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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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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共和国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六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七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

第九条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

3 第三章考核和发证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20xx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第十七条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十八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初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本地区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二十三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二十五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第二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审查认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和考核单位的资格,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4月26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20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附件特种作业目录

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 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 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 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 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5 煤矿安全作业

5.1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5.2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5.3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5.4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5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6 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5.7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5.8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5.9 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5.10 煤矿探放水作业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6.1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6.2 尾矿作业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6.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4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6.5 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

6.6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6.7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

6.8 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7.1 司钻作业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8.1 煤气作业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9.1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2 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3 氯化工艺作业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4 硝化工艺作业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5 合成氨工艺作业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6 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7 氟化工艺作业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8 加氢工艺作业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9 重氮化工艺作业指重氮化反应、重氮盐后处理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顺法、反加法、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以及盐析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0 氧化工艺作业指氧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甲醇氧化制备甲醛,对二甲苯氧化制备对苯二甲酸,异丙苯经氧化-酸解联产苯酚和丙酮,环己烷氧化制环己酮,天然气氧化制乙炔,丁烯、丁烷、C4馏分或苯的氧化制顺丁烯二酸酐,邻二甲苯或萘的氧化制备邻苯二甲酸酐,均四甲苯的氧化制备均苯四甲酸二酐,苊的氧化制1,8-萘二甲酸酐,3-甲基吡啶氧化制3-吡啶甲酸(烟酸),4-甲基吡啶氧化制4-吡啶甲酸(异烟酸),2-乙基已醇(异辛醇)氧化制备2-乙基己酸(异辛酸),对氯甲苯氧化制备对氯苯甲醛和对氯苯甲酸,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对硝基甲苯氧化制备对硝基苯甲酸,环十二醇/酮混合物的开环氧化制备十二碳二酸,环己酮/醇混合物的氧化制己二酸,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合成乙醛酸,以及丁醛氧化制丁酸以及氨氧化制硝酸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1 过氧化工艺作业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双氧水的生产,乙酸在硫酸存在下与双氧水作用制备过氧乙酸水溶液,酸酐与双氧水作用直接制备过氧二酸,苯甲酰氯与双氧水的碱性溶液作用制备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异丙苯经空气氧化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2 胺基化工艺作业指胺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氨基蒽醌,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取代苯乙胺,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以及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3 磺化工艺作业指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亚硫酸盐磺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4 聚合工艺作业指聚合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聚烯烃、聚氯乙烯、合成纤维、橡胶、乳液、涂料粘合剂生产以及氟化物聚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5 烷基化工艺作业指烷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C-烷基化反应,N-烷基化反应,O-烷基化反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6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10.1 烟火药制造作业指从事烟火药的粉碎、配药、混合、造粒、筛选、干燥、包装等作业。

10.2 黑火药制造作业指从事黑火药的潮药、浆硝、包片、碎片、油压、抛光和包浆等作业。

10.3 引火线制造作业指从事引火线的制引、浆引、漆引、切引等作业。

10.4 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指从事烟花爆竹产品加工中的压药、装药、筑药、褙药剂、已装药的钻孔等作业。

10.5 烟花爆竹储存作业指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

11 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4月26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篇二

 安全培训学结范文1

安全生产是本行业的重中之重,必须长抓不懈,近年来我一直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广大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我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举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教育培训总结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1、安全思想教育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方针、政策,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坚定地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了解和懂得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能够依法组织企业的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典型经验及案例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了解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个人和家庭幸福的促进作用,发生事故对企业、对个人、对家庭带来和巨大损失和不幸,从而坚定安全生产的信念。

2、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主要包括一般技术生产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常用的安全心理学知识、体系运行中的有关事宜等,另外,企业新入职人员工,也必须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的岗前培训。通过教育,提高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适应对各种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危险因素的危害。

3、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

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离的安全教育目标还有差距,且在培训中还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有时候生产比较紧张,难以按期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因此,教育培训的时间难以保证,培训的质量也打折扣。

2、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参加培训员工第一是个别有缺勤现象,第二是生产流水线走不出来,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时有部分人员的本职工作基本上与安全工作无关,只是为本单位凑数而来。

3、培训的内容有待于继续完善,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对于新入职人员而言,只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是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有必要邀请专业安全技术等其它职能部门进行相关一般性技能常识和管理规定的培训,并对其进行职业道德等企业文化方面的教育。

