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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五篇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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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一篇

同志们: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从1998年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00余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0余项,最终保留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156项。通过五轮的清理改革,有8个部门(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市劳动就业局、市航务管理处)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全部调整取消,不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也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一半以上,极大地规范了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服务型、效能型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是,从总体上看市和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过多,还有精简压缩和调整的空间。因此,在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活动中,市委孔书记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市决定启动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清理的范围

这次改革清理的范围,重点是市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具体范围是:

1.20x年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时,已组织清理并保留的市实施审批管理的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20x年至今国家和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授权市审批,部门负责承办报批的项目。

3.20x年至今市委、市文件规定需要由市、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

二、清理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审批原则:凡属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决定、和决定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所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凡属、省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市不再予以审批。凡属无法律法规依据,市委、市文件自行设立由市、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整。确需保留的,需报市常务会议审定。

(二)精简效能原则:对审批权在市,但由县区实施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市将按照方便当事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予以下放。

(三)属地管理原则:对同一审批项目市县区两级都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而县区就可决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下放由县区自行审批,以进一步强化县区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该依据与现实管理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予以取消或调整。

三、清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第一步:摸清底数,理清项目阶段

各部门要按照此次清理的范围,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对20x年通过清理由市审批管理,部门承办报批的项目进行汇总(见表一);二是对20x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列出目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文号以及生效时间)(见表二);三是对20x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设立的由市进行审批的管理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三);四是对20x年至今市委、市发文设立的需由市审批的项目(包括须报市成立的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四)。按照以上步骤方法全面清理出由市(包括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部门审查确认阶段

在全面清理出市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按照清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对市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拟保留、拟调整下放取消的意见(见表五),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市法制办汇总审核阶段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情况,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常务会议审议,统一向社会公布。

上报时间要求:请各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从清理到提出部门意见只有15天左右的时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得力人员承担此项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决定从市、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开展此项工作。被抽调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市委、市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以严肃的纪律来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对未按要求进行清理,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清理上报工作的单位和部门,部门领导要向市说明原因,市将进行问责。

同志们,党的明确提出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此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以对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清理改革任务,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附加篇

今天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动员和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做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市审批中心、建设局、工商局等三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吕市长代表市部署了工作,讲得很具体,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大家根据吕市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群众,服务于经济发展。特别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快改革的需要。党的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省和绍兴市也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开展以网络技术和依法行政为依托,以政务公开和电子监察为手段,以提高效率和优化服务为目的的行政审批改革,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努力打造服务、电子、效能和阳光的重要手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任务。

二是加速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今年,市委、市为应对严峻的宏观形势,结合实际,了加强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确保这些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关键是要创造一个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我们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保稳促调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的高度,扎实做好审改工作。

三是推进廉政建设的需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抓住行政审批改革的重点环节

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心工作是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这是对传统审批模式创造性的改革,具体要抓好两个进入和两个到位。

(一)抓好两个进入。一是所有审批事项必须进入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审批事项进入系统的工作。同时,要结合扩权强镇工作,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网络审批系统,将下放给乡镇的审批事项纳入其中。二是明确的审批事项必须进入中心。对于市里确定要进入市审批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严格实行审批中心一地办理,绝不允许明进暗出或二头审批。审批中心是的第一形象,有关部门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入驻中心,并充分授权,确保事项在中心的受理和办理。

(二)确保两个到位。一是落实审改要到位。对于本轮审改后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改后的办事流程和审批时限规范执行,不得随意延长审批时限、设置审批条件、增加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对出现上述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查处。二是监督检查要到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确保审批行为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四轮审改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并适时对改革力度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落后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将采取行政问责。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领导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系到部门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折不扣地做好审改工作。

二是要加强协调。四轮审改由市委、市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有序实施。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市里已专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实施办法,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操作办法执行;审批中心和法制办要做好审改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确保审改扎实推进;市信息中心要加强对部门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加快审改工作进度。

三是要形成氛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实事,需要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一切要从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推进审改工作。其他部门也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反思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率、优化服务,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施第四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是市委、市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事关发展,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附加篇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召开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绩经验,部署下一步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区按照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重点抓好完善领导工作机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深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协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县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监察等部门具体实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

(二)精简审批,大力推动职能转变。十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保留和认定我区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比20xx年的2910项减少1594项,精简比例近55%。通过大幅度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把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切实改变,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三)扩权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县级自主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20xx年12月,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将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部分或者全部下放到县级管理,其中直接下放565项,委托下放156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54.78﹪。目前扩权强县的工作正深入开展,一些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20xx年2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建成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制度改革,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都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称赞。

