加440种亚种和变形。后来他们曾作了一些修订。1931年修订后的名录记鸟1032种。

2.3 两栖爬行类

对于我国两栖爬行类动物的研究,西方开始得较晚。虽则奥斯贝克的游记 也叙及中国的蛇蛙。但研究作品是从19世纪开始出现的。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茶叶检验员雷维斯在广东沿海收集得一些两栖爬行动物,除自己作了些许研究之外,送回英国博物馆的爬行动物主要由格雷定名发表。

研究中国两栖爬行类动物的英国学者中,冈瑟是其中姣姣者之一。此人在三十岁前后就以研究鱼类和两栖爬行类动物著名。他的《英属印度爬行动物》包括大量中国产的种。郇和及普拉特开始收集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普塔宁和贝雷佐夫斯基收集的同类标本曾由他经手研究发表。

冈瑟之后的包兰格(g.a.boulenger)研究了数量更为众多的中国爬行动物。他的标本来源包括:普拉特在湖北和川西收集到的标本,郝尔斯特(p.a.holst)、毛尔楚特(a.moltrecht)等人在收集的标本,英官沃德尔(l.a.waddell)和瓦尔顿在、霍尔(a.l.hall)在华北、英国传教医生马士敦(j.p.maxwell)在厦门收集的标本。中国海关雇员赖陶齐在华东等地收集的标本,传教士怀特海德(john whitehead)在海南岛收集的标本等等。另外,20世纪早期,在上海居留的英国医生斯坦利(a.sanley),在任亚洲文会上海自然博物馆负责人期间,除为博物馆收集得大量爬行类动物标本外,也曾给英国自然博物馆送去大量的爬行动物标本(主要来自福建) [14] 。美国传教士格拉汉和狄蒙德(f.j.dymond)也给英国自然博物馆送去在云南收集的标本。这些标本也主要由包兰格研究和记述。

曾在我国海南和东南亚旅行的英国业余动物学家史密斯(m.a.ith),于1923年发表了他在海南的考察结果。他后来出版的《英属印度的动物区系》包含大量我国南方的爬行动物种类。

的麦克在黑龙江收集到的两栖类动物标本由勃兰特进行了研究普热泽瓦尔斯基在华考察总共得到约1200个两栖和爬行类标本,其中爬行动物中相当部分是蜥蜴。他死后 科兹洛夫和罗博罗夫斯基继续进行的数次考察探险又收集到不少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1898年,刊出《普氏成果》卷三第一部分“两栖类”。这部分的研究者为贝德里加(j.de bedriaga).这部分还附有另一学者施特劳赫1876年发表的相关成果“两栖爬行类”一文。普塔宁和贝雷佐夫斯基收集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则部分被送到英国自然博物馆,由格雷和冈瑟研究。

曾在阿尔泰和我国东北铁路沿线旅行收集的埃米利俄诺夫(a.a.emelianov),根据自己的考察结果,于1929年出版了《远东的蛇》,其中包括大量我国北方种。此外在哈尔宾由人办的东省特别区文物研究会博物馆和天津由法国传教士办的北疆博物院待过的两个人帕夫罗夫(p.a.pavlov)和克斯厅(a.a.kostin)也对两栖爬行类动物作了一些研究。彼得堡动物所的扎雷夫斯基(s.zarevsky)还对科兹洛夫1899—1901年在,1907—1909年在四川和蒙古,1924—1926再在蒙古所作考察时收集的标本,进行了研究。

法国传教士谭微道、韩伯禄都曾在我国收集得不少爬行动物,如前者曾在汉中等地收集得个体特大的娃娃鱼、蝾螈等,他自己描述过数新种,但大部分则由法国的动物学家布拉查德(e.blarchard)等人定名发表。在1880年,莱塔斯特(f.lataste)也曾发表了由谭微道及法驻成员普兰西(v.c.plancy)收集的一些两栖爬行来自动物标本。而在华海关工作的法国动物学爱好者福威勒(a.a.fauvel)是第一个科学描述扬子鳄的人。

20世纪20年代前后,瑞典的斯文赫定(sven hedin)等人在我国作了大范围的地理学考察,收集了不少两栖爬行类动物,这些标本由斯德歌尔摩自然博物馆爬行动物学主任伦德尔等人进行了研究并发表。匈牙利动物学家迈贺理(l.méhelÿ)则对1898年紫奇(j.zichy)在蒙古和华北收集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作了研究。

1831年来华收集植物的梅因曾带回普鲁士一些爬行动物,这些标本后来由柏林的动物学家卫格曼(a.f.a.wiegmann)进行了研究。德国柏林自然博物馆的彼德(w.c.h.peters)和汉堡的菲歇(g.fischer)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也记述过不少由德国水手和在中国海关任职的德国人在等地收集的两栖爬行动物标本。彼德曾将我国的一种可食用蛙——田鸡(黑斑蛙)定名为rana reinhardti,但后来似乎没有被沿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森科博格博物馆的包特格(o.boettger)在1880—1890年间,记述了大量由彼得堡博物学家赫兹(o.herz),上海的德国商人斯其迈克(b.schmacker)和穆林德送去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

另外,麦尔利用本世纪前期在华收集的爬行动物标本,写了不少文章,发表了数新种。1922年,他发表了他的“记南部中国的脊椎动物”中的“爬行类和两栖类”。1929年,他出版了一本关于爬行动物的专著《中国广东及邻近区的爬行动物》(grundzuge einer okologie der chinesischen reptilien)。麦尔的研究包括分类、习性生态和地理分布。

维也纳自然博物馆的动物学家斯厅达其纳(f.steindachner),在上个世纪下半叶到本世纪初记述了澳地利的一艘战船作环球旅行时在我国沿海和收集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此外,他还记述郇和在厦门、司徒李科泽卡在帕米尔、斯泽城一(b.széchenyi)在上海附近、萨特(h.sauter)在收集的同一类型的动物标本。另一个澳地利动物学家沃纳(f.werner)在本世纪前期,则记述了大量由德国人麦尔在广东,韩马迪在云南和湖南等地收集的两栖爬行动物标本。

进入本世纪,美国在研究我国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方面在西方堪称后来居上。曾任美国在旧金山的加里福尼亚科学院名誉主任的美国海军外科医生桑普生(j.c.thompson),于本世纪初在我国沿海收集的两栖爬行动物,除一部分由自己描述外,其它的由在上述科学院的邓搏格(j.v.denburgh)研究发表。在此期间,美国费城的一些学者,如动物学家科普(d.cope)也研究过一些由美国北太平洋考察探险队带去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并描述了一些新种。

哈佛大学的斯太耐格(l.h.stejneger)也研究过许多中国爬行动物。1907年,他出版过《日本及邻近地区爬行动物学》(herpetology of japan and adjacent territories)。这本著作所论也包括我国东北地区所见的两栖爬行类动物 。他研究的标本来自中国各地,包括上世纪末塔达(t.tada)在、华西大学教授格拉罕在四川、传教士格拉汉在云南、索尔比在福建和送去的标本。他的得意门生鲍勃(thomas barbour)也研究了大量购自我国东北和海南、,以及查培在湖北和四川采集的爬行动物标本。堪萨斯大学的泰勒(e.h.taylor)也系列报告过海南、福建和江苏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他的标本主要来自厦门大学的赖特。

在我国收集得大量两栖爬行类动物标本的蒲伯,开始时将标本送交美国自然博物馆的同事斯其密德特(k.p.schmidt)研究发表。后来完成在华的收集工作之后,蒲伯自己对收集的标本做了研究,并查看了华盛顿自然博物馆,以及伦敦、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地的自然博物馆的一些标本。于1935年出版了一本《中国的爬行动物》(the reptiles of china),作为《中亚自然史》的第十卷。本书是当时中国爬行类方面最全面的著作。记载中国龟鳖类的动物22种,鳄鱼1种,蛇类130种,蜥蜴66种。书中所涉猎的蜥蜴只是列了一个表,没有相关的形态描述。可能囿于比较熟悉自己采集过标本的华东和华中的情况,,对中国西北的爬行动物几乎未加论及。

在华任教的美国生物学者也不乏对两栖爬行动物有兴趣的。1929年祁天锡和博爱理合作发表过《中国两栖动物的检索表并记它们的地理分布》(a check list of chinese amphibia with notes on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文中罗列了以往动物学家发表过的中国两栖类动物计3个目11科131种。记有每种动物名称的命名者,刊出的文献及模式标本的产地和分布范围。与此同时,祁天锡还发表了《从中国记录的爬行动物的初步名录及其分布》(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preliminary list of reptiles recorded from china) ,文中罗列了我国爬行动物的种和变种的名称325条。

燕京大学的博爱理后来还探讨过华北两栖动物的分布,和她的中国学生一起对中国南方的两栖类的调查及其地理分布和生理方面的研究。1940年,她与当时在芝加歌自然博物馆的蒲伯合作,由蒲伯查阅了西方各大博物馆收藏的中国两栖类标本,博爱理查阅了中国各有关机构及她的学生收集的两栖类动物标本,共同发表了“中国两栖类调查”(a survey of chinese amphibia),文章记述有尾两栖类15种,无尾两栖类75种。

2.4 鱼类

西方人很早即开始注意我国的鱼类资源,1655年,西方就有作品精确记载了我国的鱼类42种 [15] 。瑞典的奥斯贝克从我国旅行回去后所作的游记也记有中国的鱼类。自19世纪上半叶开始,西方的鱼类的分类著作记有中国鱼类渐多。

19世纪二三十年代,雷维斯在广东收集了不少鱼类标本,除他自己进行研究外,当时英国自然博物馆的馆长格雷也写过一些研究文章。1845年,英国人理查德逊(j.richardson)根据雷维斯送回的鱼类标本和彩图撰写的《中国和日本海鱼类学报告》(report on the ichthyology of the seas of china and japan)是当时比较有影响的著作。19世纪下半叶,格雷之后的英自然博物馆负责人冈瑟(a.gunther)研究过郇和、普拉特和的普塔宁和贝雷佐夫斯基等人在我国长江流域和西北地区收集的许多鱼类和两栖爬行类,发表了不少研究论文和报告。此外,他还研究过一些传教士从我国东北牛庄(营口)送回的鱼类。

20世纪初,英国自然博物馆的鲍伦格(g.a.boulenger)研究过斯特扬送回产于的我国宁波等地的淡水鱼类标本,并发表相关研究文章。而该馆的里刚(c.t.regan)则从1904年起,曾经发表十多篇研究美国传教士格拉汉(j.graham)从云南送去的鱼类的论文。另外,他还描述过一些英人,如瓦尔顿(h.t.walton)等人从等地收集的鲤科鱼类,并有数新种。

人着手对我国东北鱼类的研究与其对我国这一地区的侵占同步进行。1855年,贝西列乌斯基(s.basilewsky)发表了“中国北方鱼类志”(ichthyographia chinae borealies)。他的作品记述了大量我国华北和东北的大量的鱼类。其后,迪波斯基(b.dybowski)也于1872年发表过研究黑龙江鱼类的“已知阿莫尔地区鱼志”(zur kenntniss der fischfauna des amurbeckens)一文。1876年,的鱼类学家科斯勒(k.t.kessler)描述了普热泽瓦尔斯基内蒙和青海等地收集的鱼类,还发表过一些关于中亚的鱼类研究论文。1898年,《普氏成果》第三卷的第二部分刊出了由科学院动物博物馆,鱼类学收藏管理员贺增斯腾(s.herzenstein)及尼可尔斯基(a.nicolski)研究普热泽瓦尔斯基所收集的部分鱼类,描述了它们的形态特征和地理分布。

1904年,曾对海参崴一带的鱼类作了研究的施密特(p.s.schmidt),刊行了《俄帝国东部海洋鱼类》(pisces marium orientalium imperii rossici)该书记述了海参崴一带海域的鱼类。另外,沙俄彼得堡科学院的鱼类学家波格(l.s.berg),也于本世纪初发表过一些关于我国黑龙江一带水域的鱼类学研究文章。他于1909年刊行的《阿莫尔鱼类学》(ichthyologia amurensis),对黑龙江及松花江和乌苏里江等支流的鱼类作了较详细的叙述。

曾长期居住在东南亚的荷兰人布里克(p.bleeker)自1858起,对我国的鲤科鱼类的研究颇为注意。从1863至1879年间撰写了大批的文章在荷兰发表。重要的如1871年发表的《中国的鲤科鱼类论文集》(mèmoire sur les cyprinoides de la chine)。20世纪20年代,瑞典斯德歌尔摩自然博物馆的伦德尔(h.rendahl)利用馆藏的我国鱼类标本进行研究,写出不少较有价值的鱼类学论文。

19个世纪60年代,法国瑟堡的鱼类学家儒安(h.jouan)记述过我国香港和其它地方的不少鱼类。1872年,法国驻华领事官梯尔桑特(d. de thiersant ),根据在华所见出版了《中国渔业志》。稍后,法国鱼类学家索瓦热(h.e.sauvage)发表过数篇关于我国汕头等地鱼类的研究文章。

19世纪下半叶,奥地利维也纳自然博物馆的马丁斯(e.von martens)、斯厅达其纳研究过一些该国一艘舰艇于1857—1859年环球旅行时,采自我国香港和上海等地的鱼类。并发表研究文章。而德国的彼德(w.c.h.peters)于1880年前后,也记述过不少我国南方的鱼类。克莱茵堡(m. kreyenberg)在1910年前后,记述过在华采集的一些鱼类。20世纪20年代,鱼类学家科莱(o.koller)又研究过一些关于我国海南鱼类,发表一些论文。

美国人在对我国鱼类的研究方面更是做了大量的工作。1897年,美国的路特(c.m.rutter)根据菲尔得(a.m.fielde)女士的收集,记述了不少汕头的鱼类。20世纪初,美国华盛顿国家博物馆鱼类学家阿波特(j.f.abbott),记述了美国一些士兵在天津海河收集的鱼类,包括7个新种。另一鱼类学家嘉当(d.s.jardan)研究了一些传教士、水手等从、香港、上海、天津和东北旅顺收集的鱼类标本,并发表研究文章,包括一些新种的描述。而诺曼(j.r.norman)和澳施玛(m.oshima)在20世纪的20年代分别研究过美国地质学家格雷格里从云南和厦门大学的赖特等人从海南及采集的鱼类。

1927年,美国旧金山加里福尼亚科学院学者艾夫芒(b.w. evermann)与我国学者寿振黄合作写了《华东的鱼类》(fishes from eastern china)。美国费城科学院自然博物馆的福乐(h.w.fowler)在本世纪的前三十年中,研究过不少美国人在华所采集的鱼类标本,包括蒲伯(c.h.pope)在我国东陵、兴隆山区、安徽宁国等地采集的泥鳅、元宝鳊等一些鱼类,以及在齐鲁大学任教的贾科比在济南附近水域收集的二十多种鱼类,并发表多篇相应的研究论文。赫里(a.w.herre),在20世纪30年代曾就我国南方的香港、广东、海南和浙江的鱼类进行研究,并发表不少论文。斯坦福大学的梅耶斯(g.s.myers)也写过一些关于我国海南、鱼类的论文,1935年,维拉德科夫(v.d.vladykof)也研究过我国的鳅科鱼类。

美国另一鱼类学家倪科尔斯(j.t.nichols),曾全面研究过美国纽约自然博物馆中亚考察队收集的中国淡水鱼类标本,并与蒲伯合作研究过我国海南的鱼类。发表了不少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参考以往的研究文献,于1943年出版了《中国淡水鱼类》(the fresh-water fishes of china)。与上述埃伦的著作类似,该书不包括东北三省和的相关内容,此外,也不包括蒙古的淡水鱼类。收录的淡水鱼计25科,143个属,近600种。是一本集大成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中国各地分布的淡水鱼类,并根据中外学者研究的结果,指出鲤科和鳅科鱼类在中国的淡水鱼类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中国当是鲤科鱼类的分化和分布中心,可能是现代分布中心。这里的鲤科鱼类不仅很多而且变种也比别的地方多,进化的程度高得多,各类型的分化也深刻得多。同时概要地介绍了区系成份特点。作者也提到一些地方如云南省的鱼类在美国自然博物馆收藏很少等缺憾。书中的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存在将已知为同名的鱼分列等等,其它可商榷的地方也很多。此书是作为《中亚自然史》的第九卷出版的。

在华的西方在华的生物学教师也不乏留心我国鱼类者。厦门大学的赖特教授研究过在鱼类进化史上有重要意义的文昌鱼。岭南大学的美国教师贺辅明也考察过华南尤其是广东的淡水渔业。

五·昆虫和其它低等动物

西方对我国昆虫的研究相对薄弱、系统性也差些。但西方人对我国某些类型的昆虫很早就开始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主要是我国有很多价值非常高的经济昆虫资源,如各种蚕、白腊虫、蜜蜂、胭脂虫和各类药用昆虫如斑蝥等等。此外,漂亮的蝴蝶和甲虫和鸟类一样总是最早引起人们注意的昆虫。

在18世纪,一些西方学者通过商人收集到的有关我国昆虫的绘画资料和成盒购买的昆虫标本(主要是蝴蝶和甲虫),已着手对我国的昆虫进行一些研究。1798年,英国的博物学家多诺万(e.donovan)发表的《中国昆虫自然史》(natural history of the insects of china),主要就是通过在广州一带购买等途径收集标本,进行相关的描述而成的。该书还收录了乔治·斯当东作为使团随员在我国旅行后,回去发表的少量经济昆虫资料。该书1842年订正后的本子全书收录鞘翅目、直翅目、脉翅目(书中描述的实为今蜻蜓目)、鳞翅目、半翅目(包括今同翅目的蝉科)的220种昆虫的描述和精美的插图。书中所记以鳞翅目昆虫为多,包括巴黎凤蝶、蓝凤蝶和达摩凤蝶和各种菜粉蝶和蛾子;脉翅目中有大尾箭蜓。还有少数几种不属昆虫纲而属于甲壳纲、蛛形纲和多足纲的种类,它们分别是螃蟹、虾蛄、蜘蛛和蜈蚣。

从19世纪中叶起,西方对我国的鳞翅目昆虫出现较多的研究。前面述及的英国自然博物馆负责人格雷也对我国华北的蝶作过一些研究。英国的昆虫学家摩尔(f.moore)、巴尔特(a.g.bulter)、(a.r.wallace)和贝特斯(h.w.bates)等人研究过郇和、好博逊(h.e.hobson)等从我国东南沿海、等地送回去的昆虫包括大量鳞翅目昆虫。

对我国鳞翅目昆虫蝴蝶作过较多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也是一位英国昆虫学家,此人就是李彻(j.h.leech)。他研究过普拉特等人从华采集的大量昆虫标本。1889年,他曾在一篇论文中发表了普拉特在长江中上游采集的鳞翅目昆虫258种,包括大量新种。在此基础上他又于1894年出版了《中国、日本及朝鲜之蝶类》这样一本专著。此外,还有一些英国昆虫学家对我国的蝴蝶作过研究。如科芍(j.g.kershaw)也出版有《香港及华东南的蝴蝶》(butterflies of hongkong and southeast china),瓦特金斯(h.t.g.watkins)在20世纪20年代也发表了“云南西北部的蝴蝶”(butterflies from n.w.yunnan)。

人研究我国昆虫也开始得较早。昆虫学家福尔德曼(m.falderman)根据宾奇在华北内蒙等地收集的甲虫标本,进行了研究,于1835年发表了“鞘翅目图说,宾奇在华北、蒙古、和阿尔泰的收集描述”(coleopterorum ab illustr. bunge in china boreali,mongolia et montibus altaicis collectorum descriptio)。从1853年起布雷莫(o.bremor)和格里(w.grey)研究了塔塔里诺夫等传道团成员在和内蒙等第采集的鳞翅目昆虫。布雷莫曾发表了“华北鳞翅目昆虫的分布”。此人还和另一学者研究过麦克在黑龙江沿岸收集到的鳞翅目昆虫。

法国的卢卡斯(h.lucas)曾于1866年写过“周围鳞翅目豹纹蝶属的一些记释和新种描述”。法国昆虫学者澳波瑟(c.oberthur)曾研究过谭微道在华采集的鳞翅目昆虫,并发表“谭微道在华采集的鳞翅目昆虫新种”一文。1936年,法国人托马诺夫(c.toumanoff)写出了《远东的按蚊》(l’anophèlie en extrˆme-orient;)。

引人注目的是,德国昆虫学家克拉德家(a.caradja)不但对我国的蝴蝶有相当研究,而且对我国鳞翅目的另一大类蛾亚目也颇有研究。这位学者研究了由克拉帕里奇(krapperich)和豪恩(h.höne或h.hoene)等人在福建武夷山区等地采集的大批昆虫标本。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他和其他学者合作共发表我国螟虫新种1000多个。由萨特(h. sauter)送回的鳞翅目昆虫标本主要由蝶类专家富鲁斯托弗(h.fruhstofer)研究发表。而里斯(fr.ris)以“萨特的收集成果”(h. sauter’s formosa-aueute)发表系列文章,记述了大量由萨特收集的昆虫。

同一时期,德国另一昆虫学家,汉堡的沃牧(g.ulmer)对我国的蜉蝣目昆虫以及水生昆虫毛翅目也有相当的研究,并描述过不少新种。另外,1932年,法兰克福的欧奇斯(g.ochs)对我国的豉甲科的昆虫也有一些研究。在斯德丁(今波兰的什切青)自然博物馆的斯奇密德(e.schmidt)1932年发表过一篇关于我国蝉科(同翅目)的论文,文中罗列了125种蝉的名称。

对鳞翅目以外的昆虫的其它类群的描述除上面提到的外,1911年末,英国的贾顿(k.jordan)等人研究发表过不少我国的蚤目昆虫新种。1923年,美国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的维勒(w.m.wheeler)曾研究过在我国任教的赫华德(c.w.howard)、贾科比(a.p.jacot)和祁天锡等人送回去的蚂蚁。1930年发表了一个“已知中国蚂蚁的名录”,该名录共载有245个类型,其中分别为138种,54个亚种和变种。

荷兰莱顿博物馆的格斯奇温德纳(l. gschwfndter)研究过我国一些沼梭科的水生昆虫;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德奥奇蒙特(a. d’orchymont)也研究过我国一些水生昆虫,还作过鞘翅目牙甲总科的昆虫目录。除昆虫外,西方对我国其它节肢门的动物也有一些研究。1937年,瑞典人哈麦尔(d.hummel)根据斯文赫定率领的中瑞西北联合考察队所得标本,进行整理研究,出版了《中国西北的节肢动物》(zur arthropodenwelt nordwest-chinas)。

外国人在华办的博物馆、学校、医院等也是研究我国昆虫的重要场所。在震旦大学博物馆(即原韩伯禄博物馆)收集有许多我国昆虫标本。在该馆负责人法国传教士郑壁尔(d.piel)和松梁材(p.savio),分别对馆藏的膜翅目和鞘翅目的昆虫作过不少研究。馆藏的胡蜂科昆虫则请美国哈佛大学的贝夸特(j.bequaert)和瑞士的斯屈特斯(a.von schultess)鉴定;角蝉科的昆虫标本则请美国的方克蒿瑟(w.d.funkhouser)鉴定;双翅目昆虫标本请法国自然博物馆的赛格(e.seguy)鉴定;蝽象科请岭南大学的生物系主任贺辅民(w.e.hoffmann)鉴定。结果发表在该馆办的《自然史杂志》上。

由法国传教士桑志华(e.licent)1914年创办的天津北疆博物院,收集有我国产的昆虫标本10万余号,曾有馆外的学者对这部分标本作过一些研究。由人以“东省文化研究会”名义创建的“东省文化研究会陈列所”,于1929年易名为“东省特别区文物研究会博物馆”,后来又于1937年和1945年分别改名为“大陆科学院哈尔滨分院博物馆”及“哈尔滨地志博物馆”。该馆曾多次在中东铁路沿线进行大规模综合调查,收集各类标本。总共得标本9万余件,其中有昆虫标本6万余号。一些人曾据此发表过少量的研究成果。

上面提到的德国教师麦尔也进行过一些昆虫的研究工作,1922年,他研究发表了在广东连平采得的珍稀种金斑喙凤蝶(teinopalpus aureus)。同年他在柏林出版的《华南的天蛾科生物纲要,并试论热带鳞翅目昆虫》(biologie und systematic der sudchinechen sphingiden,zugleich ein versuch einer biologie tropischer lepidopteren uberhaupt )对有关昆虫的形态,习性和适应及所食植物都作有叙述。

本世纪早期,在岭南大学的任教的美国教授郝华德曾对华南的一些蚊虫作过研究。该校另一美国教授贺辅民也是热心昆虫研究的学者,后来成为半翅目蝽象科等果树和豆类害虫的专家。由他主编的《岭南科学期刊》曾刊登过不少有关昆虫学的科学论文。1935年曾发表《中国盾蝽总科简明名录》(an abridged catalogue of certain scutelleroidea)。1938年又发表了《广东和海南岛之鞘翅目与膜翅目昆虫志》,记载了这两目的昆虫计34科206种。

同在岭南大学任教的美国教师丁谦(e.r.tinkham)则对华南的蝗虫作过一些分类研究。此外,岭南大学的另一美国教师格拉斯第(j.l.gressitt)自本世纪的三十年代开始,对我国的鞘翅目昆虫作研究,取得相当的成果。后来曾发表《中国的铁甲虫》、《中国的龟甲虫》(the tortoise beetles of china 1952)等总结性专著,前书记载了23属115个种和亚种,后书记载了15个属92个种和亚种。他还出版过《中国之天牛》的专著,报道天牛1923种,其中分布在我国的计1796种,隶属6亚科396属。此书是鉴定我国天牛科昆虫的重要参考书。

此外,上个世纪下半叶在教授博物学的加拿大传教士麦凯(g.l.mackay),曾在台作过一些鳞翅目昆虫的采集、研究。在福州协和大学的美国教师克立鹄,对福建的直翅目昆虫、以及家蚕的生活史等作了一些研究 [16] 。东吴大学的祁天锡对我国和蝴蝶和蚁科的白蚁也作过一些研究。在杭州之江大学任教的马尔济(a.w.march)也对白蚁分类作过研究。前面提到的厦门大学赖特教授也研究过我国产的白蚁的一些新种。

在齐鲁大学任教的贾科特对山东的鞘翅目昆虫和昆虫纲以外的节肢动物蛛形纲的蜱螨作过一些研究。对蛛形纲动物作研究的还有燕京大学农业系教授查播林(w. chamberlain),他曾在长江下游的苏州、南京和福建的闽侯和福州附近的鼓山等地收集梗蜘蛛。1924年,他在“新的美国和中国蜘蛛记述”(descriptions of new american and chinese spiders)一文中记载了多种中国的新种蜘蛛。1953年,斯成科尔(e.schenkel)对北疆博物院藏蛛形纲作了研究,出版了《天津黄白河博物馆的中国蛛型纲动物》(chinesische arachnoidea? aus dem museum hoangho-peiho in tientsin)。

1927年,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昆虫学家尼达姆(j.g.needham)由中华文化基金会资助,在华工作一年,任一些访问教授。这期间,他根据我国和在华工作的外国昆虫学家收集的标本,加上他自己在和南京的一些收集;回国后又查看了华盛顿自然博物馆、费城科学院、加里福尼亚等机构和一些私人收藏的标本。对我国的蜻蜓目昆虫作了较全面的研究。1930年,他出版了题为《中国蜻蜓手册》(a manual of the dragonflies of china )的专著,共记载我国产的蜻蜓5个科,89个属,266种,含新种58个。据该书记载,作者除没有贵州和云南的标本外,其他各省的标本大体都征集到了。次年,作者对该书作了两次修订,使所描述的蜻蜓种类达到283种。在尼达姆前比利时?的塞莱思(selys)、德国的里斯(fr. ris)、法国的任勃(rambur)对中国的蜻蜓作过不少的定名描述工作。

虽然西方对我国的昆虫研究起步稍晚,而且比较零散,但自本世纪初开始,日趋活跃,在对我国昆虫的定名和分类研究方面还是积累了不少工作。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昆虫学家胡经甫编写的《中国昆虫名录》(catalogus insectorum sinensium),收载当时我国已被命名分属24目,392科,4968属的昆虫20xx9种,其中绝大部分由外国学者命名发表。此名录还未收载三十年代后期和四十年代外国发表的大量我国昆虫新种。

此外,西方对我国的软体动物,尤其是贝壳类也有一些研究。美国自然博物馆的莫尔(p.j.moore)曾研究过中国的水蛭。一些在华的西方人对我国的软体动物曾有少量的研究。前面提到的法国传教士韩伯禄和后来在大学任教的美国教授葛拉普(a.w.grabau)都有过这方面的著述。后者对我国渤海湾的水质、贝类的种类、大小进行过探讨,并与相邻的水域有关情况作了比较,还与金叔初合作写有《北戴河的贝类》(shells of peitaiho 1928,由自然史研究社发行)。1935年,葛拉普教授又发表了《腹足纲研究》(studies of gestropoda)。上面提到的祁天锡对我国淡水海绵动物也作过相当的研究。此外,德国汉堡的米彻荪(w.michaelsen)对我国的寡毛纲的环节动物有过一些研究。

上面我们已经对近代西方对我国生物研究的情况作了简单的论述,下面我们再就期影响做些简单的探讨。毫无疑问,西方对华生物的研究,增进了世界生物学知识,为生物学的深入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同时也为我国近代生物学的发展一方面提供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另一方面还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近代科学是从西方引进的,在引进西方科学的过程中,也曾把西方研究我国生物的这部分成果作为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加以吸收。同时又因为,我国近代生物学主要是以研究本国生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出发点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西方对华生物的研究在我国近代生物学的建立和形成方面确曾产生过相当的影响。

另外,我国早期一些生物学家的部分工作也是在西方生物学家的基础上进行的。胡先骕于1935年写的“中国和北美东部木本植物区系的比较”与李惠林“东亚与北美东部植物区系的关系验研究”、及后者1952年写的“亚洲东部和美洲东北部之间植物的亲源关系”等,也都是对沙坚德教授工作的直接继承和深入。

另一方面是它对我国生物学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目睹着西方人把大量标本运到国外,进行各种科学研究;而中国人要研究自己的生物却不得不先到外国查找标本和文献。这不能不激发中国生物学家对自己应该首先研究好本国生物,并建立自己良好的生物学教学和研究机构的强烈时代使命感。 [17] 事实上,痛感落后,奋力洗刷耻辱正是我国近代科学发展非常重要的源动力。这也是本世纪上半叶我国生物学发展相对较快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国近代生物学的重要奠基人秉志和胡先骕等人向中国科学社提出建立生物研究所的建议时指出∶“海通以还,外人竞遣远征队深入国土以采集生物,虽曰致于学术,而借以探察形式,图有所不利于吾国者亦颇有其人。传曰,货恶其弃于地也,而况慢藏诲盗,启觊觎之心。则生物学之研究,不容或缓焉。且生物之研治,直探造化之奥秘,不拘于功利,而人群之福利实攸系之。进化说兴,,举世震耀,而推许之生物学。盖致用属于力学,譬若江河,发于源泉,本源不远,虽流不长。向使以是而启厉学之风,惟悴致于学术是尚,则造福家国,宁有涯际。至于资学致用,进而治菌虫药物,明康生之理,免瘟皇疫疠之灾,尤其余事焉。” [18] 表明当时人们对西方人在华的生物活动有很深刻的认识,由此感受到成立自己的生物研究机构的迫切性。

松山在“生物研究的重要和外人近年在中国的工作”一文中也指出,“中国是富于有用植物的”,英美等国常派人来华搜寻有用植物。生物学研究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不幸中国向来对于这些事情很缺乏研究……,就是到了近代,中国人自己对于这项研究的成绩也还不多,大规模的调查和研究多数仍出于外国人设立的机关和外国的研究所。”并且认为外国人都那么努力考究中国的生物,中国人自己更没有理由轻视自己国土上的生物研究。 [19] 植物分类学家方文培也曾认为:外国人“采取我国珍奇之植物标本,藏诸外国博物馆中。本国境内反不得一见。此于中国植物学虽不无贡献,然亦中国之奇耻大辱也。近二十年来,国人渐感觉采集之重要,积极提倡。……中国植物学遂有长足之进步。” [20]

当然,西方人在我国采集生物标本带回去研究,对我国生物学的发展的负面影响也是很明显的。这首先是许多生物的种类都是西方各国先研究的,大量的模式标本都在西方各大研究机构,中国学者要研究、鉴定各种物种时要查对标本非常困难。这始终是我国分类学工作者颇感头疼的一个问题。与此相类似的是原始文献。也就是中国学者在研究一些生物种类时,常常遇到国内缺乏原始文献,原始文献分散在西方各国,很难查找、收集这样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众所周知,没有原始文献,要进行物种鉴别和分类的研究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就是原始文献杂乱、繁多也给我国学者的研究造成了很多麻烦。1932年,植物学家方文培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十年前研究植物学者感于国内参考书籍缺乏,复无已定名之标本,可资比较,多将采得之标本,寄请外国植物学者定名,其结果不特于新种之发表时于中国植物,以外国之人名,加于其上为中国之奇耻大辱。而彼辈错误极多,常遗中国植物学以极大纠纷” [21] 。我国的一个鸟类学者也曾指出:“在近代史中,特别是在战争之后,外国人争先恐后成群结队前来我国各地,采集成千上万的鸟类标本,所以我国鸟类新种和新亚种的模式标本多收藏在国外博物馆及其他厣机构中。至于新种和新亚种的文献也几无例外地都在外国刊物发表。这对我国往后开展鸟类考察和分类研究工作实是一种很不利的因素,沦到鉴定与系统分类都需取资外国,我国鸟类区系的调查研究工作的进行,均遇到不少困难,进展不快,甚至无法进行。” [22]

此外,一些西方人在命名中国的生物时,受当时所具有的标本不足,资料积累有限和自己学识诸因素的影响,加上有些人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在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随意定名新种。象瑞典的伦德尔(h.rendahl)在研究中国的鱼类时,因未仔细查阅欧洲所收藏的相关模式鱼类标本,因此存在不少牵强附会之处,尤以蛇鮈属(saurogobio)方面的研究最为突出 [23] 。法国植物学家列维尔(h.leveille)在描述我国贵州的植物时造成不少错误;在华时间较长的汉斯和谭微道等都有这种毛病。这往往给我国的学者带来许多的混乱,为澄清其中的问题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4] 。不仅如此,西方的不少生物收集者的大量标本都是雇人采集的。有些标本和种子实际名不符实。所以标本所记的地名经常是很不可靠的,象韩尔礼在云南收集的标本所记地名有些超出实际地点100多公里。一些西方人对当地地名不清楚,就随意用那里较为熟悉的大地名笼统称之,这种情况尤以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严重。象西方收集的许多记作打箭炉(康定)为产地的标本,实际并非采自那里。原始记录存在这样的问题,对于生物区系和生物地理的研究当然是很不利的。

也许更令我国生物学工作者伤脑筋的是,西方各国在19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在我国采的大批生物标本中有相当部分是相同的新种,但由于研究的专家属不同的国家,他们各自按自己的意愿命名这些新种,从而造成同物异名的现象。典型的例子如上世纪末,英国的采集者普拉特先在康定采得西康绣线梅,稍后法国的亨利奥尔良(henri d’. orléans)也在康定采集到同一植物,并托普拉特带到上海的法国,再由法国捎回法国。送回法国的这种植物于1891年被弗朗谢命名为neillia thibetica,而普拉特带回的这种绣线梅于1892年被赫姆斯莱命名为neillia longiracemosa。原先人们一直以为这是两种植物,直到1963年才弄清楚它们是一种植物,并把它归于n. thibetica [25] 。很显然,如此类问题的存在,确实给我国近代生物学的发展造成了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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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写作中承蒙林业大学汪振儒教授、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吴征镒院士热情告知一些关于梅里尔和韩马迪的资料,同时也利用了鹰岩教授相赠的《中国两栖爬行动物学》一书的资料,笔者谨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2] bretschneider, e., 1898. history of european botanical discoveries in china, i & ii. leipzig. pp.1—1167.