4、职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积极性不够,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或不想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有安全培训教育,但是在操作中,仍然出现麻痹大意。

三、对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1、继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安生生产的基础,并实现合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全员接受安全教育的目标。

2、创新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培训质量,规范培训内容。在培训教育中,更加侧重安全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积极深入现场,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既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从而提升了培训质量。

3、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富有成效的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目的;

4、加强培训基础工作,努力强化培训管理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培训考核工作,我们以规范管理入手,建立一整套规范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组织好每一期培训班。

5、进一步抓好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根据不同工种、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保证培训质量。

 安全培训学结范文2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患必除、安全第一”的思想,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我所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安全常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职工更深刻的认识到了安全是家庭幸福、单位稳定、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同时积累了宝贵的培训经验,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健康、高效、持续发展。现就此次培训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市局《通知》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安全培训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制定培训计划,选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为此次培训工作的圆满成功打下了良好基础。并要求全体职工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学习,把此次培训当作一次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完善自我业务技能的机会。

二、组织严密内容全面

为使此次培训工作做好、做细、做严、做出成绩,达到预期的目的,龙山国土资源所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地震防护、传染病防治、计算机安全使用常识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安全常识手册使用全体职工对安全常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方法灵活成效显著

为了解决培训时间和业务工作之间的矛盾,我们采用了上午工作、下午培训的方式,或者采取工作间隙进行培训的方式,这样既没有影响到正常工作,又没有影响培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我们还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进行了实际操作训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达到了培训的目的。

培训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清查,主要表现在:第一,单位没有消防器材;第二,个别同志还存在着酒后驾车的问题;第三,随着办公设施的现代化,单位用电管理存在着很大漏洞,个别同志下班忘记关掉电脑、空调,晚上值班还有长明灯现象;第四,单位和个人在饮食方面还没有对蔬菜、水果进行彻底消毒等。通过这次培训给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能够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把安全问题搞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培训工作存在的不足

1、个别职工对培训认识程度不够,存在应付现象。

2、培训组织上虽然经过努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还存在如时间安排不妥等不利的地方。

3、安全教育培训不应只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任务来抓,应成为我们单位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篇三

在学校安全学习中,听了讲座后,受益匪浅。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深刻认识到校园的严重危害。真切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的高度,领导特别关注。校园事件的发生,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作为一名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本次培训及时而有必要,通过学习后,收获了不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是办好学校的前提条件,培训意义重大

不重视安全的校长是不称职的校长,不安全的学校是不可能有好的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安全是办学的保障。做为一所学校的校长必须做到依法办学,用法律、法规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这次学习培训让我确实学到实实在在的东西。本次培训比较实在,时间灵活,校园安全责任重大,身上的担子重,深感培训是短暂的,但是校园安全是永恒的事业。

二、这次培训收效显著,必将指导我的学校管理的实际工作

1、提高了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

通过学习增强了我对作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列举的大量伤亡数据,我看到每年中小学生在校内外安全事故中死亡人数之多,每天几乎一个班的死亡,不得不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位教师敲响了警钟,在开办仪式上,发言人说到安全做不做不一样,做总比不做好,学习后,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全员参与、部门联动、各负其责。

2、校园安全要全面抓,抓细节和和落实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可寻,只要我们把握了,就可以解决。

3、利用网路资源组织教职工全员学习,提高安全责任感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新学期要利用教职工三项学习的时间安排安全学习内容,全体教职工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安全培训学结范文2

为期不多的安全培训即将结束,作为的一员,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还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二是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施救和自救能力;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厂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四是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安全培训学结范文3

在学校安全学习中,听了讲座后,受益匪浅。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深刻认识到校园的严重危害。真切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的高度,领导特别关注。校园事件的发生,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作为一名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本次培训及时而有必要,通过学习后,收获了不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是办好学校的前提条件,培训意义重大

不重视安全的校长是不称职的校长,不安全的学校是不可能有好的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安全是办学的保障。做为一所学校的校长必须做到依法办学,用法律、法规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这次学习培训让我确实学到实实在在的东西。本次培训比较实在,时间灵活,校园安全责任重大,身上的担子重,深感培训是短暂的,但是校园安全是永恒的事业。

二、这次培训收效显著,必将指导我的学校管理的实际工作

1、提高了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

通过学习增强了我对作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列举的大量伤亡数据,我看到每年中小学生在校内外安全事故中死亡人数之多,每天几乎一个班的死亡,不得不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位教师敲响了警钟,在开办仪式上,发言人说到安全做不做不一样,做总比不做好,学习后,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全员参与、部门联动、各负其责。