(五)完善机制,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实施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三项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率先通过立法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明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方向。开发建设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和统一软件,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应用、集中和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电子监察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以行政效能监察为主体,以电子监察为手段,以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为保障的行政审批实时动态监管机制。

(六)强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制度,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八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的群众和企业。

(七)健全网络,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到20xx年底,全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起352个政务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屯(社区)设立了6623个便民服务站。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将行政审批服务前移到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服务,推行农事村办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初步实现居民办事不出社区、村民办事不出村屯的目标,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基层得到表达,服务需求在基层得到满足,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

(八)开拓创新,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对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服务,加快了项目建设。推行行政审批保姆式服务、亲情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加班延时服务项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直接面向社会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下基层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观念没有完全树立;少数地区和部门瞻前不顾后,主要考虑自身利益,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不愿减、不愿放,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改革进展相对滞后。二是我区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中仍有不属于、不应该由直接管理的事项;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出于部门利益而设置;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过时,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属于重复设置,多头管理。三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不透明,审批环节过多过滥,审批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个别部门把行政审批作为权力寻租手段,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和自由裁量不规范等行为时有发生,违规违法审批现象时有出现。四是行政审批三集中不到位,政务服务功能有待健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进驻率不高、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体外循环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务服务分中心缺乏规范,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未能按照要求充分发挥作用。五是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难度大,缺乏推进机制和全区统一的扩权方案,推进成效还没有充分显现。

二、明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深化经济体制和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按照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得设定行政审批;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清理的重点领域是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审批,规范非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要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清理解决好行政审批项目重复设置,多头管理的问题。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要一律取消。对经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

(二)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未经审查论证的,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内部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

(三)进一步加强全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辖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工作。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真正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四)坚持不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原则上各级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凡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都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各部门要把大部分接待、咨询、受理、办复等工作转移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依靠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转让等涉及市场准入和竞争事项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加快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把分散在基层七站八所且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计生、司法、民政、国土资源、林业、新农合、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完善农事村办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

(六)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健全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全区统一的扩权强县推进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扩权强县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自治区将组织专项督查,确保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全部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到县级。抓好22个扩权强镇试点和10个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镇的政策落实,注重总结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开展扩权强镇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督。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区无差异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坚决杜绝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创新审批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推进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行政审批设定和实施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把改革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及其部门,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全局性、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改革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推进改革的工作质量,加快推进改革的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突出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作为管理的目标和方向,以产业发展、民生工作、文化建设等领域审批事项为重点,主动清理和规范现有审批项目,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压缩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力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力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各级监察部门、法制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对推进改革工作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按照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法治和服务型,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第二篇

宁波市先后进行了两轮审批制度改革。从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是第一轮改革。这轮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减少审批、规范程序、加强监管、改善服务”四个方面。通过审批改革,审批事项大幅削减,市级部门和直属单位审批、核准事项从原来的1289项减为668项,减幅达48.2%,其中审批事项从647项减为227项,减幅为64.9%;建成了以投资项目办理中心和工商综合办证中心等为代表的一批专业服务中心。从2000年下半年至今,宁波市开始了第二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主要解决“转变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四个问题,使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通过第二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核准事项在第一轮改革基础上再削减40%,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减少到320左右。建成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关联度较高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办证大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他们的做法是:

一、转变职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管理经济社会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宁波市把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的突破口,调整部门权利和利益,剥离不属于职能的行利,影响公平和效率的行政行为,使工作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还权于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宁波市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与集体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公共资源的配置,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行政审批,采用公开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除国家明确规定需定价和未形成市场竞争格局的商品、经营服务价格外,取消定价,由市场进行调节。

还权于企业,把法律规定属于企业的自还给企业。宁波市对开办企业实行登记制。对工商注册登记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前置审批的,一律不得前置审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个别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实行并联审批。对属于企业经营自,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物资采购权、资金支配权等13项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企业行为,取消行政审批。

还权于投资者,鼓励民间投资和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投资主管部门对不是直接投资的(参资)建设项目(含外资项目),根据性质和规模实行分类管理。鼓励投资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颁布的产业政策、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自主选择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取消所有限制合法投资行为的地方规定和相关行政审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自行平衡资金来源和落实生产建设条件的,一律实行项目备案管理。