[3] er-mi zhao and adler, k., 1993, herpetology of china,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amphibians and reptiles, oheo.

[4] 即黑龙江

[5] 后来这部分被汇编成《东亚新植物综览》(diagnoses breves plantarum novarum japonicae et mandshaudshurle et diagnoses breves plantarum novarum asl?aticarum)

[6] 今青海部分地区和甘肃祁连山一带

[7] 即头状花序植物

[8] 指我国

[9] 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地理》编辑委员会,《中国自然地理 植物地理》上册,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04页。

[10] abbe david’s diary translated by h.m. fox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 1949.prin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p.

[11] r.lancaster, roy lancaster travels in china, suffolk,1989,p.35

[12] 陈焕庸,1956,纪念植物学家梅尔博士,科学通报,1956(12):73

[13] 这可能与作者不承认是中国领土的观念有关。

[14] 他曾罗列他所在的博物馆馆藏的爬行动物标本72种,其中49种来自福建。

[15] 伍献文,三十年来的中国鱼类学,科学,1948,(9):261

[16] 这里应参考唐仲璋,1987,纪念克立鹄教授,福建昆虫通讯:⑴18-20

[17] 秉志,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概况——第一次十年报告,中国科学公司,1933年,第1页。

[18] 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概况----第一次十年报告,中国科学公司,1933年,第一页

[19] 松山,生物研究的重要和外人近年在中国的工作,自然界,1(3)∶263~274,1926年

[20] 方文培,中国植物学发达史略,科学世界,1(2),1932年。

[21] 方文培,中国植物学发达史略,科学世界,1(2),1932年

[22] 郑作新,近代中国鸟类学发展考证,大自然,1994,(4)3

[23] 伍献文,三十年来之中国鱼类学,科学,1946,30(9)261-262

[24] hsen-hsu hu, recent progress of the botanical sciences in china, pek. nat. hist. bull., 9(2):71-76,1934.

[25] r.lancaster,pp.317—320

束星北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的论证_其他哲学论文 第二篇

摘要: 束星北(1907-1983)教授为我国著名的理论物理学家,在上世纪30-50年代期间,他对相对论和统一场论作出过创造性的重要贡献。在1927-1928年中,他曾是爱因斯坦的研究助手之事,近年来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本文依据文献资料,特别是对束星北于1943年给爱因斯坦的信作了详细的,全面地论证了研究助手之事的确实性。

关键词: 爱因斯坦,束星北,王淦昌,许良英

20xx年是国际物理年,这是20xx年第58届大会决定的;用如此的方式以一门学科命名世界年,在历史中还是第一次。这是为了纪念爱因斯坦1905年发表划时代的学术论文的100周年和纪念爱因斯坦逝世50周年。

对于中国人,当然很想知道与爱因斯坦直接有关的人和事。例如,周培源于1936年至1937年在美国普林斯顿高级研究院参加过爱因斯坦主持的相对论讨论班,广泛传为佳话[1-3]。但是,对于束星北于1927年至1928年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的事,知者并不多,个别人还坚决认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对此,本文作一专门的探讨与论证。

1 束星北的自述

1979年3月9日,束星北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在爱因斯坦身边工作的日子里’,文中叙述1927年束星北去见爱因斯坦的事。束回忆说[4-5]:

“在谈完学术问题后,我就向爱因斯坦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在他这里学习。爱因斯坦表示,这里也没有什么好学的,但他还是热情地帮我弄到了一个研究助手的职务,每月一百二十马克的薪水,由柏林大学发给。WWW.meiword.cOM就这样,我开始了在爱因斯坦研究室的工作。

在这以后的时间里,我主要是继续研究我感兴趣的问题,向爱因斯坦请教。当时,我对四维时空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就这个问题,我同爱因斯坦讨论了几次。每一次他都进行耐心而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叫我确认,因果律不能颠倒,时间不能倒回去,将来不能影响到现在。”

束的此文是怎样发表的呢?

1979年3月14日是爱因斯坦诞生一百周年纪念日,在我国酝釀纪念活动中,时任《光明日报》科学副刊组长的金涛,获知束星北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的信息,即嘱该报记者宫苏艺去找束星北,向他约稿。

为此,宫从来到束当时工作所在地青岛李村,于1979年2月22日和23日访问束二次。当时是束已为国家第一海洋研究所所长曾荣盛情邀到该所从事海洋动力学研究的第二年,束正带着氧气袋和肾上腺素气雾剂为‘动力海洋学进修班’讲多门培训课,工作十分繁忙。

宫向束说明来意后,束即确认曾是爱因斯坦的研究助手,并告知宫这不是正式的研究助手,而是临时的研究助手。当宫向束约稿时,束说:太忙,没有时间写。宫表示可按束的口述内容,由其起草,再由束修改后定稿。束文即由此而来。

由此可知:束文完全不是束主动要写的,而是宫发挥记者的敏感性、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促成的。

2 针锋相对的意见

束文发表后的7年内,对于他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之事,未见任何异议。在诸多肯定意见中,包含许良英为祝贺王淦昌80寿辰所写一文的内容[6]。

但是,这种肯定认识到了1992年年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源于束的家乡江苏邗江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为纪念束逝世10周年,拟出版《物理学家束星北——纪念束星北先生逝世十周年》一书,计划将上述束文转载于书中。许良英得悉此事后,特于1992年12月26日给编者写信说:“此文漏洞很多,根本不可信”,“那篇文章是记者凭一点零星消息,加以捕风捉影臆造出来的”;并说:“建议你们编的纪念文集不要收进。如果一定要收,请把我这封信也附上,以供后人研究参考。”[7]

对于许良英信中的观点,李寿楠立即写出了答辩的信,认为束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之事,“是不能轻易否定的”,并说“在科学上要否定一件事,一般要比肯定一件事要难得多,因为这需要把各种可能性都排除。”[8]许信与李信都载于[5]中。因该书不是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许与李对立的观点,并未广泛流传。

3 最新的二本书

20xx年1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刘海军的《束星北的档案——一个天才物理学家的命运》一书[9]。作者用了十几年的时间,调查与研究束的一生,以特殊的文学体裁,用52万字写了束星北悲壮的一生。刘必然是知道束文的。按理,刘应对束曾为爱因斯坦研究助手之事有所描述,以显示束非同寻常的才华和这一段光彩的经历,但刘没有这样做。

此外,胡大年(danian hu)用英文写了《中国和爱因斯坦(china and albert einsteinthe reception of the physicist and his theory in china 1917-1997)》一书[10],20xx年年初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胡用了4页多的篇幅全面地论述了束在相对论和统一场论的研究和所发表的论文,这些内容有参考价值。胡也必是知道束文的,他在书中介绍了周培源与爱因斯坦的来往,但对束文也未涉及!

这是什么原因呢?

4 一封奇特的信

由以色列和美国的爱因斯坦档案部门可以获悉,束在1943年12月17日曾致函爱因斯坦[11],主要内容是邀请爱因斯坦来华,并建议爱因斯坦将其余生在中国度过。该信与本文有关的开头和结尾的英文如下:

“it is to be regretted that i have not had the chance of making your acquaintance, but your gigantic achievements in the realm of natural philosophy has inspired me from my boyhood to the study natural science……

……

…… i remain,

yours most humbly

hsin p. soh ”

为了解束与爱因斯坦来往的关系(在1943年12月以前),此信中的‘acquaintance’的含义,甚为关键。按[12]和[13],‘acquaintance’有‘相识’与‘熟人’的含义。如按‘acquaintance’为‘相识’的含义,以上的英文可译为:

“真遗憾,我至今还未有机会与你相识,但是你在自然哲学领域的巨大成就,从我的少年时期到今日的自然科学研究,一直在激励着我。

…………

……我仍是

最谦恭你的

束星北 ”

由这种译法可知:束与爱因斯坦在束写此信之前,是不相识的,因而也就排除了束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的可能性。

如按‘acquaintance’为‘熟人’的含义,以上的英文则可译为:

“真遗憾,我至今还未有成为你熟人的机会,但是……”。

这意味着:束与爱因斯坦的来往并未到达熟人的程度,但并不排除束曾短期内是爱因斯坦的研究助手。

看来,刘与胡是在知道束给爱因斯坦的信情况下,是按‘acquaintance’为‘相识’去理解的。因此,他们在各自的书中避而不谈束的研究助手之事,也就易于理解了。但是,为什么不可按‘acquaintance’为‘熟人’,去理解束信呢?特别是束信在结尾处所写的“i remain”(我仍是)是与“熟人”相呼应的,作为能用英文写书的胡大年,为何又视而不见呢?

5 许良英的第三次看法

去年7月14日,《南方周末》有许良英的一文[14],提出了他对此事他的第三次看法[14]。他说:

“一本52万字的《档案》(指刘海军的书),只字不提1979年3月9日《光明日报》署名束星北的文章‘在爱因斯坦身边工作的日子里’,这是作者的谨慎,值得称道。但回避这篇文章,不免留下遗憾,我经过多年反复思考后认为,这是束先生经历20多年精神折磨的后遗症。1957年开始,普遍出现说真话获罪,说假话受奖的怪现象,他的心灵扭曲后,自然就产生这样的感觉:你们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假话,我就不可以?幸而这只是偶然为之,在他历次所填写的履历表上,从来不写这段‘光荣历史’。”

很显然,此时的许良英自己了他13年前的看法:不是光明日报记者造假,而是束星北本人为了‘说假话受奖’而造假!

6 肯定看法的一些论点

(1)束星北与爱因斯坦是相识的

束在1932年至1933年发表了一篇论文[15],在结尾处感谢了剑桥大学的eddington教授和mit的vallarta教授对他的鼓励和帮助,并未涉及爱因斯坦。但束在随后发表的与[15]内容基本相同的[16]中,在结尾处,除感谢以上两人外,还感谢了爱因斯坦与周培源等人,并在注(6)中特别提到了爱因斯坦对[15]中的(5)式提出了怀疑,因而在[16]中束对此给出了正式的证明。束还进一步在1934年发表的[17]中,进一步在注中说明爱因斯坦对[15]中的(5)式的怀疑,是爱因斯坦在给他的信中提出的。

由此可知,束与爱因斯坦在1934年前就相识了。

(2)束文讲错了年份

如前所述,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文章,是宫苏艺向他约稿时,他随口而谈的,把他在德国的时间讲成是1928年至1929年,实际上是1927年至1928年,相差了一年。正是这一失误,成了许良英怀疑光明日报记者造假的出发点。

人的记忆是会有错的:在时隔不到25年向斯诺讲他进湖南师范学校的入学年份时,也讲错了一年;束在时隔50年后,记错一年的年份并非大事与大错。如果束为造假而有意讲错年份,其目的是什么呢?许文却只字未提。

(3)王淦昌的看法

王淦昌(1907-1998)生前曾为中科院院士、二机部副部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曾获“两弹一星功勋奖章”。从1936年至1950年与束长期共事于浙江大学物理系,两人彼此了解甚深。王对束的评价是:‘幼时聪慧异常,少年时即有奋斗精神’;‘我很佩服他的物理基础的坚实,思维的敏捷,对问题的看法很有独到之处’;‘秉性耿直、豪爽,热爱祖国,热爱真理’;‘束星北先生是一位十分严谨的科学家’;‘我常请教他,得益匪浅’。[18]

由于束不喜自我张扬,束文在光明日报发表前,王和一些浙江师生并不知道其为研究助手的事。在束文发表之后,王在1988年所写的束著《狭义相对论》序言的第一稿中,即认为‘他在德国期间,曾任爱因斯坦的研究助手’ [19];4年之后的1992年,王在为该书的序言定稿时[18],仍坚持以上的看法。1997年,在许良英发表其第二次看法之后,王在知道许的观点的情况下,王发表自传性的普及读物《无尽的追问》[20]时,王仍坚持束曾为爱因斯坦的助手的看法。

(4)浙大校友的看法

有些浙大校友,在抗战胜利之前,就听到过束曾是爱因斯坦研究助手的事,可能源于束偶尔说出去的。那时的他,决不可能为了50多年后的‘说假话受奖’,而设下如此的伏笔!

(5)‘故意隐瞒’与‘可填而未填’

许良英在[7]和[14]中,都强调如束曾是爱因斯坦研究的助手,他应在其履历表填上,而不应该‘故意隐瞒’这段‘光荣历史’。

其实,国外的研究助手和助教通常是临时的工作。如在美国,当研究生而领取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无需专门填写职称表格,就自然取得了助教或研究助手的职称。因此,‘填’与‘不填’均可,不存在‘不填’就是‘故意隐瞒’的推论。

(6)束星北得到的奖赏

束文发表时的1979年春天,也正是我国和他本人的科学春天,他正受到海洋研究所高度的信任与重用,正在主持“动力海洋学进修班”,自编讲义,亲自讲授,正在奋不顾身地为培养海洋动力学的人才而拼搏。那时的他,哪有时间去计谋‘说假话受奖’!

正是他以奉献的心灵与努力,获得了他从未料想到的奖赏:山东省在青岛科技文化园中为他树立了铜像!

参考文献

1. 周培源. 《爱因斯坦文集》序. 载于:许良英,范岱年等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 :商务印书馆,1977

2. 蔡树棠. 周培源. 中国大百科全书 物理学ii,第1269页

3. 申生甲. 中国现代物理学史略,第177页。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xx

4. 束星北. 在爱因斯坦身边工作的日子里. 光明日报,1979年3月9日

5. 政协江苏邗江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 物理学家束星北纪念束星北先生逝世十周年,第85至89页. 1993

6. 胡济民,许良英,汪容,范岱年. 王淦昌和他的科学贡献,第212页. :科学出版社,1987

7. 许良英. 1992年12月26日给[5]的编者的信,[5]第141-144页

8. 李寿楠.1993年1月25日给[5]的编者的信,[5]第145-148页

9. 刘海军. 束星北档案一个天才物理学家的命运. :作家出版社,20xx

10. dannian hu. china and albert einsteinthe reception of the physicist and his theory in china 1917-1979. cambridge ma.: haward university press, 20xx

11. hsin p. soh(束星北). a letter from hsin p. soh to einstein, 1943年12月17日

12. 郑易里等编. 英华大辞典. :商务印书馆,2000

13. 外国语大学英语系词典组. 汉英辞典.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

14. 许良英. 大学生暑假阅读书目. 《南方周末》,20xx年7月14日第30页

15. hsin p. soh. a theory of gravitation and electromagneti. journal of mathematical physics, 1932-1933, 12:298-305

16. hsin p. soh. theory of gravitation and electromagneti. chinese journal of physics, 1933, 1:74-81

17. hsin p. soh. theory of gravitation and electromagneti, 1934, 国立浙江大学科学报告(science reports, university of chekiang), 1(1):135-142

18. 王淦昌. 《狭义相对论》序言. 载于束星北. 狭义相对论. 青岛:青岛出版社,1995

19. 王淦昌. 《狭义相对论》序言初稿. 载于《王淦昌全集》第5卷,第141-143页. 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xx

20. 王淦昌. 无尽的追问. 长沙: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1997

“美国猴子案件”:历史还是偏见?_其他哲学论文 第三篇

所谓“美国猴子案件”,是指发生在1925年7月美国田纳西州代顿镇的斯科普斯进化论审判案。这是一起轰动整个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性事件,被称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审判案”。然而,在当时以及后来的至少65年间,这起审判案却被偏见极大地歪曲和误导了。本文根据有关的庭审文件、主要当事人的著述以及一些专家的最新研究等,对这起审判案的起因、经过、主题及影响等进行了初步简要的澄清。

【关键词】“美国猴子案件”/斯科普斯进化论审判案/布赖恩/达罗/偏见

【正文】

“美国猴子案件”,即斯科普斯进化论审判案,发生在1925年7月10-21日美国田纳西州代顿镇的瑞勒县。这起审判案由于原告方布赖恩(william j.bryan)与被告方达罗(clarence darrow)等人的新闻轰动效应,以及涉及的主题之广泛与深刻——科学与宗教(达尔文进化论与《圣经》神创论)、教师的教学自由与学生的学习自由、的权威与家长的权力之间的冲突,还有美国----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与宗教法规、第十四修正案关于个人自由的条款等,引起了美国媒体的空前兴趣和大肆渲染,以至于审判案一个月后发表的庭审速记报告敢以《世界上最著名的审判案》为题,而且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竟卖出了近2万份拷贝!然而,由于记者们对布赖恩露骨的偏见、懈怠的工作态度,以及对教师的言论自由这一重要主题的过分强调,但将它与信仰自由问题搅在一起,并将同样重要的主题——学生学习的学术自由,当他们对有争议的课程存在选择的时候——置之不顾等等,导致了对这起审判案错误的报道与解释;后来历史学家们又依据记者们的报道而非正式的庭审记录和当事人,又对该案件进行了以讹传讹的诠释;加上1955年以后的戏剧、电影和电视《空穴来风》(inherit the wind)在观众中造成的巨大影响——鲜有观众注意到作者劳伦斯(jerome lawrence)和李(robert e.lee)在序中的否定声明:“《空穴来风》不是历史!”这样,这起审判案就被偏见歪曲为纯粹是科学与宗教的冲突,甚至“世界是由猴子们组成的”,时间竟一下长达至少65年之久![2]

本文根据有关的庭审文件、主要当事人的著述以及一些专家的最新研究等,力求对这起审判案的起因、经过、主题及影响等进行初步简要的澄清。WWW.meiword.cOM

起因

一、布赖恩——特别是与宗教包括哲学相融合的起因,但非直接之起因

布赖恩,美国三届总统竞选的候选人(1896、1900和1908),伍德罗·威尔逊总统麾下的国务卿(1912-1915),教原教旨主义观点的著名代言人。1924、25年之交,田纳西州立正就众议员巴特勒(john w.butler)提案——即“州内所有由州公立学校基金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的大学、师范及其他公立学校,均不得讲授任何否认人是神创的《圣经》教义,而代之以人是由一类较为低等的动物演化而来的说法,否则即为非法。”——进行辩论之际,布赖恩在田纳西州府纳仁维尔做了题为“《圣经》是真的吗?”的演讲,其数百份演讲稿被分两批送到田纳西州立法委员包括巴特勒的手中,这对巴特勒提案的表决通过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3]其结果,即田纳西州1925年公法第27条。违犯者即被视为轻罪人,并处以100-500美元的罚金。田纳西州府立法的动机,主要是为缓和公众反对进化论的情绪,以博取社会各界对科学课程的认可与支持。[2]

二、拉斐耶——经济的起因,也是根本和直接的起因

拉斐耶(george w.rappleyea),一位年轻的冶金工程师,从纽约来到田纳西,经营着代顿一家不景气的煤铁公司。尽管当时代顿附近有煤和铁的矿藏、河流与铁路运输以及劳动力市场,但经济却低靡不振。代顿需要某种公共效应以使其工业潜力引起投资者的注意。正如后来(1925)由两位主要当事人罗宾逊(f.e.robinson)和摩尔根(w.e.morgan)速撰的小册子《代顿,何以是万因之源?》所坦陈的那样:“代顿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产业投资的优势。”“代顿如果不能抓住这次光彩夺目的露脸机会而使其无可争辩的农产品及自然资源得以自炫于世人之前的话,那将是一种自暴自弃的冷漠和悲哀。”因此,1925年5月4日当拉斐耶在《查塔奴加每日时报》上读到一篇文章后,马上敏锐地抓住了一次结束代顿经济不景气的契机——文章援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纽约总部的一则针对新田纳西反进化论法的通告:“我们正寻求一位甘愿在法庭上验证这条法律的田纳西教师来接受我们的服务。我们的律师认为,能够在保证其不丢掉饭碗的前提下,安排一次善意的法庭试验。”这样,拉斐耶终于找到了一面能使代顿声名远震的鼓。当天,拉斐耶即急不可耐地找到瑞勒县联校董事会主席罗宾逊,与之就这篇文章进行了讨论。翌日,律师和镇上官员也被召集加入到这个“代顿公共效应委员会”。其中有代顿联校视导长怀特(walter white)、律师哈加德(wallace c.haggard)、城镇检察官海克斯兄弟(herbert e.hicks和sue k.hicks)以及斯科普斯(john t.scopes)。他们研究了一起可能的违犯进化论法的审判案。正式高中生物教师费加逊(w.f.ferguson)拒绝作为审判案的参与者,斯科普斯就被恳请、说服作为一帖救急用的“催化剂”。——虽然他主要是足球、篮球和棒球教练,也教过数学、物理和化学,但仅仅是在费加逊生病的几天里替上了几节生物课而已,而且还不是在进化论提案被讨论的时候。这一点,甚至斯科普斯本人也承认:“我不能肯定我教过进化论。”同时他也清楚,凡选用亨特(george w.hunter)《大众生物学》(civic biology,1914)作为教材,就不可避免地要讲授进化论。尽管如此,斯科普斯还是同意帮忙。所有的人都同意这个安排,并让斯科普斯向几个学生证人“讲授”,以便他们能够“确切地”指证老师讲授了进化论。接着,签发了逮捕证,叫来了媒体如《查塔奴加新闻》,通知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田纳西大学法律学校校长内尔(john r.neal)博士做了斯科普斯的全权辩护人。[4]就这样,一起举世闻名的进化论审判案就此拉开了序幕。

综上所述,除了、宗教包括哲学的间接起因以外,经济才是这起审判案的直接起因——滑稽的是,领辖瑞勒县的查塔奴加本来欲将审判案从代顿手中抢过去,但终因那些旨在以进化论扬经济之名的企业家以该案是伪造的进化论案的而流产。[5]可以说,斯科普斯审判案从一开始就完全是一起由少数人自编、自导并准备自演的、意在制造商业噱头的假“苦肉计”式的法庭谐剧,而后来的庭审经过和媒体的反应等都在某种意义上证实并展开了这一点。

经过

经报界努力,布赖恩于5月13日发表声明,表示情愿不要报酬地参加这起庭审。由于其特殊的身份,特别是作为教原教旨主义的代言人,布赖恩的加入使这起审判案上升到某种大同盟的地位,并拓宽了主题。[2]就在布赖恩声明的翌日,美国第一流的刑事律师达罗在名记者门肯(h.l.mencken)的敦促下也情愿分文不收地为斯科普斯进行辩护,门肯告诫他说:“没有人指责那个瞎吵吵的中学教员。要做的事,就是把布赖恩嘲弄一番。”之后不几天,达罗与其友巴隆(d.f.malone)给内尔拍去电报,表达了他们的意愿。[6]接下来的八个星期,为严肃的法律运作与滑稽的插曲所交织。为了与查塔奴加竞争,代顿成功地将正在肯塔基州度假的斯科普斯召回,用两个月加速了法律进程,并且伪造了两场辩斗以吊起媒体的胃口。7月2日,被告方在纽约制定了相关的战略,包括将论辩的范围扩大到科学与原教旨主义的斗争,同时牺牲斯科普斯被判无罪的机会,以求上诉到高一级甚至直到联邦最高,希望这条“猴子法令”会被宣布为违背----法。[7]被告的首席律师是内尔博士,助辩律师为达罗、马隆、海斯(a.g.hays,“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汤普逊(w.o.thompson)及马克埃威(f.b.mcelwee),外加《圣经》权威波特(c.f.potter);原告代表是田纳西司法部长史得沃特(a.t.stewart),助辩律师为布赖恩及其子小布赖恩、麦肯兹父子(ben g.mckenzie;j.gordon mckenzie)、海克斯兄弟及哈加德;法官是劳斯顿(john t.raulston),一位虔诚的浸礼。参加庭审的这些主要人物,具有非凡的名人效应;同时,为使整个世界的注意力聚集在进化论上,斯科普斯审判案提醒人们,进化论是将人与猴子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再加上媒体的炒作和渲染,该案一时热闹得简直象一台马戏。有深意的是,该案的一些策划者如海克斯兄弟和哈加德等又摇身一变成为庭审的当事人。经法官劳斯顿允许,斯科普斯于5月25日被大陪审团起诉。庭审从7月10日开始,到21日陪审团判决斯科普斯有罪、法官处以他100美元的罚金为止,实际审判8天。整个过程复杂而又冗长,主要是围绕一些关键问题如陪审团的选择、该法律是否合乎----法的辩难所进行的机巧的法律运作,还有就是是否采信专家对于进化论和《圣经》的证言的辩论等。[8]

此外,媒体的态度和表现尤值一提。7月20日下午,是庭审的转折和,但绝大多数记者(仅除6人外)因受不了酷热、专家证词的枯燥以及似乎不再有新闻亮点的暗淡前景,或打道回府、或寻找清凉与名胜的所在,从而错过了庭审的转折和——布赖恩同意出庭作证并接受达罗的质询。当一名记者被其代顿主人们问及何以从不参加庭审会时,他说:“哦,我不必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报纸让我写什么。”[7]更可笑的是,既然与会记者寥寥,斯科普斯本人就被征用来撰写一些最新的新闻故事,以填补那些缺席记者留下的栏目空缺。([6],pp.183-184)媒体的如此态度和表现,又怎能保证报道的客观与公正呢?

纵观整个庭审经过,不论从法、理还是情各个方面来说,原告方特别是布赖恩都是赢家,值得同情和称赞。相形之下,被告方尤其是达罗的辩护和表演就不能不令人颇多微词以至于轻视有加了——从人为的陷阱预设、明显的功利目的、强词夺理的辩论方式直到输红了眼的赌徒式的恼羞成怒等,外加法官的态度等,所有这些事实均与那些在浓厚偏见误导下的报道和传说有着霄壤之别。

主题

一、原告方特别是布赖恩的立场和表现

1.基本的法律依据

通过立法,州府(代表纳税人——家长的权益)有权通过划定教学科目及其内容来控制它的学校。也正基于这一点,原告主张禁止由被告从数百英里外请来的代表进化论观点的专家的证词——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进化论的真实性如何,关键在于法律是否被触犯。([8],pp.147-182)

2.基本的理论依据

布赖恩指出,斯科普斯宣称使用的教材即亨特的《大众生物学》(马隆更将之视为真理、智慧、科学、自由和进步的化身)本身是有问题的,即长于空泛的概括而短于实证的材料。的确,《大众生物学》的空泛的概括实乃基于肤浅的证据,特别是露骨的种族主义观点——它在讨论五个人种时,将黑种人、棕种人、美洲印第安人、黄种人和白种人依次列出,最后得出“结论”说:“最高等的人种,是高加索人,即以生活在欧洲、美洲的文明的白人种人和白种人依次列出,最后得出“结论”说:“最高等的人种,是高加索人,即以生活在欧洲、美洲的文明的白人居民为代表的人种。”达尔文主义的这种极易被广义化和社会化的危险倾向——尤以斯宾塞、尼采和海克尔等所鼓噪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庸俗进化论的社会思潮为代表,正是布赖恩所深为忧虑的,也是他竭力反对进化论的主要动机之一。布赖恩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德国进化论教育的一大直接恶果,而美国道德和教伦理水准的普遍衰败在根本上也归因于公立学校和大学里进化论的讲授。在法庭辩论时,布赖恩曾以达罗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达罗在其名案——利奥波德(leopold)、利博(leob)凶杀案的辩护词中说:“一个19岁的孩子,为了他在大学里被灌输的哲学之过而被绞死,几乎是不公平的。”这里的“哲学”,即尼采哲学,是一种深受达尔文影响的“超人”哲学。因此,达罗的辩护词印证了布赖恩的忧虑。([8],pp.147-182)

关于进化论本身,布赖恩也提出了质疑。他准备了一份长篇演说,意在对进化论的真实性和充分性进行详细的质疑,但被达罗和法官劳斯顿故意而巧妙地压制了。根据布赖恩在庭审结束后不久草拟的一篇题为《布赖恩先生谈进化论》的短文中[10],可略知其主要论据:(1)根据达尔文缓慢渐变理论,任何两个物种之间都应该有无数的“环节”或“中间型”存在。如果进化论是真的,那么地球表面无处不应充满着结论性的变化的证据。但是,现存的物种之间又是如此的分立和确定,彼此之间几乎毫无联系和过渡的踪迹可寻。“(联系和过渡的)证据的完全缺失可能是进化论是神话的最强的证据。”这一点,甚至连达尔文和赫胥黎也不得不承认。为此,赫胥黎曾私下警告过达尔文,如果要让进化论符合证据,就必须容许大跨度、跃进式的进化。化石难题之成为达尔文进化论的致命伤,是其追随牛顿、林耐和赖尔等“自然无飞跃”观念的内在结果。近年提出的间断平衡理论,即把进化的渐变和突变过程统一了起来——生物进化就是长时间的静态稳定(渐变)和突然发生的进化飞跃(质变)交替出现的过程。[11]中国侯先光发现、陈均远等证实的云南澄江寒武纪“动物大”现象似乎初步证明了生物进化的间断平衡理论,使传统的进化论更受到了挑战。[12](2)对化石证据特别是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长奥斯本(henry f.oorn)所推崇的著名的所谓“内布拉斯加人”(nebraska man)“牙齿”化石的可靠性进行了讽刺和质疑。仿佛是历史的揶揄,就在布赖恩死后——即庭审结束后不久,所谓“内布拉斯加人”更加完整的骨骼被发现,确证根本不是一个猿人——既非一只猿,也非一个人,而是一头已经绝了种的野猪!除此之外,布赖恩还对进化的动力、达尔文“雌性性选择原理”、达尔文关于动物眼睛与腿的由来理论等进行了质疑。布赖恩所提出的质疑,都是些很有意义的问题,其中大部分都是今天进化论研究所必须致力解决的。

此外,被达罗和媒体忽视或有意规避的重要事实,其一是布赖恩以及反进化论立法的提案人巴特勒并不反对讲授进化论——只要它被视作一种理论而不是确实的事实而且其他主要可供的选择如创造论也能给予同样多的时间的话;其二是布赖恩并未要求在公立学校讲授宗教,他所反对的是在公立学校对宗教进行攻击。[9]

3.出庭作证

审判案中最醒目的事件,是7月20日布赖恩出庭作证,这也是媒体及后来史家毫不掩饰的偏见的根源。传唤布赖恩出庭作证——这一巧妙的计谋,耗费了被告方数天的时间,甚至进行了模拟彩排。传唤对方律师作证这一严重不合规程的要求,从头到尾都为史得沃特所反对,但为法官劳斯顿所允许,布赖恩本人也表示同意。布赖恩相信,他也会被允许让达罗、马隆和海斯站在证人席上来接受他的交叉质询。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布赖恩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因而受到了不应有的愚弄甚至羞辱——达罗等人巧妙地回避了出庭作证和被交叉质询。达罗的伎俩是玩弄庭审诡谋,目的在于愚弄甚至羞辱布赖恩,而不是替斯科普斯辩护或者寻求真理。在近2小时的质询中,布赖恩以压倒性的优势胜出了达罗,以其睿智、机巧、勇气与坦荡还是赢得了个别媒体的同情与称赞。[1]

二、被告方尤其是达罗的立场和表现

1.基本的法律依据

海斯强调,专家是必需的,只有他们能够判定斯科普斯所教的是哪一种进化论及其与《圣经》关于创造的描述的关系。([8],p.113)

2.基本的理论依据

马隆提出了被告方关于法律、进化论、科学、《圣经》和宗教的意见:“如要定罪斯科普斯,原告必须证明,斯科普斯不仅讲授了进化论,而且同时也否定了《圣经》的创造论。”“被告方认为进化论与《旧约全书》有冲突,但相信进化论与教没有冲突。”([8],p.117)7月13日,达罗作了一场关于言论自由的演讲。具讽刺意味的是,达罗的基本观点却与布赖恩和巴特勒的理论和实践相一致。三位科学家则将“爪哇人”(java man)和“贝尔当人”(piltdown man)作为进化论的“证据”,然而,他们却不经意地证实了布赖恩关于进化论证据充分性的怀疑——前者在现在看来是有疑问的,后者即前已提及的“内布拉斯加人”,纯粹是一场恶作剧!

3.被告方的表现

(1)明显的功利目的。被告方尤其是达罗的根本目的,在于愚弄甚至羞辱布赖恩,以及牺牲斯科普斯被判无罪的机会,以求上诉到高一级甚至直到联邦最高,希望能将这项进化论法令被判为违背----法。为此,斯科普斯在5月25日、达罗在庭审期间都专门向一些预期的学生证人讲解了进化论的细节,以便他们能以从斯科普斯那里确实学到了进化论的身份出庭作证——达罗事实上就住在一个学生证人摩尔根(howard morgan)的家里。[1]达罗甚至向法官劳斯顿解释道:“阁下,被告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对他本人不利,一切都是事实。”([8],p.133)——事实上,斯科普斯是有机会免于定罪和刑事审判的。7月21日,达罗说:“为节省时间计,就请法庭让陪审团给斯科普斯定罪吧。”([8],p.306)达罗的动议为该案上诉到高一级打开了大门,巧妙地回避了他不得不轮到被布赖恩交叉质询的尴尬(虽然布赖恩要求这项权力),绕开了布赖恩的总结辩述及准备多时的结论性演讲的威胁。([6],p.186)

(2)输不起的达罗恼羞成怒,以致污蔑法官、藐视法庭。7月17日,尽管法官劳斯顿作了巨大的让步,但达罗还是失望地眼看着被告方输掉了论战的每一个主题,恼羞成怒之下,竟污蔑法官劳斯顿,并指控他偏袒原告、压制被告。([8],pp.204-207)斯科普斯后来(1967)撰文说,达罗的言行是如此过激,以致于“每个人都希望劳斯顿定他藐视法庭罪”。([6],p.160)但最后,劳斯顿还是大度地宽恕了达罗。[2]

三、法官劳斯顿的态度

尽管达罗后来对法官劳斯顿不很友善,但事实上,正如该案的专门史家坎普(l.sprage de camp)所言:“案卷表明,劳斯顿支持了被告方,即使不像庭审记录上的那样经常,至少也是在相当数量的场合。但他在所有真正大的问题上控制了庭审记录。”([5],p.355)作为一个虔诚的徒,在不失大问题公正性的基础上,能够支持被告及其要求(代表着所谓科学反对教的一方),是极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劳斯顿的态度,使达罗避开了布赖恩对进化论的质疑,特别是助成了被告给布赖恩预设的陷阱。([8],pp.313-319)

影响

不论该案的起因、经过和主题怎样,对那些工作懈怠而又为先入之见所左右的记者来说,单凭法庭宣判之后达罗和斯科普斯的表态就足以迷惑与误导他们的判断和意见了。特别是达罗宣称:“我们在此尽了自己的全力,来击退一种正在滋生蔓延于近代世界的浊流,……即以宗教信条来验证科学上的每一个事实。”而斯科普斯则强调判其有罪是不公正的,他将秉承学术自由的理念一如既往地去抗争到底。([8],p.313)受此影响,媒体的普遍反应极大地偏离了其应有的事实、准确、公正及全面的原则,特别是对庭审主题的层次以及布赖恩的声音失察多多,甚至丧失了根本的洞察力。1927年1月15日,田纳西高等做出了终审判决,即认定巴特勒法案是合----法的,并被斯科普斯所违犯。([5],pp.469-472)但这次审判的影响,却远未就此结束。媒体的偏见,不仅影响了一般公众,而且影响到史家的看法。[13]而大多数人对该案的了解,仅是基于1955年以后的传奇舞台剧及电影、电视《空穴来风》。然而,极少有人注意到剧本的序言,即创作灵感虽由该案而生,但并不基于该案,“《空穴来风》不是历史”,而是基于“并不太远的”事件——一些史家主张就是1954年的麦卡锡(mccarthy)听证会。《空穴来风》的剧情,与斯科普斯审判案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1]但在一般人看来,斯科普斯审判案简直就是达尔文主义大获全胜的又一大经典案例,甚至一点也不比1860年6月30日发生在英国牛津的威尔伯福斯大主教与赫胥黎之间的大辩论逊色。然而,当时及后来的科学界并未以此为荣——原因之一就是所谓的“内布拉斯加人”名声很臭,甚至进化论的教学水平也实际上是下降了。自审判案后至约1960年的差不多30年间,科学教材对进化论进行了极低调的处理,公众关于进化论的讨论也是平静的。直到1967-70年间,反进化论法才在田纳西、阿肯色和密西西比三州被废除。直到现在,美国公众当中相信创造论、支持在公立学校讲授创造论的都占至少半数以上。[1]这已产生了许多问题,如政教分离、在公立学校讲授有争议的课程以及科学家与公众沟通思想等等。

斯科普斯审判案之所以发起的代顿商战精神经历了周期性的兴衰,或已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但该案的意义却超越了历史:1977年,其意义为美国官方所确认,即瑞勒县被辟为国家级历史景点;1988年以来,代顿的布赖恩学院与公益社团开始联手,特别是根据斯科普斯审判案卷1990年第三版的纪实性展览、演出和节日等,意在向世人纠正沿袭了65年的偏见。[1]人们对此反映之强烈、兴趣之浓厚,再一次向世人表明,斯科普斯审判案由于其主题、人物、宣传技巧、广泛的媒体和历史的兴趣以及曲折的遭际与谜一般的面目等等,依然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审判案”。

【参考文献】

[1] richard m.cornelius.the trial that made monkeys out of the world,usa today,november 1990.