2、校园安全要全面抓,抓细节和和落实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可寻,只要我们把握了,就可以解决。

3、利用网路资源组织教职工全员学习,提高安全责任感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新学期要利用教职工三项学习的时间安排安全学习内容,全体教职工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篇四

摘要: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是企业人才二次建设的关键环节,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本文了当前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中教育培训的现状,探讨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的意义,提出了在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加强教育培训的策略,进而提高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性。

关键词:企业 人力资源开发 培训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只有拥有优秀的人才,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壮大,所以企业要发展就要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提高企业职工的技能和素质,开发企业职工的内在潜力,方法是进行企业职工的自主学习、接受再教育或者进行教育培训等,最终目标是通过合理的使用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同时又能满足企业每一位职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实现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使企业的人才建设得到较大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开发,造就一只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教育培训是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的开发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导致企业缺乏活力和发展的后劲。目前的企业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企业教育培训观念落后。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除了满足企业当前发展需要,也是为支持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对于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于培训工作缺乏规划。部分企业管理层对职工专业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在进行企业人员精简时,往往先减少培训机构的人员,以及减少企业的培训经费和教育培训次数。虽然近年来,大量的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上进行了一些有效的尝试,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但是由于企业教育培训观念的落后,使得一些企业管理者不愿意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职工的再教育培训。

2.培训体系建设落后。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职工培训模式应当与企业的发展要求相一致。培训体系建设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培训体系建设是为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而产生的。培训体系建设除了要跟上企业对职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还要着眼于企业未来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发展目标也会有更高要求,使得企业对职工有了新的要求。但是一些企业的培训体系建设严重落后,例如没有明确培训不同层次人员要分别培训什么内容,没有系统的体系和方法去进行有效的培训,而且不同层次的企业职工的培训层次区分不明确,使得培训效果不理想。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企业习惯于传统的人事管理,还没有跟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因此,必须通过构建全面的培训体系,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撑。

3.教育培训软件和硬件设施落后。由于不同企业认识上的不同,不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也不一样。有的企业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比较重视,进步较快,有的企业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发展较慢。大部分企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成立较晚,教育培训工作软件和硬件的建设滞后,没有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经验,无法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也与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大部分企业教育培训的老师数量不足,而且师资结构不合理,教育培训老师队伍素质不高,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且大部分的教育培训老师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能力不足,无法对企业职工进行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有效授课,对职工的实际工作没有指导意义。

4.企业职工学习时间得不到保证。在企业中,由于企业生产任务繁重,使得企业职工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好好的学习,同时大部分企业要求职工工作加班现象严重,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比较突出。企业职工要认认真真地做工作,学习也要按时参加。有一些重要的工作岗位的职工很少能够拿出足够的时间去学习,即使来学习也不能全心全意地去学习,使得企业职工培训的效果很差,培训的目的很难达到。甚至一些企业为了省钱,随便找一些社会上没有任何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职工培训,无法获得良好的效果,使得企业职工的培训的有效性丧失。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的意义

教育培训是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职工素质的提升、生产率的提高以及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手段。纵观各个成功企业的发展史,一个企业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人力资源在其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的重心将是进行企业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企业间竞争的重点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是教育培训,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教育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于提高企业人才的素质和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加强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环境;第二,在市场经济竞争逐渐加剧的形势下,通过加强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创新性和学习型的企业;第三,通过加强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可以有效地提高我国的科技水平,进而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的策略

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最具竞争力的是学习型企业,只有学习型的企业才是勇于探索和创新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快速发展。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职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解决当前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1.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理念。首先要改变企业管理层对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思想观念,树立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理念。充分认识到企业人才市场化、人才多元化、人力资本的新理念,认识到人才对于企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转变企业管理层只顾企业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的思维。企业教育培训的目标就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提升企业职工在工作中的潜力,建立成一个学习型企业。企业管理层要转变职工教育培训的观念,增加宣传工作,让企业职工领会教育培训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解决培训和工工作的矛盾,将工作与学习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学习来提升工作质量,使企业职工的培训和工作能够进行良好的互动,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职工的专业技能,使其能够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篇五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xx)07-000-01 摘 要 在当前发电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发电企业人力资源现状,提出教育培训工作对发电企业的意义及如何做好企业培训工作。