还权于社会中介组织,发挥中介机构、自治组织的服务和自律功能。宁波市对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如产品质量鉴定、房地产评估、环境评估、专业技术咨询、经纪业务、业务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取消行政审批。把行业管理的一般性事务移交给行业协会等自律机构,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针对现行审批方式存在申报程序复杂、审批环节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宁波市按照“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行政管理方式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一事一批制”、“并联审批制”、“备案监管制”等10项制度,建立了高效顺畅的行政管理运行机制。

实行“一事一批制”。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外,一个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项审批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对两个以上部门为同一管理目标进行审批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其他部门的有关事项作为内部工作程序管理,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反馈意见。

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由两个以上部门为不同管理目标进行审批的,明确直接受理部门负责受理,并抄告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协助管理,在规定期限内同步进行审核并出具批件。第一轮审批制度改革中,将全市480多个平行审批或串联审批事项,合并成81个综合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改为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

实行“备案监管制”。就是对通过实施事后监督等其它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相关要求自主实施具体行为。

通过审批方式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简化了审批工作,行政管理更为高效顺畅,一些重点项目审批更为精简。第一轮审批制度改革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原来审批需经63个环节、66枚、181天减为8个环节、18枚、36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将部分审批改为备案,从原来需盖75枚减为21枚,保留9个环节,办理时限由15天减为5天;餐饮业工商注册登记,原有9个前置审批,现保留3个,并将所有前置审批改为部门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由30天减为7天。

三、建好服务窗口,树立“服务型”新形象

针对行政失职、行政不作为和利用权力寻租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宁波市把抓好服务窗口建设作为推进自身改革,提升形象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构建电子政务技术平台。

宁波市从1999年起开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2000年,在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建立专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县两级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和11个县(市)、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服务站的三级公共服务网络。这个服务网络,门类齐全,覆盖城乡,既有象山、余姚等地“大超市”型便民服务中心,也有户籍中心、车管中心、办税服务中心等“专卖店”型专业服务中心,还有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形式的“精品商场”型。这些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全市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职能。20xx年成立的宁波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坚持“顺畅、便捷、透明、高效”的服务宗旨,采取“开放式结构、模块化组织、法制化操作、一体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的运作机制,已成为树立“服务型”新形象的示范窗口。其主要做法:一是集中办公。把原来分散受理申请模式,改为服务办证大厅集中受理,对保留的经济社会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属有关职能部门派员集中在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实行“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目前与市25个部门相关的240个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已纳入中心办证大厅集中办理。二是“三制”办理。实行窗口式服务制、代理服务制和委托办理制,采取一站式服务,即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办文方式,为申办对象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分类管理。将各窗口受理的事项按办理的难易程度,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三类,每类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四是网络化办公。建立计算机局域网,并通过网与窗口部门的计算机联网,畅通了中心各窗口之间、中心与各部门之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各窗口人员可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工作。中心管委会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登录、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中心”对各道工作环节的监控。五是领导负责制。各部门坚持每天有一名领导在窗口带班,现场指导工作,强化综合审批,保持高效运转的工作状态。

四、建立行政审批监督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宁波市把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监督体系,作为从源头上、体制上消除现象,加强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前,宁波市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部门推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和政务公开两项制度。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在吸收推行两项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并作出明确承诺,为申办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和服务指导。除涉及国家保密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公布的事项外,每一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以及审批条件、内容、时限、程序等都按“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采取公报、网站、公开栏、告知单、电子触摸屏、便民手册等各种形式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和监督。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实行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五公开”,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种种弊端。宁波市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还试行了“重大政策公开征询制”,凡审批方面的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措施,通过媒体公布,事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二是不断完善监督体制。为确保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宁波市建立了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和执法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了一个比较有效的监督机制。市里了《宁波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明确规定了市部门、部门负责人、行政审批行为人的审批责任,行政审批的监督投诉,违规审批、违纪审批、违法审批等过错行为的追究与处罚,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市委、市领导定期察访服务窗口,了解中心运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对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实施窗口服务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审批行为进行视察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成立96178廉政投诉中心,成为政务监督的“直通车”。96178投诉中心结合监督与受理投诉情况,配合服务中心相继推出了“一口清”、“一纸清”、“办证反馈”、“一事一评”及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效能监察等一系列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操作制度,消除了过去一些部门存在“卡、拿、要、等”现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是“社情的晴雨表、消除矛盾的减压阀、投资环境的维护者、党风廉政的监督岗”。