[2] richard m.cornelius.world's most famous court trial,history of rhea county,tennessee,1991.

[3] robinson,f.e.,and w.e.morgan.why dayton-of all places?chattanooga:andrews printery,1925,p.3,11.

[4] richard m.cornelius.their stage drew all the world:a new look at the scopes trial,tennessee historical quarterly (vo.xl.summer 1981),pp.129-143.

[5] de camp,l.sprague.the great monkey trial.garden city:doubleday,1968,pp.130-131.

[6] scopes,john t.,and james presley.center of the storm:memoirs of john t.,scopes.new york:holt,rinehart and winston,1967,pp.71-73.

[7] allem,warren.backgrounds of the scopes trial at dayton,tennessee.thesis.u.of tennessee,1959.

[8] 〔trial transcript〕.the world's most famous court trial:tennessee evolution case.1925.dayton,tenn.:bryan college,1990,pp.313-319.

[9] ith,willard h.the social and religious thought of william jennings bryan.lawrence:coronado press,1975,pp.183-184.

[10] william jennings bryan.mr.bryan on evolution,the reader's digest(vol.4,no.40,august 1925).

[11] 〔美〕e.拉兹洛著,闵家胤译.进化——广义综合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pp.78-84.

[12] 日报(海外版),1995.7.19.

[13] ginger,ray.six days or forever?tennessee v.john thomas scopes.new york:new american library,1958,p.152.

为什么愚公会成为中国人的榜样?_其他哲学论文 第四篇

摘要

中国古代农学家在探讨农业技术的同时,也不忽视对于掌握技术的人的认识。他们认为,天、地、人三才之中,人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因素,而人的因素又是由“人和”及“人力”构成,人和需要靠道德来维系,人力又包括智力和体力两个部分,于是三才中的人又可分解为德、智、体三个方面。本文就传统农学理论中有关“力与勤”、“智与善”、“脑与体”、“和为贵”、良农的“选与用”、“家庭”,“邻里”等与对人的认识有关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进一步讨论了这种关于“人”的认识对于中国传统农业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文章认为,传统农学理论在关于人的认识方面,虽然认识到了“智力”或“知识”的作用,但尊重知识并没有成为一种社会的共识。重体轻脑,重德轻艺的片面认识,阻碍了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反过来又强化了体力和道德的作用。全文穿插着对于古代寓言愚公移山的解析。

关键词: 德、智、体、人、愚公、传统农学理论

abstract

traditional chinese scholars concerned very much about human being while they are doing the research about nature. they believed the human being is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in agriculture, military affairs and other activities, which is more important than heaven and earth. as human factor was often mentioned as ren li ( 人力,manpower ) and ren he ( 人和,harmonious relations), and manpower is composed of physical power and intelligence, and harmonious relations are maintained by morality, human factor was divided into three aspects of virtue, intelligence and physique.

this paper discusses some topics, such as manpower, diligence, intelligence, choice and use of talents, and family and neighbor relations that related with the knowledge about human being in traditional chinese agricultural theory, and the influence of this knowledge upon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t suggests that the unilateral knowledge about human of less science than virtue and less intelligence than diligence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 and reversely, it enhanced the effect of human harmony and physical power. that is also the reason why the fabulous figure yugong (literally ‘foolish old man’) is our model.

key words: virtue, intelligence,physique, human being, yugong (literally ‘foolish old man’), traditional chinese agricultural theory.

愚公移山,是《列子·汤问篇》中的一则寓言,说的是愚公因太形、王屋二山阻碍出入,想把山移平,却遭到其妻和河曲智叟的质疑和嘲笑,但他不为所动,每天挖山不止。wWw.meiword.Com1945年6月11日,在第七次全国上所作的闭幕词就以《愚公移山》为题,并引述了这则寓言,[i]后来这个闭幕词连同的另外两篇文章《纪念白求恩》和《为服务》,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被尊奉为“老三篇”,广为流传,以致家喻户晓,愚公成为全中国人学习的楷模,时至今日,发扬愚公移山精神的口号乃至于流行歌曲仍不绝于耳。愚公何以成为我们的榜样?本文试图从中国传统农学理论有关“人”的认识中去寻找答案。

中国古代所谓“科学家”[1]和近代科学家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古代科学家在探讨自然的同时,也极为关注社会,并将自己对人与社会的认识写进著作之中。史家司马迁有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在究天人之际方面,古代科学家和历史学家似乎并没有区别。这一点在古代农学家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农学家在探讨农业技术的同时,也不忽视对于掌握技术的人的认识。这大概与农业自身的特点有关。农业不仅是自然的再生产,也是社会的再生产。同时也与李约瑟博士所称的中国传统的有机统一的自然观有关。[2]

科学史家更多的是关注历史上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但却忽视了人类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认识,并且这种认识反过来又影响到自然的认识。作为中国传统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农学理论对人又是如何认识的?这种认识对于中国农业技术,乃至科学与社会的发展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本文拟对此做一初探。

1 人力

传统农学理论认为,人是农业生产的三要素之一。“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吕氏春秋·审时》)那么,人又是凭什么来参与农业生产的呢?人在进行农业生产时,首先要用到的便是力。力为象形字。甲骨文字形,象耒形,有柄有尖,用以翻地。用耒表示执耒耕作需要花费力气。所以引申为气力的力。把力(或农具)作用于土地或作物上,称为“力地”[3]、“力田”[4]、“力穑”[5]、“力农”[6]。力是人存在的反映,也是人存在的依据。战国初年墨翟指出,人“赖其力则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墨子·非乐》)。《国语·晋语》也说:“庶人食力。”力是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要素之一。《左传·襄公十三年》:“小人农力以事其上。”《管子·八观》曰:“彼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动,民非作力毋以致财。夫财之所生,生于用力。”汉晁错言:“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汉书·食货志》)

1.1体力

古人所谓的“力”,尽管其中有有智力的参与,但更直接的表现为体力(physical strength)的付出,即身体肌肉收缩或扩张产生的效能。所以《管子·八观》又说:“用力之所生,生于劳身。”身与心相对,劳身指的是体力的付出,劳心指的是脑力劳动。《说文》对力是这样解释的,“力,筋也。像人筋之形。”而筋又解释为“肉之力也”。可见最初的力,指的是体力。

体力有大小强弱之分,行动也有快慢迟缓之别。《管子·山权数》说:“天以时为权,地以财为权,人以力为权。”权,即表示长短、多少和大小。农业生产首先表现为是一种体力劳动,身强力壮是对劳动力的基本要求。墨翟认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墨子·非命》)。《韩非子》说:“力田疾作”(《姦劫》)、“强力生财”,指出“民以力得富”(《六反》)、“能越力于地者富”(《心度》)。

力作用于农业生产表现为耕耘、播种等具体的农事活动。《左传》昭公元年载晋赵武言:“譬如农夫,是穮是蔉,虽有饥馑,必有丰年。”这是说,虽然有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但只要农民坚持精耕细作,就一定能获得丰收的年成。在这里,已把争取丰收的基点放在人自身的努力上。

农民投入农业中的力,在时间上有长短,工夫上有大小。时间长,工夫大称为“勤”。“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左传》宣公十二年)勤要求人们:“日夜思之”、“朝夕行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郑国子产语。),办法是“强从事”,即延长劳动日(“蚤出暮入”、“夙兴夜寐”)和增加劳动强度(“竭股肱之力”),做到“敬时爱日,非老不休,非疾不息,非死不舍”。(《吕氏春秋·上农》)宋人真德秀将“良农”的标准归纳为一个“勤”字,“勤而不惰,是为良农”。[ii]

中国人以勤劳著称于世。曾在中国乡村生活过多年的美国人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ith, 1845-1932)就对此深有感触,他认为中国农夫的‘勤垦勤种’怕很不容易找到一国对手。[iii]中国农民的勤劳主要表现在,劳作时间长,起早贪黑,早出晚归,男女老少齐上阵,以儿童为例,明恩溥提到中国农村孩子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忙于干农活,有用的话,就连非常小的孩子也不能闲着。[iv]也许是出于对妇女劳动力的需求,清代农学家张宗法首先对农女缠足恶俗说不。[v]

与勤劳有关的就是耐性。没有耐性的人干起活来总是虎头蛇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不行的,因为作物必须经过春生、夏长的规律,这对于没有耐性的人是不成的。战国时的长梧封人现身说法:“昔予为禾稼,而卤莽种之,其实亦卤莽而报予;芸而减裂之,其实亦减裂而报予。予来年深其耕而熟耨之,其禾繁以滋,予终年厌飧。”(《庄子·则阳》)这种经验,使中国人养成了吃苦耐劳的精神。愚公及其子孙们就极具耐性,当他们开始移山时,“寒暑易节,始一反焉”[7]。愚公是一年到头才回过一次家,相比之下,大禹的耐性更好,他在外治水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铁杵磨成绣花针更是家喻户晓的典型。耐性之好也成为中国人的一大特性,([3],第248-249页)这也是中国勤劳的一个表现。

1.2 智力

勤的目的就在于多劳多得,“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损亦如之”(《汉书·食货志》)。但现实情况中,人们发现同样的勤劳程度,所获得却并一定相等。因为投入土地的劳动力时间和工夫不仅有长短、大小之分,更有好坏之别。“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荀子·王制》)善的标准在于事半功倍,农业上称为“用力少而得谷多”,经济学称为劳动生产率。

在强调“以勤为本”的前提下,如何以少的劳动力投入,取得更大的收益也是中国农学所追求的目标之一。《氾胜之书》中就一再提到:在适耕期“耕田,一而当五,名曰膏泽,皆得时功”,“以时耕,一而当四;和气去耕,四不当一。”“此一耕而当五也。”“五月耕,一当三。六月耕,一当再。若七月耕,当一。”《齐民要术·种谷》说:“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又说:“凡五谷,唯小锄为良。小锄者,非直省功,谷亦倍胜。大锄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看来古人在认定多劳多得的同时,并不排除对少劳多得,事半功倍的追求。

何以尽善?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改进耕作技术和生产工具。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第十五》)陈旉曰:“器苟不利,未能善其事者也。利而不备,亦不能济其用也。”“凡可以适用者,要当先时预备,则临时济用矣。苟一器不精,即一事不举,不可不察也。”(《陈旉农书·善其根苗篇》)中国历史上许多农业技术和工具的发明与改进都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汉代发明的耧车,将开沟、播种和覆土三合一,使一人一牛一日可种一顷,而没有采用耧车的辽东地区,两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vi]汉代赵过推广代田法,也取得了“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用力少而得谷多”的效果。(《汉书·食货志》)唐代王方翼创造的耕地机械,能使“力省而见功多”,以致“百姓赖焉”(《新唐书·王方翼传》)。宋代踏犁之用“可代牛耕之功半,比钁耕之功则倍。”[vii]秧马的使用则“较之伛偻而作劳者,劳佚相绝矣。”元代创制下粪耧种,“随种而下,覆于种上,尤巧便也。”又发明了畜力中耕的耧锄,“止一人轻扶,入土二、三寸,其深痛过锄力三倍,所办之田,日不啻二十亩”;“朝来暮去供千垅,力少功多限一牛”。用于水田中耕的耘荡,“既胜锄耙,又代手足,况所耘田数,日复兼倍。”辊轴“几倍薅耘可并功”。用于收割的推镰,“子既不损,又速于刀刈数倍”,钹“功比xx镰十倍多”,“麦钐用于割麦“比之刈获,功过累倍。”燕赵间创的榨没法“比镬炒及舂碾,省力数倍”。水击面罗“筛面甚速,倍于人力。”槽碓“代人工力不须佣。”[8]还有自春秋战国以来,对于畜力、水力、风力等的运用,都对于减少体力的付出,提高劳动生产率起到积极的作用。

工具的改进又离不开科学技术知识。以灌溉工具为例,春秋时期,子贡见一丈人抱甕出灌,用力甚多而见功寡。于是向他推荐使用桔槔,桔槔虽然简单,却巧妙地运用了杠杆原理,取得用力甚寡而见功多的效果。(《庄子·外篇·天地第十二》)唐宋以后,翻车和筒车(水轮)两种更为高效的灌溉工具得到广泛的运用。但人们对于筒车的评价却比翻车要高得多。原因是翻车需借助于体力,而筒车完全是用水力来推动的,因此,有诗赞说:“江南水轮不借人,智者创物真大巧”[viii],把创造筒车的人则被称为“智者”。更有人主张把筒车推广到江浙去。[9]从宋人对于翻车和筒车的态度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已意识到通过智慧去创造先进的工具,从而把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智慧在一些简单的工具上也能体现,《王祯农书》提到一种非常简单的工具“搭爪”,用它来钩起禾把,要比单纯用手快得多,搭爪使手的力量得以延伸,而促成这种延伸的是人的脑力,因此称之为“智胜力”。书中将镫锄、耘荡、薅马、筒车、水转翻车等予以高度赞扬,认为“智力取之”,“绝胜人力,智之事也” (筒车),“其殆人智事欤”(水转翻车),诗赞“物兮多变通,执一岂云智?”(镫锄),“岂知创物利于民,独有老农真智者”(薅马)。

对善的追求必然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善在于投入少,收入多。何以做到少投入,多收入?《韩非子·难二》云;“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顺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紝,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明于权计,审于地形、舟车机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则入多;利商市关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俭于财用,节于衣食,宫室器械,周于资用,不事玩好,则入多。入多皆人为也。若天事,风雨时,寒温适,土地不加大,而有丰年之功,则入多。”这里的所谓“慎阴阳之和、顺四时之适”、“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明于权计,审于地形、舟车机械之利”等都属于科学技术的范畴,也就是知识和智力的范畴。

唐宋以后,知识更受到尊重,韩愈有诗曰:“人生处万类,知识最为贤。”[ix]特别是一些受过教育,又不得已而从事农耕,但体力不如老农的读书人,对于知识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有更深的体会。《齐民要术·杂说》:“夫治生之道,不仕则农;若昧于田畴,则多匮乏。只如稼穑之力,虽未逮于老农;规画之间,窃自同于后稷。所为之术,条例后行。”这里的“昧于田畴”,并不是指不参加农业生产,而是指不懂得农业生产。明代马一龙在切身感受到农民不懂得农业的道理,而导致的事倍功半的情况下,提出:“力不失时,则食不困。知时不先,终岁仆仆尔。故知时为上,知土次之。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力足以胜天矣。知不逾力者,虽劳无功”。又说:“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功倍,知其可不先乎?故儒者之学,亦必先于致知,否则发不中节,其缪千里,劳而无功者,以足仆仆之义。”(《农说》)把知识的重要性提到高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就使人觉得农业生产绝非一个“勤”字了得,还必须具备相当的知识,否则盲目蛮干只会劳而无获。

知识源于读书学习。清农学家张宗法提出了“牧童效读”的主张,认为农家子弟“亦须识字一二”,他还引用李燔的话说:“读书不必仕宦为职事,才有功业。但随力及物,皆功业也。”也就是说,读书不必为了做官,他对于提高人的素质也是有益处的,就农民而言,“识字一二,记家用数目,免画壁之横直;看宪书、节气,省屈指之轮流。”于是,他提出“须使童子就空入学以求师。”[x]

唐宋以后,有此种认识的人不在少数。很多读书人由于早年没有种地的习惯,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决定经营农业的时候,都要首先学习一些农业生产知识,即便他们并不打算亲自下田作业。陆世仪说:“予素孱弱,又城居,不习田事,不能亲执耒耜,但此中之理不可不略一究心。”[xi]张履祥说:“予学稼数年,谘访得失,颇识其端;而幼不习耕,筋骨弗任,雇人代作,厥功已疏,自非讲求精审,与石田等耳。”[xii]在认真研读了《沈氏农书》之后,加上自己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写成了《补农书》。丁宜曾也在改计务农之后尽心学习访问,随时记录心得,又参考前代的农书,钞录几个亲戚的著作,写成《农圃便览》一书。[xiii]杨一臣对农业下得功夫更大,“虽极细事,亦必躬亲历试,期得当而后快。以故茀丰种茂,有相之道,乡之老于陇亩者,咸愧叹弗如,帖然心服。”[xiv]在留心农事方面,杨双山的事迹最值得一提。双山自髫年即抛时文,矢志经济,有见于关中地区不种棉麻、也不种桑养蚕,他曾试种棉花和苎麻,但“殚思竭虑,未得其善”。其后读《诗·豳风·七月》认为陕西可以种桑养蚕,于是博考各种蚕书,博采众长,又访问各地栽桑养蚕的经验,亲自试验,找出了一条在陕西行之有效的办法,并将积累了十三年的经验,写出了一本蚕桑专书《豳风广义》。他还建立“养素园”,作为树艺、园圃和畜牧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基地。他“身亲其事,验证成说,弃虚华之词,求落实之处,获得实效,即笔文于书。”这已不是象陆世仪那样“稍欲涉猎其事”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研究。

对于知识的尊重,促进了农学的深入发展。唐宋以后,农书数量的迅速增长,据对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的统计,从先秦到17年有农书542种,其中90%都是唐宋以后出现的,这自然与印刷技术的进步有关,但农学内容的进步显然与士人对农学知识的尊重与孜孜探求有关。唐宋前后农学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其中有两点值得一提,一是对农具重视,出现了《耒耜经》、《农器谱》、《农器图谱》等重要的农具著作。一些农书中也有关于农具的专篇,如《陈旉农书》中的“器用之宜篇”。二是以前的农书只注重技术说明,唐宋以后的农书更注重理论的阐述。一些著名的农学理论,如地力常新壮论、粪药说、风土论等都是唐宋以后出现的。这一些表明当时对于人力有了新的认识。

1.3 智与力

力分为体力和智力(脑力),二者孰轻孰重?在马一龙看来智力的重要性显然要胜过体力。但是,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和提倡勤谨,强调身体力行相比,改进工具和技术,乃至于有关自然的探索始终放在次要的地位,也就是说对体力的重视要胜过对智力重视。

荀子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愿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这段话中,“孰与”二字前面的话,说的是用智,而后面的话,说的是用力,整段的意思,归结为一点,即用智不如用力。《孟子·公孙丑上·第一章》引齐人之言说:“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智慧和镃基(农具)指的是科学技术,而乘势和待时则属于体力和耐力的付出,意思是说,科学技术不如体力付出。种种教条,都是要求人们少一些空想,多一些实干。这也就难怪“杞人忧天”,[10]常常用来比喻不必要的忧虑;而“拔苗助长”则用来比喻不顾事物的发展规律,急于求成,想偷懒,反把事情弄坏。

在古代思想家看来,重视体力,轻视智力,不仅是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是维持统治的需要。因为“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吕氏春秋·上农》)朴,即朴力而寡能,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样的人最好统治,故《老子》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老子》第六十五章)又说:“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第三章)孔子提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惟上智下愚不移”。反映在用人上,就是“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因为“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xv]一个愚蠢的农民,他除了夙兴夜寐,下地干活之外,一无所知。

中国历史上虽然也出现了不少的农书,且这些农书在客观上有助于传承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但并不表示对于农民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视。贾思勰在提到著述《齐民要术》的宗旨时说:“鄙意晓示家童,未敢闻之有识,故丁宁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辞。览者无或嗤焉。”实际上他的意思就是要“闻之有识”,因为家童未必知书,即便知书也不敢嗤笑主人,因此,“览者无或嗤焉”实在是不打自招。相比之下,陈旉就要坦白得多,他在《农书》序说:“自念人微言轻,虽能为可信可用,而不能使人必信必用也。惟藉仁人君子,能取信于人者,以利天下之心为心,庶能推而广之,以行于此时而利后世,少裨吾圣君贤相财成之道,辅相之宜,以左右斯民。”显而易见,这样的一些农书并不是为农民写的,并非是尊重知识的表现,而是出于上的考虑,或者是某些落地秀才自身生存的需求。

农书并不是给农民读的,因为传统中国的农民大多目不识丁,他们的生产经验和技能主要是通过自身的经验积累,父子兄弟的言传身教而代代相传,没有“文字下乡”之必要。[xvi]传统中国社会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是对立的,其分工非常明确,“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孟子·滕文公上》)。农业乃食人之事,从业者劳力之外,用不着劳心。而劳心者所钻研的也不是与小人之事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而是与大人之事紧密结合的与社会有关的学问。孔子的学生樊须就曾因提出学稼、学圃而被讥为“小人”。为了远避小人之嫌,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大都与农业保持距离。因此,看得懂农书的人也不一定读农书。这样就使传统农书面临着这样的一种尴尬局面,该读的读不懂也买不到,读得懂又买得到的又不该读。中国古代官员有每年春二月时下乡发布劝农文的习惯,可是他们发布出去的劝农文“行行蛇蚓字相续,野农不识何由读?”[11]偶尔有一两个人能识几个字,也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已分镂板随人看,闻说今年僻字稀。”尽管官员们绞尽脑汁用一些平易浅近的文字和语言,但还是起不到劝农的作用,视为“文具”并不过份。尽管天、算、农、医被视为四大传统学科,但农书的数量并不多,与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和众多的文化典籍相比是极不相称的。

传统社会对于每个农业生产者的一个基本要求,也就是惟勤力而已。本来农业生产中,天地人三者缺一不可,荀子说:“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荀子·富国》)但是,如何才能“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呢?荀子又说:“农夫朴力而寡能,则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荀子·王霸》)元代有一首“芟麦歌”,说:“田家食力不食智,麰麦年年勤种莳。”(《王祯农书·农器图谱·麰麦门》)这些显然强调的是体力而不是脑力。

愚公就是一个“重体轻智”的典型,他从来就没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样去考虑移山的可行性。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形、王屋何?且焉置土石?”而智叟也笑而止之曰:“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而在愚公看来,这些都是不用考虑的问题,只要自己每天挖山不止就行了。

《齐民要术·序》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一个“勤”字。而这里的勤,指的是勤动手动脚,而不是勤动脑。从文中所引述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力能胜贫,谨能胜祸”,到“是故禹治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汤由苦旱,以身祷于桑林之祭……神农憔悴,尧瘐癯,舜黎黑,禹胼胝。由是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勤,思虑不用,而事治求赡者,未之闻也。”这里虽然提到了“思虑”二字,但从所举例子来看,主要指的是体力的付出。体力付出愈大,表明越勤奋。《齐民要术》中有这样的谚语:“智如禹汤,不如尝更”,尝更,一作常耕。意思是说,即便有象禹、汤一样的智慧,也不如勤力耕作。更何况对于常人来说,智慧远不如禹汤,就更加需要以勤为先。即所谓“勤能补拙”,以体力来弥补脑力的不足。即相当于后来所说的“大干、苦干”。多花工夫就能多打粮食。农业收成,与勤惰密切相关。“惰者釜之,勤者锺之”。[xvii]进而总结出:“凡种田总不出‘粪多力勤’四字”(《补农书·卷上·沈氏农书》)。

重体力轻智力的倾向,在中国历史上的劝农活动中也得到了反映。古人既已将“勤”视为农人第一要求,同时也认识到“好逸恶劳,常人之情,偷惰苟简者,小人之病。”(《陈旉农书·稽功之宜篇第十》)如何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来就被视为是中国农业管理中一个关键性问题。秦国“急耕战之赏”,汉代设“力田”之科,目的在于鼓励农民勤于耕作。贾思勰说:“庸人之性,率之则自力,纵之则惰窳耳。”(《齐民要术·序》)何以率之?陈旉提出“稽功”和“念虑”的主张。“稽功”是从管理者的角度提出来的,指出管理者要懂得“稽功会事”,“以明赏罚”,通过奖勤罚懒的办法,来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念虑”则是从生产者的角度提出来的。要求生产者的一思一想,一言一行,都要围绕着农业生产来进行,不要因受外来的影响而见异思迁。“稽功”和“念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勤”,而勤是否达到就要看领导。宋元时期人们认识到“人之本在勤,勤之本在於尽地利,人事之勤,地利之尽,一本於官吏之劝课。”[xviii]劝,即是鼓励;课,就是考查。中国历史上,从天子亲耕,皇后亲蚕,到循吏劝农,无非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勤于生产。他们只是要农民埋头苦干,至于如何如何干,为什么要这样干却从来不提,其实自己也未必知道。宋元时期的劝农文就是一个典型。说教多,有实质技术内容少。许多劝农官吏,只会做表面文章,搞。王祯就曾对那些只会作官样文章而不懂技术的所谓“劝农”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12]

2 人和

重体力,轻智力的结果,使得人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中国历史上尽管早就提出了“人力胜天”的口号,但从古至今中国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正常年景也只能维持温饱,一有灾害,便四处逃荒要饭,以至易子而食,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以致被西人视为“饥荒之国度”(the land of famine)。[xix]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更加认识到了“人和”的可贵。

何谓人和?《说文》口部:“咊(和),相譍(应)也。从口,禾声。”可见“和”字的原初意义是应和之意。古人又云:“以他平他谓之和”。(《国语·郑语》)他,就是不同的东西,包含着差别、对于立之意;平,是平衡,包含着平衡、和谐之意;和,就是把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以达到平衡、和谐、统一。晏婴举了一个很形象的例子,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烊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左传·昭公二十年》)人和就是把不同的人联合起来。

愚公在决定移山之后,“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杂然相许。”显然,愚公并不是打算他一个人去完成移山的任务,而是要动员全家人的力量共同去完成任务。常言道:“人心齐,泰山移”,“团结就是力量”,它所强调的就是“人和”,今又称“统一战线”。

中国传统的三才理论中,人和是最重要的。孔子曰:“和为贵”,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何以人和是最重要的呢?古人是从人力的角度,来强调人和的重要性的。《荀子·王制》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分义也。”就是说个人的力量比不过禽兽,可禽兽却被人所利用,原因就在于人和(即众人的合力)。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个人的力量(体力和智力)是有限的,只有将有限的个人力量联合起来力量才是无限的。

农业生产中,也以人和为贵。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兼农学家陆世仪曰:“天时、地利、人和,不特用兵为然,凡事皆有之,即农田一事关系尤重。水旱,天时也;肥瘠,地利也;修治垦辟,人和也。三者之中,亦以人和为重,地利次之,天时又次之。假如雨旸时若,此固人之所望也,然天可不必,一有不时,硗确卑下之地,先受其害。惟良田不然,此天时不如地利也。田虽上产,然或沟洫不修,种植不时,则虽良田无所用之。故云买田买佃。此地利不如人和也。三者之中,论其重,莫重于人和,而地利次之,天时又次之。论其要,莫要于天时,而地利次之,人和又次之。故雨旸时若,则下地之所获,与上地之获等。土性肥美,则下农之所获,与上农之获等,劳逸顿殊故也。然使既得天时,既得地利,而又能济之以人和,则所获更与他人不同。所以必贵于人和也。”[xx]

“人和”概念的形成,表明在“三才”理论中,“人”是被作为群体对待的。它不但看到人的自然性,而且看到人的社会性,懂得通过调整社会关系以充分发挥人类群体的力量。这是“三才”理论所包含的整体观的一部分。重视整体(在一定意义上,个体被相对忽视)正是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的特点之一,而这一特点正源于农业。

2.1 君与民

农业生产首先表现为体力劳动,强调“力勤”比较好理解,做起来也相对容易,只要个人努力就行了,但是人和则不同,它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农业生产中,如何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成为传统社会中思想家所考虑的问题之一。

在荀子看来,要发挥群体的作用,使各个单个的人的分散的“力”变成强大的“合力”,就必须做到“义”和“分”。分,指的是分工;义,指的是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的分工,才能使群体和谐一致。

在农业社会里,社会分工主要是由土地所有制来决定的。中国历史上存在着两种形式的土地所有制,即国有制和私有制。春秋战国以前,土地国有制较为普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当时人们在考虑农业生产中的人和问题时,主要涉及到土地所有者君与土地使用者民之间的关系。周公作《无逸》,提出“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周公还批判了“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之辈,而赞赏周“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尚书·无逸》)周公的主张与后来许行、陈相的主张有相同之处,许行等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但是,并耕的主张遭到了孟子的反对。孟子认为社会有分工:“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所谓大人之事,就是治理国家,而小人之事就是从事生产,“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但如何来使小民安于生产,孟子主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弟忠信。”尤其主张“不违农时”,保护自然资源。(《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的主张更符合中国历史的实际。中国历史上,大人和小人、君子与野人之间的确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工,尽管历史上存在藉田之礼,但不过是君臣并耕的一种象征而已。重农劝农是中国历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传统农学的一项基本内容。《陈旉农书》中有“稽功”一篇,指出各级官吏必须通过考查农民的农业生产成绩,借以奖勤罚懒,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之人倘不知稽功会事,以明赏罚,则何以劝沮之哉”。《王祯农书》有“劝助”一篇。劝,即陈旉据说的“稽功”,要求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农民自身的切身利益挂起勾来,做到奖勤罚懒。但仅仅是“劝”还是不够的,因为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除了主观上的原因以外,还有客观上的条件,如农民想及时播种,却缺乏种子,生产照样不能进行。因此,王祯认为,劝之外,还须有助。“古者,春而省耕,非但行阡陌而已;资力不足者,诚有以补之也。秋而省敛,非但观刈获而已;食用不给者,诚有以助之也。”进而提出了“爱民”的口号。以此来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

2.2主与客

春秋战国以后,土地国有制遭到破坏,土地私有制日趋盛行。特别是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废井田、开阡陌,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以致“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 《汉书·食货志》)地主将土地出租,或请人耕种,形成了租佃关系或雇佣关系。地主凭借其土地所有权取得收入,庸客或佃户靠劳动力维持生计。[13]客户成为生产的主体,他们生产的好坏,不仅影响到自家的收成,同时也影响到主户的收益。[14]因此,主户对于客户是有选择的。

选择良农也成为中国传统农学的内容之一。张履祥对择良农的重要性有这样的一段论述:“用人一道,自国与家,事无大小,俱当急于讲求。种田无良农,犹授职无良士也。”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够得上良农的标准?首先要看年龄。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说:“赶牛耕田的应是个精力旺盛的40岁的男人,让他一餐吃一个可分为四大块或八小块的面包。他能专心干自己的活儿,使犁沟笔直,不盯着同龄的伙伴而会把心放在活儿上。播种的人年龄不能比他小,否则会浪费种子。因为比他更年轻的人会因看着伙伴而魂不守舍。”[xxi]中国历史上虽然没有给出良农的确切年龄标准,但却一致看好“老农”。孔子曰:“吾不如老农”,“吾不如老圃”。《齐民要术》说:“询之老成”,《天工开物》有言:“谨视天时,在老农心计也。”农字前面加一老,老成为“有经验”的标志。元代至元七年所颁《农桑之制一十四条》即规定“高年晓农事”为村社社长人选的标准。求医问药也是如此,今天一些准备去看中医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赶上一个老中医。而寓言“愚公移山”的主人北山愚公者,正好是一个“年且九十”的老人。

何以老会成为良农的标准?尊老何以会成为我们的传统?从前面有关人力的中,我们可以看出,传统农业中存在重体力轻智力的倾向,这种倾向阻碍了农业科学的发展和传播,每个农业生产者的技能主要是依靠长期的实践经验中得来,而不是靠短期的学习得来,因此,经验愈丰富,知识愈多,年老也就成为经验丰富的标志。中医也是如此。另外,年长除了经验丰富之外,性情也比较稳定,古希腊人也看到了这一点,这也是一些农活,如放牧等,选择老年人的原因。陈旉说:“夫善牧养者,必先知爱重之心,以革慢易之意。……又牧人类皆顽童,苟贪嬉戏,往往虑其奔逸,系之隐蔽之地,其肯求牧于丰刍清涧,俾无饥渴之患耶。”(《陈旉农书·牛说》)在此之前,贾思勰就明确指出:“牧羊必须大老子,心性宛顺者。”(《齐民要术·养羊》)

除了年龄的标准之外,还要考虑其它一些因素。张履祥给出了一个符合传统农业理论有关人力的标准:“大约力勤而愿者为上,多艺而敏者次之,无能而朴者又次之,巧诈而好欺、多言而嗜懒者,斯为下矣。”值得注意的是,张提到:“人无全好,亦无全不好,只坐自家不能用耳。……贪尽无害,顾用之何如耳!”这和传统农业理论中关于地利和天时的利用是一致的。陈旉认为,“土壤气脉,其类不一,美恶不同,治之各有宜也。……虽土壤异宜,顾治之如何耳,治之得宜,皆可成就。”(《陈旉农书·粪田之宜篇》)马一龙说:“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力足以胜天矣。”由此可见,传统农业理论中,对于三才的观点,都是在承认美恶不同的前提下,扬长避短加以利用,以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用。

至于如何选择良农?张履祥说:“访求选择,全在平时。平时不知择取,临事无人,何所归咎?因其无人而漫用之,必致后悔。不可便说‘无人可用’……选用之道无他,《论语》曰:‘举尔所知’,又曰:‘无求备于一人。’《大学》曰:‘惟善以为宝’,《孟子》曰:‘如不得已。’本此义而推行之,虽有不得者寡矣。若无大过恶,切不可轻于进退。《书》曰:‘人惟求旧’,用惯之人,彼知我,我亦知彼,即无大利,终无大害,坦然任之,当以更张为戒。惟夫奸宄簸弄,不可不察;积弊故套,不可不可破耳。”(,第14页)

在选择好了良农之后,如何来对其加以使用,也是传统社会中地主和农业经营者所考虑的问题之一。在土地利用问题上,中国传统理论中有“地力常新壮”一说,宋代陈旉指出:“或谓土敝则草木不长,气衰则生物不遂,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语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壮矣,抑何敝何衰之有?!”元代王祯也继承了这种思想,认为土地连年种植必然地力下降,“为农者,必储粪朽以粪之,则地力常新壮,而收获不减。”(《王祯农书·粪壤篇》)中国传统农业何以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持续发展,养活日益增多的人口,靠的就是用地与养地结合。对地力的使用如此,对人力的使用又未尝不是如此。如果说有何不同的话,只是传统中国人更重视对于人力的可持续利用,这有经济的一面,更有人道的一面,通常所说的“人和”也就更多地体现在这一层面上。特别是宋元以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如何处理主佃之间的关系,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由于地主在主佃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有关主佃关系的论述主要是围绕着地主该为佃户做什么?怎么做?展开的。今本《齐民要术·杂说》提出:“悦以使人,人忘其劳”,方法是“抚恤其人,常遣欢悦”。宋人袁采说得更为明确:“人家耕种出于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赒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收非理之需,不可收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其仇者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强其称贷使厚供息,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视之、爱之,不啻如骨肉,则我衣食之源,悉藉其力,俯仰可以无愧怍矣。”(《袁氏世范》卷下)为了保证灾荒之后,生产能够继续进行,朱熹在“劝谕救荒”文中,告诫:“今劝上户有力之家,切须存恤接济本家地客,务令足食,免致流移,将来田土抛荒,公私受弊。”[xxii]