关键词 人力资源 教育培训 意义

人力资源是指人力是一种资源,是人的素质得到综合发挥所产生的作用力,包括人的现实劳动能力和潜力。

人力资源工作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不仅关系企业长远发展,而且因其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系统性和敏感性。

发电企业人力资源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技术人员短缺,人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由于大型水电厂生产的特殊要求,厂址大多处于深山,人迹罕至的地方,所以一些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在择业的时候根本不考虑到水电厂工作,以致水电厂的员工大部分来自于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院校,一些大学毕业生即使选择到电厂工作,在现场工作几年之后也大多走上了领导岗位。另外,企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在有些专业面临着人员断层、技术青黄不接的情况。所以,对发电企业尤其是大型水电厂来说,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迫在眉睫。

一、如何做好企业培训工作

紧紧围绕企业年度重点工作,提高全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抓基础、抓基层、抓基本功”,夯实基础管理,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建立以考(赛)促培、以考(赛)促学机制,全面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价值。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培训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培训项目和经费管理,打造培训精品项目,提高教育培训投入产出效益。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基础管理。建立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教育培训定位和任务,建立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三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逐步建立以远程培训系统和培训班为主体,以视频、专业会议培训和自学课件为补充的多层次培训渠道体系。深化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应用,大力开发各专业培训课件,丰富网络培训资源,强化评价与考核,使远程培训系统成为员工理论学习的主渠道,缓解工学矛盾;加强教育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科学评价项目实施前后的能力提升效果。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开发。加快推进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形成设施先进、优势互补的培训基地体系;建设专培训师队伍,制订师资队伍激励约束制度,初步建立两级培训师资库,逐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专家型培训师队伍。

五是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统筹管理水平,明确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管理程序,提升人才评价工作的引导效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

二、如何解决企业培训工学矛盾问题

员工培训中“工学矛盾、学用矛盾”较突出。由于目前各岗位人员紧张,员工难以离开岗位参加培训,而有一部分培训特别是取证培训必须到指定机构脱产学习,由此造成了工学矛盾。同时岗位变化频繁,不能保持稳定,刚培训取证不久,又调换了岗位。还有的单位只是为了完成培训任务而送培,受培人员并非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这样既浪费了企业的有限资源又降低了企业培训的可信度,影响了培训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培训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根据企业生产的形势,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员工的实际情况,安排培训教育内容,并要安排一定时间结合个人在岗位上的表现进行学习、讨论。

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突出提升管理水平的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发展目标、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法律知识、服务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以及本岗位所需的其他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员工的培训要重点抓好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服务意识。

通过培训,让员工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服务知识,提高生产和服务技能,集中精力解决企业在生产和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促使员工技术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

要积极摸索开展培训的有效方式。企业要根据自身工作的"忙闲"规律与特点,对培训常抓不懈,形成自觉行为。淡季培训是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的主要形式和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淡季培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淡季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利用操作和检修淡季,通过举办各种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经验交流、先进人物演讲、现场指导、观摩等方式,要采取轮流培训、脱产进修、组织考察等形式,扩大培训的覆盖面。要将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建设、岗位练兵、安全教育等结合。同时,即使在操作和检修高峰期也要见缝插针,适时、适机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当今世界的企业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就必须依靠人才来维持和培育竞争力。企业一定要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流动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才能适应对培训的要求,保证培训效果,为企业的健康、持续、高速发展提供有利的人力资源保证。获得员工与企业的共赢。

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篇六

【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使新员工岗前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进工人以及各培训负责部门。

3 培训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部招聘情况及时安排培训,具体时间由综合部发文通知。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根据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引导其到客车综合部和制造部报到。

4.2综合部负责岗前培训的组织和协调,以及所有培训资料的汇总、审核、公布与归档。并负责企业介绍、企业规章制度、手技巧、车型识别、测量仪器及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等课程的培训和考核。

4.3制造部负责根据综合部通知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做好岗位确认、反馈、监考等工作,配合培训实施,并负责制造部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4.4工艺所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工艺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工艺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5质检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质量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质量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6 设备动力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设备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设备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7安保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安全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安全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5 培训流程与内容

5.1 培训计划

5.1.1 综合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新员工工作安排书》整理、汇总本期岗前培训学员名单,编制《第期岗前培训名单》交制造部核对、确认,重点确认工段、岗位、入职时间等。