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宁波市最近在总结完善两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应减则减”的原则,要求再次削减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速办结时限;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把审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再创区域经济新优势。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乡镇双拥工作的职责 第三篇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和协调落实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

(二)承办领导小组的各类会议和组织活动。

(三)贯彻落实上级财政双拥政策和旗双拥办制定的各项政策、地方性法规等。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

组织协调全局双拥宣传工作。

(五)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承办向旗双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各项事宜。

(六)指导相关股室开展双拥工作。

(七)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相关文电工作。

(八)负责订购双拥刊物和资料,报送相关双拥信息。

(九)承办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联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就本单位双拥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办公室根据会议情况进行落实。学习各类关于双拥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学习文件。

(二)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公文处理 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旗双拥办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双拥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内蒙古军区,善盟委、行署、善军分区和旗委的双拥工作指示要求和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请示报告、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主要工具,具有相应的行政效力和约束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旗财政局领导小组行文关系:向旗委、和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请示事项、报告工作。

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关系:向旗双拥办行文,通报双拥工作情况;

向驻旗的军地有关机关部门行文,沟通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四、办事程序 凡呈请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事项,承办人员要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重要事项在报批前,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待原则同意后再正式上报领导小组。

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批办和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抓紧研究办理。需要上报处理意见和结果的一般应在10天以内完成;

领导有特别交代的,随交随办;

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后办理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监察局长关于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辅导讲话:双方行政行为 第四篇

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意义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省委、省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坚持从源头预防、加强对行力运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省在新形势下深刻认识和把握权力运行特点与规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的积极探索,对构建为民、务实、高效、透明、廉洁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清正廉洁,规范行政行为,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建设。

(二)基本原则。要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州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

三、实施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内容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一)抓好学习教育。各市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在十七届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理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好我州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通过学习,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掌握方法的目的,要深入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并把学习教育工作贯彻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组织实施。州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办即将下发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第一,认真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同志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认真组织实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预防力度。

如何理解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构成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要素主要是:在行使行力的过程或者在行政行为运行过程中,是否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是否容易滋生或产生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容易发生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行为的岗位和环节等。符合这个要素的岗位一般应当确定为关键岗位,比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等。符合这个要素的运作环节一般应当确定为重点环节,比如: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等等。

关于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实施监督管理,在即将下发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6)各级行政机关确定的其他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具体推进措施:

(1)全州各级行政机关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分析、确定各部门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填写登记表。

(2)在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征求意见。

(3)及时上报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如何查找、分析、确定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实施监督管理,省监察厅做了三个模拟表格(附后)供大家参考。需要强调的是,表内涉及的所有内容和单位名称均为假设,不针对任何部门和个人。

以上三项工作应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此后,每年4月1日前,州直各部门在总结上一个年度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本年度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州监察局备案。

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确定后,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二)、(三)、(四)款实施。

第二,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什么是重要公共资源。

重要公共资源主要是指: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投资建设工程、采购商品等。

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指: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矿业权交易、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推进措施。

(1)州直相关部门应认真梳理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认真分析、查找实施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完善制度的办法措施(完成时限:4月份)。

(2)认真总结、评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有益经验,并不断完善提高(完成时限:5月份)。

(3)按照高效、廉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成时限:6月份)。

(4)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措施(完成时限:7月份)。

省纪委书记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做好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工作。

一是州、州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州招标采购中心、州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当前我州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20xx年7月1日以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

二是各市县区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等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与交易分离、受理与经办分离、监督与服务分离,并将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20xx年10月底前,有条件的市县区应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对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州上报监督检查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交易场所是否健全、交易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并抄送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备案。在规范和完善重要公共资源的交易制度以及交易平台的同时,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还要积极探索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等手段,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三,积极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关于推进电子化审批工作,省和监察厅要求有条件的县要在今年7月1日以前建立和完善政务中心,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政务网络建设,20xx年7月1日前,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州(市)、县(市、区)行政机关网络的互联互通,并在省级机关和部分州(市)开展联网办公试点,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项目上网办理。同时,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整合网络、电话和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一个窗口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关于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20xx年底前,州(市)及其所在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电子政务监察系统;

20xx年7月1日前,行政审批多、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实现对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20xx年7月1日前,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通过视频监察、网络监察和统计监察等方法,实行电子监察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违纪违法的行政行为。