雇工自己的劳动力,主要是为了糊口,因此饮食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雇工的生产积极性。善于经营的地主对于雇工饮食的供给是非常讲究的,明末的《沈氏农书》对此有精细的安排。其曰:“做工之法,旧规:每工种田一亩,锄、耥、芸每工二亩。当时人习攻苦,戴星出入,俗柔顺而主令尊;今人骄惰成风非酒食不能劝,比百年前,大不同矣。只要生活做好,监督如法,宁可少而精密,不可多而草率也。供给之法,亦宜优厚。炎天日长,午后必饥;冬月严寒,空腹难早出。夏必加下点心,冬必与早粥。若冬月雨天,罱泥必早与热酒,饱其饮食,然后责其工程;彼既无词谢我,我亦有颜诘之。至于妇女丫鬟,虽不甚攻苦,亦须略与滋味,曾有经月不知肉味,而能无染指侵克者?古云:‘善使长年恶使牛’,又云:‘当得穷,六月里骂长工’,主人不可不知。旧规:夏秋每人朝粥二合、昼饭七合、点心饭二合半、如粥二合,夜饭二合半。春冬每人朝粥二合、昼饭七合、点心粥三合、夜粥二合半。一年中牵算,每人日一升五合:妇人半之。猪、犬别加料。旧规:夏秋一日荤,两日素。今宜间之,重难生活连日荤。春冬一日荤,三日素。今间二日,重难生活多力加荤。旧规:不论忙闲,三人共酒一杓。今宜论生活起:重难生活,每人酒一杓,中等生活,每人酒半杓;轻、省、留家及阴雨全无。旧规:荤日鲞肉每斤食八人,猪肠每斤食五人,鱼亦五人;一宜称明均给,于中不短少侵克足矣。旧规:素日腐一块,值钱一文;当年钱值九毫,豆一石值价五钱。今钱价、豆价不等,岂得尚以旧例行之。今后合与人人吃腐,不须付与腐钱,而多与油水,令工人勤种瓜菜,以补其不足。旧规:生活人供酒,斗米买三十杓,谓之‘长行酒’,水多味淡,徒为店家出息。若以斗米自做曲酒,当有二十四斤,以十二两抵长行一杓,滋味力量竟是加倍。所虑者,自做易于耗损;若顿发于领袖做工之人,计日算给,似亦甚便。与其利归店家,孰若加厚长年。以其糟养猪,尚有烧酒,亦可供长年。”([13],第69-70页) 在沈氏的基础上,张履祥以做了补充,提出应根据雇工所从事作业的忙、闲、难、易来分配劳动报酬,作到立功奖勤罚懒。他说:“自古农人,只有劝之一法,《小雅》、《大田》诸诗可考也。曾孙、田畯,其与农夫贵贱悬隔,然其相视不啻家人父子。今士庶之家,骄蹇呵詈,使人不堪,毋论受者怨之,自顾岂不可耻。劝之之道,《中庸》曰:‘既禀称事’,别忙闲,一也;异勤惰,一也;分难易,一也。忙、闲、难、易,彼人自言,不难分别。惟惰者与勤者一体,则勤者怠矣;若显然异情于勤,则惰者亦能不平。惟有察其勤而阴厚之,则勤者既奋,而惰者亦服。至于工银、酒食,似乎细故,而入心得失,恒必因之。‘绞银’与‘九色银’,所差不过一成,等之轻重,所差尤无几,假如与人一两,相去特一钱与三分、五分耳,而人情之憎与悦远别,岂非因一钱而并失九钱之欢心,因三分、五分而并失九钱五分、七分之欢心乎!出纳之际,益为紧要。《论语》以‘犹之与人,出纳之吝’为恶政之一。盖其人分所应得,不求而与之,宜也,求而与之,斯已后矣,可令屡求而后与乎。人情缓急,朝暮不同,早晏亦异,不可不察也。酒食益甚,丰、啬、多、寡,待农之物,所差总亦无多。或缺酒食,不过半盏一箸,便怏怏而云短少;鱼、肉亦然。岂特缺少,冷、热、迟、速,亦所必计。谚曰:‘食在厨头,力在皮里’;又曰:‘灶边荒了田地’。人多不省,坐蹈斯弊,可叹也!惟夫准绳定于平时,有无谅于彼此,则有求既无奢望,有时不应,退无怨心。如是则在者无不满之心,去者怀复来之志。切不可乘人之急,将低作好,措少为多。使人有伤心之痛。《书》曰:‘狎侮小人,罔以尽其力’。劳苦不知恤,疾痛不相关,最是失人心之大处。工食。”([13],第141-142页)

2.3 父与子

传统农业中,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父耕而子馌,兄作而弟随”。特别是对于自耕农家庭来说,收成的好坏全靠自家的努力。有道是“家和万事兴”,何以达到家庭和睦,古人主张教化,而教化则以“孝弟为先”,所谓孝弟,概括而言,便是孝顺长辈,敬爱兄弟。汉代举孝弟、力田,用以奖励在尊敬老人,团结友爱,并努力生产的积极分子。[15]王祯在《农书》“农桑通诀集之一”中叙述了“授时”和“地利”之后,紧接着便是“孝弟力田”,按照三才理论,很显然,王祯是把“孝弟力田”当作“人力”或“人和”的核心。

古人何以将孝弟力田相提并论呢?这个问题也是王祯首先提出来的。他说:“孝弟力田,古人曷为而并言也?孝弟为立身之本,力田为养身之本,二者可以相资而不可以相离了”。(《王祯农书·孝弟力田篇第三》)也就是说,一个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谈不上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了。其实这个问题早就有答案了,《孝经》有言:“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孝经·庶人章》)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指的就是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的目的之一在于赡养父母。要赡养父母就必须努力生产。同时,在古人看来,孝弟和力田一样都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孔子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

古人认为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时候,仅有体力和智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孝弟之心。吴泳说:“如谷之品,禾之谱,踏犁之式,戽水之车,避蝗虫法,医牛疫法,江南秧稻书,星子知县种桑等法,尔生长田间耳闻目熟,固不等劝也,惟孝悌与力田同科,廉逊与农桑同条,太守惧汝未必能家孝廉而人逊悌也,故躬率僚吏申劝于郊。”[xxiii]这也是古人重人和,轻人力(特别是脑力)的体现。

“孝弟力田”虽然是从一个基本的层面来强调努力进行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但却涉及到一个农业的本质问题。农业从根本上来说,是人的生存的需要,但这种需要不仅仅是个人的需要,而是小到家庭,大到国家的需要,因此,作为一个农业生产者来说,无论是为人还是为己,都需要努力耕作。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从农业技术传承来看,古代的农业技术主要是靠父子相传,兄弟相授来获得,这就要求父子兄弟之间有孝弟之心,尊老爱幼,只有这样,生产才能正常进行,技术和经验才能得以延续。

当愚公领着他的子孙开始移山的时候,“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北山愚公长息曰:‘汝心之固,固不可徹,曾不若霜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亡以应。”愚公何以会有这种自信,智叟又何以无言以对呢?其前提就是孝弟。很难设想,愚公的子子孙孙之中,对于移山这样一个大是大非问题,都会象愚公一样有移山的想法,他们对于移山或许会有不同的意见,但出于孝弟,愚公的子孙们也只能服从长辈的命令,每天挖山不止,舍此之外,别无选择。孝弟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服从长辈,服从上级。

2.4人与神

山终于被移走了,但却不是愚公及其子孙的力量,而是愚公精神感动了上帝。先是“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帝感其诚,命夸蛾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自此冀之南,汉之阴,无垅断焉。”真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古人认为,从事农业生产,除了必须依靠身家力量之外,还必须借助于鬼神的力量。古人所谓的“孝”,也包括孝敬鬼神,《论语》说:“致孝乎鬼神”。如何来孝敬鬼神?于是就有所谓“祈报”。祈,就是向神灵祈求;报,就是回报神灵。鬼神为《礼记》祭统里所讲的十伦之一,“祈报”也成为人和的内容之一。

原始农业时期即已有祈报。《诗经》中一些诗歌便是“祈报”之词,但把祈报做为农学的一部分内容写入农书,则始见于宋元时期,《陈旉农书》和《王祯农书》即各有“祈报”一篇,内容大致相同。陈旉“祈报篇”开宗明义地说:“记曰,有其事必有其治,故农事有祈焉,有报焉,所以治其事也。”从祈报的对象来看,除社稷(土地神和五谷神)之外,陈旉提到:“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进而扩展到“凡法施于民者,以劳定国者,能御大灾者,能捍大患者,皆在所祈报也”(《陈旉农书·祈报篇》)。又据王祯所说,在所有的祈报对象中,又以社稷之神、先蚕、马祖等与农业的关系最为密切。陈旉、王祯还对祭礼缺乏对牛的祭礼表示理解和遗憾。祈报的形式,主要有吹拉弹唱、燃火烧香之类,无非是要借助于声和光,来引起在天之神的注意。

祈报的存在,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古人对于农业与自然灾害的认识。古人认为,农业的自然灾害主要是由水旱等构成的,而水旱又是由于雪霜风雨之不时引发的,而雪霜风雨之不时又主要是受山川之神和日月星辰之神控制的,因此,要想风调雨顺,必须向神灵祈祷,以民间所贯用的“贿赂”的方式,来讨好神灵,讨好神灵也是做给人看的,目的在于人和。陈旉说,“顺时祈报禬禳之事,先王所以媚于神而和于人,皆所以与民同吉凶之患者也”。

2.5 邻与我

当愚公率子孙移山,“邻人京城氏之霜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人和不仅存在于尊卑贵贱之间、父子长幼之间、鬼神之间,也广泛存在于邻里之间。个体农户的力量是有限的,当遇有天灾人祸,或是要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甚至是农忙季节,一般小农也难以应付裕如,以时赴功,这就需要协作,做到孟子所说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如何把有限的个体农户的力量组织起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也是人们在从事农业生产时所考虑的问题。以兴修水利为例,朱熹《劝农文》:“陂塘之利,农事之本,尤当协力兴修”。何以协力兴修,袁采提出:“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修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溥哉。”[xxiv]

兴修水利如此,其它亦莫不如此。隋朝设立了义仓,“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谷赈给。”(《隋书·食货志》)义仓是根据其赈给而无酬报之性质而得名,又因其所贮藏的地点则为所在社。所以又称为“社仓”。金元时期,在北方出现了所谓“义桑”。“义桑”指二家以上合作,共筑桑园围墙,既省工省费,又便于协作举事。《农桑辑要》卷3引《务本新书》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有一村,两家相合,低筑围墙,四面各一百步,若户多地宽,更甚省力。一家该筑二百步。墙内空地计一万步,每步一桑,计一万株,一家计分五千株。若一家孤另一转筑墙二百步。墙内空地止二千五百步,依上一步一桑,上得二千五百株。其功利不侔如此。恐起争端,当于园心以篱界断。比之独力筑墙,不止桑多一倍,亦递藉力,容易句当。”为了提高中耕除草的效率,元代北方农民组织起来了互助组,称为“锄社”。“其北方村落之间,多结为锄社,以十家为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自相率领,乐事趋功,无有偷惰。间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故田无荒秽,岁皆丰熟。秋成之后,豚蹄盂酒,递相犒劳。名为锄社,甚可效也。”(《王祯农书·农桑通诀·锄治篇》)在江南地区也有类似情况,由于牛力的缺乏,江南地区普遍使用铁搭来整地,铁搭可以提高整地的质量,但效率却因此下降,于是在南方地区就自发地出现了类似于互助组的劳动协作方式。“尝见数家为朋,工力相助,日可劚地数亩。”[xxv]这种互助合作方式还广泛地存于南方稻作农业中的插秧、耘田、车水、收获等时间紧任务重的作业之中,称之为换工或伴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中国农村所实行的从互助组到公社,除了受当时的左右之外,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传统农业社会中邻里关系的一种延续。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互助讲的是个义字。但邻里关系有时会因一些小事而生出过节。如自家的小孩偷吃了邻居的果实,自家的禽畜践踏了邻里的庄稼,往往会引起争端。如何处理邻里关系,也是古人在重视人和时所考虑的问题。袁采提出要看管好自家的人畜看好自家的门,“人有小儿,须常戒约,莫令与邻里,损折果木之属;人养牛羊,须常看守,莫令与邻里,践踏山地六种之属;人养鸡鸭,须常照管,莫令与邻里,损啄菜茹六种之属;有产业之家,又须各自勤谨,坟墓山林,欲丛绿长茂荫映,须高其墙围,令人不得逾越;园圃种植菜茹六种及有时果去处,严其篱围,不通人往来,则亦不致临时责怪他人也。”同时,袁采还批评了损人不利己的作法,提到:“其间有果木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无所见也。”([24],第154页)

解决邻里纠纷,划定疆界是很重要的。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进而提出了井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馀夫二十五亩。死徒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孟子·滕文公上》)通过井田来协调人与人之间,公与私之间的关系,达到人和。井田是儒家的一种理想,历史上是否实行还有待证实,但正经界之说的确在协调和处理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袁采说:“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之初,置产制买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因此提出,邻里之间的田园山地必须要有明确的界至,以防止争讼。当两界之间发生利益争执时,则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24],第154页),万一争执发生,又该如何处理?农学家主张让步,张履祥说: “疆界宜正也。田地、赋役之所起。我不可以侵人,亦不宜使人侵我。本让畔之意,与其以我侵人,毋宁使人侵我。语曰:‘终身让路,不枉百路;终身让畔,不失一段。”([12],第145页)

3人力与人和:德、智、体的轻重

三才天、地、人,而人又是由体力(physical power) 、智力(intelligence)和情感(emotion)三者构成。这三者即后来在中国的教育实践中所倡导的“德、智、体”。中国传统的农学家们在研究农业问题时,既要考虑体力的大小、智力的高下,还有考虑到人情的向背等。如果说三才之中,以人为贵,那么,人才的三个要素之中,又以何者为重?

学术界有些人认为,“人和”出现在先,“人力”出现在后;战国讲“人和”,秦汉讲“人力”;前者强调适应自然,后者强调改造自然,是秦汉农业生产发展的结果。[xxvi]我们认为,“人和”及“人力”的出现,并没有先后之分,只有轻重之别。“人和”与“人力”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力,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改造自然的能力;而人和,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加强人力。从上面的中,不难看出,传统社会中,首重的是德(即人和)、其次是体(即体力)、再次是智(知识)。

从古至今,德始终放在首位。农业生产的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衣食所需。农业生产离不开人的劳动能力,但农业生产不是孤立的个人进行的,而是社会群体的行为。所谓“人和”也即社会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古代中国人在与禽兽的斗争中很早就认识到,农业生产中“人和”的重要性。但在早期,社会关系比较简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容易协调,所以有关人和的论述不多,可是越往后来,社会的分化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化,因此,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越来越为人所关注,法家主张通过法律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儒家主张用礼治来维持秩序。“礼之用,和为贵”。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之下,农学家也把农业生产中的人的问题作为自己的论述对象,于是在农书中便有了现代农学以外的一些内容。传统社会中,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因此,人和的核心便是孝悌。

人和本是为了加强人力。人力本应包括体力和智力两部分。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于体力的注重远甚于对智力的注重。农业生产首先表现为一种体力劳动,且在一定的条件下,体力的付出(勤)与收获成正比,这也就是传统农学注重体力付出的基础。同时,人们也注意到在同样的体力付出之后,结果却不尽相同,善者倍之,不善者,损也如之。因而,在强调勤的前提下,也有了对善的追求。而对善的追求,促进了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唐宋以后,一些与农业打交道的知识分子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农业科技知识的重要性,提出“知不逾力者,虽劳无功”的论断,把知识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唐宋以后,农学著作中所反映的技术和理论水平的提高,与之不无关系。但就全社会来说,有这种认识的人并不多,近代以前,中国社会分工的基本格局是“学者不农,农者不学”[xxvii]。

智力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中西接触之后,人们对此感触尤深,“盖中华以士为四民之首,此外则不列于儒林矣,而泰西诸国则不然,以士类而贯四民;农夫也,有讲求耕植之会;工匠也,有讲求制器之会;商贾也,有讲求贸易之会。皆能阐明新法,著书立说,各擅专门,则称之曰农士,工士、商士,亦非溢美之词。以视我国之农仅为农,工仅为工,商仅为商者,相去奚啻霄壤哉?”[xxviii]。古来乡间亦或有一二读书之人,但不过是为了“学而优则仕”而已,只是当他们在仕途上遭遇挫折,成为落第(地)秀才的时候,他们才有可能归心于农,甚或对农业科学技术作出贡献。[xxix]时至今日,教育虽然在农村得以普及,但农家子弟读书的目的仍然是为了考大学,“跳农门”,舍此之外,读书无用,而不是为了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回乡为农业生产服务,更没有把读书当作提高人的素质来认识。

人和要求人们做到孝弟,人力要求人们做到勤谨。于是孝弟和勤谨也就成为传统社会对于农民的基本要求,即便是对善的追求也是以勤为基础。众所周知,男子是传统的农业社会的中心,因此,男子的生活最能体现传统中国农人的特征。明恩溥写道:“广泛的调查表明,中国农村孩子的生活很少有引人羡慕之处。如同我们所见到的,他一般要学习好两门重要的‘课程’,如果他能掌握这两门‘课程’的全部内容,那就完全可以弥补他在其他方面所受训练的不足。他要学得服从和尊重权威,还要学得勤奋。在多数情况下,勤奋是他们持续生存的条件……然而,他完全不懂也根本无力理解理智的性。别人怎么做,他也怎么做,不知道也不可能想象别的方式。”([4],第253页)明氏所谓的两门课程,实际上就是自汉代以来所倡导的“孝悌力田”。

4传统文化与科学

在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国度里,农民的素质必然影响到社会的进步。中国科学的不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即与传统社会中对人的认识有关。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处境的特性之一是‘匮乏经济’economy of scarcity,正和工业处境的‘丰裕经济’economy of abundance相对照。”“匮乏经济因为资源有限,所以在位育的方式上是修己以顺天,控制自己的欲望以应付有限的资源;在丰裕经济中则相反,是修天以顺已,控制自然来应付自己的欲望。这种对自然的要求控制使人们对它要求了解,于是有了科学。”“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发生科学,决不是中国人心思不灵,手脚不巧,而是中国的匮乏经济和儒家的知足教条配上了,使我们不去注重人和自然间的问题,而去注重人和人间的位育问题了。”[xxx]

我们认为,不注重人和自然间的问题,而去注重人和人间的位育问题的确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16]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发生科学(或者称为科学不发达)的原因,[17]但这可能不仅仅与匮乏经济有关。因为修己顺天、节用均分只是匮乏经济之下社会大众行为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就是加紧了对自然资源的索取,中国人讲“勤俭持家”,勤字当头,勤,即向自然索取资源。中国历史上虽然提倡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有所谓“野禁”和“四时之禁”,提出了“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的口号。但实际执行中确正好相反。从刀耕火种到精耕细作,“田尽而地,地尽而山”,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勤劳不断地向自然索取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但中国人对于自然无厌的索取,并没有象欧洲一样,导致科学的出现,或出现象欧洲一样发达的科学。原因就在于传统中国人在处理人与自然和关系时,过份地强调体力,而忽视了脑力。

实际上,杞人忧天又何尝不可以成为科学的开端?而拔苗助长也可能导致新的发现。但这些可能导致智慧闪光的地方,在传统文化中却成为嘲讽的对象。动手不动脑导致了这样的一种循环:“劳力愈多,技术愈不发达,技术愈不发达,劳力也愈多。”([38],第11页)“中国人口的庞大实在是农业经济所造成的,在利用人力和简单的工具去经营农业的时代,这也许是不能避免的现象。”([38],第4页)人口的庞大实际上也是重视体力轻视脑力的结果,因为以脑力为基础所致的科学技术进步,无不以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而生产率的提高就意味着在相同规模的生产情况下,对劳动力数量需求的下降。相反,由于脑力得不到开发,技术不发达,劳动力需求增加,于是有了“多子、多孙、多福”的理想。

重体能,轻智能的结果使得中国传统的农民创造性受到压制。思想上趋于保守。元代农学家王祯在安徽旌德推广农业技术的时候,就遇到了来自保守力量的阻力,当地老百姓说:农业生产“是固吾事,且吾世为之,安用教?”[xxxi]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对农业生产了如指掌。北宋李昉以自己三纪外任所见“州县之民,多不谙会播种”[18]。故东坡有“农事谁当劝?民愚亦可怜”[xxxii]的感叹。为了取得农民的信任,清初陆世仪在推广区田法时不得不采取“欺骗”手段,他说:“予欲以区田语乡人,询其可否,恐乡人以为书本中语,骇而不信。乃诡言曰:‘近有自湖、广来者云,彼处种田有区种法,亩可得米二十许。果否?’因以其术详告之。乡人曰:‘理或有此。’”[xxxiii]这种背景下造就的农民,虽然长年累月地从事着农业生产,但对于农业生产的原理却所知甚少。传统农业生产中虽然包含了许多技术的因素,但还仅仅停留在经验之上。明代农学家马一龙就曾不无感慨地说:“日共诸佣在畎亩,视其所为,则皆农也。视其所为事,皆非农者也。农不知道,知道者又不屑明农,故天下昧昧不务此业,而他图贾人之利,率为世途闾阎之间,力倍而功不半。十室九空,知道者之深忧。”(《农说·刻农说序》)久而久之,又对中国农学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以农学的基础学科生物学(古称“草木鸟兽之学”)为例,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的缺乏,生物学没能得到应有的发展。宋人郑樵说:“大抵儒生家多不识田野之物,农圃人又不识诗书文旨,二者无由参合,遂使草木鸟兽之学不传。”(《通志·昆虫草木略》)

强调体力的付出,影响了工具的发明、改进和推广。中国历史上许多有价值的农具多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发明的,如人耕之法,踏犁之类,是由于牛疫之后,无牛可耕,于是想出了以人力代替畜力的办法,而当畜力充分时,旧有的耕法又重新使用,而不是在现有的人耕之法上,加上畜力,做进一步的改进。更有许多便巧的工具,虽然发明出来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使用,比如历史上虽然有机耕,但用得最多的还是牛耕,更有甚者发明江东曲辕犁的江东地区连牛耕也不用,而采用人力铁搭,以满足“垦倒极深”的需要,历史上虽然有畜力中耕的耧锄,但用得最多的还是锄头,历史上虽然有最早的收割机——推镰,但最常用的还是普通镰刀。历史上畜力条播机——耧车,虽然用得较好,从播种改进为中耕,又改进为下粪施肥,但始终未能普及,它在中国的影响,也远不如它在十八世纪传入欧洲之后,对于欧洲农业革命的贡献。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农业讲究精耕细作,而精耕细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力耕数耘,也就是说这种精耕细作并不是通过改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进行,而是以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为代价。所谓“精耕”,很大程度上指的是“深耕”,但深耕所采用的方法是多次的翻耕(套耕),而不是改进耕犁来一次性达到所需要的深度。每项精耕细作措施所采用的只是体能的付出,而不是技术的投入。如中耕,贾思勰提出:“苗出垅则深锄,锄不厌数,周而复始,勿以无草而暂停。”这种要求深锄多锄不仅见于“种谷”,也见于其它作物的种植,不仅见于《齐民要术》,其它中国古代的农书中也都有同样的内容。又如,南宋以后有些劝农文虽然也提到了一些技术性内容,但这些所谓的技术,也不过是要农民多花一些工夫在农业生产上。以黄震《咸淳八年抚州劝农文》为例,文中就极力主张多耘,说:“浙间三遍耘田,次第转折,不曾停歇。”

中国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可能对于土地生产率的提高有所帮助,明末来华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说:“中国的这类庄稼一年两收并有时一年三收,这不仅因为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更是由于勤劳的缘故。”[xxxiv]但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并不等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国农民的勤劳是世界有名的,但效率也是最低的,“他夜以继日的工作,不管下雪下雨,甚至连七岁的小孩、八十的老母,六个月的驴和三十九龄的牛的最后一丁点力也用上了,但也仅能糊口度日”[xxxv]。“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士,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中国历史上的田家诗或田园诗,大多描写的是农家的勤苦。

改革开放之后,一位作家在在荷兰旅游,看到到处是井然有序的牧场,并且这些牧场都是十七世纪荷兰人的作品,回想起自己当年在山东老家插队时早起用独轮车艰难地推粪上山的情景,不无感慨地说:“从任何意义上说,送粪这种工作决不比从低洼地里提水更有价值。这种活计本该交给风能去干,犯不着动用宝贵的人体生物能。我总以为,假如我老家住了些十七世纪的荷兰人,肯定遍山都是缆车、索道——他们就是那样的人:工程师、经济学家、能工巧匠。至于我老家的乡亲,全是些勤劳朴实,缺少心计的人。前一种人的生活比较舒服,这是不容争辩的。”[xxxvi]其实像荷兰人那样用以解决低地水害的排水系统和风车在中国也是早已有之,[19]但由于人们强调体力的支出,加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像沟洫、风车这样一些技术和工具没有得到很好的使用和推广。中国农民是勤劳的,但很难说是智慧的。这倒不是说,中国农民愚蠢,缺乏学习的能力,而长期的文化积淀,使他们习惯于动手,而不习惯于动脑。

更有甚者,的需要和知识的欠缺,加上勤劳勇敢的愚公移山的精神,在建国以后,曾经给中国的农业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从大跃进到公社,再到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由于盲目蛮干,无条件的服从,不尊重科学技术知识,强调人定胜天,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教高山低头,让河水让路”,“大干快上”等等口号,不进行可行性研究,盲目上马,劳民伤财,同时给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带来了极大的破坏。这样的教训很多。上的失误,固然是这些运动的直接原因,但长期的文化积淀才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直到今天,仍有“脑体倒挂”之说,而只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公共意识(general will)时,人祸才有可能成为历史。

在科技滞后,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中国人强调“人和”,而人和又需要道德来维系,道德至上,科技被视为雕虫小技。相形之下,欧洲历史上也曾提出过“less science than virtue”的口号, 将道德置于科学之上,但科学最终还是占据了上风。而中国从汉唐到明清,乃至今日,始终没有超出“重道轻艺”的主流。

愚公移山寓言中的人和事,浓缩了中国传统农学理论中对于人的认识各方面:愚,与智相对,是轻视智力的反映,也是轻视智力的必然结果;公,老者之谓,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品德;移山,力的表现,如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聚室而谋……杂然相许”,人和中家和之表现;“霜妻弱子”,“跳往助之”,人和中睦邻之表示;“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人力中耐力的表现;“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人力中耐力的表现,也是人和中孝弟的表现;“操蛇之神……帝感其诚”,人和中祈报之表现。一句话,愚公移山用寓言诠释了中国传统农学理论对于人的认识,愚公成了中国人学习的榜样。只是按照愚公精神所塑造出来的民族可以称为勤劳的民族,但是否也同样可以称为智慧的民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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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原用“学者”这一概念,因为考虑到中国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家这一概念,故用学者统而言之,但有匿名评审人认为,“不完全相同的东西类比,不可能确切”,故本文拟改用“古代科学家”这一概念。

[2] 李约瑟说:“中国思想基本上不相信有一个专一管理宇宙的神,而宁可从非人力(天)方面进行思索。非人力实际上意味着“天”或许多“天”,然而这里最好译成“宇宙的秩序”。与此相似,道(或天道)是“自然的秩序”。因此在中国古代的世界观中,人并不被看成是造物主为其享用而准备的宇宙的主人。从早期起,就有一种自然阶梯的观念,在这个阶梯中,人被看成是生命的最高形式,(按,参阅上引《荀子·王制》文)但从未给他们对其余的“创造物”为所欲为的任何特权。宇宙并非专为满足人的需要而存在的。人在宇宙中的作用是“帮助天和地的转变与养育过程”(按,原文应为“参天地之化育”),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常说人与天、地形成三位一体(人、天、地)。对人来说,他不应探究天的方式或与天竞争,而是要在符合其基本必然规律时,与它保持一致。这就象有三个各有自己组织的层次,如那著名的叙述“天时、地利、人和”。

[3] 《墨子·七患》:“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管子·小问》;“力地而动于时,则国必富矣。”注谓“勤力于地利,其所动作,必合于时。”

[4] 《多方》:“力畋尔田”;《汉书·召信臣传》:“郡中莫不耕稼力田”。

[5] 《尚书·盘庚》:“若服田力穑,亦乃有秋。”

[6] 《汉书·食货志》:“力农数耘”。

[7] 《列子·汤问》,本文所引关于愚公的材料,均见于此。

[8] 以上农具,俱见[元]王祯.《农书·农器图谱》,下同。

[9] 宋人张孝祥在一首名为《湖湘以竹车激水、秔稻如云,书此能仁院壁》的诗中提到:“……江吴夸七蹋(指翻车),足茧腰背偻。此(指竹车,即筒车)乐殊未知,吾归当教汝。”

[10] 《列子·天瑞》:“杞国有人忧天地崩坠,身亡所寄,废寝食者”。

[11] 利登,野农谣,宋诗选注,262页。

[12] 王祯《农书·农桑通诀集之四·劝助篇》:“今长官皆以‘劝农’署衔,农作之事,己犹未知,安能劝人?借口劝农,比及命驾出郊,先为文移,使各社各乡预相告报,期会赍敛只为烦扰耳。”

[13]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卖庸而播种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畦#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

[14] 客户在向主户租种土地之后,必须向主户交纳地租。地租以实物为主,交纳方法有“定额”和“分成”两种,而以“分成”为多。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宋代,有牛的客户(牛客)可以与地主对半分成,无牛的客户(小客)则与地主四六分成,称为“牛米”。

[15] 《汉书·惠帝纪》:“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汉书·文帝纪》载,汉文帝十二年三月,又下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

[16] 这一特点在五四之后,二十世纪20年代初,仍然没有多大改变。见梁启超: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原载1922年8月23日《时事新报·学灯》。

[17] 胡适说:“西洋近代文明的精神方面的第一特色是科学。科学的根本精神在于求真理。……求知是人类天生的一种精神上的最大要求。东方的旧文明对于这个要求,不但不满足他,并且常想裁制他,断绝他。所以东方古圣人劝人要‘无知’,要‘绝圣弃智’,要‘断思维’,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里正是东西文化的一个根本不同之点:一边是自暴自弃的不思不虑,一边是继续不断的寻找真理。”引自《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散文精品》上册,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141-142页。

[18]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九。

[19] 这位作家所见到的荷兰牧场是草地的隆起,四周环以浅沟;整个地面像瓦楞铁一样略有起伏;下凹的地方和沟渠相接;浅沟通向深沟,深沟又通向渠道。所有的渠道都通到风车那里。其实这种排水系统和《周礼》记载的农田沟洫系统非常近似。《考工记·匠人》职文:“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专达于川。各载其名。”《地官·遂人》也载:“凡治野,有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郑玄注:“沟洫为除水害”。孔颖达疏:“言沟洫为除水害者,《尚书·益稷》云:濬畎浍距川。是其从畎遂、沟、洫,次第入浍入川,故云为除水害也。”清人程瑶田指出,沟洫的作用是“备涝,非为旱也。”又据[元]任仁发《水利问答》的记载,浙西治水中就使用了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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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vi] 王小波.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见:我的精神家园,: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 232.

