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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是学与教相互作用过程中有意传递的主要信息,一般包括课程标准、教材和课程等等。当下正值新课程改革,基于生成性教学思维理念,人们对于教学内容有了新的认识。“教学内容,系指教学过程中同师生发生交互作用、服务于教学目的达成的动态生成的素材及信息。”学校给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等的总和,也叫课程。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教师听课评课制度五篇如若你对此篇文章想说点什么,请告诉我们!
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彩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校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校行政、中层、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及学生家长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公开课听课:镇、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5、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二期课改理念,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评学法指导:评议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情况。
5、评教学过程: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评议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1. 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弃杂物。
2. 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3. 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 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5. 听从管理,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其逐
出室外。
6. 不准私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7. 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时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的
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
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人员一、 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 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二、 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四、爱护公物,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第十一条:出勤要求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二 、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天计。三、员工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其双倍应发工资。连续旷工3日及月累计旷工5日者,视作自动离职。
第十二条:打卡要求:
1、 员工正式上班后领取卡牌以计时,迟到、早退以卡牌为准。2、 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纸上不允许私自乱涂乱画,否则罚款10元。3、 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20元。4、漏打卡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批准,报人事部核准加盖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罚款,如属于个人行为忘打卡者,扣罚款2元/次。 下一页一、培训制度
(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由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门业务、知识更新、岗前培训等和社会机构举办的技能、学历学位培训。
(三)目的: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激励自我增值,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四)培训经费:
1.由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型专门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的学习及生活费用开支,由全额报销。
2.公务员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与自身工作有关的各项技能培训或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必须征得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同意,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可报销80%的学费
二、人员招聘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招聘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主旨与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招聘的原则。除极个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由街道办事处班子研究决定外,空缺的岗位必须由组监办统一公开招考,经街道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后择优录用。
(三)操作程序:
1.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以书面请示阐明原因、人员要求等上报组监办。
2.组监办根据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配置的比例,核定确需增加人员的,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公开招考。
(四)其它:
1各办公室要根据办公室工作及人员配置的情况,做好规划上报,以便安排好年度招聘计划。
2.新录用的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达到所从事岗位的标准为合格)后才能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套入相应的工资级别。
3.聘用的人员由组监办以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办公室因特殊工作需要聘请的专业队、保安、清洁工等由用人办公室自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考勤、纪律制度
(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时间:
1.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单位执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
2.工作时间:
(三)工作纪律
1.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工,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上班期间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自觉接受监督。
3.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溜岗、聊天、做私事,禁止酒后上班。
4.下班后,不准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收取下级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得以接待之名大吃大喝、醉酒闹事。
(四)假期安排
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星期六、日休息,法定假日由党政办按上级要求统一安排休假时间。
(五)加班费标准:
1.计发对象:除公务员外所有工作人员。
2.加班费标准:节假日加班费统一为30元/天。
3.计发手续:如节假日确需加班的,必须写明加班原因,提前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送组监办备案。
四、请假制度
(一)适用范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的类别和期限:
1.年假(只适用于公务员):工龄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2.病假: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工作人员,可以请病假。
3.事假: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4.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奖励10天。
5.探亲假(只适用于公务员,在同一年中与年假只能选其一):
(1)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30天;
6.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为5天。
7.产假:
(2)其他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三)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
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算起。病假、探亲假和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年假、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五)请假、销假手续:
1.工作人员请假,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请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须提供医保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3.凡请假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领导签批方可准假。
4.假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请假批准权限:
一般不得越级请假,即科员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股级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班子副职由班子正职审批,班子正职交叉审批。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以上管理制度由组监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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