5.1.2综合部根据制造部确认的《第期岗前培训名单》,编制培训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拟定正式的培训通知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5.2 培训实施

5.2.1 培训内容:培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周时间),各培训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安全、工艺和质量、车型识别等课程的理论培训,以及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手技巧的考试;第二阶段(一周时间),新工人到本岗位上结合前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学习;第三阶段(技能考试时间),综合部组织进行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的培训和考核。详细安排见下表:

培训课程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考核方式

备注

第一阶段

岗前培训开课仪式

领导致词,培训目的、内容和纪律介绍

客车综合部

企业介绍

发展历史、荣誉、文化、企业精神、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产品知识简介等,让新员工对有全面的了解,坚定信心。

客车综合部

课堂提问

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计量和环保管理制度、其他(包括请假制度、转正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等)

规章制度制定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消防安全

安保部

工艺流程及要求

各岗位工艺流程及要求

工艺所

质检标准及要求

各岗位质量检验标准及考核制度

质检部

车型识别培训与考试

各车型编号规则,各车型结构、特点介绍

客车综合部

5分钟内30个车型识别正确率达100%

制造部监考

手技巧培训与考试

拧螺栓、拧螺母、套绳、转球、零部件识别等

客车综合部

见培训卡片

制造部监考

第二阶段

工段实习

具体岗位的工艺、质量要求

制造部

工段长观察

第三阶段

技能考试

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等考试

客车综合部、授课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其他

5.3 培训考核

5.3.1 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安排考试并发文通知。

5.3.2 综合部组织责任部门、制造部共同监考。责任部门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5点之前完成评卷,并将成绩在《岗前培训成绩登记表》登记确认后交综合部。

5.3.3 综合部汇总、公布各门考试成绩,并安排、通知有关人员补考,每门考试有两次补考机会,两次补考仍不通过的退回人力资源部。

5.3.4 所有规定考试(包括补考)结束后,综合部以通报的形式总结本次培训,包括员工各项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纪律、培训老师评估结果等内容。

5.3.5 岗前培训各科考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详见《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6 培训管理制度

6.1员工培训纪律

6.1.1 培训考

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请假条,经工段长、车间主任签批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6.1.2 课堂常规:

a. 进入课堂必须穿戴整齐,提前进入教室。

b. 上课前,自觉准备好上课需用的课本、笔记本、文化用品等,不大声说笑,不在课堂里走动,保持课堂安静,等待教师上课。

c. 关闭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保证正常课堂秩序。

d. 不迟到、不早退、不在课堂上自由出入,必须外出时需经老师同意。

e.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远离不文明陋习。

6.1.3 教室规则

a. 保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b. 教室内严禁吸烟。

c. 教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d. 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e. 爱护教学设施,未经允许请勿随意搬动和使用。

f. 禁止在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写、张贴。

g. 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员有责任关好门窗、电灯、电器设备等。

6.1.4培训期间,学员未按要求遵守课堂常规或教室规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罚50 元,第三次延期转正直至开除。

6.1.5考试纪律:

a.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没有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b.考试过程中严禁有抄袭、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将直接作辞退处理。

c.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提前书面请假,请假流程同6.3.1相关规定。无故缺考按旷课处理。

6.2培训教材与老师管理

6.2.1 培训老师负责所授科目教材的开发修订工作,教材内容力求简洁实用,多穿插图片、照片、事例等容易理解和印象深刻的内容,且教材启用之前必须得到责任部门专业人员的校核以及部门领导的审批,教材内容有更改时也要通过校和与审批。

6.2.2培训老师在第一次授课前两天将教材(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有任何更改时,也要在教授更改教材前两天将更改内容(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综合部根据培训项目将教材分类编号归档,做好标记。

6.2.3 培训老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小时以上通知综合部,并积极协助综合部调整课程,否则按旷课处理。

6.2.4培训老师应在培训前准备好培训提纲,内容应涵盖所培训的知识,并将培训提纲在授课结束后当天下午5点之前报综合部备案,提纲内容不全或不按时备案者考核20元/人次

6.2.5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及成绩等相关培训资料必须按时报综合部报案,每拖延一天考核责任者50元/次。

6.2.4每期培训结束后,发放教师授课调查表对培训老师上课效果进行评估,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低于60%,考核责任者50元/次,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高于80%,奖励责任者50元。

7 相关文件

7.1 《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8.1《岗前培训考试成绩登记表》

8.2《岗前培训效果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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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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