皮尔逊的优生学理论和实践_其他哲学论文 第五篇

摘 要:卡尔•皮尔逊(karl pearson, 1857~1936)是英国著名约哲人科学家,他的科学哲学名著《科学的规范》早就为国人熟知。本文集中和梳理了他的优生学思想遗存,在肯定其某些启发意义约同时,着力批评了他沿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潮下滑,陷入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却殖义的泥沼。

关键词:皮尔逊 优生学 社会达尔文主义 种族主义

优生学(eugenics) 是借助遗传手段改善人类素质的学科。它认为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都是可以遗传的,应该制定某些措施和采取某种步骤,保障人种不断进化。优生学作为一种学说和社会思潮,自1900年之后在英、美、德、俄等国的影响日渐增长,但由于在某些情况下很难将它与不自觉的种族主义区别开来,因而一度倍受人们的怀疑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口暴涨了人们对人口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提高的关注,优生学的真正意义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在优生学方面,皮尔逊从柏拉图的优生和民族纯化观念中受到启示 ,立足于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借鉴了高尔顿的研究进路,提出了比较系统的优生学理论,并设法把它们普及到公众、影响到当权者,从而使优生学从思想走向实践。

皮尔逊在把生物学观念应用到人时,特别是在为优生学谋求理论基础时,特别注意这样三个证据:人变异,这些有利的或不利的证据被遗传下去,它们被选择。他感兴趣的特征有三个,即身体的、病理的和心理的特征。(,p.26)他认为从雄辩的断言到统计的证明是优生学的特色,并把下面三个陈述作为优生学建筑物的基础的砖块:我们离开旧的社会学,在这里抛弃了语词讨论而代之的统计事实;我们应用实际上形成新计算的新统计法;我们从三个基本的生物学观念开始。WWW.meiword.CoM这三个观念是:第一,本性(nature)和培育(nurture)的相对权重不必先验地假定,而必须科学地量度;迄今我们的经验是,本性比培育占优势,遗传比环境更重要。第二,可以表明不存在获得性性状的遗传。环境更改现存一代的身体性状,但并不更改下一代出生的种质(germs pla)。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在许多被提供的种质中决定哪一个将是可能诱导的选择,哪一个依然是潜伏的。第三,所有人的品质以显著的、可能同等的程度遗传。他指出,如果这些观念表述了实质性的真理,那么优生学家就不能希望通过培育和教育创造新的种质类型,而只能通过选择的环境得到最有助于种族幸福和民族进步的类型。

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皮尔逊提出了他的优生学的基本观点。在他看来,在大量人中的遗传像在其他生命形式中那样是相同的,这种遗传覆盖了身体的和心理的特征。也就是说,进步所依赖的体格(physique)和“心格”(psychique)都是可遗传的。我们不知道未来社会最好的类型的入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健康、心智健全、理智能力没有充分显示出来的社会是不能存在下去的,我们也知道健康、心智健全、诚心诚意和能力是遗传的特征。于是,培育和教育虽然可以直接地有助于社会机器,但必须被一代一代地重复,而且这样作并不会减少坏血统的产生。只有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选择才能达到这一目的。 因此,致力于通过环境变化而改进种族的立法不仅可能是无效的,而且可以肯定是有害的,倘若它的结果是修正选择行为的话。

由于充分认识到民族的伟大依赖于健全种族的生育率,坏血统的增加会使民族停滞或退化,民族的稳定性基本取决于较适者血统比不适者血统的生育显著为多,所以皮尔逊的优生学理论包含否定的(消极的)方面和肯定的(积极的)方面。他倡议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提供下一代的入是共同体中的最好的血统,使有能力的人在总人口中占有足够的份额。对于不健康者、智力有缺陷者、不诚实者的生育,应该通过习惯和立法加以抑制;而对于健康的、心智健全的、诚实正直的人,应该以各种方式鼓励其多生育。(〔5〕,p.103)他同时强调,优生学囊括了双重观念,即出生良好和培育良好。它除研究如何通过自然选择和社会控制促进良好出生外,也要研究良好培育在多大程度上替代不良出生,不良培育在多大程度上消灭良好出生的有利条件。他在诠释高尔顿的优生学定义——“民族优生学是研究在社会控制下可以改进或削弱未来数代入在体力或智力方面的种族的素质的动因”——时指出,“民族优生学”表明优生学基本上是民族的,因民族不同而异,因为各民族的素质是不同的,比如不能径直的、整体地用英国人的智力习惯交换德国人的勤奋、法国人的清楚表达或东方人的丰富想像力。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每—个民族都有它自己的优生学研究,对一个民族为真的东西对第二个民族来说并非必然为真,在一个民族中适用的社会控制在第二个民族中也许毫无作用。“在社会控制下”意味着至少存在着可能性,某些改进或削弱种族素质的动力因并未处在社会控制下。它还暗示,要从科学可能性的立场和人的实际的和认识二者衡量社会控制的限度。“种族的”特征可以理解为许多世纪选择的特征,是代代相传的特征,我们需要考察通过选择固定、通过遗传传递的素质的范围。“体力的或智力的”表明高尔顿深信,这两种素质都是遗传的。

皮尔逊充分认识到优生学的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在他的心目中,优生学作为一种学术

研究是非凡的,在大学实验室所获取的这方面的知识对于国家是有最高的价值(〔7〕,p.26)。

他把优生学比作生命科学的盖石,盖石在每一幢大楼中虽则不是必要的,但在结构上却是最重要的块料:他说,

优生学作为一种学术研究分支不仅仅在于它要求以训练为自己辩护,这种训练同时把我们带入生物学概念的新世界和精确的定量的较古老的世界。它也在于为重大约社会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基础,依今日比较有思想的男人和女人之见,未来民族进步的主要的——即使不是唯一的——保护措施就立足于这些问题的恰当而迅速的解决。(〔4〕,p.39)

他还特别指出,在所有的社会工作和立法行动中,如果改革者和立法者不了解或不注意遗传原理和优生学的知识,那么真正的进步是不可能的([5],p.94)。

然而.事态的发展很难使皮尔逊满意,民族退化的危机更使他忧心如焚。他注意到,优生学正在迅速地被无数“狂热者”攫取,用来作为宣扬他们怪异“狂想”的旗子,作为推进他们所谓的社会改革的灵丹妙药。优生学的歪曲的形式在圣诞年出现,它也许将进入圣诞童话剧,并最终进入幽默插画杂志《笨拙》周刊。([7],p.3)他看到,在当时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人们并没有成熟地认识到,健全的血统对未来公民的重要性。他们至多把优生视为家庭问题,而没有意识到优生对整个民族的意义,对共同体的责任。其结果,社会对劣等血统的繁衍没有任何控制,也不进行体格和大脑的检查。相反地,共同体中具有一定生活水准和能力的人为了个人的舒适,而又推迟结婚和满意小家庭。统计表明,知识阶层、有才能和才干的劳动阶级和手艺人的家庭比五十年前显著地变小了,但是社会底层的家庭依然如故,从而使社会正在趋近危机,使民族牺牲未来。皮尔逊洞察到,民族的这种退化不是由于比较艰苦的生活条件,因为生活条件无疑比五十年或—百年前要好。它是由这样两个事实引起的:1.自然选样的行为基本中止了,从而加速了在体力和智力上不健康者的繁衍。2.在共同体中,健康者和不健康者的相对生育率自1877年以来广泛地改变了。一百年前你若抓住一个无赖便可处死它,当今国家还得为他提供施粥所和过夜处,任他随意繁殖他的那类人。(〔5〕,pp.28,30,72,101)

与此同时,皮尔逊也注意到统治者和立法者对民族优生的忽视乃至无视,他们认识不到脑力和体格的缺乏是能够降临到一个民族头上的最大不幸。他反问道:我们有多少统治者知道脑力和体格不是随意地散布在人口中间,他们在无论何时需要它们时不能够抓到它们呢?我们的立法者奇怪地对马和牛的法律和育种感兴趣,但是他们之中有谁从自然史的立场考虑家庭立法呢?力量是今日民族繁衍的特征,明天虚弱必将取而代之,我们的家记住了这一点吗? 在这些重大的有关民族前途的问题上,我们的肉食者却听之任之.致使优等血统中的出生率日渐降低。这样一来,当我们需要脑力和体格时,我们将找不到它们必要的储备。要知道,脑力和体格的发达是民族兴旺的标志,因为民族之间的生存斗争并非被安排得有利于最大的民族,或有利于武器精良以及物质资源丰富的民族。必须远瞩,看到民族的风险,时刻充满危机感。(〔5〕,pp.56~58,12)他呼吁国家在优生问题上应该有声音,应该用强大的和律令制止坏血统把痛苦传结下一代,把无效率的公民留给国家,否则就是给社会抹黑,对民族犯罪。

面对此情此景,皮尔逊认为应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人手。科学研究者要把优生学作为一门精密科学来研究,从中找出定律(如有可能就唤醒他的同胞对定律存在的道德心)。对于民族优生学问题,一般的社会理论没有用处,口头评判、讨论或巧辩没有用处,哲学推理没有用处。我们需要观察、测量和记录 ,需要用精密科学的方法。他十分不满意社会改革、运动、民族福利处在学术研究领域之外,不是精密研究的对象和课题。为此,他提出优生学(乃至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的三原则:

第一,现在能够有精密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它像任何其他活着的有机群体一样

服从严格变化的定律。

第二,社会改革必须为自己辩护,但不是通过雄辩,也不是逼过诉诸无知的,而是通过表明所提出的改革不仅有助于即时的、而又有助于未来的民族福利来为自己辩护。

第三,正如我们努力阐明的,只要我们没有确定本性还是培育在决定下一代人的特征中是更重要的因素,几乎任何社会问题的最终解决都是不能够达到的。

由于日益增长的文明阻止了作为民族纯化者的自然选择,而有效的社会控制又末建立起来,因此皮尔逊迫切感到,必须使优生学从科学走向实践.从知识走向行动信条,从而真正实现民族优生的目标。他呼吁通过社会和立法行动来解决问题和摆脱危机。为此,他身体力行,和同行一起,把优生学的主旨以及在实验室通过艰苦研究得出的结论写成科学入门式的小册子,以适合一般读者的非专门语言陈述出来。从而力图使公众认识到,优生学对民族进步和国民福利有重大影响;对早婚和大家庭的流行感情是不道德的或的,必然导致民族退化;对不健康的、智力有缺陷的和犯罪的血统的社会感情必须大规模地修正,应该确认他们的独身,谴责与他们结婚的行为,给他们灌输生育的羞耻感;必须设法为提高较适者的生育率创造条件,使他们了解这样做是为了民族的繁盛和未来。(〔5〕,pp.102,105,28.)他希望通过科学普及和宣传能提高公众的水准,唤醒同胞的良知和良心,既能理解人的遗传、变异、选择和繁衍与种族效能和进化(及退化)的关系,又能在关乎民族健康和福利的性生活上改变风气。他指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能够从最年轻的伙伴日本人的精神中,从最古老的伙伴犹太人的实践中学到许多东西,尤其是他们在种族维系和改良方面采取了宗教祟拜的形式。([3],p.44)

另—方面,皮尔逊强调,家的职责是在认识优生学原理和意义的基础上,发现、制定和实施社会疗法,例如制定一定的体格和智力标准,用法律限制劣等血统的生育,改革慈善机构和教育事业等等。他建议家不要被一个负担过重的阶级的直接需要所左右,也不要被在当时处于支配地位的喧闹和呐喊所鼓动;他应该把共同体看作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并从整个民族和社会的利益来处理阶级需要和群体呐喊。他们的责任是在国内减少内斗和内耗,设法使社会同情和国家帮助不致被引向好血统和坏血统以相同的比率增加的方向上去(〔5〕,p.56)皮尔逊承认,对同胞的同情或怜悯是人的进化的产物,是人的最高尚的行为。([7],p.18)

而且,我们高度发展的同情心将不再容许我们目睹民族本身借助粗鲁的自然选择来纯化。我们看到痛著和遭难只能去解除它,而不询问受难者的道德品性或者他的民族的和种族的价值。这是权利——没有人为他自己的存在负责,他无法控制的本性和培育使他成为现在的存在——健全的存在和不幸的存在。但是,科学却不得不在这里告诫人们记住他们对种族的责任和社会良心,从而要姑且承认缓期执行的举措。皮尔逊要求把所有的同情和善意组织和引导到促进民族实力的路线上,而不是导致民族径直走向毁灭,用有意识的民族纯化代替无意识的宇宙过程。高度的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在阻止民族退化中可以起到帮助作用。优生学不仅必须给柏拉图的立法者提供赖以采取行动的事实,而且必须使公众确认在没有专制主义的情况下尝试温和的净化的可能性。([8],pp.37,38,25)他极力表明,他并末倡导恢复吊死劣种,也不会提出停止在医疗上帮助体力和智力不健全者,而是要设法限制和阻止他们的繁衍。他提出在判断社会行为时,例如在判断慈善的合适性时,必须打听一下家世或血统。怜悯和帮助弱者,但是务必记住,当任何慈善组织或社会机构容许在身体或心智上不健康者无限期地繁殖时,它就是对民族的犯罪。([5],pp.104,94)他觉得高尔顿把这一点表达得再好不过了:

优生学信念把慈善功能扩展到未来各代人,它通过全盘地对待家族和社会使它的功能变得比迄今更如渗透,它通过严肃地注意未来后代的素质而增强了婚姻契约的重要性。它严格禁止有害于种族的情感施舍的所有形式,尽管它紧迫地为人的善意行为寻求机会,以作为对失去它所禁止的东西的等价补偿。简而言之,优生学是一种强有力的信条,充满了希望,并诉诸我们本性中的许多高尚情感。([3], p.45)

在民族优生学领域,皮尔逊似乎鲜有或少有阶级偏见。他认为,我们的议员和我们在艺术、文学、商业和科学中的人物大多数来自知识分子阶级。能力大部(而非全部)在于血统这些血统在长期的社会进化中形成高层的社会阶段。主要的有能力和有才干的人大多是有才干和有能力的双亲的产物因此.耍使知识阶级保持高出生率。但是,他也注意到,不少最好的知识分子出身于非知识分子阶级,要用每一张网为民族的目的网罗和训练有能力的人。(〔5〕,pp.71~72)在鼓励多生育问题上,对实际的和节俭的劳动阶级与专业阶层和商人阶层一视同仁,并强调社会的中间阶层即具有实践能力的和有头脑的工人有增殖后代的条件([5],pp.30~31)。

毋庸讳言,皮尔逊却是一个坦白的、露骨的民族主义者和种族主义者 ,乃至殖义者。他早在1892年就认为人道主义或人类的休戚相关并不是在所有场合对所有人都存在的,只是针对面对自然和人的野蛮状态而斗争的欧洲的文明的人种而言的。他为所谓欧洲文明人的下述殖义的呐喊大加辩护:“整个地球是我的,没有一个人将非法阻止我去它的任何角落。”在他看来.没有一个民族会拒绝发展它的智力和体力资源,白人的智力和体力不应该休闲。另一方面,美洲、澳洲、非洲的土著人也不应听任其地域无资格统治,听任其资源未开发。有色人种的部族既不能为人类的最大利益利用它的土地,也不能把它的份额贡献给人类知识的公共库存,这实际上是对人类资源的浪费,因而能干而健壮的白种人应取而代之。对此感到遗憾是一种虚假的休戚与共观点,是软弱的博爱主义,而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

在后来出版的优生学小册子中.皮尔逊的极端观点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称赞白人的文明是依赖于自由的白人劳动的文明,并断言白种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痛苦的、甚至是骇人的生存斗争给我们的好处在重要性和价值方面远远超过它的直接罪恶。印第安人对世界的成果和思想实际上没有什么贡献,与此不同,我们拥有一个伟大的国家,拥有许多技艺的霸权,能够以它富于青春活力的想像和新鲜的不受限制的推动力为文明人的共同存储作出许多贡献。他把美国和澳大利亚看作是伟大文明排挤掉劣等种族的成功例子。他在回顾欧洲历史上优等种族驱赶劣等种族的诸多例证后表示,正是火坩埚才能炼出精良的金属。而在化剑为犁时,人类将不再进步,将没有办法抑制劣等种族的繁殖,无情的遗传规律将不受自然选择的引导和控制。于是人格变迟钝,大祸将再次临头,饥荒和瘟疫以及物理选择将取代种族对种族的斗争,比古时更无情地起作用。(〔5〕,pp.24~27)

皮尔逊通过否认普遍的同情心为种族斗争的残酷性辩解。他说,有人告诉我们,他觉得对所有人应该同情,他没有亲属感,也没有爱国感情,他爱南非的卡菲尔人(kaffir)就像爱他的兄弟一样,这种人也许在欺骗他自己。如果他讲的是实话,那么这样宽宏大量的人的民族将会停滞;它在民族斗争中不能幸存,它不能成为争夺中的一个因子,而人类进步最终依赖于争夺。皮尔逊在辩解时,还为他的种族主义戴上了“民族精神”的桂冠。他说,民族精神并不是一件使人感到害羞的事。如果民族精神仅仅是杂耍剧场的赘疣,或者是对外国人优越的无知断言,那么它就是荒谬的,甚至可能是全国性的危险。但是,如果它能把民族结为一个整体,使它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变得能够在世界起作用,能够在战场和市场上满足它的同胞,那么它就是一种十分优秀的精神——确实是最高形式的社会的即道德的本能精神。(〔5〕,pp.52~53)

皮尔逊的谬误不用说失之于他的激进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观点:种族对种族、人对人的斗争是科学的生活观,是人类进步的基础;民族不管是用武力,还是用贸易和经济过程的力量进行斗争,并非完全是坏事,它是整个世界史上人类进步的源泉。(〔5〕,pp.49;43)而且,他的错误观点也反映丁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初英国工业和贸易垄断地位丧失,积极对外推行殖民扩张和经济掠夺的需要和现状。他极力反驳强者胜、弱者损无美可言的看法,坚持反对停止掠夺世界其他民族未充分利用的土地、中止在世界市场竞争的主张。他反问道:我们数百万工人的工作和生计依赖于来自殖民地的原材料,这难道不是事实吗?如果我们放弃争夺贸易线、自由市场和未开垦的土地,那么我们就间接地放弃了我们的食物供应,这难道不是事实吗?我们的力量依赖于这些东西以及殖民地,我们的殖民地是通过驱逐劣等种族赢得的,仅仅靠同等种族对我们帝国目前强权的尊重才得以维持的,这难道不是事实吗?如果战争或竞争减少了对中国贸易,如果收成或大洪水抑制了埃及或美洲的棉花输入,那么正是兰开夏 的工人感到重压。我们停止在民族之间斗争之日,就是国内工人大灾难临头之日。既然我们存在着,我们就不能放弃斗争。有思想的工人和真正的家,都要力图保持我们使未被利用的资源——尽管它们在非洲或在亚洲——发挥作用的权利,那怕因我们的强权过度紧张而要冒鲁莽的风险。皮尔逊向他的英国听众这样概括他的所谓的“科学的民族观”和“人类的自然史观”:

你们将看到我的观点——我认为它可以被称为科学的民族现——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的观点,即保证它的成员基本上从较好的血统得到充实而达到内部的高效率,通过争夺、主要通过同劣等种族和同等种族就贸易路线、原材料和食物供应的来源而斗争的战争方式而达到外部的高效率。这是关于人类的自然史观,我不认为你们能够在它的主要特征上它。你们中约一些人可能拒绝承认它,但是你们实在不能够研究历史而无视它的力量。([5],p.46~48)

皮尔逊的上述言论已充斥着殖义的腔调。他还鼓吹说,为斗争而组织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同质的整体,而不是优等种族和为优等种族作奴隶劳动的劣等种族的混合,为此必须组织白人移民到殖民地,以形成新的力量源泉。他建议英国家限制共同体内部的斗争,以便使它在对外斗争中更为强有力。在共同体内部,不要使阶级差异、财富差异和教育差异拉得过大,以免失去共同利益感。如果一个民族的许多胃只能喂得半饱,它的许多大脑未受训练,那么它就不能成其为一个强大的高效的民族。([5], pp.49~54)

参考文献和注释

关于优生学的起源以及皮尔逊从事优生学研究的来龙去脉,读者可参阅李醒民:《皮尔逊》[m],台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1988年第1版,第69~91页。

人们的怀疑不是毫无理由的。要知道,二十世纪初是阶级和种族偏见比较流行的时期。智力测验被认为是测验先天智能的方法,而某些阶级和种族的测验成绩较低,就被解释为“低能”甚至是“有犯罪的倾向”,这曾导致美国对移民的限制,也导致欧美一些国家对精神病、低能甚至惯犯的强制性绝育法令。最极端的情况是纳粹德国利用优生学推行种族主义,实行大规模的种族灭绝政策。

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第五编描述了他命名的民族纯化或净化(purification orpurigation),并提出强硬的和温和的两种纯化方式。皮尔逊在引用了柏拉图的言论后这样写道:“现在我们难道不可以宣布柏拉图是现代优生学运动的先驱者吗?……柏拉图的纯化今天事实上被自然选择,被人对人、人对自然、民族对民族的斗争实施着。正是这种宇宙过程如此发展了我们的伦理感情,以致我们难以认为该过程是宽厚的。”参见k.pearson, the scope and importance to the state of the science of national eugenics, second edition, published dulau and co., london, 1909, pp.23~24.

k.pearson, the groundwork of eugenics,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2,pp.10, 19~2.

k.pearson, national life from the standpoint of science,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01,pp.98, 21.

k.pearson, the problem of practical eugenics, published dulau and co., london, 1909, p.6.

k.pearson, the academic aspect of the science of national eugenics, published dulau and co., london, 1911, pp.3~5.

earson, the ethic of freethought and other addresses and essays, second edition (revised),adam and charles black, new york,1901, p.375.

例如皮尔逊1914年9月所发表的讲演“最近公遗传方面的工作”,就建立在对约1100个家庭的测量和对约6000个“学校的男孩和女孩观察的基础上。([5],p.86)

k.pearson, nature and nurture, the problem of practical eugenics, published dulau and co., london, 1910, pp.7~8, 29.

民族主义(nationali )既是个人讨民族国家怀有高度忠诚的心理状态,也是近代史的一项运动。种族主义(raci)理论认为,人们在遗传上的体质特征同个性、智力、文化之间有一种因果关系,从而认为一些种族天生就比其他种族优越。种族主义的表现形式包括种族偏见、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等。

皮尔逊在此处加脚注写道:“这个句子不必看作是为残酷无情地毁灭人的生命辩护。这样的加速最适者幸存的模式的后果可能走得太远,甚至消灭占优势的幸存者的合情合理性。同时,存在着人们满意于由更高文明的白种人取代遍及美洲和澳洲土著人的原因。参见k. pearson, the grammar of science, second edition, revised and enlarged adam & charles black, london, 1900, pp.437~438. 该书中译本《科学的规范》由李醒民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出版。

兰开夏(lancashire)是英格兰西北部一郡,曾利用水力发展起棉纺织业,十八世纪末该产业就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

与鸟兽虫鱼的亲密对话:动物行为学家洛伦茨_其他哲学论文 第六篇

本文以洛伦茨的研究经历为主线,着重介绍了他在动物行为学领域中的开创性贡献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并评介了他对其他研究领域的工作,如进化认识论、社会生物学等。

【关键词】洛伦茨/动物行为学/雁鹅

【正文】

197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授予康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尼可拉斯·廷伯根(nikolaas tinbergen)和卡尔·冯·弗里施(karl von frisch),表彰他们对“行为学、尤其是对建立一个统一的动物和人类行为的进化理论的贡献。”这一次的颁奖意义可说是非同寻常,因为比较行为研究(vergleichende verhaltensforschung)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领域,尤其当该领域延伸到人类自身时。但正因为如此,将视线集中于获奖者的成长轨迹来回溯行为学理论的创立,就更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本文的主人公是洛伦茨,之所以选中他,是因为对于行为学理论的创立来说,他的贡献更为突出。他被称为“雁鹅之父”(vater der ,又译灰雁之父)。据奥地利的一份画报周刊最近的调查,他被看成是奥地利的“真正的”科学家,其名望排在了薛定谔、维特根斯坦和弗洛伊德的前面。要知道,后几位都是在全世界有影响的奥地利学者。推崇他的人把他与达尔文相提并论。有一篇文章甚至称赞他为“20世纪最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之一”,在环境保护方面,他以一个生态社会的批评者闻名,他不但强烈反对在茨温腾多夫(zwentendorf)建立核电站,也过深地卷入了在多瑙河畔建立最后一块河谷草地风景区的活动。wwW.meiword.cOm由于他的不懈的努力,他成了“奥地利的良心”。

与任何伟人一样,他具有多面性。他在纳粹德国时期的许多做法颇遭非议。他自己的说法与后来找到的档案材料并不完全相符。[1]他的学说发生了很大影响,但其书写得并不是高深莫测,恰恰相反,非常好读,他知道如何让读者对他的叙述感兴趣。这个被捧到天上或摔在地上的人[2]究竟是如何成长的?

一、成长的足迹

1903年11月7日,康拉德·洛伦茨出生于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附近的阿尔滕伯(altenberg)。这是一片美丽的地方,用洛伦茨的话来说,是“博物学家的乐园”。多瑙河从它的穿过,因为河水每年要泛滥一次,所以,这儿不但人烟稀少,且附近的土地也少有人耕作,这样一大片原始的生境,成了各种野生动物的天堂。也许洛伦茨从小表现出的对动物着迷般的爱,正是与这样的世外桃园式的环境分不开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父母对此表现出了极度的宽容。他常常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带一些不常见的小动物回家,有时它们把家搅得不成样子。但父母见状总是摇摇头、叹叹气就算了。正是在与鸟兽虫鱼的亲密对话中,洛沦茨学会了生活。

童年时的洛伦茨曾有过一个保姆,她叫蕾西(resi führinger),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极其善于照料动物。有一次,洛伦茨的父亲在散步回来时带来了一条有斑点的蝾螈,后来它产下了44个幼体,正是蕾西将其中的12条抚养至了变态阶段。正是这一奇迹,洛伦茨说,决定了他未来的志向,那年他才4岁。不过还有一个因素也极富有传奇性。在听人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他渴望变成一只野生鹅,当意识到这一点无法实现后,他决意要拥有一只鹅,当明白这也无法实现后,他无奈地接受了拥有一只鸭子这一事实。从一位邻居那儿,洛伦茨得到了一只出生才一天的鸭子,使他大为惊奇的是,这只雏鸭竟从此跟定了他。这就是“铭印”——后来成为洛伦茨的一项重要研究内容,但此时的他,据洛伦茨说,却是被鸭子所铭印了,因为自那以后,他的兴趣即被锁定在各类水禽身上,他从小就是观察水禽行为的行家里手。

10来岁时,洛伦茨读到了一本进化论方面的书,还看到了始祖鸟的图片,这为他一生的学术背景定下了基调:他始终是一个达尔文主义的坚定拥护者,他的学说中贯穿了进化论的思想。他甚至想成为一名古生物学家去发现进化的奥秘。

在学校里,洛伦茨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伯恩哈德·赫耳曼(bernhard hellma

【译者】)。他们同是水生动物爱好者。不过洛伦茨说,正是赫耳曼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当时赫耳曼正养了一些富有攻击性的太阳鱼,他发现,当一条雄鱼被隔离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杀死视野所及的任何同种个体,无论其性别如何。然而,当赫耳曼在水中放入一面镜子,致使该鱼与镜子中的鱼儿进行打架直至筋疲力尽之后,它立刻就乐于与一条雌鱼进行交配了。这就是说,某一种特定的行动潜能有一种释放机制,这一点对洛伦茨产生了深刻印象。

在完成中学教育后,洛伦茨依然迷恋于动物学和古生物学,然而,他的父亲却要他在医学院深造。1922年,他来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修了两个学期的医学课程。此举的目的还在于父亲希望他就此中断与青梅竹马的恋人的关系。但这一目的却以失败而告终。因思念恋人,洛伦茨还是回到了欧洲。可以想象,如果洛伦茨在美国完成学业,也许他就无法成为行为学之父了。因为在美国盛行的行为主义理论与行为学是背道而驰的。前者强调后天环境的重要性,后者则注重先天因素的决定性作用。事实证明,洛伦茨的选择无论在事业和生活上都是极为明智的。他的妻子与他一样热爱动物,任凭家里成为各种动物自由出入的天堂而不加干涉。

医学院的课程使洛伦茨受益非浅。教解剖学的老师费迪南德·霍赫施泰特尔(ferdinand hochstetter)是一个杰出的比较解剖学家和胚胎学家。正是从他那儿,洛伦茨领略到了比较方法的魅力。他迅速意识到,比较解剖学和比较胚胎学不仅比古生物学更有益于解决进化问题,而且正如比较的方法可用于解剖结构的研究一样,这一方法还可用于动物行为的研究。

1927年6月,洛伦茨终于与相爱多年的恋人结婚。当时两人都是医学院的学生。次年,洛伦茨获医学博士学位,成为维也纳大学解剖研究所的助教。此外,他还在动物研究所研究动物学,且参加由维也纳大学心理学家卡尔·比勒(karl bühler)牵头组织的心理学学术研讨会。正是在那些研讨会上,洛伦茨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与心理学中的被广为接受的理论相抵触。他认为,这些心理学家全都不了解动物,他们中没有一个是这方面的专家。

1933年,洛伦茨以鸟类飞行为题,获得动物学博士学位。

1935年,霍赫施泰特尔退休,洛伦茨不再担任解剖学助教。他开始与比勒合作。

1932年,通过观察椋鸟,洛伦茨提出了行为可以自发产生的可能性。这是他涉足行为学领域的开端。同时他还产生了一种沉重的使命感,这就是要倡导一门统一的有关动物和人类行为的进化理论。

还在担任解剖学系助教时,洛伦茨在他的家乡阿尔滕伯就养了不少鸟类动物。其中穴乌(jackdaw)地位突出。就在他得到第一只穴乌时,他读到了奥斯卡·海因洛特(oskar heinroth)的《中欧的鸟类》。他立刻意识到海因洛特是一个了解动物行为的专家,他具有那些心理学家所缺少的东西,这就是说,他不仅仅是一个科学家,还是一个专家!海因洛特对于洛伦茨的影响难以估量,我们后文还要提到。

1936年,在洛伦茨的学术生涯中起到重要作用的雁鹅“玛蒂娜”出场,关于她的故事,我们还要重点提及。正是在那段时期,洛伦茨与廷伯根合作,形成了行为的自发性这一概念(与巴甫洛夫的反射理论相反,即动作不必依赖外在)。这也许可被看作是行为学领域中一块重要的基石。

1938年,纳粹占领奥地利。就像不少奥地利人那样,洛伦茨一开始同情这些入侵者(他甚至成为nsdap〔德意志国家工人党〕成员)。也许洛伦茨还存有一个私念,他希望新能允许他在阿尔滕伯建立一个威廉皇家研究所。

1940年,洛伦茨成为柯尼斯堡大学心理学教授(这是康德曾担任过的教职)。这一职务使他有机会更多地接触康德哲学并且考虑有关进化认识论的问题。

1941年,全家迁往柯尼斯堡。10月,洛伦茨应征入伍。当时他是以精神病学家的身份服役。幸运的是,他又遇见了一个极好的老师韦格尔(herbert weigel)博士,他是当时少数几个严肃对待精神学的精神病学家之一。洛伦茨有机会掌握了大量有关神经机能症(如癔病)以及精神病(如精神症)等的一手资料。当后来涉猎社会领域时,他就以这些知识作为背景来考察当今有点失控的人类文明。

1942年春天,洛伦茨成为苏军的俘虏。他在苏联的医院中工作。后来又被派往亚美尼亚。在那儿,他开始写一本有关认识论方面的书。苏联当局允许他进行写作。一天,营地的负责人把洛伦茨叫到办公室,请求他以名誉作为担保,肯定手稿中确实仅有非的科学内容。当洛伦茨给予一个肯定的答复后,他被允许带走手稿以及已被他驯服的当地椋鸟。

1948年2月18日,洛伦茨安全返回阿尔滕伯。但他立刻面临失业的境地。幸好有各方朋友相助,家里依然养得起动物,还有热心的年轻人加入这一新兴的研究行列,后来他们都成为出色的行为学家。正是在此期间,迫于生计,洛伦茨写作并出版了两本畅销书,今天它们依旧销路看好,这就是《所罗门王的指环》[3]和《狗的家系》[4](均有中译本)。

1948年秋天,洛伦茨拜访了剑桥的索谱(w.h.thorpe)教授,索普已经证明在寄生黄蜂中也存在铭印现象,所以,他对洛伦茨的工作极感兴趣。他认为,洛伦茨在奥地利不可能得到职务,他希望洛伦茨能够考虑在英格兰担任教职。洛伦茨拒绝了,因为他宁可留在奥地利。然而,现实却使洛伦茨失望。事情是这样的。弗里施因为要回慕尼黑,他在奥地利的位置就空了出来,他提议由洛伦茨接任他的职务,系里的同仁毫无异议地同意了。然而,奥地利却否决了这项提议。洛伦茨不得不与英国方面联系。这时,德国的马普学会(马克斯·普朗克学会的简称,前身为威廉皇家学会)向洛伦茨提供了一个研究职位,隶属于霍尔斯特(erich von holst)所在的系。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但最终洛伦茨选择了后者。这是因为他可以带上他的研究助手。不久之后,洛伦茨所在的单位与霍尔斯特的系合并,新建一个“马克斯·普朗克行为生理学研究所”。1949年,霍尔斯特召集了第一届国际行为学会议。

洛伦茨的研究事业步入正轨。他开始关注攻击(aggressivity)行为的生存功能以及伴随而来的危险效应。鱼类中的攻击行为以及野生鹅类中的联盟(bonding)现象很快就成为洛伦茨研究的主要课题。当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考察这些现象时,洛伦茨意识到更详尽的知识是多么必需,所以,他感到自己的动物观察应当揭示新的有趣的事实。

1954年,关于“本能”的会议在巴黎召开。会上洛伦茨遇见了他在科学上的对手,美国心理学家丹尼尔·莱尔曼(d.lehrman)。两人就认识论上的先天与后天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正如廷伯根所描绘的,行为学家就像被惊动的蜂箱那样发出了嗡嗡声。洛伦茨当然强烈地站在先天认识观上。但若干年后,洛伦茨才意识到他犯的错误其实与莱尔曼一样,这就是将先天与后天看作是两个分离的、不相容的概念。当然后来洛伦茨明白,为什么学习会产生适应性行为,主要就在于“先天图式”的存在,换言之,就在于被系统发育所规定的学习机制。莱尔曼后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成为朋友。不过正是有赖于当时的这场学术争论,才使行为学理论硕果累累。

在生命的后期,洛伦茨开始关注人类行为和人类文化。有可能所受的医学训练使他比别人更为清醒地意识到正在威胁文明的危险。洛伦茨认为,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不去涉猎他不熟悉的领域也许是一种明智的策略,但对于一个医生来说,无论何时,只要他发现有危险就应该发出警告,这正是他的责任所在,即使他仅仅只是猜测这些险情有可能存在。他开始关注这样的话题,比如,在自然环境中人类退化的危险以及在商业和经济竞争中的恶性循环所带来的破坏。如果把文化看作是一个活的生命体,那么,它的失调就是一种疾病,根据这样的思路,洛伦茨得出这一结论:人类未来生存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也许可被看作为大众神经机能症。这主要体现在人类在道德和伦理问题上所面临的困境。1973年,洛伦茨写作了《文明人类的八十罪孽》(die acht todsünden der zivilisierten menschheit)一书(有中译本),书中主要讨论这一问题。

1973年,洛伦茨退休回到奥地利。在阿尔滕伯他有一个研究基地,由德国马普学会赞助。他养育了100来个雁鹅,继续他的行为学研究。他一生最后的一部著作就是有关这些雁鹅的故事,《雁语者》(hier bin ich-wo bist du?ethologie der graugans)于1988年出版,此书也被翻译成中文。

同年10月,他与廷伯根和弗里施共享当年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

1986年1月,他的妻子逝世。她是他一生忠实的伴侣和工作助手。当洛伦茨于40年代处于失业境地时,正是她担负起养家糊口的责任。3年后,1989年2月27日,86岁高龄的洛伦茨于家中逝世。

二、从发现“铭印”说起

洛伦茨涉及行为学领域可说是从对“铭印”(imprinting)现象的关注开始。

1936年,洛伦茨得到了20枚雁鹅蛋。他将其中的10只让家鹅来孵育,另10只放在乌龟身下。当第一只小雁鹅孵出来后,他情不自禁地将它从养母身下拿出来,就近好好地端详了一番。就在这时,新生的雏鹅忽然凝视着他,发出了单音节的叫声,洛伦茨听懂了,这种叫声代表“哭泣”,于是,他立刻发出“安慰”声来回应它。小鹅也听懂了,紧接着发出一阵多音节的叫声,这代表“快乐”。就在这一问一答之间,洛伦茨过足了瘾,他转身准备离去。可是,小鹅却不答应了,还没等洛伦茨走出几步,它立刻“大哭”,并且从母鹅腹部坚决地爬出来,蹒跚地追着洛伦茨而来,当时的洛伦茨还不明白鹅类的铭印过程一旦完成,就再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于是,他抓起小鹅,依旧将它塞回家鹅的身下,但是,它立刻又追着爬出来。它虽然跑得跌跌撞撞,头重脚轻,但却在明白无误地传达一个信息:它已将洛伦茨这个大男人,而非那只家鹅,视为母亲了。这就是说,鹅类是将出生后第一个回应它的对象视作母亲的。

铭印是动物发育中的一个特定过程,经由这个过程,行为会被依附在某个特定对象上。与动物发育过程中的其他行为相比,铭印具有特殊性。首先,铭印没有再加强的必要,这就是说,只要特定对象呈现于个体面前,引起的使双方足以发生联系即可;其次,铭印是不可逆的,或者至少是强烈抗拒逆转程序;最后,铭印只可能在动物发育过程中一段特定时期内完成,这段时期通常只有几小时。

显然在野生的环境下,幼雏铭印的对象总是与它朝夕相处的母亲,只有母亲才会回应雏鸟的呼唤,而且铭印的过程必须在母与子的声讯交往中才能完成。所以,通常情况下这一本能是足够精确不会出错的。但是,当人有意识地扮演了母亲的角色之后,本能的刻板僵硬性就暴露无遗了。这就提示我们,本能是一种先天铸就的行为,它与后天灵活的学习机制大相径庭。

铭印现象的发现是洛伦茨对动物行为学的一个重大贡献。铭印是一种本能,那么,类似于本能这样的行为是自发产生的还是受诱导的结果呢?这是洛伦茨工作的又一个重要内容。最初,由于受巴甫洛夫条件反射理论的影响,洛伦茨相信本能活动是建立在一系列反射基础之上的,而反射又离不开外界的作用。不过,对鸟类行为的观察也使他发现,在缺乏的情况下,有时一个行为能自发地完成。比如,他曾在家里亲眼目睹一只家养的燕八哥,在空旷的房间内,没有任何猎物存在的情况下,做出全套猎食、捕捉、杀戮以及吃食飞虫的行为模式。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能发现,当一只猫在玩弄一只线团时,其行为犹如在捕捉一只老鼠。然而,他仍不愿放弃反射论,因为他害怕强调行为的自发性就有可能陷入活力论的泥坑。