按照省、省监察厅要求,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主要有三个工作内容和时间段的要求:

一是按照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于20xx年7月1日前,州(市)及所在县(市、区)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二是20xx年底前,州(市)及所在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电子化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有效联接,采取视频监察、网络监察和统计监察等方式,通过电子预警、电子纠错,实现对行政审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三是20xx年6月底前,行政审批多、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本级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

为了保证推进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省要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向省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州县市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管中心负责平台建设及业务指导。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各级各部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序推进。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具有内容的丰富性、实施的广泛性、推进的实效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等特点。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严格自查自纠。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看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

二看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看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

四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

(二)抓好整改落实。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应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行政机关应适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行政监察机关(部门)应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全年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务监察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搞、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坚决纠正;

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

对欺上瞒下、有令不行、超工作要求时限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健全领导机制。各县市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行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明确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县市、本部门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要明确监督部门。州市县监察局负责行政行为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州市县派出监察分局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要按时上报情况。一是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本级行政监察机关及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二是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本级行政监察机关及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三是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及时将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报送的双月报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进行汇总,于次月5日前,报同级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地区、本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六、几点注意事项

(一)防止;

(二)防止效率低下;

(三)防止无人负责。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有专人具体抓;

(四)防止不作记录。做好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痕迹管理和档案管理,一是注意收集、汇总有关效能四项制度的文件、领导讲话等学习材料。二是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制度、档案材料,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以上辅导若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浅谈如何有效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第五篇

【 论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 会计 控制制度 会计人员素质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体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现象,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在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国家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维护市场 经济 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单位改善管理、健全各项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衡量一个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从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中华共和国会计法》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都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更是问题不少。笔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体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现象,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效的具体表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权代法,领导说了算,排斥内部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是虽建有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形同虚设;三是监督乏力,没有相应的检查,出了问题也不知从何而起。具体表现为:

1.内控意识淡薄,基础管理薄弱

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会计是从其他非会计岗位转岗而来,部分会计人员连从业资格证书都没有,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wWw.0519news.COm在具体操作中,印鉴票据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还比较普遍,只要领导签字,什么费用都可以报销,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

2.费用开支过大,控制不严

由于部门预算编制达不到零基预算要求,不够细化、准确,经常有年度预算调整变动情况发生,各项实际支出也并非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缺乏预算的刚性约束。同时,单位一般都是按照收入规模花钱,缺乏对资金支出合理性的,缺少成本效益核算,致使各项费用重复浪费、开支金额庞大。

3.资产不实,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二是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划分不清;三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清。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工作没有按规定执行,时常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混乱状态。

4.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违章难究现象严重

新《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都对内部控制作了具体规定,并且突出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在每一具体业务的控制条款中都增加了有关防范风险的要求。然而,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及经办人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保管等现象;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的现象;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审机构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内审人员的不配置;五是忽视风险控制,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

二、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难点

1.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责任感

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的概念非常模糊,不理解内部控制的意义所在,认为内部控制只是一种程序;有的单位本身不重视会计工作,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的配备要求不高,会计人员普遍业务素质偏低,对内控认识不透;有的单位负责人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发挥。

2.现行授权机制容易造成内控制度失效

在内部 会计 控制制度的设置上,会计监督人员受单位领导管理,其监督权力也由单位领导授予。这种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设置,本身不符合管 理学 基本原理,其行为必然受控于管理层,反映管理层的意图和目的,体现管理层的意志,致使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名存实亡”。

3.外部环境不到位,不协调

从外部环境来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只是一个单位自身的事情,还应当是一项社会工程。目前,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极其微小,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各有侧重点,忽视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督促。

4.相关政策不到位,会计监督乏力

近些年来,国家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是,尚缺乏具有可 参考 操作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制约措施。

三、 对策和建议

1.增强内部会计控制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 经济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2.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

全面清理整顿单位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依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等经济活动的主要方面,确定单位自控的重点和目标。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及相关人员在贯彻执行内部会计控制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一是要严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应认真贯彻执行新《会计法》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招聘,对不符合条件但已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应进行培训,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二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 教育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单位财务文化的培养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同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切实加强会计人员队伍的入门教育和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从而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

4.发挥财政与审计部门作用,强化监督控制

财政部门是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应对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检查,改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

5.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对一些单位领导随意任用会计人员,及或因个人意志导致内控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责任。只有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才能激励和促进推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员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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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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