1937年2月,洛伦茨在柏林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在他做报告时,后排坐着一个年轻人,洛伦茨的妻子目睹了他的反应。当他讲到行为的自发性时,这位年轻人喃喃自语: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但是发言末尾,当他讲到这种本能性的活动模式终究是一连串的反射时,这位年轻人用手蒙住脸,发出抱怨声:胡说八道,胡说八道。那位年轻人就是霍尔斯特。发言之后,仅用几分钟的时间,他就使洛伦茨放弃了反射理论。霍尔斯特对神经生理学的研究已经证实,中枢神经系统会自发产生,这就是内源。在外界不存在的情况下,这种内源性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出一个自发性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是外界与内源的叠加诱导一个行为,这就意味着,当内源已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个小小的外界就能诱导一个行为,用通常的话来说,就是行为的阈值降低了。洛伦茨以前觉得很费解的行为,现在却能得到顺理成章的解释。他与霍尔斯特的合作研究就此奠定基础。在50年后的诺贝尔颁奖式上,洛伦茨动情地说,如果霍尔斯特还活着,那么,他现在一定会坐在这里。

本能行为除了自发性之外,还有一个是刻板性,这是由于它更多地受先天因素制约的结果。以雁鹅为例,它们能学会分辨成打(如果没上百的话)同类的长相;也能学会辨认同样多的植物以及它们尝起来的滋味,而且它们还能学会知道在薄冰上着陆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它们却学不会新的动作技巧。例如,玛蒂娜就从来都学不会在下楼的时候把步伐加长一点点,因为在它们自然的生活环境中从来都没碰到这种需要走楼梯的情况。这就是说,鸟类所能学会的动作全都是在它们的遗传程序中已规定的那些招数,创新是谈不上的。

本能行为的第三个特征是简单性。也许一只动物会表现出各类复杂的技能,比如,啄食、求偶、确定社会秩序等。但经过之后就可发现,复杂行为只不过是各种简单行为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整合而已。组成复杂行为的基本要素为:饥饿、、逃跑和攻击。洛伦茨曾在太阳鱼中看到这一情况:由于处于逃跑和攻击这两种本能的控制之下,它的头部指向敌手,但是一边用尾鳍前进的同时,一边却划动胸鳍向后退。显然这是一种失败的整合,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情况,所以动物才能做出各种自如的举动。还有一个例子就是两性之间的关系。当两种不同性别的个体相遇时,雌性常常表现出与逃跑的混合,所以,在我们看来,雌性是羞怯的、被动的;雄性则是与攻击的混合,故而雄性常常表现出进攻性,主动性。只有当分别具有逃跑与攻击倾向的两个个体结合在一起时,交配才能获得成功。这就是异性相吸的道理。

洛伦茨对动物行为的大致看法就是如此。他认为,由于行为的先天性、自发性、刻板性,表明它们是高度可遗传的,并且具有物种的特异性。因此,行为的这些特征,就如同形态特征一样,甚至可用来作为分类学的依据。这一提法在今天似乎已不足为奇,但在20世纪的30年代却不乏革命性。因为行为向来被认为具可塑性、灵活性,在某种意义上,它甚至是动物意志的结果,对它的研究就缺乏客观性。现在如果将行为看作是类似于解剖特征那样固定的东西,当然就值得对它做客观的研究。这正是动物行为学的基本前提。

三、攻击的秘密

在上述的四大基本要素中,洛伦茨着重研究的是攻击行为,并于1963年写下《攻击的秘密》一书(有中译本)。

研究从对鱼类的观察开始。洛伦茨发现,攻击行为的第一个特点是只针对同种个体。若把同种类的几条鱼放在一个水槽内,顷刻间,只剩下最强的一条还活着。洛伦茨还对这一现象难以忘怀:经过一场生死决斗之后,剩下7条鱼,其中每种各一条,每条鱼都色彩鲜艳且游姿迥异,但却能和平共处。若是在大海里,情况将会如何?同种个体尽管仍然相斥,但却不必导致你死我活的结局。这是因为败者可逃离胜者的领域,而且胜者也不会将战斗进行到底。但在水族馆中,胜者常常打死败者,因为它会认定整个水槽都是它的领域范围,败者也就无处可逃。

为什么本是同根生,却相煎如此急?这是因为同种个体所要求的生存条件相近,于是,它们之间就会有激烈的竞争。在某一生境内,如果同种个体的密度过高的话,就会造成食物来源的紧张,它们就要通过竞争来划分势力范围。比如,我们可以从鸟鸣声中听出,一只公鸟正在一个选定的地方上宣布它的领地所有权;而一条色彩艳丽的鱼驱逐同类鱼的举动同样表明:它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领地,鱼类中的攻击行为常常只见于色彩鲜艳的种类身上,比如珊瑚鱼,就是因为色彩艳丽的鱼在相当远的距离就能相互辨认,从而激起狂暴的攻击行为。对于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它们是用气味来表示土地所有权。所以,哺乳动物的嗅觉格外发达,最为人熟知的例子就是警犬。

一个与领地有关的现象是,离领地中心愈近,攻击力愈强,两者呈几何级数关系。相反,当败者逃离至自己领地附近时,它的勇气就会陡增,而追逐者就会气馁。这一过程反复进行,直至双方达到某一均势,于是,在那里互相威胁而不战。由此洛伦茨得出结论:“同类相争最重要的作用是为了在一可居住地内能公平地分配到居住的地方。”[5]

此外,还有一个作用当然与性选择有关。比如,美洲野牛、羚羊、马等一般不会有领土纠纷,因为有足够的食物可供给所有的动物,但雄性个体之间依然打仗,这显然与争夺配偶有关。例如,牡鹿的角就是为了种内争斗才有的,因为在抵御外侮时它们从来不用角而只用前蹄。

这种同类攻击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从鸡在谷仓旁的空地上的打架到狗的互咬;男孩子的互相斗殴、年轻人的互相丢掷啤酒瓶到宫廷内的争执,一直到战争和原子弹[6]。同类竞争导致的恶果在人类生活中也屡见不鲜。由于社会中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人们普遍受高血压、胃溃疡和神经机能病所折磨,这显然与紧张焦虑的心态有关。

既然同类争斗还会带来恶果,所以,在动物体内就演化出了相应的抑制机制。以正在孵育的母鸡为例,为了保护它的子女,母鸡必须攻击所有接近巢的生物。这时,它的攻击欲望达到了最高位,但与此同时,它绝对不能将这种攻击倾向施与自己的子女。那么,母鸡的这种攻击性是如何被有针对性地抑制的呢?答案就是小鸡的吱喳声。实验证实,聋的母火鸡照常孵卵,但当小鸡孵出后,它却会啄死它们。反过来,如果小鸡不发出叫唤声,它的母亲就会毫不犹豫地啄死它。与此相对照的是,如果一只发出吱喳声的臭鼠爬到母鸡的翅膀下时,它却会回应它、呵护它。

由此可见,母鸡的攻击本能是主导性的,只有小鸡的叫声才能压抑这种本能。但有时哪怕是轻微的骚扰就会使得这种抑制机制失败。比如,当一架飞机低空飞过一个银狐农场时,竟使得所有的母狐吃掉了自己的子女。

洛伦茨认为,在动物界中还普遍存在着一种雄性针对雌性的攻击抑制倾向。由于性二态现象,通常雄性的体形要大于雌性,但在自然情况下,雄性从不欺负雌性。事情的另一面是,雌性往往对雄性保持顺从。比如母狗会对它所选择的雄狗表现出顺从,类似它向主人所表现的态度,尽管雄狗从没咬过母狗或显示出任何优越的样子。更有趣的是,有时,当一只雄照莺鸟被雌鸟啄时,它会表现出雄性特有的温柔,它不愠不火,绅士气十足。正是雄性的“骑士精神”抑制了它去攻击雌性。在洛伦茨的这一支生花妙笔描述之下,我们真不知是动物具有人性,还是人性本来就是动物性。

值得一提的是,洛伦茨由此推论,西方文明下的人类习惯,表现出和动物仪式同一形式的文化相似性。男性可以尊重女性,但真正的惧内却是变态行为。考虑到洛伦茨对动物的热爱,他的这种类比显然是一种赞美。问题是,世界各地的习俗并不完全与西方同样,对于这些非西方文明,我们该如何来评价呢?洛伦茨没有说。此外,在洛伦茨看来,顺从的女性更受人欢迎,动物世界就是如此。他的太太就是一例。尽管洛伦茨的家庭生活因为各类动物的随意出入而秩序大乱(洛伦茨在他的《所罗门王的指环》中对此有生动的描述),但他的太太毫无怨言。这就是洛伦茨心目中的理想女性。

洛伦茨提出,有两类动物具有可靠的抑制机制,一种是具有杀伤性手段的动物。德国有句谚语:一只乌鸦不会啄掉另一只乌鸦的眼睛。确实,乌鸦绝不会用它的利嘴去啄它的同类,一只养驯了的乌鸦也绝不会去啄它的主人。另一种就是大型群居肉食动物,如狼、狮等总是群居在一起,它们必须具有有效的抑制机制以防同类残杀。因此,一种奇异的现象是:最嗜杀的肉食动物,尤其是狼,却是动物世界中抑制力最为可靠的。与此相对照的是,不具有杀伤性武器的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往往会表现出残酷的同类相残行为,如作为和平象征的鸽子,却在笼子中往死里啄它的同类。

对此,洛伦茨有一番高论。他认为,如果某种动物发展出了一种可以将同伴置于死地的武器,那么,为了物种的利益,它只得再发展出一种抑制能力,以防同类残杀。鸽子因为没有这样的利器,它也就没有相应的禁忌,况且在自然环境中,它们飞得很快,足以逃脱同伴的追击。所以,独来独往的动物也不需要这样的禁忌。从今天遗传学的理论来看,以物种作为单位的群选择已被生物学家拒绝。但如果从亲选择的观点来看,洛伦茨的说法仍有一定的说服力。因为朝夕相处的伙伴往往共享某些基因,根据自私的基因理论,它们当然不能轻易致对方于死地了。

然而,有一种生物,他的武器不是自身的器官,而是智力的产物,这种生物就是人。正因为人所拥有的武器不是经过漫长的选择进化而来,故相应的禁忌本能尚未来得及形成。同类相残行为在人类中司空见惯,这也许才是名副其实的“人性”。洛伦茨曾如此写道:“我们将来总会碰到作战的双方都有能力将对方歼灭殆尽的一天,也许有一天我们人类自己就会分成像这样敌对的两个集团。到时我们是学鸽子呢,还是学狼?整个人类的命运可能就决定在这个问题的答案上。”[7]在笔者看来,人类这种禁忌的形成恐怕得源自于宗教或良知的力量。

洛伦茨对攻击行为的还有一个独到之处,那就是他强调正是攻击行为造就了个体间牢不可破的联盟。他曾在鱼类中观察到这样一幕:两条早已配对的希屈里德鱼,当雄鱼以惯常的方式向雌鱼接近时,雌鱼却不表现出羞怯顺从,而是摆出迎战的姿态。雄鱼大怒,它的攻击冲动再也无法抑制,它就要冲向雌鱼,意外出现了,事实上,它的确发动了愤怒的一击,但不是对准雌鱼,而是旁边的一个同伴。洛伦茨被深深地震惊了。这就是说,第一个对象呈现的既能诱导攻击反应,也能诱导出抑制攻击的反应。强烈的攻击冲动就这样寻找了另一个替代对象。

重要的是,从这一现象中,洛伦茨得出结论:最初是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后来可以演变为求知,再进一步则演变为爱的仪式,于是,参与者之间就形成了牢固的联盟。他认为,人类的大笑有助于消除双方对峙的紧张状态,所以,也可看作是求和的姿态,继而还成为友谊的象征。

各种具有攻击性的动物都有自己的求和仪式,其中洛伦茨着重阐述的是雁鹅中存在的所谓“胜利仪式”。参加者因分享同一个胜利仪式而紧紧结合在一起。更耐人寻味的是,真正使一对鹅生活在一起的不是两者间的性关系,而是胜利仪式结合。而两只鹅,甚至是两只雄鹅,曾以胜利仪式结合了一段很长时间之后,它们就会尝试交配(但不是同性恋,因为它们还会与雌鹅进行交配和生儿育女)。反过来,当两只幼鹅有过交配关系,却不一定导致胜利仪式。洛伦茨将此类比为人类的情爱与关系。也许在他看来,单纯的是不可靠的。

由于个体间牢固的联盟——爱——来自于攻击倾向,所以,洛伦茨认为,爱的对象也就是攻击的对象,换言之,有恨才有爱,没有一种爱是没有攻击性的。众所周知,哺乳动物中最有攻击性的狼对朋友是最忠实的。恨要比爱和友谊早几百万年。在爬虫类中只有恨。洛伦茨的这一番,倒正应了一首流行歌曲所唱的:爱我的人伤我最深。难怪有人会这样说,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冷漠。

四、社会生物学:一枚酸涩的果子?

1975年,美国动物学家威尔逊(e.o.wilson)发表《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一书可看作为社会生物学诞生的标志。社会生物学力图以生物学的基本原理来解释动物的行为,甚至包括人类的行为,就此而言,达尔文应是最早的提倡者。因为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将人类特有的属性,如智力、语言,道德甚至宗教情感都视为是自然选择的产物。洛伦茨最为崇拜的就是达尔文,他理所当然地沿袭了达尔文的学术思路。其实从前面对洛伦茨思想的介绍中,我们就可看到洛伦茨的社会生物学立场。就以攻击性为例,洛伦茨认为这是生物的一种本能性行为,它应该是人类行为中最古老的天性,无法消除。更何况攻击行为还是产生友情与爱的前提,它的攻大于过。但问题是,它毕竟会带来伤害。尤其是当群体内的攻击行为转化为友情与爱之后,攻击行为就会直接转向群体外的人,这也许就是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纠纷不断的由来。对此,洛伦茨开出的处方是,为攻击行为找一条释放出路,现在能想到的最好出路恐怕就是体育竞赛了。赛场上的奋力拚搏也许就能避免战场上的兵戎相见;对艺术和科学的追求也能转移人们的注意力,艺术无种族,科学无国界,真和美的东西能引起人们共同的兴趣;还有就是幽默,无论如何,一个正在笑的人是不会举起屠刀的。最后,当然是借助于人们的道德和理性。在洛伦茨看来,攻击的倾向可以转化为人与人之间联盟的纽带,但在自然的条件下,这种联盟只限于相互接触的个体之间,但它无法化解陌生人之间的敌意。要做到爱全人类,光凭我们的本能是不够的,只有通过理性,我们才能让世界充满爱。

对于洛伦茨的这番见解,也许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社会生物学引来不少争议,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此,洛伦茨认为,主要是由于人类的骄傲才阻止他去认识自身的奥秘。想当初,达尔文将人看作是猴子的后裔,曾在西方世界引起轩然。犹太-文化体系尤其不能接受这一点,因为人与其他生物虽然均是受造之物,但人毕竟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所造就的,这就决定了人的地位的尊贵性。在达尔文之后,人们已能普遍接受人与动物在进化系谱上的亲缘关系,但若要将人类的独特品质仅归因于自然原因,这似乎有损于人的骄傲和感情。更重要的是,洛伦茨指出,“人们所以害怕原因上的探讨,可能是怕自己领悟到现象的原因后,发现人类的自由意志只不过是一种错觉下的产物罢了”[8](p.263)正是这一点,意味深长。社会生物学的要害也许就在于,它要揭示人类所有的行为——甚至自由意志——背后都有一个机械的原因。基于生物学的立场,洛伦茨认为,我们心里的道德法则并不是被赐予的,而是通过自然的进化发生的,道德的功能就在于维护物种的利益。当某人为别人而做出牺牲时,他挽救的是整体的利益。如前所述,这种群选择的观点已被摒弃,代之而起的是亲选择观点,即我可以牺牲自己去抢救同胞手足,那是因为他们的体内具有我的某些基因,帮助他们其实也是保存自己的基因,所以,看似利它的道德行为其实质仍是自私的。

但是另一方面,哲学家却竭力要从冷冰冰的自然律中抢救出自由意志。当康德将自由意志——它是道德存在的前提——看作是先天的律令或者公设时,他的意思是,不必再为自由意志本身去寻找什么原因了,除非请来上帝,这也正是康德认为道德领域需要上帝的理由。只有当一个行为是出自于自由意志时,它才称得上是道德的,而自由意志恰恰不必遵守自然律。可见在此临界线上,自然与人文没有相交点,或者说,科学与哲学使用两套语言,它们之间相互不可通约。

但洛伦茨却要打通两者间的壁垒。他认为,人类的大脑及我们的认知能力,必定也是自然选择的产物,可见康德的先验观有其生物学上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先验的思维形式如同本能一样,是造化赋予物种的一种特殊秉性,一种生存技能。这种将生物学与哲学相结合的努力,就是进化认识论的诞生。

正是基于他的社会生物学立场,在二战其间,他曾支持过优生学,正如不少生物学家在当时所做的那样。对雁鹅的观察使他发现,野生雁鹅与家鹅的杂交子代呈现出退化现象。他担心,类似的遗传上的退化过程是否也在人类中发生。出自于这种恐惧,他在德国占领奥地利不久写了与优生学有关的文章。为了便于理解,他甚至用了纳粹的术语来表达这一思想。但他与当时奥地利的知识界怎么也没想到,当“选择”这个词被统治者所用时竟然意味着谋杀。战后,洛伦茨为此而忏悔。

社会生物学,也许是一枚酸涩的果子?

五、结语

如果说,洛伦茨是当之无愧的行为学之父,那么,在他之前还会有些祖父级的人物。洛伦茨最密切的合作者是海因洛特。从20世纪20年代起,他们就有交往,那时洛伦茨还是一个无名小辈,而海因洛特已是欧洲著名的鸟类学家,洛伦茨尊称他为自己的老师。海因洛特的研究特点就在于强烈地注重观察事实,而对所谓的理论思辨持保留态度。他曾经告诫洛伦茨“要远离综合正如远离恶魔”[9]。从洛伦茨对老师的态度上,他似乎完全认同这一教导。洛伦茨的一生几乎就是在与虫鱼鸟兽的亲密对话中度过,他的研究特色在于注重在自然或至少是半自然的条件下,对自由长大的个体所特有的行为进行考察。他与驯服的雁鹅、穴乌及其他鸟类生活在一起,同时又几乎不改变它们的野生属性。要做到这一点是极不容易的。在他们家,有关人与动物的趣闻轶事层出不穷。孩子们尚小时,他的太太为了不出意外,居然把孩子关进笼里,而让各种动物自由出入。在别人家,也许担心的是刚养驯的小鸟会被窗外飞过的野鸟带走,但在他们家,看见一群鸟飞过,家人着急的是,“赶快关窗,看那只大鸟就要飞进来了!”可见他们全家已与自然融为一体。想想有多少文明家庭能够做到这一点,难怪洛伦茨会对所谓的文明忧心忡忡,因为开化的人已丧失了质朴的野趣。

然而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却是,除了详尽的观察之外,正是洛伦茨对动物行为所做的理论综合才引起了科学界的注意,从而使行为学脱颖而出。对此海因洛特将作何感想?

洛伦茨的朋友曾戏称行为学是“雁鹅的科学”,更准确地说,是“雁鹅玛蒂娜的科学”,因为洛伦茨曾亲自抚养过一只名为玛蒂娜的雁鹅。但是,朋友们还是承认,洛伦茨的研究具有普遍性。这是因为洛伦茨虽然钟情于几种特定的动物,如鹅、鸭等鸟类,太阳鱼、珊瑚鱼等鱼类,但他对动物界确有广博的知识,他写过《狗的家系》。还养过除鸟、鱼之外的其他动物。

洛伦茨的一生是快乐的一生。他曾在多瑙河畔的浅草洼里,与一群雁鹅朝夕相处,这段美妙的时光奠定了他对动物行为学的贡献。他说自己非常懒,正因为懒,才会成为一名有耐心的观察家。与动物生活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动物本身很懒,正是它们教会了洛伦茨如何去面对生活。他认为,生活在文明社会的现代人,把可贵的生命都虚掷在庸庸碌碌的工作里了,而这种情况在动物中绝不会发生。即使是被我们视为勤劳成性的蜜蜂和蚂蚁,它们绝大多数时候是闲坐在家里的。人整天忙忙碌碌,因为人有不可遏制的贪婪之心,这样的生活是好还是坏呢?一言难尽。但纵观洛伦茨的一生,至少使我们看到了还有另外一种生活模式的可能。

洛伦茨曾提到他的老师霍赫施泰特尔于71岁生日在维也纳大学作告别演说之后的答谢词,他说:“你们在感谢那些我不应该得到的东西。感谢我的父母、我的祖先。他们遗传给我顺其自然的性格。假若你们问,我这一生在研究和教书的园地里做了些?我必须诚实地回答:我常常做那些我当时感到有趣的东西。”[10]

这其实也是对洛伦茨一生最好的总结。

【参考文献】

[1] home.tiscalinet.ch/biografien/biografien/lorenz.htm

[2] 不断地有文章和书出版,就洛伦茨与纳粹的关系进行探讨。比如20xx年benedikt f·ger和klaus taschwer就出版了《镜子的另一面:康拉德·洛伦茨与纳粹主义》(die andere seite des spiegels:konrad lorenz und der nationalsozialius,wien:czernin)一书。这实际上是对洛伦茨自己写的两本畅销书〔《所谓的坏人》(das sogenannte b·se)和《镜子的反面》(die rückseite des spiegels),合起来销量超过百万〕的反驳。也有不少研究者出于义愤,将洛伦茨的工作称之为“伪科学”。当然更多的人是希望能把洛伦茨的工作与他和纳粹的关系区别开来。在一篇题为“纳粹分子康拉德·洛伦茨和他的科学工作”(der nationalsozialist konrad lorenz und sein wissenschaftliches werk)的声明中,kurt kotrschal教授就表达了这样的看法。自从1973年洛伦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就他的研究与纳粹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洛伦茨在世时,曾相当明确地反驳过那些指摘他为纳粹的人,并为此不惜说出脏话来。参见/english/">英文标题solomon's ring翻译的。德文标题为“er redete mit dem vieh,den voegeln und den fischen”意味“他与牲口、鸟和鱼交谈”。源出自《圣经》“列王记上”(中文灵修版圣经,四章33节):“他讲论草木,自黎巴嫩的香柏树直到墙上长的牛膝草;又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德文圣经〔马丁路德版〕的章节稍有不同,是五章13节)

[4] so kam der mensch auf den hund,14.aufl.-münchen:deutscher taschenbuch verlag,1973.

[5] 康拉德·洛伦茨:攻击的秘密,王守珍译,出版社,2000年1月,p.44。

[6] 同上,p.34。

[7] 康拉德·洛伦茨:所罗门的指环,游复熙等译,出版社,1998年7月,p.354。

[8] 同3,p.263。

[9] fritz r.waltiier: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vol.143,no.3,september 1999,p.464

[10] 同3,p.292。

元代华夏与天文学接触之若干问题_其他哲学论文 第七篇

成吉思汗征战建立起横跨欧亚大陆的大帝国。在他身后,据有中国的元朝与欧、亚诸汗国先后并立,故各国间文化交流颇为活跃。关于这一时期中国天文学与天文学之间的接触,中外学者曾有所论述。总的来说给人们造成的印象是此种接触确实存在,但其中不少具体问题尚缺乏明确的线索和结论。本文大体按照年代顺序,对较为重要的六个问题略加考述,以求对这一时期华夏与天文学之间的交流接触有一更为全面和清晰的认识。

一 耶律楚材与丘处机在中亚的天文活动

有关耶律楚材与丘处机这两位著名人物在中亚的天文学活动的记载,是颇为重要的背景材料。它们表明,元代中国与天文学的接触,在忽必烈时代的到来之前,早巳非常活跃地进行着。

耶律楚材(1189---1243)本为契丹人,辽朝皇室的直系子孙,先仕于金,后至蒙古,于1219年作为成吉思汗的星占学和医学顾问,随大军远征西域。在西征途中,他与天文学家就月蚀问题发生争论,《元史·耶律楚材传》载其事云:“西域历人奏:五月望,夜月当蚀;楚材曰否,卒不蚀。明年十月,楚材言月当蚀;西域人曰不蚀,至期果蚀八分。”

此事发生于成吉思汗出发西征之第二年即1220年,这可由《元史·历志一》中“庚辰岁,太祖西征,五月望,月蚀不效……”的记载推断出来。〔1〕发生的地点为今乌兹别克共和国境内的撒马尔罕(arkand)〔2〕,这可由耶律楚材自撰的西行记录《西游录》(向达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中的行踪推断出来。

耶律楚材在中国传统天文学方面造诣颇深。Www.meiword.COM元初承用金代《大明历》,不久误差屡现,上述1220年五月“月蚀不效”即为一例。为此耶律楚材作《西征庚午元历》(载于《元史·历志》之五至六),其中首次处理了因地理经度之差造成的时间差,这或许可以看成西方天文学方法在中国传统天文体系中的影响之一例——因为地理经度差与时间差的问题在古希腊天文学中早已能够处理,在与古希腊天文学一脉相承的天文学中也是如此。

据另外的文献记载,耶律楚材本人也通晓历法。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麻答把历”条云:“耶律文正工于星历、筮卜、杂算、内算、音律、儒释。异国之书,无不通究。尝言西域历五星密于中国,乃作《麻答把历》,盖回鹘历名也。”联系到耶律楚材在与“西域历人”两次争论比试中都占上风一事,可以推想他对中国传统的天文学方法和天文学方法都有了解,故能知己知彼,稳操胜算。

约略与耶律楚材随成吉思汗西征的同时,另一位著名的历史人物丘处机(1148—1227)也正在他的中亚之行途中。他是奉召前去为成吉思汗讲道的。丘处机于1221年岁末到达撒马尔罕,几乎可以说与耶律楚材接踵而至。丘处机在该城与当地天文学家讨论了这年五月发生的日偏食(公历5月23日),《长春真人西游记》卷上载其事云:

至邪米思干(按即撒马尔罕)……时有算历·者在旁,师(按指丘处机)因问五月朔日食事。其人云:此中辰时食至六分止。师曰:前在陆局河时,午刻见其食既;又西南至金山,人言巳时食至七分。

此三处所见各不同。……以今料之,盖当其下即见其食既,在旁者则千里渐殊耳。正如以扇翳灯,扇影所及,无复光明,其旁渐远,则灯光渐多矣。

丘处机此时已73岁高龄,在万里征途中仍不忘考察天文学问题,足见他在这方面兴趣之大。他对日食因地理位置不同而可见到不同食分的解释和比喻,也完全正确。

耶律楚材与丘处机都在撒马尔罕与当地天文学家接触和交流,这一事实看来并非偶然。150年之后,此地成为新兴的帖木儿王朝的首都,到乌鲁伯格(ulugh beg)即位时,此地建起了规模宏大的天文台(1420),乌鲁伯格亲自主持其事,通过观测,编算出著名的《乌鲁伯格天文表》——其中包括西方天文学史上自托勒密(ptolemy)之后千余年间第一份的恒星表。〔3〕故撒马尔罕当地,似乎长期存在着很强的天文学传统。

二 马拉盖天文台上的中国学者是谁

公元13世纪中叶,成吉思汗之孙旭烈兀(hulagu,或作hulegu)大举西征,于1258年攻陷巴格达,阿拔斯朝的哈里发崩溃,伊儿汗王朝勃然兴起。在著名学者纳速拉丁·图思(nasir al-din al-tusi)的襄助之下,旭烈兀于武功极盛后大兴文治。伊儿汗朝的首都马拉盖(maragha,今伊朗西北部大不里士城南)建起了当时世界第一流的天文台(1259),设备精良,规模宏大,号称藏书四十余万卷。马拉盖天文台一度成为世界的学术中心,吸引了世界各国的学者前去从事研究工作。

被誉为“科学史之父”的萨顿博士(c.sarton)在他的《科学史导论》中提出,马拉盖天文台上曾有一位中国学者参加工作。〔4〕此后这一话题常被西方学者提起。但这位中国学者的姓名身世至今未能考证出来。

萨顿之说,实出于多桑(c.m.d’ohsson)《蒙古史》,此书中说曾有中国天文学家随旭烈兀至波斯,对马拉盖天文台上的中国学者则仅记下其姓名音译(fao-moun-dji)。〔5〕由于此人身世无法确知,其姓名究竟原是哪三个汉字也就只能依据译音推测,比如李约瑟著作中采用“傅孟吉”三字。〔6〕

再追溯上去,多桑之说又是根据一部波斯文的编年史《达人的花园》而来。此书成于1317年,共分九卷,其八为《中国史》。书中有如下一段记载:

直到旭烈兀时代,他们(中国)的学者和天文家才随同他一同来到此地(伊朗)。其中号称“先生”的屠密迟,学者纳速拉丁·图思奉旭烈兀命编《伊儿汗天文表》时曾从他学习中国的天文推步之术。又,当君主合赞汗(ghazan mahmad khan)命令纂辑(被赞赏的合赞史》时,拉施德丁(rashid al-din)丞相招致中国学者名李大迟及倪克孙,他们两人都深通医学、天文及历史,而且从中国随身带来各种这类书籍,并讲述中国纪年,年数及甲子是不确定的。〔7〕

关于马拉盖天文台的中国学者,上面这段记载是现在所能找到的最早史料。“屠密迟”、“李大迟”、“倪克孙”都是根据波斯文音译悬拟的汉文姓名,具体为何人无法考知。“屠密迟”当即前文的“傅孟吉”——编成《伊儿汗天文表》正是纳速拉丁·图思在马拉盖天文台所完成的最重要业绩。由此还可知《伊儿汗天文表》(又称《伊儿汗历数书》,波斯文原名作zij11-khani)中有着中国天文学家的重要贡献在内。

最后还可知,由于异国文字的辗转拼写,人名发音严重失真。要确切考证出“屠密迟”或“傅孟吉”究竟是谁,恐怕只能依赖汉文新史料的发现。

三 双语的天文学文献

李约瑟曾引用瓦格纳(wagner)的记述,谈到昔日保存在著名的普耳科沃天文台的两份手抄本天文学文献。两份抄本的内容是一样的,皆为从1204年开始的日、月、五大行星运行表,写就年代约在1261年。值得注意的是两份抄本一份为伯文(波斯文),一份则为汉文。1261年是忽必烈即位的第二年,李约瑟猜测这两份抄本可能是札马鲁丁(详下文)和郭守敬合作的遗物。但因普耳科沃天文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遭焚毁,李氏只能“希望这些手抄本不致成为灰烬”〔8〕。

在此之前,萨顿曾报道了另一件这时期的双语天文学文献。这是由天文学家撒马尔罕第(ata ibn ahmad al-samarqandi)于1362年为元朝一王子撰写的天文学著作,其中包括月球运动表。手稿原件现存巴黎,萨顿还发表了该件的部分书影,从中可见此件伯正文旁附有蒙文旁注,标题页则有汉文。〔9〕此元朝的蒙古王子据说是成吉思汗和忽必烈的直系后裔阿刺忒纳。〔10〕这件文献中的天文学内容则尚未见专题研究问世。

四 札马鲁丁以及他送来的七件西域仪器

元世祖忽必烈登位后第七年(1267),天文学家札马鲁丁进献西域天文仪器七件。七仪的原名音译、意译、形制用途等皆载于《元史·天文志》,曾引起中外学者极大的研究兴趣。由于七仪实物早已不存,故对于各仪的性质用途等,学者们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兹简述七仪原名音译、意译(据《元史·天文志》)、哈特纳(w.hartner)所定伯原文对音,并略述主要研究文献之结论,依次如下:

1.“咱秃哈刺吉(dhatu al-halaq-i),汉言混天仪也。”李约瑟认为是赤道式浑仪,中国学者认为应是黄道浑仪〔11〕,是古希腊天文学中的经典观测仪器。

2.“咱秃朔八台(dhatu’sh-shu‘batai),汉言测验周天星曜之器也。”中外学者都倾向于认为即托勒密(ptolemy)在《至大论》(almagest)中所说的长尺(organon parallacticon)。〔12〕

3.“鲁哈麻亦渺凹只(rukhamah-i-mu‘—wajja),汉言春秋分晷影堂。”用来测求春、秋分准确时刻的仪器,与一座密闭的屋子(仅在屋脊正东西方向开有一缝)连成整体。

4.“鲁哈麻亦木思塔余(rukhamah-i-mustawiya),汉言冬夏至晷影堂也。”测求冬、夏至准确时刻的仪器,与上仪相仿,也与一座屋子(屋脊正南北方向开缝)构成整体。

5.“苦来亦撒麻(kura-i-sama’),汉言浑天图也。”中外学者皆无异议,即中国与西方古代都有的天球仪。

6.“苦来亦阿儿子(kura-i-ard),汉言地理志也。”即地球仪,学者也无异议。

7.“兀速都儿刺(al-ustulab),汉言定昼夜时刻之器也。”实即中世纪在伯世界与欧洲都十分流行的星盘(astrolabe)。

上述七仪中,第1、2、5、6皆为在古希腊天文学中即已成型并采用者,此后一直承传不绝,伯天文学家亦继承之;第3、4两种有着非常明显的伯特色;第7种星盘,古希腊已有之,但后来成为中世纪伯天文学的特色之一——伯匠师制造的精美星盘而久负盛名。如此渊源的七件仪器传人中土,意义当然非常重大。

札马鲁丁进献七仪之后四年,忽必烈下令在上都(今内蒙古多伦县东南境内)设立司天台(1271),并令札马鲁丁领导司天台的工作。及至元亡,明军占领上都,将司天台主要人员征召至南京为明朝服务,但是该台上的西域仪器下落,却迄今未见记载。由于元大都太史院的仪器都曾运至南京,故有的学者推测上都司天台的西域仪器也可能曾有过类似经历。但据笔者的看法,两座晷影堂以及长尺之类,搬运迁徙的可能性恐怕非常之小。

这位札马鲁丁是何许人,学者们迄今所知甚少。国内学者基本上倾向于接受李约瑟的判断,认为札马鲁丁原是马拉盖天文台上的天文学家,奉旭烈兀汗或其继承人之派,来为元世祖忽必烈(系旭烈兀汗之兄)效力的。〔13〕最近有一项研究则提出:札马鲁丁其人就是拉施特(即本文前面提到的“拉施德丁丞相”)《史集》(jami al-tawatikh)中所说的jamal al-din(札马刺丁),此人于1249—1252年间来到中土,效力于蒙哥帐下,后来转而为忽必烈服务,忽必烈登大汗之位后,又将札马鲁丁派回伊儿汗国,去马拉盖天文台参观学习,至1267年方始带着马拉盖天文台上的新成果(七件西域仪器,还有《万年历》)回到忽必烈宫廷(事见 李迪撰《纳速拉丁与中国》,载《中国科技史料》11卷4期,1990)。

五 司天台上的异域天文学书籍

上都的司天台,既与伊儿汗王朝的马拉盖天文台有亲缘关系,又由天文学家札马鲁丁领导,且专以进行天文学工作为任务,则它在天文学史上,无疑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可以视为马拉盖天文台与后来帖木儿王朝的撒马尔罕天文台之间的中途站。而它在历史上华夏天文学与天文学交流方面的重要地位,只要指出下面这件事就足以见其一斑:

至元十年(1273)闰六月十八日,太保传,奉圣旨:“、汉儿两个司天台,都交秘书监管者。”〔14〕

两个所持天文学体系完全不同的天文台,由同一个上级行政机关——秘书监来领导,这在世界天文学史上也是极为罕见(如果不是仅见的话)的有趣现象。

可惜的是,对于这样一座具有特殊地位和意义的天文台,我们今天所知的情况却非常有限。在这些有限的信息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元代《秘书监志》中记载的一份藏书目录——这些书籍都曾收藏在司天台中,书目中天文数学部分共13种著作,兹录如下:1.兀忽列的《四擘算法段数》十五部。2.罕里速窟《允解算法段目》三部。3.撒唯那罕答昔牙《诸般算法段目并仪式》十七部。4.麦者思的《造司天仪式》十五部。5.阿堪《诀断诸般灾福》 部。6.蓝木立《占卜法度》 部。7.麻塔合立《灾福正义》 部。8.海牙剔《穷历法段数》七部。9.呵些必牙《诸般算法》八部。10.《积尺诸家历》四十八部。11.速瓦里可瓦乞必《星纂》四部。12.撒那的阿刺忒《造浑仪香漏》八部。13.撒非那《诸般法度纂要》十二部。〔15〕这里的“部”大体上就是“卷”。第5、6、7三种的部数数目空缺;由“本台见合用经书一百九十五部”减去其余10种的部数总和,可知此三种书共有58"部”。

这些书是用什么文字写成的,尚未见明确记载。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它们是中文书籍的可能性,但笔者认为它们更可能是波斯文或伯文的;它们很有可能就是札马鲁丁从马拉盖天文台带来的。

由于上述书目中音译的人名和意译的书名都很难确切还原成原文,因此这13种著作的证认工作尚无多大进展。方豪认为第1种就是著名的欧几里得(euclides)《几何原本》,“十五部”也恰与《几何原本》的15卷吻合(方豪《中西交通史》,岳麓书社1987年版),这个判断可信。还有人认为书目中第4种可能是托勒密(ptolemy)《至大论》〔16〕,似不可信;因《造司天仪式》显然是讲天文仪器制造的,但《至大论》中并不讲仪器制造,况且《至大论》全书13卷,也与“十五部”之数不合。

六 天文学对郭守敬及其仪器有无影响

在札马鲁丁进献七件西域仪器之后九年、上都司天台建成后五年、司天台和“汉儿司天台”奉旨同由秘书监领导之后三年,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文学家之一郭守敬,奉命为“汉儿司天台”设计和建造一批天文仪器,三年后完成(1276--1279)。这批仪器中颇多创新之意,如简仪、仰仪、正方案、门规 几等。〔17〕由于郭守敬造仪器在札马鲁丁献西域仪器之后,所造各仪又多前此中国所未见者,因此很自然地产生了“郭守敬仪器是否曾受到天文学影响”的问题。

对此问题,国内学者主要的意见是否定的,认为札马鲁丁所献仪器“都没有和中国传统的天文学结合起来”,原因有二:一是这些黄道体系的仪器与中国的赤道体系传统不合;二是使用西域仪器所需的数字知识等未能一起传人。〔18〕国外学者也有持否定态度的,如m.约翰逊(johnson)明确指出&xx341279;年天文仪器的设计者们拒绝利用他们所熟知的技术”。〔19〕李约瑟对此问题的态度不明确。例如关于简仪是否受到伯影响,他既表示证据不足,却又说“从一切旁证看来,确实如此(受过影响)”。〔20〕但是这些旁证为何,他却没有给出。

笔者以为,就直接的层面而言,郭守敬的仪器中确实看不出天文学的影响,相反倒能清楚见到它们与中国传统天文仪器之间的一脉相传。对此可以给出一个非常有力的解释。前述回、汉两司天台同归秘书监领导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一事实无疑已将郭守敬与札马鲁丁以及他们各自领导的汉、回天文学家置于同行竞争的状况中。郭守敬既奉命另造天文仪器,他当然要尽量“拒绝”对手的影响,方能显出他与对手各擅胜场,以便更求超越对手;倘若他接受了仪器的影响,就会被对手指为步趋仿效,技不如人,则“汉儿司天台”在此竞争中将何以自立?

但是在另一方面,笔者又以为,就间接的层面而言,郭守敬似乎又受到了伯天文学的一些影响。此处姑先举两个例子以说明之。其一是简仪。简仪之创新,即在其“简”——它不再追求环组重叠,一仪多效,而改为每一环组测量一对天球坐标(简仪实际上是置于同一基座上的两个分立仪器:赤道经纬仪和地平经纬仪);这种一仪一效的风格,是欧洲天文仪器的传统风格,从札马鲁丁所献七仪到后来耶稣会士南怀仁(f.verbiest)奉康熙帝之命所造六仪(今尚保存在古观象台),可看到这一风格。其二为高表。札马鲁丁七仪中有“冬夏至晷影堂”,其功能与中土古老的圭表一样,但精确度可以较高;郭守敬不屑学之,仍从传统的圭表上着手改进,他的办法是到河南登封去建造巨型的高表和量天尺(即巨型的圭表)。但是众所周知,“巨型化”正是伯天文仪器的特征风格之一。在上述两例中,一是由伯天文学所传递的欧洲风格,一是伯天文学本身所形成的风格,它们都可以视为天文学对郭守敬的间接影响——当然,在发现更为确实的证据前,笔者并不打算将上述看法许为定论。

以蒙古征服为契机,在欧亚大陆上所引发的东西方天文学交流,是一个远未获得充分研讨的课题。这场交流中的史实、遗迹、它的影响、意义等等,都是非常引人人胜的。我们迄今所知者,很可能仅是冰山之一角。

参考文献

〔1〕“太祖”原文误为“太宗”,但太宗在位之年并无庚辰之岁,故应从《历代天文律历等志汇编》(中华书局,1976)9册,3330页之校改。

〔2〕此城在汉文古籍中有多种音译,如“飒秣建”(《大唐西域记》)、“薛米思坚”(《元朝秘史》)、“邪米思干”(《长春真人西游记》)、“寻思干”(《西游录》)等,皆指同一城,即古之semiscant之地也。

〔3〕托勒密的恒星表载于《至大论》中,此后西方的恒星表都只是在该表基础上作一些岁差改正之类的修订而得,故不是观测而得的。还有许多人认为托勒密的表也只是在他的前辈喜帕恰斯(hipparchus)的恒星表上加以修订而成的。

〔4〕g.sarton,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science,w.&w.,baltimore,v01.2(1931),

p,1005.

〔5〕d’ohsson:《多桑蒙古史》,冯承钧译,下册,91页,中华书局,1962。

〔6〕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一卷,226页,科学出版社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7〕韩儒林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六册(元),258页,中华书局,1981。引用时对译音所用汉字作了个别调整。

〔8〕〔10〕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实为原书第三卷),475页,科学出版社,1975。

〔9〕同〔4〕,v01.3(1947),p.1529.

〔11〕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编:《中国天文学史》,200页,科学出版社,1981。

〔12〕参见almagest,v,12;以及〔8〕,478页所提供的文献。

〔13〕同〔11〕,199页。

〔14〕王士点、商企翁编次:《秘书监志》,115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

〔15〕同〔14〕,129--130页。

〔16〕同〔11〕,214--215页。

〔17〕关于诸仪的简要记载见《元史·天文志》之一。又关于最引人注目的简仪、仰仪,可参见〔11〕,190--194页。

〔18〕同〔11〕,202页。

〔19〕m.johnson:《艺术与科学思维》,傅尚逵等译,131页,工人出版社,1988。

〔20〕同〔8〕,481页。

美国软件专利制度发展脉络_其他哲学论文 第八篇

关键词:软件专利 专利法 实用性

abstract: patent law of usa has a history of more than 200 years and the examination guidelines for computer-related inventions has been implemented for 10 years. the software patent has great effect to america’s leadership of software industry in the world. china’s software patent institution is still in desideration of improvement. this paper tries to retrospect the history of america’s software patent and makes use of reference to china’s software patent lawmaking.

美国的专利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此悠久的岁月里,美国人利用其专利保护了自己的科技发明和商业特权,并逐步构成了美国的专利战略。WWw.meiword.cOm但有关软件的专利是个例外,在 1996年之前,美国没有明确的软件专利的法律。计算机软件兼具“技术功能性”和“作品性”,使得对其保护总是在专利法与版权法之间徘徊。近年来美国对软件授予专利大开其门,从以版权法为主的保护向专利法保护倾斜,形成了一种对软件加强专利保护的潮流。软件专利作为专利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在保护方法上亦有其特殊性。本文试以理清美国软件专利制度的发展脉络,来总结其发展规律及对发展中国家可能的借鉴。

1. 美国知识产权及专利制度简介

1787年9月制定的合众国----法规定:“为发展科学和有用的技术,在一定期间内,保障作者和发明者对其著作和发明享有独占权”。1802年成立了直属的专利与商标局。1790年美国第一部专利法颁布。美国现行的专利法是1952年制定公布的,1984年11月作了一次较大的修订,1994年年底通过的关贸总协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实施法规对专利法作了重大修改,1954年的原子能法和清洁空气法也为专利工作提供了依据。1996年,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发布了“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的审查基准”。

美国实行的是联邦法和州法并存的两级法律体制。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知识产权立法权。联邦法主要是成文法,辅之以普通法;各州的普通法,一般以判例形成。美国法律的核心是判例法。美国的分为联邦系统和州系统。由于知识产权法以联邦法为主,因此联邦系统是有更多的司法管辖权。联邦巡回上诉对专利诉讼具有排他性的上诉管辖权。[1]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判例有解释和创制知识产权法律的作用。生物技术、计算机软件与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的确定以相关判决为依据。美国知识产权有效地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新问题,不断扩展和创造了知识产权法律的内涵和外延,及时高效地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是获得专利的实质条件。[3]除此之外,美国专利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先发明制度。发明者有获得专利保护的优先权,即使一项发明已获得了专利权,在一定的期限内如有人能提出发明在先的证据,仍可向美国专利局提出专利权的重新审查,如证据充分,则可以使对方专利权无效,而先发明者获得专利权。

(2) 宽限期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发明者在其公开发明以前提出专利申请。美国专利法规定了1年的宽限期,即如果这项发明在其第一次使用或发表的1年之内,都可以申请专利。

(3) 早期公开制度。根据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美国在专利申请的公开方面也与国际接轨,实行早期公开制度,即从最早申请日起满18个月,专利和商标局将会对美国专利申请进行公布。

2. 美国软件专利制度的发展

由于计算机软件包含有数学算法,而算法近似于自然法则,不属于美国专利法规定的法定客体,到1996年,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发布了“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的审查基准”,软件专利得到较为确实的保障。

关于美国软件专利制度的发展时期,划分依据不同,发展时期不同。本文采纳以美国专利对软件的保护程度为划分依据,将其划为以下四个时期。

(1) 拒绝保护期 1966-1978年

美国专利法第101条(35u.s.a.§101)规定“任何人发明或发现任何新且实用的工序、机器、制品或物质组合,或由其产生的任何新且实用的改良,依本法所规定要件,应当享有专利。” [4]但是“自然规律,物理现象及抽象概念不在保护之列”。根据这一原则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始终对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问题持怀疑态度。

1966年由科学家、学者、计算机产业界代表以及专利商标局局长组成的专家特别委员会提出报告《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性质》,指出:计算机软件不应得到专利保护,理由是计算机软件包含有数学算法,而算法近似于自然法则,不属于美国专利法规定的法定客体。但是与专利行政机关的态度相反,司法界对软件的专利保护持相对积极的态度。

1969-1970两年中美国关税与专利上诉(ccpa) [5]先后了uspto作出的三项驳回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决定,判决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判决的理由是:只要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机械执行过程,而不是思维过程,那么它作为“技术工艺”的一部分即具有可专利性,属于可获得专利权的法定主题。

但是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受理gottschalk vs.benson,409u.s.63(1972)一案, [6] 了ccpa的决定,做出如下判决: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限定于任何特定工艺和技术,或者任何特定装置或机器,或者任何特定目的的利用,其权利要求实际上是算法,而算法和数学公式是等同的,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

在1976年的dannvs.johnston,425 u.s.219(1976)一案 [7] 和1978年的parker vs.flook,437 u.s.584(1978)一案联邦最高又两次否决了ccpa的决定,拒绝授予涉及软件的申请以专利权。但是联邦最高特别指出这些判决并不意味着他们否认利用专利法保护计算机程序的可能性。

从以上几个案例可知,在1978年之前,美国司法界在利用专利法保护软件上总体处于拒绝保护状态。

(2) 弱保护时期 1978-1981年

1978年ccpa在复审freeman一案时提出“不能笼统的将一切计算机程序排除在专利法保护之外”的观点,并提出了“二步测试法”(freeman-walter-abele test), [8] 即在判断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时,第一步要求确定其权利要求是否直接或间接记载了一种数学模型或一项科学原理;如果是,第二步要判断其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是否仅仅记载了一种数学模型或一项科学原理。如果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该申请不具有专利性;如果有一个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该申请就可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这表明美国司法界对于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态度比起1978年以前的处理方式已经有了几分缓和,从完全的拒绝向有条件的选择接受转变,但是这种保护的力度表现得十分柔弱。

(3) 反复不定时期 1981-1992年

随着软件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对作为技术方案的应用软件给以专利保护的呼声逐渐加强。

1981年美国联邦最高受理了diamondvs. diehr一案,(450u.s.175(1981)), [9] 此案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各国适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转折点。最高的法官最终以5:4通过决定,维持ccpa的判决:判定被上诉人利用计算机软件协助完成人工合成橡胶程序的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101条所定的法定要件,应当授予专利权。

认为:

•一项科学真理或其数学表达不是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但是一项借助科学真理的知识创造的新颖的和有用的结构可能是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 [10] 虽然被上诉人的权利要求中包含了一个知名的数学公式,但是被上诉人并未寻求对于这个方程式的使用先占,而是对透过使用该方程式并加上其权利要求中各项步骤的物理和化学程序予以独占,因此这项程序并不因为在其中使用了计算机来协助操作便丧失其构成专利保护的要件;

•计算机软件本身如同数学公式,不属于可获得专利的主题,如果计算机程序一旦与某种工序(industrial process)或结构的其他部分融为一体,那么作为整体的工序并不因此成了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可专利性与新颖性和非而易见性是构成专利保护的三个截然不同的要求;

•审查一项权利要求需从该要求的整体(as a whole)来察看,而不可任意肢解。

此案的判决似乎表明美国司法界为软件的专利保护打开了大门,然而,1989年联邦上诉在复审grams [888f.2d835,12u.s.p.q.2d1824(feb.cir.1989)]一案时指出上诉人的权利要求所涉及的完全是对抽象的数据资料予以操作,因此判决其关于测试复杂系统中不正常状况是否存在和其导因系统的发明不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保护主题的要件,即无专利性。但是几天后该却对一项使用于诸如声音等模式辨识的自动搭配电路系统判决应给予专利。 [11] 由此可见,在整个八十年代,美国司法界对软件获得专利法保护处于举棋不定的反复阶段。

(4) 扩大保护期 1992年以后

从1992年起,美国对于计算机(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给予专利保护的政策逐渐成熟。对软件专利开始给予扩大保护(其间偶有例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

•arrhythmia research technology, inc vs. corozonix corp (feb.cir.1992)案 此案所涉及的发明是利用计算机过滤并检测心电图当中的特定讯号,从而判断并筛选出最有可 能患心肌梗塞的患者。认为:一、关于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符合专利性的法定要件是法律问题,必须由来认定;二、凡是以数学逻辑或演绎为导向的发明(即以使用计算机操作为主),必须从经过计算机操作后得出的数值被用于怎样的用途(即实用性)作为是否具有专利性的依据;三、凡完全以抽象的数学公式或程序为指向的陈述,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均不符合可专利性的法定条件,但是以特定的方法或装置做权利要求,而其实施须依照特定的数学演绎而成的,符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规定。

•in re alappat,案 此案的发明涉及改良计算机显示器画面功能的一项设计。联邦巡回的全体法官对软件的可专利性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宽容,最终以5票赞成,2票反对,4票弃权, [12] 判定此发明构成专利法所保护的机器,同时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原则:放弃使用“二步测试法”,适用“阳光下人类的任何发明均应在专利法保护之列”作为判断可专利性的依据;依据diamond vs. diehr一案所确定的原则,在进行一项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的法定要件时,应当从权利要求的整体来审视,而无须计较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某个部分是否载有不符合专利保护要件的数学逻辑或演绎;一台通用的计算机如果是按照特定软件的指令,执行特定的功能,那么它将被视为一个具有特殊用途的机器。 [13]

受alappat一案的影响,1995年4月26日uspto宣布包含在有形载体上的计算机程序符合美国专利法101条关于可专利性的要求,而后在1996年3月29日正式实施《与计算机有关的发明的审查基准》。 [14] 从此之后,在美国,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以及相关的专利纠纷不断增加,而互联网的发展促使美国司法界对软件的专利性采取了更加宽容的态度。

1996年,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发布了“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的审查基准”。该“审查基准”将申请专利的客体分为法定保护客体和非法定保护客体两个大类。法定保护客体就是美国专利法第101条所规定的法定的主题。非法定保护客体则是指自然规律、抽象原理以及“描述材料”(description material)等。

该审查基准规定,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结构等功能性描述材料本身不是专利法的保护客体,但是一个计算机可读载体中如果包含了计算机程序,在程序和实现程序功能的载体之间建立了功能性或者结构性的联系,则它将被认为专利法的法定保护客体;同样,一个计算机可读载体中如果包含了数据结构,并且该数据结构和实现数据结构功能的载体之间建立了功能性或者结构性的联系,则它将是法定的保护客体种类之一。

3. 总结及借鉴

至今,美国已经明确认定,一个发明若能产生实际有用的效果,即可成为专利标的,不论其是否包含有数学演绎法、是否与硬件相结合、是否为商业方法。美国的软件专利保护曲曲折折,虽坎坷,其保护范围却在不断扩大。

我国目前的软件保护是版权与专利相结合。版权保护虽能够保护软件作品的形式,却不能保护其创意本身。当然,过度的保护会造成垄断,但是技术的进步却势不可挡。发达国家由于专利的保护不但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在其他国家的软件业造成了垄断;我国的软件保护制度应该鼓励创新,把知识和技术的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为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 徐明华:《知识产权强国之路》.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第1版

[2] 马秀山:《美国专利与科技纵横》.专利文献出版社,1996年3月第1版

[3] 张晓都:《专利实质条件》.法律出版社,20xx年4月第1版

[4] 原文为whoever invents or discovers any new and useful process, machine,manufacture, or composition of matter, or any new and useful improvement there of, may obtain a patent therefore,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s of this title.

[5] 即the court of customs and patent appeals,该于1982年10月1日起被美国联邦巡回上诉(cafc)取代。

[6] 此案中文见:张乃根《美国专利法判例》第42-52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英文判决全文见laws.findlaw.com/us.409/63.html。此案是自1952年美国专利法实施后,美国最高作出的第一个关于数字计算机程序可否获得专利权的重要判决,也是近二十多年来美国专利法中最有争议的判例之一.但是最高的法官一致通过本案的判决。法庭认为该专利申请即“二进制编码十进制数字换算为纯二进制数字的方法”不能获得专利,如果授予其专利权,就意味着向数学公式和自然法则敞开了专利大门,而这将是与现行专利法原则相违悖的。

[7] davs. johnson, 425u.s.219(1976)

详细案情见laws.findlaw.com/us/425/219.html。

[8] 参见ian c. ballon the emerging law of the internet cite as:507 pli/pat 1163.westlaw.

[9] 中文详细案情见张乃根《美国专利法判例选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第58-65页;英文见laws.findlaw.com/us/450/175.html。

[10] 麦克尔.a.格来恩:“美国对软件和与互联网有关的发明的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研究》第四卷,郑成思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11月。

[11] 孙远钊:“美国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趋势与”,1999年10月18-19日在数字化时代的著作权与邻权培训研讨会上的论文发言。

[12] 袁建中:“电脑软件相关发明专利审查基准”介绍《资讯法务透析》,1998年12期,第19页。

[13] 另外的案例还有:①in re lowty [32f.3d 1579.32u.s.p.q.2d 1545(feb.cir.1994)]②in re beauregard, [53f.3d1383(feb.cir.1995)]③in rewarmerdam, [33f 3d 1354,31 u.s.p.q.2d 1754(feb.cir 1994)]等等。其中①②案例与alappt一案相似确定了计算机可读媒体的可专利性原则;

[14] 详细内容见examination guidelines for computer-related inventions,61 federal register 7478(feb.28 1996)。

[15] :“从拒绝保护到大门洞开纵论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 《中外法学》20xx(02)

批判学派:进化认识论的先驱_其他哲学论文 第九篇

摘要:本文以翔实的资料和中肯的,论证了批判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进化认识论的名副其实的先驱,并顺便对批判学派作出了总评价。

关键词: 批判学派 进化认识论 马赫 彭加勒 迪昂 奥斯特瓦尔德 皮尔逊

批判学派[1]是活跃于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科学和哲学学派。该学派是现代科学革命(物理学革命)和哲学革命(维也纳学派及逻辑经验论)的先驱,在科学史和思想史上占有不可磨灭的地位。

批判学派的代表人物马赫、彭加勒、迪昂、奥斯特瓦尔德、皮尔逊都是伟大的科学家和思 想家,即是名副其实的哲人科学家[2]。他们的哲学思想虽然肇始于对上一个世纪之交的科学危机的反应,但是,由于他们深厚的哲学素养以及对科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的机敏反思和洞见,他们在哲学上也颇有建树。要知道,他们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的伟大哲学传统的继承者,是“前”现代科学哲学的创造者和集大成者,是逻辑经验论及其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嚆矢和滥觞,也是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引线和酵素(观察渗透理论、判决实验不可能、进化认识论和自然主义、关系或秩序实在论、科学中的语言翻译和诠释、科学中的主观成分等)——这是超越时代的睿智。尤其使我们感兴趣的是,皮尔逊、马赫、彭加勒在二十世纪初对中国科学界和科学哲学界有举足轻重的影响[3]。不了解或不研究批判学派,就很难深刻洞察现代科学哲学的“来龙”和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去脉” ,当然也无从深入理解中国现代科学思潮。

在本文,我拟依据第一手材料论证,批判学派是进化认识论[4]的先驱。关于马赫[5],我已撰文指明,他的进化认识论和自然主义观点可以概括为:1.世界或自然(界)是一个自然的统一的整体;2.思想适应事实和思想彼此适应是生物反应现象;3.科学是一种生物的、有机的现象;4.人生来不是一块“白板”,而具有天生的倾向和观念,它们是生物进化的产物;5.所有的科学和理论都是可错的、暂定的、不完备的,其形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WwW.meiword.COm[6]在这里,我将依次以其他四位代表人物为题加以论述。

彭加勒

彭加勒[7]的进化认识论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几何学和时空理论上。在这里,他既不满意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也反对传统的经验论观点。他用先于个人经验的“祖传的经验”诠释人的几何学和时空概念的起源,认为这是人类在漫长的生存斗争中,在对外部环境的不断适应的过程中,通过自然选择逐渐形成的。

关于几何学的起源,彭加勒认为,经验在其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但几何学并不是经验科学——倘若如此,则几何学只能是近似的和暂定的,而不会是严格的和永恒的。几何学不是用来从事天然固体的研究,它把绝对刚性的理想固体作为研究对象。“这些理想固体的概念来自我们心智的所有构成要素,经验只不过是导致我们从这些构成要素中产生这一 概念的诱因。”“几何学的对象是研究特殊的‘群’;不过,一般的群概念在我们的心智预先存在着,至少是潜在地存在着。它们不是作为我们感性的形式,而是作为我们知性的形式强加给我们。”在所有可能的群中,必须选择出的可以说只是标准的群,我们将把自然现象提交给它。“在这一选择中,经验指导我们而没有把它强加给我们;经验没有告诉我们哪一个是最真实的几何学,而是告诉我们哪一个是最方便的几何学。”因此,不同世界的智慧生物会构造不同的几何学:它们发现创造一种与我们不同的、更好地适应它们印象的几何学是比较方便的,我们面对同一印象,会发觉不改变我们的习惯是方便的。在彭加勒看来,我们心智中的这种先在的构成要素并不是康德意义上的先天的东西:它们对个人而言是也许先验的,但对种族而言无疑是后验的,即所谓的“祖传的经验”——“这意味着,通过自然选择我们心智本身适应了外部世界的条件,它采用了对人种来说最有利的几何学,或者换句话来说,最方便的几何学。”[8]]彭加勒对此加以详细的诠释。在生存斗争中,外部对象不时地把危险施加给我们。对于我们能够遭受的每一次打击,自然界都使我们联想到一种或多种防御办法,从而使我们自己免受伤害。同一防御办法可以应付多种打击;除了避开同一打击外,所有这些防御办法毫无共同之处。若非如此,则人类难逃灭顶之灾。就这样,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在人的心智中逐渐形成了联想系统。“可以说,我们的整个几何学,或者你如果乐意的话,我们几何学中的一切本能的东西,正是这一复杂的联想系统,正是这种分配系统表。我们所谓的我们对于直线和距离的直觉,就是我们对这些联想及其紧要特征的意识。很容易理解,这一紧要特征本身从何而来。在我们看来,联想愈久远,就愈加不可破坏。但是,这些联想就其大部分而言,并不是个人的获得物,由于它们的痕迹在新生儿身上就存在着:它们是种族的获得物。这些获得物越是必要,自然选择就越是迅速地导致之。为此缘故,我们所说地获得物必定在年代上是最早的,因为没有它们,生物体的防御便是不可能的。”[9]

进化认识论思想也广泛渗透在彭加勒的空间概念中。他看到,人的机体即我们身体的动作,在空间概念的起源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完全不能动的生物而言,既不会有空间,也不会有几何学;外部对象在它的周围徒然地移动着,这些位移在它的印象中所引起的变化不会被这种生物归咎于位置的变化,而只会归咎于状态的变化;这种生物无法把这两种变化区别开来,这种区别对我们来说是根本的,而对它则没有意义。[10]尤其是,他饶有兴味地讨论了“空间为什么有三维?”的问题。他表明,经验空间即知觉空间(包括视觉空间、触觉空间、动觉空间)与几何学空间大相径庭。例如,视觉空间在视网膜本来是二维的,第三维是由眼睛的调节感觉和双目的会聚感觉引起的。这两种感觉都是肌肉感觉,它们完全不同于给我们以头两维的视觉。一般说来,二者是一致的;倘若它们相互,则视觉空间对我们来说就是四维物理连续统。至于所谓的动觉空间,每一肌肉都会产生一种特殊的能够增加或减少的感觉,以致于我们肌肉感觉的总和将取决于与我们具有的肌肉同样多的变数。从这种观点看,我们具有的肌肉由多少,动觉空间就有多少维。([7],pp.41-55)因此,经验并没有向我们证明空间有三维,它只是向我们证明把三维赋予空间是方便的,因为经验仅仅促使我们与作为物理连续统的表象空间联系,而不是与作为数学连续统的几何空间联系。([9],p.65)按照彭加勒的观点,“赋予空间以三维,而不是两维或四维,更为方便一些。”由于“方便”一词不可能有足够的说服力,因而他紧接着指出:“把两维或四维赋予空间的人,会发现他自己在像我们这样一个世界的生活斗争中是很不利的。”[11]彭加勒认为,被理解为三维数学连续统的空间由心智构造。可是心智并未用不存在的东西构造它,它需要材料和模型。这些材料和模型一样,预先存在于心智内。然而,没有强加于心智的唯一模型,心智作了选择,而经验给出选择所遵循的指示。([9],pp.68-69)他进而强调,空间具有三维的特性,“仅仅是我们的分配系统表的特性,也可以说是人类理智的内在特性”。“这个表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正是为了人能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针对几何学和空间概念起源的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一些人说经验把它们强加于我们,另一些人说我们是与预先创造好的空间一起诞生的,彭加勒的最后结论是,这二者既有真理部分,也有谬误部分。他以进化认识论的进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张力。不过,他也表明,在构成空间的渐进训练中,很难确定什么是个体成分,什么是种族成分。他猜想,种族成分似乎占压倒优势。([8],pp.72-75)

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彭加勒对进化认识论的重大贡献在于,理智不能传达的空间感觉只能是一些埋藏在无意识的最深处的力量;我们具有构造物理连续统和数学连续统的能力,这种能力在任何经验之前就在我们身上存在着,直觉只不过是我们具有这种本能的意识。([11],pp.20,51)心智具有创造符号的能力,构造了只是符号特殊系统的数学连续统。但是,只有经验向心智提供物,心智才能利用这种能力,而物则是从感觉的粗糙材料中引出的物理连续统的概念。([7],p.22)使我们尤为感兴趣的是,彭加勒认为,对美的渴望与对实用的渴望一样,也导致我们作出相同的选择,这二者在我们身上是协调的。马赫所谓的思维经济[12]是科学的永恒趋势,同时也是美的源泉和实际利益的源泉。他的下述问答是耐人寻味的:“这种协调从何而来呢?在我们看来好象美的事物是其本身最适合于我们理智的事物,因此它们同时是这种理智最了解如何使用的工具,事情只不过是如此吗?或者,在这里存在着进化和自然选择的游戏吗?”([8],pp.8-9)

彭加勒的进化认识论思想还体现在他的科学观和客观性概念上。在彭加勒看来,科学理论似乎是脆弱的和短命的,可是它们也不会完全消灭。([7],p.iv)科学定律只不过是近似的、概然的和暂时的而已。科学理论给我们的仅仅是粗糙的图象,是暂定的和易崩溃的。([9],pp.140,149)他虽然承认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有危机和革命,但在大多数时期内,尤其是从整体上看,科学还是以进化的形式进步。他说:“科学的进展不能与改造城市相提并论,可以无情地破坏一个旧的而另建一个新的来代替,科学的进步犹如动物形体的进化:由于不断地发展,以致一般人已难以辨认了,但在行家看来总是能够追寻到数世纪之前的踪迹。”他还把科学进步比喻为动物蜕皮:撑破它的过于狭小的甲壳,换上新的甲壳。在新的表皮之下,人们将能辨认出有机体存留下来的本质特征。([9],pp.iv,115)他进而认为:“描述、比较、解释——这是每一门科学的自然进化过程。”([11],p.128)关于客观性,彭加勒说,保证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客观性,就在于这个世界对于我们和其他思维者是共同的。通过我们与其他人交流,我们从他们那儿接受了现成的推理。我们知道,这些推理并非来源于我们,同时我们也从中清楚地辨认出像我们自己一样的有理性的人的成果。因为这些推理看来好像符合我们感觉的世界,我们推断这些有理性的人像我们一样看到相同的的事物。因此,我们称之为客观实在的东西,归根结底对大多数思维者是共同的,而且对所有思维者也应该是共同的。([9],pp.146,v)在这里,彭加勒已经达到了客观性即主体间性的命题,也隐隐约约地吐露出人的心智结构与自然的结构同构的思想。

迪昂

迪昂[13]的进化认识论思想(其中或隐或现地包含与之相关的自然主义)集中体现在他的科学观中,我们分三个方面简述之。

第一,科学发展是渐进的进化。迪昂认为:“任何物理学理论的形成总是通过一系列润色进行的,它使体系从无定型的第一批草图逐渐达至比较精致完美的状态;在每一次润色时,物理学家的自由的首创精神都受到变化多端的环境、他人的观点和事实教导的东西的忠告、强调、指导以及有时是绝对的命令。物理学理论不是突然创造的产物;它是缓慢的和渐进的进化的结果。”在迪昂看来,理论的的进化不管多么迅速和浓缩,在它出现之前总要经过长期的准备。乍看起来自由的和突然的创造,原来数世纪的预备性的劳动早就造就了种子落下的土壤。[14]“所谓的智力革命,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非是在长时期内发展的进化。”[15]迪昂的科学进化观的内涵和特征是连续性、复杂性、统一性、缓慢性、曲折性、斗争性、目的性、有机性、无穷性、世界性,其中多项都与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有关。例如,他经常用种子长成开花结果的大树,毛虫变成漂亮的蝴蝶等隐喻来描绘科学的成长。([13],pp.417-429)

第二,物理学定律是暂定的和相对的。之所以如此,其一是因为它描述了近似地应用的事实,今天判断是充分近似的定律,也许在某一天不再令物理学家感到满意了;其二在于它们关联的符号太简单了,以致不能完备地描述实在,总是存在符号不再能够描绘具体事物和精确地预告现象的情况。([14],pp.189-199)

第三,偏爱自然进化的理论即自然地趋近自然分类的理论。迪昂认为,物理学理论在自然进化的过程中“变得越完备,我们就越理解,理论用来使实验定律秩序化的逻辑秩序是本体论秩序的反映;我们就越是猜想,它在观察资料之间确立的关系对应于事物之间的实在关系;我们越是感到,理论倾向于自然分类。”这样的理论达到了智力经济即实用和美,它建立的群容许就事物的实在亲缘关系作出暗示。它预见了未来将揭示出的事物;当预言被实验证实时,“我们感到增强了我们的确信:我们的理性在抽象的概念中建立起来的关系确实对应于事物之间的关系。”([14],pp.29-33)在这里,迪昂自觉地达到了逻辑和历史、真和美、自然结构和心智结构的统一。

奥斯特瓦尔德

奥斯特瓦尔德[16]也是一位进化认识论思想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推理的普遍形式(它在日常生活中比在科学中更频繁地使用)即因果律被提高到先于所有经验的原理和使经验成为可能的真正条件,其实它只是人类在适应外界环境的长期进化过程中的经验——我们经验的全部内容仅仅与重现的事件有关,因为只有重复的经验才是在该词的严格意义上的经验——在人的特定的生理组织中的积淀,也就是最普遍意义上的记忆。经验的再发生部分以此跨入突出的地位,由于它们对于生命安全的至高无上的实际意义,在进化和适应的意义上完全可以说,有机体、尤其是人的生命的整个结构和模式,甚至生命本身,都稳定地与那种预见能力密切相关,从而也与因果律有关系。当然,没有什么东西防碍把这样的关系称为先验的关系,如果乐于这样称呼的话。就个人而言,它无疑先于他的经验,因为他从他的双亲那里通过遗传而得到的整个组织已经在这样的影响下形成了。但就其种族而言,那无疑是后验的。人和最高级的低等动物之间的差异在于不同的记忆发展,人的文化之所以大大高于任何动物的文化,只是因为它的记忆非常健全。[17] 请注意,奥斯特瓦尔德这里所谓的“记忆”,正如他而言“是最普遍意义上的”,不用说是指种族记忆或社会记忆——这是生命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其经验在机体上(生理的)乃至文化上(心理的)之积淀。二、“科学是自然的事物”,“科学是人为人的目的而创造的,因此像人类的所有成就一样,具有不可消灭的不完美的质。”在人类知识中的不完美的质并不是它的有效性的障碍,曾经完成的科学总是包含部分真理,从而包含部分有效性。科学不像链条,只要证明一个环节是脆弱的,它就断裂。科学像一棵树,或者更确切地讲,像一片森林,形形的变化和毁坏在其中继续着,而没有引起整体终止存在或不再有活力,即科学曾经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的生命。([17],pp.4-6)

三、“康德敏锐地注意到被欧几里德几何学描述的卓越而广泛传播的观点的特色,他以著名的问题表达了他对它的看法:先验判断何以是可能的?我们看到,它并非总是先验判断问题,而且也是按照演绎方法应用和检验的归纳推理的问题。”须知,“演绎是归纳过程的必要的补充,事实上是归纳过程的必然的部分。”必须认为,形式科学(逻辑、数学、几何学、运动学)像物理科学和生物科学一样,也是实验的或经验的。由于形式科学处理的经验极为广泛、最为普遍,所以我们易于忘记我们正在完全处理经验;我们对这些经验的无条件相似的根深蒂固的意识,使它们似乎成为心智的天生的质或先验判断。([17],pp.30-31、38)不难看出,奥斯特瓦尔德这里所谓的“根深蒂固的意识”决不是一般的经验,它与彭加勒的“祖传的经验”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知识或科学中的主观特征和客观特征。奥斯特瓦尔德认为,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在自然界根本不存在,而是由人引入的。在这种表达中的真理成分在于,人们不得不假定,大相径庭地组织的生物也许能够、或者也许必须按照截然不同的相互关系排列它的经验。另一方面,至少在形式上也可以构想不具有重合部分的经验类型,或者构想其中根本不存在具有不重合部分的经验的世界。因此,在这样的世界上,预言是不可能的。即使在被赋予记忆的生物中,这样的世界也不会以自然定律的样式唤起各种经验的概念和概括。在肯定了人的认识受制于人的官能即依赖于我们的生理-心理结构的因素后,他接着指出与关于世界的知识中的主观因素相平衡的、于人的特征;就自然定律而言,也包含着客观部分。为了形象而清楚地描述与我们心智的关系,他把世界比作是一堆沙砾,把人比作一个比另一个粗的一对筛子。当沙砾通过双重筛子时,明显相等大小的细砾集聚在两个筛子之间,较大的沙砾被第一个筛子排除,较小的沙砾被第二个筛子容许通过。断言所有的沙砾由这样的相等大小的细砾组成,恐怕是错误的。但是,断言使细砾变成相等的东西是筛子,同样也是虚假的。([17],p.24-25)在这里,我们不妨把他的比喻命名为“奥斯特瓦尔德之筛”,它与爱丁顿的“鱼网”比喻简直达到了“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神奇之境!

皮尔逊

从青年时代起,皮尔逊[18]就熟知他的同胞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斯宾塞的社会进化学说,这使他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进化认识论者和比较激进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我们在此只论述他的前一个角色。

皮尔逊认为,意识、理性等等都是生命进化的结果。他说,当我们毫无保留地接受一切生命都是从某种简单的有机体进化而来的理论时,我们于是就必须承认,随着生命形式成长得越来越复杂,意识也逐渐变成生命的一部分。这并不是说明意识,而只是我们能够给予它的进化以连贯的描述。思维和意识之间的相互关系似乎指明,生物体的这种复杂性必定能在它的存储感觉印象能力的开端和发展中找到。人进化到有能力察知这些感觉,即有能力察知在生存斗争中帮助他的知觉。随着知觉官能的发展,反映官能和推理官能也发展了。转换和排列知觉的能力,迅速从感觉印象达到合适的动作的能力,这对人在生存斗争中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无论如何也不服从人的理性的感觉印象的世界,可能十分有害于人的保存,这种人只有很小的机遇幸存于知觉官能和推理官能是协调的人中。因此,如果知觉能力能够如此在进化过程中形成,进而,如果知觉官能和反映官能能够在共济中发展,以致前者在广阔的限度内接受的东西能够被后者,那么人的理性就可以用简洁的公式表达知觉惯例。这种惯例即人的感觉印象序列的恒定秩序,是作为一种推理生物的人的生存条件,它来自我们知觉官能的本性而不是来自超越感觉印象的领域。人在生存斗争中正是通过发展更复杂的知觉官能和更完善的推理能力,才优胜于其他生命形式,这种理智力量使他在生存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藉以达到这些结果的进化在过去必定是漫长而艰难的,随着进一步的成长,人将达至更敏锐的知觉和更伟大的理智理解。[19]

皮尔逊还认为,宇宙的同一在于思维肉体工具的同一,心与物是同构的。他说,个人的思维器官大脑恐怕显著地受到遗传、健康、训练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一般说来,在两个正常人中,思维的肉体工具是同一类型的机制,实际上不同的只在于效率,而不在于本质或功能。对于同样两个正常人而言,感觉器官也是同一类型的机制,从而处在只能把同一感觉印象传达到大脑的限度内。宇宙对于所有正常人的类似性正是在这里。相同类型的肉体器官接受相同的感觉印象,并形成相同的“构像”,两个正常的感知官能实际上建构同一宇宙。加之知觉官能本身有可能大部地或全部地决定我们知觉的惯例,共济的反映官能应该能够用比较简单的公式描述外部宇宙,就显得不足为奇了。关于人为什么会达到如此高级发展阶段的问题,他的回答是,人仅仅借助个人主义的倾向是达不到这一阶段的,而且也要借助的或群集的倾向才能达到。人与人之间的斗争足以引起个体人的知觉官能和推理官能的共济,但是很清楚,在群与群的斗争中,在群与它的环境的斗争中,对于任何群而言,巨大的好处会来自它的知觉官能的密切一致,而没有这样的一致则会给任何群带来巨大的害处。前者的幸存恐怕是自然的结果。([19],pp.47、101、149)

皮尔逊在其他著作中也多次强调,思维关系和事实关系一致,物理过程和理性过程等价,物理宇宙和心理宇宙终极要素相似。他表明,我们能够思考事物的唯一方式似乎等价于它们在我们看来发生的方式。当思维关系和事实关系不一致时,这种不一致或者总是不清楚的思维的结果,或者总是不清楚的事实的结果——假思维或假事实知觉。他说:“宇宙是它所是的东西,因为那是唯一可能构想的形式,它以该形式能够存在,它以该形式能够被思想。在宇宙中的每一个有限的事物是它所是的东西,因为那是它能够以其存在的唯一可能的方式。问事物为什么不是除它们所是以外的东西是荒谬的,因为虽然我们观念是充分清楚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它们以它们是可以思考的唯一方式存在。问任何有限的事物或有限的个体为什么存在,同样是荒谬的,存在是逻辑的必然性,在宇宙的完备的思想中是一个必然的步骤和要素,而没有那样的步骤,我们的思维、宇宙本身都不会存在。”“使物理定律和精神定律矛盾,就像使物质和精神矛盾一样,是教条主义的。”[20]

立足于进化认识论,皮尔逊对思维经济、科学定律的起源、时空等问题作了诠释。谈到思维经济,他论述说,科学处理内心的、“内部的”世界,它的分类和推理的过程之目的恰恰是本能的或机械的结合之目的(联想),也就是说,能够使动作最适合于保存种族和个体,以最小的时间和智力耗费使感觉印象继续下去。科学在这方面是思维经济——为的是与接收感觉印象和发出能动性的器官之心智微妙地调协。他在反驳关于依据自然选择假说找不到纯粹科学家、尤其是数学家的起源时说,由于思维经济与精力(能量)经济密切相关,即使我们把理论科学的伟大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大脑活力的其他发展相关这一事实撇开,我们还是可以像先生本人说明工蜂的存在那样,去说明纯粹科学家的存在。他们的功能也许使他们在生存斗争中不适于个体的幸存,但是他们对产生他们的社会来说却是力量和效率的源泉。解决先生的困难的途径在于,作为理智精力之经济的科学具有巨大的社会利益。([19],pp.65184)他对科学定律起源的达尔文式的解读也很有趣:“从现象导出定律的推理能力对于所有精神来说都是可靠的。正常的知觉官能和推理官能也许是同一类型的机器,但是后者究竟为什么能够在对前者的感觉中发现任何定律呢?这两种关联还不清楚,可是在人的进化中,他的感知官能显然随着他的推理官能逐步发展。没有秩序和规律感觉的人就像一样,没有筛选感觉资料和依据它们进行推理的能力,他就不会在生存斗争中幸存下来。发疯可能是一种返祖现象,此时感知本领官能和推理官能不协调了。这两种官能的平行发展,给予我们通过理性解释现象的可能性的线索。进一步的线索也许在于最复杂的感觉材料到达我们感官通道的真正简单性。”[21]皮尔逊的时空理论是在扬弃莱布尼兹、休谟、康德、斯宾塞等人的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不过他给其中汇入了明显的进化认识论的格调([18],pp.218-232)。

皮尔逊的科学观也带有进化认识论的色彩。他说:“尽管科学自称整个宇宙是他的领域,但是,决不要设想,它在每一个部门已经达到或永远能够达到完备的知识。远非如此,它承认它的无知比它的有知延伸得更广泛。然而,正是在这一无知的坦白中,它找到了未来进步的安全通行证。”([19],p.26)

参考文献

[1] 李醒民:“世纪之交物理学革命中的两个学派”,《自然辩证法通讯》,第3卷(1981),第6期,第30-38页。李醒民:“论批判学派”,《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1期,第99-107页。

[2] 李醒民:“论作为科学家的哲学家(哲人科学家)”,《求索》,1990年第5期,第51-57页。

[3] 李醒民:“科玄论战中的皮尔逊”,《自然辩证法通讯》,第21卷(1999),第1期,第49-56页。李醒民:“皮尔逊思想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第15卷(1999),第3期,第42-47页。

[4] 关于进化认识论的详尽论述,读者可参阅舒远招:《从进化的观点看认识》(李醒民、程承斌主编的《中国科学哲学论丛》之一),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何云峰:“进化认识论的兴起与演化”,《自然辩证法通讯》,第23卷(20xx),第1期,第30-37、54页。

[5] 李醒民:《马赫》,台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印行,1995年第1版。

[6] 李醒民:“进化认识论和自然主义的先驱”,《自然辩证法通讯》,第17卷(1995),第6期,第1-9页。

[7] 李醒民:《彭加勒》,台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印行,1994年第1版。

[8] h.彭加勒:《科学与假设》,李醒民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xx年第1版,第54-55、66页。

[9] h.彭加勒:《科学与方法》,李醒民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xx年第1版,第65-66页。

[10] h.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41页。

[11] h.彭加勒:《最后的沉思》,李醒民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版,1999年第3次印刷,第45页。

[12] 李醒民:“略论马赫的‘思维经济’原理”,《自然辩证法研究》,第4卷(1988),第3期,第56-63页。

[13] 李醒民:《迪昂》,台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印行,1996年第1版。

[14] p.迪昂:《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李醒民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47,285页。

[15] p.duhem, the origins of statics,the sources of physical theory,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1,p.9.

[16] 李醒民:《理性的光华——哲人科学家奥斯特瓦尔德》,福建教育出版社,1994年 第1版,1996年5月第2次印刷;台北业强出版社,1996年第1版。

[17] w.奥斯特瓦尔德:《自然哲学概论》,李醒民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3-24、131页。

[18] 李醒民:《皮尔逊》,台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印行,1998年第1版。

[19] k.皮尔逊:《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320、99-100、129、141、376-377页。

[20] k. pearson, the ethic of freethought and other addresses and essays, second edition (revised), adam and charlas black, new york, 1901,pp.16-17,41.

[21] e. s. pearson, karl pearson, an appreciation aspect of his life and work, cambridge at the university press, 1938, p.135.

对库恩的两种解读_其他哲学论文 第十篇

[关键词] 解释学 科学共同体 实验室研究 科学的文化研究

一、晚期库恩对自己的解读

自《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一书的出版到去世(1996年)前的三十多年间,库恩是在荣誉、误解和诋毁中渡过的。在晚年,尽管他依然无休止地为自己的学说辩解,但是并未一味地指责他的批评者如何地曲解了他的思想,他意识到《结构》一书在表述上存在很大的含混性,值得去做的工作是重新系统地阐释自己的观点。

库恩找到的第一种阐述自己立场的方法就是解释学(hermeneutics)。他认为:"不管自觉不自觉,他们(指历史学家们)都在运用解释学方法,但是对我来说,解释学的发现不仅使历史更重要,最直接的还是对我的科学观的决定作用。" 与德国的思想家不同,库恩对解释学的兴趣仅仅是为了重新表述、定位自己的科学论。他承认:"就我自己来说,上面简要用过的'解释学'一词,甚至直到五年以前在我的词汇中还不存在。"其实解释学的观念《结构》中就已经存在,只是到了后期他才明确意识到这一点,并主动地向它靠拢。WWW.meiword.CoM

众所周知,由于"范式" 概念本身的含混性使他一度想放弃这个概念,并用"专业母体"来取而代之。但是到了1988年夏天,他在哈佛召开的题为"解释与人文科学"学术大会上发表讲演,这时他对"范式"的态度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在讲演中,他坚持认为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与人文科学一样,都依赖于他们所从事的共同体。他总结道:"迄今为止,我仍认为任何阶段的自然科学都甚于一套概念体系,这些概念是现代研究者从他们直接的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那套概念体系是历史的产物,根植于文化,现在的研究者通过训练而入门,并且只有通过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用来理解其他思维模式的解释学方法才能被非成员所理解。有时,我称它为特定阶段科学的解释学基础,你可能注意到在其中一种意义上,它与我曾称作范式的东西十分相似。尽管这段日子我很少使用这个词,几乎完全失去了对它的控制,但为简洁起见,这里我有有时仍将使用该词。"

可见晚年库恩对"范式"概念的确认并非简单地回复到1962年的观点上去,而是重新将它理解为"解释学基础"。自狄尔泰以来,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解释学方法来区别于自然科学,似乎这种方法的确更适合于非科学的经验。然而到了韦伯、帕森斯和雅各布森的诗学理论,狄尔泰的努力开始走样,他们希望把自然科学所具有的性质、方法和解释的有效性推广到人文与社会科学中。这两种倾向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得到了综合,经他改造后的解释学要求把问题置于一个包含传统在内的特定情境中来讨论,但是同时又要求超越这种情境。解释学既不限定于人文科学,也不限定于自然科学,而是先于这些科学,并使它们成为可能的东西。哲学解释学主张:"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也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而是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发生。" 正是在这一点上,库恩与伽达默尔达成了某种默契,尽管他从未提到过伽达默尔的名字。现在库恩认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样也是有着"解释学基础"的理智的行业。既然如此,自然科学就可以通过下述方式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进行比较:"如果某人采纳了我描述自然科学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其研究者通常所做的是给定一个范式或解释学基础,不是一般的解释学。更确切地说,他们所用的范式是努力从老师那儿得来的,我曾称之为常规科学,即试图解题的行业,如那些在该领域的最前沿,提高并拓展理论与实验之间的契合。另一方面,社会科学则是解释学的,解释的(interpretive),不断反复的。在它们中很少会发生类似于自然科学的常规解难题研究。" 按他的理解,在常规科学的研究中,作为"解释学基础"的范式始终是被给定了的,它是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研究的对象。

当然,在这里全方位地比较库恩与解释学家们的观点既无可能,也没有必要,因为库恩是在科学论的方向上通过的研究来切入解释学维度的。r.伯恩斯坦指出,库恩有时以较弱的意思使用"解释学"这个术语来表示那种在解释学传统中总是被认为必不可少的敏感看法。在解释学中不存在任何"的事实","事实"是解释者参与解释的结果,而不是解释的前提。同样库恩也教导他的学生说,在读一位重要思想家的著作时,首先要找文本中显而易见的谬误,并询问自己,一个神志清醒的人怎么会写出这样的东西来。当你找到了答案时,就会发现原先自以为理解了的东西,它们的意思现在完全变了。

和现代解释学家一样,库恩也告别了启蒙主义遗留下来的进步模式。在他看来逻辑实证主义的套箱理论无非是这种模式的翻版?quot;他们创造了那种起初曾使我误入歧途的阅读原著的方式,而他们自已也常陷入这种误读主中。" 库恩重新"发现了历史",这种"发现"的途径说来也简单,即"对过时的著作恢复过时的读法。"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变革。变革并非是知识的增加和积累,也不是对传统错误的逐步修正,变革实际上是一下子切换到了"另一种思路"。只有这样理解,我们才不致于离传统越来越远,而是以新的形式返回到传统。

库恩找到的第二种解读自己的途径是转向对科学知识发展模式的构造。这种构造通常是与两种途径的比较中推进的:一种是与语汇的变迁的模式进行比较,另一种是与一定形式的进化理论作比较。当他的关注点从新旧理论的关系转向了当代竞争理论之间的关系时,引入康德那种同时态的构造方法是势所必然的。的确,"不可通约性"只意味着构成一种理论的要素不能被穷尽地还原到另一种理论中去,而丝毫不意味着这些理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和垂叠的东西。要不然作为科学"主体"的范式或共同体将会封闭自己,堵绝了一切可供出入和交往的可能途径。这样的"范式"必定是唯我论的,至少不能与方的唯我论划清界线。在交往中,构成范式的规则与要素会发生变化,承认这一点又势必要导入进化的观念。于是他说:"现在可能已经清楚我正逐步发展的立场是一种后达尔文的康德主义。象康德的范畴一样,语汇提供了可能经验的前提条件。但是语汇的范畴并非如它的祖先康德所认为的那样,它是能够变化的,并且确实在变化,当然这种变化历来不会太大。"

第二种解读方式还须以第一种为前提,只有通过交往性的实践我们才同时作出静态和动态的解释。在库恩及其后继者看来,科学家对一种理论或范式的赞同或拒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奥秘,也不象局外人所想象的那般神圣。说白了就如同面对一场游戏,要么加入,要么退出。对此既不能诉诸于演绎逻辑来证明,也又不可能通过观察、证实、或证伪来解释。在这里库恩为我们构造了一种新的讨论界面和语境。在这个界面上,选择总是?quot;论辩"、"说服"、"劝导"相关。如果在不同的范式和理论之间发生冲突,一方总希望对方转变看待科学的方式,这时与其诉诸证明和实验数据,不如转向修辞学来探讨"说服的技巧"。

二、劳斯:"库恩i"与"库恩ii"

当今科学论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后库恩时代",大多思想都是从对库恩的解读中引发出来的。劳斯(j. rouse)的"科学的文化研究"方案就是其中之一。早在《知识与权力:一种科学的哲学》(1987)中他就指出,对《科学革命的结构》存在着两种读法。 第一种读法是人们通常通过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性"所理解到的库恩,劳斯浦?quot;库恩ii"。实际上这是误读,因为它忽略了"库恩"库恩i"的存在。"库恩i"是解释学或者语用学意义上的库恩,他把科学了解为一种我们都参与其中的实践,乃至了解为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 劳斯认为,其实只有以"库恩i"为前提,"库恩ii"才是可理解的。

"库恩ii"把"范式"概念既直接理解成"世界观",也理解为一种与现实的科学研究相适应的规范体系。"范式"的认定是科学家被纳入"科学共同体"的前提条件。因此,可以说"范式"是与"科学共同体"等价的构造性概念。不同的构造规则之间形成了"不可通约"的问题。 "不可通约"实际上是一个"非本质主义"的概念。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在家族成员之间尽管不存在共同的"本质",但是他们还能被识别为是一家人("家族相似性");而库恩则强调,既然在"范式"之间没有共同的"本质",就不能用衡量一个共同体的标准来衡量另一个共同体。在主张合理性进步的学者看来,库恩(确切说是库恩ii)实际上是把科学的进步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础上,使之受某种"暴徒心理"支配。

劳斯认为这样的解读至少是偏面的。真正的库恩("库恩i")所注重的是科学知识的"内在的"性质,即把科学首先理解为一种实践性的参与和投入,而不仅仅是把科学作为考察和研究的对象。如果说后者是一种"说明性"的研究的话,那么前者则是"解释性"的。"说明的"科学论固然注意到了既有科学理论所具有的普遍的阐释力和广泛的社会使用价值,但是正如n.卡特赖特所揭示的那样,它尽管能用小数的原理来涵盖广泛多样的自然、社会、乃至精神的现象,就如同做一个特大号的盖子一下子罩住所有的东西,然而这样的"说明力"恰恰是以牺牲具体的情景条件为代价的。 相反,"解释的"科学论则不把既成的科学理论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是把科学理解为自己正在参与其中?quot;游戏"。 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游戏是一个逐渐形成、不断变化的过程。科学共同体也是如此,永远没有旁观者。比如一位科学家要从事某种实验,参与某项课题的研究,就必须要考虑经费的来源,并根据有限的财力添置必要的和人员设备,当然还要考虑到与其他成员的合作,或者接受他人的观点,或者说服他人接受自己的方案与想法。这一切,包括他的操作程序和辩护方式都是在一种限定的条件、旨趣和立场中进行的。或者说,参与科学就意味着介入特定的共同体。

伯恩斯坦在为库恩辩护时,也倾向于"库恩1"。他说,"或许可以为库恩作出这样的辩护,那些指责他提出科学形象为一种非理性活动观念的人并没有把握他论证的主要之点。他的主张是,构成科学之理性的许多传统的或标准的理论都是不充分的,如果我们要理解科学是如何发挥其功能的,它在什么意义上是一种理性活动,我们就必须对那些传统或标准的理论作出修正。库恩本人将此视为一个解释学任务,在那里人们试图通过科学被付诸实践的方式来澄清和阐明在科学研究中表现出来的合理性类型。"

三、从科学社会学到"科学知识的社会学"

关于库恩的争论很难一下子平息下来。墨顿的支持者们希望通过这场论争来重新光大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试图在科学论中找回科学社会学的一席之地。然而墨顿学派的这种"科学-社会"的模式却与库恩的解释学精神格格不入。七十年代之后,欧美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传统虽然保存下来,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其基本信念却发生变化,甚至出现。后的两派中,一派以美国的社会学家为中心,依然坚持墨顿的结构功能方法,把科学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枝来定位,所以也被称为"科学共同体的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community)。另一派则以英法等欧洲国家(尤其是以爱丁堡和巴斯)为中心,兼收并蓄了库恩的科学观、德国的知识社会传统、乃至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念。这一派的成员大多是哲学和自然科学出身,不屑于社会学的科班训练。他们强调要从科学实践的内面关注科学知识,反对象墨顿那样把知识作为既成的东西,放到暗箱里封存起来的做法。具有这种方的研究者称自己?quot;科学知识的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简称"ssk")。

上述两派的分歧很大程度上是基本信念的分歧。"科学共同体的社会学"大体上把自己的信念定位于"客观饕?quot;。在《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墨顿指出,为了达成科学知识增长的目标,科学活动就必须有相应的理念来支撑。这种理念它为科学共同体所共有,是制约科学家行为的价值与规范的复合体,可以落实?quot;普遍主义"、"共有性"、"无功利性"和"系统的怀疑主义"等规范之中。正是因为受如此严格的规范所约束,与其他社会系统相比,科学共同体相对地更健全,而它所提供的科学知识也更客观,更加倍受信赖。然而正如我们所知,学术界并非象墨顿刻画那样神圣。如今人们已渐渐习惯于把学术界看作是市场的一个重要的部分,而不再是一块超尘脱俗的"飞地"。再说,作为市场的学术圈也很难称得上是公正的自由市场,其中存在着种种特权和保护主义的壁垒,以及墨顿本人也承认的"马太效应"现象。这些现象显然不合乎墨顿给定的理念和规范,但是具有这些现象的活动依然被称为科学。于是人们意识到,必须把科学共同体置于一个更阔泛、更具体和更现实的文化境遇中,才能对之进行有效的讨论。

科学知识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它是普遍有效的吗?是一系列己经证实的命题的集合吗?在科学知识的社会学(ssk)看来,未经详细地考察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和制约条件,且慢回答这些问题。在1975-1977年期间,b.劳托和s.沃尔格着手尝试做这样的工作。他们直接参与萨克(salk)生物学研究所的研究活动,大胆地采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来描述并科研活动的实情。在《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构造》(1979)中,他们以其亲身的经历向我们描述,科学家们实际上是怎样推进研究的,以及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研究活动中被构造出来的。萨克研究所的所长对劳托他们的研究方法十分欣赏。按他的理解,这种方法是:"(参与性的观察者与者)成了实验室的一部分,在亲身经历日常科学研究的详细过程的同时,在研究科学这种'文化'中,作为连接'内部的'外部观察者的探示器,对科学家在做什么,以及他们如何思考作出详尽的探究"。 也有人把这种着眼于通过详细周密观察来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的研究方法称为"微观科学社会学"。不管这种叫法是否合适,至少自八十年代至今,他们作为"实验室研究"(laboratory studies)的创导者这一点还是公认的。正是在《实验室生活》的方基础上,柯诺-塞蒂纳在《知识的生成》(1981)中明确指出,"科学知识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构造出来的。"

设想我们有了一定的实验数据,按往常的看法,总以为它们己经决定了我们该有什么样的科学知识。这是一种成见。实际上,实验数据总是受制于特定的情景(context),因为数据还要经过科学家解释,还需以特定的范式为前提。由于范式的差异,人们从同样的实验数据中可以引申不同的科学知识。结论只能是相对主义的。科学史上形形的科学知识总是被嵌入到了当时特定的社会与文化情景中,即便是我们现在对它们的评价与选择同样也受制于当下的文化情景。由此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也许根本就不存在普遍有效的科学知识。任何科学知识中至少都掺杂了社会文化的成份,因此也始终带有局部或地方的性质。实验室本身就受局域的(local)限制,实验所能提供的设备和测定手段也只是偶然的(contingent)条件,另外科学家们还得化工夫和口舌与上下左右交涉(negotiation)才行。科学知识很难摆脱这些因素的影响。有鉴于此,他们甚至干脆把科学知识叫做"局域的知识"(local knowledge)。 从中可以看出ssk对科学知识理解上的叛逆风格,也许我们还得承认,这种观念的始作俑者除了维特根斯坦外还有库恩。四、"科学的文化研究"的课题

最近,我们看到一种据说是可以取代ssk的研究方向,它称自己为"科学的文化研究"(culture studies of science,简称"科学的cs")。1996年劳斯出版他的近作《参与的科学:如何哲学地理解其实践》(engaging science: how to understand its practices philosophically),明确界定了"科学的cs"的概念并描述了它的特征。至今为止"文化研究(cs)在欧美依然方兴未艾,劳斯之所以把cs引入科学论是为了跳出ssk那种传统的社会构造主义方法。"科学的cs"也可以说是在ssk与cs基础上实现的新的综合,它很难说是科学论中的一个研究的领域,而只是一种方法、视角、观念;进一步说甚至也不是一种固定和单一的视角,而是集历史学、哲学、学、社会学、人类学、甚至女权主义、文艺批评在内的全方位的视角。"文化"从来是一个最混乱不堪的用词,大凡严肃的科学论研究都不屑介入这类谈论。但是劳斯则认为:只有用"文化"这样的词语才能包容各种异质的东西,它不仅能表现社会的实践、语言的传统、或认同与交往、以及连带性(solidarity)组织,甚至是"物质文化"的意思,而且还蕴含着构造该词的情境。因此不选择"文化"这样词汇便不足以贯彻某种通达、开放、乃至全方位的科学观。

根据"库恩i"的观点,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最具革命性,又最容易为人们疏忽的是"作为实践的科学"这样一个着眼点。现在劳斯进一步强调,只有把实践置于文化中来考察,才有可能把库恩的科学论与海德格尔的实践的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理论和福柯的文化批判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拆除存在于它们之间屏障。劳斯认为,欧洲大陆的科学论存在着一种弊端,它们很少直接置身于科学研究的实地,也不太在乎科学知识的生成过程,只是站在科学的对立面上进行理论的批判。但是它也有优势,即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视野投放到了更开阔?quot;生活世界"中。正是从"生活世界"的观点出发,他们始终不承认科学知识在文化中的特权地位。如今我们都能领略到科学知识转化为技术时所发挥的巨大的物理能量,对此,我们在享受着它的恩惠的同时,也感觉到了它带来的威胁。另外,欧洲的思想家们早就明确地意识到,科学知识的产生与使用始终受某种因素的左右,并往往通过权力的关系来强化知识自身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当然科学知识也能反过来充当权力的。

在《参与的科学》一书的最后一章中,劳斯对"什么是科学的文化研究?"的问题作了简要的回答,"什么是科学的cs?我使用这个词语来广泛地包摄有关实践的种种研究,即通过实践使科学的理解条理化,使之适合于特定的文化情景,并通过转译向新的文化情景扩张"。 同时他也承认:"科学的cs与其说从属于学院派历史的、专业化科学史的、哲学的和社会学的解释范围,不如说从属于科学本身的历史、科学自身的文化、以及围绕科学知识的斗争。" 尤其到了二十世纪末,"科学的cs"更应该发挥自己的"杂交"优势,强化与现代科学的内面交往,通过认识论与的批判直接参与科学的实践过程,反思它遇到的种种问题。为此目的,劳斯提出了六个课题,它们涵盖了"科学的cs"的六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非本质主义"。罗蒂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自然科学并不自然。"它的意思是说,自然科学一直刻意追求统一的"科学性",当它意识到自己是"科学的"时,就把与自己不相容的东西都认定为是"非科学的"。然而,科学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始终受制于历史给定的条件和规范。既然历史在发展着,这些条件和规范也毫无例外地变动着,那么所谓统一的"科学性"也就变得"不自然"了。科学的实践是一种不断地设定着专业、学科间的边界,而又不断地打破、超越这些边界的活动。比如高能物理学、低温物理学、生态学、分子生物学、乃至分类学、古生物学、气象学等,都是不同类型实践的多角度的聚集。即便同一学科内部,也存在文化的多样性。比如科学研究的类型、定向、标准等,在不同国家之间常常存在着差异。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同的科学文化都是自我封闭的,而是说不同科学共同体之间的可交往性无须以某种统一?quot;本质"为前提。

第二,把科学理解为实践性的参与。这一特征是"非本质主义"的具体展开,也是"科学的cs"与社会构造主义传统最实质的分界线。"科学的cs"要求对这些结构进?quot;解构",把对科学实践的解释交还给科学所归属的文化传统。劳斯的文化观念多少受到后殖义的文化人类学传统的影响,反对的文化人类学把科学作为文化权威,作为普遍有效的行为准则来对待。我们对科学的考察其实是科学对自身的文化意识,包括它对自身的认识论意义,关系的反思,等等。只有把科学理解为是实践,科学的"反思性"才有可能得到落实。正如d.哈拉威所说的那样:"对自然诸科学……的文化和的评价,不仅是'外在的',更应该是'内在的',因为这种评价已经与评价者的旨趣和利害关系深深地绞织在一起了,当现实中的人叙说作为条件的生活时,本身已经成为意义源头的实践领域的一部分了。" 把科学理解为实践,本身就是一种"内在论"的观点,这种观点初看似乎有失于"客观的"立场。这是误会,正如库恩所强调的那样,一种诉诸沟通的态度就巳经不再是"主观的"了。再说通过反思性,科学还可以进行"谦虚的"自我批判。

第三,强调科学实践的"局域(local)性"与"物质性"。科学知识原本是以物质的工具为媒介的实践,那么通过物质媒介确立的观念,也只有与物质相联系才能找到解释的根据。然而以往的科学观却切断了这条纽带,把科学知识想象成为一个"自由的"观念体系。"科学的cs"首先要求我们回到科学实验所基于的条件上来,只有这样,知识的形成才能用实验工具,以及作为操作程序的技术或技能来加以论证。另外,我们很难把实验工具从特定的情景条件中分离出来。只有与特定的情景,比如说课题、操作者的观念意识、以及其他配套的条件相关,工具才能发挥作用、才有意义可言。在这一点上劳斯赞同ssk的主张,正是由于科学知识本身所具有的"实践性"和"物质性",它必定也带有"local性"。关于这种性质,人们很容易会联想到m.波兰尼的"个人知识"(personal knowledge)理论。尽管它们之间存在着诸多的理论相似点,但劳斯本人明确地拒斥了这种联想。波兰尼之所以把知识建立在缄默无语?quot;意会之知"(tacit knowing)的基点上,是由于语言的解释框架不大可靠,并且很难跟上知识的增长,用它来表达认知要冒一定的风险,因此最好还是缄默。对此,劳斯不敢苟同。因为科学实践的"local性"并非是自我封闭的,还需要向新的"local"环境扩张,这就使交往与沟通成为必需。

第四,强调科学实践的文化开放性。与此相反的观点是主张科学共同体的封闭性,对别的社会共同体和文化的实践类型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库恩尽管是劳斯的启蒙者,但是他对科学共同体规范的自律性与统一性的强调却与"科学的cs"的理念相去甚远。在这一点上追随库恩的恰恰是ssk这种的社会构造主义者,他们更关注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旨趣,以及产生它们的社会结构。而"科学的cs"却试图去超越科学共同体与其他文化和亚文化群体之间的界线。科学家们总是不断地寻求物质和经费的支助、人才的补充、有价值的课题、甚至也吸纳流行的话语、以及与此相关的隐喻、类比、辨护方式等等。

第五,反对实在论及其"价值中立"的原则。在这一问题上,"科学的cs"只是对"价值中立"原则发起挑战,而不想提出某种取而代之的方案。这体现了cs的认识论与的批判性立场。劳斯对待实在论和科学的"价值中立"原则大体上持康德式的批判态度。科学的实在论是这样一种观念,它认为科学的任务就是提出理论,理论的任务就是正确地描述世界,而世界是于人的范畴和理论能力的。"科学的cs"拒斥把图式与内容、活动与情景对立起来的二元论观点。我们都知道,说话总是离不开一定的情景,同样情景也不可能于特定的说话行为。排除了实在论的前提条件,所谓科学的"价值中立"原则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根据。科学的实践本来就不必刻意追求"中立",反过来说也用不着夸张自己的"非中立性"。

第六,积极投入对科学知识的认识论和的批判。该特征是在反实在论和反"价值中立"原则基础上的引申,同时也是针对社会构造主义方法而提出来的。社会构造主义者把"价值自由"认定为是科学的理想,在这种理想下,他们把有关科学知识的认识论价值和价值的问题都"悬置"起来,或放入"括弧"中加以还原。劳斯认为,这是一种把科学的权威与的权力对置起来的做法。"科学的cs"则与此相反,认为科学知识的形成中本来就有权力因素的介入,因此我们一经投入科学实践,也便同时介入了的批判。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库恩转向解释学的一个重大成果就是把科学论的研究理解为一项实践的任务,这项任务要求我们面对不同时期、不同场合的科学活动及时地调整研究者自身的方法与观念结构。因为科学论的研究者不再是科学活动的外在的旁观者,而是参与者。当然参与并不要求实际地介入,而是想象地参与;另外,所介入的活动甚至也可以是可能的活动?quot;可能的世界"。在这一点上,墨顿的后继者们为了达到"客观性"而放弃了参与,而《实验室生活》的作者则对"参与"作了过于狭窄地理解。按这样的理解,我们就不可能象库恩所描述的那样去参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生活。至于劳斯的"科学的文化研究"方案则无疑走得过远,它甚至把自然科学所固有的特征都全部消解在后现代的叙事中了。我们知道,库恩晚年曾多次拒斥对他作后现代的解读。我们已经展示了库恩及其后继者的在科学论中的解释学转向,至于后续的路究竟该怎么走,这对库恩和我们来说都同样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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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GLNSST知识生产模式的探究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addslashes(摘 要:科学知识的生产模式问题一直是科学哲学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20世纪初,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知识生产模式也发生了变化。glnsst在《知识的新生产》一书中提出了异于科学知识生产模式1的模式2,并在7年后发表《再看科学》,使其知识生产模式思想得到进一步完善。模式2的特点有应用的语境、跨学科的语境、异质性、自反性和观点多样等。模式2将知识生产置于社会的语境中,填补了社会和科学、学院科学和应)

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addslashes(这几年,由于“功”,人们对邪教的危害性有了十分清楚的认识,这与诸多学者们的宣传和研究也是分不开的。但是,冷静地对这几年的邪教宣传和研究做些深入的思考,笔者发现,很多人还是不明白邪教与宗教的本质区别,这典型地表现在发表在学术刊物的文章中的“邪教是从宗教中分离出来的反科学、、反的浊流”以及“从本质上说,邪教是宗教的异化”这样的话中。它们明显地反映出作者对宗教与邪教的关系缺乏深刻的理解。因为认为,“邪教)

地学哲学的学科地位及其范畴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addslashes(70年代末以来,我国地学哲学的研究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但目前学术界关于“地球科学”和“地学哲学”的存在根据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本文对这两个直接关系到地学哲学学科地位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回答,提出了地学哲学特有的4对范畴。【正文】1 地学哲学建立的必要性1.1 问题的提出哲学是一种以抽象的原理、范畴等逻辑形式来反映事物运动的最一般规律的知识体系,它表现着人类认识所达到的最高成果。地学哲学作为科学哲学的)

陆九渊心学中的“自反”、“无我”_其他哲学论文十篇

addslashes(   “自反”、“无我”是陆九渊哲学中的两个重要术语。“自反”是为学、明理的根本途径,与“用心多驰骛于外”相对;“无我”就是“忘己”,是明理、致知所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认为陆九渊是主观唯心主义者的学者们,从认识论和宇宙观的角度来理解陆九渊的“自反”和“无我”,他们说:“陆九渊从‘切己自反’出发,他既反对‘见闻之知’,也否认实践。”“不仅主张‘安坐瞑目’,反对感性经验,而且也无须书本知识。”“在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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